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20世纪初四川边藏区的政治、经济、文化改革_赵尔丰论文

论20世纪初四川边藏区的政治、经济、文化改革_赵尔丰论文

20世纪初年川边藏区政治经济文化改革述论,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初年论文,政治经济论文,藏区论文,世纪论文,文化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K254.2(271)"21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3926(2001)06-0039-11

20世纪初年,清政府对川边藏区进行了以改土归流为核心包括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各方面内容的全面改革。这次改革取得了相当的成就,但由于清政府所进行的改革是在武力威慑下所采取的刚性改革,而改革的主持者赵尔丰又是一个有着“屠夫”之称的封建官员,他自身也是在四川辛亥革命中被正法。因而对这次改革的评价仍然存在较大的分歧。在经过将近一个世纪之后,再来重新看待这次改革,有望能客观公正地予以评价。

一、改革产生的背景

要正确认识20世纪初年川边藏区改革的意义,首先需要了解改革产生的背景。虽然这次改革产生的原因较为复杂,但为了巩固国防,反对帝国主义对中国西南边疆的侵略,维护祖国在西藏的主权则无疑是其中一个重要原因。

连接四川内地与西藏的川边藏区,地广数千里,山岭连绵,重峰叠嶂,大部分地区是荒芜的砂地和岩石,冬季气候酷寒,大雪冰封,寸草全无,人口稀少,道路荒僻,往往一二日的路程荒无人烟。川藏地区社会制度相当落后,长期处于土司封建割据状态,主要的生产资料——土地、牧场,为土司、头人、喇嘛寺所占有,生产极为落后,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占统治地位。自打箭炉而外,以至里塘,地塞雪草,遇陆地,只产青稞,更无水田可以种稻。清政府长期认为此地是所谓不毛之地,故并不重视对这里的经营、开发。

19世纪末20世纪初,由于英、俄对西藏虎视眈眈,交替侵略和争夺,不仅造成了西藏出现严重的危机,也造成了川边藏区不稳定。四川与西藏土地相毗连,唇齿相依,西藏安危与四川息息相关。“英俄交窥藏地,蓄意已久,”“西藏久隶版图,远控藩部,近障川疆,形势最关紧要。近年英俄交相窥伺,情形岌岌可危。”“以四川而言,西藏直谓之四川之一部分,”因而“西藏之关系于中国前途固非浅鲜,关系中国者即先关系四川前途。”“英、俄之出西藏也,其眼光先注射我蜀,其争点将丛积我蜀,故经营西藏直谓之经营四川也。”欲取蜀,“必先收取藏卫。藏卫得,而坦然入蜀,居高扼险,”四川也就失去屏障,侵略者即可长驱直入。因此,西藏危机使清统治者感到必须加强对川藏的经营,以四川的人力、物力来应援西藏,进而经营西藏,以挽危局。故保全四川,进而保全西藏成为这次改革的重要动力之一。

川边藏区改革的直接导火线是“巴塘事变”。1903年清政府决定派官员督办川边,在巴塘招民屯田,以巴塘粮员吴锡珍为垦务委员,在巴塘开辟垦场,此为川边屯垦之始。1904年,清廷委任四川龙绵茂道候补道员凤全为帮办驻藏大臣,加副都统衔。凤全到巴塘后,即强制实行改革,遭到抵制。藏民在喇嘛、土司、头人的带领下,围攻凤全于土司寨,并在凤全撒退途中途埋伏,杀死凤全及随行人员。

“巴塘事变”的消息传到成都,川督锡良即派赵尔丰率军到川边后,督师亲剿,平七村沟、克桑披寺、攻占里塘,尽殊乱者,杀人无算,终于戡定动乱。在平乱的过程中,赵尔丰采取剿抚兼施的策略,对顽固抵抗者,则坚决镇压;而对愿意服从清廷统治的地方势力,则予以安抚,如德格土司多吉僧格表示愿意交出土地接受清廷的策封,赵尔丰即奏请清廷授以宣抚司之职,从而对其它土司归顺起了示范作用。

巴塘事变虽平,但隐患仍伏,为加强对川边藏区的管理和经营,川督锡良、成都将军绰哈布建议清廷设置川滇边务大臣,“驻扎巴塘练兵,以为西藏声援,整理后方为后盾。川、滇、边、藏声气相通,联为一致,一劳永逸,此西南之计也。”清廷同意所奏,委赵尔丰为川滇边务大臣。

赵尔丰是一个非常干练的封建官吏,较有远见。赵尔丰在此之前,即对治理川边藏区有相当的见识,曾提出平康三策:1.“首将腹地三边之倮夷,收入版图,设官治理。三边地皆倮倮,界连越西、宁远诸番夷,山居野处,向无酋长,时出劫掠,边民苦之。然地多宝藏,产药材尤富,三边即定,则越西、宁远亦可次第设治,一道同风。”2.“改康地为行省,改土归流,设置郡县,以丹达为界,扩充疆宇,以保西陲。”3.“首宜改造康地,广兴教化实业,内固蜀省,外拊藏疆,迨势达拉萨,藏卫尽入掌握,然后移川督于巴塘,而于四川、拉萨各设巡抚,仿东三省之例,设置西三省总督,籍以杜英人之觊觎,兼治达赖之外附。”赵尔丰进驻川边后,对治理川边的看法更进了一步,提出了经边“六事”:屯垦、练兵、设官、兴学、通商、开矿。此六事较具有可行性和可操作性,成为其后川边改革的主要内容。清政府对赵尔丰所提出的改革主张基本赞同,拨银100万两作为边务开办经费,此后,川边改革逐渐展开。

二、川边藏区的政治制度改革

川边藏区地处高原,地广人稀,村落罕见,向为统治者视为不毛之地。清以来,清王朝加强了对西藏的联系,在西藏设立驻藏大臣,大批清政府官员和军队经常经过川边康藏地区进入西藏,故清王朝开始对川边藏区实行直接控制,在政治上推行土司制。

土司制度是我国元朝以来封建王朝在少数民族地区以分封地方首领世袭官职为核心的一种政治制度。清承元、明之制,对川边藏区实行“修其教,不易其俗;齐其政,不易其宣”的羁縻政策,对各部落首领按其势力的大小,封授不同等级的土司职衔,以统治当地的人民。川边藏区四大土司在名义上直接隶属于清王朝,各土司与中央政权保持定期朝贡、献纳贡赋和接受征调的一种封建隶属关系,但没有执行中央政权政令的义务,朝廷也不直接干预土司内部事务,因而土司对朝廷具有很大的独立性,逐渐形成了土司割据的局面。清王朝先后在四川藏区设置大小土司200多个。清代康区为四大土司的领地:德格宣慰司、明正宣慰司、理塘宣抚司、巴塘宣抚司,在四大土司隶属下,有安抚司、长官司、土千户、土百户等若干官员,形成了土司统治的行政网络。为了防止土司的尾大不掉,清王朝也采取了“分而治之”的策略,实行“分土降袭”,并在大土司境内安插小土司,在正、副土司之外设“额外土司”,从而使“其势既分,心既离异,日后纵欲鸱张,其中必互相掣肘”。但不能解决根本问题。乾隆和嘉庆年间,四川藏区多次发生动乱,清政府付出了巨大的代价,才平定了土司的动乱,消弥战祸,并在动乱地区废除土司,设兵屯驻。但大部份土司仍保存,因而分裂的隐患仍存在。

清代川边土司统治地区政权的一个最显著的特征为政教合一,政权掌握在世俗的和宗教的农奴主手中,政教双方互相支持,形成了政权和神权紧密结合的严密而残暴的封建统治。这种政教合一的统治形成复杂的网络结构,成为川边藏区封建割据的政治基础。

川边藏区土司政权统治的另一个显著特征为野蛮残暴。农奴反抗土司、农奴主,抗服劳役,拒纳贡赋,拖欠债务等,都要受到严厉的惩罚,如斩首、挖眼、鞭苔、吊打、监禁、抄家、发配等。一般平民和农奴犯盗窃、奸淫、渎神、辱僧等,也要重刑处罚。不同等级的人在法律面前是不平等的,如杀人偿付命价,头人和喇嘛的命价至少比一般农奴高出2倍以上,土司和上层喇嘛则更高。有的土司规定,农奴中男人的命价与土司的一条狗的命价相同,而妇女的命价则为男子命价的一半,连狗命都不如。土司衙署对案件的审判带有浓厚的宗教色彩,有的还要举行宗教仪式,审判大都采取刑讯逼供,手段极其野蛮残酷,骇人听闻。

清代川边藏区社会经济的发展处于封建农奴制阶段,交通闭塞,生产力极为低下,人们的生活长期处于贫困饥饿水平;建立在封建农奴经济基础上的土司政治制度,也相当落后,土司、农奴主顽固地维护自己的世袭权力,用最残忍的手段镇压农奴的反抗,并借助宗教神权来统治农奴。农奴制和土司制成为阻碍川边藏区进步的绊脚石和封建割据的基础。

另外,由于土司制度是以分封制为特征,各土司之间为了争权夺利,扩大自己的势力范围,相互间争斗不息。到清末,由于帝国主义对我国西南地区的窥视和进行阴谋分裂活动,川边藏区出现严重的危机,而以土司为代表的地方势力已成为一股巨大的离心力,成为“川藏中梗”,故废除土司制度,收回政权,改派流官治理川藏地区,即所谓改土归流,已不仅是四川藏区的事情,而是关系到反对帝国主义侵略,巩固国家的统一,维护祖国主权的大是大非问题。

19世纪末,曾有官员提出对四川藏区进行改土归流,但未能实行。赵尔丰在平定因凤全事件而发生的动乱过程中,将改土归流再次提上日程。

赵尔丰在1904年提出“平康三策”时即认定平康治康的核心为改土归流,在攻占巴塘、里塘后,即制定和颁布《改土归流章程》,作为改革的基本法令。首先严惩巴、里塘土司,将各土司一并裁革,以获印信,裁角缴销。然后“设流官管理分治。以巴塘、盐井、三坝、理化、定乡、稻城、贡噶岭、河口八县,隶属于川。”其后,赵尔丰升任川滇边务大臣,即在整个川边藏区雷厉风行地推行改土归流。

《改土归流章程》规定“从此永远革除土司之职,改土归流,”。“裁撤土司,土司从前所设马本、协廒、更占、百色、古噪等名目,一概裁撤不用”,改设流官,“巴塘从此改设汉官管辖地方汉蛮百姓及钱粮诉讼一切事件”。《改土归流章程》还宣布:以村为单位每村由百姓公举公正者一人为头人,管理村事;小村或合数村十数村公举一人为头人。公举后禀报地方官存案。“头人三年一换,仍由百姓公举。”如头人办事不公,百姓随时禀知地方官,另行公举更换。“地方官衙门设汉保正三名,蛮保正三名,所有汉民蛮民钱粮词讼等事,统归汉蛮保正合管。”“凡汉蛮僧俗教民人等大小调词讼皆归地方管管理,无论何人不得干预其事”。

 其后,赵尔丰在巴塘、里塘改革的基础上对全康区进行改土归流改革,并在原土司地区设治县建置,设县的原则为“地足以养民,民足以养官”。县设委员一人,为全县最高行政官员,管理全县事务,直接隶属于川滇边务大臣;县委员所辖地方“分东、西、南、北四路,既中路,额设大头人五名作为保正”,(汉人较多的地区,增设汉保正一人),各保正常驻委员衙署,听候差遣,禀承委员意旨,管理钱粮和差徭等事务;每路又分设若干村,设村长一人;保正、村长由百姓公举,清政府给口粮,协助县委员办理征收粮税和诉讼案件等事务。

在进行改土归流的同时,赵尔丰又进行司法改革。规定一切案件均由地方官员审理,对判案、量刑也作了新的规定。此外,赵尔丰还就一般常案和案费、传审、展期、销案等也作了一些规定。

改土归流以前的川边藏区政治是以土司为主导的封建政教联盟统治,因此要改革土司制度,必须打击寺院宗教势力,削弱其力量,割断与世俗权力的联系,取消其政治经济特权。赵尔丰以雍正年间清政府对清海寺庙的改革为依据,规定“寺庙不准多设,大寺喇嘛不过三百人,小寺不过数十人。”“出家为僧,必须本人情愿。以后不得见人家多子,便勒令充当喇嘛。”现有寺庙“其喇嘛有愿还俗者,听其自便,不准强迫阻拦,以逆民意。”从而废除了康区按男性比例强迫藏民出家当喇嘛的旧例。这些措施的实施对打击和限制喇嘛、寺庙的势力起了重要的作用。此外赵尔丰还相继取消了喇嘛、寺庙的部分政治经济特权。裁撤了管理地方钱粮、词讼事务的僧官,规定喇嘛不准受理词讼和干预地方事务,大喇嘛只管教务,一切行政事务统由地方官办理,实行政教分离,喇嘛和百姓一样要接受政府委派的地方官员统治。通过采取以上措施,喇嘛的势力有所削弱,从而使改土归流及其他改革措施能够较顺利地进行。

1907年(光绪三十三年)清廷于“边务大臣”之外,又复加赵尔丰“护理四川总督”职衔。次年改派他为驻藏大臣兼川滇边务大臣以统筹川、藏、滇三省边务。1908年,赵尔丰与川督会奏设安康府,改打箭炉为康定府,设河口县、理化厅、稻城县,贡嘎设县丞,巴安府、三坝厅设通判,另设定乡县、盐井县。同年,赵尔丰奉命出关,在成都驻防旗兵中选练西军三营随行。赵尔丰行至打箭炉,闻知德格土司家族内部发生纠纷,土司多吉僧格之弟昂翁降白仁青在西藏达赖集团的支持下,与其兄争权,各拥众械斗。因此赵尔丰请旨剿办。年末,师次更庆,“番民望风迎降”。次年初,赵尔丰派兵攻昂翁降白仁青于邓科,白仁青以其死党负隅顽抗,兵败逃窜,赵尔丰又再败白仁青于赠科、杂渠卡,复败之于麻木,追奔千里,余众悉降。德格土司多吉僧格在赵尔丰军事压力下,请改流其地,“愿将德格全境人民土地纳还朝廷”。赵尔丰遂分置其地为五县:邓科、石渠、德格、白玉、同普等五县。德格地大,包括春科、高日两土司,春科土司无后,免议袭职养赡,高日土司改为世袭守备,给予瞻地,并归邓科县、石渠县分管。经此改革,北接青海,南迄巴塘,西到昌都,东抵甘孜的广大地区都直接在清政府的统治之下。

清末,清政府进行预备立宪改革,促进了改土归流的进一步发展。1911年3月清民政部奏请将各省土司归土流:“此值筹备宪政之际,尤宜扩充民治,教养兼施,以维治安而广文化。近年……四川的巴安等处,均经改土归流。此外四川之瞻对、察木多等处氦办而尚未实行。德尔格忒、高日、春科等处,条奏而甫经核准。……四川未经改流者尚十之六七。”故“饬边务大臣,凡有土司地方,酌拟改流办法,奏请核议施行。”全国政治环境的改变,进一步推动了川边藏区改土归流的进程,尤其是对瞻对的改流。

长期以来,瞻对成为西藏达赖集团反对清政府,企图分裂中国的一个前哨阵地,赵尔丰自任川边大臣以来,即同达赖集团展开了尖锐的斗争。此次,赵尔丰又借筹备预备立宪之际,决心收回瞻对。他一面饬令各土司孤立瞻对,一面调动军队作后应。藏官见大势已去,畏赵尔丰之兵威,乃献户籍而去,赵尔丰遂入瞻对,设官治理。

从1904-1911年,前后历经七年,赵尔丰先后废除了明正(康定)、德格、巴塘、理塘、瞻对(新龙)、察木多、察雅等大小土司,并在昌都以西、北至三十九族地区,南至桑昂曲宗(察隅)的广大地方进行改土归流,东西3000余里,南北4000余里,改设置者30余区,从而为西康建省奠下基础。

但须注意的是,赵尔丰在进行改土归流的过程中,对土司和喇嘛采取的是“顺则抚之,逆则讨之”的政策,故对那些不公开反抗的土司,都予以不同程度的优待,给以都统、守备、千总、把总等世袭官衔,并按年给以赡养费;对归顺的寺庙也优抚有加,“呼图克图本属僧人,如不愿汉官之职,仍请给名号。准其转年给口食衣单银两,俾令其振兴黄教”,由于采取以上的优抚政策,减少了改土归流的阻力,但另一方面也保存了土司和寺庙相当的政治经济势力,从而留下了隐患,使民国年间土司复辟有一定的条件。

三、社会经济改革

赵尔丰在对川边藏区进行政治改革的同时,也十分重视社会经济的改革。

川边藏区经济十分落后,故赵尔丰对川边藏区经济进行改革和开发的内容较多,成效也较显著,主要内容有如下几方面:

1.改革土地所有制和赋税制度。

改土归流前,川边藏区土地在理论上都是归土司所有,土司、头人、喇嘛占有全部的农业生产资料土地,形成封建农奴领主制,农奴对土司、头人和喇嘛有着很强的人身依附关系。由于大多数藏族农(牧)民与生产资料——土地(牲畜)相分离,生产积极性不高,社会生产发展受到极大影响。因而赵尔丰在进行改土归流的同时,采取了若干措施配套的改革:(1)废除了封建的农奴主土地所有制,将土司、头人、喇嘛的土地余留部分作为赡养地外,其余的全部收归封建国家所有。(2)一般农奴可以领种一块份地,称差地,他们向封建国家承佃,并向封建国家纳粮上赋,这比过去所受的剥削有所减轻,生产积极性有所提高。(3)规定土司、头人、喇嘛的养赡土地,只能出租给农民耕种,收取地租,除扣去种籽外,与佃户均分。(4)废除农牧民与土司、喇嘛之间的依附关系,规定耕种土司、头人、喇嘛的土地,只能称为佃户,不能称为“百姓”。(5)农牧民只能向政府交纳粮税。(6)组织力量清查户口,核实户籍、土地、牲畜等,目的是使农(牧)民与土地(牲畜)相结合,并依据不同的财产征收赋税,让更多的人承担封建的义务。(7)在查丁核产的基础上,以“无论汉蛮僧俗皆应纳正粮”的原则,视各户人丁和财产情况,分别制定相应税额。为避免官吏从中渔利,又明订了《牲畜税章程》和《关外收粮暂行章程》。

赵尔丰所进行的赋税改革,是建立在查户核产之上,是以耕地、牲畜和收获量的多少为基础,故改革后,一般民众的负担有所减轻,也比较均衡,生产积极性也得到鼓励,农业生产有所恢复和发展,政府的收入也有相当的保证,以至官府粮仓“存粮甚多,一时不能变价清仓,而粮食久存陈朽。”

经过土地制度和赋税制度改革,土司、头人、喇嘛的主要经济特权被取消,“现在改土归流设为汉官,定有地方章程:凡寺中地土、牛厂以及喇嘛名额造具清册,请地方官立案,照章上粮纳税,同为朝廷百姓。”“如有蒙混地土、牛厂不报者及勒派百姓子弟强作喇嘛增加名额者,一经查出,不但庙产充公,并将执其事者重惩不贷!”

1911年(宣统三年)赵尔丰进一步进行赋税改革,将实物田赋改为货币田赋“准民间按照定章官价,以藏元铜元折粮上纳。”货币田赋的出现是一种进步的表现,对于生产的发展直接起着一定的推动作用。

2.禁放高利贷。

川边藏区,盛行高利贷,“喇嘛、头人向有将青稞强放百姓,每青稞四斗,收利一斗,且收利不收本,百姓苦累难言。”借贷青稞收利,有数十年,十余年,数年不等,不少藏民负债累累,终身不能还清。因此赵尔丰认为发放高利贷有碍川边改革和经济的发展。“应一并革除”,明令禁止土司、头人、喇嘛发放高利贷,并规定了清理高利贷的办法,“如借贷在五年以前者,自本年起,本利均不准收;在三年以前者,准于将本收回,不准收利,作为本利收清;在二年以前者,准收本年之利,并将本收回。”宣统三年,又将清理高利贷的办法改定为:“凡所借之债,已经收过四年全利者,作为本利收清;收过三年全利者,准收本十分之三;收过二年全利者,准收本十分之六;收过一年全利者,准收本十分之九,作为本利收清。”由于采取禁止发放高利贷和清理高利贷,减轻了藏族农牧民的负担,使他们能够重新进行生产和生活。

3.鼓励垦种。

赵尔丰在查户核产定税的同时,还积极地扩展耕地面积,鼓励民众垦荒。其时川边藏区荒地甚多,故赵尔规定,如有愿垦此荒地者,无论汉蛮僧俗皆准到官府承领执照,准予耕种。垦荒分官垦和民垦,官垦即由政府在内地招募农民出关垦荒,由政府给路费,住房、农具、耕牛、种籽等都由政府贷给,俟垦民收获粮食后,逐年偿还。如由官日给工食者,其地垦熟,并所出稞麦一律归官;第二年若能自备口食,官只借给种籽,准照五成纳粮外,再将种籽还官,平出平入,不取利息,第三年后即照章纳粮;其自备口食开垦者,第一年免其纳粮,第二年后,即照章按等完粮。惟此项垦田,作为官佃,准其世世耕种。其后赵尔丰在一些地区又规定:谁垦谁有,发给地契,永远耕种。荒地垦出后,垦民如能缴还垦荒所费银两,由政府发给文契,作为垦民永业。民垦即是由村民开垦各村荒地,但垦民须先申报愿垦地若干亩,具结存案,限两年内垦毕。每人每月垦地一亩,至少半亩,始可向政府借贷口粮。开垦之地作为民业,三年之后,勘丈发给地契,按亩计科。1906明赵尔丰首拨银6万两,作为屯垦启动费。1908年,再拨100万两作为川边屯垦、练兵、兴学的费用。

为加快川边藏区农业的开发,赵尔丰从1906年开始采取移屯和军垦的措施,移屯即是从内地移民前往川边垦荒,“发给地契,永远耕种”。前后曾招募四川内地农民1700余人,另有家属600余人,分发到乡城、康定、雅江、稻城、巴塘、盐井、道孚、甘孜各县。仅定乡一处的垦农有70余户,先后开出水旱地1200余亩。1911年,又拟续招垦夫2000名,以开辟金沙江以西的各县。赵尔丰还鼓励藏族农民就近自行开垦,准作为民业。军屯即是“化关之兵为民,复召关内之民为兵”,前往川边进行开垦。赵尔丰认为,“经营全藏,总宜以殖民为主。川省人多地少,尤以迁民为有益。惟藏地阻奥阻,无论藏民不能容纳,即川民亦不肯移,断操之过急。惟有寓迁民于兵,而兵亦不可骤进。”1908年,赵尔丰在四川内地召募三营边军,皆有家室,略加训练,率带出关,到彼即行屯田、开矿、畜牧等,使见其有利可图,然后招其家属续往,遂化出关之兵为民。这三营边军主要分布在乡城、稻城等县进行垦种。为了解决军队粮饷以及发展个人经济,赵尔丰及其部属也强制性地役使士兵进行生产,士兵大都携其家属同居,一道进行生产,所以形成了以家庭为单位的个体生产形式。由于士兵有相当的经济收入,能养家过活,故生产积极性也较高,从而推动了农垦发展。

在招民垦荒的过程中,也存在很多问题,如“委员办理不善,纷纷潜逃,款项虚糜,可胜浩叹。”另外垦民从关内招来,“片土未开,而川资先已不赀”。因而赵尔丰“莫如就边徼之游民,耕边徼之旷地,公费既省,犹隐寓弭盗之方”。如让游民从事于农,“是旷土发一生机,即游民添一生计,即有恒产,岂无恒心,转莠为良,道诚易易。”

为发展垦务,办垦各县都设有监垦所,由监工委员主持其事,管理垦民开垦事务,各县委员有督垦之责,并以开垦务的优劣作为考核黜的依据。赵尔丰实施屯垦政策后,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在较短的时间内使川边藏区的农业耕地增加了2万多亩,对川边藏区农业生产的恢复和发展起了较好的促进作用。

4.引进先进农具和技术,兴修水利。

在鼓励和发展屯垦的同时,赵尔丰还较重视农业生产技术的改良,对推广内地先进农具、引进优质农作物、兴修农田水利、发展农业教育和农业科研等方面也作了不少工作。由于川边藏区农业技术落后,赵尔丰聘请了日本农业技术师池田、小岛两人到川边藏区指导垦务。他还令人从内地购回铁质农具进行耕种,并令工匠按其样式仿造,广泛推广使用,供百姓开荒时无偿使用,规定“凡有百姓开荒者,均准借用,损坏不令赔偿。”赵尔丰还令人从四川内地引进稻、麦、芥子、洋芋、高梁、油菜、蔬菜和经济作物等数十种优良品种,在川边藏区试验栽培,其后又在巴塘设农民试验场,派汉族农民改良稻田、教种马铃薯、玉蜀、黍、大豆、黄豆、油菜,以及蔬菜等,对藏族农民传授种植和加工技术。邓科农事试验场成立后,即令各保正送藏族学徒到试验场学习各种种植技术;并在所辖五路设立农事改良分所。另外,石渠、稻城、贡噶岭也先后设有农事试验场、农牧研究会,改良农牧方法。邓科设立了畜牧学校,从国内外引进马牛羊良种,“由上海购荷兰奶牛八头,澳洲奶羊二十四只及陕西壮驴鬃马数匹于此传种。”川边野生植物丰富,可资利用度高,如河口(今雅江)即设立养蚕局,指导群众用野桑育蚕。关外学务局也设立蚕桑学堂,召收藏族青年女子学习养蚕。鸡贡、察隅一带野生漆树、构树较多,驻防军队即利用此割漆、造纸。在发展农田水利方面也取得了不小的成效。另外在巴塘地区制成适合吸水灌溉高岸山地的筒车;在察隅制成水碓,用以加工粮食,并向民间推广。通过采取以上各种措施,川边藏区的农牧业逐渐改变了原始生产状态,征服自然的能力不断加强,生产技术和生产水平不断提高。

赵尔丰所采取的鼓励开荒屯垦,化兵为民,准许携家屯垦具有相当的积极意义,促使内地移民和屯垦的军士能以土为家,积极经营,对开发川边起了推动作用。另外从政治行政的角度考察,经过改土归流和以上改革,从行政管理到税收体制,基本上和内地划一,既便于统一和强化施政,又能根据民族地区的特点而予以适当的照顾,既限制了不利于川边藏区发展的土司和喇嘛的诸种特权,又并非内外无别,强求一律。由于鼓励垦荒发展农业,采取了若干有力的措施,生产得到发展,政府的财政收入也有所增加,据统计,宣统元年,在巴塘、三坝、乡城、盐井、河口、稻城七处,仅田赋一项就收入51992两银,支出员司、夫役、薪费银17014两后,尚余34978两,较前有较大幅度的增加。

5.发展实业,振兴商务。

川边藏区的经济十分落后,为了改变此现状,赵尔丰除了发展农牧业经济外,还重视发展工矿业,他认为“振兴地方,首在倡实业”,于是先后派人到上海、天津、汉口、印度、日本等地考察实业,了解“振兴商业系如何下手,何等商业与边地相宜,以便招商开办。”1908年,赵尔丰拨银2.4万两在条件较好的巴塘设立了制革厂,从日本购回制革机器,并选派藏族青年30名到成都学习制革技术。这是川边藏族青年第一次有组织地派人到内地学习生产技术;次年该厂建成投产,由成都选派工匠到厂传授制革技术,每名工匠须教学徒4-5名;该厂产品于1910年送南洋劝业会陈列展览,各种皮革都得超等奖,所制军用靴得银牌一枚。其后在巴塘又成立了印刷厂;并在巴塘发展制陶业,推广新的制陶技术,聘请硕般多藏族陶工泽日大吉到巴塘传授制陶技术,招收附近官话堂的家境贫寒学生一面坚持原有课程学习,一面学习制陶技术,六个月为一期,并实习两月;“如此办理,不特陶业可以大兴,公家无甚耗损,孤寒子弟得一技艺以谋生。”在稻城开办纸厂。濒临澜沧江的盐井县盛产井盐,有盐井30余口,但采盐制盐技术和方法落后,赵尔丰派人在此设局,试验用新法采、制盐,以提高生产效率。

川边藏区盛产金砂,发展潜力甚大,赵尔丰先后聘请外国技师和曾在美国留学的刘轼轮为关外矿务工程师,进行勘探。后制订开办金厂章程,由藏汉商人集资,申请在一定地段设厂开采,每15人为1棚,自开挖之日起,每棚每月缴纳课金四钱,棚数不限,以6个月为1期,到期再行申请。每年可征收课金黄金百余两作为边务经费。宣统元年赵尔丰派营勇在德格扩络垛开办金厂,招收附近藏民到厂学习挖淘砂金的技术,并给以口食,学得技术后,自备口食开挖,所得砂金按照市价售给金厂,“不准在外偷卖,委员皆照市合价,亦不准短价收买。总期尔等获利,可以养家口,可以有余存。”另外在同普设立官办铜矿铜厂,大规模开采铜矿,炼铜厂设在城西五里之外的草场,厂可容数百人,分工提炼。从厂到矿约15里,地形平坦,修为马路,用上海运货之人力板车,极为灵便。另又在宁静、察隅开采银矿和硫磺。川边藏区出产多种珍贵药物,赵尔丰命名县设“官药局”,收购当地丰富的药材,或制药出售,或运往内地销售。

川边藏区由于交通不便,商品经济极不发展,商业贸易也较落后。1893年,中英签订《藏印续约》规定,俟百货免税5年后,允许印度茶叶入藏,其后印茶入藏和川边藏区,贱价销售,对川茶冲击很大。盛产于雅安、天全、名山、荥经等地的川茶向来行销川边,受到藏民的欢迎。在印茶的倾销下,川商为了获利,竟渗杂伪物,以致信誉下降,销量锐减。1908年重订《藏印通商章程》,印茶更加畅销,占领主要市场。赵尔丰为了抵制印茶倾销,振兴川边与内地的商务,一方面打破成例,允许茶种入藏布种;另一方面与川省盐茶、劝业两道咨商发起组织边茶公司,“专为振兴茶务,改良制造,讲求种植,保存利权而设。纯以商力组织,官任保护,名为‘商办边茶股份有限公司’,一切规程,均遵商律办理。”边茶公司在雅州城内设立总号,并在打箭炉及南路之里塘、巴塘、昌都,北路之界姑五处设售茶分号。其制造处设于邛州、天全、荥经、名山等州县。转运处设于清溪县属之泥头汛。采配处设于嘉定府属之犍为、峨、叙州府属之宜宾等县。边茶公司总股本为银50万两,以100两作为1股,共5000股,由雅属产茶各县的茶商及其他绅商集资认股,如认股至10股者有1议决权、选举权;认至50股者有被选举权。公司对边茶的产、运、销进行统一的经营管理,并制定多种规定,不准掺假,保证质量,减轻税捐、脚力,降低成本,以提高同印度茶叶的竞争能力。

6.改善交通,发展通讯。

川边藏区山高路险,交通异常艰难,信息不灵,于行政管理、发展经济、军事防务都极为不利。赵尔丰在入川边之初,即提出经营川藏要以“辟治道路为宗旨”,并积极筹划和布署发展川藏两省和边地各县之间的车马大道。1910年,赵尔丰会同其兄赵尔巽奏请修筑川藏大车道,平宽1.2-0.9丈,随高就低,以能行大车为度,大车路拟由川、边、藏分段负责修筑。成都至打箭炉一段由四川拨款,沿途各县分段负责;打箭炉至察木多一段由边务经费拨款修筑;察木多至拉萨一段由驻藏经费拨款修筑。在雅州设车务处,从陕西雇来工匠制造大车。在赵尔丰和其他的大臣的推动下,这条长约数千里的川藏公路开始进行前期准备工作。如鸦砻江中渡为打箭炉通边藏要道,江面宽至数十丈,水流湍急,每当盛涨,舟船不能径渡。行旅苦之,转输饷械尤为困难。故赵尔丰特聘比利时工程师设计,由上海比商华法公司承包架设起了鸦砻江上第一座钢吊桥,使天堑度通途;赵尔丰还命人在在川境沿线作了一些勘修、开基、设站的准备工作,整修了德格以巴塘的驮牛驮马大路,并由打箭炉至巴塘沿途修建旅店二十四所,并兼卖食物,以方便商人和官兵行旅。因此川藏大车路虽因多种因素未能修通,但也为以后的川藏交通带来了一些便利。赵尔丰为了军事转运的需要,整修了川边藏区各条交通孔道,使道路得以畅通。因此藏区的商业贸易也随着交通的恢复而日趋发达,对外运输也有所增加,这进一步刺激了川边地方经济的发展。由于交通的发展,贸易往来频繁,藏区人民与内地人民之间的联系加密,经济文化交往加强。

由于道路崎岖险阻,路程遥远,川边与外界的联系困难,信息不灵,文报往来,主要是靠驿站传递。1904年经赵尔丰策划,即着手架设成都至康定的电话线、次年,马维祺、赵尔丰进兵巴塘,又架设了从康定至巴塘的电话线。其后又接通至察木多,在河口、理塘、巴塘、乍丫、察木多等处设立电报局。另由巴塘架设一线北至德格,转察木多;再架设一线从巴塘接云南阿墩子。根据1908年的《藏印通商章程》规定:“俟中国电线已由中国接修至江孜,英国可酌量将由印边界至江孜之电线移售中国”。赵尔丰为了收回印边至江孜一段电话线的主权,加紧接修川藏电线,经奏准清廷同意,赵尔丰派员勘测从巴塘到后藏日喀则(札什伦布)共2200多里的线路,拟架设电线杆21500根,架线2970盘,沿途设6个分局,4个报房,建立起川藏长途电话通讯系统。但由于经费发生争执而拖延了工期;不久发生革命,电话线未能接通。

赵尔丰进入川边藏区之初,为了军事的需要,兵力所至,站台随即建立,职责是递送公文,传达政令。数年间,站台几乎遍及川边全区。站台最初是为政治、军事的需要,但也因此带来了许多意想不到的影响,加强了川边与内地的联系,川边各地之间的联系,促进了经济文化的交流。赵尔丰在川边还积极发展邮政。1910年西藏设立邮局,经驻藏大臣联豫提请,赵尔丰利用川边的台站将西藏邮政接至打箭炉,邮件由沿途台站递送,因而西藏与内地得以通邮。

7.统一度量衡,铸造藏元。

川边藏区汉族、藏族杂居,度、量、衡颇不统一,“权量衡度不惟名目与内地不同,即大小轻重长短亦异。”“所用之蛮秤,钱两不分,且无标准。而斗则称为‘克’,并不知升、合,又不以石计,只有所谓‘批’者,其大小并无一律,或十余‘批’为一‘克’不等。似此分歧,收粮纳税,易于弊混。”因此赵尔丰在改土归流的基础上统一度量衡,实行与内地统一的度量衡标准:度制以营造尺为准;量制以合、升、石为准,并规定每斗重库平30斤;衡制则以库平斤(16两)、两、钱、分、厘为准,并购置库平秤、官斗,分发各县,仿制使用。19世纪末20世纪初,随着英国对西藏侵略不断加深,印度货币卢比大量流入西藏,并在川边流通,英铸印度卢比重3钱2分,1元卢比换藏币40多枚,甚至多达70-80枚,使川边政府和军民蒙受极大的损失。为了抵制英印卢比,赵尔丰与川督商定,由川省仿造英印卢比大小,以银20万两在成都铸成重3钱2分的藏元100万元在川边和西藏行使;后又由川省铸铜元1000万元作为辅币,并规定以铜元44元合1藏元的比价流通使用。1911年,又在川边发行制钱,以制钱440文合藏元1元流通使用。规范化的新币的铸造和使用,对抵制英印卢比的流通起了较大的作用。

8.改革乌拉制度

乌拉制是一种差役制,是13世纪蒙古军队入侵川边藏区,强迫藏民为其支差服役而形成的。清康熙以来为了加强对西藏的统治,经常有大批的清朝官员和军队经过川边藏区入西藏。川边藏区山高路险,空气稀薄,跋涉极为艰难。因此清朝官员和军队的粮饷、物资的运输需要大量的人力和畜力,而地方政府无储,只能靠临时差役,征配于民众。此外,每到一地,米薪之需,水火之急,向无旅店供应,也非依赖当地民众不可,因此清代川边区的乌拉制度也就随之兴起。四大土司及各中小土司都担负着为进入川边藏区的清朝官兵征集乌拉的任务,他们为清朝官兵在沿途设有驿站庄房,雇定牛马,招民饲养,专供差役之用,并规定:农奴领种土司份地40克(1克地约等于1亩地)负担塘马两匹;30克地负担1匹半,20克地负担1匹。

乌拉制逐渐发展成为一种扰民苛民的制度,藏民不仅要为清政府支差,还要为土司和寺庙支差。“无论男女皆与有焉,即由远地而来,但置烟灶,虽租房而居亦然。其派乌拉照所居屋之大小而定,所需数目或三四名,或十数名,照户轮派役,或其家人外出,无人应役,则雇穷民代之。”由于连年不断的差役,使一般藏民不堪承受,虽精疲力尽,牛马死亡,家贫如洗,亦不能免,世世为人作牛马,为奴隶,挣扎在支应乌拉的死亡线上。

川边藏区实行改土归流后,一方面是土司失去权力,过去部分属于土司的乌拉不存在,而另一方面,政府所需乌拉的数量又空前增加,于是出现乱抓乱支乌拉,违章滥支,藉故苛派,虐待夫役雇差取利,受贿私免等现象,种种弊端层出不穷,造成严重的社会问题,藏区民众苦不堪言,开始抗拒支乌拉或为躲避支乌拉而逃亡,从而使本来就十分困难的川藏交通线时常出现中断,严重地影响到清政府对西藏和川边藏区进行直接控制的战略部署。赵尔丰通过调查,于是决定改革乌拉制度。

1909年(宣统三年)—1911年(宣统三年),赵尔丰先后制定了《通饬各营开差雇用乌拉章程》、《通饬关外各营支用乌拉须当面发价章程》、《示谕出关人员及军民人等遵章给领乌拉价值章程》、《通饬各属遵新订雇用乌拉章程》《通饬各县不准用汤打役,自雇伙夫养马夫,无论蛮汉概以雇工论,按月议给口食工资,并出示晓谕移防营遵照》、《饬川督通饬各属关外乌拉脚价自本年七月初一改章一律每站给藏圆半元》等。以上各章程和规定对川边藏区乌拉的承担、使用和报酬以及防止乱支、乱拉、乱用乌拉的等方面都作了较详细而明确的规定。改革后的乌拉制度一方面减轻了部分贫苦百姓的负担,并根据财力大小来承担差役,有一定的合理性;但另一方面差役也仍然较重,大量的劳动者被迫要离乡背井,去支应乌拉,使农村缺乏劳动力,造成土地荒芜,影响到生产的发展。

四、文化教育与社会风俗改革

川边藏区社会封闭,文化落后。改土归流以前,藏区的学校极少,康熙五十八年(1719年)清朝官吏为了照顾来这里的汉族子弟读书,办了1所义学,但时断时续,极不正规。光绪三十年(1904年)粮员吴锡珍为广教化,办了1所官话学堂。另外外国教会也开办了1所华西小学。绝大多数藏族儿童不能入学,没有知识文化,多数藏族上层的子弟基本上也是从喇嘛、塾师处学习经卷及一般古旧常识与习礼,近现代科技知识近乎空白。川边藏区改土归流前,土司利用藏民的无知,对藏民进行残暴统治。但改土归流后,汉藏人民之间交往频繁,汉人不懂藏语,藏人不懂汉语,彼此之间交流困难;清政府直接统治川边藏区,实施政治经济的变革,一切措施要使川边人民了解,首先感到语言障碍,政府官员与藏族交往,都需借助“通人”(翻译),但经常“传达讹误,致误事机,甚县有意颠倒,藉端播弄番情,每至不恰,弊窦防不胜防。”显然不利于清政府对川边藏区的统治。因此赵尔丰感到川边藏区改土归流以来,“所难行者文字不知,语言未习,假通事以治事,舌人有时而穷。徙贫民以实边,主客猝维相洽。如欲去此杆格,非先从语言文字入手,不易为功。此学务之兴万不可缓也。”赵尔丰把发展基础文化教育作为治理川边的大事来抓,以达从兴学入手,对川边的藏民进行教化,进而巩固清政府在川边的统治,实现长久治安的目的。为此采取了若干措施:

1.设立川边学务局,劝谕藏民入学。

1907年(光绪三十三年),赵尔丰奏设川边学局,以此为统筹川边藏区全局的兴学机关。赵尔丰奏称:“当兹创立伊始,经营擘划,条理万端,倘无挈其提纲,尤难望置措裕如,是以于炉城择地设学务局一所为总汇。凡筹拨学费,考查规制,采购图书仪器,延聘教习,派学劝学一应事宜皆隶之。”赵尔丰聘在籍的度支部主事吴嘉谟为总办,其开办经费,在川边经费项下拨3万两借用。川边学务局成立后,使川边藏区发展新式教育有了统一的组织机构,为川边教育的发展作了一定的准备。

其时川边藏区藏民对新式教育茫然无知,对入学堂学习更有许多误解,一闻新设学堂,群皆疑阻,且每以送幼童入学为当差与支乌拉,普遍不愿就学,进行消极抵抗,有的藏民将其子弟藏诸寺庙、牧区,甚至有的藏民雇贫家子弟顶替,也有的藏民“向官吏递禀求免办学”。为此赵尔丰采取强制与倡导、奖励相结合的方式。学务局总办吴嘉谟广募通译,“督同劝学员等奔驰于冰天雪地之中,周历遐荒,多方劝导,数月之后,蛮民稍释疑虑,渐就范围。即于巴塘、理塘两地有汉民之处,先设学堂数所,令塘民及商民与蛮头人等子弟入堂,给以衣服,优以礼貌,联以情谊。蛮民观感,皆有欣羡之心。”吴嘉谟还编制印发藏汉文对照的《白话劝学广告》,宣传读书识字的“好处”。同时当局还制定强硬的政策,规定凡学龄儿童必须入学,否则罚及家长。另外也采取了一些优惠措施优待学生,如学生入学不缴学费,所有书籍、纸、笔、墨、砚等皆由学堂供给,在校时,免费供给饭食,凡学生皆免徭役。每期考试优秀者,另有特别奖。从而极大地刺激了学生的学习积极性,有力地推动了新式教育的发展。经过一年的时间,藏民见学堂不征收学费,入学者不仅不增加负担,而且还可以得到许多好处,“子弟能知汉语……又见给予冠履衣服,加以礼貌,疑虑渐释,……愿将子弟送学。”

2.设立学校。

学务局成立后,即在各已进行了改土归流的地区设立学校,凡“设置一县,即成立学校数处。”川边兴学,没有基础,教员难于延聘,于是赵尔丰由四川省城成都咨调藏文毕业生数十名,出关派充教员。赵尔丰令治内各属皆于当年秋天开办初等小学和官话学堂各1所,设修身、讲经、国文、历史、地理、算术、格致、体操等科目,以浅易入手,先教以官话及浅近汉字,为求文字语言相通相同,课本及讲授皆用汉语,藏族学生除藏名外,另取一个汉名。次年于巴塘、里塘、河口、定乡等处设立高等小学各1所,以便初小学生升学。川边学务局规定,“百户以上的村落办官话小学1所,不足百户的几个村联合起来选适中的地址合办,百姓的子与女,俱由父母或村长开单呈报,到入学年龄7岁的,都必须送入学堂读书,不准滞留,逃避入学或请人顶替入学的,责罚其家长与村长。

除大力发展普通教育的学堂外,赵尔丰还相继在巴塘和康定等地兴办了师范学堂。1911年,学务局总办吴嘉谟又在打箭炉开办关学师范传习所,招集川省西南两道明白子弟即川省藏文毕业生,并炉厅附近通藏语而兼识国文者入学讲习。从而在较短的时间内培养了一批师资,期满合用,即行分派到各区充当教习,每人发一骑一驮,不另支发川资。学务局在河口还开办了蚕桑学校,在康定筹办藏语专科学校,另外在巴塘又办了喇嘛学堂,令青少年喇嘛一律留发,半日读书,半日学习技艺,使其各有专长,以便将来能够处食其力。

1908年赵尔丰在巴塘筹设巡警学堂一所,选派委员教习,从近年巴塘、理塘等处官话学堂毕业生中挑选年在16岁以上,20岁以下,诚朴耐劳者100名,作为警兵正额学生;复选20名为附额,共计120名,教以科学,限3年毕业,奖来分派新设各府厅州县,充当教习,以为开办巡警之预备。

1908年川边藏区共设学堂30余所,男女学生千余名。到次年“巴塘、理塘、稻坝、河口、盐井、乡城等处,已成立学堂六十余处。”其他如“江卡、乍丫、察木多、三岩、贡觉、桑昂曲宗及杂瑜、扎夷、察哇、作冈等处,皆知设学之益,颇有引领而望者。”

由于赵尔丰和川边学务局采取了多种措施,川边藏区教育出现空前蓬勃发展的局面。有资料称:清季数年间,川边藏区“立学堂数百所,边民男女入学堂者数千人”,“设立学堂170余所,妇女学生数千人”。“关外东南两路已逾一百五十所,加以西北两路及打箭炉各属计算,实两百所有余。”从1907年—1911年的5年间,川边藏区的新式教育有很大发展,川边藏区各县都设立有新式学校。如以巴塘为例,该县全境不足5000户,但各类小学就有40余所,学生千余名,且“体操、国文、算术试验大有可观。”一时间,境内“书声不绝,诚为一文化之区”。

清季川边藏区兴学,发展较快,成效显著,一方面普及文化,传播文明,对川边藏区社会经济的发展起了一定的推动作用;另一方面,通过办学,从思想文化方面对藏民进行教化,以此加强对藏民统治。赵尔丰称:“纵横数千里,开草昧而输以文明,群蛮子弟,皆知尊敬朝廷,喁喁向化,每逢朔望,悉排班向阙叩头,与讲忠孝之事,群皆欢欣鼓舞,兴学之功,成效显著。”“巴塘一隅,男女生等先学汉语,继学汉文,甫经三年,初等小学堂男女学生,竟能作数百言文字,余皆演试白话,解释字义。尤可嘉者,八九龄学生见人皆彬彬有礼,问以义务,皆知以忠君爱国为主。”虽然赵尔丰发展教育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加强对藏民的统治,但从长远来看,川边藏区广设学堂,大兴教育,所产生的影响十分深远,其社会经济意义远远超过了政治意义。

赵尔丰在发展文化教育的同时,还较重视改善医疗卫生。川边藏区医药素不讲求,痘症为害尤烈,藏民疾病夭亡,无不束手坐视,情状可悯。川边藏区改土归流后,练兵、屯垦、兴学、招商等,内地之人增多,但若有病,医药难求。故赵尔丰在赴川边藏区时即在内地广购各种药品,访聘良医,厚给薪资,分赴巴塘、理塘、盐井、乡城、稻坝等处开设官药局和药铺,各局设有内科医生一人,医工二人;另设有牛痘医生,随时下乡为小儿点放牛痘。应诊病人人数和种痘人的姓名、人数都要按月上报地方委员转报边务大臣,作为考核医生的依据。凡军民人等及当地藏民,有病皆可求医调治。医生薪水由政府发给,医生与人治病不取分文;至于药价仍由病人按照所服之药的多少贵贱交付药铺,以便再由内地购药接济。“半年以来,全活无算;所需医药各款,约用银一万余两,均由边务款内支给。”

赵尔丰在川边藏区进行经济文化改革的同时也对川边藏区的风俗习惯进行了改革。婚姻制度方面规定:“凡有男女婚姻,必须凭媒作合”,禁止两男娶一女或两女嫁一男,要求“以后蛮民须各娶一妇”。另制定藏汉文合式婚书一种一式两份,结婚男女须向当地政府请领填写,盖用官防,登记册薄,男女各执一联,方才具有法律效应。同时鼓励藏汉人民通婚,准许驻扎藏区的军队官兵娶藏族女子为妻,但不准娶妻后,弃之不顾,自行进关为违法,均按军法惩办。此外赵尔丰还在丧葬、服饰等方面进行了以汉文化风俗为主要内容的一系列改革。

五、改革的意义及影响

20世纪初年,川边藏区进行了前所未有的改革。这次改革涉及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各方面,使川边藏区在政治上发生大变革,经济、文化上出现较大发展。由于这些改革和发展具有开创性和奠基性,且百事同兴,量大面广,因而具有很大的艰巨性和复杂性,加上清末国内外多种政治因素的干扰,川边改革存在若干问题,未能得到较好的解决,并留下一些历史隐患。另外,影响对这次改革评价的一个重要因素,还在于主持这次改革的赵尔丰在平定“巴塘事变”过程中,杀戮了不少藏民,其中有不少无辜的百姓,在川边藏民心中留下了很深的创伤,很长一段时间内,不少藏民谈“赵”色变。一些人认为,肯定20世纪初年的川边改革,就是对赵尔丰歌功颂德。

我们认为这次改革虽然是赵尔丰主持的,个人在其中起了相当的作用,但关键的问题不在于此,而在于这次改革是否符合历史潮流?是否有利川边藏区社会经济的进步和发展?总的说来,这次改革较为成功的,对川边藏区社会经济的进步和发展起了推动作用,这次改革的意义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这次改革对加强中国统一,巩固西南边防有着重要的意义

近代以来,由于帝国主义对中国的侵略,对西藏和西南地区虎视眈眈,英、俄、法等国皆欲吞并西藏,他们利用西藏统治集团与清政府的矛盾,阴谋分裂西藏。而西藏统治集团上层也图谋不轨,离叛之心日重,他们运用其神权和政权,向川边藏区渗透,以瞻对为踞点,意欲逐步控制川边藏区,“自门户开放以来,强邻环伺皆侵,以辟殖民地为务,中国遂日受侵夺矣。所有从前属地而未经编籍者,外人即指为彼之新觅殖民地,强为占据。以现在局势而论,尺寸之地皆当早经营不可再落入后。惟边地从未设官,久失纪理,其间为藏番侵占而无所稽考者,已不知凡几。彼占去土地,近者除苛虐百姓,别无所事;外远者,则不暇兼顾,几与弃地无异。近达赖喇嘛阿旺郎结徒思背叛,时启异谋,不惟藏人耳目心思为之一变,即外人虎视之心亦炽不可遏。”川边土司在西藏达赖集团的威胁利诱下,“弱者慑其威而甘于输纳,强者怙其势而恣为奸横,几若知有藏而不知有川。”清政府在川边藏区治权几失。川边改革以前,在政治上实行的是土司制度,土司在名义上受清政府管辖,保持定期的朝贡、献纳贡赋和接受征调的封建隶属关系,但是土司没有接受和执行清中央政府政令的义务,因而土司在政治上有很大的独立性。在这种体制下,清中央政府和四川地方政府所实施的统治实质性影响就十分有限,政令多不行达,形成土司割据的局面。而土司之间,各自为政,互不统率,相互间为了争夺权力和土地而争斗纷纷,造成川边藏区长时期的动乱,使社会经济的发展受到很大影响,人民生命财产蒙受巨大的损失。同时土司重赋苛徭,抗官拒命,民不聊生,苦不堪言。故赵尔丰对川边进行改土归流,设官专治,将川边藏区重新置于清政府的直接控制之下,从而政事通达,诸事具章,大大地削弱和限制了土司和喇嘛的世俗及宗教特权,消除了近乎治外的孤立状态。这对在帝国主义策划下,企图分裂西藏,控制川边的西藏上层统治集团是一个沉重打击。赵尔丰对川边进行改土归流改革,一个重要的战略目标即是图藏抗英,以抵御外侮,保疆卫土,并起到了很好的效果。如英国人深入杂瑜地区进行侵略活动时,赵尔丰迅即派管带程凤翔率兵前往调查,插旗阻止英国人入界。1909年,西藏达赖集团欲谋叛,清政府派2000川军入藏,初受阻挠,赵尔丰即率边军护送,援翼而前,使川军顺利入藏,进驻拉藏,达赖十三世逃亡印度,藏事遂平。

通过川边改革,加强了清政府对川边藏区统治,密切了川藏之间的联系,增强了清政府在西藏的地位。由于川边藏区“居中控驭,作为西南之屏蔽,巩滇蜀之藩篱”。从而强化了中国的统一,巩固了西南边防,初步实现了外以援西藏,内以固川滇的战略目标。

2、推动了川边藏区政治、经济制度的变革和进步

川边藏区由于多种因素的原因,长期停滞在封建农奴制的社会发展阶段,经济、文化等方面十分落后。赵尔丰在川边藏区进行改土归流,采取了若干新政措施,在政治上废除了土司制度,使政治制度发生了很大变化。赵尔丰还废除了土司和喇嘛在政治经济上的特权,并对与土司制度相适应的农奴制经济体制进行了变革,将农业生产资料的土地由过去封建农奴主的世袭领地变为封建国家所有,使农奴对农奴主的人身依附关系得到解除而获得人身自由,成为自耕农或佃农。由于生产关系发生变革,实现了从封建领主经济向封建地主经济的转变,从而在一定程度上解放了生产力,使川边经济的发展产生内在的动力。另外,由于免除了无偿劳役,禁止高利贷盘剥,改实物地租为货币地租,也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人民的负担,消除了某些阻碍社会生产发展的桎梏,使川边经济的发展有了一定有利的外部条件。

3、促进了川边藏区社会经济文化的发展

川边藏区长期处于与外界隔绝的闭塞落后状态,政治上为封建割据,经济上为自给自足,封建农奴主统治集团为了维护其反动统治,对外采取闭关自守政策,无论是在社会生产、交换方面,还是在文化生活、风俗习惯方面,都坚持守旧,反对与外界发生联系,反对一切新生事物,因而阻碍了汉族人民与藏族人民之间进行经济文化交流,因而川边藏区社会经济处于停滞状态,生产力水平低下,生产技术落后。赵尔丰进行改革,废除封建割据的土司制度,打破了川边藏区与外界隔绝的闭塞状态,大批汉族军民来到川边进行经济开发,带来了内地汉族人民的较为先进的生产工具和生产技术,引进了一些适合川边藏区高原气候的优良农作物品种,从而推动了川边藏区农业生产的发展。川边藏区的农业是主要的生产部门,手工业极为落后,在改土归流之前,手工业是作为农业的副业而存在,生产工具简陋,生产者的劳动条件恶劣,生产出来的产品质量差;专业手工业者较少;生产出来的产品主要不是用于商品交换,而是为了向土司、头人、喇嘛缴纳贡赋以及满足生产者自己所需,因而商品经济也相当落后,交换的基本形式是以物易物,互通有无。川边改土归流后,一批四川的手工业匠人——木、泥、瓦、石、金、银、铜、铁等各种匠人也纷纷出关,来到川边藏区各县,他们带来了较藏区进步的一些手工业技术,利用川边各地丰富的自然资源进行手工业生产,在各地出现了若干木匠铺、铁匠铺、金银铺,从而对藏区手工业的发展起了一定的推动作用;同时,赵尔丰也作出规定:“如本地百姓需要此种匠人,随雇随到,不准假故推诿,亦不得高抬工价,违者重究。”以上规定对川边手工业的发展也起了一定的作用。赵尔丰还开办了一些官办工厂和手工业作坊,从国内外引进一些先进的设备和技术,选派藏族青年到内地学习生产技术,使川边藏区出现了第一批新式工厂工矿和产业技术工人,从而改变了川边藏区的产业结构,为藏区今后社会的发展准备了一定的条件。随着对外联系加强,交通条件的改善,以及在各交通线上建立程站,站上设有专人照料,解决了行旅的食宿,使过去川边高原荒野食宿无所的现象得到改善,推动了川边商品流通的发展。

川边教育事业的大力兴办,对于川边藏区社会的发展所起的作用十分巨大,不仅有利于消除藏汉人民之间相互交往的语言障碍,促进藏汉人民进行经济文化交流和加强民族团结,而且在藏区初步传播了近代科学文化知识,培养了一批具有一定文化知识的藏族人才,这对于其后藏区的发展产生了重大而深远的影响。

20世纪初年川边藏区所进行的政治、经济、文化及社会改革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具有相当的进步性,给川边藏区注入了前所未有的开发性因素,打破了川边藏区的闭塞状态,推动了川边藏区的进步和发展。

综上所述,20世纪初年川边藏区改革有着重要的进步意义,其改革的影响也是深远的,赵尔丰不过是历史的工具,执行了历史的使命。

但是也应该看到赵尔丰所代表的清王朝已日薄西山,气息奄奄,即将灭亡,因此在这种大环境下,尽管赵尔丰不失为一个有抱负、有作为的封建官吏,但其改革不可能彻底和巩固,负面影响和消极作用也是十分突出。首先,赵尔丰凭借强大的军事力量进入川边藏区,强行推行改革,实行所谓“恩威并举”的政策,一方面把自己摆在“救世主”的地位,以“华夏”大民族自居,把藏民视为不开化的“野蛮人”,作为教化的对象,予以鄙视;另一方面,又用武力相威逼,对藏民进行大肆杀戮,尤其是在巴塘和理塘更是多所滥杀,使藏民暂时屈服于其屠刀之下。其次,赵尔丰在改革的过程中忠实地执行清王朝的大民族主义政策,采取强迫同化的手段推行改革,在废除土司制度后,没有从藏族人中选拔官员来对藏区进行管理,而是直接派汉族流官对藏族民众进行统治,从而造成藏汉之间出现新的隔阂,使藏人始终感到是汉人在统治藏人,抵制心理相当强烈;赵尔丰视当地的一切习俗皆为“野蛮”,不顾藏族人民的文化传统,强行进行“汉化”改革,目的也是为了使其从化如中土,以便收拾人心,有利于强化统治,因此带有很强的民族歧视和偏见成分,得不到藏族人民的真心拥护;而得不到人民群众支持和拥护的改革成果不可能得到长期巩固。

在封建社会中,封建统治阶级不可能正确处理和解决好国内民族关系,用屠刀推行的改革最终还是不能长久。辛亥革命后,随着清王朝的灭亡,在改土归流中倒台的土司又趁国内混乱之机,纷纷复辟。

收稿日期:2001-03-02

标签:;  ;  ;  

论20世纪初四川边藏区的政治、经济、文化改革_赵尔丰论文
下载Doc文档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