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苏共遭遇思考工人阶级政党的民主集中制问题,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民主集中制论文,工人阶级论文,政党论文,苏共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民主集中制是共产党根本的组织和运行原则。历史事实表明,工人阶级政党能否切实贯彻这个原则,直接关系到党的成败兴衰乃至生死存亡。本世纪80年代以来,原苏联东欧党和国家相继发生剧变,给工人阶级政党留下许多惨痛教训。在纪念十月革命80周年之际,分析苏共这样一个拥有近两千万党员、掌握政权七十余年的政党何以一下子土崩瓦解,对于总结工人阶级政党在民主集中制方面的历史经验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苏共是列宁亲手缔造的世界上第一个取得无产阶级政权的共产党。列宁时期是苏共党建模式的确立阶段。从建党到1918年夏,布尔什维克党正确地强调了:既坚持马克思主义的统一指导,又倡导思想活跃、批评自由;既强调党的集中统一、步调一致,又充分发扬党内民主;既讲铁的纪律,又允许党内有不同派别;既强调党是无产阶级专政的领导力量,又试图将执政党对国家、社会生活的“总的领导”与政府的“管理工作”区别开来。然而由当时的历史情况决定,从1918年夏至列宁逝世,这一时期布尔什维克党政治运动总趋势则主要成为加强集中统一、强化中央权威,加强自上而下的监督。应当指出,在1920年党的九大上成立的中央监察委员会,按照列宁的本意是对党的政治局、书记处以及其他国家机关的工作进行有效监督。列宁期望把党的领导核心置于扩大的中央委员会和新的监察委员会的监督之下,实行集体领导。但实际上,监察委员会却成了“帮助巩固中央、区域和省的党的统一和威信”的工作机构,其运行的结果,主要不是强化党内外监督机制,而是加强了过分集中倾向。列宁晚年无疑敏锐地察觉到了党的工作中暴露出的诸如官僚主义等问题,进而从较深层次——政党运行机制上对此作出理性思考:要求结束“极端集中制”、“战斗命令制”、“委任制”和“以党代政”,并力倡实行民主集中制、群众监督制,改革干部制度等。这些思想集中体现在列宁的《怎样改组工农检查院》、《宁肯少些,但要好些》、《给代表大会的信》等著作中。遗憾的是,列宁的这些事关苏共政治运行前途命运的有益探索因列宁的早逝而中断。
斯大林成为苏共领导人后,虽然对党的建设和其运行机制也提出一些正确的主张。但是,由于斯大林对社会主义条件下执政党自身建设规律、党务管理规律、党的领导规律,尤其是对社会主义条件下执政党运行规律和社会主义类型政党政治的本质特征、实践形式缺乏正确的认识和准确的把握,致使斯大林时期的苏共党建模式及其政治运行的总特征和总趋势是中央高度集权。在运行机制上则表现为集中机制日趋强化,民主机制日渐弱化。在这种情况下,斯大林的个人专断和个人崇拜达到了顶点,以至于他的思想和意志就是党和国家的思想和意志,就是国家政治、经济、文化生活的最高准则。这种个人专断,严重破坏了民主集中制原则,必然窒息党的生命。赫鲁晓夫执政后曾针对苏共党建模式及其政治运行的弊端提出了改革的任务,并就改革的内容和要求作出了许多规定和尝试。但由于其党建改革的逻辑起点是斯大林的个人迷信和个人崇拜,因而其改革也就不可能触动隐藏在个人迷信和个人崇拜背后的体制性因素。其结果就使经由斯大林确立起来的以中央高度集权为特征的苏共党建模式不仅没有改变,反而在“加强党的领导作用”下更趋强化。
戈尔巴乔夫上台后,在急进的政治体制改革的同时,提出对党的建设必须实行“革命性变革”。自1987年提出党内民主化和改革党的领导机构形成的机制问题至1990年2月完全承认多党制前, 在民主集中机制上,强调党的各级机构组建的民主化和扩大党员的民主权利,提倡党内意见的多元性和立场、行动纲领的的多样性;在选人用人机制上,提出要彻底摧毁以任命制为主要特征的旧的党建模式,强调用选举制代替任何形式的任命制;在权力运行机制上,对内扩大地方基层党组织的自主权,它们可以制定自己的纲领性文件和独立地解决组织干部等问题,对外则重提“一切政权归苏维埃”,实行权力中心的转移;在监督制约机制上,强调所谓的“公开性”、“透明度”,以此强化选举机关对执行机关、党员群众对党的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的监督。但是,这种党建模式和运行机制的转变,在客观上必然带来一系列重大理论与实践难题。诸如:扩大地方和基层党组织的自主权(可以制定自己的纲领性文件等)与如何体现必要的中央权威、实现全党意志统一、步调一致的问题;扩大党员民主权利(包括思想自由、主张多元性等)与实现必要的、有效的集中之间的关系问题;实行党内民主化(包括立场多样化)与可能产生党内派别而造成党组织涣散的矛盾问题;权力中心转移(一切政权归苏维埃)与执政党政治功能如何实现的问题,等等。所有这些,无不关系到政党政治运行的走向,关系到工人阶级执政党及其它所建立的国家政权的前途命运。而当时的戈尔巴乔夫对此既没有成熟的理论思维,又缺乏实践上精心运作的能力,更加上敌对势力的煽动和破坏,随着党内派别斗争的激化,社会上不同党派也急剧发展起来,在这种内外夹击下,苏共党建模式的变革造成了政治运行由高度集权型转向极端民主化。于是,在党的指导思想上,戈尔巴乔夫主张共产党指导思想的多元化,进而排斥乃至否定马克思主义的根本指导作用;在党的性质和地位上,认为“苏共是一个全民的政治组织”,“是一个社会各阶层的各种利益可以在其范围内协调一致的政治体系”,主张放弃苏共在国家政治运行中的核心领导地位,主张政治多元化;在党的组织上,一方面随意扩大党的基层组织的权力,另一方面又蓄意收缩中央权力,实际上把党变成了一个没有领导权威,没有凝聚力和战斗力的政治俱乐部;在干部管理上,戈尔巴乔夫随意抛弃共产党的组织原则,企图借助于所谓的“民主化”、“公开性”代替党管干部的原则,这不仅降低了党的威信,而且为反对派别的产生和发展提供了有利的舆论和组织条件。这种改革后的政党运行机制,使苏共党内的各种矛盾进一步尖锐激化,政党运行更加混乱;而苏共应有的功能进一步丧失,又必然导致社会上的各种矛盾尖锐激化,最终导致共产党执政地位的丧失和苏联的解体。
苏共党亡政息的惨痛教训警示人们:正确认识和准确把握政党功能,在民主集中制原则下建立起有效发挥政党功能的运行机制,是工人阶级执政党加强自身建设的重大课题。民主集中制既不是民主制与集中制的简单相加,也不是民主制与集中制的简单排斥或对立,而是两者互相结合、互相联系的有机整体。在这个机制中任何一个方面或环节发生故障,运转失灵,都会危及整个机制作用的发挥。换句话说,如果民主集中机制的某一方面高速运转,而另一方面常常失灵,那就表明机制本身存在缺陷,在客观上就需要对其进行完善。以往,我们对民主集中机制较多地从工人阶级政党的根本组织制度的角度来理解(这当然是必须的),似乎只要坚持了这一组织制度,就会在党内自然而然地造成既有民主又有集中、既有自由又有纪律的政治景观。而实际上,民主集中机制既是新型无产阶级政党的本质特征,也是其政治运行的原则规定和鲜明特色。在其实现的过程中,要借助于程序性集中制和程序性民主制使其由“本质要求”、“原则规定”状态转化为“目的”、“结果”状态。因此,完善党的民主集中机制,就要高度重视民主集中机制根本组织原则的理论研究和实践操作机制的建立和完善,使之尽快地由理论认识变为具体的实践。
这里有一个重大的问题是,需要对执政党职能及其实现方式作出较为科学地界定和规范。工人阶级执政党的权力运行机制包括执政党内部和政党与政权两个运行序列。从政党与政权的序列看,主要是指执政党与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军事机关、其他党派以及社团关系的界定及其政治生活运作。
执政党是党政关系中的主导性因素,是政党政治及其运行的核心和枢纽。这种“核心”、“枢纽”作用主要表现在执政党对国家和社会生活的政治导向、政治保障、政治协调和政治稳定等方面。根据世界工人阶级政党特别是中国共产党执政的历史经验和实际情况,目前,党在权力运行中关键要正确认识和充分发挥以下职能。其一,政治职能。即工人阶级执政党依据社会发展规律和工人阶级及全体劳动人民的整体利益,提出不同社会发展阶段的奋斗目标及与此相适应的纲领、路线、方针和政策,为整个国家的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发展提供正确的理论和策略。其二,组织职能。即工人阶级执政党围绕奋斗目标和在具体历史条件下提出的中心任务,最大限度地把一切社会力量在政治上统一起来,在组织上协调起来,使之成为一支步调一致的战斗队。这一职能包括选拔干部、检查督导和组织协调等方面。其中,干部工作是党的组织职能的核心内容。其总体要求是把那些德才兼备的优秀人才推选到各级领导岗位上去,这是实现党的其他职能的组织保证。检查督导的基本要求是检查包括共产党组织在内的一切社会组织履行自己职责的情况,并通过具体的方式推动它们围绕党的中心任务卓有成效地开展工作。组织协调职能在于使彼此没有隶属关系的各种组织、机关、团体之间建立正确的相互作用关系,使之处于正常的运转状态。其三,思想职能。即工人阶级执政党把反映社会发展客观规律的理论及依据这些理论制定的社会发展纲领、路线、方针和政策,积极生动地传输给人民,以变成他们的自觉行动。上述三项职能是一个互相联系的整体。政治职能是工人阶级执政党职能的核心内容,它规定着党的其他职能的总方向和总要求;组织职能为政治职能和思想职能的发挥提供条件和保证;思想职能在发挥党的政治职能和组织职能中起先导作用,同时也是实现党在政治上一致、组织上统一的基础。把三者分割开来,对立起来,或者只强调某个方面,削弱、取消其他方面,都会直接影响到工人阶级执政党职能的实现。
工人阶级执政党职能和社会主义国家政权的职能在根本上是一致的,其实质都是为了实现人民当家作主。二者的区别在于其行权机制的不同,是在大目标根本一致的基础上相对独立的两个工作系统,即从不同系统和层次对国家和社会生活产生影响,通过不同的方式领导人民群众进行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活动,通过发挥不同的职能保障和加速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发展。因此,党政职能不能相互包容,不能相互代替,也不能强调一个方面而忽视另一个方面。在政党权力运行中,就是要坚持既加强党对国家政权的领导,又充分发挥国家政权作用的总原则,并在具体的行权过程中把二者有机地统一起来,任何走极端的做法,都会使党和国家的政治生活发生紊乱,甚至造成权力运行危机。
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是工人阶级执政党政治运行的本质要求。因为政党在执政的条件下,由于它的组织特性和由此而来的特殊功能,使它可以通过自身的力量来规定国家和社会生活基本方向,能够通过法律程序在实权上控制和操纵日益宏大的社会机制。这样,在执政党政治运行的过程中,权力极易对行权主体产生腐败作用。建立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是实现政党权力系统内在稳定的重要环节,是防范、纠正行权偏差的强制措施,是保障、提高政党运行效率的重要途径,同时也是克服权力腐败和防止行权主体自毁的补助手段。
由此可见,完善党内监督领导体制,就是要从权力来源、权限界定、权力运行、权益保障等方面确保党内监督的职能部门成为名副其实的责、权、利相统一的党内“执法者”,从而为党内各项规章制度的有效实施提供可靠的组织基础和机制保证。其目标模式应该是:建立一个独立、垂直的监督体制,实现党内监督领导体制的纵向化。在此体制之下,党的监督组织由同级党的代表大会产生,并对其负责。党的各级纪检组织在实际工作中,按照党章和有关法规及上级党组织和纪检组织所赋予的权力,独立自主地行使责职,坚持向自己受权者负责,并向其请示汇报工作。其他任何同级的领导机关无权指挥、干涉监督机构的工作。同时,还应进一步健全党内监督制度,完善监督立法,建立起一个相互配套的、具体的、操作性强的监督条例体系。这样才能在党内形成一个有效发挥政党功能的运行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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