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我国金融创新的思考,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金融创新论文,我国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迄今为止,我国金融界一直把金融创新的研究视为金融业的焦点问题。但是,由于金融问题的复杂性,人们对金融创新的范畴、现实选择的认识很难趋同,这对我国金融创新的深化形成了一定的障碍。笔者认为,确立我国金融创新的范畴及现实选择,不仅有利于深化金融创新,推动我国金融理论的发展,而且有助于摆脱我国目前经济的困境。
在现代市场经济环境中,经济发展离不开金融发展的推动,而金融发展的动力源在于创新。如果没有创新,金融业只能是同一水平层次上的数量型增长和规模的简单扩张。因而没有金融创新也就没有金融业的发展。金融发展史表明,金融发展迅猛,金融创新活跃的国家,金融业往往相对发达;缺少创新的国家,金融发展则迟缓。金融创新是人类物质文明的成果。一部金融史就是一部金融创新史。
一、金融创新的内涵
“金融创新主要是指金融领域存在许多潜在的利润,但在现行体制下和运行现行手段无法得到这个潜在的利润,因此在金融领域必须进行改革,包括金融体制和金融手段方面的改革。”(注:京力伦:《厉以宁论金融创新》,《经济参考报》1996年10月8日。)
进入本世纪60年代以来,西方国家出现了一场以金融创新为标志的金融革命,这场大规模的金融创新不仅改变了西方国家的金融体系,为西方国家的金融业带来了繁荣,而且它还推动了西方国家经济的加速发展。金融创新与经济发展的联动关系在西方国家得到了充分的展示。
在现实经济环境中,一个国家的金融创新之所以产生,原因有两点:一是来自于利润的驱使,二是来自于环境的压力。我们首先以金融体制的创新为例,经济的发展与运行总是处在一个动态的变化过程之中,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原有的生产关系就要落后于生产力发展的需要而被新的生产关系所取代,这是经济学常识。经济与金融之间的关系亦如此,金融不能独立运行于经济之外,它必须以经济为轨迹而运行。换言之,金融是为经济服务的。经济环境的变化是金融体制创新的主要动因。因为此时既有来自于环境的压力,也有来自于利润的驱使。据此,我们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金融体制方面的创新主要在政府,政府要通过一些政策法规把金融体制创新的成果用法规形式固定下来。其次,金融手段创新,金融业的特点决定金融领域经常存在管制,这在一定程度上限制其利润的实现,为使其预想的利润完全得以实现,所以金融手段上的创新往往具有逃避管制的动机;另外,金融业之间的竞争也促使金融手段的不断创新,以期在竞争中求生存。由此我们可以得出结论:金融手段方面的创新主要来自于一国的金融机构。当然,上述只是作为常规性的论述。在现实经济、金融生活中并非一切都是那样泾渭分明。例如,我国农村实行“包产到户”最早的安徽省凤阳小岗村的18个农户,他们先于我国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前实行包产到户,从经济创新角度讲,创新动因来源于逃避旧体制的管制实现利润最大化,但创新内容却不是手段的创新,而是体制的创新。但是,作为经济学的一个分支——金融,我们仍然以大数定律为研究准则。
二、金融创新的思路
由于历史的原因,我国金融理论和金融实践的研究与运行起步较晚。进入本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对金融理论的研究和实践操作才开始运行。这决定了我国金融业的发展较之西方国家尚有很长一段距离。不仅如此,我国经济目前尚存在较大的金融风险。这几年我国经济增长很快,主要是靠贷款支持的,而金融资产增长速度远远快于实质经济增长。这既是金融深化的标志,也反映了我国金融虚增过快。金融风险增大主要表现为银行不良资产的大量增加,我们固然可以从多个角度探讨其深层原因,但笔者认为主导因素是银行的信贷资金沉淀。信贷资金沉淀已成为银行体系的突出问题之一。有关我国银行信贷资金沉淀量究竟有多大,一直没有人能做出比较准确的统计,但据有关部门和学者的典型调查结果显示,全国国有专业银行信贷资金有一个相当大的比例长期处于沉淀。
社会经济的健康运行,一定是建立在企业——银行之间良好的资金循环状态的基础上。我国目前企业与银行间的资金关系则非常令人忧虑。大量的信贷资金沉淀,使银行对企业的支持处于弱化状态。这不仅潜在一定的金融风险,同时也潜伏着经济危机。对该问题,理论界有识之士进行了深入的探索和研究。
90年代初期,就如何防范金融风险,确定我国金融创新这一焦点问题,国内主要有两大学派:一派主张以发展金融市场为金融创新的首选目标。持这一观点者被称为北方派;另一派是南方派,主张以我国银行实现企业化为金融创新的核心目标。上述两大学派的主张都切中了我国金融创新的主要范畴及本质。中国目前的首要问题,是如何使企业——银行处于一种良性循环状态。哪一学派的主张得以实现,都会打破现在企业——银行的“死循环”。
哪一学派更符合国情,更为有效?笔者倾向于北方学派——以发展我国金融市场(注:文中提到的金融市场均指金融市场中的资本市场)为金融创新的首选目标,拓展企业直接融资渠道。理由如下:
由于种种原因,我国的银行体系改革,将会是金融改革和发展的棘手问题,这主要是因为无论是出于国家管理经济现实需要考虑,还是从国有专业银行历史形成的资产状况考虑,没有金融市场的充分发展,银行体系改革是难以奏效的。从国家管理经济的现实的需要看,国家直接进行的宏观调控,在一个时期内还必须依赖于原有的国有银行机构系统。从国有银行资产状况不佳的现实分析,由于问题很难在短时期内迅速解决,这也会成为银行体系治理结构改革的障碍。而以发展金融市场为金融创新契机,则可操作性强、见效快,且有较强的双向功能:一可以解决企业流动资金补充;二可以减少银行信贷资金沉淀,因为企业的盘活,银行的信贷资金沉淀数量就会相对减少;另外,以发展金融市场为金融创新的突破口或切入点也具有较强的可行性。目前,我国金融市场已初具规模,社会公众的金融理念以及庞大的社会储蓄存款是对发展金融市场的巨大心理和理实支持。《证券法》的制订和即将出台均为金融市场的健康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三、金融创新的框架
1.金融体制创新。本文探讨的金融体制创新,主要指金融市场体制的创新。众所周知,金融体制主要包括金融机构体制,金融监管体制,金融市场体制。笔者的观点是摆脱中国经济、金融困境的突破口在于发展金融市场体制,尤其是发展资本市场。
进入本世纪90年代末期,世界经济跌宕起伏:1997年的东南亚金融风暴尚意犹未尽,1999年伊始又爆发了巴西金融危机,并进一步引发了拉美地区的金融动荡。这一切对世界经济无疑是雪上加霜。受此影响,各国经济都在承受着巨大的压力。在此背景下,培育和发展本国金融市场以抵御世界金融风暴的侵袭,无疑是一种理性的选择。从中国目前资本市场来看,已形成了以债券和股票为主体的多种证券形式并存的格局,包括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中心、法人股票交易网络、市场中介机构和监管机构在内的交易体系和监管体系,初步健全的全国性资本市场体系已形成。但是这些只能说明我们选择的金融创新思路是可行的。如果把资本市场作为我国金融创新的突破口尚有许多问题需要完善。
(1)我国资本市场存在的问题。首先,资本市场结构不合理:一方面是股权市场与债权市场失衡——前者规模小,后者规模大;另一方面是债权市场自身失衡——国债市场相对发达,而企业债券市场和金融债券市场发育滞后,这种失衡的结构非常不利于充分发挥资本市场的作用。
其次,资本市场格局单一:我国目前仅有上海和深圳两家交易所,交易所市场狭小将在一定程度上限制资本市场的作用。
第三,资本市场规模偏小:与国家银行在我国金融体系中所占的绝对统治地位相比,资本市场在我国的金融资产结构中所占的比率过低。
(2)改变资本市场现状的思路。首先要更新观念。我国资本市场发展的关键是观念的转变,只有转变计划经济体制下僵化的观念,才可能提高认识,明确现阶段中国金融创新的焦点是金融市场的创新,在金融市场中又是以发展资本市场作为根本性市场,确立资本市场的战略地位。
其次要引入竞争机制。垄断是一种低效率的经济方式,它所造成的潜在社会损失是巨大的。在我国实行金融深化改革的进程中,打破金融机构的垄断,促进和规范各类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竞争,有利于资本市场合理有效地配置资源,比如在有价证券的发行市场上采取让券商公开竞价的方式来决定承包销额就有利于形成有价证券合理的价格。
第三要树立全方位经营理念。发展和完善资本市场应着力于拓宽证券投资渠道和投资领域。我国的资本市场应是朝着全方位多层次的方向发展。因为投资者和筹资者的要求是多样化的,要使资本市场更有吸引力,就要求有风险、期限、收益和权利等各不相同的工具出现。
第四要改变证券市场的调控方式。由规模和指标控制转向条件与资格控制。例如规定企业上市基本条件,企业的产品属国家产业政策支持发展的范围,企业内部的经营管理基础较好等。尤其要注意上市企业的结构合理化,第一产业涉及能源开发方面的产业比例应相应高,第二产业中涉及国家支柱型产业公司、企业占一定的优势,第三产业中涉及交通、运输、金融外贸等产业保持一定比例。
第五要注意发展投资基金。大力发展集体投资、专家经营、分散风险和利益共享的投资基金,是推进我国市场储蓄——投资规模形成与发展的重要手段。同时,它还能强化证券市场的投资性功能,减少投机性与盲目性,使证券市场的发展建立在稳定的基础上。
总之,金融市场体制创新尚有许多具体工作要做。
2.金融手段的创新。一谈到金融手段创新,一些人就将其与“巴林事件”、“三二七事件”等联系在一起,并将金融手段创新视为这些灾难性事件的祸根。据此,我们有必要对金融手段相关内容做以简单描述。
金融手段创新的成果之一是衍生性金融工具的大量问世,衍生性金融工具的问世是人们避险需求日益扩大的必然选择。
“水能载舟,亦能覆舟”,人们对某事物用之得当则有利,反之则有害。人们对衍生性金融工具的运用也正是如此。从各种衍生性金融工具的产生和发展来看,它们都具有两重性:作为一种套期保值的工具,它们原是应人们规避各种金融风险的需要而产生和发展起来的;但是,作为一种获利性的投资工具,它们却又往往给投资者带来新的金融风险。因为与其他任何一种金融工具的交易一样,在衍生性金融工具的交易中,投机是不可避免的交易行为。
如何认识和对待投机,将决定着衍生性金融工具的发展。而且对我国目前金融市场也会产生有益的启示。笔者认为,投机具有两重性:合法的、适度的投机是衍生性金融市场发展所必需的;非法的、过度的投机却是扰乱市场秩序,引发金融危机的根源。
在一个比较完善的衍生性金融市场上,应该既有套期保值者,也有投机者。套期保值者和投机者是相互依存、相互利用的交易伙伴。如果只有套期保值者,而没有投机者,则套期保值者将难以找到适当的交易对手,市场也将缺乏必要的流动性。在衍生性金融市场上,套期保值者所转嫁的金融风险,有相当一部分正是由投机者所承担的。这说明,适当的投机不仅是可以的,而且甚至还是必要的。
综上所述,衍生性金融工具既具有规避金融风险性,同时也具有投机性和新的风险。但适度的投机恰恰是活跃金融市场的需要。对此,我们无须杞人忧天。
在金融手段创新一题中,本文要探讨的是期权这一衍生性金融工具是否适合在我国运用。
现代金融理论告诉我们:1958年的莫迪利阿尼——米勒定理,1965年资本资产定价模型以及1973年的布莱克——斯科尔斯的期权估价公式被称为现代金融理论的三大基石。其中期权估价公式为众多领域的经济评估铺平了道路。由此我们可以感觉到期权理论在现实经济生活中的重要性。国际上的期权交易始于1973年,几乎与布莱克——斯科尔斯公式的问世同步。遗憾的是,我国目前尚未开放这类金融衍生证券的交易。
期权是衍生证券的一种,是提供给人们的一种选择。期权可分为股票期权、期货期权、汇率期权等。股票期权可分为两种:“看涨期权”和“看跌期权”。例如一个持有秋林集团股票的投资者担心股票可能在未来几个月会下跌,于是就购置“看跌期权”,这样他将来就有权以事先协定的价格出售股票。如果这种股票的价格真的下跌,那么投资者就可以较高的价格售出该股票获得利润。若股票价格上升,期权就变得分文不值。但投资者只是损失了购置期权的少量资金,却会在股票上获利。
我国在金融手段的选择上是比较慎重的,这固然有利于金融市场的稳定,但是,目标与手段是相应的。如果我们选择了扩大内需刺激生产的经济战略目标,那么所选用的金融手段也应该是有利于激活经济。据此,笔者认为,在当前的经济、金融形势下,要实现企业——银行间的良性循环,实现企业在金融市场直接融资的目的,则应在调动金融市场的人气上有所建树,适当的引入一些可行的金融手段。例如在股票交易中引入期权交易不失为调动市场人气的可选择办法。尤其在目前国内资本市场不甚景气的情况下,适当引入新的金融手段,对证券投资者是一个心理和现实的利好。
四、金融创新与金融监管
金融创新与金融监管是一对矛盾体。创新与监管是金融业发展的永恒主题。“监管——创新——再监管——再创新”,由此推动金融业的不断向前发展。
从一般的意义上来讲,任何事物的发展有其利也有其弊。金融创新亦如此:从发展的观点来看,对待金融创新要采取积极的态度,创新是发展的动力。但金融创新也存在着负面影响:可能引致金融业的调整和不稳定;金融创新还可能导致旧的金融监管措施失去效力……。
从我国的实际情况出发分析,我们首先要考虑的不是金融创新所带来的负面影响,而是如何去积极开展金融创新。
我国金融运行的实际状况表明,金融市场体制滞后于经济发展,金融业对经济体制的变革和经济发展的反应较为迟缓。十几年来虽然采用并创新了国库券流通、保值储蓄、受益证券、投资基金等多种融资工具,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金融业的发展,但金融创新总体上处于呆滞状态。在中国经济不断与国际接轨的过程中,金融国际化进程不断向前拓展,外资金融机构纷纷来华开展业务,中资金融机构不断向海外拓展。而我国的金融体制、金融手段却没有进行相应的调整。鉴于中国目前的实际情况,政府要积极扶持金融创新,尤其是手段的创新。监管当局应顺应潮流,变被动应付为主动驾驭。在鼓励新手段、新方法和新市场结构的出现中发挥积极作用。要解决金融创新带来的问题,不能靠扼制创新,关键在于对金融创新活动施以正确适当的引导和监管,将创新活动纳入法制化与规范化的轨道,确保金融业的稳定与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