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突破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安全困境&以南亚区域合作联盟为例_区域经济一体化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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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D815.5; F11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574X(2014)06-0065-17

       21世纪以来,伴随着经济全球化的浪潮随之而来的是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再度兴起,对于参加区域经济合作的成员国来说,冷战的威胁消失,和平与发展成为当今时代的主题,但这并不意味着积极和平的出现,很多地区仍然面临着成员国间冲突的威胁和紧张的安全局势。在这种背景下,区域经济合作不仅是实现经济发展的必经之路,也是加强地区凝聚力和推动区域和平的必要手段,是摆脱安全困境的一种有效途径。那么,区域经济一体化究竟通过何种路径才能有助于成员国走出冲突困扰的安全困境?南亚区域合作联盟通过何种路径才能发挥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和平效应?本文将对这些问题进行深入探讨和解析。

       一、问题的提出

       贸易有助于推动国家间的和平是自由主义的一个重要命题,其观点是国家间的贸易联系能够最终溢出至安全领域,从而抑制冲突升级,实现和平。20世纪80年代,随着国际制度研究重返国际关系理论的核心,自由制度主义在保留了现实主义关于权力、政治和国家的要素之外,认为国际制度将会在推动以自我利益为中心的国家之间进行合作和沟通方面发挥不一样的作用。①罗伯特·基欧汉(Robert Keohane)是自由制度主义的代表人物,他强调制度在解决经济等问题中发挥的作用,认为制度有助于改善市场失灵,解决集体行动问题,通过提供互惠来促进合作。区域性的国际制度增强了各国解决争端和相互合作的动机。②自由制度主义顺应了经济全球化时代的发展,对贸易和平论进行了修正,认为经济的相互依赖不会自动地产生和平,而是需要借助于贸易制度才能实现国家间的和平。

       与自由主义学派不同,现实主义者强调的是权力、相对收益以及国家之间竞争在一体化进程中的作用。肯尼思·华尔兹(Kenneth Waltz)认为,相互依赖的加深缩短了国家之间的距离,增加了冲突发生的可能性,因此区域经济一体化不仅不会带来和平,而且会因此导致更多的冲突。③罗伯特·吉尔平(Robert Gilpin)指出,还没有事例表明经济一体化的外溢效应能自动导致政治的统一,即使是欧洲的经济和政治一体化,其最终成功与否仍然取决于政治的发展而不是经济的发展。区域经济一体化是民族国家在谋求增加本国相对收益和保护本国经济福利与国家安全不受外界威胁的同时,加强各自经济实力和国际竞争能力的国家战略的一个组成部分,以此获得在国家层次上无法达到的目标。吉尔平认为,应该运用折中的方法看待区域一体化的进程,它不仅受到政治和战略因素的影响(例如一体化的政治动机、国际经济竞争加剧、经济安全困境的存在),而且受到经济因素的影响(如世界贸易寡头垄断竞争的增强、战略贸易理论和规模经济效应)。④

       关于区域经济一体化难以带来安全合作或者和平的原因,现实主义者主要有以下几种观点:

       第一,对绝对利益和相对利益的担忧。约瑟夫·格里科(Joseph M.Grieco)提出了相对收益的概念,认为在区域性安排中,由于伙伴国获益更多,相对收益较少的国家就会面临政治军事安全受到相对收益较高国家的制约,并最终会出现屈从于合作伙伴国地位的国家,因此从长远来说相对获益会阻碍合作的努力,各国不会自愿地为了经济利益而在国家安全方面做出让步。⑤格里科还提出了“相对差距转移”的假设,当区域内国家的能力相对差距随着时间发生转移时,处于劣势的国家就会反对区域一体化的深化。由于从合作中获得的相对收益以及它对这种状况将持续的预期部分决定了能力的相对稳定,它有助于区域合作的继续深化;反之,能力变化频繁则会限制区域制度的出现。⑥

       第二,军事安全同盟对区域合作的影响。珍妮·高娃(Joanne Gowa)和爱德华·曼斯菲尔德(Edward D.Mansfield)的研究表明,相比贸易制度安排,军事安全同盟对成员国之间贸易的影响更大。通常来说,一个国家会更愿意与自己的政治军事盟友实现一体化,而不是自己的对手。这也就意味着,成员国之间的政治军事关系会影响到区域一体化的进程和深度。⑦爱德华·曼斯菲尔德和瑞秋·布朗森(Rachel Bronson)对1960-1990年之间政治军事同盟与贸易制度安排对国家间贸易流动的影响研究之后发现,尽管两者都会对成员国的贸易产生推动作用,但同盟的影响更大,因为贸易的收益会反过来加强国家的政治军事能力。深层次的经济一体化会产生安全外部性,但是由于这些外部性已经在同盟中内化,同盟国之间的一体化程度也将更高。因此,大国会积极地同盟友推行自由贸易,以加强同盟的整体实力,但不会与实际或潜在的对手进行一体化。⑧

       第三,霸权的力量。在一个霸权体系中,霸权国拥有掌控政治经济事务的能力和意愿。不少学者的研究表明,霸权的侵蚀将会导致区域一体化向保护主义转变。⑨但是,也有不少学者认为这一观点缺乏足够的证据。⑩格里科通过对西欧、东亚和北美区域一体化的研究表明,地区霸权的存在与否对于区域经济制度的发展既不需要也不必要。(11)斯蒂芬·哈格德(Stephen Haggard)认为区域一体化的谈判议程在很大程度上是由大国决定的。举例来说,在北美和亚太自贸区的谈判中,美国是主导国家,它将本国的市场准入作为谈判的砝码,美国的国内政治对其在区域一体化中的政策偏好产生了重要的影响。(12)

       依照上述现实主义的解释逻辑,区域经济一体化不仅不会对地区冲突带来和平效应,反而会受到地区冲突的反作用和制约。据此提出的关于区域经济一体化动机的“供给”理论认为,成员国间的暴力冲突或敌对状态会妨碍它们的区域经济合作,只有和平的区域才会实现区域经济合作;和平的安全环境会造就制度水平和独立性高的区域贸易制度,敌对的安全环境只会带来疲软的区域贸易制度。格里科论证说,将部分权威让渡给区域贸易制度的合作倾向大小取决于国家对相对收益的敏感性,而敏感程度则来源于国家之间政治关系的历史和现状;敌对的关系会更加突出相对收益的关注,限制区域贸易制度的独立性和制度化;和谐的关系则有利于对相对收益的忽视,成员国会更加关注合作的绝对收益,乐于让渡给区域贸易制度更大的主权和独立性,开展广泛深入的合作。(13)一些观察人士认为,南方共同体之所以具有相当的制度独立性是因为“阿根廷和巴西两国政治和安全关系的改善以及贸易的复苏,而不是相反”。(14)

       但是,“供给理论”受到了沿袭自由主义学术传统的“需求理论”的驳斥。需求理论认为,正是因为成员国间的敌对状态才会有它们对和平的需求和渴望和为区域经济合作而改变现状的动力,而区域贸易制度可以成为敌对成员国间消除敌意、建立和平的有效工具。当可能爆发冲突时或是安全挑战不断出现的地区,政府会更加愿意求助于国际制度的建立并赋予它们应有的权威。和平的障碍越大,对改变动机、减少动荡和事件预防的机制需求就越强烈;在安全环境面临众多挑战的地区,更容易建立区域贸易制度来控制地区形势。(15)这也可以解释为什么区域经济合作组织中既有友好关系的国家,也有传统敌对的国家,如印度—巴基斯坦。依据该理论,存在潜在冲突和争端的地区会更希望建立一个独立性更强的官僚制度和争端解决机制,以推动地区安全问题的和平解决;战争风险越大的地区,区域贸易制度的法制化程度也就越强。区域贸易制度还有助于降低相对收益的担忧,允许强国在遵守平等的国际秩序的前提下表达本国的愿望;尽管它们常常可能背弃协定,但是背弃承诺的代价和风险会成为它们遵守承诺的最好保证。(16)因此,区域贸易制度的制度化和设计是由成员国的动机所驱动的,冲突水平越高、利益分歧越大的地区,区域贸易制度的合作范围就越广泛。

       结合发展中国家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的现实,“供给理论”和“需求理论”都能找到现实依据。我们既可以看到动荡的冲突局势不仅没有因为区域经济一体化而有所缓和,反而致使一体化进程举步维艰甚至是夭折的事例,例如中美洲共同市场因为一场百小时的“足球战争”而中止;也可以看到冲突国家在区域经济一体化的进程中冲突缓和的案例,例如东盟。那么,对于长期以来饱受动荡冲突困扰的发展中国家而言,区域经济一体化究竟通过何种路径才能摆脱地区冲突的负面作用,从而实现抑制成员国间冲突升级?本文以南亚区域合作联盟为例,通过回顾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与地区冲突形势,分析区域经济一体化未能发挥和平效应的原因,提出南亚区域合作联盟有助于缓和地区冲突、发挥和平效应的路径和条件。

       二、南盟的区域经济一体化与冲突

       南亚区域合作联盟(简称南盟)是南亚地区的区域经济合作组织。它成立于1985年12月,目前有8个成员国,管辖总面积513万平方公里、人口16.5亿(2012年)、2011年区域内不变价国内生产总值达16038亿美元。(17)2004年以来,南盟的区域内合作和对外开放步伐加快,并开始了南亚自由贸易区的建设,但是进展并不顺利。南亚是一个历史上冲突多发的地区,至今国家间冲突虽然有所缓和,但国家间的合作仍然受到很大制约。在1982-2001年的20年间里,南盟的冲突风险很高,平均每5年实际发生的军事冲突为每个成员平均6.33次。(18)在南亚这样一个冲突多发的地区环境中,南盟的一体化和制度化建设发展缓慢,成效不佳,实际冲突发生水平依然居高不下,恰好印证了“供给理论”的悲观论断:区域经济合作不仅没有能够缓解地区安全局势,反而受到地区冲突的负面影响,造成区域经济一体化进展缓慢,进一步抑制了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和平效应,形成了地区冲突与区域经济合作之间的恶性循环。

       (一)南盟的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

       南亚区域经济一体化构想最早提出是在1947年的新德里亚洲国家关系会议上,但是这个议题并没有得到南亚国家时任领导人的重视和共鸣。直到1979年,南亚发展合作研究委员会(CSCD)提交了一份报告,它避开了南亚国家之间的政治争端和冲突,切实提出了可以开展区域经济合作的具体领域,并建议采取渐进方式推进区域一体化。(19)在这份报告的推动下,南亚国家在1980-1983年间召开了4次外长级会议商讨一体化组织的原则和合作领域。1985年12月,南亚7国首脑齐聚达卡,通过了《南亚区域合作宣言》和《南亚区域合作联盟宪章》,正式宣告了南盟的成立。根据1985年的《南盟宪章》,南盟的主要目标是通过加强地区合作实现南亚的稳定,并加强与其他发展中国家在国际和地区问题上的合作。该宪章的主要支柱是区域内经济一体化。南亚领导人认识到,只有开放经济,加强与邻国的贸易和投资合作,才能使这块饱受冲突困扰的地区实现和平。(20)与此同时,南盟强调应尊重“主权平等、领土完整、政治独立和不干涉他国内政”的基本原则,一方面强调共同利益和保护小国免受大国霸权的左右,另一方面则明确提出不介入成员国的双边冲突,“双边和有争议的议题不在南盟的讨论范围之内”,从而限定了南盟的区域经济合作的范围,将双边政治冲突排除在南盟框架之外。

       南盟的区域经济合作有两个阶段性成果:一是《南亚特惠贸易协定》,二是《南亚自由贸易协定》。《南亚特惠贸易协定》于1993年生效,在2003年12月终止后被《南亚自由贸易协定》取代。1993-2003年是南盟向经济一体化迈进的初始阶段,成员国可以根据本国的情况自行决定向其他成员国提供关税、准关税和非关税壁垒减让的步骤和商品种类;在制度建设方面,南盟成立了由所有缔约国代表组成的缔约方委员会,作为特惠贸易区的监督机构,负责审议特惠贸易协定的进展,确保所有缔约国都可以分享区域经济合作的收益,同时,它还是一个争端解决机构。此外,特惠贸易协定还特别制定了针对最不发达国家的特别待遇和反倾销条款以实现公平贸易,并且允许缔约国在本国收支状况恶化时退出该协定,减少区域内因收益分配不均导致的国家间冲突。不过缔约方委员会的争端解决缺乏时效性和法律约束力,因而在贸易争端的解决问题上并没有发挥效用。

       2004年1月6日,在第12届南亚峰会上,南盟通过了《南亚自由贸易协定》,要求南亚各国从2006年1月1日起开始逐步降低关税,7-10年内从30%左右降至0%-5%,取消非关税壁垒,建立南亚自由贸易区以推动南亚区域内部经济合作。与《南亚特惠贸易协定》相比,它为不同的国家制定了关税减让的具体时间表,并且扩大了区域经济合作的范围乃至一系列与贸易有关的议题。在争端解决方面,《南亚自由贸易协定》新成立了一个专家委员会和一个部长理事会,但是在争端解决方面仍然缺乏制度性的或法律约束力的机制,继续沿用了过去的逐案解决方式。2006年1月,南亚自由贸易区开始运作,但是效果并不尽如人意。这固然是因为受到包括印巴冲突、反恐问题等政治因素的影响,但更大挑战则是来自印度与巴基斯坦之间在关税减让方面的冲突,这些敏感清单基本包括了各国的大宗商品,占到现有贸易额的53%。(21)2010年4月,在南盟第16届首脑会议上,与会国签署了服务贸易协定,将区域经济一体化的范围进一步扩大。

       南盟还积极推动区域内安全和社会领域的合作,例如打击恐怖主义和海盗活动、消除贫困和能源合作等,但是双边政治冲突始终被排除在框架之外。南盟成立之初,南亚国家的领导人认为,如果将安全问题纳入区域经济合作的框架将必然会延缓南亚的一体化进程。但是随着一体化的发展,双边政治冲突对区域一体化的负面影响依旧存在,而区域经济合作框架内安全合作机制的缺失就显得尤为不利。一些分析人士呼吁建立一个区域制度框架抑制成员国间的冲突,还有一些则建议修改《南盟宪章》,允许双边议题进入区域合作的框架。20世纪90年代初,有学者提出在南亚建立一个“战略区域安全框架”,但是并没有得到任何国家的回应,而印度与巴基斯坦之间的冲突很显然也使得该框架的建立遥不可及。

       (二)南亚的安全局势

       南亚是一个冲突多发的地区,在近30多年的时间里,这个地区的政治局势和安全形势总是处于暴力和动荡的阴影之下,几乎没有看到过持久和平和稳定的曙光。2001年阿富汗战争的爆发更是令南亚的安全形势雪上加霜。作为南亚地区最大的国家,印度是南亚双边冲突中“铁打的营盘”,其与不同邻国均存在双边边界、领土或种族之间的冲突,印度与邻国之间的军事冲突和政治紧张关系以及这些国家对印度寻求南亚地区霸权的担忧和疑虑,是南亚地区实现区域经济合作的主要矛盾和最大阻力。由于冲突根源难以解决,不断加剧的安全局势在很大程度上削弱了成员国之间的信任关系,导致地区局势持续紧张(参见表1)。

      

       印度与巴基斯坦的冲突是南亚区域经济一体化的最大障碍。印度和巴基斯坦是南亚最大的两个国家,两国之间的冲突既有领土因素,也有种族因素,两国关系的状况直接关系着区域经济合作是否能够顺利推进。1971年印巴第三次战争结束后,孟加拉国独立,巴基斯坦不得不接受失败的结果,转而在克什米尔问题上采取了一种更加务实的立场,为两国经济和贸易的合作提供了可能,也直接为1985年南盟的成立扫清了障碍。但是,根深蒂固的敌意、历史的隔阂、宗教的分野以及军事的对抗远远超过了两国对区域经济合作的收益预期,两国关系在20世纪80年代末急剧恶化,巴基斯坦开始向印控克什米尔地区的分裂分子提供政治和军事支持。印度指责巴基斯坦导致了克什米尔局势的动荡,这种尖锐对立的状态在整个20世纪90年代一直持续,并在1998年两国核试验时达到了顶峰。1999年,印巴这两个迈入核门槛的地区大国在克什米尔卡吉尔地区卷入武力对抗,虽然冲突最终以僵局结束,但却让整个南亚首次陷入核灾难的阴云之下。2001年,印度指责巴基斯坦策划了针对印度议会大楼的恐怖袭击,两国再度开始了在边界长达10个月的军事对峙,这也是该地区历史上最大的一次军事动员。(23)

       在两国冲突不断加剧的情况下,印巴两国领导人也在艰难地推动两国的和平进程。2004年1月,在第12届南亚区域合作联盟峰会期间,巴基斯坦总理贾迈利与印度总理瓦杰帕伊举行了会谈,双方同意从当年2月起正式启动旨在解决两国所有分歧的全面对话进程。到2008年,印巴先后启动了5轮全面对话,在建立信任措施、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发展经贸合作和促进人员交流等多个方面进行了讨论。然而,持续四年的和平进程因2008年孟买恐怖袭击案件再度中断。2012年4月8日,巴基斯坦总统扎尔达里对印度进行了短暂的私人访问,这也是巴基斯坦总统7年来首次访印,两国领导人表示愿以务实的方式解决长期以来横亘在两国间的问题,期待实现两国关系正常化。2013年,尽管两国一度在边界地区发生小规模冲突,但是并没有使印巴关系出现大的倒退,巴基斯坦总统谢里夫在大选获胜后曾向外国记者表示,新政府将致力于全面推动经济发展并寻求同印度重塑关系。

       相比之下,印度与其他南亚国家的安全冲突均有了不同程度的缓和。1997年,印度对邻国政策做出重大调整,推行“多予少取”的“古杰拉尔主义”政策,与各国关系普遍得到明显改善。印度与斯里兰卡的冲突主要源于印度对斯里兰卡种族冲突的干预和介入,1990年3月,印度政府从斯里兰卡撤军,并保证不以任何方式卷入斯里兰卡内部冲突,此后两国关系持续改善,大大弱化了斯里兰卡对印度霸权的担忧;2002年,两国同意将服务贸易纳入双边自由贸易协定问题进行磋商,并签署了经济合作备忘录。同年,印度与尼泊尔续签了双边贸易协定,就共同打击极端派武装、加强边界管理等安全问题达成一致。印度与孟加拉国的冲突主要集中在恒河水分配、海上划界、非法移民、越界和走私等问题上,虽然两国历史渊源深厚但仍然龃龉不断,2001年一度因边界筑路问题发生武装冲突;2006年因印度人民党领导人“发兵进攻孟加拉国、摧毁恐怖主义中心”的言论,引发孟加拉国的全国抗议。2010年前后,两国关系逐渐升温,边境自由贸易才得以逐步开展。

       (三)南亚安全局势对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的影响

       回顾南盟发展史,南亚区域经济一体化的构想从1947年提出到1985年成立南亚区域合作联盟,历时38年。依据“需求理论”,冲突地区的国家会产生更强烈的和平需求,因而在冲突地区也会有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的建立。但是南亚的情形却并非如此,南盟的成立是基于南北对话破裂、发达国家保护主义和石油危机带来的经济压力的国际环境。因此,为了避免冲突影响到区域经济合作,《南盟宪章》保护性地将冲突排除在南盟框架之外,以避免区域经济合作受到冲突的影响。正是由于这个原因,在南盟成立的早期,当区域经济合作尚未见到起色的时候,它既无法像东盟那样能够带给南盟成员国更多的收益预期,首脑会议也起不到成员国之间信息沟通和增信释疑的作用。但是,经济和政治是不可分的,经济必然会受到政治关系的影响,尤其是在经济关系比较脆弱的时候,它更需要政治氛围的呵护,人为将二者割裂只会使尚在襁褓中的区域经济合作更加脆弱。

       在此期间,印度与巴基斯坦等其他国家的冲突处于高发期,仅仅印巴两国就先后在1987年、1990年、1999年和2001-2002年经历了4次危机,战争随时可能爆发,甚至面临着恐怖的核威胁。对印度试图通过南盟控制南亚事务的争霸担忧时刻笼罩在南亚其他国家的头上,印巴双边关系极为恶劣,充满敌意和对立情绪。在这种政治和安全形势下,区域经济合作根本没有可能落实到位,区域贸易虽然有所增长,但它在区域贸易总额中的比重在2003年也仅占4.6%。当前区域经济合作的收益甚微,也让南盟成员国不可能对其未来收益有所期待。

       2004年《南亚自由贸易协定》的签署标志着南盟诸国重拾区域经济合作的信心,此后的10年对南盟来说是一段相对缓和的发展期。2005年,第13届南盟峰会就发展区域经济、消除贫困、打击恐怖主义、应对自然灾害等方面加强合作制定了50多条措施,宣布2006年至2015年为南盟“减贫10年”。2007年,第14届南盟峰会决定加强基础设施、能源和经贸等领域合作,设立南亚大学、地区粮食银行和南盟发展基金。2008年,第15届南盟峰会签署了南盟发展基金宪章、南亚地区标准组织协议、司法互助公约。2010年,第16届南盟峰会发表了《廷布宣言》。2011年,第17届南盟峰会强调加强区域联通,早日落实南亚自贸协定,推动地区经济一体化。(24)

       2011年之后,虽然边界冲突仍然时有发生,但是印巴关系开始持续回暖,两国领导人的合作意愿逐渐增强,南亚区域合作不仅是一个主要推动力,更是明显的受益者。印巴之间的经贸合作发展迅速,双方签订了一系列扩大贸易规模和贸易商品种类的协议,计划在3年内将双边贸易额由目前的27亿美元提升到60亿美元;(25)印巴还同意在“南亚自由贸易协定的框架内,建立互惠贸易关系”;2011年11月,巴基斯坦政府宣布正式给予印度贸易最惠国待遇,向两国贸易正常化迈出了最重要的一步。(26)此外,两国的投资和金融合作也在不断加强,2012年8月,印度商业和工业部下属产业政策和促进局发布通告称,允许巴基斯坦个人以及公司来印在国防、航空和核能之外的所有领域投资。(27)

       尽管削减关税和非关税贸易壁垒的工作进展并不顺利,但政治和安全环境的缓和以及国际战略环境的变化却为区域经济合作带来了曙光。南盟除了继续推进自由贸易区之外,还大大拓展了合作领域。2004年,印巴两国首脑在南盟峰会上出现了积极的互动,高层互动机制在冲突中开始显现其信息分享和面对面沟通的积极效应,区域经济合作也有了越来越重要的政治和经济意义。但由于南亚国家印度独大的权力结构,南盟框架内其他国家很难发挥调停作用,冲突的解决最终还要取决于印度和巴基斯坦国内政治的变化以及外部力量的干预。

       区域经济一体化之所以能够抑制冲突升级,是因为:第一,区域经济合作的程度可以提高成员国的收益预期,经由机会成本机制增加战争的代价,合作范围内的多议题可以创造可分割的利益。第二,定期举行的高层互动机制有助于增加高层互信和信息的交流,为争端的调停创造条件。第三,独立的争端解决机制有助于争端的解决和裁决执行情况的监督。其中,区域经济合作的收益预期是和平效应得以发挥的根本和前提,而高层互动机制和争端解决机制的和平效应会受到前者的制约。但是,区域经济一体化是否能够通过上述三个路径发挥出和平效应,还取决于冲突国家的国内政治。一个国家的外交决策会受到多方面因素的影响,例如国际战略环境的变化、区域权力结构、国内政治诉求和冲突的性质等。在不同的时期,不同的因素占主导会导致冲突利益和区域经济合作收益在外交决策中不同的考量和排序,从而最终决定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和平效应在多大程度上得以显现。

       三、南盟和平效应失败的原因分析

       根据詹姆斯·费伦(James Fearon)提出的理性主义军事冲突模型,军事冲突的发生源于国家间谈判的失败。(28)导致国家间谈判失败从而发动军事冲突的原因有三:一是信息的失灵,导致对战争代价与收益的误判;二是谈判议题上利益的不可分割性致使谈判失败;三是缺乏互信使得谈判方对未来协定落实的不信任。

       南亚区域合作联盟之所以被作为和平效应失败的案例,主要在于它未能逆转南亚地区冲突高发的趋势。虽然国家内部冲突并不在本文考察的直接范围之内,但是内部冲突的高发则意味着在成员国政府的决策考量中,政权稳定和社会安定仍然是未达之目标。如果这个目标没有实现的话,区域经济合作只能在决策中处于次席,并不具有发挥和平效应的先决条件。此外,它也没能消除成员国之间的敌对和不信任情绪,合作仍然没有占据南亚政治的主流。

       这与东盟的情况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东盟虽然在推动区域经济一体化和制度化水平方面进展也相对缓慢,但是自从成立开始,东盟的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就令成员国政府抱有极大的预期,并且增强了成员国间的互信,使得冲突双方都在冲突爆发后保持了极大的克制。马来西亚外长曾经公开声明,“出于区域合作的考虑,马来西亚和菲律宾一致同意在没有任何前提条件的情况下修复两国外交关系”;有学者认为:“东盟之所以促进了和平,是因为它培育了一种社会化和信任的氛围,这种氛围有助于压制成员国中间出现像苏加诺那样的军事民族主义情绪,促使他们相信合作的好处远大于对抗。”(29)

       南亚区域合作联盟为什么没能改善地区安全形势,发挥出和平效应?第一,区域经济合作之所以能够发挥和平效应主要是通过提高成员国的收益预期,经由成本收益机制来增加冲突升级的成本,抑制冲突的发生。但是,南盟的区域经济一体化程度进展缓慢并且成效不佳,而受到政治和安全环境的制约,区域经济合作始终从属于政治冲突,并未能给成员国带来足够抑制冲突升级的收益预期。

       成员国的收益预期可以解构为经济和政治两部分,也包含当前收益和未来潜在收益,它的直接表现则是区域经济合作一体化的成效。南盟的合作领域主要集中在经济层面的特惠贸易区和自由贸易区建设,也在关税减让方面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但仅限于一些数额不大的小宗商品。合作的领域在进入21世纪以后逐渐有所扩大,根除贫困、农业、旅游、交通通讯、教育卫生、环境气象、文化体育、反毒反恐怖和妇女儿童保护等领域开展了广泛的合作,并就粮食安全、反毒品和反恐怖问题签署了合作文件。但从执行力度来看,南盟的区域经济合作及相关领域的合作并没有得到深入开展,因而区域经济合作给成员国带来的收益并不显著。

       2003年的一份研究报告曾经预计,南亚的贸易和投资互补性很强,区域经济合作会有很大的潜力。报告认为,南盟预计会从自由贸易区建设中获得140亿美元的长期贸易增长。南盟区域经济合作中有多达113项具有潜力的可贸易商品,一旦贸易壁垒降低或消除,南亚国家之间的贸易额会显著增加;印巴之间在农业领域尤其是加工和包装业的合资企业会给两国增加40万的就业岗位。(30)

       然而,现实远没有设想那么美好。1995年,南盟区域内贸易额是24.36亿美元,占区域对外出口总额的比重是2.4%;2000年增加至29.35亿美元,比重为4.6%;但是12年之后的2012年,区域内贸易额虽然增长为202.91亿美元,但比重仍然仅有5.8%。(31)区域内贸易的低迷在很大程度上源于区域内国家之间高水平的贸易和非贸易壁垒以及由此导致的区域内非法贸易猖獗和贸易向其他地区转移。南盟的自由贸易区建设进展不顺利,直接削弱了成员国对南盟当前的收益判断。

       如果说南盟之间的确存在着客观的经济合作潜力,那么对南盟未来的收益预期则主要取决于政治而非经济因素。南亚国家之间的政治冲突在很大程度上抑制了区域经济一体化的推进,如果成员国之间的政治关系得不到改善,区域经济一体化就不可能产生其应有的效益,也无法起到抑制冲突的杠杆作用,并最终形成恶性循环。以印度和巴基斯坦为例,虽然两国之间的经济合作潜力很大,但是却表现为非法贸易的猖獗,官方贸易几乎不存在,根本无法产生和平红利。据统计,1996年至2006年的10年间,巴基斯坦对印度的出口额占其出口总额的比重始终在0.4%-2.5%之间徘徊,而印度对巴基斯坦的出口比重还不到0.5%;(32)2012年,这一数字分别只有0.8%和0.5%。(33)两国的敌对和冲突造就了国内的战争经济模式,军事开支大幅增加,印度和巴基斯坦的军事开支分别从1988年的179亿美元和42亿美元增加到2013年的474亿美元和76亿美元,(34)而经济增长和社会发展被放在了次要的位置上,妨碍了贸易协定的落实和推进。这也恰好体现了区域经济合作供给理论的观点,只有在冲突风险降低到足够低的程度,它才能发挥其抑制冲突升级的积极效应。

       第二,高层互动机制和争端解决机制能够通过信息机制和冲突管理机制发挥信息沟通和冲突调停的作用,从而实现缓和冲突升级的和平效应。但是,南盟在这两个层面并没能发挥出积极的作用,这也是导致南盟无法发挥和平效应的原因。

       在制度建设方面,南盟有着较为完善的组织机构。首脑会议是南盟的最高决策机构;部长理事会担负南盟政策制定和监督职能,由成员国外长组成,它每年召开两次会议,负责制定相关政策和审查区域合作进展情况,决定新的合作领域,并决定秘书长人选;常务委员会则是具体的执行机构,由成员国外长秘书组成,下设7个技术委员会和5个工作组;秘书处是南盟常设办事机构,负责南盟会务、成员国间及南盟与其他国际组织的交流与合作,协调和监督南盟各项活动的实施;自由贸易区框架下的专家委员会则负责有关争端的解决,但却没有形成制度化的争端解决机制。在安全领域,南盟的合作仅限于毒品、打击海盗和反恐活动,1995年设立的南盟恐怖主义犯罪监测股负责收集、分析和发布有关恐怖主义活动的相关信息,2004年又通过了《南盟打击恐怖主义公约附加议定书》。

       高层互动机制和争端解决机制发挥和平效应的路径主要是通过信息机制和冲突管理机制发挥信息沟通和冲突调停的作用。由于《南盟宪章》将双边政治冲突排除在框架之外,南盟在冲突调停方面的作用大打折扣。更重要的原因是,南亚的地区冲突是以印度为中心的多组双边冲突,印度在南亚地区一国独大,而其他国家对印度试图夺取地区霸权的担忧导致彼此之间充满戒备和敌意。在这样的权力分布结构下,南盟内部没有哪个国家的领导人能够具有中立的资格和权威来调解区域内的冲突。同理,显示制度独立性的争端解决机制也必然会失去用武之地。

       如果说高层互动机制多少可以发挥的和平效应,那就是首脑会议在信息机制方面的作用。印巴两国首脑在2004年第12届南盟峰会期间举行了会谈,最后就启动旨在解决两国分歧的全面对话进程达成一致。但是,信息机制所发挥的和平效应也因为两国国内政治的动荡和领导人的频繁更换而有所弱化,难以通过长期的沟通逐步增进彼此之间的信任。

       第三,从根本上说,南盟之所以无法发挥其制度的和平效应,而使得区域经济合作利益仍屈居于双边冲突之下,主要是国内政治使然,这也充分说明国内政治是和平效应能否最终得以发挥的关键因素。南亚的双边冲突有着非常复杂的背景,既有世俗教派的纷争,也涉及领土的主权争端;既有宗教极端主义的煽动,也有恐怖主义的威胁;既有地区霸权之争,也受到美国等区域外大国的影响,如此导致国际和国内冲突的加剧常常将冲突双方推至战争的边缘,而政府却无力逆转。

       以印巴冲突为例,两国尽管拥有共同的历史、种族、语言、文化和宗教根源,但却因为一系列国内因素冲突不断。由于国内局势动荡,社会问题突出,贫富分化严重,政治家们总是将激化两国矛盾用做转移国内政治压力的手段。维持对方的“敌人形象”似乎是双方政府为了维护其经济、政治和其他收益所乐见的手段,对双方既得利益者有巨大的好处。(35)这些复杂的因素最终作用的结果就是两国间的冲突不断,和平进程难以为继。即使在南盟自由贸易区框架内印度给予了巴基斯坦最惠国待遇,但是仍然对从巴进口的绝大多数商品实施了禁运;关税减让的推进也被印度与克什米尔问题挂钩,最终导致印度“向东看”,转而寻求与东盟的合作。印巴两国有着巨大的贸易潜力,两国之间也签署了一些贸易和投资协定,但是随时可能爆发的冲突以及脆弱短暂的和平最终让这些协定仅止步于文字。作为南亚最大的两个经济体,印巴之间关系最终决定了南盟的前途和命运。

       值得一提的是,尽管当前南盟没有能够通过成本收益机制、信息机制和冲突管理机制发挥和平效应,改变区域经济合作受制于地区冲突的局面,但是,进入21世纪以来,尤其是最近10年里,它的和平效应正在日益显现。最突出的表现是印度与斯里兰卡等国家的关系有了显著的改善,而印巴两国政府意识到区域经济合作的重要性,开始提升南盟的重要性,并在原有的双边争端中保持克制。2003年4月,印度总理瓦杰帕伊(Atal Bihari Vajpayee)的“友谊之手”演讲开启了印巴向关系正常化努力的序幕。此后,两国领导人都显示了希望改变两国对抗的愿耀和决心,也正是在地区安全缓和的背景下,南盟自由贸易区协定才得以最终签署。2008年的孟买恐怖袭击案虽然一度使两国关系再度受挫,但在两国领导人的努力下并没有影响到两国关系缓和的大趋势。2012年和2013年,两国领导人实现了互访;2014年5月,谢里夫应邀出席印度总理纳伦德拉·莫迪的就职典礼时公开表示,两国应当消除猜忌和恐惧,摆脱困扰了双方几十年的不稳定和不安全局面,开启两国关系的新篇章。

       印巴关系以及南亚地区形势逐渐进入缓和通道,是因为各方在国内均面临着休战的政治需要。印度的决策者们已经认识到,克什米尔问题上的妥协对印度的邻国而言是一项信任建立措施,它有助于将印度的地区甚至是全球大国地位合法化,并且安抚国内的穆斯林选民;对巴基斯坦政府而言,多年冲突导致安全局势恶化的代价也很大,如果防务开支仍居高不下,国内的经济发展将会成为政府的重要包袱。此外,印巴在反恐等方面也需要继续合作。

       总之,在全球经济竞争日趋加剧的背景下,南盟作为一个区域组织对南亚国家寻求适合本国的发展模式日趋重要,而在南亚国家的决策天平上,区域经济合作的分量将会越来越重,这也就意味着南盟对地区冲突缓和的和平效应也会日益显著。目前,南盟的和平效应刚刚开始显现,但还没有达到足以摆脱地区冲突而自主发展的程度,也只有等到那时,南盟的和平效应才能够真正得以发挥。

       四、结论

       基于上述案例分析,“需求理论”和“供给理论”均有其合乎逻辑的解释,很多时候两种机制都在发挥作用,而和平效应的实现就是这两种力量博弈的过程。换言之,免受地区冲突的反作用力是区域经济一体化发挥和平效应的必要前提。现实主义的“供给理论”在有些情况下是正确的,冲突的程度如果得不到控制而导致濒临爆发武力,区域经济合作必然不能实现;但是,如果冲突已经给争端双方带来了负效应并且在可控的情况下却因为信息失灵或者缺乏互信而无法实现和平的时候,区域贸易制度可以更好地按照“需求理论”的逻辑通过信息机制、冲突管理机制和成本机制发挥和平效应。更重要的是,制度本身具有相对稳定和可持续的特点,一旦制度形成,即使原本导致制度形成的动机和条件发生了变化,制度本身的和平效应也可以脱离原动机而存在。正因为如此,无论区域贸易制度建立的动机是源于和平或是冲突的压力,它都可以在随后成员国间出现潜在武力冲突时使摇摇欲坠的和平得以稳固。

       对于南盟这样处于冲突基线风险很高地区的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来说,如何才能尽快摆脱恶性循环进入良性循环、进一步推动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和平效应?

       第一,扩大区域经济合作的范围和广度,提高成员国对区域经济合作收益的未来预期。对国家政府而言,其外交决策的出发点是成本—收益比较,加入区域经济一体化,国家所要付出的成本是让渡部分经济或政治主权,承担区域一体化的义务,制定国内相关经济政策时要面临一定的局限性;而它能够获得的收益则不仅仅局限于创造贸易机会、推动经济增长,而且包括为国家外交增加一个区域国家间互动的信息共享和高层互动的平台。从这个意义上看,政府之所以签署区域经济一体化协议的核心动机,就不再仅仅着眼于从区域经济一体化中获得的短期经济收益,更应该包含未来经济和政治收益的预期目标。区域经济合作能够带来的收益越大,冲突上升面临的机会成本就越高,它的和平效应也就会更加显著。

       第二,尽可能增加区域经济一体化框架下的多议题合作,不仅能够增加成员国的收益,提高冲突的机会成本,而且有助于克服利益不平衡分配的问题。世界银行曾在报告中论证,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将很多不同议题放在一个谈判桌上,将其置于一个更大的框架协定之下,有助于降低补偿性转移的大小,更易于达成一致”。(36)区域经济合作所涉及的范围越广,可供联系的议题也就越多,不仅有助于一体化谈判的顺利达成,也会增加区域经济合作的利益平衡。在一个议题上处于绝对或相对劣势的国家,可以在其他议题中寻求利益补偿。对于难以分割的利益冲突,多议题的制度框架也能够为冲突调解提供更多的选择和谈判空间。

       第三,充分发挥高层会晤机制在信息沟通和冲突调解方面的平台作用。高层会晤机制虽然不是区域经济一体化产生和平效应的决定力量,但是却为各成员的高层决策者之间提供了面对面的交流沟通机会。与双边会晤相比,区域贸易制度框架下的高层会晤有着更多的优势,例如它可以为争端双方提供一个非正式、私下沟通的轻松氛围,会谈更加灵活,而且往往更具有成效;它能够为组织框架内未直接卷入冲突的其他成员国创造一个第三方调停冲突的机会,因为有着共同的利益关切和彼此的了解,冲突调解更易于介入,给看起来难以进行利益分割的争端议题带来新的解决思路。经常性的和制度化的对话是在相互对立的双方之间建立互信的最有效的前提。只有通过接触和坐下来谈判,争端才有可能解决,和平的曙光才可能显现,否则,不要说实现和平,就是维持争端不升级也几乎不可能。

       第四,强化和保持区域经济一体化制度的独立性非常重要。制度的特征在于它能够确保区域经济合作的稳定性和可预见性,增强成员国对未来收益预期的信心,但它实现的前提就是确保制度的独立性,即独立运行和贯彻落实协定的能力,而不受个别成员国或外来力量政策偏好的影响。区域贸易组织的独立性主要体现为其组织结构——秘书处、委员会、议会或法院等官僚制度以及争端解决机制的有效性,并通过信息机制和冲突管理机制来发挥其和平效应。但是,它们在冲突管理中的角色并不一样,官僚制度所体现的是调停的能力,而争端解决机制所起到的则是仲裁的能力。当成员国间遇到争端、由于缺乏互信而在对和平协议的落实存有疑虑时,区域一体化组织的独立性越强,它所具有的调停和裁决能力就越大,和平效应也就越强。

       总之,发展中国家的区域经济一体化抑制冲突升级、实现安全领域的合作是和平效应发挥的一个渐进过程。其中,既包含了区域经济合作与和平的良性循环,也存在供给理论所坚持的区域经济合作与冲突恶性循环的案例,两者之间的互动是一个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复杂过程。如果说供给理论在一体化之初占主导,和谐的国家关系有助于区域经济合作的启动,那么需求理论将引导一体化的进程,一个良性的循环就会不断出现;反之,如果冲突导致了和平的需求,一体化进程却未能有效地推进,那么脆弱的一体化进程很可能会被冲突所中断。但是,哪一种循环最终胜出,还要取决于上述不同路径最终博弈的结果,并且受到国际战略环境、地区权力结构、国内政治等多种因素的制约。

       (感谢《国际安全研究》杂志两位匿名评审专家的评审及修改建议,文中疏漏由作者负责。)

       [来稿日期:2014-05-20]

       [修回日期:2014-07-15]

       注释:

       ①Robert Keohane,After Hegemony:Cooperation and Discord in the World Political Economy,Princeton: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1984.

       ②Robert Axelrod and Robert O.Keohane,"Achieving Cooperation under Anarchy:Strategies and Institutions," in Kenneth A.Oye,ed.,Cooperation under Anarchy,Princeton: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1986.

       ③Kenneth Waltz,Theory of International Politics,New York:McGraw-Hill,1979.

       ④[美]罗伯特·吉尔平:《全球政治经济学:解读国际经济秩序》,杨宇光等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第393-395页。

       ⑤Joseph Grieco,"Anarchy and the Limits of Cooperation:A Realist Critique of the Newest Liberal Institutionalism," 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Vol.42,No.3(Summer 1988),pp.485-507.

       ⑥Joseph Grieco,"Systemic Sources of Variation in Regional Institutionalization in Western Europe,East Asia and the Americas," in Edward D.Mansfield and Helen V.Milner,eds.,The Political Economy of Regionalism,New York:Columbia University Press,1997.

       ⑦Joanne Gowa,Allies,Adversaries,and International Trade,Princeton: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1994; Joanne Gowa and Edward D.Mansfield,"Power Politics and International Trade," American Political Science Review,Vol.87,No.2(June 1993),pp.408-420.

       ⑧Edward D.Mansfield and Rachel Bronson,"The Political Economy of Major Power Trade Flows," in Edward D.Mansfield and Helen V.Milner,eds.,The Political Economy of Regionalism,New York:Columbia University Press,1997.

       ⑨Robert Gilpin,U.S.Power and the Multinational Corporation:The Political Economy of Foreign Direct Investment,New York:Basic Books,1975; Stephan D.Krasner,"State Power and the Structure of International Trade," World Politics,Vol.28,No.3(April 1976),pp.317-347.

       ⑩Edward D.Mansfield,"Effects of International Politics on International Trade," in Kym Anderson and Richard Blackhurst,eds.,Regional Integration and the Global Trading System,London:Harvester Wheatsheaf,1993; Timothy J.McKeown,"A Liberal Trading Order? The Long-Run Pattern of Imports to the Advanced Capitalist States," International Studies Quarterly,Vol.35,No.2(June 1991),pp.151-171.

       (11)Joseph Grieco,"Systemic Sources of Variation in Regional Institutionalization in Western Europe,East Asia and the Americas," in Edward D.Mansfield and Helen V.Milner,eds.,The Political Economy of Regionalism,New York:Columbia University Press,1997,pp.164-187.

       (12)Stephan Haggard,"Regionalism in Asia and the Americas," in Edward D.Mansfield and Helen V.Milner,eds.,The Political Economy of Regionalism,New York:Columbia University Press,1997.

       (13)Joseph M.Grieco,"Anarchy and the Limits of Cooperation:A Realist Critique of the Newest Liberal Institutionalism," in David A.Baldwin,ed.,Neorealism and Neoliberalism:The Contemporary Debate,New York:Columbia University Press,1993,pp.116-140.

       (14)Jorge I.Dominguez,"International Cooperation in Latin America:The Design of Regional Institutions by Slow Accretion," in Amitav Acharya and Alastair Iain Johnston,eds.,Crafting Cooperation:Regional International Institutions in Comparative Perspective,Cambridge: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2007,p.109.

       (15)Virginia P.Fortna,Peace Time:Cease-Fire Agreements and the Durability of Peace,Princeton: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2004,p.31.

       (16)Gaspare M.Genna,"Power Preponderance,Institutional Homogeneity,and the Likelihood of Regional Integration," in Joaquin Roy and Roberto Dominguez,eds.,Regional Integration Fifty Years after the Treaty of Rome:The EU,Asia,Africa,and the Americas,Coral Gables,Florida:Jean Monnet Chair of the University of Miami and Miami-Florida European Union Center of Excellence,2008.

       (17)Soarc Group on Statistics,http://saarcstat.org/db/statistics/real_gdp/gdp_in_constant_price.

       (18)Yoram Z.Haftel,Regional Economic Institutions and Conflict Mitigation:Design,Implementation,and the Promise of Peace,Ann Arbor:The University of Michigan Press,2012,p.113.

       (19)Kishore C.Dash,"The Political Economy of Regional Cooperation in South Asia," Pacific Affairs,Vol.69,No.2(Summer 1996),pp.185-209.

       (20)Shaheen Raft Khan,ed,Regional Trade Integration and Conflict Resolution,London:Routledge,2009.

       (21)杨晓萍:《南亚安全架构:结构性失衡与断裂性融合》,载《世界经济与政治》,2012年第2期,第89-90页。

       (22)SDPI in-house compilation,August 2006.

       (23)S.R.Khan,et al.,"Quantifying Informal Trade between India and Pakistan," in Z.F.Naqvi and P.Schuler,eds.,The Challenges and Potential of Pakistan-India Trade,Washington DC:World Bank,2007.

       (24)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网站,http://www.fmprc.gov.cn/mfa_chn/wjb_602314/zzjg_602420/yzs_602430/dqzz_602434/nyqyhzlm_602534/jbqk_602536/。

       (25)廖政军:《印巴商务部长会谈发表联合声明,同意推动两国经贸关系全面正常化》,http://news.cntv.cn/20110929/103821.shtml。

       (26)"Pakistan Grants India MFN Trade Status," Daily Times(Pakistan),November 3,2011.

       (27)"India Formally Allows Foreign Direct Investment from Pakistan," The Times of India(India),August 1,2012.

       (28)James D.Fearon,"Rationalist Explanation for War," 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s,Vol.49,No.3(Summer 1995),pp.379-414.

       (29)Amitav Acharya,Constructing a Security Community in Southeast Asia:ASEAN and the Problem of Regional Order,London:Routledge,2001,p.204.

       (30)FPCCI(Federation of Pakistan Chambers of Commerce and Industry),Statistics on Trade,Pakistan and SAARC,2003.

       (31)UCTAD,Handbook of Statistics 2013,New York:United Nations,http://unctad.org/en/pages/PublicationWebflyer.aspx?publicationid=759.

       (32)Shaheen Rafi Khan,ed.,Regional Trade Integration and Conflict Resolution,London:Routledge,2009.

       (33)根据南盟的统计数字,2012年,印度对巴基斯坦出口额是14.68亿美元,巴基斯坦对印度出口额是2.03亿美元;同年,印度出口总额2932.14亿美元;巴基斯坦出口总额245.96亿美元。参见SAARC Group on Statistics,http://saarcstat.org/db/trade_stat/saarc_exports_by_month。

       (34)The SIPRI Military Expenditure Database,http://milexdata.sipri.org.

       (35)Shaheen Rafi Khan,ed.,Regional Trade Integration and Conflict Resolution,London:Routledge,2009.

       (36)World Bank,Trade Blocs:A World Bank Policy Research Report,New York:Oxford University Press,2000,p.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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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突破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安全困境&以南亚区域合作联盟为例_区域经济一体化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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