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市场经济体制与生态环境的关系_市场经济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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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我国正处在两种体制的过渡时期,生态环境问题也呈现出复杂的特殊性,计划经济体制下落后的生产模式和管理形式,加上市场经济体制前期各种负效应使得我国市场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之间的矛盾严重存在。要解决实践中存在的问题,首先要从理论上弄清楚市场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相互作用的内在机制。

一、市场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相互作用内在机制分析

⒈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相互作用的内在机制

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之间相互制约相互联系构成一个有机整体,适度的发展有助于经济与生态协调型机制的建立,实现经济效益的和谐一致。无节制的发展则完全转变成一种资源掠夺环境破坏型行为,在这种行为下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之间出现严重对立,生态环境的恶化反作用于经济的发展,最终导致这一整体的分裂化解。

首先,经济发展作为生产力发展的本质要求与生态环境之间存在着内在的矛盾,表现为不断增长的经济对自然需求的无限性和生态资源供给的有限性的矛盾。这一矛盾在各种不同的社会生产模式下都有表现:一种是对生态系统和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程度较低,对自然生态影响触动不大,生态系统在自我稳定机制的作用下基本上保持平衡状态,但环境能够提供经济发展的物质能量有限而使社会经济发展缓慢;另一种是人类的经济发展作用于生态系统和自然资源的程度较高,依靠技术手段改变生态系统的结构转化其循环转化能力,扩大物质输出规模和提高效率,以满足经济发展的需要。这种干预的结果又决定生态环境破坏量的大小。一种结果是:经济干预超过了生态环境平衡稳定机制所允许的限度,破坏了生态系统的稳态,导致生产力下降。一种结果是经济干预适当,既能使自然资源得到比较充分的开发利用又保持了生态系统的稳定。尽管也有失衡,但在量上微乎其微完全可以为协调型的生态经济机制所控制。

以上分析表明,在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相互作用的内在机制中,社会生产模式是导致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相互协调或者相互阻碍的关键性因素。社会生产模式这里指的是生产力的一种发展方式,指人的经济活动干预生态环境的方式。然而,不管哪种生产模式的影响,根本还在于人的调控作用。资源、环境保护型的生产模式有利于生态与经济的和谐发展,表明人的调控适当。资源、环境破坏生产模式则会阻碍生态环境与经济发展内在机制的正常运行,表明人的调控失误。

但是,人的作用并非孤立存在的,社会经济条件下人的经济活动总是依附于一定的经济形态,因而人的调控作用终究是一定社会经济体制下的产物。社会经济体制对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的统一与否有着重要影响。

⒉市场经济体制与生态环境相互作用的内在机制

市场经济体制作为社会经济发展特定阶段中生产关系的一种特殊表现形式,它与生态环境的关系是一种间接的关系。市场经济体制对生态环境的影响通过人对生产的个性与人生态环境的社会性之间的矛盾构成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难以协调统一的重要因素。市场经济作为资源合理配置的一种手段,它本身并不是区分制度的标准。但是,在不同的社会经济体制下市场经济对生态环境的影响除共有的特征以外,仍然存在着各自的特殊性,一般说来,在市场经济体制下企业作为市场的主体,生产是企业主个人的事。而在市场经济中只有用货币表现出的那部分收入和支出,才反映在生产者的成本和效益中,而不以货币表现的那部分社会成本的效益即对生态环境的破坏或改善,则不会计入到具体责任中和效益中,这必然促使生产者牺牲社会利益以攫取个人利益或向社会转嫁成本。所以,市场经济体制下社会利益与个人利益的矛盾首先表现出来。同时,由于市场经济比较注重眼前利益,而生态环境的变化则表现为长期性,因而市场经济与生态环境之间的矛盾又表现为生态利益的长期性与短期化之间的矛盾,使得长远利益与当前利益相互冲突。另外,市场经济体制下生态环境宏观管理的整体性又与生产主体微观治理的局部性之间存在着不一致,表现为计划调控与市场手段相互脱节,由此导致环境管理上总体性与局部性的矛盾。

市场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相互作用内在运行机制图

(附图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归根到底就是要实现有限资源的合理利用与分配,提高资源的利用效率;因而建立协调型生态经济结构实现生态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实现生态效益、社会效益的高度统一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最基本指导思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对生态环境的积极作用表现为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成熟,将一改过去传统的片面追求GNP的发展模式,克服传统生产过程中行政指令性配置资源造成的生态环境的破坏与浪费,使计划调节与市场手段有机统一,实现生态环境的合理管理。然而,由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刚刚建立,经济体制的不成熟又对生态环境存在不利的一面,表现为计划体制下落后的社会生产模式及环境管理弊端来不及完全清除,市场经济前期诸多消极因素,即市场经济体制对生态环境的负效应又纷纷抬头,使得当前我国市场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难以协调统一。市场经济体制对生态环境的影响表明实现市场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协调统一的前提在于完善市场经济体制。

二、完善市场经济体制是解决当前生态环境问题的根本出路

完善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目的就是要为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的协调统一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既要充分利用市场合理配置资源利用法律和经济手段,又要解决好市场经济体制下生产个人性与生态环境社会性的矛盾。处理好经济效益与生态效益、长远利益与了前利益的关系、处理好宏观规划与微观治理、整体利益与局部利益的关系。根本出发点是把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看作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市场配置和计划配置有机结合的一个基本领域,在加强政府调控功能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市场配置功能。

在现行的市场经济体制下,由于在经济发展战略上仍无法根本改变传统的高耗、低效片面追求产值的生产模式,因而导致在经济建设中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严重对立。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对生产者的不同特点,容易造成生产的一方只看眼前的经济利益而不顾生态效益的好坏。表现在生产方式上就是粗放化外延式扩大再生产的模式,把经济效益的获取建立在牺牲生态环境的基础之上。表现在组织形式上就是落后的社会经济体制。我国目前市场经济体制不完善不仅使得经济效益本身得不到大幅度提高,而且仅有的发展也是建立在牺牲生态环境的基础之上。

完善市场经济体制的第二大任务在于协调宏观调控与微观治理、整体利益与局部利益的关系。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作为生产主体的企业在直接利益的诱导下,往往着眼局部个体利益,急功近利注重短期行为,使得生产的个人性极度膨胀,环境管理的难度加大。单纯依靠计划经济体制下的计划调节手段或是市场经济体制下的市场手段都无法实现问题的根本解决,只有两者的有机结合才能使环境管理真正有效地发挥作用。

因此,政府应在宏观建立环境经济调控体系,在环境资源有价的理论前提下引导企业以可持续的方式开发、利用环境资源;其次,把环境管理纳入企业微观经济管理程序。企业在转换经营机制的经济转型过程中,其经济管理既涉及企业外部经济管理关系又涉及内部经济管理关系,这些特点决定企业在不同的经济管理关系中应该承担不同的环保责任。而事实上当前除了计划调节未能适当地运用之外,由于价格体系的不完整、市场规划短缺等因素又使得利用市场手段进行治理难以奏效。这样计划与市场相互结合的管理手段便无法付诸实施。因而,完善市场经济体制就要在管理体制上引入新的机制,实现计划调节与市场手段的有机结合,同时还须要在管理体制上引入新的机制,实现计划调节与市场手段的有机结合。改革价格体系,完善市场规划,为市场手段的充分运用提供良好的环境。

三、解决我国市场经济体制与生态环境问题的对策

完善我国市场经济体制,落实到实际操作中就必须围绕限制个人性、局部利益和眼前利益等市场经济负效应制定出不同形式的对策。

1、依靠现代科学技术,改变粗放型经济发展模式。我国要改变传统的发展模式实现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的协调统一,就需要提高生产效率,改变消费方式,以最高限度利用资源,最低限度排出废物。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断完善,不仅要在宏观经济中合理开发节约使用资源,而且要在微观经济开发中建立起低耗高效的资源节约型发展模式,使企业发展以尽可能少的资源投入,取得尽可能多的符合社会需要的有用产品,达到最佳的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而这一切都离不开现代科学技术,只有大量先进生产技术的研制、应用和普及才能使单位生产量的能耗、物耗大幅度下降,才能不断地开拓新的能源和新的材料,也才能实现既减少投入又增加产出的理想发展模式,进而使发展越来越减少对有限资源、能源的依赖性,也减轻对环境的排污压力。

2、发挥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依靠政策限制市场经济消极因素。各级部门责、权、利分工不清造成生态环境管理上的漏洞,使得政府的宏观调控和微观治理难以吻合,客观上放任了急功近利的短期行为。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使代表全体人民利益的政府真正做到从整个社会利益出发实现长远利益和眼前利益的有机统一,必须发挥政策优势,完善各级部门产权功能和职能的界定。逐步杜绝个人性、局部利益与眼前利益等市场经济弊端的源头。

3、借鉴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积极成果,加强经济和法制管理。近些年来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在利用经济手段和法律手段进行环境管理上取得了一定的效果,国内的生态环境有了明显的好转。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只有在吸取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积极成果的基础上才能不断走向完善,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才能得到合理的发挥。具体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完善市场体系、推进价格改革,充分利用经济手段进行治理。另一方面,完善环境与资源立法,强化法制管理。

4、加强环保意识,普及环保教育。我国市场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不和谐根本因素在于人本身,由于生产力发展的阶段性,人缺乏对自身行为客观规律有一个超前的认识,当前我国国民生态环保意识淡薄正是我国处于生产力落后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客观反映。但是生态环保意识作为社会意识的一个分支同样具有相对独立性。在不断发展生产力完善生产关系的同时,通过普及生态环保教育、提高国民科学文化素质,同样能够达到加强国民生态环保意识的目的。只有提高国民的生态环保意识,使社会经济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的观念深入到社会经济、政治、科学文化及日常生活各个领域当中,使之成为思维中不可缺少的因素,才能达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共同进化。才能克服各种急功近利破坏生态与经济协调发展行为,为实现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有机结合提供优化的社会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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