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国有企业劳资关系_国企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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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谈国有企业中劳动与资本的关系问题,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国有企业论文,也谈论文,资本论文,关系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社会主义国有制企业的产权改革,如今已涉及到劳动与资本的关系问题,即究竟是以资本来控制、雇佣、占有劳动,还是以劳动来控制、租用、分享资本?对此,如维持前者,那么职工仍是国家雇员,而不是真正的企业主人;如果坚持后者,那就是使职工成为企业资产的所有者,成为企业真正的主人。

值得指出的是,迄今为止,国有企业的产权制度仍然采取资本(国有资本)雇佣劳动、控制劳动、占有劳动成果的做法,因此职工是国有企业的雇员,是只领取工资、不分享利润的劳动者。眼下,企业资产大量流失,职工并不关心;资产浪费,职工并不痛心;个别职工甚至借公济私、偷窃企业资产……此类行为和现象说明职工对企业资产保值和增值的关切度很低。究其原因最终还在于资本雇佣劳动的产权制度,在这种企业制度下,劳动者没有责任、没有义务、没有权利来保护国有企业的资产保值和增值。

话说回来,在过去很长一段时间内,职工之所以能够接受这种资本雇佣劳动的企业制度,是因为在过去平均主义、大锅饭的集中计划经济体制下,工人领取低工资,过着低水平的生活,但好在国家包办企业,企业又低水平地包办职工生老病死。虽然那时职工的生活并不富裕,但也过着平均化的(你、我、他都差不多)、超稳态的(旱涝保收式的)生活,因此,广大职工心态相对平衡,并没想到劳动与资本的关系问题,况且在那种与计划经济体制相匹配的政治体制下,人们更是谈资(资本)色变,因此谁也不会有向国有企业提出索取一份资产的念头。在这种资本雇佣劳动的企业制度下,劳动者的生产积极性被平均主义、“大锅饭”的体制所压抑,只能靠实行平均主义分配制度来维持。由此,企业失去了对国有资本增值的追求,生产目的步入了为生产而生产的误区;职工也失去了对个人财富以及对企业资本占有的追求,从最初的感恩戴德而工作(劳动),到后来为某种政治口号而工作(劳动),最后发展到“给多少钱干多少活”的典型的雇佣劳动观念和行为,这是必然的结局。除少数先进人物、劳动模范的英雄思想和行为外,绝大多数职工是缺乏爱厂如家的思想的。值得指出的是,不同于私有制下的雇佣劳动制度,公有制企业中的职工的雇佣劳动观念、雇佣劳动企业制度,只能导致效率的丧失,这是有目共睹的事实,也正是我们今天对传统国有企业的资本雇佣劳动的传统产权制度进行改革的原因。

如今向市场经济体制转变,广大职工已面临着自己掏钱买住房,自己掏钱支付部分医疗费,自己掏钱供孩子上学,若企业效益不好,还有失业的危险;不少企业退休职工连医药费也难以报销,退休金都发不出,这更使在职职工对企业和自己的前途不寒而栗。面对这些困惑,就要讨回一个说法,那就是公有制企业职工要拥有企业剩余索取权,而要拥有剩余索取权,就要确立职工在企业资本中占有一定的比例。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国有制企业职工在企业中无个人产权,只是领取工资的劳动者,不分享利润,这与企业主人身份、主人翁地位相悖,也与发展市场经济不相容。改革资本雇佣劳动的企业制度,是社会主义企业发展的必然趋势。

要在国有企业中,使职工成为所有者,就要变资本雇佣劳动为劳动控制、占有、分享资本,这样才能使职工成为企业的主人,才能使职工拥有主人权力、尽主人责任、承担主人义务、享受主人利益,否则有悖于公有制企业的性质。

如何实现由劳动控制、占有、分享资本呢?有必要采取以下改革措施,即由目前抽象的公有制改为实实在在的共有制,实行国家、企业、职工三者共同占有企业资产的公私捆绑型共有制。具体做法为:从国有资产中划出一块,以优惠价格出售给本企业全体职工,为职工建立个人产权。为什么要以优惠价格,而不能以市场价格出售呢?这就要承认现有国有资产中有相当一部分是由全体职工劳动创造的,因此以优惠价格,按职工工龄、技术、贡献等标准出售给职工,是天经地义的事。至于没有出售的另一部分国有资产,则可以采取:一租赁方式,出租给企业使用,即转让使用权,由企业租用国有资产,国家只收取租金(具有旱涝保收性质),企业交税完租后,剩余利润归全体职工所有;二、贷款方式,向企业收取利息,并限定还本付息的年限;三、投资方式,可以转为国家股份,同企业分享利润,也分担风险。总之,非垄断性的、竞争性的国有企业都可以通过上述方式,或出售,或出租,或贷款,或投资入股……将国有资本从属于劳动、根植于劳动、受控于劳动,使企业职工既分享工资也分享利润(当然也承担风险),这一产权制度的改革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理论意义。

首先,在理论上恢复马克思的劳动价值理论的权威性。在社会主义制度下,我们实行的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这当然不同于资本主义社会的市场经济,表现形式就是公有制中的劳动与资本的关系,不应该沿习资本控制、占有、雇佣劳动的传统运作方式,而应采取劳动控制资本、资本从属于劳动的产权关系,使职工成为企业的所有者、有产者、老板。这是实践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对未来社会企业所有制的科学预言,即马克思所说的“共同占有基础上,重新建立劳动者的个人所有制”。如果我们仍然实行资本雇佣劳动,职工还是领取工资,而不享有利润的劳动者,一切资产按所谓“国家投资,全归国家所有”,这岂不是我们重犯马克思当年批判资本家的资金自下金蛋的神话那样的资本家理论错误吗?通过产权制度改革,确立劳动控制、占有、分享资本,就是恢复和确立马克思的劳动创造价值理论在社会主义公有制企业中的实践性和真理性。

其次,在实践中有利于形成职工与企业的命运共同体。由于将国有资产、集体资产、个人资产三者结合起来,捆绑在一起,使职工既分享工资,又分享利润(同时也分担风险),这有利于国有资产的保值和增值,使职工有动力、有责任、有义务、有权力来参与企业的经营和管理。事实证明,作为企业的所有者、股东、老板来管理和经营企业总比以雇佣劳动者身份参与管理和经营企业更有效率、更有热情。

最后,值得一提的是:让职工有资产,实现资本从属于劳动,劳动控制、占有、分享资本,这已成为当今世界性的发展趋势。在今天的一些发达国家,如美国正推行“职工持股计划”,现有1万多企业,近1000万职工不同程度地成为企业的股东,其中有100家企业由全体职工买下企业全部资产,成为工人所有制企业,即由原来的私有企业变成全体职工共同所有的共有制企业。在日本,上市的股份公司中有90%成为职工持有股份的公司,日本正由“终身雇佣制向职工持股制”转变。在德国,推行一种“工会所有制”,参加工会的工人成为公司中有资产的工人。智利在发展一种“劳工资本主义”,智利政府提倡“大众资本主义”和“劳工资本主义”,前者是把股份出售给社会大众,后者是把股份出售给本企业的职工,目前在钢铁、航空、电力等系统,职工作为一个群体成为公司的最大股东。目前智利有480万劳工,其中有300万(占62%)通过职工持股成为公司的股东。在新加坡,吴作栋总理在1993年提出让新加坡公民有资产,办法是鼓励私有企业向职工出售、甚至赠送股份,新加坡人口280万人,在本世纪末要使50万公民有资产。总之,一些国家政府通过立法,在财政税收、信贷等方面实施优惠政策来推动职工股份制的发展,并卓有成效,获得成功。我们是社会主义国家,实行劳动控制资本,让职工成为所有者,发展共有制产权制度,眼下在一些中小型国有企业推行股份合作制就是一个方向,理应大力提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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