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书#183;宰相世系表》订补,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世系论文,宰相论文,新唐书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为宰相世系制表,其事实权舆于北宋景宗(赵元昊)至和二年(1055年)十月欧阳修奉诏编撰《唐书》。欧公指授精娴谱学之编修官吕夏卿“创为《世系》诸表”,①为后世探研李唐三百年间宰辅家族升降隆替授供足资参稽之依据。惟诸宰臣家传、行状、谱牒既经胥吏传移缮录,而《唐书》又曾累世辗转抄写梓刻,昇脱衍误,触目皆是。顷读是篇,稍加校核,汇录如下,以乞正于读者。裴氏
景惠后魏州别驾。按邓名世《古今姓氏书辩证》(下省称《辩证》)无“州”字。
承光检校左羽林军将军国公。光,百衲本同。《辩证》、《订讹》并作“先”,误。
讷之弟谒之,谒之之子通。按《辩证》以通为讷之季子而非谒之之子,是,百衲本误。
生慬 《辩证》慬作“瑾”。
安祖安邑令 同文书局刊本《新唐书》“安祖”作“祖”,当系后世浅人所妄删,《辩证》作“安祖”。
同节殿中侍御史《表》以同节为裴之眘从子,而《辩证》则谓“眘生同节”,两说不同。
裴眘字归厚,南郑鄼令。按《王维集》卷21《裴耀卿遗爱碑》云:“祖眘,皇朝洛南、郑南二县令。”据《元和郡县志》卷22山南道三、两《唐书·地理志》,南郑县属山南道兴元府,鄼县属河南道亳州,洛南县属关内道商州,皆无郑南县,疑《碑》之郑南为南郑误。
裴守真字方忠,邠、宁二州刺史。方忠,百衲本同,同文本作“方思”,《辩证》作“方中”。
裴公绎邢州长史。长史,百衲本,同文本,《辩证》、《订讹》作“刺史”。
裴瑾字封叔,吉州长史。 吉州,武英殿本作“古州”。唐时古州属岭南道。《柳宗元集》卷9《裴瑾墓瑾铭》:“再谪道州、循州为佐掾。会赦,量移吉州长史。”又云:“由道斥循,施施三年。更赦进资,庐陵是迁。”吉州曾更名庐陵郡,与道州并属江南道。循州属岭南道。由道州左迁循州,故云“斥”。因赦由循州量移吉州。此三州中,吉为上州,道为中州,循为下州。古州为下州。果如殿本作“古州”,则由循州迁古州不应称“会赦量移”也。殿本“古”字必为“吉”误。刘氏
刘昭,隋上仪同三司。昭,百衲本、两《唐书·刘文静传》、《辩证》并作“韶”,《表》误。
刘景字同光,鄜、坊从事。坊,百衲本同,《辩证》作“州”。
刘通,后魏建武将军、南阳太守、乐城侯。《元和姓纂》作“乐城公”。据《辩证》,刘通之七世孙刘滉以功袭封乐城公,则此作“侯”误,应订正。
刘仁轨 殿本误“刘仁勳”,百衲本、《姓纂》、《辩证》不误。
刘瑑字子全,相宣宗。子全,百衲本、两《唐书》本传同。《辩证》误“子俞”,《订讹》误“子金”。
刘懿之,给事中。懿之,百衲本、《辩证》同,《姓纂》误“意之”。
刘懿之,相武后。懿之,两《唐书》本传、《姓纂》、《辩证》、《订讹》俱作“懿之”,是。此误。
刘袆永夷,兵部侍郎、贞惠公。百衲本、《姓纂》、《辩证》、《订讹》并同,殿本作“勳”,异。萧氏
戴公生子衎,字乐父。乐父,百衲本、《订讹》同,《辩证》作“栾”。
萧引字叔休,陈吏部侍郎。叔休,百衲本、《订讹》同,《辩证》作“敬休”,异。
刘,安平王。百衲本《订讹》、《陕西通志》卷143《金石》九《萧胜碑》作,字书无“”,殆为俗字,或者乃“”误。
窦氏
窦孝忠,简州刺史。简,百衲本、《订讹》同,《姓纂》作“”。
窦静字元休,民部尚书、信都肃公。静,《姓纂》误“靖”
窦诞,附马都尉、莘安公。安,《新唐书》本传作“国”。
窦孝,德、慈州刺史。按《姓纂》、《订讹》并作“孝慈,德州刺史”。今以其诸弟名孝立、孝冲、孝臻、孝诚推之,不应单名“孝”,当作“孝慈”或“孝德”。《旧唐书》本传作“孝慈嗣官至左卫将军,”则同文本作“德慈”实误倒。慈州属河东。陈氏
陈酆,隋番和令。番和,《辩证》作“番阳”,《订讹》作“番吾”。按隋县无名“番和”或“番吾”者,有鄱阳郡,领鄱阳等县,则此应为鄱阳之误。
陈昙顼,高宗孝宣皇帝。顼,殿本、《订讹》作“瑱”,误。《陈书》本纪、《辩证》、《姓纂》俱作“顼”,足证。
陈兼,右补阙,翰林学士。按《柳宗元集》卷八《陈京行状》,“兼”字作“某”,与其追述上代任会稽司马、任晋陵郡司功参军诸人者同,疑《表》原依《行状》写作“某右补阙兼翰林学士”,后世传抄者失察,误移“兼”字于其官衔上,遂昇为人名。岑仲勉《元和姓纂四校记》亦误“兼”为人名。
陈當,监察御史。当,百衲本、殿本同,《陈京行状》作“璫”,是,诸本误。又监、殿本误“盐”,《行状》同诸本。
陈夷行字周道,相文宗。周道,《新唐书》本传及诸本同,《辩证》误“道周”。杨氏
杨祯,宁远将军。祯,百衲本同,殿本作“桢”,《辩证》作“祥”,殆避宋仁宗赵祯讳改。祯,桢义异,不能通假,桢当系抄误。
杨士雄,隋雍州牧、司空、观德王。弟士贵,隋道、抚二州刺史、邢国公。《辩证》、《订讹》亦以士雄兄,士贵弟,与《表》合。但《文馆词林》卷452《杨绍碑》则谓士雄为士贵弟,知本《表》与《订讹》、《辩证》皆误。
杨续,都水使者、弘农公。续,《姓纂》、《辩证》及《张说集》卷25《杨执一神道碑》皆作“续”,与《表》合,诸本中惟殿本及《订讹》误“绩”。
房氏
房肱《表》缺肱历官,据《韩愈集》卷25《房武墓誌铭》:“祖肱为虢州司马”,应据补。
房峦,都水使者。弟房武,兴元少尹。按《房武墓誌铭》云:“父讳峦,都水使者,皆名能守家法。公讳武字某”。则武乃峦之弟,今《表》以武、峦并列,殊误。又《表》位置武之诸弟式、岱皆同误,《订讹》失校。杜氏
杜元颖,相穆宗。审礼,京兆少尹。据《姓纂》,审礼为元颖之子,则中间不应空格,《订论》本不误,馀本皆空一格,误。
杜彦林字宁臣,中书舍人。杜用砺字岩臣。据《姓纂》,用砺为彦林之子,则诸本平格著录,误。
杜俾。《订讹》及诸本同,《姓纂》作“倬”,异。
杜玄道,左千牛。左,殿本及《订讹》同,《权载之集》卷十三《杜亚墓誌铭》作“右”。
杜亚字少公,检校礼部尚书。少,诸本同,《订讹》本及《杜亚墓誌铭》、《新唐书》本传并作“次”。
杜元琰,左金吾将军。琰,《姓纂》、《订讹》本同,殿本作,与“琰”义异,不可通,误。
杜乾播 播,《订讹》及诸本同,《姓纂》作“福”。按杜懿诸子名祎皆从“示”旁,如乾祐、乾祎等是,则“播”当“福”误。
杜惠,高陵令。惠,《订讹》本及诸本同,《姓纂》作“忠”。
杜济字应物,给事中,京兆少尹。匡、陟、缉、宁、杨。杨,殿本作“扬”。又《颜真卿集》卷八《杜济墓誌铭》云:“留子婿秘书省校书郎范阳卢少康留二子匡、陟,缉宁家残,独与子肃匍匐万里,以祗护丧校。”寻绎文意,盖谓杜济之妻留其婿及二子匡、陟守舍,已则携幼子肃护丧归葬,肃自为扬之别名。至于“缉宁”二字本同训安抚、安定,犹今语料理。“缉宁家残”者,谓料理其丧乱之家也。意至彰著。而吕氏则以“缉宁”亦为济之子名,何其舛谬欤?苟其说可信,将何以应上文“生三子四女”之言耶?《订讹》失校。
杜孺休字休之。诸本同,《姓纂》作“儒休”。
杜从郁,驾部员外郎。诸本同,《姓纂》作“从都”。
杜颛字胜之,淮南节度判官。颛,殿本同,《姓纂》及百衲本作“”,两字音义俱异,不可通,其一当误。
杜殿中侍御史。,殿本、《订讹》本同,《姓纂》作“纬”,并有二子继、信,纬兄孝辅,大理寺丞。今《表》置三人于同列,与诸本异,珠误。《订讹》以信、孝辅为之弟,亦误。
杜师古,吉州刺史。古,《姓纂》及殿本作“仁”。《订讹》:“信子名师古,从伯叔当有一昇。”据《姓纂》,此师古当为师仁,信之子方名师古百衲本误。
杜侨,怀州刺史。刺史,《订讹》同,《韩愈集》卷26《杜兼墓誌铭》作长史。瑯玡王氏
王纩,旗鼓将军、楚州刺史。《表》以吏部郎中续为纩从父,御史中丞德俭为其子,但《王同人墓誌铭》则称:“曾祖续,皇朝吏部侍郎,赠魏州刺史。祖德俭,御史中丞、归仁公,赠兖州都督。则德俭固为王续之子,而非纩之后嗣,应据以乙正。 太原王氏
王起字举之,魏郡文懿公。弟炎字逢时,太常博士。钱大昕《三史拾遗》据李宗闵《王播神道碑》云:“公之仲弟曰炎,季曰起。”《唐书·王播传》亦云:“与弟炎、起皆有名”,谓此《表》列起于炎前,误。今按《白氏长庆集》卷25《王恕墓志铭》始则称有子曰播、曰炎、曰起,继又云:”炎既弟未仁,起应博学宏词科。其顺序皆列炎于起之前,是起固为炎之弟也,《表》误。
王昇弟昪,咸阳令。昪,殿本作“昇”,断无昆仲同名之理,《王恕墓誌铭》及《订讹》、百衲本俱作“。昪”是。京兆王氏
王明远,周司金上士。按《辩证》、《订讹》同,惟《权载之集》卷16《王定神道碑》云:“隋司金上士洺、相等七州刺史明生进”,与《表》违异。考隋制,金部侍郎掌权衡度量内外诸库藏之帐等事,属尚书省,而无司金上士。今以司书上士(见《周书·颜之仪传》),承御上士(见《北史·刘方传》)推之,司金上士殆为北周官名,则《表》是而《碑》误。又《碑》称明生进,《表》无进,疑《碑》误析“明远”为二人,且误书远为进。
王庆,浦州长史。浦,殿本、《辩证》同。《王定神道碑》、《订讹》本俱作蒲州。唐无浦州,浦当蒲误。
王易从,扬州刺史。刺史,殿本、《辩证》《订讹》本同。据《王定神道碑》,易从尝任大都督长史,故卒赠大都督。此《表》之误长史为刺史者,难以枚举,固不止此条。魏氏
魏懔,御史主簿。懔,《订讹》本同,《姓纂》作“憻”,异。
魏晃。 据《姓纂》晃仕至泗州刺史,《表》失载。温氏
汉有温疥,封栒侯,谥曰顺。《姓纂》“顺”字在“栒”字下。
温续,朗州刺史,虞公。唐无朗州,《姓纂》及百衲本作阆州,是。
温曅,道州刺史。驸,《姓纂》作“章”,《订讹》及百衲本俱作“早”。
温履言,左羽林军将军。左,《订讹》本、百衲本同,《姓纂》作“右”。
温挺,延州刺史,驸马都尉。《订讹》本及百衲本同,《姓纂》夺“都尉”二字。唐室无驸马名温挺者。
温璩,职方郎中,陕州刺史。陕《订讹》本及百衲本同,《姓纂》作“郑”。
温衮。衮,《订讹》本及百衲本同,《姓纂》作“襄”。岑氏
岑仲休。仲休,《订讹》本同,《姓纂》记仲休仕至驾部郎中,殿本误仲林。
岑炅,叶丞。炅,《姓纂》、百衲本同。殿本作“灵”为“灵”俗字,与炅音义俱异,《订讹》本作“灵”,殆依俗作改。
岑灵源。《订讹》本同,《姓纂》作“虚”。张氏
张弋字嵩之,周通道馆学士。弋,诸本同,《张说集》卷21《张戈神道碑》、《张戈墓誌铭》并作“戈”。
张洛。洛,诸本同。《张曲江集》卷19《张骘神道碑》《张恪墓志铭》《张说墓志铭》俱作“恪”,此误。
张茂宣,太原节度掌书记。宣,《白氏长庆集》卷11《张仲才墓志铭》作“玄”,此误。
张知古,代州司功参军。司功,诸本同,《姓纂》及《文苑英华》《毗陵集》卷8《张镐遗爱碑》俱作“司马”,此误。褚氏
褚逢年。依褚氏昆仲名遂良、遂功例,此亦应作遂年,《姓纂》正作“遂年”,诸本误。崔氏
崔道桢。诸本同。《柳宗元集》卷9《崔永墓志铭》作“祯;又应据以增补“扬州江都县丞。”其子子美,应据以补“贵乡县丞”;其孙漪,应据以补“吏部侍郎”,《订讹》皆失校补。于氏
于象贤,隋骠骑大将军、黔昌定公。黔,诸本同,《权载之集》卷12《于氏先庙碑》作“禽”。《订讹》本同此。
于玄范,显武令。玄,《订讹》本同,《先庙碑》作“互”。
于顶,长安令。顶,《订讹》本及诸本同,《先庙碑》作“项”。
于颇,洋州司户参军。《先庙碑》:“长子颇,专良有行”,禽《表》以颇为于敻之第四子,误。柳氏
柳震,郓州刺史。郓,《订讹》同,《姓纂》作“郢”。
祚,隋司勋侍郎。子范,尚书右丞。范子齐物,睦州刺史。殿本同。孙星衍云:“《姓纂》以范为祚子,齐物为范子、与《世系表》不合”。今按《表》与《姓纂》实同,孙说疏误。
楷,济、房、、廊四州刺史。孙绎,夏令。
《柳宗元集》卷11《柳开墓志铭》:“楷生夏县令府君绎。“则绎乃楷之子非孙,《表》低书绎两格,应乙正。韩氏
韩绍字继伯。未署职官名,按《关中金石记》《卷2《韩良神道碑》:“父绍,周乐昌郡守,隋仪同三司骠骑将军卫尉少卿、金岩县开国公”,应据补。
韩仲良,户部尚书、颍川公。《韩良神道碑》:“公讳良,字仲良”,则《表》未举其名而举字,应循通例改。又《新唐书》本传作刑部尚书。又《订讹》:“《瑗传》,仲良,绍子,非弟”,则《表》平格列二人,误。
韩泰字安平,祠部郎中。以名与字应相合例之,殿本“泰”误“秦”。又《订讹》作刑部郎中。
韩瑗字伯玉,相高宗。韩澄,汲郡太守。按《表》以澄为瑗之曾孙,《姓纂》则以为孙。
韩湑,蜀州刺史。湑,《订讹》本同,《姓纂》作“渭”。
韩绅卿,京兆府司录参军。按《韩愈集》卷35《韩岌墓志铭》:“绅卿文而能官,尝为扬州录事参军事,”与此异。
韩大智字不惑,洛州司户参军。殿本及《权载之集》卷20《韩洄行状》同,《姓纂》夺“大”字。
韩洽,监察御史。洽,殿本《订讹》并误“治”。又《姓纂》、《新唐书·洽传》作“殿中侍御史。”
韩洪,邢州长史。《新唐书》本传:“洪后为华州长史”,微异。
韩章,兵部侍郎。《订讹》同,《姓纂》作“工部侍郎”。
韩,京兆府录事参军。《韩洄行状》同,《姓纂》误“洄”。
韩浑,太常少卿。子述,都官郎中,阆州刺史。子武,右拾遗。此以述、武为浑之二子,但《姓纂》则云“洽生述、武”,是又以为浑之兄子。又阆,《姓纂》误“朗”。又,右拾遗,《姓纂》作“温州刺史”,疑二者皆武之历官,惟《表》与《姓纂》各取其一耳也。又据《新唐书·浑传》,安禄山陷长安前,浑任大理司直,旋被害。肃宗特诏赠太常少卿。
韩洄字幼来,兵部侍郎。来,《订讹》、《行状》《新唐书》本传俱作“深”,疑“深”初泐误为“罙”,继复误为“来”。
韩涤,河南兵曹参军。涤,殿本、百衲本、《订讹》、《姓纂》俱同,孙星衍云:“《唐世系表》涤作滁”,则有别本《唐书》作“滁”者,误。
韩大敏。据《姓纂》、《辩证》,承徽、大敏俱韩演之子,而《表》既错置承徽于韩涤子承训后,复置大敏于演之前辈格内,混乱殊甚。许氏
许昂,虔化令。虔,《订讹》本同,《姓纂》作“皮”。唐无皮化县,《新唐书·许敬宗传》:“敬宗怒,黜虞,奏斥昂岭外”。则作“虔”是。虔化属江南道。
许韶伯,右屯卫将军、平恩公。恩诸本及《订讹》同,《姓纂》作“思”。右,《姓纂》作“左”。又殿本置韶伯于彦伯之子望之列,遂为彦伯之次子,误甚,《姓纂》不误。
许梁,恭陵令。梁,诸本作“果”,《姓纂》、《订讹》作“杲”,按敬宗诸子名皆从日旁,则作“杲”是,作梁,果俱非。又《姓纂》:“敬宗生昂、昇、昱、杲、景”,殿本则置昇以下四人于彦伯之列,遂为孙辈矣,误甚。又《表》以昱为昇兄,亦属误置。
许绍,峡州刺史。峡州,《姓纂》、《订讹》俱作陕州。
许钦明,梁州都督、安西大都护。梁,《订讹》同,《姓纂》作凉,是。
许诫言,太仆卿、右卫大将军。诫,《姓纂》作戒,《订讹》、殿本作“诚”。按诫言兄名诫惑,则殿本、《订讹》、《姓纂》俱误。辛氏
辛显宗,冯翊太守。宗,《订讹》本及诸本同,《姓纂》作“崇”。太,诸本作“郡”。
辛庆之字馀庆,西魏秘书监。《姓纂》作“周度支尚书监”。诸本同此。陆氏
陆东之,司议郎、崇文侍书学士。东,《姓篡》作“柬”。
陆潨,刑部尚书。《姓纂》、《辩证》并以陆潨、陆泛、陆广、陆偃为昆仲,今诸本置广、偃等于潨之上格,则成从父矣,殊误。
陆泳,秦州刺史。《姓纂》有“陆渭,泰州刺史”,二者当有一误。
陆條,上元令。條,《订讹》本、殿本作“修”,《姓纂》作“條”。闫氏
闫定,左金吾将军。定,诸本同。独孤及《毗陵集》卷12《闫用之墓志铭》作“宁”,《文苑英华》作“定”。薛氏
薛播,水部郎中。弟据,礼部侍郎。按《韩愈集》卷24《薛公达墓志铭》:“播,尚书礼部侍郎,命君后兄据,为尚书水部郎中,赠给事中”。则播、据二人官职误倒。
薛公达。弟公干,比部郎中;次弟公仪,殿中侍御史;公干子损,字后巳。按《薛公达墓志铭》:“弟试太子通事舍人,公仪,京兆府司录。公干以君之丧归”。是公仪为仲,公干为叔,《表》适误倒。又《墓志铭》:“遗言曰:以公仪之子己巳后我”。则己巳乃损之小名,所谓“后我”者,意谓以己巳为公达之后嗣也。今《表》以“后己”为损之字,则大谬。韦氏
韦璆,卫州刺史,鲁县康公。卫,《毗陵集》卷11《元鲁墓志铭》作“衢”。
韦元曾字颖叔,吏部郎中。元曾,诸本、《订讹》、《毗陵集》卷12《韦元城墓志铭》并同,《韦元鲁墓志铭》作“公鲁”误。
韦温字弘育,宣歙观察使。育,《杜牧集》卷8《韦温墓志铭》、《订讹》本同,殿本、百衲本作“有”误。
韦温字世恭,隋州刺史、达安公。弟仁基,龙州刺史,子仁祚,宋州刺史。达,殿本,《订讹》本作“逵”。又《毗陵集》卷10《韦瑾墓志铭》以仁基、仁祚为瑾之子,《表》误甚。
韦叔谐,库部郎中。弟季武,主爵郎中。次弟叔谦,考功郎中。 《毗陵集》卷8《韦缜神道碑》:“长曰季武,实居主簿;次曰叔谐,典司库部”。则《表》误。郭氏
郭荣,隋大将军,浦城公。浦,殿本、百衲本、《郭荣神道碑》(西安新近出土)、《订讹》本皆作“蒲”,《表》误。
郭子云,左领军将军。《金石粹编》卷92《郭氏家庙碑》作“左武卫将军。”欧阳氏
僧宝生梁,阳山穆公頠。诸本同。但《鲁真卿集》卷7《欧阳神道碑》:“頠,陈山阳郡公”又称“高祖僧宝,陈开府仪同三司、左屯卫大将军、交广等十九州诸军事、广州刺史,袭山阳郡公”,则頠本承袭其父封,非新受之爵。又梁当作“陈”,阳山当改“山阳”。《订讹》亦云:“梁,当作陈”。
欧阳机,什邡令。机,殿本、《订讹》本作“”。考谌诸子名皆从“示”旁,则此作“机”误,《琟神道碑》作“机”,乃后人所妄改。
欧阳琟字琟,商州刺史。名与字同,殆无是理,《神道碑》作“讳琟字子琟”,则《表》夺一“子”字,应补。又琟,殿本误“雅”。
周氏
周法尚,隋起部尚书。子绍嗣,次子绍范,隋屯卫大将军,谯敬公。起当“吏”误。又绍嗣,《姓纂》《订讹》本同,殿本误“紏”。
周炅字法明,黄州总管,道国公。炅之诸兄法僧、法尚,名皆有“法”字,《姓纂》即以“法明”为名,则“炅”乃其字,《表》误倒。
周恽,梁令。周沛,左拾遗。《姓纂》以沛为绍嗣之孙,孙星衍以为其子非孙,考《樊川集》卷7《周墀墓志铭》:“曾祖怿,汝州梁令。祖沛,左拾遗”,恽当“怿”误。怿为绍范之子,则沛实为绍嗣之孙,孙氏说误。宋氏
宋弘峻,大理丞。峻,《颜真卿集》卷4《宋璟神道碑》作“俊”,《金石粹编》碑、《订讹》本同此。
宋玄抚,卫州司户参军。卫,殿本、百衲本、《金石粹编》、《真卿集》碑、《订讹》本并同,《姓纂》作“襄”误。
宋浑,太子左谕德。浑,《姓纂》、《璟碑》、《订讹》本同,殿本误“淮”。
宋恕,都官郎中,生衮,太常丞。恕,殿本误“恐”。苗氏
苗含液子颍,曾孙著。含,殿本误“舍”,《韩愈集》卷25《苗蕃墓志铭》、《订讹》本同此。又颍,《订讹》本、《墓志铭》作“颖”。又著,《订讹》本、殿本作“署”。
董氏
董全道,殿中少监。弟溪,商州刺史。姪全素,太子中书舍人,弟澥,太常寺少卿。按《韩愈集》卷29《董溪墓志铭》注:“陇西公晋也,生四子全道、全湲、全素、全澥,溪即全湲动也”,则全素,全澥皆董晋之子,非姪,《表》低书一格实误。又澥应补作“全澥”。
皇甫氏
愔《姓纂》误“惜”。
镛字和卿,太子少保。按《新唐书·镈传》:“镈弟镛字和卿,……开成初,以太子少保卒”。《表》置镈于镛后,失之。
文房,黄门侍郎。子希庄,麟台郎。按《姓纂》:“唐黄门侍郎皇甫文房兄子希庄”,则希庄乃文亮之子,文房之姪,《表》误。
元氏
元字君山,隋兵部尚书、平昌公。子琳。孙义恭。曾孙孝节,工部员外郎。按《姓纂》:“,隋兵部尚书、平昌公生琳,琳生义恭、义端、义恭生孝节”。殿本以义恭、义端为岩之次子,无琳一代,误。考《张说集》卷25《元希声神道碑》:“曾大父隋尚书左丞宏、大父隋南部都司法义恭、皇考黄州刺史孝节”。又《元稹墓志铭》:“六代祖,隋兵部尚书。五代祖弘,隋北平太守”。据此,则元氏世系应为岩生宏,宏生义恭,义端、义恭生孝端,与《姓纂》异,岂元宏即元琳耶?
白氏
志善,尚衣奉御。衣,《白氏长庆集》卷11《白季康墓志铭》作“医”。
幼文,浮梁簿。簿上,《订讹》本有“主”字,是。
潾,扬州录事参军。潾,《订讹》本同,《季康墓志铭》作“鏻”。
徐氏
绲字仲文,齐侍中。齐,《姓纂》、《颜真卿集》卷8《徐秀神道碑》、《订讹》本皆作“梁”,此误。
务本,东光令。东,殿本、《订讹》本作“夷”,《韩愈集》卷33《孔戣墓志铭》作“沧州东光令”。按《新唐书·地理志》:“景州,贞元三年析沧州之弓高、东光、临津置。长庆元年州废,县还沧州”,则“夷”字误。
独孤氏
定生节王匃。匃,《毗陵集》卷11《独孤公灵表》、《文苑英华》、《姓纂》皆作“丐节王”,惟《后汉书·沛献王传》作“正”。
猛生副论。副,《文苑英华》作“富”,《公灵表》作“嗣”。论,《订讹》:“《夏录·赫连勃勃传》作仑”。
①《宋史·吕夏卿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