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结构调整中的新趋向——兼业现象初探,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结构调整论文,现象论文,新趋向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兼业是一种特殊的就业形式,一般指就业者在一定时间内同时或交替从事两个以上的职业或行业,也包括从事一个职业或行业内部两个以上种类的工作。
1995年人口小普查,首次对山东省在业人口的兼业状况进行了调查。调查中兼业界定为,在1995年4月1日至10月1日的半年时间内, 除主要职业外,同时或交替从事其它有收入的劳动,对于同时或交替从事多种有收入的劳动,调查只登记其中从事时间最长的那一种,由于职业登记到中类,所以也包括一个职业大类内部两个中类的互兼。
在当前农村大量剩余劳动力急需转移,城镇大量富余人员需要安置的形势下,兼业做为一种新的就业形式,为人们的社会经济生活注入了活力。因此,了解在业人口兼业现象的形成及表现形式,探讨其对合理配置劳动力资源的作用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在业人口兼业的形成
随着社会的进步和生产力的发展,劳动分工越来越细,劳动力需求结构的变化速度也日益加快,对各种劳动力需求范围也越来越广。在纷繁复杂的劳动力需求中,有不少短期多变的劳动服务项目,如第三产业的部分劳动岗位,有淡季、旺季之分和高峰、低谷之别,高峰、旺季时劳动需求膨胀,又如对一些技术服务的临时需求。对于这种劳动力需求结构的变化和需求范围的拓广,在我国目前劳动力管理体制下,难以在全日制正规的就业方式中得到解决,即使在劳动力市场相当开放、各种劳务社会化服务层次相当高的发达国家,也难以用第一职业劳动者去取而代之。因此,通过兼业这种劳动力半流动形式去适应劳动力需求的各种变化,已成为市场经济发展的现实要求,也是劳动力市场发育完善过程中的必然现象。
兼业初步走入人们的生活是在80年代初期。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步步深入,人们思想观念逐步转变,首先在城市,传统的职业终身制及“铁饭碗”被打破,在社会生活中出现了从事“第二职业”的人群,尽管一开始引起社会的种种争议,但最终仍被大家所接受,兼业在人们的观念中也不再是“不务正业”的代名词。一度时间内,城市人利用业余时间从事第二职业成为一种时尚,力争从另一角度体现自身的社会价值,各地仿佛一夜之间红火起来的“夜市”,首先给人们头脑中注入了第二职业的概念便是“做小买卖”城市中的兼业在热闹一番后逐渐平稳,许多“夜市”中兼职人员已为社会各界普遍接受,成为活跃城市社会经济生活不可缺少的成员。
80年代中后期,农民进城打工也逐渐发展起来。大批乡镇企业应运而起,使农村剩余劳动力在农村内部找到了就地转移的门路,当时农村劳动力转移的突出特点是“离土不离乡,进厂不进城”,与过去长时期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滞留在有限耕地上得不到转移的境况相比,“离土不离乡”的就地转移无疑是历史一大进步。然而,这种转移只是局限于本县(市、区)、本乡(镇)的范围之内,为农村劳动力的兼业创造了条件。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地区间经济的不平衡发展,劳动力出现了跨地区的流动,“离土又离乡”的异地转移逐渐扩大,“打工潮”、“民工潮”已成为一种社会现象,增添了经济发展的活力。但是,农忙时节的返乡务农,仍为大多数人所采纳,成为兼业的另一种形式。时至今日,无论是就地转移还是异地转移,农业人员已逐渐成为兼业大军的主力。
二、在业人口兼业的基本表现
在业人员的兼业与个人素质、生活环境、从事职业的特征以及劳动时间的长短等因素有关,但更主要的是受其从事职业特征的影响。不同的职业给劳动者不同的工作时间和收入,各个职业的特点给劳动者不同的选择兼业的机会。调查表明,1995年10月1日零时, 山东省有在业人口5218.7万人,在1995年第二、三两个季度,有兼业活动的达659.8 万人,占全部在业人口的12.64%。在业人口的兼业主要有以下特征:
1.兼业以青壮年男性为主
1995年山东省在业人口性别比为113, 在业人口的性别构成基本均衡,但从两性在业人口的兼业构成看,男性在业人口中有17.63 %的人兼业,女性仅有7%的人兼业,差距显著, 男性兼业人口是女性的近三倍。这种兼业差别,与女性劳动者家庭负担重、自身文化素质较差有很大关系,相对而言,男性劳动者无家务劳动的拖累,改善家庭经济状况的责任促使他们常常外出打工,这也增加了其兼业的机会。较明显的是农林牧渔劳动者中,男性兼业比例为18.95%,女性仅为6.94%, 农村男性人员外出兼业的倾向明显大于女性。
从年龄构成上看,兼业人员在25岁以下的青年人占17.5%,25—34岁的青壮年占35%,35—44岁中年人占28.9%,45岁以上中老年占18.6%。可见兼业劳动者主要是25—44岁的青壮年。家庭生活的稳定,以及本身具有的充沛体力和精力为这批劳动者进行兼业活动创造了条件,提供了方便。
2.受过初中及以上教育的兼业者居多数
一般来讲,受教育程度较高的人思路开阔,接受新事物快,在社会经济活动中挑战意识强,易于采纳兼业这一种新的就业形式,改善自己的生活环境,体现自身的价值。相对而言,兼业者的文化素质普遍高于非兼业者。从山东省兼业人员的受教育程度的构成看,受过小学教育的兼业者占31.7%,受过初中教育的兼业者占50.7%,受过高中及以上教育的兼业者占10.2%。可以看出,受过初中及以上教育的兼业者不仅居多数,且兼业人员的平均受教育程度略高于在业人口,即兼业人员中受过初中及以上教育的占60.9%,比在业人口高8.4个百分点。
3.受过较高文化教育的人口倾向于兼非农职业
受教育程度的高低是反映劳动者素质的一个重要方面,不同的职业对劳动者的素质有不同的要求;同时,不同受教育程度的劳动者在职业的选择上也有不同的标准,兼业取向也不同。就山东省而言,在受过小学及以下教育的兼业人口中,兼非农职业的比例为15.9%;受过初中教育的兼业人口中,这一比例升至25.5%;当受教育程度达到高中及以上时,兼非农职业的比例也升至47.2%。较高文化层次的人员选择兼业方向时,明显倾向于非农职业。
4.不同职业人口兼业水平差异不大
从职业特征上看,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负责人,虽然受机关工作时间及管理规定的限制,但由于有部分家庭职业结构属农业与非农业混合型,“离土不离乡”的就业模式使这些人还不能完全脱离农业,农忙季节回家帮忙的现象依然存在,形成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负责人兼业水平最高的局面,兼业比例为14.7%。生产运输及农业人员,由于生产的季节性和工作的计时性,在时间安排上,劳动者个人有条件选择兼业活动,其兼业比例分别为13.6%和12.9%,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和商业工作人员的兼业比例基本持平,在10%左右,兼业比例最小的是办事人员和有关人员,这一职业在业人员中仅有6.55%兼其它职业。可以看出,不同职业在业人员的兼业水平,有一定的不同,但差距并不明显。
三、兼业人员主业与兼业的关系
1.农、工、商是表现兼业人员主业与兼业关系的主要职业
在当前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过程中,虽然市场配置劳动力资源的作用日益增强,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活跃,但经济体制转轨期间,用工管理体制的不完善,家庭中就业模式的限制及兼业的微观利益取向,把收益最大化和稳定性作为兼业活动追求的目标,使当前的兼业活动呈现主业与兼业关系单一化的趋向,即表现兼业者主业与兼业关系的职业集中于农、工、商三个职业。在兼业者主业与兼业构成中,农、工、商所占比重均超过90%,其它四个职业在主业和兼业中所占比重均低于10%,对主业与兼业关系的影响较小。在主业构成中,农林牧渔劳动者和工、商人员所占比重分别为76.06%、15.22%,在兼业构成中,农林牧渔劳动者所占比重下降至40.17%,工、商人员比重升至54.98%,这一降一升,显现出其它职业,主要是农业林牧渔劳动者普遍兼工、商的倾向。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和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负责人在主业构成中所占比重虽较低,分别为3.8%、2.6%,但兼业构成中所占比重又有所降低,说明这两个职业兼业取向不明显。
2.农、工的双向对兼是兼业的主要流向
80年代后期,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全面实施和乡镇企业的异军突起,激活了农村经济的发展。以脱贫致富为目的,自发的、流动式的、兼业式的非农转移成为一种潮流,推动了农村剩余劳动力的“离土不离乡”的兼业转移。从兼业转移的流向看,由于农林牧渔劳动者及生产运输工人均属“体力型”职业,对劳动者素质要求基本相近。而农村就业家庭户中有17.25%属农业、非农职业混合型家庭, 这种职业结构的家庭,无论其主业是农业还是非农业,均以土地作为家庭生活保障的基础,以从事非农职业作为提高家庭生活的手段,把非农职业不稳定的较高收入与农业稳定的较低收入结合起来,由此形成了农、工两职业的双向对兼,成为兼业转移的主要方向。在兼业人员中,以农为主业,兼工的占44.15%,以工业为主业,兼农的为12.14%,双向对兼人员超过一半,若排除自兼的影响,其它职业的互兼仅占10%左右。
3.农业劳动者是兼业大军的主体
农村经济发展的阶段性,以及农业生产本身的季节性,决定了农村中必然存在农忙时务农,农闲时从事非农的双向对兼就业模式,形成了山东省最大的兼业人群——农林牧渔劳动者,即以农为主兼其它职业与以其它职业为主兼农的兼业人员占98.63%,成为兼业大军的主体。
以农业为主兼其它职业的人员占了全部兼业人员的76.06%,达502万人。这些农业生产者兼业的方向主要是:一半以上在本地企业或外地打工,从事生产运输业劳动;有16.4%的人从事服务业;23.14 %的人属农业内部的自兼,即除种粮外,还进行其它种植业生产;另外还有2.42%的农业劳动者兼脑力劳动,主要包括部分人员从事一些技术性工作,部分人员帮助村或乡镇工作,并有一定的报酬。
在从事非农职业的同时,以生产做为兼业的对象,也是现阶段兼业的一种形式。调查表明,全省兼业人员中原职业为非农职业者为157.9万人,这其中兼职农业的达149万人,占94.3%。在这149万兼职农业人员中,可以分为两大类:一是来自“脑力型”职业,占29.69%。 这些人员主要是由村级负责人,及乡镇或县的单位工作人员组成,他们多数父母或自己家在农村,每逢农忙季节,或回家、或到父母家帮助务农。尤其是村级负责人,除书记、村长等个别人外,其他负责人往往不是专职,只是拿误工补贴,既有耕地,又是农民身份,主要兼事农业,这也是造成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负责人兼业率最高的主要原因。二是来自“体力型”职业,占70.31%。随着多年来市场经济的发展, 不仅出外“打工”人员的数量逐年增加,许多人有了相对固定的职业,他们长期从事生产、运输等工作,分散在乡镇企业、城市工地、城镇市场等处,工作环境相对稳定,仅在农忙时节帮助夏收秋种。数据表明,在兼职农业的非农职业人员中,来自生产运输业的有53.8%,来自商业服务业的有16.51%。
表1 兼业人员中主业及兼业构成单位:%
兼业
主要职业一、各类 二、党政、 三、办事
合计 专业技术群企
人员和有
人员事业负责人 关人员
合计
100 1.92 0.09 0.25
一、各类专业技术人员
3.80 0.11 --
二、党政群企事业负责人 2.60 0.05 0.01 -
三、办事人员和有关人员 0.86 0.01 --
四、商业工作人员
2.51 0.02 -0.04
五、服务性工作人员 1.46 0.02 --
六、农林牧渔劳动者 76.061.53 0.07 0.24
七、生产运输工人
12.710.17 0.01 -
兼业
主要职业
四、商业 五、服务性
六、农
工作人员
工作人员林牧渔
劳动者
合计 10.34
2.59 40.17
一、各类专业技术人员 0.040.02 3.53
二、党政群企事业负责人0.060.01 2.39
三、办事人员和有关人员0.04-0.79
四、商业工作人员 0.050.02 2.35
五、服务性工作人员0.020.02 1.37
六、农林牧渔劳动者10.00
2.47 17.60
七、生产运输工人 0.130.06 12.14
兼业
主要职业 七、生产运输工人
合计44.64
一、各类专业技术人员0.11
二、党政群企事业负责人 0.07
三、办事人员和有关人员 0.02
四、商业工作人员0.06
五、服务性工作人员 0.02
六、农林牧渔劳动者 44.15
七、生产运输工人0.20
四、兼业行为对劳动力资源配置的积极作用
社会经济的迅猛发展,使劳动力的需求结构发生了变化。同时劳动生产率的提高,使劳动者的劳动观念发生根本转变。改变了过去那种完成本职工作后无所事事的状态,加之社会经济环境的变化及个人经济利益的驱动,多数劳动者主观上产生了“多劳多得”的愿望。只要兼业条件许可,就将兼业行为付诸实施。在微观方面,达到了追求收益最大化的目的;在宏观上,合理配置了劳动力的市场需求。可以说,兼业行为在合理调节微观与宏观这两方面需求的过程中起到了积极的中介作用。
1.推动了第三产业的发展
搞活市场经济的要求,从一开始便鼓励兴办第三产业,“经商热”、“下海潮”反映出人们对活跃市场的认同及接受。近几年,随着企业效益的不景气,将大批下岗职工推向市场,虽然社会也尽力采取措施解决下岗职工的再就业问题,但仍有大量人员需自谋职业,这些人员与原就职单位仍有千丝万缕的联系,在现阶段难以完全割舍,基本以兼业为主。据统计,在兼业人员中,主业为商业、服务性工作人员的比例为3.97%,而兼职商业、服务性工作人员的比例升至12.91%,可以看出,兼业选择中商业服务人员比重明显增加,反映出兼业人员在进行兼业活动中,商业、服务性工作等第三产职业是较多的选择。
2.农村剩余劳动力潜能得到挖掘
改革开放后,城市建设加速发展,城市劳动力就业意愿与建设需求的偏离,推进了农村建筑队伍的崛起,农村劳动力成为建筑队伍的主力军。另外,雨后春笋般发展起来的乡镇企业的就业需求,更是直接面向农村劳动力。社会的扩大需求一下子改变了农村“农夫半年闲”就业状况,大批的农村劳动力拥向城市、企业,从事非农职业。然而,农村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施,现阶段农村经济发展的水平,使离开土地的农民在农忙时节又奔赴土地。这种“离土不离乡”的兼业形式作为农村劳动力的转移过程中不可逾越的阶段,成了多数农村劳动力的选择。大批农村劳动力在农业及非农业之间的兼业,在发挥农村剩余劳动力潜能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
3.为农村经济发展注入了活力
农民兼业,不论是外出打工还是在本乡镇企业劳动,都给广大的农村地区带来了很好的社会和经济效益。农民通过兼职非农业,开阔了眼界,增长了才干,转变了观念,学会了技术,了解了市场,拓宽了致富门路,提高了劳动积极性,他们不少人还乡后,不仅带回了资金和技术,更成为脱贫致富的带头人和共同致富道路上的领路人,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崛起和小城镇的发展。
4.人民生活水平得到提高
兼业活动带给广大兼业人员最大的收获就是劳动收入的增加,利用自己的劳动剩余时间和精力勤劳致富,使许多人尝到了甜头。特别是在农村,多数青壮年劳动力在农闲时节的兼业,弥补了农业劳动收入的不足,带动了农村经济的发展,加速了生活水平的提高。
五、合理引导在业人口的兼业行为
兼业作为一种特殊的就业形式,在劳动力市场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补充、调节作用。在城市中,企业生产经营状况的周期性,使得停产半停产企业及下岗职工的增多也具有周期性,城市兼业现象依附于这种环境仍有存在的可能性;在农村,兼业作为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过渡形式,对劳动者素质要求不高,所需成本较小,转移风险低,收益快捷,也有其生存的环境和条件,比劳动力的彻底非农转移易于实现。因此,兼业这种形式在我国现阶段经济发展中还会长期存在。
从在业人员的兼业状况可以看出,当前山东省在业人口的兼业,具有被兼职业单一化、以农业为中心的兼业集中化以及兼“体力型”职业的倾向,说明现阶段的兼业行为尚有不合理表现,与几年前国家所提倡的科技人员进行兼业劳动的重“技术型”兼业尚有一定差距,必须在今后的改革与发展中加以规范和合理引导。
1.规范劳动力市场,合理引导在业人口的兼业行为。当前山东省的劳动力市场发育尚不成熟,劳动者的求业、就业渠道尚不畅通,在业人口的兼业处于一种自发的、盲目发展状态,形成了被兼职业单一,相对集中于农业的局面。在当前企业大量富余人员下岗,工作时间不能相对固定的情况下,如何使这些有一定技术的职工得到合理安置,在相应的岗位上发挥他们的作用,是解决下岗职工生活问题的出路之一。与此同时,针对农村劳动力和城镇劳动力就业意愿,自身素质的差别,合理引导农村劳动力从事周期性、季节性,与自身素质相适应的工作,扩展农民兼业转移的空间。
2.积极培育农村经济增长点,在实现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兼业转移的基础上,推进非农化的进程。近几年,三大产业中农业增加值份额的大幅度下降,与农村剩余劳动力滞留农业的矛盾越来越突出,相对制约了农村经济的更大发展。在现阶段,农村经济的发展依然是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基础。因此,优化农村经济结构,发展多种经营,培育农村经济的增长点可为农村劳动力的兼业转移创造条件,逐步实现兼业转移中以农为主兼其他职业向以其他职业为主兼农业的阶段性突破,最终推进农村劳动力的非农转移。
3.提倡“技术型”兼业,加速科技推广。当前兼业人员中,虽然技术人员、国家机关企事业负责人的兼农比重较高,但实际兼业过程中大多数人主要从事农业纯体力劳动,远没有达到在兼农活动中推进农村经济发展的目的。“脑力型”人员的这种兼业,某种意义上讲是劳动力资源的一种浪费,应充分利用这种兼业形式,开发他们在兼业行为中的技术含量,做到人尽其才,使劳动力资源得以合理利用,为培育农村经济增长点做出贡献。
4.结合“科教兴鲁”战略的实施,提高农村劳动力素质,推动在业人口的兼业向高层次迈进。农村中的大批剩余劳动力在一定时期内不会被自身消化,这就决定了当前以农村劳动者作为兼业主力军的格局将继续存在。然而,农业劳动者的素质也决定了山东省兼业队伍整体水平属低层次的“体力型”兼业。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城、乡经济发展水平差距的加大,目前多数农村劳动力将难以适应非农转移中劳动力市场的需求,从而产生新的供需矛盾,一方面本地或异地的非农转移需要较高素质、有一定技能的劳动者;另一方面大量的农村剩余劳动力又不具备这种素质,造成人力资源的积压。当前许多“打工者”利用业余时间进城市中开办的夜校、培训班学习,以提高自身的素质,不仅反映出这种矛盾日益突出,也反映出“打工者”已经体验到自身素质的差距。但是,仅靠这种自发的、小规模的素质培训是难以达到提高广大农村剩余劳动力素质的宏观要求的。因此,提高农村劳动力素质必须结合“科教兴鲁”战略的实施进行,以扫盲、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为重点,寓学文化知识和科技致富本领为一体,切实抓好以实用技术培训为主的农村成人教育,提高农村劳动力的兼业能力,推动在业人口的兼业向高层次迈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