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的可持续性:民族文化旅游资源开发规划的基本导向,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持续性论文,民族文化论文,资源开发论文,导向论文,旅游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在长期历史发展中,多数少数民族形成了丰富的民族文化资源,这些文化资源涵盖了民族生活衣食住行各个方面,从建筑、饮食、服饰,到宗教、文学等,无所不包,种类多样,内容丰富。民族文化资源和自然资源共同构成了民族地区旅游开发的资源基础,随着文化旅游的发展,民族文化资源的旅游开发已成为民族地区旅游开发利用的重点方向。旅游规划开发可以使民族文化资源实现从资源到资本的转变,对于民族地区经济发展及民族民众收入提高都有重要意义,相对于自然资源对民族民众生存发展的基础价值,民族文化资源关系着民族延续,因此在民族旅游资源开发中,不仅要关注民族自然资源的生态保护,对于文化资源也要有生态观念,坚持资源的可持续性,只有这样,才能形成文化保护和旅游发展同时展开的良性机制。 一、资源可持续性在民族文化旅游资源开发规划中的导向意义 (一)民族文化需要传承保护和发展 民族文化是少数民族重要的精神财富,是少数民族代代维系的纽带,也是民族民众民族智慧和经验的凝聚,对民族地区文化建设、民族延续,以及民族情感的凝聚都有重要意义,也是民族文化发展的基本思想。从形态上来看,民族文化资源包括物质文化资源和非物质文化资源,物质文化资源是指物质化的文化形式,如民族建筑、民族工艺品、民族古籍、民族服饰等,而非物质文化资源则是指民族文学艺术、思想文化等。在民族旅游开发过程中,不仅需要对民族文化物质文化资源进行开发,如建筑资源的开发利用等,还要对非物质文化资源进行充分利用,如民族艺术表演等,这些文化资源的合理开发将成为民族旅游和其他旅游区别的重要特质。由于民族文化传承保护的基本思想,民族文化旅游资源开发规划必须把相关文化资源的可持续性在旅游规划开发中进行贯彻落实,才能使民族文化传承保护目标得以实现。 (二)民族旅游业可持续发展需要 旅游资源是旅游业发展的基本要素,也是旅游业发展的资源基础,必须使相关资源得以持续存在或发展,才能使旅游产业持续发展具有可行性,由于民族文化和旅游业的紧密关联,旅游产业的发展必须关注文化资源的可持续性。旅游可以使民族文化资源得到传播推广,但是缺乏了民族文化资源,民族旅游就难以和其他地区旅游区别开来,民族文化资源是民族旅游的招牌和支撑。[1]近年来,随着旅游市场的激烈化竞争加剧,自然资源上差异越来越多地被游乐设施等其他旅游资源所弥补,旅游同质化趋向越来越突出,因此差异化策略自然成为民族旅游和其他旅游区别开来的关键要素。作为地域性文化,民族文化和其原生地域具有天然的默契,因此基于民族文化特质的旅游差异化往往难以为其他地区旅游业所模仿或复制。对于相对陌生民族文化的认知和感受,必然需要游客到特定民族地区旅游为前提,因此民族旅游的民族文化特质使得其在竞争中具有天然优势,要保持这种优势,就必须坚持文化资源的可持续性。[2] 二、资源可持续性导向下民族文化旅游资源开发规划 (一)统一管理 从广泛意义上来说,民族文化资源属于民族大众,但是具体到某种民族文化资源时,就可能牵涉到具体的所有者主体,如当前部分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往往为特定少数民族家庭传承。另外对于贵州、云南等部分少数民族聚居的民族文化资源来说,还存在文化资源的地域分割和民族权属等问题,个人和集体、民族之间、民族和国家、区域之间等多方面复杂的权属关系,使得民族文化资源所有权和管理权并不统一,因此便使得民族文化资源的开发难以做到统一。在统一管理主体的缺失下,少数民族文化资源的开发便很容易陷入无序开发状态,民族之间、区域之间各为其是,各自依照自身的利益和需求设定开发模式,由此便使得民族文化资源很难得到统一管理,无法形成严谨的开发标准,制约了资源开发形成规范的管理空间。为了追求经济利益,各方面对于民族文化资源的旅游开发各自为战,从而使得少数民族文化资源乱象频出。以苗族服饰为例,传统的苗族服饰是该民族妇女为自用而缝制的衣物,因此在衣物的制作过程中,苗女往往精心缝制,花费大量时间来制作,从而使得制作出来的苗族服饰图案精美,针线均匀,件件都有一定的特色。而在苗族地区旅游开发中,商家为了向游客出售更多的苗族服饰商品,在各种衣物的制作中往往缺乏了心思和耐心,大大降低了当地服饰应有的美感。和苗族服饰一样,多数民族地区的文化资源开发中,都缺乏统一的管理和约束,使得相关资源的开发缺乏有效监管和监督,民众在民族文化资源开发上的行为难以得到约束,因此在相关文化资源上便有了更多的随意。而这些随意不仅直接降低了民族文化资源的质量,难以吸引更多的游客,使得当地民族文化资源品牌受到损害,在民族文化资源对于民族民众的价值淡化时,民族文化资源也就逐渐失去了存在的意义。由此可见,没有统一管理会造成民族文化资源的无序开发,影响民族文化资源的可持续发展,因此为了保持民族文化资源的可持续性,就需要把众多民族文化旅游资源实行统一的管理,在此基础上明确隶属关系,形成系统化的管理架构,推行一致的规范制度和标准,促进民族文化资源的有序开发。 (二)层次化开发 国内大多数地区民族文化资源丰富,以云南省为例,国内已经识别的民族有56个,而云南境内就居住着52个民族,民族成分众多使得云南省内拥有丰富的民族文化资源,各民族节日习俗、服饰、工艺品、特色建筑使得云南拥有数量众多独具特色的民族文化资源,如傣族的泼水节、彝族的火把节、白族三月街等。众多看起来生动、鲜活的民族文化形式实际上是民族内在思想文化的具体反映,而这些内在的文化内涵只有深入发掘,才能掌握和理解,浅层次的文化形式模仿或者单一文化形式的照搬都很容易使文化的理解失之偏颇。民族文化旅游深厚的文化内涵需要开发者具备相应的素质及视野,在时代局限下,民族文化资源的价值发掘很容易流于表面,因此在民族文化资源旅游资源开发规划中,对于相关文化资源的价值呈现需要进行层次化开发,使得其中的文化内涵能够深入发掘,全面呈现。对于民族文化资源的层次化发掘,并不意味着民族旅游开发规划中的民族文化资源减少,对于每一层次文化资源价值的发掘,都可以采用多样化的表现形式,如海南黎族树皮衣的制作便可以通过展示制作过程,使游客参与、向游客销售树皮衣等形式增加此类文化资源的开发形式,丰富旅游内容。[3]层次化的开发方式便于民族文化资源在现有开发水平上进行力所能及的开发,而对于暂时不具备开发条件的资源则进行有效保护,使之成为未来民族旅游业可持续开发的资源,避免不合理的开发影响民族文化公众形象建构,损害其持续发展能力。 (三)保护性利用 以旅游的形式开发利用民族文化资源,目的是在现有文化资源基础上,通过相关资源的价值发挥,实现资源的价值转化,体现民族文化的现代价值,为民族文化在现代空间中争取一定的生存空间,因民族文化资源参与旅游业的根本目的是基于民族文化传承发展的基本思想。在此目标导向下,文化资源的利用首先是保护为先,保护民族文化资源是民族文化旅游资源开发规划的前提,在少数民族文化旅游资源的开发过程中,要利用民族文化资源,必须以保护为前提,保护性利用是民族文化资源开发规划的基本原则。特别是对于部分民族历史上遗留下来的建筑或其他遗迹,一旦被损害,便再无可重现的可能,加强保护将是相关文化资源开发的必须要履行的责任。[4]以贵州、广西等地侗族的建筑文化资源为例,风雨桥是侗族民众特有的建筑文化资源,桥身完全由木料制成,不用一钉一铆,虽然久经风雨,依然坚不可摧,是侗族珍贵的民族文化资源,也是中国建筑的珍品,因此在风雨桥、鼓楼等民族文化资源的开发中,必须对相关文化资源开发利用中,加强管理,通过限定行人及定期维护等方式来确保相关建筑文化资源在旅游开发中得到必要的保护。在民族文化旅游资源的开发规划中,保护是前提,对于此原则的实施,需要通过先评估,再立标准,明确责任主体,再监管的方式来实施。首先是对民族文化资源状况进行评估备案,以便在以后的文化资源检查中可以对旅游造成的影响有评判的依据,其次根据不同民族文化资源状况,形成相应的保护标准,少数民族文化资源众多,建筑资源、服饰资源、民族工艺等各种文化资源的形态不一,维护方法也各不相同,因此需要根据具体民族文化资源特征,出台相应的保护标准,以便在旅游开发规划中,为相关部分对文化资源的开发和维护提供参考。最后,民族文化旅游资源的管理部门为文化部门和具体所属部门,而民族旅游业发展主要为民族旅游局方面来统筹,因此在民族文化旅游资源的管理上必须明确管理主体,明确各部门在旅游开发中所负的保护责任,并以此来进行监管,由此才能实现民族文化资源的利用中保护原则的真正执行。 (四)兼顾文化发展 民族文化资源是民族发展中不断积累起来的文化资源,因此在时代变迁中不断丰富发展才能使民族文化资源更加适应社会需求,从而和时代发展合拍。虽然大多数少数民族文化资源是因具有民族实用价值而存在,民族传统场景是生存发展的土壤,但是随着时代发展,民族文化资源的开发是文化资源在现行社会中发展的新场景,因此民族文化资源要持续发展,就必须在新场景中继续丰富发展,才能在社会中继续延续,保持文化的可持续性。对于民族旅游开发规划中对于民族文化资源的丰富发展,可以通过两个途径来实现,首先,由于把民族文化资源纳入旅游体系是为了实现经济效益,因此为了使旅游效益最大化,往往需要对民族文化资源重新进行加工和包装,而这种加工和包装无形中便成为民族文化资源的新的模样,如在对云南部分少数民族歌舞的改编过程中,便会形成新的民族歌舞,从而在客观上实现了民族文化资源丰富发展的需求。其次,民族文化资源的旅游开发刻意对民族文化资源进行丰富和发展,民族文化资源的丰富和发展需要投入相应的人力和物力,而这些都需要相应的资金来支持,把民族文化资源纳入了民族旅游体系中,实现了经济效益,意味着民族文化旅游体系有义务也有责任对相关民族的文化资源进行丰富和发展,特别是对于部分经济价值不明显的民族文化资源投入相应的资金和人力进行丰富发展,从而使得整体民族文化资源可以借助民族文化资源旅游开发得到丰富发展。 (五)推动文化传承 文化的持续一方面在于文化的生命力,一方面有赖于良好的文化传承机制。在传统少数民族场景中,各种民族文化都有自己的传承模式,如彝族毕摩文化主要是通过家传来实现,而民族歌舞则主要通过民族民众的口口相传来传承等。通过各种民族文化传承模式,大量少数民族文化资源得以保留和发展,从而成为今日可以旅游开发的民族文化资源。而在现实社会发展中,少数民族原有的生产生活方式发生了极大的变化,民族文化资源赖以传袭的传承模式逐渐解构,这就意味着民族文化资源很可能因缺乏合理的传承模式而中断。文化基于需求存在,文化传承模式以需求为基础来形成,旅游开发使得民族文化资源在现代社会形成了新的需求,新的需求意味着民族文化资源的传承发展要和旅游规划结合在一起,通过旅游规划开发,实现民族文化资源的有效传承。[5]旅游开发和民族文化资源的紧密关联,意味着民族旅游规划有需求也有责任参与到相关文化资源的传承模式构建中。如随着民族社会发展,部分民族文化习俗已经逐渐淡出民族生活,而对于民族旅游业发展来说,这些少数民族特有的节庆习俗从旅游视角来看具有极大的开发价值,因此可以民族旅游为支撑,结合学校教育等其他组织机构,构建新型的文化传承模式,这是民族文化资源可持续的基础。 民族文化资源参与到旅游开发不仅有助于民族旅游业发展,同时也有助于民族文化资源获得新的生机,符合民族文化传承发展保护的基本思想。但是由于旅游产业的逐利性特征,以及旅游产业的众人参与,少数民族文化资源的旅游开发很容易对相关资源造成损害,影响民族文化的生命力,阻碍民族旅游业的可持续发展,因此资源可持续性是民族文化旅游资源规划开发的基本导向。基于以上思路,民族文化在民族旅游业中的规划利用可以理解为变相的传承和保护,相关开发利用措施都需要以此为导向来设计和实施。资源可持续性:民族文化旅游资源开发规划的基本方向_文化论文
资源可持续性:民族文化旅游资源开发规划的基本方向_文化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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