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名意义下的整体生命观_语义分析论文

专名意义的一种生活整体主义观点,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专名论文,观点论文,意义论文,主义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专名意义问题研究的历史、现状及挑战

关于专名意义问题的研究在西方有着悠久的传统和历史。柏拉图早在《克拉底鲁篇》(Cratylus)中就对专名问题作了全面深入的探讨:他的论述中蕴含了不少闪光的思想,并且预期了当代专名及意义研究的一些标志性成果(参见Cooper)。近代对专名意义的研究始于密尔:他认为专名只是贴在其指称上的一个标签,没有描述性的内涵或意义。(Mill)弗雷格在其名著《论含义与指称》中指出,密尔的理论无法解释为什么诸如“晨星=暮星”这样的语句能够向我们传达后天的认知信息。他进而提出自己的专名意义理论:每个专名都具有由某个限定摹状词给出的含义(sense):这个含义一方面就是此专名的意义,另一方面还确定了此专名的指称;满足上述限定摹状词的那个对象就是专名的指称。(参见Frege)在专名问题上,罗素的观点颇具两重性:他一方面认为对于严格逻辑意义上的专名来说,专名的意义没有描述性的内容而就是它的指称;另一方面又认为像“苏格拉底”这样的日常专名不是严格逻辑意义上的专名,而是某个限定摹状词的隐略或伪装。并且,他给出了对限定摹状词的一种著名的分析,并借此分析提供了对诸如空名等问题的一种解答。(Russell,1903,1905)

在上述奠基性的工作之后,分析哲学传统中其他重要的哲学家们(如卡尔纳普、奎因和斯特劳森)在各自的著作中也都论及专名问题,但是他们并没有提出自己的系统而有影响的理论。20世纪50年代,塞尔和后期维特根斯坦将弗雷格的单个摹状词描述理论推广到簇描述理论(cluster theory of descriptions):簇描述理论认为一个专名的意义不是由某一个摹状词给出,而是由一簇或一群摹状词给出。(Searle; Wittgenstein)由于种种原因,簇描述理论被后来的哲学家翻译并理解为:专名的意义由关于专名指称的重大成就或重大事件的一簇摹状词所给出。

在20世纪的大部分时间里,弗雷格-罗素-维特根斯坦传统下的专名描述理论一直在专名问题研究领域中占据着统治地位。转机出现在60年代末及70年代初,以克里普克和普特南为代表的一批哲学家在专名、自然种类词、指示词等各个领域中对传统的描述理论展开了批判(Kripke; Putnam; Donnellan; Kaplan)。围绕着这些哲学家的工作而涌现出的广泛热烈的讨论,标志着语言哲学在当代进入全盛期;其中克里普克的名著《命名与必然性》被誉为当代分析哲学的一个里程碑,而他和普特南所引领的运动被冠以“新浪潮”甚至“革命”的称呼。在他们之后,大多数哲学家放弃了传统的描述理论,转而接受一种密尔式的指称理论。在这一过程中,只有少数哲学家对新理论提出了质疑,其中埃文斯用指称变化现象对克里普克的历史因果理论进行了批评(Evans,1973,1982);达米特对克里普克的工作作了措辞严厉的批判(Dummett),但是他的批判一直缺乏说服力。

在克里普克之后,语言哲学的领军人物是萨蒙和索姆斯(Salmon,1981,1986,1998; Soames,2002)。他们首先将克里普克的工作完善化和精致化,提出了反传统描述理论三大论证,即模态论证(modal argument)、认知论证(epistemic argument)和语义论证(semantic argument)。然后他们把密尔式的新理论发展成直接指称理论(direct reference theory):根据这一理论,一个专名的意义就是作为此专名指称的那个物理对象。对这一理论所面临的三大难题,即弗雷格之谜、信念之谜以及空名之谜,他们都提出了有新意的解决方案;然而他们的方案以及对新理论的辩护都没有被大多数人接受。因此专名意义问题研究的现状是:一方面人们相信源自克里普克的三大论证已经证明传统描述理论是错误的,另一方面那些对直接指称理论所面临的三大难题的最新解决方案仍不能令人满意。所以,能否提出一种理论使之能够同时解决上述的六个问题,就成了专名意义问题向我们提出的哲学挑战。

最后需要提到的是,最近几年仍有涉及专名意义的工作不断出现(D' Cruz; Everett and Hofweber; Katz; Berger; Nelson; Santambrogio)。并且,关于专名是否具有描述的意义或语义内容的最新的争论是在和心灵哲学密切相关的二维语义学框架中展开的;双方的代表人物是查默斯和索姆斯(Chalmers,2006a,2006b; Soames,2005)。

二、对生活整体主义观点的一种直觉上的推荐

在《专名指称的一种因果描述观点》一文中,我曾辩论说,每一个专名都拥有一个我们语言社区关于此专名的社区用法之网(web of our community uses of the name):这个社区用法之网是有结构和层次的,并且其中的社区用法是以现实世界的事实为基础的;在现实世界中,如果存在一个对象,他既是上述社区用法之网的占统治地位的承受者(dominant bearer),又满足我们对现实世界的有条件的遵从(conditional deference)这一约束,那么这个对象就是此专名的指称(蒉益民,2006年a)。

在上述关于专名指称的研究结果的基础上,我将提出一种关于专名意义的生活整体主义(life holism)的观点,而其重心则是下面将要详细讨论的社会实用理论(social and pragmatic theory,以下简记为SPT)。它是一种“社会的”理论,因为我想强调一个专名的语义内容往往是我们社会合作的产物;它又是一种“实用的”理论,因为我想强调我们日常的语言实践中的语义意味往往是被我们整体生活中的各种实用因素和考量所决定的。

专名意义的社会实用理论(SPT)一个专名N的意义或语义内容可以被固定的簇摹状词(rigidified cluster of descriptions)给出如下:N指称这样一个对象:他既是这个(固定的)现实世界中我们社区关于N的社区用法之网的占统治地位的承受者,又同时满足我们对现实世界有条件的遵从这一约束。

在我为这一理论提议作严格的论证和辩护之前,我想首先指出和解释它具有的一些直觉上的可信且吸引人的地方:

(i)给定一个专名N,我们通常的理解是,N不仅是指一个固定的对象,而且是指具有如此这般特性的一个对象。当然,作为一个个体说话者,我们中的每一个人可能对这些特性了解不多,但是我们都会自觉地遵从和依赖相应的社区专家和社区用法。

(ii)我们通常都明白,N所指称的一个固定对象不仅具有涉及他的主要成就、一生重要事件以及他的重要特征的那些特性,还具有涉及他的一生及历史的其它许多事情的特性,所有这些特性都有层次结构地排列在N的社区用法之网中。例如,关于“哥德尔”这个专名,它的社区用法之网的中心含有“哥德尔是一个人,而不是一个数字”这样非常普遍的描述;这个网的中间部分含有关于哥德尔的重要特征和事件以及他的生平成就等的描述;这个网的外围部分含有关于哥德尔的相对琐碎的描述。

(iii)只要我们细心一点,就会注意到N只是指称在这个现实世界中我们关于N的社区用法的占统治地位的承受者。因为在另一个可能世界中,N所指的那个对象可能会有一种完全不同的人生经历,从而这同一个对象就不再是我们现在关于N的社区用法的占统治地位的承受者了。

(iv)假定对象O是我们按上述理论在现实世界中确定的N的指称,那么即便在任何一个可能世界中,O不再是关于N的社区用法的占统治地位的承受者,他也仍然是这个(固定的)现实世界中关于N的社区用法的占统治地位的承受者。换句话说,SPT中由固定的簇摹状词所给出的描述是在任何一个可能世界中都被O所满足的。

(v)我们知道在现实世界中我们关于N的某些社区用法可能是错的;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我们强调一般来说一个对象可以通过两种方式的组合而成为关于N的社区用法的占统治地位的承受者:一是满足某些用法,二是作为另一些用法的因果来源。

(vi)在一些极端情形下,一个对象O可能成为N的社区用法的占统治地位的承受者,但是O却不满足关于N的绝大多数的社区用法,因为O只是这些用法的因果来源。在这种情形下,O可能和我们社区所相信的N的指称完全不同,从而我们可能会拒绝接受O作为N的指称;这一现象被称为“我们对现实世界的有条件的遵从”。在这样的情形中,N退化为一个空名。所以说在上述的SPT中,“满足我们对现实世界有条件的遵从”这一约束不是可有可无的。从现在起,为了具体论证时的方便,我将在叙述时省去这一约束,但是我们在心里应该始终记着这一约束或条件的存在。

最后,让我们看一看根据SPT理论,一个专名N的意义或语义内容的结构是怎样的。从上述(iv)我们知道,SPT中的固定的簇摹状词在每个可能世界中都会挑出N在现实世界中的指称O,因此对象O可以被视为是这一固定簇摹状词的一部分。这样根据SPT,一个专名N的语义内容是由两个部分构成的:作为其指称的对象O,加上由关于N的社区用法之网所给出的一个固定的簇摹状词。

三、对生活整体主义观点的一种理论上的论证

本节的目的是要在理论上严格地论证:作为生活整体主义观点的重心的社会实用理论(SPT)能够同时处理好前述的六个难题,而这些难题分别来自反描述主义的模态论证、认知论证、语义论证,以及反直接指称理论的弗雷格之谜、信念之谜、空名之谜。下文将逐一讨论这些问题。

1.模态论证根据传统的描述理论,一个专名的意义可以由一个摹状词或者一簇摹状词给出。假设专名N拥有P[,1]…P[,m]这样由一簇摹状词给出的特性,那么N这个专名的意义就是满足P[,1]…P[,m]中权重的绝大多数(weighted most)的那个对象。模态论证可以证明这样一种意义理论是错误的。如果传统的描述理论是对的话,那么“N这个专名的意义就是满足P[,1]…P[,m]中权重的绝大多数的那个对象”这一陈述就表达了一个必然的真理,因此它应该在每个可能世界都是真的;但是,存在这样的可能世界:在其中N拥有一个和现实世界完全不同的生活历程,其结果是在这个可能世界中N不满足P[,1]…P[,m]中的任何一个特性。

根据SPT,专名N的意义是:在这个(固定的)现实世界中,作为我们社区关于专名N的社区用法之网的占统治地位的承受者的那个对象(我们将这个固定描述语[rigidified description]简记为(M))。如果SPT是对的话,“N是(M)”这个陈述应该表达一个必然的真理;而实际上这一陈述的确在每个可能世界都是真的;因为在任何一个可能世界W中,即便N在W中不再指称相应的社区用法之网的占统治地位的承受者,N在W中仍然满足(M)。所以说模态论证对传统描述理论的批判对SPT而言是无效的。

2.认知论证这一论证对描述主义的最有力的批判在于它指出了我们语言实践中的下列现象:在我们的语言社区中,一个个体的说话者或专名的使用者往往只知道这个专名的社区用法之网中的很小一部分用法,但是我们通常仍然会称这个人是关于此专名的能力合格的说话者或使用者(competent speaker or user)。更严重的是,对于同一专名,不同的能力合格的说话者或使用者所知道的关于它的社区用法往往是各不相同的。

这些现象是否意味着一个专名的社区用法之网中的任何具体的描述性的用法都不是专名意义的一部分,从而专名意义没有任何描述的成分呢?我认为不是这样的。面对认知论证所指出的这些现象,我们可以这样来为SPT作辩护。

首先,作为一个我们语言社区共同使用的专名,它的意义或语义内容应该是一种社会的公共产品,并且此专名指称的确定也应是一个社会的公共事件。这个专名的社区用法之网可能不全存在于一个个体说话者的头脑中,但是所有的社区用法可以分散地存在于不同的社区成员的头脑中或认知范围之内。

其次,根据SPT,一个专名意义的描述部分是在一个漫长的历史进程中慢慢演化积淀而形成的,因为相关的社区用法之网就是我们社区成员在漫长的历史过程中逐渐获得的。只有当专名的意义的描述部分在现实世界的历史中形成之后,我们才能固定(fix)其描述部分,然后用它来确定专名的指称。

最后,重要的是,根据SPT,一个日常生活中通常的专名的社区用法之网中含有许许多多各种具体的用法或特性,因此要求一个个体的说话者或使用者在认知上掌握所有这些特定的描述型的用法和特性,是一件在实用上不可能也不必要的事。出于实用上的考虑,如果一个个体说话者掌握了关于一个专名的足够多的社区用法,并且对于剩下的许多他所不知道的社区用法,愿意遵从和依赖相关的专家,那么这个个体说话者就可以被称为是“这个专名的能力合格的说话者或使用者”。在这种解读下,“一个专名的能力合格的使用者”是一个实用的概念,而不是一个语义的概念。作为对这种解读的支持,让我们看一个具体的例子。关于“知道克林顿”这一概念,我们通常有下面这些不同层次的说法:

(a)我对克林顿一无所知。

(b)我对克林顿知道得很少。

(c)我知道克林顿。

(d)我对克林顿知道得很多。

(e)我对克林顿无所不知。

这些说法暗示我们,在认知上知道或掌握某个专名的指称是一种具有不同程度的事情(a matter of degrees)。一个关于专名“克林顿”的能力合格的知道者/说话者/使用者是一个对克林顿知道得足够多的说话者,而这其中“足够多”的概念依赖于具体语境中的各种实用的考量。

总之,一个专名的能力合格的使用者们可能知道关于此专名的不同的事情,但是当他们相互交谈时,他们知道他们在谈论同一个对象。最重要的是,他们知道他们是在谈论具有相同社区用法之网的同一个对象,因为作为能力合格的说话者,他们知道那个对象具有许多他们不知道的特性,而这些特性为相关的社区专家所知,因此他们会自觉地遵从和依赖这些社区专家。

3.语义论证传统的描述理论认为专名的指称可以通过对某些描述特性的满足而被确定,而克里普克用以哥德尔案例为代表的语义论证证明了这种观点是错误的。克里普克自己关于专名指称的历史因果理论也有问题,特别是它无法解释埃文斯指出的指称变化现象。埃文斯在专名领域的工作非常重要和出色,但是他提出的指称理论仍有需要改进的地方。这些我在《专名指称的一种因果描述观点》一文中都有详细的讨论,在此不再重复。在同一篇论文中我提出并捍卫了下面这个专名的指称理论:

(R)每一个专名N都拥有一个关于N的社区用法之网。在N的克里普克因果网络中,如果有一个对象既是N的社区用法之网的占统治地位的承受者,又满足我们对现实世界的有条件的遵从这一约束,那么这个对象就是N的指称。

在这里我想强调的是,作为一个经验命题,(R)是关于我们指称确定的一个充分且必要的条件:它是充分的,因为如果有一个对象满足(R),那么它一定是专名N的指称;它是必要的,因为如果有一个对象是专名N的指称,那么它一定满足(R)。因为SPT就是建立在(R)基础之上的一个关于专名意义的理论,所以语义论证对SPT而言不是问题。

4.弗雷格之谜假设a和b是具有相同指称的两个专名,让我们考虑下面两个语句:

(1)a=a

(2)a=b

根据直接指称理论,语句(1)和(2)包含着同一条语义信息,即那个(作为“a”和“b”指称的)对象是那个对象自身。作为推论,(1)和(2)应该都是先天可知的(knowable a priori)并且认知无信息的(cognitively uninformative)。然而,我们的直觉是,尽管(1)是先天可知且认知无信息的,(2)却似乎是后天可知且在认知上传递非琐碎信息的。这就是弗雷格之谜对直接指称理论的挑战。

下面是SPT对这个问题的解答。根据SPT,专名“a”和“b”的意义或语义内容可以表述如下:

需要特别解释的是,信息(ii)是与语义相关的信息,因为当我们社区不知道这条信息并相信“a”和“b”的指称不同时,我们总是有规律地并且始终如一地(regularly and consistently)指着“a”的指称,然后错误地断言他不是“b”的指称;同样地,我们总是有规律地且始终如一地指着“b”指称,错误地断言他不是“a”的指称。和指称确定相关的活动是与语义相关的活动,因此我们在指称确定活动中有规律的且始终如一的错误是与语义相关的错误(semantically relevant mistake),而信息(ii)使我们能够纠正这个与语义相关的错误,所以说(ii)是一条与语义相关的信息。

其次,当我们整个社区都不知道信息(iii)时,我们会坚持错误地相信“a”的指称不具有

这类错误信念的后果是,我们会做出相应的错误的语言推论(linguistic inferences)。当我们这类语言推论的错误是大面积的(massive)和严重扭曲的(severely distorted)时候,我们在直觉上会强烈地感到这样的错误是与语义相关的错误。因为信息(iii)可以纠正这类与语义相关的错误,所以它是一条与语义相关的信息。

这样,根据SPT,语句(2)传递了三条与语义相关的信息,其中信息(ii)和(iii)显然是后天可知的并且包含了认知上非琐碎的信息。这就解答了弗雷格之谜。

5.信念之谜让我们看一看下面两个涉及信念的语句:

(3)露易斯·莱恩(Lois Lane)相信超人会飞。

(4)露易斯·莱恩相信克拉克·肯特(Clark Kent)会飞。

根据直接指称理论,语句(3)和(4)的结构完全一一对应且相同,并且“超人”和“克拉克·肯特”的语义内容完全相同,即是作为它们指称的那同一个物理对象。因此(3)和(4)应该包含了同一个语义命题(proposition);作为推论,(3)和(4)应该具有相同的真值。但是根据《超人》的故事情节,我们在直觉上强烈地感到语句(3)是真的而语句(4)是错的,从而它们具有不同的真值。这和直接指称理论相冲突。

下面是SPT对信念之谜的解答。根据SPT,“超人”和“克拉克·肯特”的语义内容(semantic content,简记为SC)具有下列的结构:

那个对象(存在于现实世界中的指称)+他(作为我们社区所理解的“克拉克·肯特”的指称)是这个(固定的)现实世界中涉及“克拉克·肯特”的社区用法之网(其中包括Q[,1]…Q[,n]这样的特性)的占统治地位的承受者。

在由语句(3)和(4)所描述的露易斯·莱恩的信念语境中,SPT认为,“超人”和“克拉克·肯特”的语义贡献(semantic contribution)是由露易斯·莱恩对这两个名称的语义内容的部分掌握(partial grasp)所决定的。我们可以称她的这种部分掌握为她关于这两个名称的心灵内容(mental content,简记为MC)。进一步地,根据SPT,露易斯·莱恩关于“超人”及“克拉克·肯特”的心灵内容具有下列的结构:

(MC[,s])超人=那个对象(存在于现实世界中的指称)+他(作为露易斯·莱恩所理解的“超人”的指称)是这个(固定的)现实世界中涉及“超人”的社区用法之网(其中包括P[,1]…P[,i]这些为露易斯·莱恩所知的特性以及许许多多其它的、露易斯·莱恩不知道的、因此依赖于社区专家的特性)的占统治地位的承受者。

(MC[,k])克拉克·肯特=那个对象(存在于现实世界中的指称)+他(作为露易斯·莱恩所理解的“克拉克·肯特”的指称)是这个(固定的)现实世界中涉及“克拉克·肯特”的社区用法之网(其中包括Q[,1]…Q[,j]这些为露易斯·莱恩所知的特性以及许许多多其它的、露易斯·莱恩不知道的、因此依赖于社区专家的特性)的占统治地位的承受者。

类似于前面SPT对弗雷格之谜的解答的最后部分,我们可以论证露易斯·莱恩上述的心灵内容是与语义相关的信息。根据SPT,“超人”和“克拉克·肯特”对语句(3)和(4)的语义贡献是不相同的,因此(3)和(4)所包含的语义命题也就不同。所以对SPT来说,(3)和(4)不必具有相同的真值。这样信念之谜便不成问题。进一步地,SPT也很容易解释为什么我们觉得(3)是真的而(4)是错的,因为(MC[,s])中包含了“超人会飞”这一特性而(MC[,k])中包含“克拉克·肯特不会飞”这一特性。

6.空名之谜直接指称理论认为专名的意义就是作为它指称的物理对象。那么作为没有指称的空名的意义就成了一个难题。根据SPT,一个专名的意义由两部分构成:作为指称的对象加上由社区用法之网给出的一个固定的簇描述。对一个空名来说,虽然SPT意义表述中的第一部分不存在,但是第二部分却仍然可以存在,因为我们社区关于一个空名的用法可以独立于它的指称的存在而存在。让我们看一个具体的例子:

(5)福尔摩斯不存在。

(6)福尔摩斯拉小提琴。

在这里,空名福尔摩斯似乎具有双重用法:一种用法是我们在虚构的世界中用这个专名来指称在那个虚构世界中的某个对象,让我们用福尔摩斯-1来标记;另一种用法是我们在现实的世界中用这个专名来指称在我们这个现实世界中被创造出的一个虚构的角色,让我们用福尔摩斯-2来标记。

根据SPT,两个福尔摩斯的意义或语义内容可以被分别表述如下:

(E[,1])福尔摩斯-1=那个在“现实世界”中作为含有如此这般具体的特性的社区用法之网的占统治地位的承受者。(需要特别强调的是,这里的“现实世界”是指在虚构作品的语境中的“现实世界”,即当我们沉浸在虚构作品所描述的世界时,在假装的游戏(game of pretense)中所说的“现实世界”。)

(E[,2])福尔摩斯-2=那个(作为语言类型[linguistic type]的虚构角色的)对象,他是我们社区在现实世界中涉及此空名的社区用法之网的占统治地位的承受者。(注意,这里的现实世界是名副其实的我们生活的现实世界。)

下面让我们来分析语句(5)和(6)的真值:首先,在虚构作品的语境之中,在我们假装的游戏中,福尔摩斯-1确实是作为一个人存在的,并且他具有如此这般的特性,其中之一是拉小提琴。因此对福尔摩斯-1来说,(5)是错的,而(6)是对的。这个结果和我们的直觉相符,因为当我们沉浸在虚构的世界中时,我们会说福尔摩斯存在,是个拉小提琴的侦探。其次,在虚构作品的语境之外,在我们生活的现实世界中,福尔摩斯-2只是一个语言中的符号,代表一个虚构的角度,因此福尔摩斯-2在现实世界中不存在,当然他也不拉小提琴。因此对福尔摩斯-2来说,(5)是对的,而(6)是错的。这个结果和我们的直觉也相符,因为当我们跳出虚构作品的世界而回到现实世界时,我们会说福尔摩斯不存在,并且不存在的东西当然不能拉小提琴。这样SPT就解答了空名问题。

四、对生活整体主义观点的进一步阐述和反思

在本文的最后一节,我想以问答的方式对专名意义的社会实用理论以及它所代表的生活整体主义观点作一些总结和深入一点的说明。

问题之一:为什么说我们社区关于一个专名的社区用法之网中的描述语(摹状词)构成了这个专名意义的一个部分?我认为下面的六个论证为社区用法之网中的描述语全体合起来构成专名意义的一部分的说法提供了依据和理由。

1.历史的不可逆转性(irreversibility)论证从任意一个历史时刻t开始,存在着无数种可能的历史进程,其中每一个可能的历史进程都对应着一个克里普克式的可能世界。但是,只有唯一的一种历史进程能够实际地发生并且将成为现实世界。更重要的是,历史有这样一种本质的特征:这唯一的历史进程一旦实际地发生,它就不可能被逆转。正因为历史的这种不可逆转性,一旦历史发生后,或者说一旦现实世界被确定(fixed),我们就可以固定(rigidify)我们从现实世界得来的簇摹状词,然后把它拿到各个可能世界中去确定专名的指称。也就是说,在每个可能的世界中,我们都挑出在(固定的、不可逆转的)现实世界(历史进程)中是如此这般特性的占统治地位的承受者的那个对象作为专名的指称,而这个对象在可能世界中是否是这些特性的承受者则是不相干的事情。

我们知道克里普克反传统描述理论的最著名的论证是模态论证或者说是可能世界语言学论证。我想争辩的是,克里普克的模态论证忽略了历史的不可逆转性这样一个基本的重要事实,从而忽略了唯一的现实世界(历史进程)和其它无数可能的世界(历史进程)在决定专名意义时的不对称性,即来自唯一的现实历史进程的社区用法构成了专名意义的一部分,而其它所有可能的历史进程中的可能的社区用法和专名的意义则毫不相关。所以说,SPT用固定簇摹状词来回应模态论证不只是一种技术上的处理,而是建立在历史的不可逆转性以及现实世界和可能世界在决定语义内容上的地位不对称性这样一些基础事实之上的一种理论选择。

2.指称确定的不可或缺性(indispensability)论证我在第三节对语义论证的讨论中指出,“在这个(固定的)现实世界中作为相关社区用法之网占统治地位的承受者”是专名指称确定的充分且必要的条件。意义确定指称,指称确定是最要紧的语义事件,这些都是持不同理论者的共识。社区用法之网中的所有特性作为一个整体在指称确定中起着不可或缺的作用。这就是社区用法作为一个整体构成专名意义的一部分的首要的和基础的理由。

3.语义相关(semantically relevant)论证给定一个专名的社区用法之网,如果一个个体说话者因为某些不巧的原因把位于网中心的一些关键普遍的用法搞错了,或者把大量的具体的用法完全弄错了,那么我们往往会认为他对这个专名的理解有严重的语义缺陷(semantically defective),甚至认为他根本不懂这个专名的意思或意义。我在《从弗雷格之谜及信念之谜看心灵内容与语义内容的关系》一文中给出了这方面具体的例子。(蒉益民,2006年b)这种现象从认知的角度表明社区用法作为一个整体是专名意义的一部分。

4.语言推论(linguistic inferences)论证如果一个个体说话者拥有大量和一个专名的社区用法之网极端冲突的信念,那么作为后果,他会作出关于这个专名的大量的极端错误的语言学上的推论;而我们的社区是不会允许他这样做的,并且必将对他的语言行为进行规范。如果我们社区的相关语义规范的整体是和语义相关的话,那么作为这种语义规范的依据的社区用法之网整体上也是与语义相关的,或者说是专名语义内容的一部分。

5.用法进化(evolution)论证一个专名的社区用法之网往往是随着现实的历史进程而不断扩大和进化的,但是在一个较短的时期,社区用法之网的扩增和调整往往是有限的,以至于我们并不觉得这个变化是与语义相关的。描述理论的反对者们往往只看到这些局部的现象,并用它们来批评传统的两种描述理论。他们的论证往往是:对涉及一个专名的任意一个或一簇具体的摹状词进行调整(扩充或减掉)都不会影响语义内容,因此涉及此专名的所有摹状词都与语义无关。这种论证推理在逻辑上就不成立。当一个专名的社区用法之网的变化足够大足够剧烈时,我们就会在直觉上感到这种变化是与语义相关的。而在理论上我们也可以通过大量社区用法对指称确定、语言推论及语义规范的影响,来解释和确证我们的直觉。

6.解释能力(explanatory power)论证根据SPT,我们可以用社区用法之网所提供的描述型的那部分语义内容,来解释弗雷格之谜、信念之谜以及空名之谜等我们语言实践中的令人困惑的现象。这些理论上的解释能力也为这种描述型的意义部分提供了支持。

问题之二:为什么要把本文所提议的意义理论称之为“社会的”和“实用的”理论?

关于这个问题,可以从下面几个方面来看:首先,在回应语义论证时,我们谈到专名指称确定是依赖于社区用法之网的一种社会合作的结果。并且,在决定“占统治地位的承受者”时的价值判断,往往会依赖于整体生活的方方面面的实用的考量。其次,在回应认知论证时,一个关键的想法是,专名意义的认知的和描述的组成部分是一个社会的公共产品,而不是存在于个体说话者和使用者的私人头脑中的。更重要的是,SPT认为“能力合格的说话者或使用者”主要是一个实用的概念;当一个说话者对一个专名掌握了“足够多”的用法并对其它他不知道的用法采取遵从社区专家的态度时,他就可以被称为是此专名的能力合格的使用者,而这里“足够多”的概念是由整体生活及具体语境中的各种实用的因素和考量所决定的。最后,在回应模态论证时,SPT强调专名的社区用法之网是在现实世界的历史进程中进化演变而成的,在这个过程中的历史积淀(historic precipitate),即那些在确定专名指称和传达社区交流信息方面承载最多最重的描述语,将会被整合在有层次结构的社区用法之网的靠近中心的位置。换句话说,社区用法之网的形成和结构是由整体生活中的实用上的方便(pragmatic convenience)和实用上的效益(pragmatic utility)决定的。

问题之三:为什么说社会实用理论代表了一种生活整体主义的观点?

从本文的讨论中可以看到,一个专名的语义内容往往取决于社会的、历史的、环境的、实用的等等来自我们现实生活方方面面的因素的整体和考量。举例来说,在决定“中国”这个专名的意义和指称时,少数人出于某些宗教的、政治的、文化的、经济的原因或偏见,认为台湾不是“中国”这个专名的指称的一部分。因此,我们在和他们的错误作斗争时,就需要从历史的、文化的、生物血缘的以及政治的、经济的、文字语言的、伦理及价值取向的等等各个方面,来论证为什么台湾就是“中国”这个专名的指称的一部分。所以,专名的意义和指称问题决不是一个“非黑即白”的极端的物理主义或逻辑主义问题,而是可能涉及到我们现实世界各个层次和各个方面的生活整体主义问题。

问题之四:专名意义的描述成份是否意味着我们仍然需要一种分析/综合区分?

对这个问题的回答是否定的。一个专名的社区用法之网来源于我们社区涉及此专名的语言实践,而我们的语言实践来源于我们在社会、历史、科学、文化等等因素的影响下与现实世界的不断的互动(interactions)。因此随着自然和外在环境的演化(evolve),我们的生活方式及语言实践也会随之变化,结果是社区用法之网也会起相应的演变。

这种不断演变的后果是,社区用法之网中的每个描述或特性都可以被修改(revised),并且每个描述或特性的位置也可以被修改,所以说没有分析/综合的区分。取而代之的是,一个用法的语义相关程度(degree of semantic relevancy)是由这个用法的实用重要性的程度(degree of pragmatic importance)所决定的。换而言之,一个用法的语义相关程度是由它在社区用法之网中离中心的远近程度所决定的。每个用法都与语义相关,只是有的相关程度非常弱以至可以忽略不记。而一簇用法的语义相关程度则是其中单个用法相关程度的堆积。

我希望专名意义的生活整体主义观点表明了这样一种立场,它远离以弗雷格和克里普克为代表的哲学家试图将栖息于不断变化的生活之流中的语义内容逻辑化(即过份简单化、僵硬化、静止化)的做法,转而使奎因和后期维特根斯坦关于语义的一些主要思想在专名意义问题上得到体现和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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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名意义下的整体生命观_语义分析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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