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推进远程全费控业务实施论文_杨泉艳

快推进远程全费控业务实施论文_杨泉艳

(国网山西省电力公司晋中供电公司营销部 山西晋中 030600)

在全面推行低压用户远程费控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展远程费控业务实施范围,推行高压用户远程费控业务,降低高压用户电费回收风险,是深化用电信息采集系统应用,创新电费回收与服务策略,真正实现全费控目标,促进电力企业电费回收管理模式的深度变革。

一、远程费控业务现状

(一)低压用户远程费控业务

低压用户费控自推广实施,系统每3天测算一次用户电费余额,根据设定的电费余额预警阀值和停电阀值实时向用户发送预警信息和停电信息,停电作业经人工审批后系统自动执行、复电系统自动执行。单、三相智能表(5-60A)采用电表内置开关进行停复电控制,三相智能表(10-100A)采用外置开关进行停复电控制。系统下发停复电指令失败时,采用费控掌机进行现场停复电操作。

(二)高压用户远程费控业务

高压用户费控因用户用电安全性和电费计算的复杂性开展较慢,范围较小,部分单位通过在用户侧单独增设卡表方式,利用协议电价购电,实现本地卡表量控,此方式并不满足国网公司费控业务需求。

二、加快推进高压用户远程费控业务措施

(一)总体思路

高压用户远程费控业务实施是以提高电费回收工作效率,防范用户欠费风险、保障公司经营效益为目标,依托用电信息采集系统、营销业务系统和远程费控系统等平台,通过在用户侧加装或更换远程费控开关,配合掌上电力、电e宝、95598网站以及短信等渠道,促进公司电费管理和服务方式变革,增强电力用户对“电是商品,先交费,后用电”理念的认可度,推动公司营销服务转型升级。

(二)职责分工

1.省公司营销部是用户远程全费控业务实施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编制和修订用户远程全费控业务相关实施方案、业务规范,明确营业、计量等营销专业职责分工,建立运行维护和技术支持保障机制;负责远程费控业务相关的软硬件实施和运维管理;负责远程费控业务的运营管理,对市公司工作质量进行监督、评价、考核。

2.省客服中心是高压用户远程费控业务的系统技术支撑主体。负责高压用户远程费控业务实施过程中的宣传、推广及业务培训工作,配合省公司开展高压用户远程费控业务运营管理,制定和完善高压用户远程费控策略;负责营销系统、远程实时费控系统内业务流程规范的编制和系统改造。

3.省计量中心是高压用户远程费控业务的设备技术支撑主体。负责高压用户远程费控业务相关控制设备的技术规范编制,控制设备选型、功能检验、检测;负责用电信息采集系统内远程费控功能优化;负责指导市公司开展用户远程费控装置改造。

4.市公司营销部和县公司营销部(客户服务中心)是本单位用户远程全费控业务的实施部门。主要负责负责制定、落实本单位高压用户远程费控业务推广实施计划,开展高压用户远程费控业务推广建设及宣传,引导所在地政府部门出台高压用户远程费控相应政策;负责本单位高压用户远程费控用户计量装置相关改造、调试,以及电能表、采集终端等设备的运行维护工作;负责本单位范围内远程全费控用户的正常抄表、停(复)电操作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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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业务实施范围和费控方式

1.实施范围

对高压用户远程费控业务的实施,要以安全可靠为保证,试点先行,积累安装调试和运行经验,优先在新装增容、违约用电、用电信誉不良、临时用电用户中推广应用;高压重要用电客户中二级及以上重要电力客户、临时性重要电力客户中不会造成人身伤亡、较大环境污染、较大政治影响、较大经济损失的客户可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实施费控;重要用电客户中特级重要电力客户、一级重要电力客户,趸售、并网电厂、合表居民、总表为考核表的专变客户、转供户等其它现场不具备费控实施条件的客户不宜实施费控。

对于费控开关外置的低压用户,可以参照高压用户的实施原则,同步开展远程费控业务的实施。

2.费控控制方式

(1)对于高压费控客户电费测算及预警方式与低压用户基本一致,主要差异体现在控制回路的接入方式。根据目前公司范围内设备情况,主要采用Ⅲ型专变采集终端输出控制信号,控制费控开关动作实现费控操作。方式上可采用控制总开关、控制分路开关、以及按轮次依次控制分路开关和总开关等方式实施远程费控。

控制总开关:对于用电性质单一、跳总开关不会造成人身、设备等重大安全事故或重大经济损失的普通用电客户,宜直接接入总开关对其进行费控。

控制分路开关:对于不宜跳总开关,且生产、生活、办公、照明等分路设置的普通用电客户或重要用电客户,根据实际情况选取一个或几个分路开关进行费控。

总分控制:对于用电性质复杂,回路众多,且包括生产用电等重要负荷在内的回路都可以实施跳闸的重要用电客户,宜采取两轮次依次控制分路开关和总开关的方式进行费控。即第一轮次选择高压客户的生活、办公、照明等非重要用电负荷回路进行控制,达到警示和催费的目的;第二轮次选择高压客户的总开关进行控制。

恢复供电时,要求复电指令审批通过后,采集终端下发允许合闸指令,指令下发成功后,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告知客户和相关岗位人员,由客户自行合闸操作,恢复供电。

(2)对于费控开关外置的低压用户,参考高压用户,直接通过智能费控电能表,通过485连线下发停电指令控制表箱内用户进户线开关,实现远程费控停电。

复电时,要求复电指令审批通过后,同电能表下发允许合闸指令,指令下发成功后,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告知客户和相关岗位人员,由客户自行合闸操作,恢复供电。

三、下一步的建议

(一)各单位应在用户全费控业务推广过程中注意积极营造良好的供用电环境,积极向政府有关部门沟通汇报,引导并促成地方政府出台付费购电或支持高压用户远程费控业务的政策,减少因推行高压费控业务引起的舆情。

(二)实施高压用户远程费控业务,应确保与用户协商签订协议,条款中明确电费测算规则、测算频度,预警阈值、停电阈值,预警、取消预警及通知方式,停电、复电及通知方式,通知方式变更,有关责任及免责条款等内容。对重要用户的停电,应将停电通知书报送同级电力管理部门,必要时在停电前送达书面通知。特别明确告知用户在联系方式变化时,应及时到供电企业办理变更手续。确保责权统一,及预警、通知等信息的准确送达。

(三)对拟实施远程费控业务的新装高压用户,在完成智能电能表及用电信息采集终端等设备安装及控制接线后,进行远程费控功能调试,确保功能执行正确。

(四)各单位应加强营业窗口、现场服务等相关人员远程费控业务知识的培训工作,统一宣传答复口径,积极向客户宣传政策、解答疑问、引导办理,防止因宣传解释不到位引发服务舆情。

论文作者:杨泉艳

论文发表刊物:《电力设备》2018年第24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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