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吉对匈牙利社会主义道路的设想_纳吉论文

纳吉对匈牙利社会主义道路的设想_纳吉论文

纳吉关于匈牙利社会主义道路的设想,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匈牙利论文,社会主义道路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1953年6月,苏联领导人授意下,匈牙利党其部长会议主席一职转交纳吉·伊姆雷,由后者领导新政府,调整政策、缓和局势。从1953年7月至1955年初,纳吉在经济、政治、文化等各领域采取了一系列被称为“新方针”的改革举措,得到了匈牙利民众的普遍欢迎,但在实施过程中,却受到以拉科西为首的党内顽固派的奋力阻挠。1955年初,在苏联的干预下,匈牙利的“新方针”被迫中断。是年4月,匈党中央以“右倾机会主义”等罪名,解除了纳吉党内外一切职务,并于年底将其开除出党。纳吉在遭到贬黜后,从1955年夏至1956年春,对“新方针”进行了深刻的反思,并在基础上写了一系列文章。在这些文章中,他不仅深刻总结了自己对马克思列宁主义基本理论的认识,对改革社会主义国家间和政党间关系的看法,还进一步从经济、政治、外交、伦理道德等方面提出了关于建设匈牙利社会主义的主张。① 限于篇幅,本文主要探讨纳吉在匈牙利社会主义建设道路方面的设想,这一部分内容是纳吉全部政治思想的核心和精髓。

一、以新经济政策作为过渡时期整个经济政策的基础

纳吉关于匈牙利社会主义道路的全部理论是建立在这样一个基本认识的基础之上:匈牙利是一个传统的农业国家,资本主义和私有制在农民中植根较深,因而走向社会主义必将是一个漫长的历史过程。在他看来,以匈牙利的现实,它仍处于由资本主义向社会主义过渡的时期,全面建设社会主义尚不具备物质基础。过去,匈党领导人所以犯错误,匈牙利的社会主义建设所以遭受挫折,他认为,其中很重要的原因就是“简单地抄袭了苏联在社会主义建设进展阶段中用过的方法,而越过了一个完整的发展阶段”。因此,正确的道路是重新回到这一阶段上来,按照过渡时期的特点来决定各项路线和政策。在经济领域,就是将新经济政策作为过渡时期整个经济政策的基础。②

所谓“新经济政策”,根据纳吉的理解,就是“掌权的无产阶级,在工人阶级和小生产者农民基于商品交换的经济联合的基础上,旨在实现战胜资本主义因素和建成社会主义的政策。为了实现后者,甚至也要利用经济上的资本主义因素,即不是直接通过产品交换,不是不要市场和回避市场,而是利用市场和通过市场战胜资本主义因素和建立社会主义的经济。”其中,工农经济联盟即“工人阶级和劳动农民的经济联合”,被纳吉视为新经济政策的中心问题,而实现这一联合的手段就是“通过一切方式发展城乡间的商品流通”。不过,纳吉特别强调,就是利用新经济政策,也不能照搬苏联当时的做法,而必须特别注意“在匈牙利的条件下产生的独特任务”。③

考虑到匈牙利的现实国情,纳吉表示,把工业化作为过渡时期社会主义建设的总路线是不恰当的,必须要确保国民经济的综合平衡和按比例发展,不能继续采取偏重工业轻视农业、偏重重工业轻视轻工业的方针。照他的看法,依据匈牙利的历史条件和物质基础,在利用新经济政策的基础上,恢复国民经济的综合平衡,最适宜的道路就是“用发展农业的办法”来实现。接着,纳吉又特别指出,“发展农业的办法”指的主要并不是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而是“扩大市场关系”。政府应当做的,是鼓励而非限制个体经济,照他看来,只要个体农民家里有足够劳动力并有能力承担经营任务,就应当让他们自主地扩大他们的经济。纳吉虽然鼓励发展个体经济,但也并不反对合作社这种生产和经营形式。他在文章中多次强调,自己所反对的,是那种不顾条件、违反自愿原则、只为追求数量上的“强行增加”和“过分发展”的集体化运动。他认为,依据匈牙利的经济发展水平和新经济政策的基本原则,集体化不应成为匈牙利农业发展的唯一道路。在相当长时期内,匈牙利的农业发展将沿着两条道路前进,即合作化道路和非合作化道路;在合作化内部,也将长期存在着两条同时并进的道路,即较高级的合作化道路和较简单的合作化道路。纳吉强调,不要害怕自由市场、害怕农民经济的发展,鼓励个体农民经济不会导致资本主义倾向的加强。个体农民经济也是集体经济的一部分,应该给它以充分的发展空间。党和政府固然可以鼓励合作社的发展,但必须遵循自愿原则。在纳吉看来,最值得鼓励的合作化方式是个体农民本着自愿原则,自发结成集体劳动组织,自主管理,自主经营。④

可见,纳吉关于匈牙利过渡时期运用新经济政策进行社会主义建设的思路大致可归纳为:通过鼓励农民发展个体经济或在自愿基础上组成合作社,促进农业的发展,使农民有更多的剩余产品用于交换,推动城乡物资交流,巩固工农经济联盟,进而使整个国民经济形成良性循环。此外,利用资本主义因素并不仅限于农业方面,还包括零售业、手工业等个体私营行业。对此它们,政府也应当采取措施鼓励其发展,以活跃市场,促进商品流通。

纳吉指出,一切生产,无论是社会化生产还是个体生产,根本目的都是为了更好地满足人民的需求、改善劳动者的福利,社会主义的生产必须把“人”放在中心,发展国民经济最崇高的目的就是“人民的福利、工人阶级和全体人民生活水平的经常提高”,而提高生产力以及扩大生产规模都只是实现这一目的的手段。⑤

二、以尊重民主与法制作为党和社会生活的基本准则

针对苏联模式在匈牙利政治实践方面存在的各种弊病,纳吉在涉及政治领域的革新方面,特别强调了以下几点:

第一,推动党内生活和社会生活的民主化。在匈党的政治生活中,党内民主缺失成了一种常态。纳吉批评说,拉科西不遵守党的组织原则,“实质上是由一个小集团代替了选举产生的党机构来领导党,这不可避免地导致了无原则和无党性,并成为严重错误的根源。”没有党内民主也难有社会民主。在纳吉看来,党内长期盛行的个人专断与集权作风,不仅严重破坏了党的政治生活,还使党的民族团结、人民阵线、工农联盟政策失去了作用,为了确保人民民主的原则得以落实,必须使广大群众对国家的政治、经济、社会生活等各个方面拥有更多的发言权。纳吉尤其强调要发挥地方议会和爱国人民阵线的作用,认为应当在更广泛的基础上扩大人民阵线和各级议会的权限。文化政策的民主化也是纳吉关注的一个重要问题,他将其视为社会生活民主化不可分割的一个方面。他指责说,过去党的文化政策“用曲解了的党性歪曲事实和真理,使文学、音乐和艺术成了哈哈镜”;而作为科技文化传播主力军的知识分子,长期以来也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与信任。对此,纳吉提出,要发扬文学艺术独立和自由的传统,对知识分子以应有的尊重,真正繁荣社会主义的文化事业。⑥

第二,巩固和保证法律制度和秩序。纳吉指出,过去由于国家机关、地方议会、司法警察等部门,对劳动人民特别是农民,做了许多不合法的事情,做了大量无法律根据的从严判决,严重动摇了国家的法律和法制,破坏了国家体制的基础,瓦解了工农联盟。因此,当务之急是切实保障宪法所规定之各项公民权与人权,巩固法律秩序、恢复法制,重建社会正义和社会生活的纯洁性,把违反道德与法律的人从社会生活以及党和国家机构中清除出去。同时,他还强调,法律和法规是绝大多数人民的意志的表达,符合劳动者的利益,是“建设社会主义、保卫人民民主制度的非常有效的工具”,每一个国家机构、社会组织及个人,都必须毫无例外地、无条件地切实遵守。⑦

第三,改革党政关系。匈牙利在“新方针”实施以前,党政关系一个突出的特点,就是党过多地干涉政府的具体工作。国家的许多方针、政策不仅是由党来制订,甚至大部分也是由党来执行。这种状况,在纳吉看来,一方面严重损害了行政机关的独立性,降低了它们的威信,使政府事实上等同于一个“影子政府”,无权决策而只能“认可”党已做出的决定;另一方面助长了瞎指挥风和个人专断,危害了国家和经济生活的法制基础。纳吉指出,上述以党代政、个人集权的现象是破坏社会主义法制的祸根,它既是脱离群众的后果,也是这种脱离日益严重的深刻原因。因此,在党政关系上,必须改变党的权力过分集中,澄清国家的作用,使党政职责分明。纳吉强调,党的职责主要是对政府机关加以指导和监督,不是代行或包揽其职能;政府机构的中心任务主要是全力推动国家经济、社会、文化等各项事业的发展,而不是突出镇压的职能。⑧

第四,改善党群关系。纳吉在其著述中,将“脱离群众”称为“国家生活最严重的痈疽和社会主义法制被动摇的祸根”,把党群关系的松弛视作“威胁党的最大危险。”在他看来,党群关系恶化反映了党对其权力来源的“误解”。纳吉指出,“党的领导作用不是产生于它自身的”,也“不是由上面发表一个声明而建立的”,它是有条件的,这个条件就是:人民的同意。因此,要保持和保证党的领导作用,就要不断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纳吉指出,党的干部要用平等的态度对待非党群众,不发号施令,注意倾听声音;骄傲自大和强迫命令、压制批评和自我批评,只会“从根本上扼杀首创性”,破坏党的纪律和党内生活的“列宁民主原则”。此外,纳吉还呼吁要发扬共产党员的美德,如热爱和尊重人民、密切联系和团结人民、忠于并真正服务于人民等。⑨

三、以“和平”或“积极共处”作为外交政策的取向

回顾“新方针”期间的种种艰辛与矛盾,纳吉得出了一个最为重要的结论,即:在匈牙利,任何改革尝试要取得成功,首要前提是改变不平等和不正常的匈苏关系,实现“民族独立”。⑩1955年,国际舞台上发生的两件事促使他对这一问题进一步展开了深入思考。第一件事是1955年4月下旬召开的万隆会议。在这次会议上,中国、印度等国共同倡导并提出了和平共处五项基本原则。纳吉将其称为世界政治中出现的“新的非常因素”。第二件事是苏南关系的正常化。1955年5月,苏联领导人前往贝尔格莱德,主动修复与南斯拉夫的关系,在两国发表的共同宣言中,苏联不仅明确表示将以五项基本原则作为处理国家间关系的原则基础,而且承认各人民民主国家有权选择自己走向社会主义的道路。对于这两件事,纳吉的看法是:其一,五项基本原则是“与社会政治制度无关的、国家关系方面的要素”,它“不能只限于同资本主义制度或两个体系间的斗争,也应该扩大到民主和社会主义阵营国家的相互关系上去”。(11) 其二,既然苏联公开声明赞同五项基本原则、允许东欧国家探索自己的社会主义道路,匈牙利应充分利用这一有利形势,推动匈苏关系“正常化”。(12)

基于上述思考,纳吉在《国际关系的五项基本原则和我们的外交政策问题》等文章中对匈牙利的外交政策提出了富有创新性的设想,主要包括:

第一,匈牙利应当重新成为“国际大家庭”中的一员。纳吉指出,匈牙利作为一个民族国家,有其悠久的历史和不可磨灭的传统,它并非“生活在真空中”,它属于“社会主义大家庭”,但也是世界舞台上的一个主权国家,不应人为割断它与整个世界的联系。他强调,根据社会制度分割世界体系的作法是目光短浅的,匈牙利应当结束闭关自守和消除孤立,在“国际大家庭和平共处和经济竞赛”中,沿着自己的道路走向社会主义。

第二,倡导和平发展,反对集团政治。纳吉指出,和平是社会主义的基本价值之一,社会主义国家对和平的“热爱”不应停留在口头,而要付诸行动。他指出,“和平发展、避免战争的唯一途径,不是建立而是取消势力集团。这不仅是民族的、社会主义阵营的利益所在,也是整个进步人类的利益所在。”这里,纳吉实际上对苏联东欧国家组建“华沙条约”集团表达出不满。在他看来,华约的存在本身就是对和平的威胁、对社会主义基本原则的破坏,它不仅给国际安全带来隐患,而且也影响了社会主义的声誉。要维护和平、“使社会主义胜利传播开来”,在纳吉看来,唯一的选择就是——取消势力集团、肃清集团政治。

第三,奉行“中立”或“积极共处”的对外政策。纳吉认为,取消势力集团最适宜的道路就是,“进步的民主和社会主义国家或类型相似、也赞同五项基本原则的其他不同制度国家在中立或积极共处的基础上,采取一致的对外政策和合作,反对势力集团的政策。”在此基础上,纳吉进而提出了他关于匈牙利外交政策的新主张:即奉行“中立”或“积极共处”的外交政策,反对集团政治。他对此解释道,所以必须选择这样一种外交政策,一方面是因为匈牙利是一个小国,它必须要学会保护自己,尽量避免成为敌对集团冲突的参与者,避免卷入战争,变成战场或兵力集结地,否则就会危及国家和民族的存亡。另一方面也是基于沉痛的历史教训。过去发生的两次世界大战,匈牙利都曾深卷其中,结果给国家和民族带来灾难性后果和沉重的包袱,要避免成为“历史风暴的纯粹牺牲品”,匈牙利就绝不可再参与到任何势力集团的角逐当中。

第四,在“中立”或“积极共处”的基础上,加强与周边国家的合作,参与社会主义国家间的互助与协作。纳吉强调,奉行“中立”或“积极共处”对匈牙利无疑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但这并不意味着匈牙利选择了一条孤立隔绝、闭关自守的道路。恰恰相反,匈牙利要走的是一条在此基础上的开放与合作的道路。不过,纳吉反复表示:无论是主张“中立”或“积极共处”,还是提倡何种形式的地区联合,“都意味着坚决代表和执行社会主义阵营国家进行合作的基本原则”。这清楚地反映出了纳吉脑海中的一个核心观念,即追求独立自主并不代表着脱离社会主义阵营。对于匈牙利而言,它只是希望籍此使本国的独特利益与社会主义国家的普遍利益同时得以实现。(13)

四、以尊重人格和人道主义精神复兴社会的伦理道德

纳吉在做出上述思考的同时,还深入探讨了党和国家以及社会的伦理道德问题,这主要集中反映在《关于匈牙利社会生活中迫切的伦理道德问题》这篇文章中。

纳吉指出,当前匈牙利存在着的伦理道德危机,同走向崩溃的政治、经济危机一起,正从根本上动摇着党和社会。这种危机最严重的表现,就是“社会生活的蜕化和堕落”以及受其影响产生的“社会人格的败坏”。

在“社会生活的蜕化和堕落”方面,首要的就是“政权的蜕化”,突出地表现在它日益脱离群众并与人民尖锐对立,与之相适应,社会生活的纯洁性也严重遭破坏。政权为什么会发生蜕化?纳吉认为,这些都不是国家和党内生活中自发产生的,而是推行苏联模式的结果。

经济、政治等领域的危机或可通过政策调整予以缓解,伦理道德危机该如何解决呢?既然危机根源于苏联模式,那就必须“肃清斯大林主义的政策”,可由谁来肃清呢?纳吉认为,不能依靠拉科西等人,必须把他们从党的领导机构和国家生活中清除出去,通过“换班”,实现党和国家领导在政治和道德上的复兴,使“劳动人民根据自己制定的法制和法律成为国家真正的主人,主宰着自己的命运”。(14)

如果说,纳吉在领导“新方针”时期只是试图在某些方面突破苏联模式,那么,1955—1956年他在对“新方针”进行回顾与总结时,所探讨和关注的,已不仅仅是触动或改革苏联模式的某些方面,而是要走一条不同于苏联模式的匈牙利社会主义道路。按纳吉的话说,如果新生一定伴随着痛苦的话,人民希望在各条道路中选择一条“较好的、较容易而可接受的、较人道也较符合匈牙利情况和条件、即符合我们的力量和传统的道路”,这条道路“不是别的,正是社会主义的匈牙利形式”,也就是“从社会主义建设的普遍的、基本的、因而是共同的规律出发,在根据我国自身情况运用和进一步发展以其他道路和形式建设社会主义所取得的经验,并以新观点代替旧观点来丰富科学社会主义的同时,把马克思列宁主义运用于匈牙利的独特条件。”(15) 在他看来,这条道路在当时是最符合匈牙利国情和人民利益的选择。纳吉关于匈牙利社会主义道路的设想,严格地说,已超出了修补苏联模式的范畴,而近乎是以一种“新”的模式取而代之。这种模式虽然不能算作是苏联模式的对立面,但在许多方面确是与其格格不入的。受历史条件所限,纳吉的这些设想在当时的时代背景下难以有践行的空间和实现的途径,不过,他所做的大胆探索和有益思考,无论过去还是现在,都是值得充分肯定的。

注释:

①1956年2月初,也就是苏共二十大召开前,纳吉曾将这些文章复印多份呈交匈党中央委员会,同时也给苏联驻匈使馆送了一份。但是没有得到回应。匈牙利事件过后,纳吉的朋友将这些文章悄悄带到国外,1957年它们被译成英文汇辑成册在纽约出版,取名《论共产主义:为了保卫新方针》(Imre Nagy,On Communism:In Defense of the New Course,New York:Praeger,1957),该书的中文版于1983年由人民出版社出版,书名为《为了保卫匈牙利人民》。

②③④⑤⑥⑦⑧⑨(11)(13)(14)(15) 纳吉:《为了保卫匈牙利人民》,人民出版社1983年版,第180、105、220、219、223、106、151、189、195、197、225、198、120—121、305—306、108、249—256、246—247、240、275—279、282、85、40、42、54—64、78、72—75、82—83、87、65、66、71、69—70、33页。

⑩ Miklós Molnár,“The Heritage of Imre Nagy”,in Tarrlas Aezel ed.,Ten Years After:A Commemoration of the Tenth Anniversary of the Hungarian Revolution,New York;Chicago; San Franeisco:Macgibbon&Kee,Ltd.,1967,p.164.

(12) 在纳吉看来,1945年后形成的匈苏两国国家关系,同苏南关系一样,都是一种“不正常”的关系。参见《为了保卫匈牙利人民》,第52—52页。

标签:;  ;  ;  ;  ;  ;  ;  ;  

纳吉对匈牙利社会主义道路的设想_纳吉论文
下载Doc文档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