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司馬談之“道家”概念與司馬遷之“黄老”概念,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概念论文,道家论文,論司馬談论文,與司馬遷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道家”概念,首創于司馬談之《論六家要旨》。他在論及“道家”時曾謂:“其爲術也,因陰陽之大順,采儒墨之善,撮名法之要,與時遷移,應物變化,立俗施事,無所不宜,指約而易操,事少而功多”,由此便引出一個大問題:傳統意義上的先秦道家具有“因陰陽之大順,采儒墨之善,撮名法之要”這樣的學術特徵嗎?事實上,先秦老莊思想均無此特徵。于是,任繼愈認爲司馬談的“道家”不可能意指“先秦道家”,而是漢初的“黄老之學”,他說:“司馬談是漢初的道家,他認爲道家采取了儒、墨、陰陽、名、法衆家之長,這也反映了漢初黄老之學占統治地位的思想狀况。”並以此爲基準,明確主張“先秦哲學無‘六家’”。①任繼愈的觀點得到不少學者的認同。與此同時,依然有大量學者堅持司馬談的“六家”是對“先秦”而非“漢初”學術的一種劃分和概括,但在如何解决先秦“道家”怎麼可能“因陰陽之大順,采儒墨之善,撮名法之要”的問題上似乎又没有做出正面回應。本文意在追問,如果司馬談所論“六家”是先秦“六家”,那麼先秦“道家”是否可能“因陰陽之大順,采儒墨之善,撮名法之要”?對此問題的探討,有助于深入理解漢代從司馬談到班固的“道家”概念的複雜性,同時對于厘清“黄老”與“道家”、司馬談所論之“道家”與班固所論之“雜家”的糾葛,亦有所裨益。 一、內聖外王:司馬談之“道家”內涵 《莊子·天下篇》與司馬談的《論六家要旨》,同爲探討中國古代學術圖景的重要文獻,學界一般從先秦學術史的視角,將前者視爲“百家之學”的評介,而後者的“六家”自然是對“百家”的進一步提煉和概括。例如,錢基搏在爲《莊子·天下篇》作注時特意將司馬談《論六家要旨》附于其後,並指出其用意在于:“榷論儒道,兼核刑名,將匡莊生所未逮,而極鄙意之欲言也。”②不過,二者在思想層面的親綠性,卻未能引起人們之足够重視。此親緣性恰恰有助于理解司馬談之“道家”內涵。 “道術”與“方術”之並列對舉,始于《莊子·天下篇》。關于《莊子·天下篇》,學界通常以先秦學術史的視角來加以考察,如顧實將其視爲“周末人之學案也”。③然而,細讀之下,可以發現《莊子·天下篇》作者的真實意圖並不在于描摹先秦時期的學術圖景,而在于站在“道術”的最高視野,對其時作爲“方術”的“百家之學”進行學術評判,批判當時“天下大亂,賢聖不明,道德不一”之社會亂象,進而在時序上推尊古代,在思想上崇尚“道術未裂”之際的“內聖外王之道”。 《莊子·天下篇》開宗明義:“天下之治‘方術’者多矣!皆以其有,爲不可加矣!古之所謂‘道術’者果惡乎在?”顧實注曰:“皆自以爲得古聖王之道,故不可加,而莊生乃從而衡論之,而尤加人一等哉!”④《莊子·天下篇》認爲當時所謂“百家”思想,其實都是“自以爲得古聖王之道”,自以爲得“道術”,而實際卻只是偏頗的“方術”而已。在“道術”視野中,墨翟、禽滑厘、宋鈃、尹文、彭蒙、田駢、慎到等人的“百家之學”一方面繼承了“道術”的某些特徵,所謂“古之道術有在于是者”,另一方面終究因其“多得一察焉以自好”,成爲“一曲之士”。與此相反,古代的“道術”則具有完備、整全且神明純厚、和諧至善的特性,没有任何不足。“道術”的完全繼承者,除被譽爲“博大真人”的“關尹老聃”外,還有莊周。在論證形式上,分析其它諸家時,優缺點並存,唯獨分析關尹、老聃、莊周時,除了“古之道術有在于是”的中性表述之外,並未有任何缺點的闡述。通過這種形式及內容的安排,《莊子·天下篇》作者並不隱晦地表明了自己的學術立場。“一曲之士”所具有之優點,乃是“古之道術”之部份體現,而“一曲之士”所具有之缺點,則與“古之道術”無關。于是可以推導如下結論:“道術”,也即“內聖外王之道”,涵蓋百家之學的全部優點,乃是百家之學的思想與價值之源。 依據《莊子·天下篇》的記載,在“內聖”層面,有“天人”、“神人”、“至人”、“聖人”之謂;外王層面,則謂:“以仁爲恩,以義爲理,以禮爲行,以樂爲知,熏然慈仁,謂之君子。以法爲分,以名爲表,以參爲驗,以稽爲决,其數一二三四是也。百官以此相齒。以事爲常,以衣食爲主,蕃息畜藏;老弱孤寡爲意,皆以有養;民之理也。”在此,凸顯了仁、義、禮、樂、君子等向來被視爲儒家的道德觀念;而名、法、參驗、百官相齒,則是法家的制度觀念。《莊子·天下篇》的“內聖外王”以“道術”爲宗,“外王”所謂“仁義禮樂、名法參驗”均以“道術”或“內聖”爲依歸:“聖有所生,王有所成,皆原于一。”因此,所謂“內聖外王之道”,既包涵“古之道人”之內聖修養,又具有鮮明的現實功效,能毫無挂礙地實現儒家與法家所渴望達到的理想境界。就此而言,“內聖外王之道”既能涵蓋儒家與法家的優點,又能避免儒法兩家的缺點。因此,“內聖外王之道”優于儒家與法家。當百家彼此争鳴、自我標榜之際,卻忽略了純善完備的“內聖外王之道”,這是《莊子·天下篇》作者最爲遺憾的地方:“是故內聖外王之道,闇而不明,鬱而不發,天下之人各爲其所欲焉以自爲方。悲夫!百家往而不反,必不合矣。後世之學者,不幸不見天地之純,古人之大體,道術將爲天下裂。”在“道術未裂”的古代,人們可以感受到“仁義禮樂、名法參驗”的實際效果或實際行爲,但在觀念層面卻未必去刻意强調,只是一任自然而已。惟有如此,纔好理解《莊子·天下篇》作者對于“道術”功能的傳神描述:“古之人其備乎!配神明,醇天地,育萬物,和天下,澤及百姓,明于本數,繫于末度,六通四辟,小大精粗,其運無乎不在。”這種思路,在《老子》“爲而不恃,長而不宰,功成而弗居”(《老子》第十章)以及“上仁爲之無以爲”(《老子》第三十八章)等觀念中體現得尤爲明確。 司馬談《論六家要旨》與《莊子·天下篇》在論證策略及思想旨趣方面,都表現出驚人的一致。首先,司馬談撰《論六家要旨》之根本意圖,同樣不在描述也已存在的先秦學術圖景,而在闡述自己的學術宗旨及思想立場。《史記·太史公自序》曾謂司馬談:“太史公學天官于唐都,受易于楊何,習道論于黄子。”因此,司馬談重“道論”是顯而易見的。在論證策略方面,也是先論述儒者、墨者、法家、名家、陰陽家之短長,一方面指出其不足,另一方面又肯定其某一方面“不可易”、“不可廢”,唯獨在論述“道家”時隻字未提其不足之處。可見,《論六家要旨》與《莊子·天下篇》的論證思路同出一轍。 其次,司馬談深受《莊子·天下篇》影響,同樣站在一種純善、完滿、整全之“道”的立場對各家加以評判,不同之處僅在于,《莊子·天下篇》著眼于“道術”與“方術”之別,而司馬談《論六家要旨》則著眼于“省”與“不省”之別,二者在本質上是完全相同的。《爾雅》釋“省”爲“察”,《說文解字》則釋“省”爲“視”,司馬貞《索隱》將司馬談此處的“省”釋爲“傳習省察”,颜師古爲《漢書·司馬遷傳》作注時沿襲了這一觀點。學界已有人注意到,司馬談“省不省”之“省”不應理解爲通常意義上的“省察”,而應理解爲“省約”。⑤司馬談下文盛贊道家“事少而功多”,並據此批評儒者“博而寡要,勞而少功”,亦正與此主題相對應。其實,聯繫今本《文子》的相關記載,這點尤爲明確,《文子·上仁篇》將“省”、“約”對舉:“故功不厭約,事不厭省,求不厭寡,功約易成,事省易治”。“省”字,至少在漢初即有“省約”之義,此正與《莊子·天下篇》論述老聃“以約爲紀”遙相呼應。⑥在思想宗趣層面,司馬談亦以“省”(對應于《莊子·天下篇》之“道術”),批評各家之“不省”(對應于《莊子·天下篇》之“方術”)。 不寧唯是,《論六家要旨》司馬談對“道家”特徵的闡述,亦直接導源于《莊子·天下篇》。前者曰:“道家使人精神專一,動合無形,贍足萬物”,其中,“精神專一”實則源自後者之“聖有所生,王有所成,皆原于一”、“不離于精,謂之神人”,“動合無形”實則源自後者之“以天爲宗,以德爲本,以道爲門,兆于變化,謂之聖人”,“贍足萬物”實則源自後者之“古之人其備乎!配神明,醇天地,育萬物,和天下,澤及百姓,明于本數,繫于末度,六通四辟,小大精粗,其運無乎不在。”依據《莊子·天下篇》的邏輯,司馬談闡述的“道”,實則具有“內聖”特徵,而其“術”則具有鮮明的“外王”色彩:“其爲術也,因陰陽之大順,采儒墨之善,撮名法之要,與時遷移,應物變化,立俗施事,無所不宜。指約而易操,事少而功多。”揆諸《莊子·天下篇》以“道術”爲內涵的“內聖外王之道”思路,二者何其相似乃爾。以《莊子·天下篇》的論證思路爲標準,司馬談眼中的“道家”,也應是純善整全之“道家”,所謂“陰陽之大順”、“儒墨之善”、“名法之要”,其實都是得自于“道家”的一部份特質,實質均屬“一曲之士”之偏而已。尤爲重要者在于,“因陰陽之大順,采儒墨之善,撮明法之要”,强調儒墨名法之長也即“大順”、“善”及“要”,理所當然地從屬于“道家”之內涵。司馬談之“道家”概念,實則爲一種“內聖外王”之理想寄托, 需要指出,《論六家要旨》與《莊子·天下篇》在思路上存在區別。《莊子·天下篇》采取“由合而分”的思路,悲嘆“一曲之士”“往而不反”;而《論六家要旨》則提供了一種“返”的思路,即:“由分而合”,所謂“因”、“采”、“撮”等行爲,皆是一種綜合各家優勢而復返“古之道術”的理論努力。《論六家要旨》接續《莊子·天下篇》的內在思路,重構“內聖外王之道”價值正當性的理論動機,于此清晰可見。司馬談理想狀態的“道術”,並非通常意義上理解的政治實用色彩比較强烈的所謂“漢初黄老學派”。“道術”只存在于理想的“古代”,是世人應該追求的理想;即令歷史時序上存在所謂“漢初黄老學派”(“漢初黄老學派”的說法實應存疑,詳見後文),其亦很難與理想狀態的“古之道術”相提並論。 總之,《莊子·天下篇》與司馬談《論六家要旨》之間的內在思想關聯清晰表明,二者最終的學術意圖,其實並不在于完整詳實地刻畫先秦時期的思想派別和學術圖景,而在于通過與某些著名的思想家及其思想家群體的對比,從而凸顯自己宗主之學說的唯一正確性。這種“已是人非”的言說方式,顯然帶有濃厚的百家争鳴色彩。⑦司馬談承百家争鳴之餘緒,自然不免以自己宗主之學術,對其他學說加以衡評甚至指責,其意圖在于表達司馬談之政治立場與價值取向。所以,《論六家要旨》絕非普通意義上的學術史梳理,而是一種政治理念之表達。客觀地講,司馬談的論述不可能空穴來風,其論述確實反映部份真實情况,不過由于論述之目的服務于個人的學術信仰及價值立場,故而在學派特徵的描述及評價層面,始終帶有理想及學說論争的色彩。因爲,描述真實的學術圖景並非他們的立說前提。今人若以純粹的先秦學術史或漢初學術史的視角來對待《莊子·天下篇》、《論六家要旨》,據此分析先秦至漢初的學術脉絡,恐有南轅北轍之虞。 二、司馬談“道家”與司馬遷“黄老”之關係 如果說司馬談之“道家”具有與《莊子·天下篇》“內聖外王”相同的理想特徵,那麼,又該如何看待學界所秉持的司馬談之“道家”就是“漢初黄老”的觀點?“漢初黄老”具備“內聖外王”的特徵嗎?實事求是地講,前賢之所以將司馬談之“道家”視爲“漢初黄老”,也不能說空穴來風,而是“言之成理,持之有故”的。爲行文方便,以下將列出此種觀點之理由,並在各條之後加以評述。其理由大概有如下幾點: 其一,宏觀層面,依據學說綜合、采補的思路,認爲司馬談之“道家”既然具備“因陰陽之大順,采儒墨之善,撮名法之要”的特質,那麼,此“道家”在歷史時序上就理所應當晚于陰陽、儒、墨、名、法各家,從而將司馬談所論之“道家”定位在百家之後,也即“漢初”。⑧ 這種綜合、采補的思路獲得學界的廣泛認同。然而,由于過分執著于將司馬談所論之“六家”等同于歷史時序上實際存在的學術史圖景,未能考慮到司馬談“以虛論實”的論證特徵。“虛”即理想狀態的“道家”,“實”即也已存在的“陰陽家”、“儒家”、“墨家”、“名家”、“法家”。“道家”之所以值得追求,因爲它充分體現了“內聖外王之道”,也因爲它能揚長避短,優于其他各家。既然如此,又何必執著于將司馬談的“道家”在學術史圖景中加以“坐實”而加以“漢初黄老”的判斷呢? 那麼,司馬談的“六家”是在描述漢初思想流派嗎?如果說漢初思想界具有相當影響力的學派,尚能舉出所謂“儒家”、“道家”、“法家”、“陰陽家”,那麼,“名家”、“墨家”實際已經淡出歷史舞臺⑨,事實上無法像先秦那樣成爲“顯學”。如果司馬談所論“六家”爲漢初流派,名家、墨家此時實則無法成爲一個完整的學派與其他學派抗衡。⑩因此,至少司馬談所論之“墨家”、“名家”,應爲先秦之“墨家”、“名家”,尤其對“墨家”的闡述和評價,司馬談幾乎完全取自《莊子·天下篇》對墨子、禽滑厘的分析。《天下篇》認爲墨翟、禽滑厘“生不歌、死不服”的思想近乎自殘,“反天下之心,使人不堪”,《論六家要旨》則稱墨家“儉而難遵”;《天下篇》稱贊墨翟、禽滑厘聞風而悅的“不侈于後世,不靡于萬物,不暉于數度,以繩墨自矯,而備世之急”的思想主張乃是“古之道術有在于是者”,《論六家要旨》則稱墨家“要曰强本節用,則人給家足之道也。此墨子之所長,雖百家弗能廢也。”“古之道術有在于是者”與“雖百家弗能廢也”雖然在表達語句方面存在差异,但其實際思想內容卻無本質區別,由此可證,司馬談所論“墨家”是先秦墨家而非漢初墨家。問題在于,司馬談《論六家要旨》之“六家”如何可能一邊總結先秦“名”、“墨”,另一邊卻又在談論漢初之“陰陽家”、“儒家”、“法家”和“道家”?其實結論很簡單,司馬談之所以要寫《論六家要旨》,目的就在于確立他心目中的“道家”相對于其他諸家的絕對完美,這是先秦諸子争鳴色彩的餘緒,即便帶有其所處時代的某些現實意圖,但這並不能否定其所論“五家”,均是對先秦諸子思想的一種劃分和概括。“道家”則是他評判“五家”的理想標準和價值尺度。 其二,聯繫漢初“黄老”盛行的歷史事實以及司馬談父子的學術旨趣,根據《史記·魏其武安侯列傳》將“黄老之言”與“道家言”並舉的記載,將司馬談之“道家”定性爲“漢初黄老”。(11)有論者謂:“《論六家要旨》所論的‘道’,‘其爲術也,因陰陽之大順,采儒墨之善,撮名法之要’,這樣的‘道’,尚賢、尚法、尚刑名、不非毀禮義,不排斥儒學,既非先秦老莊,亦非漢初黄老。”(12)這個判斷很關鍵,如果“既非先秦老莊,亦非漢初黄老”,那它又應該是什麼呢?論者並未給出具體原因,亦未就司馬談之“道家”概念做任何進一步的闡述。 至少在司馬遷的筆下,他在創造“黄老”概念之後,認爲漢初盛行“黄老”。鍾肇鵬曾撰《論黄老之學》一文,羅列西漢時期十八位黄老學者與尊奉者,分別是蓋公、曹參、陳平、田叔、漢文帝、竇太后、漢景帝、司馬季主、鄭當時、汲黯、王生、黄生、司馬談、司馬遷、劉德、楊王孫、鄧章、安丘生。(13)閻步克更在此基礎上補充了石慶、張釋之、直不疑。(14)但是,這些漢初“黄老”學者,都是司馬遷根據“黄老”概念來界定和描述的。由此帶來的疑問是,司馬談所論之“道家”是否就是漢初“黄老”呢?不少學者對此深信不疑,“司馬談說的道家,顯然是雜家,這就是黄老”。(15)“黄老之學,漢代稱爲道家”。(16)筆者認爲,對此必須審慎對待。如前所述,司馬談之“道家”乃是一種理想化的“內聖外王”之學,“黄老之學”在何種意義上纔能稱爲“道家”呢? 正如史家所觀察到的那樣,“黄老”與“道家”一樣,都是漢初纔出現的新名詞,並且最早見于《史記》之中。(17)毫無疑問,“道家”一詞的發明權,應歸屬于司馬談。但是“黄老”一詞的發明權,卻未必屬于他,而應屬于其子司馬遷。(18)班固也是以“先黄老而後六經”(《漢書·司馬遷傳》)來評述司馬遷而非司馬談。當然,如此主張並非要完全切割司馬談與司馬遷父子的思想聯繫,而是要提請大家注意:“黄老”一詞是司馬遷的發明而非司馬談的發明。 問題在于,“黄老”概念之創造,歧義叢生。按照司馬遷的說法,“黄”指“黄帝”,“老”指“老子”。《史記·陳丞相世家》:“太史公曰:陳丞相平少時,本好黄帝、老子之術。”《史記·外戚世家》:“竇太后好黄帝、老子言,帝及太子諸竇不得不讀黄帝、老子,尊其術。”《論衡·自然》也有如此總結:“黄者,黄帝也;老者,老子也。”然而,“黄老”究竟體現一種具有特定內涵的學說體系還是僅僅是一種類似先秦“楊墨”、“儒墨”並稱那樣從而並無所謂融爲一體的“黄老”學說?或者還存在其他可能? 那麽,“黄老”體現一種完整之學說體系嗎?現代學界絕大多數學者對此似乎深信不疑,都將司馬遷之“黄老”概念視爲一種對既往思想現象之客觀描述,從而認定先秦稷下時期以迄漢初存在“黄老學派”。這是一種似是而非的說法。原因就在于,先秦以迄漢初這段歷史,思想界並不存在具有確定內涵之“黄帝學”,司馬遷自己說的很清楚,《史記·五帝本紀》云:“百家言黄帝,其文不雅馴,薦紳先生難言之。”而班固在劉歆《七略》基礎上整理而成的《漢書·藝文志》有關“黄帝”的文獻則爲此說提供了有力證據,其中列舉《黄帝四經》四篇、《黄帝銘》六篇、《黄帝君臣》十篇和《雜黄帝》五十八篇,並將其歸入“道家類”。但是,除此之外,班固還在“陰陽家”下列有《黄帝泰素》二十篇,“小說家”下列有《黄帝說》四十篇,“兵陰陽家”下列有《黄帝》十六篇,“天文家”下列有《黄帝雜子氣》三十三篇,“曆譜家”下列有《黄帝五家曆》三十三卷,“五行家”下列有《黄帝陰陽》二十五卷、《黄帝諸子論陰陽》二十五卷,“雜占家”下列有《黄帝長柳占夢》十一卷,“醫經”下列有《黄帝內經》十八卷,“經方”下列有《泰始黄帝扁鵲俞拊方》二十三卷、《神農黄帝食禁》七卷,“房中”下列有《黄帝三王養陽方》二十卷,“神仙”下列有《黄帝雜子步引》十二卷、《黄帝岐伯按摩》十卷、《黄帝雜子芝菌》十八卷、《黄帝雜子十九家方》二十一卷。可以說,“九流十家”、各行各業、林林總總,都在假托“黄帝”以逞其說。“黄”的內涵無所不包,注定“黄”的特質亦飄忽不定,無法確指。同時,現有資料亦無法確證以“黄老”命名的文獻存在。既然没有“黄老”連稱之史料證據,那麼,所謂“黄老之學”就必須依賴“黄”而存在,而“黄”之不確定性勢必使得“黄老之學”之特性隨之而無法確定。由此,一種基于歷史事實的完整之學說體系“黄老之學”也就不可能存在。 那麼,司馬遷之“黄老”概念,是否屬于先秦文獻“楊墨”、“儒墨”聯用之文化現象?(19)對此亦需審慎分辨。毋庸置疑,先秦諸子在思想論辯時,確有將當時具有代表性之思想家聯用之現象,並且此種聯用,均不表明二者之間的思想具有內在完整之思想同一性,僅僅是站在批評者立場,將二者聯在一起加以批判而已。如“楊墨”並用:《孟子·滕文公下》:“楊墨之道不息,孔子之道不著。”《韓非子·八說》:“楊朱、墨翟,天下之所察也,幹世亂而卒不絕,雖察而不可以爲官職之令。”再如“儒墨”並用:《韓非子·顯學》:“世之顯學,儒、墨也。”《韓非子·五蠹》:“今儒、墨皆稱先王兼愛天下,則視民如父母。”《莊子·齊物論》:“故有儒、墨之是非,以是其所非,而非其所是。”需要注意,“楊墨”也好,“儒墨”也罷,儘管二者聯用並無特殊含義,但並不足以證明司馬遷之“黄老”亦屬此類,因爲在先秦典籍之中,尚有以思想家之姓氏聯用而表明彼此思想共性之文化現象。如:《韓非子·五蠹》將商管、孫吳聯用:“今境內之民皆言治,藏商、管之法者家有之,而國愈貧,言耕者衆,執耒者寡也;境內皆言兵,藏孫、吳之書者家有之,而兵愈弱,言戰者多,被甲者少也。”顯然,商管之于法、孫吳之于兵,均有明確共性。而司馬遷在《史記·李斯列傳》、《酷吏列傳》中,均多次將具有思想內在屬性之“申韓”聯用。(20)明乎此,再看《史記·太史公自序》之記載:“自曹參薦蓋公言黄老,而賈生、晁錯明申、商,公孫弘以儒顯,百年之閑,天下遺文古事靡不畢集太史公。”在此,“黄老”與“申商”並用,足見在司馬遷眼中,“黄老”並非簡單之“黄則黄”、“老則老”,而是如申韓、申商、管商等稱謂一樣,具有內在之有機聯繫。 如此一來,司馬遷之“黄老”用法就難免陷入兩難境地:一方面,從文獻目録與學術史演變看,各種“黄帝”言說之紛繁蕪雜,决定了無法確定“黄老之學”究竟爲何物;另一方面,司馬遷又確實是在具有思想內在同一性之意義上使用“黄老”概念。該如何解釋這種思想現象? 就邏輯而言,有兩種可能途徑解决這種困境,一爲學術史之思路,一爲思想史之思路。 第一種可能,基于道家學術史視角之常見思路,將“黄老”次序顛倒爲“老黄”,以“老”爲主(21),以“老”之確定性(22),來規範“黄”之不確定性,進而在“道家”之學派視野中將“黄老”確定爲自老子之後形成一派。然而,這種思路存在的問題亦十分明顯:以“老”之確定性,未必能够保證“老”之後學之純潔性,更無法保證“老”之後學談論“黄”之確定性,所謂“老黄”同樣呈不確定性。《莊子·盜蹠》儘管屬于雜篇,著作權是否屬于莊子頗有問題,但是以“盜蹠”之口表達的思想,與莊子觀念没有本質區別,將其視爲“老”之後學殆無异議。盜蹠盛贊有巢氏、神農氏之世爲“至德之隆”,而對于世俗所崇尚的“黄帝”不但不感冒,反而以返璞歸真的理念加以撻伐:“然而黄帝不能致德,與蚩尤戰于涿鹿之野,流血百里……世之所高,莫若黄帝,黄帝尚不能全德,而戰涿鹿之野,流血百里……皆以利惑其真而强反其情性,其行乃甚可羞也!”盜蹠之言尊“老”且合“莊”,然其卻反“黄”,“老黄”從何談起? 或謂:應將“黄老”範圍濃縮爲以“老”爲主之尊“黄”一派,反“黄”者之老氏後學不能稱爲“黄老”。那麼,再看如下同爲尊“老”之慎到與韓非子兩例:《史記·孟子荀卿列傳》記載:“慎到,趙人。田駢、接子,齊人。環淵,楚人。皆學黄老道德之術,因發明序其指意。故慎到著十二論,環淵著上下篇,而田駢、接子皆有所論焉。”《荀子·非十二子》批評慎到、田駢“尚法而無法”,《荀子·解蔽》亦言“慎子蔽于法而不知賢”,而《漢書·藝文志》直接將《慎子》四十二篇歸爲“法家”。同樣,韓非子尊“老”且尊“黄”,尊“老”不僅表現爲《解老》、《喻老》、《主道》、《揚權》、《大體》諸篇(23),而且更因司馬遷《史記》將老子與韓非子合傳,明確表示後者“歸本于黄老”。而《韓非子》提及黄帝者凡四處,《揚權》以正面形象出現:“黄帝有言曰:‘上下一日百戰。’”但卻完全是韓非子心目中的理想形象。《五蠹》謂:“法趣上下四相反也,而無所定,雖有十黄帝不能治也。”言下之意,當然把黄帝當聖人看待,只不過在于强調即使黄帝爲聖人,也必須以客觀統一之法規來治國,否則,也同樣無法治理好國家。《十過》借師曠之口將“黄帝”視爲神話人物:“昔者黄帝合鬼神于泰山之上,駕象車而六蛟龍,畢方並轄”。《外儲說左上》鄭人吹噓自己:“我與黄帝之兄同年”,可以印證民間將黄帝視爲久遠之古代人物。可見,“歸本于黄老”之韓非子,也符合“老”之後學並且尊“黄”,難道韓非子也是“黄老”嗎?可是《漢書·藝文志》卻將其列入“法家”。難道“黄老”之屬性在班固所定性之“法家”?有一種現象耐人尋味:司馬遷以“黄老”概念描述先秦思想時凡三處:《老子韓非列傳》:“申子之學本于黄老而主刑名。著書二篇,號曰《申子》。”《老子韓非列傳》:“韓非者,韓之諸公子也。喜刑名法術之學,而其歸本于黄老。”《孟子荀卿列傳》:“慎到,趙人。田駢、接子,齊人。環淵,楚人。皆學黄老道德之術,因發明序其指意。故慎到著十二論,環淵著上下篇,而田駢、接子皆有所論焉。”然而,申不害、韓非、慎到,在《漢書·藝文志》均被列入“法家”。這與坊間以“老黄”思路得出的“黄老道家”說法似乎大相徑庭。而《漢書·藝文志》將《管子》八十六篇列入“道家”,而“管商”連稱之說在戰國時期已成慣例,此亦爲《隋書·經籍志》轉而將管子列入“法家”之根本原因。這說明,至少在班固的思想世界裏,何謂“黄老”以及“黄老”與“道家”、“法家”究竟何者關係最爲親近等諸多問題,尚處糾葛模糊狀態。(24) 需要提及,以描述思想流派真實存在狀態爲旨歸的學術史思路,以“老、黄”替代“黄、老”並將“黄老”置于老子之後的思路,缺乏明確之代表人物。司馬遷提及“黄老”概念時,往往以“本于黄老”、“歸本于黄老”、“學黄老道德之術”,皆假定“黄老”業已存在,可是如果“黄老”(實則已變爲“老、黄”)是一種當代學者所理解的道家學術體系,那麼究竟由誰在何時完成由“老”向“老、黄”轉變?“黄”之介入“老”又是何種意義之“黄”?同時,更爲重要者在于,司馬遷創造“黄老”概念,因其尊“黄”,且由于“黄”所處時代及功績均非“老”所能比擬,故而“黄老”概念順理成章。而當代學者從學術史之視角將司馬遷之“黄老”定性爲老子之後的道家學術體系,實則是在“老、黄”意義上使用此概念,與司馬遷之“黄老”概念存在本質區別。歸根到底,以學術史的思路去理解司馬遷之“黄老”概念,並試圖“建構”一個老子以降形成的道家演變思想譜系,存在著諸多難以克服的邏輯漏洞,亦與司馬遷之本意相去甚遠。 通常力主司馬談之“道家”即指“漢初黄老”的學者,大都會援引《史記·魏其武安侯列傳》的一段話爲依據:“太后好黄老之言,而魏其、武安、趙綰、王臧等務隆推儒術,貶道家言,是以竇太后滋不說魏其等。”表面上看起來,司馬遷似乎主張“黄老之言”就是“道家言”,但是此處卻存在諸多疑點。 這是《史記》唯一一處將“黄老之言”與“道家言”並列的地方,在判斷“黄老”與“道家”是否關聯這一重大學術問題時屬于“孤證”。如何合理解讀這則孤證,至關重要。《史記》除了司馬談《論六家要旨》提及“陰陽”、“儒者”、“墨者”、“名家”、“法家”、“道家”之外,司馬遷在《史記》裏面很少使用“家”來表現學派意味。但是司馬遷卻多處提到“道家”,如《史記·禮記》謂:“孝文即位,有司議欲定儀禮,孝文好道家之學,以爲繁禮飾貌,無益于治,躬化謂何耳,故罷去之。”此處將“儀禮”與“道家之學”對舉,認爲“儀禮”無益于治,可知司馬遷所使用之“道家”並非司馬談“采儒墨之善,撮名法之要”的“道家”。《史記·齊悼惠王世家》記載:“道家之言‘當斷不斷,反受其亂’,乃是也。”《史記·陳丞相世家》也謂:“我多陰謀,是道家之所禁。吾世即廢,亦已矣,終不能復起,以吾多陰禍也。”《史記·老子韓非列傳》記述老萊子:“或曰:老萊子亦楚人也,著書十五篇,言道家之用,與孔子同時云。”上述提及的“道家”其實都不必然意味著學派意義上的“家”,主要是在“得道之人”或“習道之人”意義上使用該概念的。此“家”意指“人”或“專家”,而非學派意涵之“家”。 《史記·魏其武安侯列傳》這則史料裏面,魏其、武安、趙綰、王臧等人所貶斥之“道家”,絕非司馬談意義上之“道家”。原因在于,按照司馬談有關“道家”特徵的描述,所謂“因陰陽之大順,采儒墨之善,撮名法之要”,那麼,“道家”本身已然蘊涵了各家優點的近乎完美的思想體系,漢初儒生又該從何處著手來進行批判?在經由司馬遷整理之前,“黄帝”形象本缺乏確指內涵,那麼漢初竇太后所好之“黄老”其實更多是“老”之意味。《史記·儒林列傳》點出了這一點:“竇太后好老子書,召轅固生問老子書。固曰:‘此是家人言耳。’”轅固所謂“家人言”,與魏其等人所貶之“道家言”是一回事,帶有貶低之意味,所指皆爲“老”而非“黄”。所以,《史記·魏其武安侯列傳》所說之“黄老之言”,其實只是“老子之言”。惟有老子與儒者之間纔會存在緊張之關係,“世之學老子者則絀儒學,儒學亦絀老子”(《史記·老子韓非列傳》)。 《史記·樂毅列傳》曾描述過一種“黄老”師承譜系,似乎可以作爲“黄老”確實存在的有力證據:“樂臣公學黄帝、老子,其本師號曰河上丈人,不知其所出。河上丈人教安期生,安期生教毛翕公,毛翕公教樂瑕公,樂瑕公教樂臣公,樂臣公教蓋公。蓋公教于齊高密、膠西,爲曹相國師。”李銳據此區分出兩種“黄老”,他說:“漢朝的黄老之學有兩個方向,一個是保持學派師承的特色者,只談黄老;一個是可與刑名法術相結合的從宗旨、學術淵源而論的泛黄老。”(25) 倘若詳細分析具有“黄老”師承的蓋公、曹參的思想主張,不難看出,他們的思想其實“老子”特徵突出,而“黄帝”色彩卻不明顯。《史記·曹相國世家》記載蓋公的思想特徵在于“貴清静而民自定”,這裏完全是老子思想的繼承,看不到“黄帝”因素:“聞膠西有蓋公,善治黄老言,使人厚幣請之。既見蓋公,蓋公爲言治道貴清静而民自定,推此類具言之。參于是避正堂,舍蓋公焉。其治要用黄老術,故相齊九年,齊國安集,大稱賢相。”曹參取代蕭何爲相時,蕭規曹隨,務守清静無爲之道。“擇郡國吏木詘于文辭,重厚長者,即召除爲丞相史”,然後“日夜飲醇酒”,不與政事。在此,其實也是老子“貴清静而民自定”思想的體現,看不出來“黄”的特徵。《史記·汲鄭列傳》記載汲黯“學黄老之言,治官理民,好清静,擇丞史而任之。其治,責大指而已,不苛小。黯多病,臥閨合內不出。歲餘,東海大治。稱之。上聞,召以爲主爵都尉,列于九卿。治務在無爲而已,弘大體,不拘文法。”曹參與汲黯都好黄老之言,然而從他們的政治行爲來看,他們基本都是沿襲老子清静無爲的觀念而已。他們固然有可能以“黄老”標榜,但其實質卻只見“老”而不見“黄”,這也再次佐證漢初所謂“黄老”政治實踐,更多的是“老”而非“黄”。 通過上述分析,我們可以做出如下判斷:基于學術史思路,無法妥善解决司馬遷既言黄老同時黄老又没有確指之困境。司馬遷記載之漢初所謂“黄老之學”更多是“老”而非“黄”;司馬遷記載之“道家”,並非其父意義上之“道家”,而是“得道之人”或“修道之人”之意涵;漢初並不存在一個道家學派序列上的以“黄老之學”爲特徵的司馬談意義上的“道家”。 第二種可能,則是從思想史的角度來看待司馬遷的“黄老”。所謂“黄老”就是理想狀態的內聖外王之學。經過理想化的黄帝思想代表外王,老子思想代表內聖。因此,司馬遷意義上的“黄老”主要是從學術立場和價值立場的一種理想表達,而不是一種學術史意義上的某種思潮之確指對象。如此一來,法家歸本于黄老就很好理解,因爲法家很好地體現了以“老”爲內聖、以“黄”爲外王的內聖外王之道。 如果說司馬談之“道家”概念代表了其對“內聖外王”的認同,那麼,司馬遷對“內聖外王”的追求,則集中體現于“黄老”概念的創造及其“理性化”過程。因爲黄帝形象無法確指,那麼“黄老”內涵就失去憑藉。因此,司馬遷欲將“黄老”理性化爲一種政治理想,就必須重新塑造黄帝形象。同時,“內聖外王”之學就歷史時序而言,存在于“道術未裂”之“古代”。《莊子·天下篇》在批判其它諸子盛贊老聃、關尹爲“博大真人”時,其實只是涉及“內聖”層面的“天人”、“神人”、“至人”、“聖人”,而“外王”恰恰缺乏一位具有歷史質感的真實人物來加以呈現。而在衆多的聖人譜系之中,司馬遷鍾情于“黄帝”,首創“黄老”概念表達其“內聖外王”之理想。原因大致有如下幾點: 首先,司馬遷將“黄帝”視爲其心目中真實歷史之起點,《史記·五帝本紀》首尊“黄帝”,就時間而言,“黄帝”所處時代足够古遠,符合“道術未裂”特徵; 其次,尊奉“黄帝”成爲先秦迄漢的一種普遍文化心理,這是司馬遷創造“黄老”概念之基本前提。對此,《史記·五帝本紀》篇末表述得非常清楚:在精英階層,學者尊崇“五帝”,但《尚書》等傳世文獻又只記載堯以來之歷史,如此以來,人們就對“黄帝”知之甚少,由此衆說紛紜。而在民間,“黄帝”情結尤爲熾烈,司馬遷游歷之處,“至長老皆各往往稱黄帝、堯、舜之處,風教固殊焉,總之不離古文者近是。”《淮南子·修務訓》則對這種文化心理有异常真切的把握:“世俗之人,多尊古而賤今,故爲道者必托之于神農、黄帝而後能入說。亂世暗主,高遠其所從來,因而貴之。爲學者蔽于論而尊其所聞,相與危坐而稱之,正領而誦之。此見是非之分不明。” 復次,司馬遷在如何描述黄帝形象時,面臨著非常棘手的難題。一方面,百家言黄帝,然而百家所言之黄帝形象卻又很難爲人所接受:“百家言黄帝,其文不雅馴,薦紳先生難言之”;另一方面,欲知道真實的黄帝形象卻又書缺有間,必須“心知其意”,摒弃不雅的記載,選擇尤雅者加以演繹:“非好學深思,心知其意,固難爲淺見寡聞道也。餘並論次,擇其言尤雅者,故著爲本紀書首。”(《史記·五帝本紀》)龐樸曾如此評價司馬遷的困境:“他所見到的有關黄帝的資料中,有不少是他說不出口、也不能對一般人說的內容;現在寫出來的,是嚴格選擇了的。或者說,關于黄帝,他有難言之苦和難言之隱。”(26)司馬遷究竟對于黄帝有哪些難言的地方嗎?龐樸考證出作爲“天帝”的黄帝、作爲“混沌”與“鴟夷”(實爲牛皮筏子)的黄帝,更重要的是黄帝有凶德,並非聖德的形象。(27)如《戰國策·趙策二》記載:“宓戲、神農教而不誅,皇帝、魘、舜誅而不怒。”《商君書·更法》亦說:“伏羲神農教而不誅,黄帝堯舜誅而不怒。”《商君書·畫策》則說:“神農既没,以强勝弱,以衆暴寡。故黄帝作爲君臣上下之義,父子兄弟之禮,夫婦妃匹之合;內行刀鋸,外用甲兵,故時變也。”《莊子·盜蹠》謂:“黄帝不能致德,與蚩尤戰于涿鹿之野,流血百里。”可能這些有關黄帝凶狠强悍的記載最令司馬遷頭疼,所以他以“心知其意”的方式去重構黄帝形象。問題在于,如何“心知其意”呢?司馬遷必須回到他的學術立場與價值立場去想象黄帝“應該”是怎樣的形象。這種學術想象,必然與其父司馬談所論及的“道家”有關,即必須具備“因陰陽之大順,采儒墨之善,撮名法之要”這樣的特徵。 再次,“黄帝”的文治武功足以堪稱“外王”楷模。司馬遷之所以首創“黄老”概念,就是利用人們普遍尊奉“黄帝”的文化心理,其目的就在于從先秦以來不絕如縷的各種有關“黄帝”的記載之中,去粗取精,將混雜、模糊的“黄帝”改造成爲一位標準的外王式“聖君”。其文治武功,堪稱聖帝。根據《史記·五帝本紀》記載,黄帝之功續主要體現爲:(1)解决諸侯征伐之戰亂,伐蚩尤、征炎帝,罰暴懲惡,展現了一種神聖正義的形象,最終取代神農氏而君臨天下,所謂“天下有不順者,黄帝從而征之,平者去之”;(2)經濟生活領域,注重教化百姓,使其過上安穩富足之生活,“治五氣,藝五種,撫萬民,度四方,教熊羆貔貅貙虎”,“時播百穀草木,淳化鳥獸蟲蛾,旁羅日月星辰水波土石金玉,勞勤心力耳目,節用水火材物”;(3)創設政治制度,順應天地四時之序,天下太平,“官名皆以雲命,爲雲師。置左右大監,監于萬國。萬國和,而鬼神山川封禪與爲多焉。獲寶鼎,迎日推長。舉風後、力牧、常先、大鴻以治民。順天地之紀,幽明之占,死生之說,存亡之難”。 總之,在司馬遷筆下,確實存在兩種“黄老”。一種用以描述漢初的執政理念,如蓋公、曹參、汲黯,其內涵主要體現爲老子的清净無爲,“黄”的特徵並不顯著;另一種則是理想狀態下具有“內聖外王”內涵的“黄老”,一方面,喜刑名法術之學的慎到、申不害及韓非子之所以“歸本于黄老”,意在表明傳統所謂“法家”之學實則具有“內聖外王”的某些特徵,另一方面,司馬遷試圖對漢初以“老”爲主的所謂“黄老”進行理論完善,明確揭示其“外王”特徵,藉此彌補曹參式的治國缺陷。司馬遷整理出來之“黄帝”形象,完全是一個標準積極有爲之“外王”。如此,司馬談的“道家”在確實存在的學術脉絡層面既非先秦老莊、亦非漢初黄老便不足爲奇,其與司馬遷的“黄老”概念一樣,共同構建了父子二人的理想政治。司馬遷之“黄老”就與其父司馬談之“道家”在本質上殊途同歸,其實都是在彰顯他們源自《莊子·天下篇》的一種政治主張:即“內聖外王”。 三、結論及斷想 司馬談《論六家要旨》之“六家”之“家”,至少在除“道家”之外的“五家”層面蘊涵學派意義上之分類意味,陰陽、儒、墨、名、法皆對應于切實存在的學術史圖景。然其所論“道家”之特徵並非指向“漢初黄老”,而是其學術理想與政治立場之表達,這直接源自《莊子·天下篇》倡導的“內聖外王”之道。司馬遷多次提及“歸本于黄老”,此“黄老”即其父“道家”之本來蘊意,“老”爲內聖,“黄”爲外王。因此,《莊子·天下篇》之“內聖外王”,司馬談之“道家”及司馬遷之“黄老”,均不確指先秦以降某一派學說,也非傳統學派意義上“道家”思想之流脉,而是一種完備純善之理想表達。 由此,筆者有一些需進一步求證之斷想: 其一,班固在《漢書·藝文志》提及之“道家”已然不具有司馬談意義上之“道家”理想,他謂:“道家者流,蓋出于史官,曆記成敗存亡禍福古今之道,然後知秉要執本,清虛以自守,卑弱以自持,此君人南面之術也。合于堯之克攘,易之嗛嗛,一謙而四益,此其所長也。及放者爲之,則欲絕去禮學,兼弃仁義,曰獨任清虛可以爲治。”這種對“道家”的理解,已經是在通常以老莊思想爲代表的“道家”學派意義是使用該概念。相反,其在論“雜家”時卻說:“雜家者流,蓋出于議官。兼儒、墨,合名、法,知國體之有此,見王治之無不貫,此其所長也。及蕩者爲之,則漫羨而無所歸心。”除“陰陽”之外,基本就是司馬談所論之“道家”。然而,班固一方面承認雜家積極作用在于有益于“王治”,另一方面也擔心過于駁雜而失去應有之主旨與立場。班固之立場,並不以“雜家”爲依歸,也不在于“道術未裂”之前的那種完備純善狀態,而是折衷于“六經”。他說:“諸子十家,其可觀者九家而已……今异家者各推所長,窮知究慮,以明其指,雖有蔽短,合其要歸,亦六經之支與流裔。使其人遭明王聖主,得其所折中,皆股肱之材已。”(《漢書·藝文志》)其學術立場與政治理想,以儒家爲宗,實則蘊涵貶斥諸家進而降低《莊子·天下篇》“內聖外王”之意味。 其二,中國古代思想皆有“聖王”情結,其實都主張“內聖外王”之道。只不過“內聖外王”有兩種不同的形態。一種形態爲《莊子·天下篇》首創並在司馬遷那裏形成之“黄老”,內聖主虛静無爲,外王主教化及制度化之法治;另一種形態爲儒家“憲章文武,祖述堯舜”(《漢書·藝文志》)代表的“堯舜文武之治”,內聖主仁義之培養,外王主禮樂教化,次及刑政。 其三,慎到、申不害、韓非子皆“歸本于黄老”,意指他們的思想皆有《莊子·天下篇》意義上的“內聖外王”觀念,唯獨在“內聖”層面未得老子之真意,故司馬談說:“韓子引繩墨,切事情,明是非,其極慘礉少恩。皆原于道德之意,而老子深遠矣。”(《論六家要旨》)問題在于,他們的“內聖”又是怎樣的?這恐怕不能僅僅以牟宗三所謂的“黑暗的密窟”來加以定性。(28)以往學界研究法家,要麼集中探索其法術勢理論,要麼分析其人性論、歷史觀,極少注意慎到、申不害、韓非子“歸本于黄老”之意。因此,法家之“內聖”理論,未來或許將引起學界的關注。 其四,馬王堆漢墓帛書是否可依從唐蘭意見斷定爲《黄帝四經》尚需審慎,裘錫圭質疑這種觀點,認爲帛書之思想屬性具有“道法家”特徵的觀點,值得關注。(29)《黄帝四經》是什麼性質的書,《漢書·藝文志》“道家類”只列出書目,應是與《老子》觀念差不多的文獻。《隋書·經籍志》說:“漢時諸子道書之流有三十七家,大旨皆去健羨處沖虛而已,其黄帝四篇、老子二篇最得深旨。”因此,具有明顯“道法家”色彩的馬王堆漢墓帛書,是否能够定性爲《黄帝四經》就是一個很大的疑問。與此同時,我們又可注意到,帛書“道法家”的特性,與“歸本于黄老”的慎到、申不害和韓非子的思想,具有高度的相似度。王曉波稱“黄老”是一種“温和的法家”,筆者以爲應該認真對待。(30)當代道家思想研究者喜用“黄老學派”來稱謂老子以降與老莊不同的一個思想流派,將其視爲道家思想發展史之重要一環,實則與將馬王堆漢墓帛書定爲《黄帝四經》有很大關係。當代學界之研究具有“三級跳”特徵:將《馬王堆漢墓帛書》視爲《黄帝四經》,再把《黄帝四經》作爲考察漢初黄老之重要文獻,進而認定司馬談的“道家”即爲“黄老之學”,由此黄老之學就成爲一種道家源流中的學派而存在。司馬談“因陰陽之大順,采儒墨之善,撮名法之要”自然就成爲先秦思想之兼采與匯融了。然而,如果從“內聖外王”角度觀之,這種觀念至爲久遠,那麼,所謂“黄老學派”以及具有確定時序特徵的“黄老之學”是不是會面臨解構之風險呢? ①任繼愈:《先秦哲學無“六家”:讀司馬談〈論六家要旨〉》,《中國哲學史論》,上诲:上海人民出版社,1981年。 ②錢基搏:《讀〈莊子·天下篇〉疏記》,臺北:臺灣商務印書館,1970年,第1頁。 ③顧實:《〈莊子·天下篇〉講疏》,《〈莊子·天下篇〉注疏四種》,北京:華夏出版社,2009年,第3頁。 ④同上,第11頁。 ⑤劉興林:《〈論六家要旨〉“省不省”新解》,《南都學壇》1995年第1期。 ⑥如果再將考察的視野推及先秦,會發現,先秦諸子實則在潜意識裏都已發現一種基本的治國道理:君主一人若欲治理好國家,無法事必躬親,惟有效法萬全之“道”,以“約”治國,並以此作爲一種理想的治國狀態加以描述。《論語·爲政》之“衆星”拱“北辰”,《老子》第十七章之“太上,下知有之”,《韓非子·飾邪篇》之“故先王以道爲常,以法爲本……而道法萬全,智慧多失”,其實都在闡述這個道理。荀子將此道理闡釋爲“至約”,所謂“之主者,守至約而詳,事至佚而功,垂衣裳,不下簟席之上,而海內之人莫不願得以爲帝王。夫是之謂至約,樂莫大焉”。 ⑦宋洪兵:《先秦諸子“愚民論”考述》,《求是學刊》2008年第6期。 ⑧蒙文通認爲:“蓋周秦之季,諸子之學,皆互爲采獲,以相融會。韓非集法家之成,更取道家言以爲南面之術,而非固荀氏之徒也。荀之取于道、法二家,事尤至顯……《呂覽》、《管書》,匯各派于一軌,《淮南子》沿之,其旨要皆總道家。司馬遷之‘先黄老而後六經’,亦其流也。”蒙文通:《〈儒學五論〉題辭》,《中國現代學術經典·廖平蒙文通卷》,石家莊:河北教育出版社,1996年,第605頁。任繼愈認爲:“如果他所謂道家指的是老子,老子在儒墨之前,司馬談當然知道,陰陽家儒鄒衍、名家如公孫龍、法家如韓非更在戰國後期。老子早已死去多年,如何能死而復生,‘采儒墨之善,撮名法之要’呢?”據此得出結論:“司馬談是漢初的道家,他認爲道家采取了儒、墨、陰陽、名、法衆家之長,這也反映了漢初黄老之學占統治地位的思想情况。”任繼愈:《先秦哲學無“六家”:讀司馬談〈論六家要旨〉》。蕭萐父也認爲:“太史公司馬談,作爲當時最博學的思想家,以更廣闊的視野和更高的理論思維水準,對秦漢之際流行于朝野的各派思想進行了深入剖判而歸宗于新道家;並具體分析了新道家其所以取得理論優勢,就在于能够‘因陰陽之大順,采儒墨之善,撮名法之要,與時遷移,應物變化,立俗施事,無所不宜,指約而易操,事少而功多。’即是說,托名黄帝、淵源《老子》的新道家,對陰陽、儒、墨、名、法各家的思想精華都有所吸取,並順應秦漢之際的時代變遷而有新的發展,所以在實際運用中能够取得‘事少而功多’的成效。”蕭萐父:《秦漢之際學術思潮簡論》,熊鐵基:《秦漢新道家略論稿·序》,第9頁。鍾肇鵬亦認爲:“司馬談說:‘道家因陰陽之大順,采儒墨之善,撮名法之要。’正表明黄老之學相容並包的特點。這對以道法爲主兼采儒墨、陰陽、名家的黄老之學,顯然是出于各家之後,只能是戰國末期的産品。”鍾肇鵬:《論黄老之學》,《世界宗教研究》1981年第2期。 ⑨方授楚在《墨學源流·墨學之衰微》中認爲:“是在西漢武帝時,墨學之師承家法,猶未絕也。”“墨學之在西漢,其衰微乃漸而非頓。”這說明西漢前期墨家學派依然存在。然而,李零則認爲西漢學術依然“籠罩在先秦的概念之下,並不直接是漢朝的東西”,並表示“漢代没有墨家和名家”。李零:《簡帛古書與學術源流》,北京:生活·讀書·新知三聯書店,2004年,第291頁。 ⑩任繼愈在論證司馬談所論“六家”爲“漢初當時流行的六個重要學派”時,只是籠統地列舉董仲舒《舉賢良對策》“今師异道,人异論,百家殊方,指意不同”爲依據,說明當時又有一次小争鳴。但並未詳細論證漢初是否還存有足以與“道家”、“陰陽家”、“儒家”、“法家”進行學說抗衡的“墨家”、“名家”。任繼愈:《先秦哲學無“六家”:讀司馬談〈論六家要旨〉》。 (11)熊鐵基認爲:“司馬談所說的‘道家’或者叫‘道德家’,也就是盛行于漢初的‘黄老之學’。《史記·魏其武安侯列傳》說:‘(竇)太后好黄老之言,而魏其、武安、趙綰、王臧等務隆推儒術,貶道家言。’從上下文看,黄老之言就是道家言。“參見氏著:《秦漢新道家》,第3頁。 (12)張大可:《司馬遷評傳》,南京:南京大學出版社,1994年,第105頁。 (13)參見鍾肇鵬:《論黄老之學》。 (14)閻步克:《土大夫政治衍生史稿》,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1996年,第275頁。 (15)蒙文通:《略論黄老學》,《道家文化研究》第14輯,北京:生活·生活·新知三聯書店,1998年。 (16)鍾肇鵬:《論黄老之學》。 (17)蒙文通:我認爲是稷下各派學者集合(或融合)而形成了黄老一派;不是先有黄老學,田、慎、宋、尹諸人從黄老出。不是黄老之學在先,而是百家融爲黄老。“黄老”本來就是戰國後期纔形成的學術,是到漢代纔有的名稱。鍾肇鵬:在先秦著作中没有“黄老”這個名稱,黄老並稱是漢代人的說法。 (18)儘管自唐代以來,不斷有人提及“司馬談父子作《史記》”的觀點,近代又爲王國維、顧頡剛等大家所極力渲染闡發,幾成學界共識。但是現有詳實的分析及考證已經證明,“從《太史公自序》裏記載司馬談本人和司馬遷的說法中,只能看到司馬談有‘論著歷史的理想’,是否付諸行事,在《自序》和現在所能見到的漢代史籍文獻中均無記載”。從而得出如下結論:“‘司馬談作史’之說,因文獻不足征,只可存疑,不能確定。”參見易寧、易平:《“司馬談作史”說質疑》,《北京師範大學學報》2004年第1期。 (19)有學者如此解釋“楊墨”聯用之現象:“楊則楊,墨則墨,在中國歷史上並没有一個楊墨學派。我以爲黄與老之情形,應與此相同。”參見修建軍:《“黄老之學”新論》,《管子學刊》1992年第2期。 (20)《史記·李斯列傳》:“夫不能修申、韓之明術,行督責之道,專以天下自適也,而徒務苦形勞神,以身徇百姓,則是黔首之役,非畜天下者也,何足貴哉!”又《酷吏列傳》:“隗囂滅後,隴右不安,乃拜曄爲天水太守。政嚴猛,好申韓法,善惡立斷……陽球字方正,漁陽泉州人也。家世大姓冠蓋。球能擊劍,習弓馬。性嚴厲,好申韓之學。” (21)如丁原明認爲:“黄老學從狹義上講,是指托名于黄帝而推行老子道家某些思想的一派,從廣義上講,則是指以道爲核心而兼取百家之學的道家思潮。因此,黄老學的基本內容應當是‘老’而不是‘黄’。”參見氏著:《黄老學論綱》,濟南:山東大學出版社,1997年,第21~22頁。 (22)儘管老子其人,同樣亦不確定,但老子之思想屬性,因《道德經》之確指而應無疑,其特質即如《史記·老子韓非列傳》所概括,“無爲自化,清静自正”。 (23)頗多學者熱衷于《韓非子》篇章真偽之考訂,但筆者認爲所有傳世本《韓非子》被確鑿證偽之前,最理性的做法就是承認《韓非子》之相對完整性:“在缺乏足够鐵證的前提下(諸如古本《韓非子》的出土),人們僅僅憑藉某些假定和推斷來考證《韓非子》的真偽,很難得出令人信服的結論。”拙著:《韓非子政治思想再研究》,北京: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10年,第20頁。 (24)有學者將“黄老”視爲老子與法家之間的一環,同時將“黄老”歸屬于“道家”。例如,閻步克認爲:“法家雖有取于黄老,但其思想主要地來源于‘富國强兵’的‘變法’實踐,在此他們就已經把刑名法術化爲更具可操作性的東西,因而有別于黄老而自成一家了。‘本于黄老而主刑名’,也意味著所‘本’與所‘主’已非一事。《商君書》、《管子》對兵刑錢谷、考課銓選的翔實規劃,申不害、韓非對權術與法治的具體闡發,較之《老子》、甚至較之四篇黄老帛書,都更直接地關乎實事而更爲深切著明。”《士大夫政治演生史稿》,第284~285頁。當然,有關法家的特徵無疑是明確的,但是有關“黄老”的特徵卻只是一種似有還無、似是而非的感覺。 (25)李銳:《道家與黄老辨義》,《中國哲學史》2012年第1期。 (26)龐樸:《一分爲三:中國傳統思想考釋》,深圳:海天出版社,1995年,第2頁。 (27)《一分爲三:中國傳統思想考釋》,第2~23頁。 (28)牟宗三:《中國哲學十九講》,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5年,第135頁。 (29)裘錫圭:《中國出土古文獻十講》,上海:復旦大學出版社,2004年,第337~338頁。 (30)張純、王曉波:《韓非思想的歷史研究》,北京:中華書局,1986年,第220頁。“司马”中的“道家”与“黄老”_道家论文
“司马”中的“道家”与“黄老”_道家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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