维特根斯坦与传统_逻辑哲学论论文

维特根斯坦与传统_逻辑哲学论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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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特根斯坦在奥地利-维也纳传统中长大,并坚定地植根于这一传统之中。任何理解他的人格的尝试都必须设法把他置于这一背景中加以考察。但维特根斯坦作为哲学家的工作,几乎完全是在他并不分享其文化传统、并且对他本人是非常不相宜的环境中完成的。

所以有人指出,维特根斯坦的哲学,特别是《哲学研究》一书中的哲学,在传统中简直没有任何根基。我认为,如果我们在下述意义上理解这种说法,它就是正确的,即维特根斯坦并不属于哲学中的任何特定的运动、趋向或学派。但是,如果我们把它理解为维特根斯坦的思想与伟大的欧洲传统没有任何关系,因而可以脱离这个传统而对之作出理解和评价,则它显然是错误的。这里我把维特根斯坦与传统的关系理解为反传统主义,也就是说,他不停且不屈不挠地与这样一些思维模式和思考方式作斗争,至少从文艺复兴后期和巴罗克时期以来,这些模式和方式已成为西方科学和哲学的特征。简单化的、但我认为富于启发性的做法是,人们把这种背景等同于笛卡儿式的。在哲学上维特根斯坦是笛卡儿的伟大对手——大约在相同的意义上,笛卡儿本人也可以看作是亚里士多德的伟大对手。

维特根斯坦在与笛卡儿斗争,这种说法听起来可能有些奇怪,其理由是下述事实:就我能够觉察的而言,在维特根斯坦已发表或未发表的著述中,没有一处提到过这位伟大的法国人的名字。难道他当时没有意识到他在与什么作斗争吗?他当然意识到了。但是,他反对笛卡儿遗产的战斗与其说是批判某些特殊的学说,不如说是在反对哲学中的某个思潮,某种思想氛围,对于这种思潮或氛围的形成,没有哪个哲学家比笛卡儿作出了更有影响的贡献。

维特根斯坦是否认为自己的成就奠定了哲学中的一种新传统?维特根斯坦没有在任何地方以较长的篇幅论及他自己在哲学学科的历史地图上的位置。但在摩尔后来写有关维特根斯坦30年代早期在剑桥讲演的一篇论文中,有一段显示出维特根斯坦对自己在历史上的位置有所意识。(注:G.E.摩尔:《维特根斯坦1930-1933年讲演录》(Wittgenstein′s Lectures in 1930-1933,Mind,LXIII,1954,第1-15页和289-315页;LXIV,1955,第1-27页)。摩尔报道说,维特根斯坦谈论了做哲学的一种新方式,(哲学)发展中的一个“转折点”,它足以与伽利略在物理学中所造成的变革或由于抛弃炼金术在化学中所导致的结果相比拟。至于在这个转折点之后哲学如何发展,则没有给出任何暗示,但维特根斯坦把这个转折点本身看作是在与那种他有时称之为“形而上学的”思维方式决裂。

当从历史角度来看时,我怀疑维特根斯坦后来是否会持有关于他的位置的这种看法。不幸的是,他究竟在摩尔出席的那些讲演中实际上说了些什么,我们没有逐字逐句的报道。摩尔的记述与这样一些年代相关,现在通常将其区分为维特根斯坦思想发展的“中期”。在此期间,与其后期更孤独的岁月相比,他更多地投身于在奥地利和英格兰地域内哲学方面正在“发生的”事情中。在很大程度上,正在“发生的”事情归因于《逻辑哲学论》的影响。但在这段时间内,在他的思想中也发生了朝新方向背离《逻辑哲学论》的“革命”,其结果就是《哲学研究》。我们没有任何证据表明,他把这看作是哲学中一个新传统的降生。

我这里并不对维特根斯坦的奥地利背景作任何特殊的评论。有关维特根斯坦的论著长期以来一直缺乏这样的评论,以致于一位意大利作者指责盎格鲁-美利坚文化圈(维特根斯坦的影响长期以来主要局限于此)的评论家们描述了一幅“维特根斯坦骷髅”。这里不应把“骷髅”理解为无教养的,而应理解为与其哲学中的文化传统相分离的。自那时以来,关于维特根斯坦的背景的图象被下面这些人放大并加以完成:首先是由詹尼克和图尔明在其合著的《维特根斯坦的维也纳》一书中,然后是由维特根斯坦传记作家麦金尼斯和芒克,由感觉敏锐的匈牙利思想史专家C.尼瑞以及其他人。

我本人写作了论述维特根斯坦与其时代的关系的论文,R.哈勒和其他人已注意到他对于西方文明的以及在一般地思考历史时所表现出的施本格勒式的态度。与他的奥地利遗传一样,维特根斯坦的这些侧面也许属于他的人格而不是他的哲学,但是我也认为,为维特根斯坦哲学所特有的反传统主义,特别是在《逻辑哲学论》之后的反传统主义,与他的文化悲观主义和关于“这个时代的黑暗”观两者之间有意义重大的关联。

在《逻辑哲学论》的序言中,维特根斯坦指出,他不打算判定在多大程度上他的努力与其他哲学家的努力相一致。但书中有不少地方使人想起维特根斯坦早年阅读过叔本华、赫兹、也许还有康德;有些地方一带而过地提到过毛特纳,并宣称对后者的语言批判有同感。维特根斯坦曾提到,对他思想的激发“在很大程度上”应归功于弗雷格的“那部伟大著作”以及他的朋友B.罗素的著述。

弗雷格和罗素对逻辑及其哲学重要性的关注,是维特根斯坦进入哲学的门槛。但这并不意味着维特根斯坦在《逻辑哲学论》中继续了他们的工作。他并没有加盟数学哲学中的逻辑主义流派,他在当时和后来都批评数学需要纯逻辑基础的观念。他也不承认罗素的类型论是对付悖论的手段。他是否赞成、在何种程度上赞成弗雷格-罗素所理想的“遵守逻辑语法规则的”语言是有争议的。但他确信罗素已经证明一个命题的语法形式不必反映它的正确的逻辑形式。

正像把《逻辑哲学论》与逻辑和数学哲学中某个特定的传统相关联是错误的一样,把它与本世纪哲学中的逻辑实证主义和后来的分析运动密切关联也是错误的。不过,这种关联很快风摩一时,并且仍然延宕了数十年。但作出此种关联是对于《逻辑哲学论》目的的误解,并且没有看到这本书的原创性。也许人们通过指出下述一点就能够洞悉这种关联:如同弗雷格和罗素曾经是早期维特根斯坦的主要灵感源泉一样,《逻辑哲学论》以同样的方式触发了逻辑实证主义的热忱,但此书对他们来说仍然是一部陌生的且只得到很少理解的著作。

《逻辑哲学论》和逻辑实证主义之间的陌生实际上是双方的。实证主义者承认该书对他们发生了巨大的影响,但他们却很少注意在该书中实际上说了些什么。我要说,除开拉姆塞的早期评论,在维特根斯坦生前不存在对《逻辑哲学论》的任何严肃认真的研究。只是在50年代,当读书界能够得到维特根斯坦的后期著作时,《逻辑哲学论》才被“重新发现”,并且才开始对该书作研究。自那时直到现在,关于《逻辑哲学论》的学术研究持续得到繁荣。

下述现象的出现纯属巧合:随着对《逻辑哲学论》兴趣的复苏,在语言学和语言哲学中平行地出现了一些发展,可以说这些发展赋予维特根斯坦的早期工作以新的现实性。就其起源来说,这些发展是与乔姆斯基的名字、生成语法以及心理语言学等学科连在一起的。

乔姆斯基认为,他的语言探索继承了一个他称之为“笛卡儿语言学”的早期传统,这里再一次提到了我急于把维特根斯坦首先与之对比的那个哲学家的名字。也许在这两位哲学家之间除了区别之外还存在着相似性?什么是乔姆斯基观点中的“笛卡儿因素”?这就是他关于天生的或先验的认知结构的假定,后者被用来说明儿童的语言能力的发展。为了学会按通常的方式说话,必须假定儿童已经具有一种天生的精神语言,他在随后所学习的自然语言中重新认识它的语法结构,并且在这种重认已经发生之后,儿童能够用它去生成他自己关于该语言的新句子。J.福多已经把这种天生的语言叫做精神语言(mentalese)或“思想语言”。

罗素曾要求维特根斯坦对《逻辑哲学论》中他难以理解的一些观念作出解释,维特根斯坦在给他的一封信中写道,思想——他亦称为有意义(Sinnvoll)的语句(《逻辑哲学论》4.),是由精神单元组成的,后者在思想中的排列,投射性地描画了可能的事态。可以把维特根斯坦的这一观念(它在该书中并未明显地出现)视为对后来的心理语言学的提前预告。

思想的结构是深层结构,自然语言的句子展示其表层结构。深层结构是隐藏在底部的意义的构成要素,且经常地被表层结构严重扭曲。可以说,深层结构确保了语言的可能性。

关于语言和意义的这些观念确实是维特根斯坦在《逻辑哲学论》中的观点的明显特征。(注:关于《逻辑哲学论》和当代心理语言学以及意义理论之间的关系,参看R.M.麦克多诺:《〈逻辑哲学论〉的论证》(The Argument of the Tractatus,Albany,State University of NewYork Press,1986),第172-183页。)以致于人们受到诱使把它们叫作那整部书的“基本思想”。(注:请与《逻辑哲学论》4.0312中维特根斯坦关于那部书的“基本思想”(Grundgedanke)的说法相对照。我的评论不应该视为是论战性的。)在可以正确地把它们比作“笛卡儿语言学”的意义上,人们也可以因此说《逻辑哲学论》是笛卡儿传统中的一部著作,尽管作者本人并没有承认甚至意识到这一点。维特根斯坦后来抛弃了他的“双层意义观”(如我建议称谓的)以及《逻辑哲学论》中的相应学说,从而在他早期思想中卸掉了笛卡儿的重负。这些观察也有助于弄清楚某些更有争议的问题,如《逻辑哲学论》时期的维特根斯坦是如何与《哲学研究》时期的维特根斯坦相关联的。

在《哲学研究》中,作者承认所受到的惟一启发来自于与拉姆塞和斯拉法的谈话。在该书前言中还不太明确地提到了N.巴奇廷,一位俄罗斯血统的语文学家,他似乎帮助维特根斯坦把他新的思维方式与其旧的方式加以并置与对照。

拉姆塞对逻辑和哲学的贡献在近些年来理所当然地已成为研究和重新评价的课题。拉姆塞是不是某些观念的原创者(这些观念于20年代后期在维特根斯坦的著述中得到明确表达),这一点是可以争论的。启发有可能是相互的。在维特根斯坦看来,谈话中由拉姆塞所建议的一个想法可能是新颖的和富有挑战性的,这反过来又刺激拉姆塞去进一步发展它。不过,这两个人的理智趋向是很不相同的。这反映在《杂论集》中那句著名的评论上,维特根斯坦称拉姆塞是“资产阶级思想家”,意思是指拉姆塞更感兴趣的是阐明现存结构的基础,而不是反思替代它们的各种选择方案。

我认为,斯拉法的影响具有不同性质。斯拉法具有一种罕见的、摧毁性的敏锐批评力。我记得,当有一次把他介绍给坐在三一学院高桌子旁边的一位来访的经济学家时,提到他是“一位总是在否定的精灵”。关于那布勒斯人表示轻蔑的手势的故事是众所周知的。该手势起到了一个句子的作用,但是这个句子却没有可分析的形式或结构。维特根斯坦告诉我,斯拉法对他所起的作用就像一位园丁,他把一棵树几乎剪得光秃秃的,以便新的绿叶可以再次生长出来。一年以前,我偶尔在斯拉法的论文中发现一些简要和零碎的笔记,它们表明,斯拉法对维特根斯坦的后期思想也持批评态度。这里提到的这些笔记论及哲学的本质。

笛卡儿赢得了“近代哲学之父”的名声,在这一点上比其他任何东西都更起作用的是他鲜明地区分了心与身,实在的物质方面和精神方面、物理方面和心理方面。笛卡儿确实不是第一个作出这种区分的人。他的立场坚定地植根于中世纪的传统中,而后者最终的祖先是柏拉图。笛卡儿的创新在于,他在一种新的理解背景中(这也是由他所极力促成的)质疑了对自然现象的心-身区分。由此他在哲学中创造了一种新的问题情景,这种情景此前并不存在,但自此以后直至今日仍在折磨着西方思维着的大脑。

身体和心灵是如何相互关联的?心身因果地相互作用的观念,是与一些众所周知的困难相联系的,这些困难则是根据物理世界秩序的因果封闭性去解释世界时产生的。替代相互作用论的似乎是还原论,后者属于唯心主义或唯物主义或中立—元论的类型。它们全都属于笛卡儿的框架,却没有一个似乎是令人满意的。

当然一直有突破或背离笛卡儿传统的尝试。我将指出,它们开始于18世纪的维柯和19世纪的尼采——在我们的世纪则由胡塞尔、海德格尔和维特根斯坦加以继续。但是这场“巨人之战”并没有结束,西方哲学对于它的笛卡儿传统仍没有公认的说明。情形几乎恰好相反。在近几十年中,我们不仅见证了对于笛卡儿哲学的兴趣复苏,而且是对于笛卡儿一般思想的兴趣引人注目的(人们会倾向于说是令人惊讶的)复苏。这已经沿不同的途径发生了。一是笛卡儿学术研究以两种方式复活,其一是以文本注释的形式,其二是追溯笛卡儿思想在中世纪经院传统中的历史起源。另一是笛卡儿形而上学二元论的反弹——特别明显的是在K.波普尔和J.埃克尔斯合著的那部著作中。对于我们的目标来说,具有较大兴趣的是科学中那些具有笛卡儿倾向的新发展。我们已经提到了乔姆斯基的生成语法以及它与《逻辑哲学论》中观念的亲近关系。这位语言学领域的创新者本人在这里意识到了他的笛卡儿遗传因子。科学的新笛卡儿主义的另一种形式具有较少的历史意识。它奠基于当代脑科学和神经生理学之上,本身可被叫做“神经心理学”。不能宣称它与《逻辑哲学论》有亲近关系。但它与《哲学研究》和维特根斯坦在心智哲学方面的工作隐含地处于强烈的冲突之中。最后,应该提到的是:现在时髦的认知科学趋向(神经心理学可以看作是它的副产品)代表着精神研究方面的“理智主义”,后者最终起源于笛卡儿把精神现象视为如此多的cogitationes(思考)的观点。维特根斯坦并不怎么认同这种过于心理学化的探索。这一说法对于他在完成《哲学研究》的第一部分(已经以《心理学哲学评论》为题在四卷本中发表)之后所写的关于心理学哲学的著述也显然成立。它们迄今为止对于经验心理学或当代心智哲学只发生过非常小的影响,这一事实证明西方思想界理解笛卡儿传统的紧迫性。但是,如果未来把它们视为维特根斯坦对哲学也许是最持久的贡献,这不会使我感到惊讶。

笛卡儿作为科学家的伟大优点之一,就是把大脑和神经视为人或动物躯体内的一个系统,并认识到它对心理学研究的精神现象的基本重要性。不过,当我们在感知和行动、记忆事情、觉得恐惧或生气时,在大脑和神经系统内究竟发生了什么,笛卡儿对此的看法纯属思辨,它在经验事实中根本没有任何基础。当然对于现代大脑研究来说情况并非如此,尽管它在解释其发现对于心智哲学的意义时仍然带有强烈的、暂且不说是不讲道理的思辨味。

笛卡儿与他的现代追随者在神经心理学谜团方面的区别之一在于,笛卡儿根本不是一位还原论者。他并不试图祛除我们日常用来谈论精神现象的那些概念,而用其神经心理学的等价词来代替之。这正是这样一些现代人所要做的事情,他们把日常概念归并入他们轻蔑地称之为“民俗心理学”的范围内,后者被认为是一种关于人类行为的原因以及认知活动本性的虚假且陈腐的理论。使用日常的心理学概念如信念、欲望、恐惧、愉悦或痛苦去解释行为,可以与关于燃烧的燃素说或关于行星运动的托勒密学说相比拟。

这些超现代的观念当然不为维特根斯坦所知。但这里应该提到它们,以作为维特根斯坦用以考虑心脑关系的那种方式的反题。正像可以把他的后期哲学看作是颠倒了语句的深层结构和表层结构的意义构成作用一样,人们同样也可以说,他关于心理学概念的哲学确证了“民俗心理学”,也就是我们的常识概念框架相对于下面这些东西的优先性,即神经生理学的发现以及它们与我们所谓的精神状态和过程的假定的关联。我们必定已经具有信念、生气或恐惧等等概念,并且在我们能够确定什么东西(如果有的话)在神经层次上与它们相对应之前,就知道我们依据什么标准去把它们归属于生物。它们是什么样子,这是在我们的日常经验中可以看到的,而不是某种要通过研究处于我们有意识生命的外表之下的过程才显示给我们的东西。“没有什么东西是隐藏着的。”我建议把这一点称之为明显东西的优先性,它是《逻辑哲学论》之后维特根斯坦哲学的基石之一。

笛卡儿不是心智哲学中神经心理学传统的惟一源泉,后者最终导致了目前这种或那种形式的所谓的“消除性唯物主义”。他还是经验心理学中内省传统的奠基之父。W.詹姆斯和W.冯特是内省心理学的经典大师。我在维特根斯坦著作中一次也没有发现他提到过冯特。但是他知道詹姆斯并且给予很高的评价。在他的早年,《宗教经验之种种》一书给他留下很深的印象。后来他研读了《心理学原理》。人们或许能够说,维特根斯坦在其后期思想中从阅读詹姆斯中获得的启发,可以与《逻辑哲学论》的作者从弗雷格和罗素那里获得的启发相媲美。但比这两种说法甚至更强的说法是,启发与其说是一致和继承,毋宁说是批判的拒斥。

内省主义的哲学基础是这一理念,即精神现象在某种特殊的意义上是“主观的”。它们唯有通过具有它们的那个人的直接内省才能达到——并且与物理现象不同,它们并不允许主体间的观察。每一个主体个别地拥有一个内在的感觉、思想、情感和其他精神事物的世界,这个世界仅为他个人所私有。所有主体共同地拥有一个由物质体和物理事件组成的外在世界。进入这个外在世界,尽管对于每一个人都是可能的,却以心灵从它那里获得的印象为中介。笛卡儿认为,我们对心灵的理解要比对身体即物质世界的理解更好,因为对后者的知识要以前者为中介。不过,我们能够确信心灵的这种中介作用会给予我们毋庸置疑的关于外在世界的知识吗?在这个问题上,笛卡儿追求确实性并祛除怀疑,这对于他的哲学来说是至关重要的。他由此奠定了一种认识论传统的基础,后者时至今日一直是欧洲思想的主旋律。

维特根斯坦对于这一传统的态度,可以刻画为以不懈地努力去撤除哲学围绕笛卡儿二元论的内在-外在鸿沟已编织出的神秘之网。

维特根斯坦与笛卡儿认识论的斗争有两种主要形式或目标。一是与怀疑论作斗争,另一是与私人语言观念作斗争。下面一点证明了这个盛行的传统的力量,即这两个主题一直是与维特根斯坦后期哲学相关的、并得到最热烈争辩的对象。

近来,S.克里普克在他的重要著作《维特根斯坦论规则和私人语言》一书中给有关怀疑论的论战带来了新的转折点。克里普克赋予维特根斯坦以某种形式的可能怀疑,亦称“意义怀疑论”。它所关注的不是达到关于事物(作为我们谈论的对象)的无可争辩的知识的可能性,而是正确地理解这种谈论的意义本身的可能性。用克里普克的话来说,这是“哲学时至今日所碰到的最根本和最原始的怀疑论问题”。(注:S.克里普克:《维特根斯坦论规则和私人语言》(Wittgenstein on Rules andPrivate Language,Oxford,Basil Blackwell,1982),第6页。)

我认为,克里普克的观察尽管就其现状而言是有意思的,但它并没的揭示出迄今为止未被人注意到的、隐藏在话语的表层之下的怀疑深渊,我们在日常的会话中正是凭借话语的表层使自身被他人所理解的。正像知识怀疑论只有在一个公认的确实性框架中才是可能的一样,同样地,意义怀疑论只有在一个共享的不被质疑的交际系统中才有意义。于是在我看来,维特根斯坦关于哲学怀疑论的无意义性所说的话(已表达在《逻辑哲学论》中,尤其是在他的后期著作《论确实性》中)也适用于克里普克所讨论的那种“怀疑论的新形式”。

维特根斯坦对怀疑论以及私人语言观念的拒斥,深深地弥漫于他的下述观点中:人是社会的存在,因此知识和语言是这样一种现象,它们预先假定了在一个具有共享的制度和实践的共同体中的生活。维特根斯坦的哲学人类学与自笛卡儿以来西方思想的个人主义和主观主义发生了彻底决裂。我认为,这种与传统的决裂,正是维特根斯坦的思想仍然特别难以被消化的原因,这种说法对目前一代哲学家们也成立。其困难程度也可以在由自恋式自我沉溺与自由主义的种种过分形式所组成的景观中看出来,而这种景观却是后现代社会的典型特征。这就是“西方的没落”的体现,维特根斯坦认为他本人正在见证这种没落,并且正是这种没落把他与他的时代疏离开来。

我想试着把维特根斯坦关于心身二元论的观点概述如下:

身与心并不是“明显不同的”,但也不是因果关联的。它们的联系是概念的或逻辑的。人们也能把它叫做语义关系。行为是精神内容的物理记号。精神状态和过程有行为的标准。

把维特根斯坦关于心身问题的观点与亚里士多德的观点相比较是富于建设性的。后者称灵魂是肉体的形式,并且肉体是灵魂的质料。他所用的术语是我们所陌生的。但我认为,下述说法并不是对亚里士多德思想的歪曲,即在他看来,灵魂就是那些对生物来说是本质性的行为和功能的特征。在个别场合,这些特征是记号或标准,我们依据它们把精神的状态和事件归属于某个存在物。

也许可以把维特根斯坦的见解叫做亚里士多德观点的复活形式。当然(维特根斯坦)并非有意如此。但在这两者之间存在着值得注意的相似。可以把这种相似与下述事实关联起来,即亚里士多德和维特根斯坦俩人都是伟大的逻辑学家。笛卡儿的精神背景却是不同的。他不是一位逻辑学家。并且,在哲学和科学中突破笛卡儿主义,意味着从它们中间连根拔除陈腐的亚里士多德主义的残余。在哲学舞台上,维特根斯坦与亚里士多德跨越笛卡儿主义占支配地位的三个世纪而连起手来。

十一

17和18世纪的科学革命确立了数学和物理学作为典范科学,它们提供了某种范式,当每一门科学使自身摆脱形而上学的过去,从而变成科学家族中一名值得尊敬的成员时,它注定要遵守这种范式。化学在18世纪后期,新诞生的社会学和心理学等科学在19世纪都遵循了所设定的模型——尽管值得怀疑的是,是否总是获得了成功。哲学仍停留在更可怀疑的情形中。但它也日渐增多地浸染上了盛行的科学精神,特别是在我们的世纪。罗素和他之后的奎因是下述观念的两位强有力的鼓吹者,即哲学“本质上是一门科学”,它区别于各特殊科学之处在于它的问题具有更大的普遍性,但就其方法和真理标准而言却是与它们一致的。维特根斯坦是少数几位这样的哲学家之一,他试图精确表达下述观点,即他作为哲学家正在做的事情明显区别于科学家们所做的事情。在《逻辑哲学论》中,他指出:“哲学不是一门自然科学”,“哲学不是一门学说,而是一项活动”。在所谓“大打字稿”题为“哲学”的那一章中,以及在《哲学研究》中以更为浓缩的形式,他宣示了本质上同样的观点。

所以,下述一点的出现是令人吃惊的:尽管维特根斯坦对本世纪的哲学产生了也许比其他任何人都更为深刻的影响,却只有相对少的人认真对待他关于哲学是什么的观点。维也纳学派在向世界宣示它自身的那篇著名宣言中,把维特根斯坦加上罗素和爱因斯坦奉为“科学世界观”的第一流的倡导者。其中对维特根斯坦的大多数刻画是极不正确的。

我认为,在维特根斯坦关于哲学所说的话语中隐藏着几种不同的看法。有一种看法认为,哲学问题是由于未能理解语言的逻辑语法而产生的精神的不安宁。当我们使自身摆脱“用素朴的方式解释‘思想’一词带来的难堪”(《哲学研究》第109页)时,这些问题就消失了。这可以称之为关于哲学的治疗学看法。哲学因此是驱除它的问题,而不是解决它们。

另一种看法认为,哲学是描述性的,而不是理论性和阐释性的。这个方面首先是维特根斯坦关于心理学还有数学概念的大量讨论的特征。它与把语言游戏看作生活形式(Lebensformen)的观点有关,哲学家们评论说,它们属于人的自然史(Naturgeschichte des Menschen)。

在《哲学原理》一书的前言中,笛卡儿把人类知识的总体比做一棵树,形而上学是树根,物理学是树干,其他科学则是树枝。形而上学在这里代表哲学,并且笛卡儿哲学首先是认识论,尽管这个词直到很晚才创造出来。笛卡儿认为,哲学是一门为知识大厦奠定基础的学科。直到能够证明这个大厦是站立在坚实的基础之上时,各门科学的结果才能被信任无疑。

把哲学视为基础性的这种看法是与维特根斯坦的看法针锋相对的。可以说他是一名反基础主义者,正像人们可以说他是一位反传统主义者一样。不过,他在这个问题上的立场是难以理解的,甚至更是难以接受的。他并不否认哲学关注基础或基本的概念,但是这位哲学家并不揭开它们隐藏着的本质,或者赋予它们以新的基础——就像弗雷格和罗素试图在纯逻辑中为算术奠基一样。哲学“让一切东西保持原样”,它让逻辑和数学“关照它们自身”(维特根斯坦喜欢用的另一个短语)。哲学所表明的并不是本质被遮蔽了,而是没有任何本质被遮蔽,只有语言的多种用法需要描述。各种用法的混合迷惑了我们,并导致了被误解话语的“形而上学”用法。哲学家的任务就是“把话语从其形而上学用法带回到日常用法”,然后不受语言学风暴干扰而进行下去。哲学家的任务是破坏性的而不是建设性的。但他所摧毁的只是空中楼阁("Luftgebaude"——译者)。我认为,当他以由他发明的音乐般的旋律写下印在《杂论集》中的那句评论“我破坏,我破坏,我破坏”时,维特根斯坦所想到的正是哲学活动的这一特征。

维特根斯坦坚持认为,哲学不是一门科学。一定不要把这种说法误解为一种反科学的态度。确实地,维特根斯坦在其生命的后期,对于科学和技术给生活造成的影响逐渐持一种非常批评性的、暂且不说是谴责性的观点。但这几乎是他的另一个关注点。维特根斯坦也不曾否认,通过弄清事实能够回答的科学问题经常是与有关意义或解释科学理论化的事实依据的哲学问题交织在一起的。科学中的进展属于哲学问题即概念混淆的最重要源泉之一——证据有玻尔—海森堡的量子力学,康托的集合论,或哥德尔关于形式系统的不完全性证明。

十二

维特根斯坦的“我破坏”使我们想起了另一位伟大的哲学家,他的形象深刻地影响着近期的西方思维,他就是尼采。他称自己是“手拿锤子”的哲学家。他的哲学敲打的首要目标是他所认为的堕落的价值。施本格勒关于“西方的没落”的观点是尼采的文化批评和相对主义的另一个解构性应用。维特根斯坦承认施本格勒对他本人的影响。维特根斯坦在战后对世界所持的启示录般的看法确实是施本格勒式的——尽管我们拿不准这究竟是施本格勒对维特根斯坦的影响,还是二者在理智倾向上相类似。看起来,维特根斯坦从阅读施本格勒中挑选的思想种子与家族相似(Familienahnlichkeit)观念有直接关系。

并非仅有维特根斯坦质疑我们哲学史上的形而上学遗产。逻辑实证主义者做了同样的事情——部分地是在《逻辑哲学论》的影响下。与传统决裂的另一种方式应归功于海德格尔。人们有时说,哲学在我们的世纪进入了后形而上学时代。人们还能把海德格尔和维特根斯坦两人的(尽管几乎不能把逻辑实证主义者的)反传统主义与当代文化中冠之以大红标题后现代的现象关联起来。后现代的特征在于,某些信念和期待〔法国哲学家利奥塔称它们为宏大叙事(grand récits)〕已被作为幻觉和神话而抛弃;例如连续的和必然的进步的观念,共产主义和社会主义的社会乌托邦,或者对一种确保持久和平和人的博爱的国际性世界秩序的梦想。维特根斯坦确实不具有这些信念中的任何一个——也许要加上下述保留:他曾对有望从1917年俄国革命中产生出来的那类新社会感兴趣,甚至可能对它抱有短暂的信赖。目前在西方自由民主旗帜下所进行的“现代化”确实不是一个会赢得他赞同的政治纲领。

维特根斯坦的反基础主义还与科学世界图景的进展方面日渐增多的断裂相匹配。这种断裂表现在例如明显不能使关于原子世界中事件的互相冲突的图画免除矛盾和统一协调,或表现在不能在由所谓的“混沌理论”所研究的现象中达到决定论的可预测性,或表现在生物科学中整体论和拟决定性论证的重新抬头。在这方面还可以加上对非经典逻辑系统的兴趣,并把维特根斯坦在《数学基础评论》中的见解作为它的推动因素之一。在这些现象中我们见证了为我这里所谓的“笛卡儿传统”所特有的理想思维模式的逐渐退隐。

也许我在本论文中所作的考察有助于我们确定维特根斯坦在欧洲思想史上的地位。但他的后形而上学和后现代的反传统主义是否是某种新东西的开端,或者仅仅是清理了过去的地基,必定仍是一个有待探讨的问题。我不必冒险给出一个有关它的答案。我本人更倾向于期待接连不断地闯入解构和瓦解的荒野,也许要过很长时间才会到来,而不期待维特根斯坦在哲学中所遵循的路线被人延伸。他本人说出了这一点:“我不能创立一个学派,是因为我确实不想被人模仿。”“我丝毫不能肯定,我喜欢别人继续我的工作胜过在人们的生活方式方面发生变化,这种变化使(我思考的)所有这些问题都成为多余的了。”(注:维特根斯坦:《杂论集》(Vermischte Remerkungen),修订版,第119和121页。)

(G.R.von Wright,"Wittgenstein and Tradition",原载Colloqium Philosophicum,Annali del Dipartmento di Filosofia Ⅱ,Anno Accademico 1995/19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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