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查理曼对撒克逊人的征服_查理曼论文

论查理曼对撒克逊人的征服_查理曼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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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个民族或族群由碰撞和融合而形成的互动关系,构成了中世纪前期欧洲历史进程当中一个重要轨迹,其中相异宗教观念的碰撞和“蛮族”的基督教化问题实为一重要内容。萨克森战争中法兰克人和萨克森人①之间的交往,既有武力的征服与反抗,也有宗教的碰撞和融合,即一个典型事例。国内学术界对于这一领域的研究尚相当薄弱,②本文试就查理曼时期法兰克人对萨克森人的征服战争过程及特征作一粗浅的梳理与探究,以冀对理解当时的欧洲历史有所裨益。

萨克森人属于日耳曼人的一支,称不上是一个统一的民族,乃是松散的部落集团。③比德曾记述过:“这些古撒克逊人(萨克森人)没有国王,统治国家的而是各个总督,一旦战争爆发,他们就抽签,谁中了签,谁在战争中就担当首领,大家都得服从。但是战争一结束,各个总督就又平起平坐了。”④曾在萨克森地区传教的圣勒布因(St.Lebuin)的布道记录也证实了比德的说法。⑤萨克森人部落活动的地理范围,大致包括易北河(Elbe)下游、埃姆斯河和萨勒河(Saale)之间的土地,并延伸至莱茵河流域,在易北河和威悉河(Weser)河口将领土延至北海。⑥由于萨克森人邻近法兰克人控制的莱茵河流域,加之法兰克王国正处于不断扩张当中,因而双方的战争在所难免。

一、查理曼对萨克森人的武力征服

在查理曼经历的40余场战争中,以对萨克森人的征服战争最为漫长和艰苦,从772年揭开战幕,一直断断续续持续到804年,长达30年之久。艾因哈德曾说道:没有一次战争比萨克森战争更持久、更残酷,没有一次战争需要法兰克人付出更大的力量。⑦同样,这场战争也使得萨克森地区及萨克森人后来的历史进程出现了前所未有的变化。

查理曼缘何坚持要进行这场旷日持久的萨克森战争,保卫法兰克的莱茵河土地和给基督教会注入新生力量,则是查理曼进行萨克森战争的两个主要目标。⑧除了学界已普遍指出的王国扩张和基督教传播的需要之外,笔者认为有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即要保障莱茵河地区的贸易安全。莱茵河地区的贸易是加洛林时代至关重要的经济命脉,查理曼也是频繁涉足于莱茵河流域以显示其对该地区的重视。⑨如前所述,萨克森地区的地理范围包括易北河下游、埃姆斯河和萨勒河之间的土地,并延伸至莱茵河流域,其西部的今威斯特伐利亚一带靠近法兰克王国的经济动脉莱茵河谷地区。在莱茵河和威悉河之间的土地没有诸如山峦之类的天然屏障,萨克森人可以轻易地自由穿行于该地区。艾因哈德曾记述到:因为除了在少数地方有茂密森林和绵亘山脉阻隔,明确地划分了疆界以外,双方的领土差不多处处都在空旷的平原上毗连;每一边都经常发生杀害、抢劫、放火的事件。⑩因此,对法兰克人来说,要保障莱茵河贸易的安全,抑制萨克森部落的突袭和劫掠,同萨克森人的战争在所难免。要保障莱茵河地区的安全,就必须控制邻近的威悉河,而控制威悉河也就意味着要征服活动于该区域的萨克森人。

笔者认为这场为时30余载的战争主要可以分为三个时期:第一个时期为772年—774年,萨克森人侵扰法兰克边境,法兰克人予以有限的还击;第二个时期为775年—785年,法兰克人由守转攻,征服萨克森地区;第三个时期的785年一804年,萨克森人的局部反叛和法兰克的镇压。

首先,正如前面所言法兰克人控制的莱茵河地区长期遭受邻近萨克森人的劫掠,772年—774年的早期战争主要是法兰克人对萨该克森人劫掠的予以惩罚性的军事讨伐,规模小、时间短,还未有全面的征服举动。(11)比如772年法兰克军队对伊尔明苏尔(Irminsul)神庙的袭击带回了数量众多的财物;而774年的战事中还专门有一支兵马用于收集战利品,不参加战斗。(12)第二个时期为775年—785年,此乃整场战争最为关键的时期,法兰克人由守转攻,确定征服萨克森人的战略。775年查理曼决心派遣大规模的军队进攻萨克森人部落,并迫使其接受基督教信仰和自己的统治。(13)查理曼在萨克森地区留下了两支驻军:一支在埃雷斯堡(Eresburg);另一支在西堡(Syburg)。(14)双方的战争进行得非常残酷,与早期有限度的战事全然不同。以埃雷斯堡为例,先前查理曼曾以此地为对抗萨克森人的主要基地,但不久即为萨克森人所攻破,775年查理曼又重新占领该地,776年萨克森人又一次进攻,摧毁了埃雷斯堡。而后不久,查理曼又重新修复该堡。(15)萨克森部落西伐利亚人的首领曾杀死其境内几乎所有基督教神甫和布道的传教士,而且还将势力渗透到莱茵河地区。(16)再以费尔登(Verden)为例,783年法兰克人在此对萨克森人进行了血洗,约4500名萨克森战士被屠杀。(17)由此可见,在这段时期双方的战争是何等的残酷。直至785年西伐利亚人才终于战败屈服,而其首领维杜金德(Widukind)的受洗标志着这个时期战事的结束,某种程度上也标志着法兰克人对萨克森地区主要军事征服活动的完成。因为查理曼同萨克森人战争的主要对手,就是萨克森人中与其边境接壤、邻近莱茵河的西伐利亚人,772年—785年期间的西伐利亚人,几乎参加了每一场对抗查理曼军队的战争,而盎格利亚人只参与了3次战役、东伐利亚人的参战记录也仅有两次。(18)维杜金德是西伐利亚人的首领,也是萨克森历史记载中出现的第一位重要人物。(19)785年—804年间的战事,则主要是一种反叛与镇压的互动过程。萨克森人多是在局部地区发动叛乱,而查理曼的军队则予以残酷镇压,如此小规模的局部行动非常多,但其影响有限。因此,同萨克森人的战争令查理曼颇费精力,而对于已臣服的这些萨克森人部落,该如何巩固其统治和实行全面控制,需要查理曼去思考,因为直接的战事冲突毕竟短暂。

二、查理曼对萨克森人的政治统治

查理曼对萨克森地区的政治统治措施是与军事行动同步展开的,一方面为了巩固已占有的萨克森领土,查理曼广建要塞,设置驻军,增调大量兵马以备每年的搜寻和歼灭任务之用。(20)另一方面通过以下4种具体的措施来对萨克森人实施政治统治。

首先,迫使萨克森部落交付人质和委派使臣,以向其领主即国王效忠。(21)这种效忠行为是有效统治的一种标示。在查理曼颁布的萨克森法令中,任何人对国王表示不忠,都将被处以死刑。(22)查理曼时期正是西欧封君封臣制盛行之时,对国王的效忠礼是一种常用且重要的行为。一旦萨克森人战败,向法兰克人交付人质就成了一种表示忠心的象征。然而,效忠观念毕竟是法兰克人带来的,而萨克森人对此观念的反应并未完全如法兰克人期望的那样发挥足够的效用。对于相对比较落后的萨克森人来说,这种交付人质和效忠的方式其实并非奏效,唯一的功用无非是通过人质来提高查理曼的威信。(23)因此,仰赖于这种方式来实现对萨克森人的统治,其效果也非常有限,因而有必要借助于其他的治理措施。第二种措施,即法兰克人在萨克森地区建立了很多防御工事。这种防御工事的创建,无疑形成了对抗游击性比较强的萨克森人的据点,也有助于前期征服成果的稳固。前述的埃雷斯堡、西堡,以及卡尔斯堡(Karlsburg)等要塞都是明证。埃雷斯堡是773年查理曼建立于迪默尔河(Diemal)上,用以对抗萨克森人的主要基地。(24)这些防御工事在某些地区发挥过一定的作用,然而这种作用的范围和影响还是有限的,埃雷斯堡就曾多次被萨克森人夺取和破坏。而且萨克森地区是非常宽广的一个区域,并不是每一个地方都有防御工事,要完全控制萨克森地区远非易事。(25)第三种措施即是对萨克森人进行迁徙放逐。依据艾因哈德的记述:“……因此最后当所有曾经抵抗过的人都被打败,并且归他统治的时候,他把易北河两岸一万居民,连同他们的妻子和儿女,分成多批,移置到日耳曼和高卢各处。”(26)艾因哈德的这次记录,指的就是804年的那次对萨克森人的放逐。另外,795年和799年还有两次大规模的放逐萨克森人的活动。至于那些小规模的放逐更是难以统计,其间整个萨克森地区约有三分之一的人口被放逐到法兰克王国的其他地区,而这些空出来的土地则多为法兰克人或斯拉夫人所占据。(27)在查理曼统治时期的宫廷中,有很多萨克森人的贵族,还有众多萨克森自由民效力于法兰克军队。(28)诚然,这些宫廷中萨克森贵族和军队中的萨克森自由民的来源途径很多,其中就包括了那些遭受放逐的萨克森人。相较于前两种措施,对萨克森人的放逐行为,有效地分散了萨克森人的反抗力量,也有利于稳固查理曼对萨克森人的统治。尽管放逐这种措施较为残酷,但却相当奏效。伴随着战事的推进和征服地区的扩大,对萨克人的统治方式也发生新的变化。

在前述3种措施的基础上,为了达到长治久安的目的,查理曼采取了另一种重要方式,即创建萨克森地区行政治理体系:萨克森边区(Saxony March),他将其土地划分为有组织的伯爵辖区,直接派遣或委任伯爵管理。例如,782年的有关史料第一次提到选自法兰克和萨克森贵族的伯爵,被任命到萨克森地区。(29)依照萨克森法令的规定,伯爵在其管辖范围内不得隐匿罪犯;任何人杀害或协助杀害伯爵,其财产将予以没收,呈交国库,至于其本人,当罚没为王家的奴仆;每位伯爵在其管辖范围内应当主持司法审判和治理事宜。(30)萨克森地区行政治理体系的构建,有力地保证萨克森人对法兰克王庭的效忠,同样有利于维护当地的社会稳定、税收征缴和司法审判事宜。

三、法兰克人对萨克森人的精神同化

宗教的碰撞和基督教在萨克森地区的传播,同步于萨克森战争的进程,也反映着查理曼对萨克森人进行精神同化的策略,以求彻底地征服萨克森人。萨克森人因长期生活在原始社会后期,在精神领域向来固守其传统原始宗教信仰。艾因哈德提到:萨克森人同住在日耳曼地方的大多数种族一样,生性凶暴,崇信鬼神,敌视我们的宗教。(31)诚然,艾因哈德这里带有其难以避免的社会偏见,然而萨克森人是非基督徒这一事实却是毋庸置疑的。前述萨克森地区除了靠近莱茵河同法兰克人接壤的地区以平原为主外,其余的大部分土地,南部以森林为主、北部则多为沼泽,这样的地理环境对其生成和保持部落信仰及自然崇拜具有一定的影响。在萨克森人的原有信仰中,就经常有对泉水和树林发誓的,而且还建有供奉部落神偶像的神庙,以为祭祀之用。(32)伊尔明苏尔神庙的巨大树干象征着“橡树”,也是萨克森人特别崇拜的神祇,在北欧神话中由它支撑着世界。(33)另外,萨克森人还有火葬的习俗,将死者的尸体焚烧成骨灰埋葬。(34)因此,面对这种持原始宗教信仰的萨克森人,法兰克王庭和基督教会都采取了一系列的行动,以图使其改宗基督教以利于自身利益。

萨克森部落最早接触基督教的时间,目前已难确证,卜尼法斯(Boniface)曾经恳求矮子丕平保护萨克森边境的新建教会,因为萨克森人的劫掠活动曾完全破坏了卜尼法斯的传教努力。(35)卜尼法斯这里所指的新建教会,即他在弗里西亚的传教活动,那么袭击教会的萨克森人肯定会接触到基督教。同萨克森人有关的第一次基督教活动,是776年部分战败的萨克森人在埃雷斯堡的受洗。这种受洗与效忠法兰克国王有关,以前萨克森人也曾以异教形式表示过效忠,自此以后直到战争结束之时,萨克森人的受洗成为了向国王效忠的标志之一,当然这也是异教徒改宗基督教的一个步骤。(36)很显然,早期的这种受洗似乎标示着一种信仰的变更,但是更多的是同效忠法兰克国王有关,萨克森人更多的是将此当作一种臣服的仪式,而非确信改变自己的原始宗教信仰,也为此后信仰上的反复埋下隐患。

伴随着基督教在萨克森地区传播,随之而来的是宗教观念的碰撞和双方的互动。教会在萨克森地区曾为各地的志愿传教士设置过长期的传教职位,传教士们在到达异教地区后,都是定居在某个确定地方的,然后向附近地区逐步扩散,进行布道。起初布道团体的规模也非常有限,例如780年维勒哈德(Willehad)被查理曼派往萨克森的时候,他被指派到一个限定的地方,然后陆续行遍了这个地区,布道、建立教堂,对那些异教徒施洗,维勒哈德也只有区区几位助手而已。(37)传教士们以定居地为中心来接触附近的异教徒。于是邻近的萨克森人成为接触基督教的最早部落,基督教要深入广袤的萨克森乡村,仍须假以时日。(38)

在传教士布道活动中,两种宗教信仰的观念碰撞在所难免。传教士的布道多集中于对基督教和萨克森人传统原始宗教两种宗教系统神祇的比较方面,并对异教信仰加以批评,对基督教的神学观念进行解释等。比如,圣勒布因对萨克森人的布道词就体现着对异教信仰的批评,他说:你们崇信的那些神的雕像,都是被魔鬼所欺骗的,你们崇拜的不过是金子、黄铜、石头和森林。它们没有生命;它们不能移动;它们也不能思考。它们只是人类劳作的产物,它们中的任何一种雕像都难以拯救自身或他人。(39)同样,由于宗教观念的不同和碰撞,传教活动自然也招致部分萨克森人的强烈抵制,780年被查理曼派去萨克森地区传教的维勒哈德,782年时就遭到萨克森人的驱逐。(40)总体说来,固然有萨克森人的抵制和宗教信仰的碰撞,但是经由传教士和布道团体的努力,基督教在萨克森地区已经得到一定的传播,也为教区体系的设置和加强提供了前提条件。

在传教士们和萨克森人的宗教互动中,法兰克王庭无疑给以重要的助力,它是萨克森地区传教事业和教区体系构建的实力后盾,国王常常给予布道团以特别的王权保护来增强他们的力量,这样做的目的,更多地是为了利用宗教的变革来有效地对萨克森人进行治理,这也是查理曼的核心统治方式。例如,780年维勒哈德被派往萨克森地区的维格摩迪亚(Wigmodia),他在那里依赖王庭的权威创建教堂,向聆听布道的人讲道……”(41)随着萨克森战争的进行,教区管理组织也开始通过伯爵、主教以及被引入到萨克森地区的修道院长而建立起来。(42)教区的设置和主教制度的推行,使萨克森地区形成了一个教会网络,开始由主教区中心有组织地向萨克森人传播基督教。(43)查理曼除了以军事实力给予教会支持外,还通过制定法令来推行基督教——萨克森法令(775年—790年),在整个法令中有三分之二篇幅的条款涉及了保护教会的措施。(44)法令对基督教的传播、破坏教会行为的惩罚、什一税、婴儿受洗、主日和斋日活动等,都作出了详细的规定,特别是对违反者的处罚极其严酷,基本上都属于死刑审判。例如,第3条款规定,任何人通过暴力闯进教堂,以及运用武力或偷盗带走教堂的任何物品,或纵火烧毁教堂,将被处以死刑;第5条款提到,任何人杀害主教、教士或教堂执事,将同样要处以死刑等等。圣勒布因向萨克森人布道时曾说过:如果你们不愿意成为上帝的信徒……邻近的国王(查理曼)将会进入你们的土地,进行征服和蹂躏;他会通过多次战争使你们疲惫,将你们放逐,或者杀死你们,以及将你们的财产给予那些他愿意给的人;而你们以及你们的财产都将为他所有等。(45)如此之类的话语,都表明法兰克王庭对传教士们的一种承诺和支持。很显然,在基督教和萨克森人的原始宗教的交锋中,法兰克王庭给予教会的助力无疑使天平偏向了传教士们,而萨克森人也并未因此就彻底放弃。

由于法兰克王国对基督教信仰的强力推行,一方面宗教的力量有利于抑制了旧有的反叛,另一方面则由于法令的严苛和对教会负担的日趋沉重,也激起了萨克森人新的反叛浪潮。西伐利亚人的部落首领维杜金德就曾驱逐传教士和破坏教堂,而维勒哈德的随从也遭到过教会人士的杀害。(46)艾因哈德的记述,同样证实了萨克森人皈依基督教过程中的曲折与反复,有时候萨克森人答应放弃魔鬼,信奉基督教,但是几乎每一年都背约食言。(47)在萨克森战争前期,查理曼武力推行基督教的方式曾一度有其成效,但其缺陷也相当明显。法兰克王庭的著名学者阿尔昆就曾对萨克森地区的教会事业有过思考和建议。(48)796年阿尔昆曾致信查理曼,强调基督教的传播要靠劝服,布道比武力更加有效。(49)因此,到了战争后期,查理曼和教会对萨克森地区的基督教传播的策略也开始变得逐渐缓和,同时还照顾到萨克森部落古老的习俗和法律。法兰克王国以往颁布的萨克森法令,曾经禁止所有萨克森人举行自己的公共集会;(50)而至797年,萨克森人则被许可获得他们举行公共集会的权利,并允许保留他们先辈的法律和习俗。(51)再如,在缴纳教会什一税的问题方面,775年—790年的萨克森法令中曾颇为看重,而在797年的敕令中已不再被强调。(52)由此可见,在这种宗教传播的互动当中,冲突在所难免,鉴于部分萨克森人对基督教的抵制,教会和法兰克王庭也采取了怀柔的政策,补助了强制的推行的不利影响,基督教在萨克森地区慢慢地传播开来。

通常说来,宗教的传播和更迭不是一蹴而就的,需要一定的时间和过程,也需要逐步适应受众地区的原有习惯。曾经吸收过不同民族和宗教文化传统因素而创建起来的基督教,要为更多的其他民族所接受就更是如此了。萨克森地区的基督教传播是查理曼对萨克森人精神同化的重要策略,前期完全以武力为后盾、企图强令萨克森人改宗,后来渐渐迫于形势,改而采取相对和缓的策略,因而至萨克森战争结束之时,基督教已经在萨克森人中得到了比较广泛的传播。但是,萨克森人古老的宗教遗风在一个时期内依然还有留存,直至9世纪晚期,也还可以在萨克森地区找到很多古老原始宗教和习俗的痕迹。(53)

四、结语

笔者认为萨克森战争是查理曼时期法兰克人和萨克森人交往的重要事件,查理曼借由武力征讨、政治统治的构建和宗教信仰的同化等策略,才得以最终征服萨克森人。法兰克人对萨克森人的武力征服行动经历了三个时期,785年是武力征讨的重要节点,不断反抗的萨克森人迫使查理曼采取不同的策略;对萨克森人军事政治统治的构建即是另一重要策略,也令萨克森地区归于法兰克王国版图;而对查理曼来说,实现对萨克森人的彻底征服,无疑要仰赖宗教信仰的同化,基督教信仰的推行当中也经历了由强力到温和的转变,才得以真正在精神上彻底征服萨克森人。随着法兰克王国渐渐承接西罗马帝国的政治文化“衣钵”,“蛮族”的主体渐渐转变成了萨克森人等文明程度相对落后的族群,它们之间的碰撞和“蛮族”的基督教化成为这个时期历史活动的重要线索。萨克森战争不仅仅是法兰克王国扩张的军事征讨行为,也可称之为法兰克人对萨克森人的一场宗教圣战。及至10世纪中叶,萨克森人已经自诩为欧洲最有势力的基督教地区。(54)也因于此,回顾整个萨克森战争及其所带来的基督教传播进程,令我们想到很多萨克森人这样的“蛮族”族群都具有类似的历史经历。正是在这种“征服”与“反抗”、“统治与反叛”、“碰撞与同化”多种矛盾演化过程中,法兰克国家逐步扩大,基督教信仰逐步扩展,而诸多古老部族、族落也渐渐融入基督教世界,步入欧洲中古历史舞台的中心。

[收稿日期:2011年10月1日]

注释:

①国内学术界通常以“撒克逊人”指代迁入不列颠岛的“the Saxons”,而对留在欧洲大陆的“the Saxons”则称为“萨克森人”,笔者这里有必要对此予以说明,本文所要探讨的是欧洲大陆上的萨克森人。

②仅有部分教材和通史性的书籍对此进行过简单的史实叙述(刘明翰主编:《世界史·中世纪史》,北京:人民出版社,1986年;马克垚主编:《世界历史·中古部分》,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89年;陈衡哲著:《西洋史》,沈阳:辽宁教育出版社,1998年;王斯德主编:《世界通史》第一编,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1年;黄洋等著:《世界古代中世纪史》,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5年等);部分学者曾在论述查理曼时代和基督教会诸问题时稍有提及(请参见王亚平:《论查理大帝的教会政策》,《东北师范大学学报》,1998年第2期;尚烨:《论查理曼时代的政教关系》,《阴山学刊》,1997年第1期;朱立:《论查理大帝的基督教文化政策》,《求是学刊》,1998年第5期等)。

③萨克森人部落主要为四个分立的血缘部落集团:“沿威悉河右岸的盎格利亚人(Angrians);沿着埃姆斯河(Ems)和利珀河(Lippe)的西伐利亚人部落(或威斯特伐利亚人,Westphalians);威悉河左岸的东伐利亚人部落(或埃斯特伐利亚人Eastphalians)和诺达尔宾吉亚人(Nordalbingians,其所在地区相当于今天的石勒苏益格—荷尔斯泰因)”,J.W.Thompson,“The Early History of the Saxons as a Field for the Study of German Social Origins,”The American Journal of Sociology,Vol.31,No.5(1926),p.602。也有一种说法仅提及前面3个血缘部落集团,即盎格利亚人、西伐利亚人和东伐利亚人,构成查理曼时期萨克森人的主体,未曾提到诺达尔宾吉亚人,而前3个部落集团同法兰克人接触很多,因而留下的历史记载也要多一些,详细请参见Freddie McGrath,“The Longevity of the Saxon Wars,”Leeds History First,Vol.1(2003),p.13。

④[英]比德著,陈维振、周清民译:《英吉利教会史》,北京:商务印书馆,1997年,第326页。有关该段引文中出现的“总督”一词,比德的原文是“lord”,中译者译为“总督”,笔者认为这里当指“首领”之意,因而译作“首领”较为合适。

⑤Henry Mayr-Harting,“Charlemagne,the Saxons,and the Imperial Coronation of 800,”The English Historical Review,Vol.111,No.444(1996),p.1125,圣勒布因于马克罗的宗教集会(萨克森地区非常重要的一次传教集会)上布道时说道:“此前你们从未有过国王,因此也没有国王去说服你们去接受他的统治。但是你们如果不愿意接受上帝的旨意,附近的一位国王(即查理曼)就将侵入你们的土地……”

⑥J.W.Thompson,"The Early History of the Saxons as a Field for the Study of German Social Origins," p.601,亦见Edward Peters,Europe:The World of the Middle Ages,Englewood Cliffs,NJ:Prentice-Hall,1977,p.198。

⑦[法兰克]艾因哈德著,戚国淦译:《查理大帝传》,北京:商务印书馆,1999年,第11页。

⑧C.W.Hollister and J.M.Bennett,Medieval Europe,New York,NY:McGraw-Hill,2002,p.112.

⑨查理曼非常重视莱茵河地区的城市,曾前往尼美根(Nijmegen)四次、科隆(Cologne)三次、英格海姆(Ingelheim)三次、美因茨(Mainz)四次、沃尔姆斯(Worms)十六次、蒂永维尔(Thionville)七次,详细请参见Henry Mayr-Harting,“Charlemagne,the Saxons,and the Imperial Coronation of 800,”p.1114。

⑩[法兰克]艾因哈德著:《查理大帝传》,第11页。

(11)[德]赫伯特·格隆德曼等著,张载扬等译:《德意志史》第一卷,北京:商务印书馆,1999年,第219页。

(12)Freddie McGrath,“The Longevity of the Saxon Wars,”p.18.在整个8世纪的前四分之三时间里,法兰克人和萨克森人的接触主要集中于萨克森人的突袭、法兰克国家派遣小规模的远征队进行惩罚和布道团劝服萨克森人改宗基督教等三类交往活动,请参见Edward Peters,Europe:The World of the Middle Ages,p.198。

(13)Freddie McGrath,"The Longevity of the Saxon Wars," p.18.

(14)J.W.Thompson,"The Early History of the Saxons as a Field for the Study of German Social Origins," p.604.

(15)B.S.Bacharach,"Charlemagne's Cavalry:Myth and Reality," Military Affairs,Vol.47,No.4(1983),p.183.

(16)Isaac Asimov,The Dark Ages,Boston,MA:Houghton Mifflin,1968,p.151.

(17)Henry Mayr-Harting,"Charlemagne,the Saxons,and the Imperial Coronation of 800," p.1116.

(18)Freddie McGrath,"The Longevity of the Saxon Wars," pp.21-22.

(19)J.W.Thompson,"The Early History of the Saxons as a Field for the Study of German Social Origins," p.603.

(20)B.S.Bacharach,"Charlemagne's Cavalry:Myth and Reality," p.183.

(21)[法兰克]艾因哈德著:《查理大帝传》,第11页。

(22)Brian Tierney,The Middle Ages,Vol.I:Sources of Medieval History,New York,NY:McGraw-Hill,1983,p.110.

(23)Freddie McGrath,"The Longevity of the Saxon Wars," p.24.

(24)B.S.Bacharach,"Charlemagne's Cavalry:Myth and Reality," p.183.

(25)Freddie McGrath,"The Longevity of the Saxon Wars," p.25.

(26)[法兰克]艾因哈德著:《查理大帝传》,第12页。

(27)Freddie McGrath,"The Longevity of the Saxon Wars," p.26; Henry Mayr-Harting,"Charlemagne,the Saxons,and the Imperial Coronation of 800," p.1131.

(28)J.W.Thompson,"The Early History of the Saxons as a Field for the Study of German Social Origins," p.605.

(29)Freddie McGrath,"The Longevity of the Saxon Wars," p.27.

(30)Brian Tierney,The Middle Ages,Vol.I:Sources of Medieval History,p.111; D.C.Munro trans.,Translations and Reprints from the Original Sources of European history,Vol.VI,No.5,Philadelphia,PA:University of Pennsylvania Press,1900,p.4.

(31)[法兰克]艾因哈德著:《查理大帝传》,第11页。

(32)Brian Tierney,The Middle Ages,Vol.I:Sources of Medieval History,pp.109-111.

(33)Isaac Asimov,The Dark Ages,p.150.

(34)Brian Tierney,The Middle Ages,Vol.I:Sources of Medieval History,p.110.

(35)R.E.Sullivan,"The Carolingian Missionary and the Pagan," Speculum,Vol.28,No.4(1953),p.737.

(36)Freddie McGrath,"The Longevity of the Saxon Wars," pp.27-28.

(37)R.E.Sullivan,"The Carolingian Missionary and the Pagan," p.708.

(38)不来梅、明斯特、帕德博恩、希尔德斯海姆、费尔登、奥斯纳布吕克、哈尔伯施塔特和明登等等,都是萨克森地区最早的传教中心,参看R.E.Sullivan,“The Carolingian Missionary and the Pagan,”p.709。

(39)R.E.Sullivan,"The Carolingian Missionary and the Pagan," p.717.

(40)R.E.Sullivan,"The Carolingian Missionary and the Pagan," p.708.

(41)R.E.Sullivan,"The Carolingian Missionary and the Pagan," p.730.

(42)j.W.Thompson,"The Early History of the Saxons as a Field for the Study of German Social Origins," p.604.

(43)[德]赫伯特·格隆德曼等著:《德意志史》第一卷,第222页。

(44)萨克森法令第1—6、8—10、14—19、21—23等共计18个条款明确涉及教会的相关规定。有关查理曼时期的萨克森法令(775年—790年),前辈学者齐思和先生曾经作过部分条款的选译,请参见郭守田主编:《世界通史资料选辑:中古部分》,北京:商务印书馆,1981年,第33—35页。本文涉及的萨克森法令题库还可参见两部史料集Brian Tierney,The Middle Ages,Vol.I:Source of Medieval History,pp.109-111及D.C.Munro trans.,Translations and Reprint from the Original Sources of European history,Vol.VI,No.5,pp.2-4。而有关797年查理曼吸纳部分萨克森人进入自己的宫廷编订的敕令(Capitulare Saxonicum)参见http://www.koeblergerhard.de/Fontes/CapitulareSaxonicum.html。

(45)R.E.Sullivan,"The Carolingian Missionary and the Pagan," p.734.

(46)Freddie McGrath,"The Longevity of the Saxon Wars," p.29; R.E.Sullivan,"The Carolingian Missionary and the Pagan," p.711,p.736.

(47)[法兰克]艾因哈德著:《查理大帝传》,第11页。

(48)J.L.Nelson,Politics and Ritual in Early Medieval Europe,London,Eng:Hambledon Press,1986,p.64.

(49)Henry Mayr-Harting,"Charlemagne,the Saxons,and the Imperial Coronation of 800," p.1128.

(50)Brian Tierney,The Middle Ages,Vol.I:Sources of Medieval History,p.111.

(51)J.W.Thompson,"The Early History of the Saxons as a Field for the Study of German Social Origins," p.605.

(52)Henry Mayr-Harting,"Charlemagne,the Saxons,and the Imperial Coronation of 800," p.1128.

(53)J.W.Thompson,"The Early History of the Saxons as a Field for the Study of German Social Origins," p.609.

(54)C.W.Hollister and J.M.Bennett,Medieval Europe,p.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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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查理曼对撒克逊人的征服_查理曼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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