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语口语教学中重复的必要性_英语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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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国的英语教学自改革开放以来几十年间取得了长足的进步,这是有目共睹的。然而,英语口语教学的效果并不令人满意。许多学生经历了小学、初中和高中十余年的英语学习,毕业后仍不能用英语流利地表达自己。如果回顾英语教学历史我们就会了解到,在国内确实不乏没有英语环境的情形下的成功者。他们的传统经验值得总结。笔者通过教学调研发现,口语优秀的学生大多勤学苦练,利用一切机会增加语言的重复(repetition)。孟颖(2002:4,49,54)总结了很多成功者的做法,例如,许国璋认为学外语要眼尖、耳明、嘴勤、手快,只要多读、多记、多讲、多写,自有水到渠成之日;吴古华认为口语提高的关键在于“练”,天天练,时时用,多练才能熟练,熟练才能生巧,先张口,不怕错,与人对练,“自说自话”;薄冰则提出一个假设:如果我是一个初学英语的中学生,我将把好的课文念得正确、流利、烂熟,睡梦中会说出来,作文中会用出来。英语学习者口语成功的案例不胜枚举。他们共同的特点是注重“重复”。重复被认为是一种方法,一种练习。Richards等(2005:219-220)将重复当作一种操练(drill)类型,认为操练是听说法中练习语音或句型时的一种常用方法,以领读和练习为基础,练习语法或造句的操练常被叫做句型练习,分为跟读操练(substitution drill)、替换操练(repetition drill)和转换操练(transformation drill)。重复的本意指相同的事物又一次出现或者一个人又一次做相同的事情。本文中的重复,其含义有所不同,如果没有特殊说明,通常指教师或学生针对英语多次做的相同行为,包括语音、词汇、语法三大要素。因此,口语中的重复就是话语的重复,内容包含语音、词汇、短语、句型、语篇等。

      我国口语教学一直效率不高,这一问题已经困扰多年。究其原因,内在和外在的制约因素有很多,如教学法、学习者动机、教学资源和环境等。Tickoo(2003:145-146)认为口语教学的困难似乎源自于两个方面:(1)学生每天只能使用30至40分钟的英语;(2)课堂教学受教材和考试制约,学生很难关注到日常英语的基础知识部分。Pawlak等(2011:XⅢ)认为,无论学习者的学能和动机如何,发展用外语说话的能力是极其艰辛的任务,这是因为学会说话就意味着学习者不仅要掌握一门不同的语言体系,而且还要掌握到自然交流并同时做到理解和产出的程度,但是学习者很难达到这样的程度,因为学习资源有限,很多社会制约因素存在,加之课堂内外他们很少有接触目的语的机会。因此,为了增加学生接触英语的机会,重复不失为一种有效的方法。教学实践中重复为什么那么重要?现阶段忽视重复的原因是什么?怎样重复才能促进口语教学?关于重复,还有很多疑问和误区,我们有必要深入研究并实施这一方法。本文将着重探讨有关重复的悖论,对口语的重复特性、间隔时间、任务重复等进行分析,旨在利用重复的方法来提高口语教学的效率。

      二、口语教学中关于重复的悖论

      口语教学在实践中存在四种悖论:(1)口语表现出行为主义特征而被否定;(2)口语缺乏交际性;(3)口语要在语境中进行;(4)口语等同于语言使用。口语当中的重复如今没有得到重视,原因可能有很多,最主要的原因是重复被当作过于机械的行为主义(behaviorism)的产物,还有人指责重复缺乏交际性、不重视语境、忽视语言使用。围绕着重复,这些悖论直接阻挠了正常的口语教学。悖论指在逻辑上可以推导出互相矛盾之结论,但表面上又能自圆其说的命题或理论体系。这些悖论不仅经不起推敲,还违背了基本常识,已经严重阻碍了口语教学。首先我们探讨行为主义的基本概念。

      口语的重复特征不应等同于行为主义特征。行为主义一直深刻地影响英语教学。张斌贤和王保星(2007:425,429)认为,行为主义是美国现代心理学的主要流派之一,其基本特点是排斥意识,主张以行为作为心理学的研究对象,早期行为主义者大多是从机械唯物论的观点出发,使人们对心理学的对象及方法等基本问题的看法发生了根本性转变,特别是在方法论方面的影响广泛而深远。重复被当作行为主义的表现形式,大概是人们只从重复的表象来判断的。其实在行为主义的标签下,有很多流派都称自己是行为主义者,包括后期发展的新行为主义者也是如此。他们都将人的行为作为判断的标准。行为是受思想支配而表现在外的活动,而重复有类似特征,容易混为一谈,但是我们不能把行为特征作为判断重复的唯一标准。口语中的重复看似机械,然而在重复过程中学习者在记忆和认知方面一直发生着变化,记忆过程和认知过程怎么能用“机械”二字来概括?机械特征是表象,重复已经不是简单的重现。吴式颖等(1999:704)认为行为主义心理学家否定了传统心理学的研究对象——意识,认为心理学是一门行为科学;人的心理活动可以在行为上被揭示出来;人类行为的基本公式是受因果规律支配的“刺激——反应”,通过它可以预测和控制人的行为的发生与变化。由此可见,仅用行为主义来描述重复就等于忽视了一个人的内在因素,是以偏概全的错误做法。“行为主义有明显的局限性”(刘润清,2013:181)。行为主义所关注的“刺激——反应”原理仍然有积极的现实意义。桂诗春(2000:175)指出,从语义的角度观察,词义存在于一个刺激和反应的语义网络之间,可以互相激活。我们必须承认,重复的行为对于人类来说是时刻存在的,不仅在衣食住行方面,而且在语言教学和语言使用方面更是如此。即使这样,口语的重复并不等于行为主义。

      行为主义的学习理论也给了我们一定的启示。一种主义是一种理念,还是一项主张,但是我们不应被各种主义牵着鼻子走,而要借鉴其优点并付诸实践。在英语口语实践中,由于错误的认识,重复被从多种教学法中剔除。特别是听说法、情景法等备受质疑,教师很少强调重复。结果导致极少重复的做法使得口语教学效率低下。崔刚和罗立胜(2006:341)认为,行为主义学习理论强调学习者反复实践;在学习的过程中,重视间隔性原则,有计划地、间隔性地为学习者提供语言实践的机会,掌握语言需要有间隔的、不断的重复的规律。Nation(2001:77)认为,间隔有助于保持长期记忆,因为长期记忆需要大脑产生某些神经或化学变化,间隔促进了这些变化。不仅如此,教学内容完成后的重复活动有助于学习者将这些内容长久保持在记忆里(Woollard,2010:27)。虽然“重复”具备行为主义的某些特点,但是这些特点不足以成为口语教学舍弃重复的正当理由。

      口语教学要求自始至终具备交际性的观点值得商榷。重复被质疑的一大理由是它缺乏交际性。英语教学必须有交际性的观点是一个误区。本文所谈及的口语交际性更多地指交互性,即说话者与参与者自由会话的能力。Bygate(2009:417)认为会话必须具备临场(presence)条件,即至少有一位倾听者在说话者的旁边。这样的条件更多地考虑到了语言使用中的问题,并非针对口语学习。外语教学情形里,很多条件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口语教学中,教师单纯地教授交际策略的做法可能事倍功半。王立非(2012:575)通过实证研究发现,口语的流利度、准确性二参数与外语水平始终相关,但与其他策略参数无关;问卷调查还显示,学生对课堂交际策略教学的做法及产生的教学效果普遍持认同态度,而口语能力的提高不能完全依赖交际策略训练。口语训练,尤其是重复,都不能以活动是否具有交际特点为标准,默写、听写、朗读、陈述、复述、独白、报告类的活动都不具备交际性,也不需要倾听者,但对口语能力的提高十分有益。

      没有目的语环境是我国外语教学的基本特点,口语教学强行贯彻“语言使用”的做法,欲速则不达。口语教学缺乏语境这一基本条件就等于增加了教学困难。虽然一些学者提出口语教学可以创造语境,但是这种建议不可取。语境可以模拟,但不可能创造。所谓创造出来的语境都不是真实的。社会实践中,说话有多种目的;教学实践中,说话也可以有多种目的,但是学会语言才是最主要目的。Thornbury(2005:13)认为一个人说话要实现两大功能,事务功能(transactional function)和人际功能(interpersonal function),前者要实现交流信息的任务,后者主要为建立和保持某种社会关系。这些功能主要用来描述语言使用,但用来界定口语教学则不恰当。英语教师需要认清语言学习和语言使用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换言之,学习者不同于使用者。语言重复不仅是一种练习,也是一种学习。重复是为了更好地使用语言,这符合学以致用的基本原则。

      三、重复是必要的练习手段

      口语练习是一种重复,没有重复的语言教学,其效率是低下的,学生就不可能学会语言,更谈不上语言使用。学校体制下的课堂教学尤其如此。Littlewood(1992:53-54)倾向于课堂中的自然学习,提倡三个禁止条件,以利于生成自然学习环境:(1)禁止系统呈现语言以便让学习者接触到自然的语言例子;(2)学习者禁止练习语言点,他们听到并加工内化的语言,并借此发展语言能力;(3)教师禁止改错,学习者的语法系统会自然朝着母语者的方向发展。笔者反对这类倡议,因为第一个条件完全否定教师的作用,违背了课堂教学的基本规律,与“循序渐进”的原则相悖;第二个条件否定了练习的作用,因为语言能力的发展离不开练习,离不开重复,并且学习者第一语言学习也需要大量的练习;第三个条件不仅否定改错的作用,依靠学习者自发地发展语法系统的做法值得怀疑,而且还再次否定了教师的作用。须知,学校体制下的课堂教学环境不可能是自然环境。口语教学无论怎样改革,重复的特性不可否定,正所谓“天不变其常,地不易其则”。否定练习就等于否定重复,无形中等于完全否定了口语教学。

      重复和语言学习的关系如此紧密,任何类型的语言教学都不可忽视重复的作用。我们仅从口语教学的词汇部分就可推断重复具有不可或缺的作用。Nation(2001:74-76)认为,重复是必不可少的手段,因为学习者一次接触并不能获得所有相关语言信息,只有全面掌握这些信息才能流利使用,重复不仅增加知识的质量和数量,而且增加知识的力度。口语的内容涉及语言、词汇和语法等要素,这些要素都要经过重复加以强化,这些信息才能熟练运用。关于重复的间隔和次数,Nation(2001:76-77)总结到:(1)重复需要间隔,这样有助于长期记忆;(2)重复的间隔可以越来越长;(3)重复至少7次或更多才有效果。

      

      口语重复应把知识的巩固和技能的提高作为教学的中心内容。作为练习的重要手段,重复已经逐渐得到英语教师的重视。近几年来,随着任务型教学(task-based language teaching)的推广,教学实践中出现了一种变体:任务重复(task repetition)。任务重复指同样或略有变化的任务重现,无论整个任务还是部分任务(Bygate & Samuda,2005:43)。关于重复的目的,Hawkes(2012)认为,任务重复是任务后的活动,为聚焦语言形式提供了机会。Gass(2009:595)则认为,任务重复可提高整体语言水平,包括一部分词法、句法以及词汇复杂性,研究的结果表明,从聚焦意义中释放一部分注意力去关注语言知识是可能的。任务重复的活动只有一次重复,况且首次进行任务型教学时,没有聚焦语言形式,那么,第一次任务在语言形式缺失的情况下是如何完成的?这个问题值得反思。第一次任务,学习者关心任务本身,考虑任务的性质、类别、条件、材料和耗时等因素,也就是说,学习者没有怎么关注语言形式。第二次任务,学习者才真正有时间选择语言形式以便完成任务,那么第一次任务在没有关注语言形式的情况下,任务肯定没有顺利完成,除非这个任务是非语言任务。任务型教学关注的是“做中学”和任务的重复,自始至终几乎不关注语言知识的学习和重复过程,等于强行输出。Ahmadian和Tavakoli(2011)认为,做第一次任务时,学习者的精力集中于内容的计划方面;而第二次任务时,学习者才有更多时间来选择、监控语言,增加了流利性、复杂性和准确性。这等于第一次任务没有语言的任务。因此,包天仁(2013)总结到,任务重复是2012年外语界两个最新的核心观念之一,就是在借任务型教学的名义再做一次任务,这次是专门搞语言形式,用以补充语言知识,否则任务白做了,学生没有学到什么内容。所以,重复在口语教学中与任务重复不同,教师在注意间隔的同时,还要增加重复次数,最关键的是在教学实践中,重复要聚焦语言内容。

      四、对重复的研究得出的启示和建议

      通过重复,学生的口语能力是逐步发展起来的。重复是一种练习手段,一种教学方法。口语的重复对于学生掌握词汇和语法知识可能是最有效的途径(Lewis,1997:50)。仅就知识而言,Thornbury(2005:26)认为,说的技能就包含语言之外的知识,如背景和文化知识,还有语言知识、话语知识、言语行为知识、语法知识、词汇知识、语音知识等等。教师的重复可增加学生的语言接触;而学生的重复有两个目的,一是要巩固已有知识,强化新知识,二是要增强口语的准确性和流利性。有志尚者,遂能磨砺。重复是一项操作性强的练习手段,只要方法得当,教学效果会非常明显。英语口语教学在我国已有多年的历史,有很多优秀传统值得总结和发扬。在继续研究重复特色的口语教学过程中,我们至少可以得出以下6点启示:

      (1)重复是一项优秀传统,需要进一步发扬光大;

      (2)重复是认知活动,不能因为具备行为主义特征而加以抵制;

      (3)重复不能因为缺乏交际性而被废止;

      (4)没有英语语境也可以进行重复练习;

      (5)期待语境而自然提高英语接触频度的理想不现实;

      (6)语言使用不可能完全代替重复练习。

      外语教学条件下,重复仍然是口语教学的必要手段和语言使用的先决条件。增加重复次数的形式有多种,如前文提到的默写、听写、朗读、陈述、复述、独白、报告类的活动。很多研究者认为重复7次为理想状态,但这只可作为参考,因为学习者的个体差异很大。另外,其他语言技能的提高对口语能起到促进的作用。口语测试的类型有面试(interviews)、现场独白(live monologues)、录音独白(recorded monologues)、角色扮演(role-plays)、合作任务和讨论(collaborative tasks and discussions)等(Thornbury,2005:125-126)。这些类型可酌情安排在课内或课外进行。笔者建议缩短前几次的重复间隔以便学生能保持长久记忆。在我国,英语的语言使用是一个大问题。学习者即使学会了语言,长期不使用,还会发生语言磨蚀(language attrition)的现象。针对这种现象,重复是一种补救措施。Stem(转引自桂诗春,2013:36)曾经指出,要实现语言使用能力的培养必须有四个条件:(1)和本族语者接触;(2)具有使用目的语的环境;(3)有真正使用目的语的机会;(4)学习者的个人参与。这些外部条件对中小学生来讲基本不具备。一旦有语言使用的环境,学习者要充分利用这些机会,这一原则是正确的,只是这样的使用现实极少出现。因此,重复是克服这些不利条件的优先选择。针对课堂教学实践,我们不妨重新审视一堂典型听说课的基本步骤:

      (1)学生首先听一段含有作为本课要点的结构的对话(教师读或播放录音),学生个别或齐声跟读,对话后让学生一行一行地背诵;

      (2)通过改变某些主要单词和短语,将对话改编成适合学生兴趣和特点的形式,然后由学生进行角色表演;

      (3)从对话中选择某些重要结构进行各种各样的句型操练;

      (4)学生可以打开书本,进行与对话有关的阅读、写作和词汇练习;

      (5)学生进行一些其他形式的补充练习。(束定芳、庄智象,2008:186)

      重复是口语教学实践的重要标准。以上提到的听说课,各个教学步骤都包含重复的内容。我们衡量一种教学法,不是看它是否传统、是否时髦来取舍,而要判断其理念和做法是否符合教学规律,是否与教学实际相契合。听说法尽管需要改进,仍然有很多优点,如注重重复,各项技能有机结合等,我们不能一概否定这一主要方法。重复简单易行,不受时空限制。需要注意的一点是,重复与词频(word frequency)的概念不同。因为无论是类型频率(type frequency)还是标记频率(token frequency),都关注音位、词语或话语在文本中出现的次数,这里不再赘述。而口语的重复指教师和学生对目的语多次的接触并认知的过程。尤其对学生来说,他们与英语的接触次数决定着他们的熟练程度。已有大量研究表明,重复多次才能使词汇与意义系统相匹配(Ellis,2009:145)。关于重复的次数,根据估算,文本中的新单词,学生需要8至12次接触才能充分理解其形式和意义,达到灵活运用的程度(Saragi,et al,1978;Horst,et al,1998)。因此笔者建议,教师可将学生的重复分解到课内和课外,指导学生加大口语的重复力度。如果设立一个底线的话,重复在一年之内至少应达到7次以上。表2可作为重复次数的基本参考。

      

      关于怎样重复的问题,可以说重复的方式有多种。因为实际场景不同,条件不同,口语教学目前没有一个固定模式,也不能把某种模式固定下来,但应避免那种要求学生连续重复几十次的枯燥做法。总之,影响口语的因素可以分为个体因素、社会因素(如语言环境等)和知识因素(语言和非语言)三大方面。就语言知识而言,口语要解决的是知识运用问题。重复无处不在,重复无时不在。口语教学的提升就存在于重复之中。

      重复是我国外语教学的优良传统,英语口语教学需要认真审视重复的作用。英语教师不能将语言使用的标准应用于口语教学当中,因为语言使用和语言教学要解决的问题不同,因此,轻视重复的做法需要及时改正。实际上,重复的原理还可以运用到语言知识和各项技能的发展当中。本文针对重复的基本特性,对口语教学中出现的有关行为主义、交际性、语言使用等问题进行了分析,指出重复不能因为显现出某些行为主义特征而被禁止;重复不同于真正的语言使用,在不具备交际性和缺少目的语环境的情形下,仍然是十分有效的教学活动。关于重复的基本原理、间隔时间,笔者赞同重复7次以上的做法,但在实践中不应以重复多少次为单一标准,而要根据学习者对语言的掌握程度而定,重复间隔可逐渐加大。外语教学条件下,教师的重复等于有意增加学习者的语言接触频度;而学习者不再被动地期待周边语言频度的增加,有意识地主动提高重复的次数,是提高自主学习策略的基本方法之一。本文认为,与任务重复的做法不同,英语口语教学应增加重复的次数,并向广度和深度发展,这样的做法不仅能增强学生口语的准确度和流利度,而且可以保持长久记忆,以提高口语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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