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学研究领域的真与真理,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政治学论文,研究领域论文,真理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问题的提出
科学研究的目的是求真,求得真理。政治学研究也不例外。不过,什么是政治学研究所应求的真,什么是政治学研究所应追求的真理,却还是一个需要探讨的问题。
科学所理解的真不同于常识所理解的真。在常识中,真与假是相对应的。只要是真实存在的,无论是客观存在的事物、现象或者它们的性质、本质、规律等,对常识说来,就都是真的而不是假的。对于科学研究来说,真所标志着的事物,不仅要具有真实性,还必须具有区别于暂时性的稳定性,区别于偶然性的必然性,区别于表面性的决定性。这是因为,科学的任务是解释和预测现实世界的过程和现象,科学所求之真不能是经验事实及其表面现象、表面性质,而必须是在事物的发展、运动中具有稳定性、必然性和决定性的因素。同理,科学所追求的真理并不是对于经验事实及其表面现象、表面性质的正确认识,而是对在事物发展、运动中具有稳定性、必然性和决定性的因素的正确认识。这个道理,古代哲人就已经知道了。如古希腊哲学家柏拉图说:人类对客观事物的认识有“知识”与“意见”两类;知识的内容是起初存在的事物,即永恒不变的形而上存在,意见的内容是既存在又不存在的东西,即流动、变化着的经验事物[1]。
自然科学及一些社会科学学科所求的真——其研究领域中具有稳定性、必然性、决定性的因素,即所研究对象的本质与规律;所求的真理,就是对于所研究对象的本质与规律的正确认识。在自然界,运动是物质的存在形式,万事万物的发展、运动都决定于其固有的物质属性;规律是事物固有物质因素间的本质性联系,规定着事物发展、运动的方向、道路与途径;事物遵循其固有规律的发展、运动,“每一细节都是必然和确定的”[2],具有不可改变的必然性。自然科学只要掌握了自然事物所固有的物质性质与运动规律,就可以“根据世界在某一时刻的状态,……无歧义地得出它的过去和未来的其他一切状态”[3]。在经济学、人口学等社会利,学学科的研究领域,客观现象是在个人行为相互作用基础上自发形成的。在宏观现象中,这些有着各自能动追求的个人行为,近似于自然运动中的原子运动,即有各自不同的特点和方向,但相互之间的作用及其结果又完全是随机的,由此形成的宏观社会现象也就类似于自然界的物质运动,为其所固有性质与规律所决定。因此,在这些学科的研究领域,具有稳定性、必然性和决定性的因素,也就是它们所研究对象的本质与规律。
在人类政治生活领域,具有稳定性、必然性和决定性的因素,却并不是政治现象或政治事物所固有的本质与规定。政治现象形成于人们对于他们所理解的社会共同利益——阶级利益、民族利益、国家利益等——的自觉追求。人们从事政治的根本目的,就是要以体现一定社会利益的政治原则、政治方式来控制人类社会生活。贯穿于人类社会政治生活的法则、秩序完全是由人们自己自觉确立的。构成政治现象的各类要素——国家、政府、政党、制度、法律、政治行为、政治决策——都贯穿着人的能动作用,或是人们实现其政治思想、政治原则的工具,如恩格斯就说国家是“第一个支配人的意识形态力量”[4],或是人们实现其政治思想、政治原则的现实活动或过程。因此,政治领域中的这些客观要素,尽管也是现实中的客观存在,也有各自的特殊性质与相互之间特定的客观联系,但它们的发展、运动却并不决定于自身的客观性质与相互间客观联系,而同人们的政治思想、政治观念有着很大关系。更为重要的是,尽管一定的政治思想、政治原则总是在特定社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但其具体内容究竟怎样,却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政治思想家、政治家的能动意识活动;同时,思想家、政治家不仅有着个性之间的差别,他们所创造的政治思想、政治原则更有着正确与错误的根本区别。所以,政治社会的发展、运动、兴衰存亡,总是同人的政治选择的正确与错误有着很大关系,而并不决定于政治事物所固有的本质与规律。由于这样的原因,尽管政治学研究者也可以从不同时代、不同社会的政治现象中抽象出一些共同的要素,并进而从中归纳、概括出一些普遍性的性质、联系,却不能由此而形成可以解释与预测政治现象的理论模式,如果有人一定要想做出某种必然性结论,如一些古代政治学家曾经尝试过的——幅员辽阔的国家要保持稳定就只能采取专制制度、健全的民主政治只能在小国建立等等,就难免陷入谬误。
更为重要的是,在政治生活中,如果有人根据有关国家、政党、民主、社会主义等政治现象的一般本质与规律的知识,去治理国家,建立政党制度,发展社会民主,建设社会主义,就一定陷入境。这就给政治研究提出了非常重要的问题:在人类政治生活中,怎样的知识才是有意义的?政治研究应当追求的真、真理到底是什么?
二、政治学研究领域的真
政治学研究领域的真是人民根本利益。
人们从事政治的根本目的,是要创造出能够有效地实现、维护人民根本利益的政治形式。利益就是满足主体需要的条件。人民根本利益也就是特定人类群体的生存、发展所需要的根本条件。一般而言,人民根本利益由多方面因素所构成,从人类群体赖以生存、繁衍的自然环境、物质资料的生产、集体生活的秩序到特定性质的政治——政治原则、政治制度等。但是,对于建立于阶级冲突与阶级对抗的阶级社会,人民根本利益,即特定人类群体的生存、发展所最需要的条件,首先就是特定性质的政治——特定的政治原则、政治制度等;惟有这些政治的原则、制度才能将社会冲突有效地限制在一定秩序范围之内,人类社会生活才能获得必要的秩序,人们才有可能去从事正常的物质生产,自然资源才会造福于人而不是导致人们之间的冲突。
人民根本利益是客观的,具有确定的性质与内容,就是说,生活于特定社会历史条件下的人类群体,对于某种特定性质的政治原则、政治制度的需要是客观的,具有确定的性质与内容;但是,人民所最需要的政治原则、政治制度不会从社会生活中自动地产生出来,只能形成于人们的自觉创造。问题是,人们对于人民根本利益的认识以及由此而做出的政治选择是主观的,人们的政治思想和政治实践也同其他领域的思想、实践一样,既可能是正确的,也难免是错误的,既可能是实现其自身根本利益的,也可能是违反于其自身根本利益的。结果就必然是,那种在特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人民根本利益对于现实政治的客观制约作用,也就通过人们或正确或错误的自觉活动而表现出来——如果人们的政治活动是由正确认识其根本利益的政治思想所引导的,他们所创造的政治制度等就必然能够较好地解决各种现实政治问题,使政治社会获得稳定、秩序;如果他们的政治活动是由错误认识其根本利益的政治思想所引导的,他们所创造的政治制度就不仅不能有效维护社会的稳定与秩序,还会使其陷入困境与危机。
所以,人民根本利益是政治世界中惟一具有稳定性、必然性和决定性的客观因素,政治学研究领域的真就是人民根本利益。
三、政治学研究所应求的真理
政治学研究所应追求的真理,就是对于人民根本利益的正确认识。
首先,政治学研究要实现其服务于人类的科学宗旨,最重要的,就是要正确认识人民根本利益。自人类进入文明时代以来,人类社会要获得必要的秩序,人们要获得他们所向往的幸福生活,首先就必须以政治方式组织他们赖以生存的社会,建立作为自己“自主活动的条件”[5]的政治世界。但是,政治世界贯穿着阶级对抗与阶级冲突,任何政治的原则、制度都必然对不同的阶级、社会集团具有不同的意义;各个阶级、社会集团所追求的政治目标始终是相互冲突的。因此,在人类政治文明发展进程中,人类与政治的关系就始终处于这样一种状态:一方面,人们对于某种特定性质的政治的需要,是客观存在的,如果不能被满足,文明社会就难以获得稳定和秩序;但另一方面,这种政治需要的真实内容,却隐藏于各种相互冲突的政治观念的后面,往往为人们所不了解。人们常常将自己不需要的东西误认为自己最需要的东西。历史和现实中不乏这样的事例:人们起初以为最能造福于自己的政治选择,最终却是导致他们灾难和痛苦的直接根源。因此,自古以来,正确认识人民根本利益,发现体现人民根本利益的政治形式,就一直是人类认识在政治领域所追求的基本目标。
其次,政治学要正确解释和预测政治的现状与未来,也必须正确认识人民根本利益。政治世界是价值世界。决定政治世界的原则、制度、组织形式等的发展、演变的根本因素,是其价值性质——好还是不好、造福于人民还是危害于人民。因此,政治研究要对现实政治做出大体正确的解释与预测,首先就必须正确认识人民根本利益,形成可以正确判断政治现象的价值性质的价值标准。
无疑,政治学研究也需要了解政治领域中各类经验事实,了解在政治生活中发展着的国家、政党、政府、制度、规范、行为等的状况、性质等,不断发展、丰富政治知识。但是,这些政治知识只有在正确认识人民根本利益的前提下,才是有用的和有意义的。归根结底,国家、政府、政党等政治形式都是人们为实现其政治目的而使用的工具,而人们的政治目的则形成于对自身根本利益的认识。
四、政治真理的特殊性
政治领域的真理具有不同于一般意义上的真理的特殊性。
(一)政治真理是真与善的统一
国内学术界通常认为:真理是对于客观世界的本质与规律的正确反映;真理的内容具有同人类的需要、利益无关的客观性;真理之所以为真理,不是因为它对人类有益,而恰恰相反,真理之所以对人类有益,在于真理正确反映了客观世界的本质与规律。应当说,这种观点在人与自然的关系的领域,还是正确的。自然科学及一些社会科学学科所求之真理——对其研究对象固有本质与规律的正确认识。这些真理的内容确实具有同人类的需要、利益无关的客观性。因此,这类真理的基本性质只是真,本身无所谓善、恶、好、坏。但也正因此,这类真理也可以作为单纯的工具服务于各种不同的价值目的——当今世界最发达的科学技术掌握在个别霸权主义国家手里,也就成为它借以称霸世界、任意干涉他国内政的工具。
政治学研究所应求的真理是真与善的统一。作为特定人类群体的生存、发展所需要的根本条件,人民根本利益既是政治领域的真,同时也是善,是人所最需要的东西。人们如果不能正确认识它,不能以相应的政治形式去实现它,维护它,政治社会就没有赖以维系的客观基础,就不能不陷入困境与危机,建立在对抗与冲突之上的人类文明就无法存在、延续。所以,政治领域的真理,既具有“真”的性质,同时也是一定政治社会赖以长治久安、兴旺发达的根本,是其人民生活幸福的根本保证,是至善的体现。
其实,在人类生活中一直存在着两类真理,即有关事物的固有属性或物质属性的真理与有关人的生活、人类社会秩序的真理。前者是对于经验事实的物质性质、经验性质的认识,后者是对于人、人类社会“应有状况”的认识;前者是以经验事实及其规律为内容的真理,后者则是以无法在经验中直观的形而上事物为内容的真理;前者内容不涉及善恶这样的价值性质,后者内容总是真与善的统一。对于人类,虽然前者也不可缺少,但后者却更为重要。如果人们不知道自己应当怎样生活,不清楚怎样的社会秩序才能造福于自己,他们就永远不会获得幸福。正如古希腊哲学家柏拉图在告诫自己同胞时所说:善是人类认识与知识的发展所要达到的最高目的;善的理念是最大的知识问题,关于正义等等的知识只有从它演绎出来的才是有用和有益的,“如果我们不知道善,那么别的知识再多对我们也没有任何益处”[6]。
(二)政治真理不具有自然科学真理所具有的普适性
自然科学的真理——人类关于自然事物的本质与规律的正确认识,具有超越时代、国家等界限的普适性,“对任何自然现象都有效。有了它们,就有可能借助于单纯的演绎得出一切自然现象的描述”[7]。就是说,在不同的时代、国家,人们都可以照搬正确的科学理论、科学公式,去解决他们所要解决的实际问题;而且,谁掌握的书本理论知识多,谁改造客观世界的能力就强,解决问题的办法就多,也就更能在实践中做到按客观规律办事,实现主观与客观的相统一;而谁不相信,不学习其他国家先进的科学技术知识,偏要按自己的经验、传统办事,就一定要在历史发展中被淘汰。
政治真理则具有特殊性。首先,政治真理的内容是特殊的。人民是生活于特定社会历史条件下的特定人类群体,人民根本利益——特定人类集体的生存与发展所最需要的政治条件——是由多种社会历史因素所规定的,具有鲜明的特殊性。其次,政治真理的适用范围是特殊的,只适用于特定的时代、国家,不具有自然科学真理所具有的超越时空的普遍性。这是政治真理的内容所决定的。教条主义错误的实质是在政治实践中盲目照搬在科学技术领域行之有效的思维原则,将马克思主义书本理论误解为可以到处运用的科学公式和科学知识。所以,马克思、恩格斯虽然发现了人类社会发展的基本规律,但他们从来也没有将唯物主义历史观的基本思想当做超越时空的科学公式,而是一再强调:他们的思想只是行动的指南,而不是不可违背的教条。
(三)政治真理具有形而上性质
人民的根本利益——能够将社会冲突有效地限制在一定秩序范围之内并有利于社会经济文化发展从而造福于人民的那些政治原则、政治制度等,并不是单纯的经验事实,尤其是在人们没有正确认识它的情形下,它总是表现出无法在经验中直观的形而上性质——为人民所最需要而现实政治中又最缺少,只是通过社会冲突,通过人民生活中存在着的种种缺陷、弊端,甚至通过社会生活的无政府状态,通过社会危机,从而表现出来。这就是说,在认识人民根本利益的过程中,人们所最为熟悉的、在科学技术领域取得巨大成功的经验研究方法,实际上很少用武之地——古往今来,那些切实把握时代政治脉搏、正确体现人民根本利益的政治思想都不是在对所有经验事实的系统实证分析基础上得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