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察布市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内蒙古乌兰察布 012000
摘要:本文立足于不同方面,分析我国当前建设项目招标过程中的问题,并为寻找这些问题的根源做出了探讨,提出相应的解决对策。
关键词:建筑招投标,问题,对策
目前,我国的建筑招标市场被经济计划所影响,而现在的市场机制不够健全,建设项目投标的运行机制也不足够健全,而市场的监管还不到位,违规违法行为屡禁不止,这对招投标市场是极具挑战性的,基于这种情况,直接导致建筑类施工项目的质量下滑,可能会使整个建筑项目的后期存在更大的质量问题及安全问题。现如今建筑招投标市场首先解决的就是规范交易行为和交易过程,而规范交易行为则需要从本质出发,寻找原因,在法律上补齐这一建筑招投标的漏洞,使得整个招投标市场在遇问题之时,有证可查,有法可依,从而实现对招投标市场的约束与监管。
一、主要问题
1.1避免公开招标
一个建设项目可被建设单位划分为若干个小的项目,或不同的分标段,从根本上避免公开招标,招标的方式可可采取谈判、邀请招标等方法,使得被招标的队伍相互竞争,相互监督。
1.2施工企业的行为
施工企业行为可能会不规范,不成熟,而其主要体现在施工企业在投标期间盲目报价,没有规定自己的企业定额。而我国目前主要推行的是工程量清单计价,所以在这种模式下,我国现有的国家定额,地方定额或是行业定额几种定额方法是不能够满足市场需求的。但目前,绝大多数的施工队在投标时的报价是不能反映出自身的施工能力,它们仍基于国家定额、地方定额和行业定额而上下浮动,没有自己施工队的一个定位。还有投标时的陪标、围标情况也是尤为严重的,我国在《招标投标法》中有明文规定: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投标人或其他招标人的合法权益。故此现在投标市场中出现的陪标或围标这一行为虽说是属于竞争行为,但这种行为也是被制止的。因为这种行为以扰乱建筑市场招投标市场的秩序,且也妨碍其他投标团队的利益。
1.3工程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是招投标中依法存在的、具有独立性的第三方组织,具有社会性。然而它们与政府的管理部门存在附属关系,会严重影响招标代理机构的独立性,而招标代理机构的内部也存在一些问题,如部分工作人员素质较低,不具备招标所需要的能力等,因此使得在招投标过程中会出现违规问题。
二、因素分析
2.1高利润、低成本
虽说建筑工程庞大,但是他却又有极大的利润,这对来说投标团队其实也是极大的诱惑。因为建筑项目具有高额利润这一特点,导致很多投标公司采用一些违规手段以便获取更多的项目,赚取更多利润。从目前我国招标投标法中来看,对于这些违规操作一获取暴利的违法行为的击打力还是不足,而某些企业收到地方政府的特殊庇护,会助长违规操作手段及行为的发生。由此看来这也是招投标行为难以规范化的原因之一。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
2.2管理制度不严谨
在规范招投标市场的管理制度的道路是艰难的。首先要依靠国家出台一系列的法律法规,并且是针对招投标市场现有的问题,而对于以后出现的新问题或情况,也要适时提出解决对策和解决方法。现如今对于招投标市场中的围标、陪标问题,应当加大处理力度或可直接追究其法律责任,而现有一条法律法规规定串标是有相关规定的,可以利用其追究法律责任。虽说已有法律法规,但是现在的法律法规还是存在缺陷,是不完善的。故此国家应当加大对于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
2.3信用建设机制不完善
在中国目前的建设招标市场中存在一些虚假招标、规避招标、串通投标或非法转包的违反法律规定、失信于人的行为。也正是这些行为破坏了市场原本维持的公平。而之所以出现这种行为的重要因素是没有较完善的信用评价制度。虽说各地已经在逐渐加强信用体系的建设,但是由于各地无法进行沟通,导致不能形成全国范围内的信用体系建设。
三、解决对策
3.1法律漏洞的修订
想要规范建设招投标市场,首先应该从法律法规方面入手。只因招投标的约束准则第一个是法律法规。现在有些地方指定的条款会与法律法规存在冲突而这一部分则要重新修订和完善。而各界也应当加快法律漏洞的修补,争取早日为招投标的市场改善建立前提,保障建筑招投标市场的运行。
3.2加大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
现在的建筑招投标市场之所以会越来越乱,最主要是因为这些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与惩处力度不足以被投标者所畏惧。因此对于这些违规违法行为的查处、惩处力度加大,才能使得现在存在的问题逐步减少,逐步使得规范化交易的意识深入人心。目前情况下,对于已经查出的违法行为的案件各个有关部门应尽快处理,通过处理结果给目前的建筑招投标市场树立警示牌。
3.3施工企业的定额制定
现有的施工企业应在目前的情况下,紧跟市场,注意调整自己的企业的思路,且根据企业本身的情况指定体现出自身企业水平及技术的企业定额,并且此企业定额应当结合市场的竞争、工程的特点以及风险因素等的自身报价。
3.4电子投标平台
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监察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铁道部、水利部、商务部在2013年2月份联合发布的《电子招标投标办法》推行的电子招标是能够解决当前建设招投标问题的主要办法。因此推行电子招标系统,对逐步实现全国信用建设有重要意义。
四、结束语
我国建筑招投标一直存在着多种多样的为题,一、体制不完善,二、相关的法律法规不够完善,三、缺乏诚信交易的基础。故而改善目前的建筑招投标体系,首先问题需得到良好的解决,法律法规的完善是解决问题的基础,同时对于建设项目招投标违法案件的处理力度的加大,也是在打击违法犯罪行为。而电子招投平台被大力推广,也是为整个建筑招投标体系建立诚信的基础。当这些决策被投入应用之时,现在的整个建筑招投标市场体系才能够规范化。
参考文献:
[1]董瑞秋.建筑工程招投标市场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及对策[J].中外企业家,2016(09)
[2]程亚鹏.谈工程招投标中存在的问题和处理方法[J].河南建材,2015(01)
论文作者:冯晓伟
论文发表刊物:《建筑模拟》2018年第34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9/3/14
标签:招投标论文; 市场论文; 定额论文; 建筑论文; 违法行为论文; 法律法规论文; 对策论文; 《建筑模拟》2018年第34期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