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应“入世”形势,提高环境管理水平——就中国“入世”访国家环保总局局长解振华,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管理水平论文,中国论文,国家环保总局论文,局长论文,形势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记者:“入世”后,我国将面临哪些环境与贸易问题?
解振华:“绿色壁垒”是环境与贸易的重要问题。在贸易自由化进程中,随着各国关税的逐步降低和非关税措施的不断减少,以环境措施为手段的非关税壁垒应运而生,这就是通常所说的“绿色壁垒”。许多国家,尤其是发达国家的环境管理日益加强;消费者的环境意识日益提高,除了价格和质量以外,环保成为购买意愿的重要因素。日趋严格的环境法规、标准以及各类自愿性环境措施,如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标准和环境标志认证等形成的“绿色壁垒”对国际贸易的影响越来越显著。同时,一些国家出于贸易保护主义的目的,为保护本国的产品和市场,凭借其环境保护的优势,利用世贸组织规则的例外条款,以保护生态环境和人体健康为由,设置绿色贸易壁垒,人为地提高市场准入的门槛,增加了“绿色壁垒”问题的复杂性。
例如,德国以及欧盟国家为保护人体健康而颁布的纺织品中禁用118种偶氮染料的命令,美国等国家因发现天牛虫害而对我国出口的木材包装材料加以限制,我国出口的农产品因农药残留量超标而受阻等,就是“绿色壁垒”影响我国出口贸易的一些例子。
其次,进出口贸易带来的环境问题不容忽视。由于我国对进出口贸易的环境影响和风险评估的能力不强,一些危害环境和生物安全的产品有可能进入我国,对我国的环境安全构成威胁。此外,随着贸易出口的增加,一些地方可能因盲目追求出口带来的短期经济利益,加剧破坏环境、开发稀缺资源的趋势,使我国局部地区自然资源锐减、生态环境恶化。
再者是国外投资对我国环境的影响。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将进一步促进外商来华投资。一些外商公司特别是跨国公司进入我国,实施先进的管理制度,带来了先进的技术和污染控制设施,对我国的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产生了积极影响。但也有一些外商公司利用我国环境法规和标准比较宽松,向我国转移有害环境和健康的产业和项目,如不加强环境管理,我国有可能成为发达国家转移污染密集型产业的污染避风港。
记者:“入世”对我国环保产业有哪些影响?
解振华:“入世”后,贸易和投资自由化为我国环保技术的国际交流和环保产业的国际贸易提供了新的发展机遇。可以加快我国引进国际先进技术、工艺和设备的步伐,大大提升环保产品整体水平,推动我国环保产业市场化的进程,增强参与国际市场竞争的能力。但是我国许多环保企业规模小,技术比较落后,环保市场的开放使它们面临激烈的国际竞争,将会受到较大冲击。
环境服务贸易的开放将推动我国环境保护事业的发展。“入世”后,随着国外有实力的环境服务企业的进入,我国环境服务企业将面临激烈的国际竞争。但是竞争的环境也有利于提高我国环境服务企业现代化水平,有利于进一步增强环境服务企业的国际竞争力。
记者:“入世”对我国环境管理提出了新的挑战,主要体现在哪些方面?
解振华:世贸组织规则中的公平贸易和透明度原则对环境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我国环境管理存在着重审批、轻事后监督,办事效率低,缺乏有效监管等弊端。
政府主要运用行政手段进行环境管理,在运用市场机制加强环境保护方面尚不够完善,环境政策法律透明度低,不适应“入世”和市场经济的要求。
环境法律法规不健全,管理中还存在无法可依或法律依据不足等现象。
环境标准普遍比较低,标准体系不完善,尤其是缺乏针对各类产品的环境标准。
记者:如何处理国际环境公约与世界贸易组织日趋复杂的关系?
解振华:国际环境公约和世贸组织是两种不同的体系,在处理环境与贸易问题时,两者的出发点和侧重点有所不同,在一些原则之间也存在矛盾。为促进贸易与环境政策的协调发展,世贸组织和联合国环境署正在这一领域积极开展合作。我国是许多重要国际环境公约的缔约国,加入世贸组织后,也将面临国际贸易体系和国际环境公约在处理贸易与环境问题中的政策协调问题。
记者:按照世贸组织规则和市场经济的要求,如何规范环境管理的行为?
解振华:加强世贸组织规则的学习,熟悉和掌握世贸组织规则,全面清理与世贸组织规则不相适应的法律法规。从2000年初至今,国家环保总局开始全面清理环保法规工作,重点清理了与WTO协议和我国对外承诺相关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并抓紧对环境标准管理、化学品进出口管理、环境保护产品认定管理、环境标志产品认证等部门规章进行修改。
按照世贸组织规则的要求,加快环境行政审批制度的改革。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成立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开展环保部门清理行政审批制度工作。把不符合世贸组织规则和市场经济规则、不应由政府行政审批的事项交给行业协会和中介组织按市场规则处理,简化环境事务的行政审批,加强事后的监督检查,提高环境管理效率。环境管理要由微观管理向宏观管理转变。增加环境管理的透明度,扩大公众参与,加强公众的监督。
记者:在建立和完善与世界贸易规则接轨的环境法律和标准体系方面,有哪些措施?
解振华:适应世贸组织的要求,完善环境法规体系,推行清洁生产,加强环境管理体系与环境标志认证工作,努力实现贸易与环境“双赢”。
要研究发达国家绿色贸易壁垒及其发展趋势,对于符合国际贸易基本原则的合理要求,应予以认可并尽力达到;而对那些违背世贸组织规则,以环境保护为由实行贸易保护主义的行为,坚决予以抵制。同时,应敦促发达国家在制定环境标准时严格实施适时通知,并遵守世贸组织有关给予发展中国家特殊和有差别待遇的条款,其中包括避免造成贸易壁垒和为发展中国家提供技术援助等条款。
建立和完善适应市场经济要求、与世贸组织规则接轨的环境法律法规体系。配合有关部门积极制定有关化学品污染防治、生物安全管理等法律法规,制定农药环境安全、转基因生物体进出口管理等环保部门规章。根据世贸组织透明度原则要求,提高我国环境政策法律的透明度,及时、全面地公布相关法规,使环境管理建立在较为完善的法律法规的基础上。
尽快建立和完善我国环境标准体系,尤其是针对各类产品的环境标准。在制定我国环境标准时,要参考国际普遍标准,同时,要充分考虑国内经济发展水平和环境基础。
结合产业结构调整,配合有关部门制定优惠政策,大力推行清洁生产,积极发展有机食品、绿色食品、生态农业,推广和采用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标准和环境标志等自愿性环境措施,加强企业环境管理,提高企业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加强环境管理体系与环境标志认证的国际互认工作,为我国产品顺利进入国际市场创造条件。
在产品的生产工艺和生产过程中控制污染越来越受到国际上的重视。从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机构应用规则解决贸易争端的结果可以看出,基于生产过程而非产品本身属性和最终用途来区别类似产品,已逐渐被世贸组织认同。我国要注意到这种新的发展趋势,通过结构调整和转变生产方式来提高企业的环境管理水平和竞争力,避免企业受到贸易限制。
记者:如何利用“入世”的机遇,改善环境质量,加强环境监督管理?
解振华:跨国公司对环境质量和环境公共服务设施要求较高,“入世”为国外企业尤其是跨国公司进入我国提供了一个良好的发展机遇,但也对我国的环境质量和环境公共服务设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们将进一步加强环境污染防治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切实改善环境质量。环境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要上一个台阶,“十五”期间,要使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45%。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大幅度提高,危险废弃物得到处理,切实提高污染防治的能力和水平,为外资进入我国提供清洁、优美的投资环境。
另一方面,我们要严防一些重污染企业进入我国。要加强环境监督管理。在项目管理上要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防止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的产业向我国转移。要建立完善的管理体系,加强对有毒化学品、危险废弃物、转基因产品进口的环境监督管理。
对国内外企业采取统一的环境标准。配合有关部门制定激励政策,鼓励外商投资有利于环境的产业。
记者:如何迎接“入世”的挑战,提高环保产业的国际竞争力?
解振华:要加快污染防治和生态环境保护关键技术的研究和开发,用高新技术改造环保制造业,提高环保产业的科技含量。
完善规范环保产业市场的各项制度,建立统一规范的环保市场运作规则。
积极推动污染治理设施建设和运营的社会化、专业化,培育和规范我国环境咨询服务业和中介组织,迅速增强咨询服务能力,提高服务水平,为提高我国环保企业的竞争力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记者:如何利用世贸组织的有关条款,开展国际贸易与环境领域的活动?
解振华:密切关注国际贸易与环境的发展趋势,积极参与国际贸易与环境领域的活动,维护我国贸易与环境的合法权益。
由于发展水平和环境保护的差距,在贸易与环境这一领域发达国家处于优势。为了维护我国和广大发展中国家的利益,“入世”后,我们要密切关注国际贸易与环境领域的活动,及时了解国际上贸易与环境的最新动向及发展趋势,要积极参与国际环境公约的谈判,参与贸易与环境规则的制定,争取制定不损害或有利于我国和广大发展中国家环境与贸易的“游戏”规则;同时,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灵活运用世贸组织中保护环境的条款,保护我国对外贸易和环境保护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