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社会性质犯罪的发展趋势_黑社会论文

黑社会性质犯罪的发展趋势_黑社会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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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D669.8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8-5246(2000)04-0016-03

黑社会性质犯罪在我国的日益严重化,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而黑社会性质犯罪向何处去,更是人们关心的一个问题。本文试图依据调查研究资料,对这个问题进行一些粗浅的分析。

一、黑社会性质犯罪的基本状况

从一般团伙犯罪到黑社会性质犯罪,并没有明显的时空界限的划分,而是一个事物从产生、发展到逐步成熟的过程。一般性团伙犯罪本身就孕育着黑社会性质犯罪的许多因素,但是,真正称其为黑社会性质犯罪却是在团伙犯罪的成熟阶段。这是一切事物发展所具有的带规律性的东西。黑社会性质犯罪不是一般意义上的团伙犯罪或集团犯罪,也不是与一般团伙犯罪和集团犯罪无关的一类犯罪,而是具备了有组织犯罪基本特征的团伙犯罪或集团犯罪。其基本状况如何呢?

1.黑社会性质犯罪普遍化。

20世纪70年代末开始,团伙犯罪在我国呈现明显暴力化和严重化的发展趋势。但从当时各类团伙犯罪的基本组织特征、成员特征、活动特征、行为特征以及犯罪的主要目的看,与后来的黑社会性质犯罪有着质的差别。虽然如此,但不能否认它们之间存在的逻辑联系和发展的阶段性问题,即两者是同一事物的不同发展阶段。调查资料显示,目前,黑社会性质犯罪已经不是一时一地特殊现象,而是社会中的普遍现象。无论城市,还是乡村,都有这类犯罪组织存在。不同的只是存在着地区性差别,即有的地方它表现非常严重,而有的地方不太严重而已。黑社会性质犯罪是社会转型时期犯罪严重化的一个标志。相对来讲,经济发达的地区黑社会性质犯罪表现的比较严重,经济次发达和欠发达地区比较轻微。同时,在经济发展状况不同的地区,黑社会性质犯罪的表现形式也有一定差别。但与20世纪80年代相比,黑社会性质犯罪无论在犯罪数量还是在犯罪质量上都有了很大发展,而且是司空见惯的犯罪现象了。

2.黑社会性质犯罪的组织化程度更高。

黑社会性质犯罪已经在其组织形成方式、组织结构、组织纪律、成员状况等方面发生了质的变化。主要表现是:(1)组织形成方式多种多样。有血缘关系形成的,有地缘关系形成的,有狱友关系形成的,有同学、同事、同乡、朋友等关系形成的,有行业关系形成的,有以公司企业为依托形成的,有帮会组织形式形成的,有以秘密宗教组织形式形成的,有境外黑社会渗透形成的,也有国内外犯罪分子相互勾结形成的等。(2)组织结构更加完善。一般犯罪团伙多数是松散的,临时纠合的,缺乏系统的组织结构,而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的组织结构比较严密,分为三个或三个以上的层级,各层级分工明确,形成金字塔式的组织结构。如,广东深圳龙岗区已破获的以香港黑社会“水房”成员钟国和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以公司为依托发展组织,形成了典型金字塔式的组织结构。钟国和登记注册了“国和实业有限公司”,任董事长、总经理,下设四大分公司,每一个分公司下有一批社会无业人员和流窜犯罪分子为成员。组织分为三层:钟国和与四大公司经理组成首领层;四大公司的经理及其他负责人组成中间层;下属所有成员组成执行层。四大公司分工明确,每个公司的所属人员也有明确分工。该公司以合法掩盖非法活动,成为当地一霸。可以说,这是一个典型的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3)有成文的或不成文的组织纪律和行为规范,有专门的人负责执行纪律,违者要受到严厉惩罚。如四川宜宾县以狄绍伟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模仿现代企业管理模式,制定《员工手册》,对犯罪组织的纪律作了具体规定,共分四章17条,对违规者处重罚。多数犯罪组织的行为规范是不成文的。(4)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的领导层有80%以上的首领和骨干是惯犯和累犯,或是有前科劣迹的人。他们对社会和法律怀有仇视心理,而且犯罪经验丰富,逃避打击和自我保护能力很强。犯罪组织的其他成员多数是无正当职业或游手好闲的社会寄生者。显然,这类犯罪组织的组织严密,犯罪能量大,社会危害相当严重。

3.犯罪类型与手段同黑社会犯罪完全相同。

犯罪类型围绕犯罪目的变化,主要是通过各种非法或合法途径为社会提供非法商品和非法服务,如走私;制造、贩卖、运输毒品;绑架勒索;组织赌博和卖淫;拐卖人口;组织偷渡;欺行霸市,敲诈勒索,收取保护费;插手民间纠纷诈骗钱财等,以及杀人、抢劫、强奸等;犯罪手段主要采用暴力、恐吓、威胁和贿赂等。暴力是后盾,贿赂是为了腐蚀政府官员,以求得到保护,希望能长期生存和发展而不被揭露。可以说,每一个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都依靠暴力、恐吓和威胁手段,都用自己的武装来建立自己的活动地盘,对周围群众施加心理压力。树立黑势力的权威;每一个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都在寻找保护伞,而且都有或大或小和数量不等的政府官员为他们开放绿灯,充当保护伞。从本质上说,这类犯罪类型和手段与国外境外黑社会完全一样。

4.追求巨大的经济利益已成为犯罪的主要目的。

不可否认,一切犯罪无论其表现形式如何,都与个人的利益和利害有关。其中,绝大部分犯罪都涉及经济利益或者与经济利益有一定关系。而黑社会性质犯罪的突出特点是把获取巨大的经济利益作为自己犯罪的主要目的。现存黑社会性质犯罪都把自己的根须扎进社会经济生活领域。他们通过非法的或合法的各种手段聚敛钱财,不断壮大自己的经济实力。有的犯罪组织已积累了数百万到上千万甚至更多的犯罪资本。

5.渗透政治领域已成为黑社会性质犯罪的重要目标。

黑社会性质犯罪的主要目的是攫取非法经济利益。为了这个目的,黑社会性质犯罪的头目,首先用金钱拉拢腐蚀政府和执法部门的意志薄弱者和腐败分子,一是为他们的非法目的服务;二是为了在公众面前显示自己的实力。这是权钱交易阶段。其次,极少数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的头目,以企业家和社会慈善家的面目出现,获取领导机关和公众的支持和信任,以捞取政治资本。这是以金钱换取社会地位的阶段。第三,少数的使用对上贿赂与对下强制等软硬皆施的手段直接参与基层组织的竞选,当上了基层组织的领导人和人民代表,有的还想千方百计地打进国家权力机关。这是公开打入权力机关的初始阶段。这个向政治领域逐步渗透的变化过程,为我们敲起了警钟。

6.跨国跨境犯罪已非常严重。

跨国跨境犯罪是黑社会性质犯罪的一种主要形式。根据现有资料,这类犯罪已很严重。其主要表现:一是境外黑社会渗透,并在我国东南沿海一些地区发展组织,进行犯罪活动;二是国内和国外犯罪组织相互勾结,进行走私、贩毒、组织偷渡、拐卖妇女、绑架人质,敲诈勒索、洗钱、海盗等犯罪,逐步形成一种跨国跨境的犯罪联合体。

二、黑社会性质犯罪的发展趋势

我们认为,根据现实状况,黑社会性质犯罪的发展呈现四大趋势:

1.黑社会性质犯罪日趋严重,并向黑社会转化。

第一,根据有关资料,我国公安机关每年要摧毁十多万个各种各样的犯罪团伙,但犯罪团伙并没有因此而减少,还在不断滋生和发展,而且组织化程度越来越高,犯罪的社会危害性越来越大。这就为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的存在和进一步向更高阶段发展奠定了组织基础和内部条件。第二,一般犯罪团伙不仅其数量在逐步增加,更重要的是其实施犯罪的质量在不断提高。连续不断的严厉打击,使犯罪组织的组织方式更加诡秘,犯罪经验更加丰富,犯罪手段更加狡猾,反侦查能力和自我保护能力在不断提高。例如,许多犯罪组织不再有组织名称,而更多的是使用代号、“××公司”等名称。犯罪的策略性、计划性、隐蔽性加强。这就为其存在和发展在时间和空间上创造了条件,也给打击这类犯罪组织带来困难。第三,由于取证难,证人不愿意作证,以及越来越多的犯罪组织头目躲在幕后,不直接参与犯罪活动,所以即使一些犯罪组织的头目和骨干分子被揭露,也很难受到应有的打击和给予应得的惩罚。一旦时机成熟,他们就会卷土重来。其组织化程度和犯罪能量将会大大超过现有的状况,将会沿着更加严重化的方向发展。第四,法律滞后给执法工作带来许多困难,如刑法第294条还缺乏应有的司法解释,而相应的实际判例几乎是空白,所以,公检法机关对类似的案件无法认定为黑社会性质犯罪,因此也就不可能依照刑法第294条追究组织、领导和积极参加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的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在司法实践中由于对这类犯罪嫌疑人没有按照该条的规定追究其刑事责任,客观上就起了“放虎归山”的作用,因此会使他们逃避打击,更加肆无忌惮地进行更为严重的有组织的犯罪活动。第五,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逐步渗透到各经济领域,并以公司企业为依托,从事合法的和非法的生意,以合法掩护非法,因此,他们的犯罪活动难以被发现。况且,一些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在比较短的时间内,已积累了一定资产,经济实力大大增强,有了一定的经济基础。在这种情况下,他们就会利用这种优势来壮大自己的力量,以求更大的发展机会。第六,政权机关中的腐败现象成为黑社会性质犯罪赖以存在和发展的外部条件。如果这一重要条件不能消除,黑社会性质犯罪将会受到某些腐败分子的保护而越来越严重。

上述因素的存在,一方面,促进了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的继续存在和发展;另一方面,加速了黑社会性质犯罪向更高阶段——黑社会转化。

2.加速向经济领域的渗透,是黑社会性质犯罪发展的基本趋势。

凡是有利可图和有利能图的社会经济领域,黑社会性质犯罪和黑社会势力必然涉足,而且必然能得到犯罪收益。这是社会本身的诸多弊端和消极因素相互影响、相互作用的必然结果,也是黑社会产生和发展的基本前提及其能够继续存在下去的基本条件。为社会提供非法商品和非法服务,是一切黑社会获取巨大经济利益的捷径。为了获取更大的经济效益。黑社会性质犯罪正在发生新的变化。有的利用犯罪收入投资企业,开办公司,以“董事长”、“总裁”、“总经理”等头衔和合法身份招摇过市,以表面上的合法生意掩盖犯罪活动;有的躲在地下,制造、运输、贩卖和走私毒品,伪造货币,制造和贩卖假酒、假烟等,妨害社会管理秩序;有的开办地下赌场和各种娱乐设施,聚赌抽头,敲诈勒索赌徒,组织、容留、强迫妇女卖淫,从中渔利;有的控制某种行业和强占某一市场,进行不正当竞争以及敲诈勒索,收取保护费;有的涉足金融市场,欺诈、蒙骗、盗窃、抢劫;有的通过贿赂手段,与政府部门和执法机关内部的腐败分子相互勾结,编织了一张秘密保护网,并在其保护下,进行走私、逃税等犯罪活动,使国家蒙受巨大损失,而这类“犯罪企业”却能获得数十亿,甚至上百亿的犯罪收入,等等。

所有这些都充分说明,当前黑社会性质犯罪已经深深地植根于社会经济领域和社会生活领域,并且在进一步发展。这类犯罪组织一旦在经济领域坐大,就会成为一股强大的黑社会势力,是很难对付的。

3.黑社会性质犯罪会进一步向政治领域渗透。

要想获取巨额的经济利益和犯罪收入,缺乏权力的腐败、权力的保护和支持是很难达到的。一般的犯罪组织和犯罪人表现为对现实社会秩序、法律秩序的公开藐视和对抗,也表现为对掌握权力者和执法者的惧怕和敌视。一般说来,他们躲避和远离权力部门的人和执法者,把自己封闭在非常狭窄的犯罪文化的环境中,凭借自己的力量来达到犯罪目的。但是,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头目却与此全然不同,他们把这种公开对抗和藐视同拉拢腐蚀国家公职人员的手段有机地结合起来。因此,促使掌权者腐败和将自己的势力渗透到权力部门,与权力紧密结合,是一切黑社会组织必然要做的一件不可缺少的大事。因为这种结合,不仅能使自己长期存在和发展,同时也能为达到自己获取经济利益的目的提供最便利条件。在中外黑社会发展史上,凡是能够长期生存和发展下去的,无一不是与当时的政治权力相结合的。

从现在我国已被摧毁的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的情况看,绝大多数已经迈出了与权力结合的第一步,都有一定的保护伞。其差别在于,有的保护伞很大,很有力,有的则比较弱小。有些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的保护伞已不是伞,而是网,是一个比较大的网络。如有的犯罪组织被揭露以后,与其有各种关系的国家干部多达数十人甚至上百人。真是触目惊心。

当黑社会组织在保护伞的卵翼下成长壮大起来的时候,它们又会反过来成为这些保护伞的主宰者,要他们做什么,他们就得做什么。

问题还不仅如此,黑社会犯罪势力还希望自己有一定的权力,同时还想使自己的骨干成员打进权力部门。现在看来,这已经不是他们的希望,而已逐步变为他们的行动了。

显然,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向政治领域渗透的方式,已由在政权机关内部寻找保护伞逐步向自己打进政权机关中去的方向发展。

4.黑社会性质犯罪的国际化趋势。

实践证明,跨国跨境的黑社会犯罪已不鲜见。国内国外的犯罪组织相互勾结,进行毒品犯罪,组织偷渡,海上强盗,绑架勒索,走私汽车、武器、香烟和伪钞,洗钱等犯罪屡屡发生。这类犯罪风险大,利润高,因此,国内外犯罪集团不惜付出一切代价,采用各种手段,进行犯罪活动,逐步形成了内外勾结的犯罪链。

中国是世界贸易大国,又是巨大的消费市场。随着国际市场的扩大和国际贸易的发展,国内外犯罪组织必然瞄准这个市场,涉足其中。因此,具有雄厚经济实力的黑社会组织会捷足先登。在今后一段时间内,将会有一些黑社会性质的犯罪组织必然向着国际化趋势发展。

收稿日期:2000-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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