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农村学前教育发展的合理路径,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学前教育论文,路径论文,农村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G619.2 文献标识码:A 自《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颁布实施以来,农村学前教育受到极大关注。但农村学前教育也存在诸多的现实困难,如人口、经费、师资、家长的需要以及各地财政状况的差异,不同地区选择了不同的发展路径。现实生活与理论框架中存在着不同的路径选择,各种路径均存在着一定的不足,理想的路径应该是根据当地实际进行多种路径的整合。 一、农村学前教育路径的影响因素与合理路径的特征 适合农村学前教育发展的合理路径应该能尊重农村学前教育的实际,关注农村学前人口、经济、学前教育需要,能考虑到当地政府职能发挥水平以及当地学前教育发展程度,具有操作性强、能妥善处理公平与科学要求的平衡关系、目标定位准确等特征。 (一)影响农村学前教育路径选择的因素 影响路径选择的实际因素主要有:民主程度,政策的理解水平,政府职能的发挥程度,政府的管理水平;当地学前教育的发展水平,当地的经济收入或者地方政府的可支配收入;学科专家学者的参与程度;政府的学前教育理念以及对人口、经济、需要等影响学前教育发展因素的了解程度。 1.地方政府的可支配收入越多,政府的选择机会就可能越大。在市场经济背景下,财政基础是农村学前教育发展的保障因素,财政收入多的地方政府比财政收入少的政府拥有更大的选择余地。在进行资本路径选择时,拥有更多的话语权与主动性,更容易选择到适合的路径。 2.政府职能的发挥程度,即政府职能的执行水平是否具有灵活性,会影响到路径的选择。政策执行者在执行某项政策时,需要一定的政策理解能力,以及适当的变通能力。这样才有可能协调各种冲突,平衡各方面的需要。 职能齐全的地方政府信息渠道畅通,对问题的认识比较到位,其组织工作完善,选择学前教育发展路径的手段方法更全面。这也表现在政策执行水平上,即地方政府的政策执行水平对学前教育的发展政策有更直接的影响。一般来说,政策执行灵活的地方政府,对国家学前教育的相关政策理解到位,执行政策时能根据地方的实际情况,灵活处理,路径的选择更灵活。 3.地方学前教育的发展程度或发展水平也影响着路径的选择。在发展程度高、政策完备的地方,家长应该普遍认同现代学前教育的理念,政府实施有关的学前教育政策时面临的阻力小。如果地方学前教育发展程度低,困难会更多。 4.学科专家的参与程度对路径的选择也有一定的影响,多学科专家的参与能比较全面地诊断地方学前的实际,只有少数或部分学科专家参与的话,对地方学前教育的问题的诊断可能不全面,甚至是片面,这直接影响到学前教育路径的抉择。选择什么样的路径,一般需要征求多学科专家的参与,涉及的学科专家越齐全,对问题的分析越到位,路径的选择就有可能越科学。 5.对人口、经济、需要等影响学前教育发展因素的了解程度,客观上也影响着学前教育路径的选择。对这些因素的了解得越透彻、越到位,选择的路径就越有可能符合当地的实际,也越容易被家长认同。 (二)合理路径的特征 选择合理的发展路径,对农村学前教育来说,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农村学前教育发展的路径,首先应该具有一定的可行性,既符合当地的实际,又能得到贯彻。同时也应该具有一定的科学性,符合学前教育的发展规律。任何一种路径,都有其优势,也有其不足,合理的路径选择,应该是科学性、可操作性、民主性的统一。 1.可实现性。合理发展路径最基本的要求是具有可实现性,可操作性,不是纯理论的方向,也不是理想状态,更不是“空中楼阁”。它应该是基于当地实际情况(如经济发展水平与客观现实需要,当前的人口与经济水平)与现行的各种政策,整合了当地的各种人力资源,让促进农村学前教育发展的政策得到落实。选择农村学前教育发展路径的可实现性,体现在符合当地的相关政策,在当地的政策许可范围内;还要符合当地学前教育或者基础教育发展规划,这可以理解为符合教育发展的科学性要求。 在部分地方,由于政府管理机构职能的懈怠,或者相关机构没有一定的权力,或者政策不完善,或不具有主动灵活实施政策的能力,一些促进农村学前教育的政策或先进经验在当地往往变得行不通,即变得不可实现。 2.处理效率与公平的平衡问题。公平问题反映的是学前教育领域的民主性要求,效率问题体现的是资源的利用率问题,即在解决幼儿的“入园难”问题上,同时关注办园质量与资源的利用率问题。在满足公平发展的基础上,兼顾效率问题。不能因为未来人口的减少趋势,而不敢发展农村学前教育,导致农村儿童失去学前教育的机会,这是效率对公平的影响;也不能单纯考虑当下儿童的入园机会而不考虑未来人口的减少趋势,致使刚建几年的幼儿园闲置,这是公平对效率的影响。这就需要结合当地人口数量,作出相对科学的规划:人口密度过小的地方,可以选择复式班的形式;人口密度过稀的地方,甚至可以考虑建游戏点的形式,提供学前教育机会,满足儿童的学前发展需要。这在一定程度上是科学性的体现。 3.目标定位准确。这是合理路径的科学性表现。适当地超过目前的水平,特别是目前的质量水平,但又不至于因质量过高产生过多的财政压力,即质量提高产生的费用增长处于家长、地方政府财力能承担的范围内。质量定位能从儿童发展的现实需要出发,兼顾家长需要与社会需要,使农村学前教育保持一定的质量水准。尊重农村学前儿童家长的需要,满足农村学前儿童家长的学前教育诉求,在一定程度上,也是民主的体现。 目标定位准确还表现在能妥善处理好目前发展与长远发展的关系。既要考虑到目前儿童的发展,也要考虑到未来一段时间,社会发展引发的学前教育发展。在目前的质量水准与未来质量要求之间保持一定的平衡,不会因为只为准备未来发展而不顾目前儿童的发展。这实际上关注的是农村学前教育的可持续发展问题。 二、发展农村学前教育的理论路径 目前影响农村学前教育的发展因素主要是师资和园舍问题,也可以理解为经费问题,而造成农村学前教育发展滞后的根本原因在于地方政府在学前教育上的不作为。政府的财政投入是幼儿教育事业发展的根本保证。[1]针对农村学前教育存在的问题,理论上至少有三个突破口:需要地方政府从政策(包括资本、制度两个方面)、专业发展等方面展开。 (一)资本路径 这可以理解为地方政府制定的政策路径,通常表现为发展民办园这一具体路径,主要针对当地政府经费不充分,而民间资本积极、活跃的情况。通过调动民间资本参与学前教育,以解决政府的财政压力。这种路径,走的是民间发展之路,引发社会资本对学前教育的兴趣。由于民间资本的参与,这种路径容易导致政府宏观管理失控。要么由于定位水平过高,幼儿园投入成本过高,家庭分担成本过重,要么由于定价水平过低,幼儿园办园条件达不到要求,影响到幼儿园的办园质量。 民间资本参与学前教育,旨在获取相关收益,这是无可厚非的事情。由于政府宏观管理失控,容易导致这类幼儿园过于关注经济效益,忽视儿童的身心发展。部分民办幼儿园克扣幼儿伙食,或者为降低伙食成本,降低幼儿在园的伙食质量。 (二)制度路径 一定的制度为教育发展提供持续的动力和压力。[2]目前农村学前教育质量相对低下,与农村学前教育制度不完善有关。关注幼儿园准入制度建设,以此规范幼儿园的办园水平,保证幼儿园的办园质量。目前国家倡导的“幼儿教师资格标准”强调的是幼儿教师的素质,各地方政府提出的“幼儿园办园许可”则强调的是幼儿园办园的基本设施水平,以此保证幼儿园的办园质量。而“3-6岁儿童发展指南”则关注儿童的发展水平,正在研讨的园长标准则关注园长的能力与素质。这些制度或标准的建立,试图通过制度的完善,通过法律的手段来规范幼儿园的办园行为。但这种制度路径也存在着一定的不足,一是缺少有效的法律手段维护这些制度的权威性;二是城市与农村的同一标准会造成适宜性问题,即对农村来说,要求过高,而对城市来说,则是要求过低的问题。 制度路径的顺利实施,需要两个保障因素,一是政府的财政支持;二是有效的法律支持。没有财政支持,不能引起办园者的主动合作;没有法律支持,任何制度都不可真正实现。财政是基础,法律是保障。[3] (三)专业发展路径 专业发展路径有两种方式,一种强调教师的作用,这是一种理论上的发展路径,即教师素质是影响教育质量的关键因素,目前农村幼儿教育质量低下,主要由于农村幼儿教师素质低下。只有围绕提高教师素质这个因素,才有可能真正提高教育质量。 从理论上讲,农村学前教育质量的低下确实是由于农村幼儿教师素质低造成的。一所学前教育质量高的幼儿园,肯定拥有一支优质的幼儿教师队伍。创办优质的幼儿园,必须从打造优质的师资力量入手。通过教师来提高课程或活动质量,从而提高学前教育的质量。这是教育领域的客观事实。 事实上,优质的幼儿教师资源,并不是一朝一夕通过接受短期培训就能达到的,需要现场的实践培训与锻炼,以及同伴的合作等因素。而且现实中的教师受到各方面的影响因素(特别是家庭与社会)太多。这些因素都影响着教师的专业成长。 提高农村学前教育质量,表面上与教师的素质有关。其实,在农村幼儿教师收入还普遍偏低的背景下,政府或社会花大力气来提高教师的素质,未必能提高教师的职业认同感。在一定程度上,这也会影响到教师素质的提高。 第二种专业路径是课程(或活动)路径。这一路径的选择或确定,是基于这一假设:幼儿园的教育质量主要通过课程(或活动)来表现。抓好了课程(或活动)质量,就能提高幼儿园教育的整体质量。理想的幼儿园课程(或活动)是通过园本课程或特色课程来呈现的。教师专业成长也都是借助园本课程开发或特色课程的实施这一平台来完成的。 这一路径的选择是以一定素质的幼儿教师为基础,以规范的幼儿园管理为前提进行的。离开了幼儿园的正常课程管理,以及幼儿教师的能力作为保障,借助课程或活动这一路径就无法展开。 三、当下农村学前教育发展路径的合理性分析 从改革开放以来,各地方围绕着学前教育的发展进行了长期探索,这些探索之路基本围绕着政策路径与专业路径展开,更多时候是从资源整合与利用的角度来进行实践。有时也可以从正规机构路径与非正规机构路径来看。 (一)城乡教师交流的路径 利用城市学前教育发展的优势,特别是师资与资源优势,促进农村幼儿园教育质量的转变。如城乡幼儿园间的师资双向流动,让农村幼儿教师在城市幼儿园得到锻炼和提高,城市幼儿教师则可以在农村幼儿园发挥骨干作用,带动农村幼儿教师集体的素质提高,从而促进农村学前教育质量的整体转变。因此,这一路径可在一定程度上理解为农村学前教育发展的专业路径。 这种路径的选择是基于这样一种现实:城市幼儿教育质量明显高于农村,农村幼儿教育质量处于起步阶段。城市和农村存在资源共享可能,即城市幼儿园有权接纳农村幼儿教师,农村幼儿教师也愿意到城市接受相关的业务培训。[4] 城乡幼儿教师的交流存在不同的层次。最低层次,是农村幼儿教师到城市幼儿园学习与观摩。稍高一点的层次,是农村幼儿园教师在城市幼儿园,被当作城市幼儿园教师中的一员,参与城市幼儿园教师之间的合作。最高层次是城乡幼儿教育机构间的双向交流。 现实中的城乡幼儿教师间的交流是以共同的管理机构的认同与支持为前提的,通常获得来自政府机构的倡导。如果属于不同的县市,通常需要获得双方管理机构,特别是政府部门的认同。如果属于同一县市,则需要相关管理部门的参与和管理,方能使这种交流成为一种促进农村幼儿教师成长的机制。 这种路径的不足之处在于城市幼儿园教师一般不太愿意到农村,而且城市幼儿教师与农村家长之间的交流与沟通会因为城市幼儿教师自身的原因(如看不起农村家长)而变得困难;此外,城市幼儿园的那些做法是否适应农村,还值得考虑。 (二)资源整合路径 针对农村学前教育发展过程中的资源缺乏问题,结合农村地区中小学布局调整,利用农村富余校舍与师资来发展农村学前教育,这种路径本质上是政府介入的路径。目前主要采用转岗教师再培训,使这些教师能适应农村学前教育的需要。应该具有较强的针对性,特别是一些转岗教师本身在职前学习阶段学习的就是幼儿教育专业。客观上,解决了农村幼儿教师缺乏、缺少办园场地以及教师待遇过低等问题。 选择这种路径的地区,多数进行了中小学布局调整,这些地区经过中小学布局调整后,存在着富余的师资和教室,事实上,也为农村地区入园难、农村学前教育的公平问题提供了一定的思路。 但转岗教师参与学前教育还有很多后续问题需要进一步解决。虽然转岗教师中的部分或者多数职前是学前教育专业,但这些教师多具有多年的中小学教育经验,已经产生了中小学教育思维定势,这种习惯很难经过培训得到转变,这成为了农村学前教育质量进一步提高的障碍。 (三)政府主导、学者介入的路径 这条路径强调的是融学者的专业智慧与政府的宏观管理于一体,试图利用学者的专业知识解决农村学前教育发展的困境。这原本是制度路径在实践中的一种主要形式,通过专家的论证,政府制定相关制度,引导幼儿园科学、合理地发展。不过,这种形式还可以改变专家主导的形式。西方一些国家,主要通过政府投入,专家学者介入,把农村学前教育当作项目来完成,使师资培养、课程开发、园舍建设、公益活动等结合在一起。通过引入公益活动,启动相关项目,以师资培养促进后续发展。这种模式是以一定的项目经费为前提展开的,并且政府有配套的政策支持,如政府对学前儿童财政支持,对学前教育机构、教师专业发展的经费支持。 我国的学者介入学前教育的发展,多数情况下只是表面上的介入,没有具体的资金支配权,没有人事决策权,缺少配套政策。一些地方,往往是政府形成了相关政策,然后找一、二个专家权威来对此政策进行解释,而不是真正解决问题。学者只是充当一种被利用的角色,不能说是学者的真正介入,也不能形成学者与基层单位之间的良性循环。 (四)非正规学前教育机构的路径:志愿者与慈善公益结合路径 降低农村学前教育机构的标准,认同现行慈善性的学前教育机构对农村儿童的作用,也是目前农村学前教育发展的一种路径。[5]这是这种路径的一种表达方式。这种路径在现实中多以满足低收入者或弱势群体子女的学前教育需要为主,一般离不开慈善团体与志愿者的公益行为,主要解决师资与资金有限的问题。通过志愿者行动,解决农村幼儿园师资不足的问题。而公益慈善行为则利用社会团体或个人的慈善与公益行为,主要解决农村学前教育发展过程中的经费问题。 志愿者行为也需要政府的相关倾向性政策支持。特别是在教师资格证的获取、幼儿教师聘用上有相关的倾向性政策,如志愿者的公益行为可以被认定为幼儿教育实践。或者政府出台相关的资助性策略,鼓励在校大学生到偏远农村从事相关的学前教育工作。 从各国志愿者行为来看,大学生志愿者参与是一种重要方式,通常由大学教授、大学生发起(如北京师范大学的四环游戏组、广西师范大学的花骨朵游戏组[6]都是由大学教授发起的),或者由相关的基金会发起(青海的偏远地区幼儿“走教”试点由中国发展研究基金会发起)。我国部分地方也有相关的针对弱势群体子女学前教育的志愿者行动,目前处在探索之中。在中西部开展的学前教育巡回支教试点[7]后,相继有一些地方开展了类似的探索活动,如广西“学前教育巡回支教试点工作”[8]得到了政府、高校以及地方公益组织的支持。 慈善性公益行为也一样需要政府的支持性政策。针对弱势群体子女的学前教育,也需要社会团体或民间团体的参与。相对来说,我国现行的慈善行为的不规范,引发公众的不信任,导致社会慈善行为在这个方面的整体性缺失。 四、达到优化的合理路径的策略 中国学前教育的发展经过长期的探索,应该说取得了很大的进步。这些在实践中摸索出来的发展路径无疑促进了当代农村学前教育的发展。随着时代的进步,这些路径还需要进一步完善,特别需要法律层面的保护、政府作用的加强、多种路径的综合应用,从而更加优化合理。 (一)完善现行的法律制度 现行的制度要有效地得到实施,特别是对那些违反相关法律、制度的办园主体,应有明确的惩治措施。对于那些只关注经济效益、忽视儿童身心成长或克扣教师工资的办园者,应该有相应的法律予以制裁,保护儿童和教师的权益不受侵犯。 目前,我国虽然制定了相关的行业标准,如幼儿园办园标准,幼儿教师资格标准,以及3-6岁儿童发展指南,但这些标准如何有效实施仍存在问题。如果不遵守这些法律、法规,也不会有什么大的损失,即违法成本太小,不能起到督促作用。如果政府缺少相关的奖罚措施,幼儿领域制定的行业规范很有可能变成一纸空文。 (二)发挥政府在学前教育领域的应有作用 政府的监督与管理、财政投入等职能需要得到发挥,对违法、违规办园行为,政府不能是睁只眼闭只眼,应该有相关的渠道获取信息,及时监督。政府的职能除了监督与管理职能外,还应该有财政支持职能。要把这种财政支持职能与幼儿园的管理水平、办园质量挂钩。鼓励合法经营、依法经营的民办幼儿园,惩治违法办园。 农村学前教育在发展过程中可能会面临多种困难,需要政府在做好顶层设计的前提下,发挥宏观的管理职能,引导社会资源、社区以及专家学者的介入,搭建促进各种力量共同努力的平台。 (三)综合应用多种路径 综合应用多种路径,需要有严密的管理体系,既有配套的政策支持,对财政投入、教师支持等形成体系,也要有针对当地学前教育发展不足的相应措施。如政府办公经费不充足、教育投入不多的地方,应有相应的政策引导民间资本的介入(但不是放手),同时还有相关的政策鼓励志愿者与社会团体的参与。政府不应只是针对某一项具体内容,而应该是各项制度之间相互配合,形成服务学前教育的政策体系,促进各种因素在农村学前教育发展中发挥作用并形成合力,以此促进农村学前教育的良序发展。 收稿日期:2014-03-24论农村学前教育发展的合理路径_学前教育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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