娱乐影响成长--兼论湖南电视娱乐节目对未成年人的负面影响_娱乐节目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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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J905 文献标识码:A 文童编号:1006—6365(2007)06—0150—04

武汉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冉华教授曾对电视与青少年特别是儿童成长的关系作了比较系统的研究,她较早提的“电视的一代”概念指出:“本世纪70年代到80年代、90年代出生的儿童,他们生逢一个电视日常化的时代,电视冲击波不可避免地影响他们的成长,看电视成为他们生活中一个主要的内容。”[1](P150) 1961年,由威伯·斯克瑞姆、杰克·利力等出版的《电视在我们孩子的生活中》(Television in the lives of our children)是对电视影响青少年儿童的首次重要研究。研究者们采访了6000名青少年儿童和1500位父母,还有教师和学校领导,得出的报告结论是:“孩子们接触电视比接触其他任何一种大众媒体都多。”“3岁到16岁的孩子在电视机前花费的时间比他们在学校花费的时间还要多。”[2](P310—311) 电视广泛渗透到未成年人的日常生活之中,节目提供的娱乐、或者是科学知识、新闻知识,丰富了未成年人的日常生活,调节了他们的生活状态,开拓了眼界,对他们科学知识系统地发展、完善,对其道德素养的提高、人生理想的确立以及良好行为方式的养成,都是有积极的作用。“现在,已没有人再怀疑电视对儿童的影响。大量事实证明,电视冲击波对儿童的生理、心理和行为产生着种种潜移默化的影响。”[1](P154)

我们必须要承认,电视对未成年人消极的影响客观存在。伦敦大学教育学院教授大卫·帕金翰在其代表作《童年之死中》对21世纪童年和媒体的关系进行精辟论述:“新媒体是在毒害我们的孩子,还是在培养他们?”大卫·帕金翰借用美国著名学者、心理学家戴维·艾尔凯德(David Elkind)的研究认为,“由于电视缺乏旧媒体(如报纸、杂志)所具有的知识障碍(intellectual barrier),因此,电视并不需要儿童通过学习而获得理解它的能力。儿童借助电视简化了他们对信息的接近,电视将从前保留给成人的经验公开展示给了儿童;幼童无法通过言词描述来想象的暴力与性亲密镜头,现在都直接而形象呈现在电视屏幕上……同时,摇滚乐带来了情感的退化,并刺激了自慰与使用违法药品的行为。”[3](P19—20) 同时,还借用了美国另一位学者玛丽·威尼(marie winn)在《电视:插电的毒品》(The plug in Drug)中的论述回应艾尔凯德的观点:“无论看的是什么,电视剥夺了儿童游戏时间,以及其他健康互动的形式。越来越多的父母把电视简单地看作是一个‘保姆’。”[3](P21—22) 电视对青少年和儿童的影响是显而易见的。青少年正值身心成长的发育时期,是知识学习和能力发展的黄金时期,也是情感、价值观和世界观形成的关键时期,因此,电视传播对青少年的影响取决两个方面的因素,即电视媒介的魅力和青少年的未成熟性。北京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陈汝东教授直接把电视等媒体对未成年人的道德消解功能概述为四个方面:“即影响和消解未成年人已形成或正在形成的人生观、价值观;腐蚀未成年人道德品质;对未成年人的生活态度、生活方式、行为方式产生不良影响;直接导致违法犯罪行为。”[4](P18) 并呼吁,“要加强媒体自身道德建设,提高未成人媒介素养,为青少年成长创造良好的媒介环境。”[4](P18)

电视娱乐节目必须对未成年人的成长负责,这是媒介必须承担的社会责任。“娱乐的电视能否承载严肃的文化责任?严格地说,这不是一个能否的问题,而是一个必须的问题……文化责任的严肃性,不仅仅在于它如何承载思想的、道德的或政治的使命,更大程度上,在于它如何承载改善生活、完善生活、提高生活(根本上也是为了人自身)的历史责任。”[5](P339) 电视娱乐现象作为一种文化现象,其发展必然伴随着强大批判力量并与之伴行,但娱乐节目在体现对人类社会的终极关怀和对人的健康向上的精神信仰力量的提升,并展示多元化文化选择上都承担着重要的文化责任,这种文化责任,其中很重要的部分就是为未成年人的成长营造健康、向上的文化环境和生存空间。电视娱乐节目追求的是一种大众化、通俗化的快乐传播,给人以愉悦、休闲,是电视娱乐节目的主要功能。但这种愉悦和休闲功能的实现,不是以违背社会道德价值观与审美取向为代价的,特别是不能以牺牲未成年人的成长为代价的。电视媒介所具有的社会功能要求电视娱乐节目也必须对未成年人的成长承担一定社会责任。

客观地讲,湖南电视的诸多娱乐节目对未成年人的思想道德建设还是付诸了很大的努力。例如湖南卫视主办的以青少年为主体的《阳光伙伴》,就是一档新型的真人秀竞赛娱乐节目,以增强少年的团队精神和集体荣誉感,励志进取为主要内容。该节目突出强调青少年的团队精神,即要有坚强意志,面对挫折迎难而上的毅力以及集体荣誉感和凝聚力。在商品化的社会中,这样的节目的确对青少年的成长是弥足珍贵的。湖南卫视大型生活类角色互换娱乐类型节目《变形计》,所揭示的现象大多是未成人成长过程中的一些社会现象。栏目通过发掘这些带有社会普遍意义的内涵,通过精心设计的节目形式放大这些内涵,并谋求这些热点问题的解决之道。比如《变形计》推出的“网变”主题特辑,就是针对“网瘾”这一未成年人所面临的社会问题精心制作,以唤起社会对网络时代下未成年人成长的关注;《变形计》之“孤岛”将镜头指向了那些留守单亲家庭的孩子,留守儿童的成长问题又一次引发社会的深刻思考。湖南经济电视台《Funs娱乐》节目中推出的“绳彩飞扬”栏目,也是以集体跳绳比赛为主要内容的娱乐活动,强调培养的也是青少年集体荣誉和勇于参与的精神,具有很好的社会反响。湖南经视推出的青少年益智类娱乐节目《超级小英雄》,也直接让青少年走向前台节目,有时以法律问题、环保问题等为核心,体现了节目对青少年道德发展的关注。2007年5月,湖南卫视与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签订合作协议,宣布联合发起成立“希望工程·快乐成长基金”。这个基金的成立,目的是使城乡青少年快乐健康地成长,使偏远地区的孩子真正享受到受教育的平等权利。湖南卫视将通过《勇往直前》等娱乐节目捐赠200万元,在江西、河南、陕西等8个贫困地区兴建8所希望小学。湖南卫视这一举措,凸现了电视娱乐节目的社会责任和对未成年人成长的深切关注。正如湖南大学新闻系主任、教授徐清平所指出的“湖南卫视将娱乐节目和公益事业对接,是一个大胆的尝试,使娱乐节目不至于低俗化,并且将严肃甚至沉重的公益话题,以观众喜闻乐见的娱乐形式呈现,既令人轻松,又催人向上。”[6] 特别是湖南电视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而专门做出创建的属于青少年自己的频道“金鹰卡通频道”,填补了湖南青少年无自己专业频道的空白。金鹰卡通频道提出了快乐卡通,开心家庭的全新战略定位,通过打造一种具有成长空间的大众电视品牌,把未成年人的电视屏幕关注从情感、暴力中转移到与起身心发展相一致的频道节目和内容上来,从而有力推动未成年人的思想道德建设,促进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

以上种种情况都说明,湖南电视娱乐节目关注着未成年人的成长,把青少年的思想道德建设摆到了十分重要的位置。湖南电视台台长欧阳常林坦言:“中国入世之后,一场中西文化较量和媒体大战已不可避免,打造国产文化产业品牌关系到民族复兴和亿万青少年的成长……这是每一个有责任感的中国传媒人必须认真思考和应对解决的重大课题。”[7]

但是,我们必须清楚地看到,湖南电视一些娱乐节目中暴露出来的对未成年人道德的消极影响同样十分明显,而且,这种娱乐影响对他们的人格发展和价值取向产生了很大的消极作用。表现在这样五个方面:

首先,湖南电视一些娱乐节目内容成人化,不适合儿童观看。在这里首先要阐明一个问题,那就是湖南电视娱乐节目都是谁在收看?下面的一个数字数据是截取了湖南电视2002年一些频道的观众年龄构成:[8](P226)

再以湖南卫视2007年第一季度的收视观众构成分析为例:4—14岁的观众占到近10%,15—24岁的观众占到20%左右。观众构成中,学生占到了50%的份额[9](P58)。

以上数据说明,湖南电视诸频道观众构成中,未成年人占据了绝大部分份额。他们大多数是小学、中学和大学学生,还有部分刚参加工作的青年人。这些群体正是成长发育的关键时期,心理尚不成熟,社会阅历浅薄,世界观模糊,模仿能力强,精力又十分旺盛,因此,他们对现实世界的认知,很大程度上来自电视。“视觉化的特点,使儿童轻而易举就侵入到了成年人的世界,成年人与儿童同质化。”[1](P170—171)

湖南电视的很多娱乐节目内容根本上说,只适用于成人观看,如《星姐选举》、《绝对男人》等,而这类节目的收看者却不乏大量的未成年人。“节目定位不清,导致儿童观看的电视节目大部分是成年人的世界的内容,看电视的时间越长,儿童‘侵入’成年人世界的程度就越深。成年人生活中本来属于儿童是‘秘密’的那一面平庸、邪恶、性爱等等已在很大程度上被公开了。”[1](P171)

未成年人在电视娱乐节目长期的感染下,使他们对成年人的世界充满迷惑,对真善美和假丑恶倍感困惑。“幼小的心理过早地开始承受成年人的情感认识困惑,歪曲了视觉图像和理解上困惑,使他们失去判断力,”[1](P171) 这对他们成长极为不利。湖南电视的一些娱乐节目如《越策越开心》中的荒诞情景小剧“一顿乱播”等,都不符合未成年人生理、心理的发展规律,以至很多学生在模仿,整盅,话语荒唐怪异,让人摸不着头脑。还有一些娱乐类的情景剧,大多渲染的吸毒、婚外情等成人化情节,给未成年人的心理成长增加了压力,导致社会信息的心理片面化甚至扭曲。还有一些娱乐节目中着装暴露,打扮怪异,等等,都直接影响到未成人的审美价值取向,使未成人的真善美判断标准发生了误差。

其次,湖南电视的一些娱乐节目喜欢拿儿童“开涮”。包括《快乐大本营》、《越策越开心》等在内的湖南一批娱乐节目中,节目制作人和主持人也常打儿童的主意,拿孩子“开涮”,让儿童表演成人化的娱乐节目,把儿童的天真和无邪作为取悦观众的笑柄。在湖南的一档娱乐节目中,主持人饶有兴致地问孩子们:“什么叫老公?”、“什么叫老婆?”、“你想找谁做你的男朋友?”当得孩子们的回答后,主持人脸上露出了满意的微笑,还不时为孩子们指点迷津,告诉男孩子要长得更强壮,要敢于英雄救美,这样才会赢得女孩子的喜欢。“有一个4岁的孩子被特邀上台表演,一首《单身情歌》让现场观众掌声如潮,主持人更是以港台式的尖叫声‘耶’以示鼓励。”[10] 这样的镜头电视娱乐传播屡见不鲜。电视娱乐节目在赢得观众眼前喝彩,争取到了收视率的同时,却忽视节目对这些未成年人身心成长的极大负面影响。

再次,湖南电视一些娱乐节目语言方言化,不利于未成年人语言学习。广播电视语言一直被认为是大众学习普通话,提高语言能力的重要途径。青少年正值标准语言学习和形成的关键时期,我国早已颁发了一部专管说话、用字的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明确规定:广播电台、电视台以普通话作为基本的播音用语;公共服务行业以规范汉字为基本的服务用字,以普通话为服务用语;凡以普通话作为工作语言的岗位,其工作人员应当具备说普通话的能力等。并有专家指出:“电视台一些节目主持人在主持节目时仍不讲普通话,或者播音时语音不准确,有的甚至模仿港台腔调,过去群众对此就有意见,现在则属于违法。”[11] 国家广电总局也转发了《中国广播电视播音员、主持人自律公约》的通知,强调:“除特殊需要,一律使用普通话,不模仿地域音及其他表达方式,不使用对规范语言损害的口音、语调、粗俗语言、俚语、行语,不在普通话中夹杂不必要的外语,不模仿港台话及其表达方式。”[12] 但在国家明文禁止下,湖南诸多电视娱乐节目的方言化现象却愈演愈浓。这以湖南一些地面电视台尤为突出。《杨五六笑传》、《故事酒吧》、《一家老少向前冲》、《越策越开心》、《新闻故事会》等等,节目从主持到内容,大部分都是方言。而且方言而中大量使用一些不雅词汇,如“哈得死”、“三打哈”、“木脑壳”、“亮壳子”、“妹砣”等,给未成年人的语言习惯形成极大的障碍。湖南电视一些娱乐节目中方言大行其道的直接后果,让很多青少年忘记了说普通话,学会了说长沙话、湘潭话。湖南电视娱乐节目主持人汪涵的那一句长沙话“那确实”,成为三湘大地青少年的口头禅足以说明这一点。

四是湖南电视的一些娱乐节目导向模糊,对未成年人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价值观形成有一定影响。电视娱乐节目要不要传递主流价值观?答案是肯定的。中央电视台副台长胡恩在“2006年全国电视文化发展与合作年会”上表示:“我国电视文艺应以构建和谐文化为行动指南,坚持正确的文艺导向,营造电视文化的和谐环境,坚决抵制低俗之风。”[13]“电视娱乐节目既要传递娱乐元素,也要向大众传递社会主流价值观,这样才有可能制作出群众喜闻乐见的节目。”[13] 所以,笔者认为,湖南电视在给观众以欢乐的同时,要特别注意传递一种主流的社会价值观,这是大众传媒的一种责任和使命。未成年人正处在成长发育时期,这一时期也是一个人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形成的重要时期。其思维和行为往往带有片面性、盲目性和冲动性,情绪不稳定,可塑性强,容易受到外界影响,在电视娱乐节目活跃的视觉表达情况下,未成年人如果缺乏家长或其他监护人的科学指导,极易受到一些娱乐节目的负面因素的影响,使自己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发生偏移。而湖南电视的诸多娱乐节目,特别是一些带有故事情景剧类型的娱乐节目,如“新闻故事会”、“欲望都市”、“寻情记”、“红胖子哈哈秀”等,经常用演员扮演生活中发生的事情,将社会的阴暗面过度演绎,直接影响未成年人的荣辱观、是非观,误导未成年人,很多节目内容与未成年人的身心发展规律相悖。湖南电视的这类娱乐节目,因为“先题主要是一些畸形社会现象……最终被主管部门要求整改。”[14]

五是湖南电视的一些娱乐节目助长了未成年人的浮躁心态,导致“泡沫意识”的产生。“泡沫意识”是我国社会学学者李强提出来的一个社会学概念,指“不把人生的追求建立在勤奋努力的坚实基础上,而是靠投机取巧的手段达到目的的一种意识。不切实际的幻想。急功近利等都是‘泡沫意识’的形态。”[15] 作为处在社会转型时期和竞争为主要特点的现代社会中,这种“泡沫意识”是一种浮躁心态的集中体现,对未成年人的成长十分不利。湖南电视的诸多娱乐节目,如《快乐男生》、《超级女声》、《明星学院》、《星姐选举》、《绝对男人》等都打出了“平民化”的旗帜,吸引了普通民众参与到娱乐节目中来,直到成为节目主角。在《明星学院》中,—个普通男生或者女生通过几个月时间在神密城堡中的魔鬼式训练,并参与一场场的比赛,冠军就能获得数十万元的巨额资金。《超级女声》、《快乐男生》更是直接助长了普通女孩、男孩“化茧成蝶”,一夜之间成为万众瞩目的公众人物和明星的梦想。笔者在肯定湖南电视平民化娱乐节目的“草根”精神带来的大众化娱乐舞台同时,对节目导致青少年形成急功近利的浮躁心理和幻想一夜成名暴富,追求鲜花和掌声的“泡沫意识”又表示深切担忧。

湖南电视诸多娱乐节目亮出了“打造平民明星”的招牌,这块招牌的背后就隐藏着巨大的诱惑:鲜花、掌声、红地毯,还有巨额的金钱引诱……在这样的诱惑面前,“十几岁的小女生们袒胸露背,满头蓬发,举手投足颇显程式化,小小年纪,眼神里透出的竟是模仿痕迹十分明显的挑逗与放纵。”[5](P339) 这样的造星运动在把一个一个普通观众打造成一时耀眼的明星的同时,却给千万青少年传递了这样一个信息:成功并不困难,“想唱就唱”就可以获得人生耀眼的光环。作为心志还不太成熟,社会阅历尚浅,对事物发展还难以准确把握的未成年人来说,面对这样铺天盖地的“造星运动”,他们会很自然地把人生奋斗的目标定位在那充满光环的舞台上,而风光豪华的生活也是触手可及的,通过参加这样的节目,无需踏实勤奋地学习,就能一夜成名,一夜暴富,这些急功近利浮躁的心态和“泡沫意识”会让未成年人迷失自我,影响他们的健康成长。

收稿日期:2007—08—12

基金项目:湖南省社会科学基金规划项目(06YB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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