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新世纪民族问题与民族自我发展--兼论江泽民同志关于民族问题的讨论_民族问题论文

论新世纪民族问题与民族自我发展--兼论江泽民同志关于民族问题的讨论_民族问题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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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D63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5439(2001)04-0005-05

1992年1月,江泽民同志在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在谈到什么是民族问题时,曾明确指出:“民族问题既包括民族自身的发展,又包括民族之间、民族与阶级、国家之间等方面的关系。”这个科学论断,正如李德洙同志的文章所说,不仅适合国内民族问题,同样适合对世界民族问题的认识。[1]对于上述论述的全面理解,我们已初步在《再论民族问题的含义》一文中作了阐述。[2]惟其关于民族自身的发展问题,觉得还有必要从马克思主义发展观的角度,根据新世纪民族工作的新形势,进一步提高认识。

一、“民族自身的发展”是彻底解决我国新世纪民族问题的硬道理

发展的观点是邓小平理论的一个十分重要的观点,也是江泽民同志详细论述的一个重要问题。几年前,在党的十四届五中全会上,他就强调了发展在我国经济社会中的地位,直接引用邓小平的言论加以阐述。他说:发展是硬道理。中国解决所有问题的关健要靠自己的发展。增强综合国力,改善人民生活;巩固和完善社会主义制度,保持稳定局面;顶着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的压力,维护国家主权和独立;从根本上摆脱经济落后状况,跻身于世界现代化国家之林,都离不开发展。这是就总的情况而说的。

一切民族问题的彻底解决,都离不开民族自身的发展,这是江泽民同志在两次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的讲话中特别强调的。早在1992年1月的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他明确指出:现阶段,我国的民族问题,比较集中地表现在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迫切要求加快经济文化的发展上。在新的历史时期,搞好民族工作,增强民族团结的核心问题,就是要积极创造条件,加快发展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经济文化等各项事业,促进各民族的共同繁荣。在1999年9月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他又号召抓住历史机遇,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发展。指出: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发展,是我国社会主义事业的本质要求在民族工作上的体现,也是党的民族政策的基本出发点和归宿。在国家未来的发展战略中,加快民族地区的发展将被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这不仅是一个重大的经济问题,也是一个重大政治问题,全党同志一定要充分认识做好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所以,在今年的民委工作会议上,他特别强调,必须坚持以发展的办法解决前进中的一切问题。发展是硬道理,不发展则什么都谈不上。前进道路上的所有矛盾和问题,都只能在民族发展即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自身发展中求得解决。进入新世纪,民族工作要更加牢固地树立发展的观点,以此统一思想,统一行动,凝聚智慧,凝聚力量,努力完成中央民族工作会议提出的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历史任务。

为什么说发展是硬道理,新世纪所有民族问题只有通过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自身发展才能求得解决呢?这是由事物发展变化的矛盾规律所决定的。因为在马克思主义看来,世界上的一切事物都是充满矛盾的,对立统一的矛盾运动推动着事物的发展。而事物本身又有外部矛盾和内部矛盾。事物的内部矛盾是事物存在的深刻基础,它不仅是事物自身运动的源泉,而且规定着事物发展的方向。事物的内部矛盾是事物发展的内因,无论哪一个事物的发展,都是内因和外因共同作用的结果。但是,内因和外因对事物发展的作用是不一样的,内因是第一位的,是事物发展的根本。外因是第二位的,是事物发展的条件,外因必须通过内因才能起作用。正如列宁所说的,我们认识任何一件事物,“主要的注意力正是放在认识‘自己’运动的泉源上。”[3]

同时,在马克思主义看来,当我们在把唯物辩证法的观点用到认识社会发展问题时,又必须把主要注意力放在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运动规律上。生产力是社会发展的最根本的决定性因素,生产力的发展状况,决定着社会发展的状况。社会主义也不例外。邓小平同志明确指出:“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4](P373)作为社会主义时期社会问题重要组成部分的民族问题也是如此。它的中心任务就是要始终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加快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这在新的世纪尤为紧迫和重要。

但是,应当承认,我们对于解决社会主义时期民族问题必须依靠发展生产力的认识是经历了一个曲折的历史过程的。解放前乃至在解放初期的一段时间里,我国各族人民,遭受着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三座大山的剥削和压迫,一些少数民族还受到严重的民族压迫和民族歧视。当时,民族问题的主要内容,就是在中国共产党的正确领导下,通过新民主主义革命和进行民主改革,推翻民族剥削压迫制度,建立社会主义制度,引导翻身解放的各族人民走上社会主义道路。在这一任务完成以后,就应该及时地将民族工作的中心,转移到大力发展自身的生产力水平上来,转移到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建设上来。所以在1956年召开的党的“八大”上,就正确地发出过我们必须用更大的努力来帮助各少数民族在经济上和文化上的进步,使少数民族在我国社会主义建设事业中充分地发挥积极作用的号召。但这一号召并未得到完全落实,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民族工作的重点放在以阶级斗争为纲上,以处理民族之间的政治关系为主要内容,忽视了发展各少数民族自身的生产力。“文化大革命”时期,由于受到林彪、江青反革命极左路线的破坏,民族工作被完全取消,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生产力发展完全停止,民族问题的解决已无可能。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随着全党的中心工作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民族工作的中心任务才及时转移到了经济建设上来。民族地区经过20多年来的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生产力水平有了显著提高,大多数地区的少数民族已基本摆脱了贫困,但与发达地区比较起来仍有很大差距并且这种差距还在拉大,与社会主义本质对生产力发展的要求相差更远。最近,在党的十五届五中全会通过的关于我国“十五”计划的建议和九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所通过的关于我国“十五”计划的纲要中,再次强调了突出发展这个大主题。因此,抓住机遇,千方百计以超常规的速度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自身发展,促进各民族共同富裕,共同繁荣,就成了新世纪解决我国民族问题的硬道理。

二、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兴边富民,扶贫济困,走有中国特色的民族发展之路

1999年6月,在世纪之交的历史时刻,江泽民同志代表党中央,向全国人民发出了关于实施西部大开发的伟大战略号召,号召我们把加快西部经济社会发展同保持政治社会稳定、加强民族团结结合起来,把西部发展同实现全国第三步发展战略目标结合起来。[5]同年9月,在第二次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他又指出:加快中西部地区的发展特别是实施西部大开发的战略,条件已经具备。实施西部大开发是我国新世纪发展的一项重大战略任务,也是民族地区加快发展的重要历史机遇。可以说,党中央关于“西部大开发”的战略决策和江泽民同志的讲话,为我国新世纪的民族工作指明了方向,为我国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大发展开辟了一条必由之路。

我国的东、中、西三个经济地带的划分,是国家在制定“七五”计划时提出的概念。所谓“西部地区”,主要指地处我国西北、西南地区的新疆、西藏、宁夏、青海、甘肃、陕西、四川、云南、贵州、重庆等省、市、自治区,现在又争取到把内蒙古和广西两个自治区列入西部大开发范围,恩施、湘西、延边三个自治州也享受西部大开发待遇。可见,它不仅仅是一个地理概念,而且是一个民族地区概念。这些地区加起来,其土地面积约占全国的60%左右,人口约占全国的30%左右,属我国经济不发达地区。最具特殊意义的是,这些地区又是我国少数民族的主要聚居区,包括了5个自治区、30个自治州和近百个自治县的范围,民族成份近50个,人口4亿以上。因此,从某种意义上说,西部大开发就是对少数民族地区的大开发,西部大开发的内容也是我国民族问题的内容,即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自身大发展的问题。

应当说,实施西部开发,巩固边疆,维护统一,既是我们党几代领导人的主张,也是近代以来革命志士的梦想,有着深厚的历史背景。自鸦片战争以来,从龚自珍、林则徐到梁启超、孙中山,都有这方面的言论。尤其是近代中国资产阶级民主革命的先行者孙中山先生,更是在其《建国方略》的“实业计划”中,勾画了一系列开发西部的宏伟蓝图。以毛泽东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一代领导集体,在实施新中国的社会主义计划经济建设过程中,通过国民经济恢复、屯垦支边和“三线”建设等形式,在开发西部方面作了很大的努力,取得了初步成绩。作为党的第二代领导集体核心的邓小平同志,不仅在领导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过程中取得了巨大的成功,为西部大开发奠定了雄厚的物质基础;而且还提出了“共同富裕”、“先富后富”和“两个大局”的理论,[4](P155、373、277-278)为我们党在新世纪实施西部大开发,发展民族经济、促进共同繁荣奠定了深刻的思想基础。正是遵照邓小平理论的指导,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第三代领导集体第一次明确作出了关于“实施西部大开发”的伟大战略决策,将邓小平的指示正式付诸于行动,从而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揭开了我国民族大发展的新篇章。

那么,怎样进行西部大开发呢?江泽民同志讲得很清楚:加快开发西部地区,发展民族经济,必须充分考虑各种有利和不利的因素,充分调动广大干部和各个方面的积极性,充分调动少数民族自身的积极性。在国家财力稳定增长的前提下,通过转移支付逐步加大对西部地区的支持力度;在充分调动西部地区自身积极性的基础上,通过政策引导,吸引国内外资金、技术、人才等投入西部开发,有目标、分阶段地推进西部地区人口、资源、环境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加快开发西部地区应该是全面的,要把水资源的开发和有效利用放在突出位置。生态环境建设,普及科学教育,推广实用技术,发展特色旅游,交通通讯设施建设等方面,都要统筹规划。我们认为,这是一个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推进西部社会全面发展的伟大战略部署,既有目标,又有措施,涉及到西部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方方面面,是全国地有计划地发展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唯一的正确指导方针。可以预料,只要按照江泽民同志的讲话部署去做,西部大开发的战略决策就一定能实现,一个经济繁荣、社会进步、生活安定、民族团结、山河秀美的西部地区,一定会展现在全国人民面前。万方乐奏有于阗,各族儿女舞蹁跹,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又一个“历史盛世”将指日可待。

当然,我们也必须看到,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也是一个巨大的系统工程和空前艰巨的历史任务,需要几代、几十代人的努力才能完成,要有长期奋斗的思想准备。在实施这一伟大战略过程中,必须把我们党在我国民族工作中所坚持的国家帮助和自力更生的方针结合起来,坚持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光荣传统,利用自己的优势,创造新的业绩。

大力帮助少数民族发展经济文化,是我们党和国家一贯坚持的方针政策。早在1956年毛泽东同志在《论十大关系》一文中就明确指出:“我们要诚心诚意地积极帮助少数民族发展经济建设和文化建设。”[6]周恩来同志在《关于我国民族政策的几个问题》的讲话中,也指出:“兄弟民族地区的资源开发是祖国工业化的有力后盾。但是,兄弟民族地区的资源还没有开发,劳动力少,技术不够,没有各民族特别是汉族的帮助,也不可能单独发展。”[7]在进入我国改革开放的新时期以后,1987年6月邓小平同志重申:“我们帮助少数民族地区发展的政策是坚定不移的。”[4](P246)并将这一政策写进了新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使之法制化。正是在这一法律和政策的正确指引下,建国50多年来,党和国家根据少数民族地区建设的需要,结合国家不同时期的可能条件,从财力、物力、人力等各方面,给西部少数民族地区以大量支援和帮助,为加快西部民族经济文化的发展,做出了巨大的成绩。特别值得提出的是,自80年代以来,我们党和国家实行了对少数民族地区的“扶贫”工作,经过多年的努力,尤其经过“八七”扶贫攻坚,已经取得了历史性的胜利。到1999年底,少数民族贫困人口由一个多亿减少到1400万人,使大部分少数民族群众摆脱贫困,解决温饱,有的还进入了基本的小康型生活状况。在进入新世纪之始,国家又准备启动新一轮扶贫计划,对剩下未脱贫的少数民族人口,采取特殊的措施和办法,争取在不长的时间内,帮助他们脱贫致富,过上好日子,并尽快走上基本小康的道路,与全国人民一起,实现共同富裕和共同繁荣。

近年来,由国家民委倡议发起的以“富民、兴边、强国、睦邻”为宗旨的“兴边富民行动”,得到了中央领导的充分肯定。这也是实施西部大开发、扶贫攻坚的一项重要举措。这是因为,全国有130多个边境县,两万多公里陆地边界线,大部分属少数民族地区。加快边境地区的发展,既是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应有之义,也是实现西部大开发战略的保障。这一行动,从历史角度讲,是历史进步的边疆开发政策的延续,也是我们党几代领导人的愿望。这一行动展开以来,已经得到各边疆省区广大各族群众以及内地群众的热烈响应,取得初步成效。应当总结经验,加大力度,进一步做好。与此同时,国家民委还把加快全国22个人口较少的少数民族发展特别提出来,当作帮助少数民族自身发展的一件大事来抓,被费孝通先生称之为“小民族,大政策”,“小民族,大问题”,这也是非常有意义的一件事。它不仅完全体现了我们党的民族不分大小完全平等的马克思主义民族观,而且在国际上都将产生广泛影响。

如上所述,江泽民同志在谈到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时,还特别强调各民族要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利用自己优势,创造新的业绩。这是事物发展的又一方面,是事物发展的内在因素。因为我们知道,西部大开发是一个巨大的系统工程,也是空前艰巨的历史性任务,光靠一个积极性是不够的,要充分发挥各方面的积极性,特别要充分调动西部少数民族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事情才能办好。我们少数民族人民应当懂得,党和国家以及先进民族对我们的帮助,是马克思主义民族政策的体现,是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体现,是我们获得发展的前提和基础。但是,光靠先进地区的帮助,躺在“帮助”上等、靠、要,是不应该的,是不利于民族自身发展的。我们要积极响应江泽民同志的号召,抓住历史机遇,充分利用自己的优势,发奋图强,自力更生,不怕困难,艰苦努力,采取各种措施,加快民族经济社会的发展。

三、加强法治,倡导德治,努力建设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文明民族

江泽民同志在1997年党的“十五”大报告中,提出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的治国方略。今年初,在中央宣传工作会议上,又提出了“以德治国”的思想,强调:“应始终注意把法制建设和道德建设紧密结合起来”。这是党中央又一新的战略部署,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对于民族自身发展来说,也具有强大的推动作用。可以说,全面贯彻党的“法治”和“德治”方略,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文明民族的唯一正确指南。

在少数民族地区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就是广大各族人民群众,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依照我国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及其它法律规定,通过人民代表大会等各种途经和各种形式,管理国家和地方的政治、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物,保证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其本质在于揭示治理国家的基本方法是运用法律,是崇尚体现广大人民群众意志的法律在民族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中的权威。这是我国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是国家长治久安的需要,也是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调整民族关系,加强民族平等团结,进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需要。因此,我们每一个少数民族公民都必须严格树立强烈的法律意识,做好立法、执法和守法的工作,贯彻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方针。当前,要特别按照党中央的部署,严厉打击一切严重刑事犯罪和黑社会势力,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保证国家社会政治稳定,人民安居乐业,加速民族地区的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健康发展。

必须特别指出的是,对于我们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来说,为了保持社会政治稳定,就必须加强民族团结,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主义。这也是江泽民同志多次强调的。他在两次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都用了很大的篇幅,讲到了反对民族分裂的问题。他在新疆和西藏考察工作的时候,还专门作了加强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的报告,结合新疆和西藏的历史实际,强调了反对民族分裂主义的极端重要性。江泽民同志有一句名言是我们大家经常引用的,这就是:“国家统一、民族团结,则政通人和、百业兴旺;国家分裂、民族纷争、则丧权辱国、人民遭殃。”我们一定要牢记江泽民同志的这一教导。

在加强民族法制建设过程中,除了需要继续完善社会主义法制体系,突出经济立法外,还有一个如何利用少数民族习惯法的优秀成份,为发展民族经济、稳定社会秩序服务的问题。历史证明,在我国许多少数民族中,为了维护民族内部社会稳定,调节人们之间的关系,规范人们的行为,是存在着许多习惯法的,而且较具权威。例如苗族的“团规”、侗族的“款”、瑶族的“石牌制”等,在调整财产关系、排解人们纠纷和处理男女婚姻上,都起着重要作用。在土家族习惯法中,最值得总结和继承的就是乡规民约。诸如“赶肉分配”、“封山育林”、“护卫秋收”、“保护桐茶”等方面都有民间约定。严禁偷盗,奖励分明,生产秩序不乱。在土家族山寨,还盛行一种“草标禁约”,代表一种禁止信号,随处可见,起着一种特殊的习惯法的作用,充满了文化色彩,很值得继承和发扬。当然,对于那些为维护家族头人统治而形成的野蛮残酷的民族习惯法,则必须加以摒弃。

江泽民同志倡导的“以德治国”方略,在我们党的历史上还是第一次,是对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的丰富和创新,也是直接对邓小平理论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内容的继承和发展。

如何在少数民族中和民族地区倡导“德治”?主要的就是要加强少数民族自身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包括建设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道德体系。其内容,按照我们的理解,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考虑:一是进行爱国主义和社会主义教育。要充分认识我国自古以来就是一个统一多民族的国家,多元一体,不容分割,祖国利益高于一切,团结统一胜过生命,维护祖国领土完整是我们每一个民族成员的神圣职责,对于任何来自国内外的分裂祖国的行为都必须予以痛击。同时,还必须认识到,我们是社会主义国家,只有社会主义才能救中国,只有社会主义才能发展中国。在当前,就是要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坚持走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否则,各民族都不会得到自身发展,只能是死路一条。二是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取向。要以为人民服务为核心,“五讲、四美、三热爱”,有理想,守纪律,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努力学习,勇于创新,反对邪教,崇尚科学,谦虚谨慎,不骄不躁,勤俭节约,清正廉洁,励精图治,无私奉献,用伟大的共产主义精神塑造新人,推动民族自身发展。三是继承祖国优秀历史文化遗产,例如儒家的伦理道德,仁、义、礼、智、信,忠孝爱悌,中庸和合;孙中山先生的“天下为公”、“仍需努力”等等。四是对存在于我们民族现实生活中的宗教,要引导其与社会主义相适应,在正确贯彻党的宗教政策的前提下,其中一些有利于维护社会稳定的言行,也是可以利用的。例如:佛教伦理学说“五戒”中的不偷盗、不邪淫、不妄语、不饮酒及仁爱博施,“慈爱怜悯”;伊斯兰教中的为人正直,以德报德,仗义疏财,救济贫苦;基督教的自制、自重、以敬人为本为荣等等,只要利用得当,也是可以为社会主义服务的。现实生活中的一些信教少数民族地区的村寨,社会秩序较好,宗教道德所起的一定作用也是比较明显的,应当加以总结。五是借鉴外国的成功经验,例如新加坡的以德治国即主要依靠儒家学说管理社会是搞得比较好的,就值得我们学习。六是认真总结和发扬我们少数民族自身的优良传统道德。众所周知,在我们祖国50多个少数民族中,历史以来,就形成了丰富的民族风俗习惯,包括伦理道德观念和道德原则,维系着民族之间和族内社会生活的稳定发展。以土家族为例,其表现就多种多样,归纳起来,有如下八点,即:热爱祖国,抵御外侮;民族自尊,思乡恋土;团结和合,邻里相安;协作互助,乐于助人;尊师重教,好学上进;勤劳忌懒,节俭致富;诚实守信,情义为本;敬老扶幼,家庭和睦。特别值得一提的是,他们还十分重视全民道德教育,寓德育于娱乐之中。他们在每年初举行“摆手舞”前的玩茅故斯活动时,其内容有“扫堂”一幕,掌堂师带领表演者,一边表演扫地动作,一边唱道:“野神野鬼扫出去,偷鸡摸狗的扫出去,一些起心害人的人统统扫出去;历代祖先请进来,安分守纪的请进来,勤劳苦做的请进来,一切善良人请进来,大家一起来摆手啊!”这种气势昂扬、爱憎分明的唱词无不激动人心,使大家在娱乐中受到一次生动的道德教育。

收稿日期:2001-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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