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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G25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006—0766(2000)02—0104—09
经、史、子、集四部本是中国古代图书的分类,但现在认其为中国传统学术分类的很常见。旅美学者汪荣祖说:“中国的旧学问,大致可分经、史、子、集四门。”[1](40 页)日本学者井波陵一认为王国维的学问是“经史子集分类法的革命性转变”[2](308—342页)。 我国大陆学者桑兵也说,20世纪20年代全国各地所设的国学研究机构中的学术分科,“均突破了传统学术七略、四部等分类,体现了近代西学的精神”[3]。最近台北的陈以爱更发展桑兵的观点, 认为民国初年的整理国故运动引进西方学术分类来部勒中国旧学,“使得原本已呈分崩离析之势的传统四部之学,加快了向西方现代学术体系转化的脚步”[4] (411—419页)。这些学者都认为中国过去的四部分类是学术分类,说明这一看法有一定的普遍性。
仔细考察可以发现一个明显的特点,即赞成这一看法的多为研究学术史的学者,而他们在论证自己观点时引用最多的却是图书馆学、目录学、校雠学方面的学术成果,说明弄清这个问题还需要从目录学和图书馆学方面正本清源。本文主要从图书分类学的视角考察这一问题,注重图书分类与学术分类的异同,论证四部分类是图书分类而非学术分类,并分析图书分类被一些学者看作学术分类的原因。至于中国图书分类从汉代的《七略》到魏晋兴起而唐代确立的四部这一演变进程,各书所述已详,就不再一一叙述了。
中国学问本不重分类,尤其不主张将学术分而治之(虽然也不时有主张分治者,但皆未得到普遍认可)[5](22页)。 近代中国学者对学术分类的注重,主要还是受到重视分科的近代西学的影响。章学诚的主张之所以受到一些近代学者的青睐,其中一个原因就是章本主张“学贵专门”,与西方将学术分而治之的观念看起来有相通之处[6](692页)。视四部分类为学术分类者都是相当晚近的学人,他们多半是先有了来自西方的学术分类观念,然后回向中国传统寻找分类体系,结果很容易就重新“发现”了四部分类。
同时,由于早期古籍多已不存,后人要探索上古学术流派,多从《庄子·天下篇》、《荀子·非十二子》、《史记》中的司马谈论六家要旨、《汉书·艺文志》、《隋书·经籍志》等既存文献中察考 [ 7] (61—62页);更由于后二者本来是主要记载文献书籍的,许多人可能无意中因长期从书籍辨认学术流派而形成了书籍与学术流派等同的习惯见解;四部图书分类法确立特别是清代编定“四库全书”以后,有这样习惯见解的学者自然容易从“四部”论学。到近代西方学术分科的观念传入,惯从四部论学的学者并未仔细思考和认真研究,便逐渐形成四部分类就是学术分类的观念。
实际上,四部分类行之中国也不过一千多年(而且其间多有不同的分类法存在),也只有从文献目录学分类的角度看,才可上溯并涵盖前代的书籍。如果从学科分类的角度看,以后人的分类来决定前人研究的是什么或不是什么科目,从道理上已不太讲得通;当历史上不同的图书分类体系的门类不能衔接时,我们要倒回去安置相关的学科,就更会非常勉强。举个简单的例子,“史部”是在四部分类时才出现的部类,而在汉代的《七略》分类系统中就找不到对应的门类,如果据此说中国的史学是在《七略》之后才产生,远的不论,我们能说比《七略》早约百年的《史记》不算“史学”吗?
同样,如果视书籍分类为学术分类,则晚清张之洞的《书目答问》已根据当时书籍的实际情形明显在四部之外增加了“丛书”这一在内容上跨越四部的新部类,那是不是可以说中国学术分为经史子集丛五部呢?如果说张之洞提出的分类时间太短,不足以言“传统学术”,则四部分类也是从魏晋兴起而到隋唐确立,又怎么能代表整体的“传统学术”呢?所以,用四部分类来代表中国传统学术的学科分类是不合适的。
古今图书分类虽然都与学术分类密切相关,但两者间毕竟有不小的区别。近百年间一些学者将图书分类看作学术分类,很可能正是只看见两者的相关而忽视了两者间的明显区别,无意中将今日基本以学科为依据的分类法反看前人的分类所致。研究学术史的后人通常可以根据既存文献探索昔人大致的学术分类(虽不一定确切无误,所差也不会太远);但直接以图书的分类为学术分类虽然显得方便,这样不加研究地拾取现成不仅不一定真能弄清古代的学术源流,在一定程度上反而可能将其混淆。
图书分类与学术分类的根本区别是各自关注的对象不同。更重要的是,正因为中国古代学术本不注重分类,古代的图书分类也常常并非以学术为准绳。杜定友指出:“今之类例,以学术门目、书之内容为单位,有其学必有其类”;而“古之类例,以书之多少为类”[8](上册, 11页)。这方面又以唐代确立的四部分类最为明显。章学诚总结了从汉代的《七略》流为四部的五条理由,前三条都涉及书的数量:减少者一,“名、墨诸家,后世不复有其支别”;增加者二,“史部日繁”和“文集炽盛”,皆不能以原来的名目涵盖[9](二之一)。同样, 一般都同意《七略》中的诸子、兵书、数术、方技等四略到四部中合并成子部,一个主要原因就是官家藏书中此类书籍流失太多,数量已不足成类。又如《隋书·经籍志》中史部的“起居注”一类,原有数十种,到清代仅存《温大雅》一书,故在四库全书的史部中就只能并入“编年类”了。既然以“书之多少”来决定类别的分合废立,要说是学术分类,显然勉强。
主张“四部”是学术分类的学者似乎忘记了四部分类在早期初创时根本就是以甲乙丙丁为名称,显然是对书库中书籍排列有所区分的简称。而且最初很可能就是依照特定的“国家藏书”的安放位置所编定,所以虽然大体按内容分,而“汲冢书”却与诗赋图赞同属丁部而置于最末(参《隋书·经籍志》);姚名达已指出这是因为“汲冢书”最后入库(“汲冢书”出土年代史书记载不准确,但肯定是在荀勖开始校书之后),“为插架方便计,故置于最后之空架”[7](72,173—174页 )。如果将“汲冢书”存而不论,则以“图赞”为丁部最末。郑樵已说古之学者是“左图右书,不可偏废”,在刘歆的《七略》中,同类的图与书是列在一起的(如兵书,详后)。据此可以推想晋代这一最初的四部分类其实就是根据当时书库藏书的位置来划分的,图赞列在丁部置于诗赋之后,很有可能是因为图的形式,特别是体积大小与一般书籍不同,所以在常规大小的书之后单置一处(“赞”为何物待考,恐怕形状也与一般书籍不同)。
也就是说,那时官家书库原来图书的安放位置大致就是按后来以经、子、史、集所称的四类排列,图赞因特型而置于最后,“汲冢书”后入库所以排在更后面(现代图书馆对于所谓特型书籍也同样另架排放,不过并不据此分类)。认识到据藏书位置来划分部类这一点非常重要,用今天的概念来表述,四部分类既然是据当时书库藏书的位置来划分的,可以说四部书目的本意是编撰一种书库的藏书目录(catalogue ),编撰者虽同时兼顾了一般目录学意义上附有内容提要的专科书目(bibliography)的功能,但其注重的首先是“书”的位置而不是“学”的类别;不论是编撰者的初衷还是实际的结果,与一部“全国学术史”都有较大的距离。
章学诚已指出荀勖的四部之体例与后代四部不同,所以他认为后来遵循的四部分类法定于唐代[10](772页)。 姚名达继承了章学诚的前后四部不同的看法并有所发展,他认为前期四部“仅为以甲乙丙丁部次书名之分类法”,而《隋书·经籍志》以后的后期四部从细目看,除微小调整外,基本与梁朝阮孝绪的《七录》相同,后者本上承《七略》,每一书都要简述学术源流,所以从《七略》到后期四部是一脉相承的[7] (64—81页)。很明显,前后期四部的一个重要区别在于前者完全是个书库藏书目录,而后者带有一些学术书目的含义。
不过,以细目的实际传承来论证前后两期四部根本不同的说法也还可以商榷。首先,从图书分类学的角度看,大类的划分如果不比细目更重要,也至少同等重要;忽视大类划分的歧异而仅看细目的基本相同,不仅不全面,而且可以说带有偏向性。其次,细目基本相同意味着书籍的种类和数量相差不多,如果后期四部是有意识地仅仅上承《七略》和《七录》,何以不用七也不用其他数目来划分大的部类,而偏用四部呢?其实姚名达自己也承认,唐人“分部为四,自不免受有荀勖、李充之暗示”[7](89页)。 可知后期四部应是综合继承了从《七略》到前期四部再到《七录》等各种分类法的结果,正因为其与前期四部仍有继承的关系,它更多还是一种藏书目录而非专科学术书目。
在以什么为基准来进行分类这一点上,前后四部就同有一个与《七略》的大区别。杜定友指出:图书分类“有辨体辨义之分,体者书之体裁也,义者书之内容也”[8](上册,3—4页)。 《七略》中具体分出的六类皆以内容命名,而四部之中“集部”则明确以体裁命名,开后世辨体与辨义混淆的先河。黄文弼在讨论辨体辨义之分时主张“辨义”是据学术流别分类,他以为《七略》之分法即“以学术之流别为主,不以体裁为主”;而荀勖之四部则“开后世主体而不主义之渐”,这一分类原则一直延续下去,为清《四库全书总目》所遵循[11]。
姚名达对此有不同的看法,他承认《七略》分类的义例首先是“依学术之性质分类”,但认为其“分类之法,并不精密。《诸子略》以思想系统分,《六艺略》以古书对象分,《诗赋略》以体裁分,《兵书略》以作用分,《数术略》以职业分,《方技略》则兼采体裁作用,其标准已绝对不一,未能采用纯粹之学术分类法”(注:姚名达:《中国目录学史》,第51—56页。按姚名达又列举五项《七略》“分类标准不一”的实例(参阅第67—69页),也多失之过苛。如说《诸子略》和《兵书略》中均有“阴阳”是“种名重复”,其实前者是较大门类的著作,后者明确为“兵阴阳”,是次一级门类的著作,犹如今日“数学”之有各类“应用数学”,许多“应用数学”的书籍在分类时就不见得列在数学这一大类之下,更有跨学科的“物理化学”一类,均有所同也有所异,似不宜责以“重复”。)。这个分析不无所见,不过还是显得牵强,关键是其心目中的“学术”与汉代恐怕并不一样(学术一词本身是相当后起的词汇)。对当时人来说,数术是“职业”还是“学”,特别是诗赋到底是“体裁”还是“学”之一种,应该都是需要论证的。
上面的讨论牵涉到中国目录学和校雠学上最注目的四部分类法与《七略》分类法的异同问题,在这一点上姚名达与章学诚的观念其实很不相同,两人主要的歧义在于对汉代《七略》特别是其中《辑略》的看法各异。章学诚认为《辑略》是综述全书意在考辨学术源流的宗旨(详后),姚名达则认为刘向的《别录》才是考辨学术源流的,而刘歆的《七略》仅是目录书,《辑略》不过是其总目录而已。所以章认为《辑略》被班固删掉是一大损失,姚则以为有分目录无需总目录,删去不仅不可惜,反而正得其所[7](36—56页)。
《七略》的主旨究竟如何是中国目录学上一个久有争议且至今悬而未决的问题。由于《七略》的《辑略》基本不存,所以它的基本宗旨只能从《汉书·艺文志》所保存的具体分类方式中去察考。历代不少学者其实在探索《辑略》真义时或者都不免掺入了自己对分类法则的观念,章学诚也不例外。近百年来以四部为学术分类者的思想资源其实多来自南宋郑樵和清代章学诚论校雠学的文字,所以下文简单考察一下郑、章二人的看法。
郑樵确实特别注意学术源流与书籍类例的关系,但他并非以图书分类代替学术分类。他说“学术之苟且,由源流之不分;书籍之散亡,由编次之无纪。《易》虽一书,而有十六种学……安得总言‘易类’乎?《诗》虽一书,而有十二种学……安得总言‘诗类’乎?”[12](总序)。其意似认为过去“学术”与“书籍”的关系不清,“学之不专者,为书之不明也;书之不明者,为类例之不分也”。所以他要将书籍分类,并加以校雠,以辨明学术源流,使学者得以因书治学:“有专门之书,则有专门之学。有专门之学,则有世守之能。人守其学,学守其书,书守其类;人有存没而学不息,世有变故而书不亡”[12](校雠略·编次必谨类例论),最后达到书籍学术两皆流传的效果。
实际上,郑樵在其所著《通志》中对书籍的分类是中国古代与四部体系明显有所别的另一个图书分类系统,他分古今书籍为经、礼、乐、小学、史、诸子、天文(星数)、五行、艺术、医方、类书、文,共12类(注:参见《通志·艺文略、校雠略》。应该说,郑樵取“十二”为总数或不完全是根据学术的类别,也有勉强之处。张政烺先生在《“十又二公”及其相关问题》(收入张岱年等:《国学今论》,辽宁教育出版社1991年版,第73—107 页)一文中已论证了“十二”在古代的特殊意义,郑樵自己在序中已说:“十二野者,所以分天之纳;九洲者,所以分地之纪;七略者,所以分书之次。臣于是总古今有无之书,为之区别,凡十二类。”故不能排除他因推崇学术而特意使用“十二”这一总数,从今天的眼光看也是不够“科学”的。这个论点承罗志田先生提示。)。这一分类系统上承《七略》的分类思想,基本根据书籍的内容,显然比四部更接近古人实际研治的学术,故其用语也比四部更接近学术:如四部中的“集部”在《七略》中为“诗赋”,在《通志》中称“文类”;“集”注重的是书的出版形式,而“诗赋”或“文”则侧重内容。以中国目录学的辨体辨义观念看,《通志》基本是遵从“辨义”的准则。
但郑樵对《七略》并不满意,曾指责其“尽采语言,不存图谱”为一过失。他说自刘、班之说行,汉灭秦时萧何所收图“自此委地”,造成“图消而书日盛”的结果。其实图消书盛可能与写作与阅读的时代转变更有关系,这里暂不讨论。而后来四库分类中丁部包括图赞,已提示图的存在及数量仍相当可观,可成一大类。稍后王俭的《七志》就有《图谱志》,若图谱真的散失,此志恐怕难做;且其《阴阳志》中也包括“图纬”,更说明图的数量不少。再稍后阮孝绪的《七录》又“散图而归部”,郑樵极不满意;但阮书收图共870卷, 说明图籍不见得严重散失[12](图谱略·缩象)。很有可能《七略》正如《七录》,图归各部,不过班固没有记录下来而已。实际上郑樵自己已注意到《七略·兵家略》中即“有图四十卷,与书参焉”,是图与书并置于同类的明证[12](校雠略·编书不明分类论)。阮孝绪“散图而归部”虽是自创,也许无意中反恢复了《七略》之旧貌。
郑樵自己在《通志》让图谱单独形成一大“略”,其本意是想达到以专书成专学而使书与学两不亡的效果。但这样的单列实际上恰好分割了他已指出的古代“左图右书,不可偏废”的传统,必然使他所希望树立的图与书并存之“学”分裂。应该说,最接近主张按学分类的郑樵在这一点上有违其初衷。在“左图右书”的时代,若按内容分类,图谱显然应与相关书籍同属一类而分置于各类,不必单列。所以杜定友认为:“郑樵既知图成经、书成纬,则自当左右参阅,同隶一门,归附原类”,结果却以图谱另为一略,实“非也”[8](上册,4页)。
章学诚继承了郑樵的基本思路,但比郑更强调书目的学术性。他的校雠学的一个基本观点是刘向、刘歆父子的《别录》和《七略》是一个体系,即在整理叙录群书的同时还要“辨章学术、考镜源流”,可惜班固未解此意,把结合书籍来探讨学术源流最重要的《辑略》部分删落了。同时,正为要了解学术源流,所以刘歆曾有“别出互见之法”,让同一书籍在不同的条目里重复出现;这个重要的立意班固也未能理解,将互见的书目删掉以避免重复。故《汉书·艺文志》虽保留了刘歆的基本体例,却已部分丢失了刘歆的这一精神。此后的四部分类,更越来越失去此意。直到南宋郑樵才对刘歆的原旨有所领会,但仍“不能申明刘氏之家法”。章学诚主张在不打破既存四部体系的基础上恢复刘歆的要旨,即“就四部之成法,而能讨论流别”(注:参见章学诚:《校雠通义》卷一各篇;《和州志·艺文书叙例》第769—776页;周振甫:《论史家部次条别之法》(收《国学今论》,第136—148页)一文论此甚详,可以参阅。)。
章学诚本主张“学贵专门”,他认为类书、文集的出现就是由于“师失其传”,故“学术既无专门”而“读书不能精一”的后果。但“著录”者却不能以此为藉口而打乱既存的分类系统(部次)。他特别强调只能“以部次治书籍”而不可“以书籍乱部次”。在他看来,“《七略》能以部次治书籍”,但“四部承《七略》之敝,而不知存《七略》之遗法”,结果“不能不以书籍乱部次”。要能够辨章学术、考镜源流非常不容易,所以“著录之家好言四部而惮闻《七略》”。章学诚自己在《校雠通义》中本认为四部之设史部和集部以及后来名家、墨家不再单列是因为书籍数量的增减,但他在《和州志·艺文书叙例》中又指责这类说法都是“浅之乎论著录之道者”,因为这些“学者不知著录之法所以辨章百家、通于大道,而徒视为甲乙纪数之所需”[10](771—773页)。
很明显,郑樵特别是章学诚具有想要提高校雠学层次的意思,即从简单的图书分类和版本校勘上升到区分学术源流的较高层次(部分或因为不如此这一学问就较难得到一流学者的重视)。在这方面章又甚于郑,故他以为郑樵虽对刘歆的原旨有所领会,仍“不能申明刘氏之家法”。由于郑樵“未明著录源流,当追官礼”,同时也没有弄清“刘氏别出互见之法”,所以常常“徒斤斤焉纠其某书当甲而误乙,某书宜丙而讹丁”[10](774页)。从这里可以看出, 章学诚更强调“学”而郑樵还比较重视“书”。其实章学诚也只是在讨论“叙例”才立说高远,在具体论证时他也不能不顾及具体的书籍本身。
值得注意的是,即使最强调辨章学术、考镜源流的章学诚,在《校雠通义·校雠条理》中也明确他是在讨论“治书之法”;其全书所论处处不离“书”字,通过治书而弄清学术源流只是提高校雠学的层次(实际上弄清学术源流也是校雠不出错的一个先决条件),但决不是说校雠学本身就是“治”学术源流的学问。在专门讨论“著录部次之法”的《和州志·艺文书叙例》中,他也再次说到“治书之法,古人自有授受”[10](774页)。 可惜那些经常引用章学诚言论来支持四部分类是学术分类的学者对这一基本观念注意得相当不够。
这里同时涉及校雠学与目录学的定义问题,今天的图书馆学界已基本弃校雠学而多用目录学,但几十年前或更早的学者对此意见不甚一致。姚名达注意到,章学诚几乎不承认有目录学的存在,实际其“所谓校雠学,正吾人亟应提倡之真正目录学”。故姚氏给目录学所下的定义是“将群书部次甲乙,条别异同,推阐大义,疏通伦类,将以辨章学术、考镜源流,欲人即类求书,因书究学”。他认为校雠学实即校勘学,但他也注意到时人胡朴安、蒋元卿、刘咸炘所著书仍本郑、章原义[7] (7—8页,196页)。杜定友也觉得校雠学“自郑、章而后, 其义斯混”,主张校雠“实为治学之法,固与书目学、目录学无所关系”,且“似未可以专成一学”。而其对目录学的定义不过“欲求检用之便,则有图书编目之法,所谓目录学是也”,含义狭窄得多;因为“目录所以簿记图书而便检取”,本“与学术源流、文章派别无所与焉”(注:杜定友并说他自己虽沿用校雠“旧名,实则未为可也”。参《校雠新义》下册,第61—62页,1—2页。)。
姚、杜两位都是这一行著名的专家,他们对目录学的定义却相去甚远;姚名达其实完全继承了章学诚的主张,而杜定友则是另一派的典型。类似的争议也存在于其他学者之间,史家吕思勉就指出:“《七略》固书目,非论学术派别之作也”[14](93页)。本来这一看法并不错,但治图书馆学的汪应文就不同意,认为“吕氏此说非深知汉志之价值与目录学之职志者”。仅仅“纯为书籍之账簿当非目录家之最高目的”。他质问说:如果“《七略》不过书目,非论学术派别之作,则刘氏校书之时,于每一书已,条其篇目,即为已足,何必更撮其指意、何必于六略之外更赘以《辑略》”[15]?可知汪应文与姚名达一样将目录学的“职志”看得很宽。
顾颉刚在民国初年读书时“很感受没有学术史的痛苦,因发弘愿,要编撰《国学志》”。他于1915年因感“古来学事偏于注疏考据,而目录平议之学所以振纲挚领者,乃至寡极短,坐使学术散乱,大旨难明”,拟撰写《周秦篇籍考》、《清代著述考》和《书目答问解题》三书。顾颉刚强调,“目录条最之事当备四要:一寻其学派,二述其作意,三评其优劣,四考其版本。前此各家,多持一体,未能融全”[16](38—39页)。主要关注“学术史”的顾颉刚提出的“四要”与姚名达的“目录学”定义非常相近,从他总的见解也可以看出,学术史和书目在他的心目中基本是一回事。但在注重分科的民国时代,将目录学或校雠学的范围拓展到这么宽就可能引发与学术史混淆的问题。
20世纪的学术发展呈现出一种分科越来越细、越来越专门化的趋势。从纯粹图书分类学的视角看,郑、章等提高校雠学层次这一努力的结果在一定程度上反可能扰乱图书分类的正常发展。杜定友指出:自章学诚后,“言目录学者,无不首重学术源流,窃以为言之过甚也”。他认为,“辨章学术,部次甲乙,使图书典籍按类而归,以见学术之范围、各科之关系;考镜源流,犹其余事”。而且,“学术之分类,与书籍之分类不同”。但“后世目录学者,昧于学术源流之语,书与学之别又不辨矣”。而且,注重源流对图书分类还有妨碍:同一类的书而源流不同,是按源流分还是按内容分呢[8](1页,2页)?
1918年就读于北京大学的顾颉刚曾上书北大图书馆,主张中文图书分类不能再“依据前人成法”分成经史子集,应“依种解析,各返其类”,以“科学门目”或“时代学派”作为分类的标准[17](5—6页)。其实“科学门目”和“时代学派”恰是两种完全不同的标准,在实际操作中不可能同时并用,关心“学术史”的顾颉刚对图书分类的外行见解从一个侧面证明,把考证学术源流这一任务纳入目录学反可能影响图书按学科分类的正常进行。
郑樵已具有一定的专业图书管理意识,他认为古代“书籍之亡者,由类例之法不分”,因为“类例不明”才导致长期的“图书失纪”。但他又说:“类例既分,学术自明,以其先后本末具在”[12](校雠略·编次必谨类例论)。这话本身也不错,但应该主要是针对读书人而言;至于管书之人,这样过高的目的不仅难以达到,而且还容易造成书籍编目排放等方面的困扰。正因为对书籍管理提出了超出其范围的要求,尽管郑、章都在讨论“治书之法”,反而导致专门的图书管理学一直未能产生。杜定友慨叹道:“数千年来,有为学之人,而无治书之学”!结果是“学之不专,自无世守之能”[8](上册1页)。郑樵最关注的书与学并存不亡的目标部分即为他自己提出的主张所破坏,是很值得思考的。
杜定友进而认为,“自《七略》以至四库”的中国目录学,“谓为分类目录则可,谓为分类书目则可,谓为分类法则不可”。因为“类例之要,在于部居群籍,以便世守”。而其方法则“必以学术为经,以书为纬;书可佚而学不可亡。故类例之法,必离书而独立”。这样,中国类例之学虽源远流长,却不能说有“分类法”。不过杜在论证“中国无目录学”时已明说他是指中国“有古之目录学而无今之目录学[8] (上册12页,下册17页)。本文前面也较多使用今日的藏书目录与学术书目等概念来考察古人的图书分类,主要是希望有助于增进我们对古代图书分类的理解。严格地说,古人的图书分类就应以古人的分类概念来认识。从两千年的长时段通看,中国古代的目录学或校雠学通常是既要记录书籍本身的情形,也要简单叙述其学术源流(历代的分歧主要在于后者应占多大的比重),这大概就是古人心目中“治书之法”应具备的基本要素;郑、章所论的校雠学,正是中国古代的“治书之学”。
其实,中国的图书管理学在分类方面也不见得就像杜定友所说的那么差。前述图归同类书籍所在各部就提示着《七略》的分类法可能正是“以学术为经,以书为纬”,只不过到四部分类法流行后这一原则未能得到足够的重视。如章学诚所说:“自刘班而后,艺文著录,仅知甲乙部次,用备稽检而已”[9](十二之一)。然而, 这未必就是个不足之处。从图书馆学的角度看,从《七略》到四部越来越少涉及学术源流而多侧重图书本身,正是中国古代图书管理越来越专业化的表现;“仅知甲乙部次,用备稽检”反映的恰是现代图书馆的功能,故不但不是缺点,反而体现出明显的进步。
可以说,书籍的管理与书中所论述的学问逐渐两分,意味着传统的图书管理观念到清代已呈现日益专业化的趋势;正因为如此,中国的图书管理体系才能够经受得起近代西方图书分类法的冲击,在经过不长时期的调整后就能产生出综合中西双方图书分类的长处又能照顾中西书籍特点的新分类法(目前国内通用的图书分类法当然还有可完善的地方,特别是随着出版业的发展变化和学科的调整增减,图书分类必然还会有适应性的调整措施,但大致尚能满足藏书和借阅的需求)。
从分类思想看,中国古代的图书分类实际有两个带倾向性的体系并存:从《七略》到《通志》一系,在整理书籍的同时梳理学术源流,其所分的类别也更接近所处时代的学术划分;而从魏晋开始到清代四库全书的四部分类是另一系,逐渐以整理书籍为主,越来越少关注学术源流,至少未能达到章学诚总结出的“考镜源流”这一要求(如果从分类思想看,已部分失去刘歆原意的《汉书·艺文志》大概介于两者之间)(注:蒋元卿:《中国图书分类之沿革》(中华书局1937年版)有专章讨论《分类法之两大系统》,其中更有《七略四部之互竞》一节,所论甚清晰,参阅第38—54页。不过他只论及唐代以前,未曾将《通志》纳入考察。)。这两个分类系统差别甚大,如果说四部分类是中国传统学术分类,那么《通志》中的分类又是什么分类?
虽然四部分类为唐以后历朝官方采用,但《通志》的分类系统仍存在,特别是编《四库全书》的清代还撰有《续通志》和《皇朝通志》,虽在细目上据四库有所调整,各书条目的内容也以四库为标准,但《通志》原分的十二大类仍得以保存;特别清代孙星衍的《祠堂书目》就有恢复十二略之意,所以近代士人要了解这一分类系统非常容易。章学诚身处清代,自不得不遵循官方采用的“四部之成法”而恢复《七略》之要旨。民国以来的学者并无这样的政治限制,仍然有如此的自我思想限制,这是很值得思考的。有意思的是,今日不少将古代图书分类当做学术分类的学者通常多持郑樵、章学诚的思想观念,述及实际的类别时却不以郑樵所创分类为依归。很可能他们是受到唐以后历朝官方态度的影响,故宁愿表彰更接近藏书目录的四部而忽视立意明显偏于学术的《通志》十二略,不免使人产生本末倒置的感觉。
最后还要补充说明一点,近代人提到四部时心中最可能想到的是清代的《四库全书》,通常又仅意味着《四库全书总目》而已(因一般人看不到全书)。这一书目是广泛的书籍整理的结果,虽然子目有不少调整,总的分类原则与以前的四部无大差别,所以主要仍是一个藏书目录。我们固然不必因其与现代图书分类法有许多不甚吻合之处就予以否定,同时也不能因为其包括一定的学术源流内容就将其视为“学术志”或“学术史”。更重要的是这一书籍整理过程中包括政治性的有意删改和销毁,与“学术”的宗旨已相矛盾,如果据此而言“中国的旧学问”,当然是极不合适的。因此,不论早期的还是晚期的四部分类,都不宜视为中国传统学术的分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