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资源诅咒”看资源型城市的可持续发展_资源诅咒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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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日期:2011-03-28

中图分类号:F291.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2464(2011)03-0001-06

1 概述

按照《国务院关于促进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38号文)中的定义,资源型城市(包括资源型地区)是指以本地区矿产、森林等自然资源开采、加工为主导产业的城市类型。国外学者对于资源型城市研究始于20世纪30年代,早期主要是从社会心理学、经济地理学、城市规划学等视角来研究,后扩展到运用资本积累与国际化理论、依附理论、经济结构调整和劳动力市场分割理论、可持续发展理论以及交易成本理论进行分析。20世纪末,“资源诅咒”概念(资源丰裕经济体的经济增长速度往往总是慢于资源贫瘠经济体的现象)提出后,理论界针对国家和地区间的“资源诅咒”现象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其实,“资源诅咒”现象在“资源诅咒”概念提出之前的资源型城市中早已存在,只是运用该概念进行研究的文献还很少,但这并不妨碍本文从“资源诅咒”的视角来探讨资源型城市的可持续发展问题。在我国,资源型城市一直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能源和原材料基地,为经济发展做出了重大贡献。但丰富的自然资源本身并没有使得资源型城市获得比非资源型城市更快的经济增长率,反而积累了大量矛盾和困难,如产业结构单一、失业率高、贫困人口多、接续替代产业发展乏力、生态环境污染破坏严重等等。从而落入了拥有丰裕的自然资源但经济增长速度却不如那些自然资源匮乏城市的“资源诅咒”陷阱,经济可持续发展难以为继。本文并不想对中国资源型城市的类型、现状、发展模式等进行深入的理论剖析与系统归纳,而只是通过综述国内外文献,试图从“资源诅咒”的视角,给我国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提供一些启示。

2 “资源诅咒”的提出及其产生原因

2.1 “资源诅咒”的提出与引入

在西方经济学中,生产要素包括劳动、资本、土地(即自然资源)和企业家才能4种类型,由此,生产函数相应表述为Q=f(L,K,N,E)。根据生产函数,自然资源越丰裕,产量应该越多,生产可能性边界应该越高,经济增长应该越快。在发展经济学中,根据比较优势理论,自然资源丰裕的国家可以依据在资源要素禀赋上的比较优势获得经济的长期增长。但现实经济中自然资源丰裕与经济增长之间的悖论促使理论界对“资源诅咒”现象展开研究。

按照维基百科的说法,自然资源更多的是一种经济诅咒而非祝福的观点出现在19世纪80年代。据此,本文查询发现,最早使用诅咒一词对此展开分析的是Gelb,1988年他和助手们撰写的世行报告《石油横财:祝福还是诅咒》探讨了6个盛产石油的发展中国家潜在的石油横财被浪费的现象,丰裕的石油资源带给这些国家的不是祝福而是诅咒[1]。令人遗憾的是,国内大量的文献在提到这部著作时都漏掉了石油一词。而“资源诅咒”一词则是Auty在1993年最早提出的,他用这一概念分析了矿产丰富国家的经济增长率往往低于那些矿产资源匮乏的国家[2]。1988年,Auty是Gelb的助手,并与Gelb合写了《石油横财:祝福还是诅咒》一书的第十四章。自Auty之后,大量学者对“资源诅咒”现象进行了研究。其中,最有名的是Sachs和Warner以发展中国家为案例,从选用矿产品出口占总产出的比重到扩大加入制度安排、物质资本积累、商品价格波动等指标,实证检验了长期以来自然资源丰裕度与经济增长之间的负相关关系[3]。还有研究选取人均耕地面积、初级产品部门的劳动力就业比例、能源储量、矿业出口收入占GDP的比重、资源租占GDP的比重等指标,从不同的角度验证了资源丰裕国家的长期经济增长确实不如那些自然资源贫瘠的国家。而且,研究还表明,那些拥有丰裕集中型资源(point-resource)如矿产品的国家比拥有丰裕分散型资源(diffuse resource)如农产品的国家更容易遭受“资源诅咒”的侵害。

在国内,现有的研究普遍认为徐康宁在2005年最早引入了“资源诅咒”的概念[4-5]。其实,赵奉军才是引入该概念的第一人。2004年7月8日,他在经济学消息报第601期上发表的《资源诅咒、荷兰病与山西经济》的文章,针对煤炭资源丰富的山西陷入“经济塌陷”的现实引入了“资源诅咒”概念,并介绍了西方经济学界对丰富自然资源不利于长期经济增长在传导机制上的4种解释[6]。随后,一些学者分别运用矿产资源基础储量占全国总储量的比重[7]、能源工业产值占工业总产值的比重[8]等指标对我国区域和省际层面进行分析,证实确实存在“资源诅咒”现象。

2.2 “资源诅咒”产生的原因

西方学者对“资源诅咒”现象产生原因的分析,主要是从传导机制上进行解释的。这些解释概括起来主要有荷兰病、人力资本投资不足、坏制度造成的路径锁定等3个方面。

1)荷兰病。指20世纪50-70年代,荷兰由于石油、天然气开采工业急剧膨胀造成传统的制造业部门萎缩、经济增长出现“去工业化”而落入“陷阱”的现象。最早的荷兰病模型由Corden和Neary在1982年构建,Corden于1984年完善。该模型揭示了初级产品生产部门繁荣产生的支出效应和资源转移效应将导致“去工业化”[9]。1992年,Matsuyama构建了两部门内生增长模型,再次论证了荷兰病对经济增长的负效应。“资源诅咒”概念出现后,Sachs和Warner在Matsuyama的基础上引入自然资源、制造业、非贸易品等3个部门和人力资本、物质资本两类生产要素,通过构建内生增长模型,得到了类似于Matsuyama的结论。这说明,荷兰病是“资源诅咒”现象产生的最主要的作用机制。2006年Larsen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将这一作用机制具体分解为挤出效应、溢出效应和支出效应[10]。挤出效应是指资源类部门较高的投资回报率和工资率将劳动力、资本和技术从机械制造业中挤出;溢出效应是指资源类部门远低于制造业贸易品部门的技术溢出所导致的低产出和低增长;支出效应是指通过资源类部门出口增加带来外汇收入增长引起本币升值,在削弱机械制造业部门产品的国际竞争力的同时,本部门对制造业产品的需求不是通过购买国内制造业部门的产品而是通过进口国外同类价格相对便宜的制成品来完成的。这3种效应共同作用的结果最终使得制造业衰落,从而抑制了工业化的进程,国家失去了长足发展的动力。

2)人力资本投资不足。在经济学中,内生经济增长理论认为,人力资本是推动经济增长的重要因素,但这一重要因素却在资源丰裕国家被普遍忽视,从而给长期经济增长产生负面影响。原因在于,Gylfason在2001年分析认为,资源丰裕部门大多为初级产品的生产,并不需要特别高技能的劳动力,政府和家庭也相信丰裕的自然资源可以给自己提供足够的安全保障,因此无论是政府还是家庭都对增加教育支出或人力资本投资缺乏积极性[11]。这一点在我国的煤炭资源型城市中得到了验证,如2000年我国25个地级煤炭资源型城市的用于研发的投入占GDP的比重普遍低于全国平均水平[12]。

3)坏制度造成的路径锁定。制度经济学认为,制度变迁存在着报酬递增和自我强化机制,一旦走上了某条路径,就会沿着既定的路径走下去,形成路径依赖。即制度变迁既可能沿着既定的路径走上良性轨道,也可能会被锁定在某种无效率的状态中。Engerman和Sokoloff在分析拉丁美洲殖民地国家时指出,资源禀赋对制度的发展路径和制度质量起着重要的影响,虽然这些国家初始时收入水平相差不大,但是资源禀赋引起的制度差异最终使得长期的经济绩效完全不同[13]。Ross讨论了资源丰裕带来的繁荣对政治体制选择的影响,认为集中型资源丰裕的国家很难转向民主政治体制[14]。Torvik、Murshed构建了寻租模型,讨论资源繁荣、寻租与经济增长的关系[15-16]。他们认为,丰裕的自然资源蕴含了大量的经济租,为了寻求这些经济租,围绕这些资源产业就会形成相关的寻租利益集团。寻租集团通过对执政机构提供资金支持或直接对公职人员行贿的方式来占有这些自然资源,从而使国家滋生腐败、官僚、市场残缺甚至内乱等现象,走上通向坏制度的路径。而坏制度又更容易滋生大量的寻租活动。这样,在坏的制度条件下,当权者的主要目的是在资源租金博弈过程中实现租金最大化,而不是整个社会收益最大化。由于这种寻租博弈是非生产性的,是对社会经济资源的浪费,寻租活动越多,生产性的投资就会越少,最终将使长期的经济增长受阻甚至导致经济崩溃。

3 “资源诅咒”对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不是一条铁律

如今,“资源诅咒”已成为发展经济学的重要命题,但这一命题并不就是一条颠扑不破的铁律,不仅一些研究表明“资源诅咒”现象对资源型城市而言并非必然出现,而且发达国家资源型城市的转型实践已成功破解了“资源诅咒”命题。

3.1 现有研究表明“资源诅咒”并非规律性命题

Davis的研究发现,当把矿产资源型经济体作为一个整体与其他非矿产资源型经济体进行比较时,“资源诅咒”现象消失了。Mikesell通过对矿产出口国家的分析后认为,资源丰裕与这些国家的经济增长和持续发展之间没有内在必然联系。Hausmann和Rigobon的研究在考虑了贸易结构后发现,出口多元化的经济体不容易遭受诅咒。Wright和Czelusta用资源丰裕且经济发达的国家如美国、澳大利亚、加拿大、挪威等案例来反驳“资源诅咒”命题,认为矿产资源可以通过采掘、技术进步和相关知识提升对经济发展产生重大影响。Bulte,Robinson,Mehlum的研究表明,“资源诅咒”现象的发生并不是绝对的,它取决于一国所拥有的制度质量。如果该国是掠夺型的制度环境,丰富资源带来的是经济的低增长;如果是生产型的好的制度环境,则能帮助该国充分利用丰裕资源实现经济高增长。Murshed,Hodler、Boschini,Pettersson和Roine的分析都认为制度的质量和自然资源共同决定着“资源诅咒”的产生。Andersen和Aslaksen认为资源诅咒现象广泛存在于总统民主制国家,但不存在于民主议会制国家。所有这些研究都说明,当考虑到以上这些因素时,丰裕资源对经济增长的影响就不再是单调负相关了,“资源诅咒”不再是规律性命题[17-19]。

在国内学术界,赵奉军认为,中国作为一个资源贫乏国家,就整体而言,不存在资源诅咒的问题[20]。张亮亮和张晖明的研究表明,对于中国省级层面的增长差异而言,“资源诅咒”命题目前并不成立,自然地理条件、人口集聚规模和制度因素的差异才是引致1978年以来地区经济增长差异的最主要原因[21]。丁菊红、王永钦和邓可斌选用21个样本城市4年内的时间序列资料研究后发现,在控制了港口距离、政府干预(制度)、固定资产投资等因素后,自然资源利用程度与经济增长水平间没有呈现出负相关关系[22]。方颖、纪衎和赵扬则利用95个地级或地级以上城市的横截面数据,选取采掘业从业人数占当地人口数比例来反映自然资源丰裕程度,得到自然资源的丰裕程度与经济增长之间并无显著的负相关关系,“资源诅咒”假说在中国城市层面上不成立的结论,且资源丰裕城市对省内其他城市存在正向溢出效应[23]。

3.2 国外一些资源型城市成功转型破解了“资源诅咒”

由于资源型城市的经济增长过分依赖自然资源,从而形成产业结构上“一业独大”而接续替代产业发展乏力,很容易陷入“资源诅咒”的困境。但从文献上看,国外从“资源诅咒”的视角来研究资源型城市转型的文献很少。原因是“资源诅咒”一词正式出现是在1993年,而此时国外发达国家大多数资源型城市已基本完成转型,缺少用“资源诅咒”来研究资源型城市转型的大环境。但这并不是说发达国家的资源型城市没有遭受到来自资源的诅咒,而只是表明在“资源诅咒”这一概念尚未出现之前,国外发达国家资源型城市进行的产业转型探索已经成功地破解了“资源诅咒”。总结其成功经验,本文认为,国外发达资源型城市产业成功转型模式不外乎3种:洛林的发展替代产业模式;休斯敦的发展接续产业模式;鲁尔的发展替代与接续产业复合模式。

1)洛林的发展替代产业模式。该模式是发展与原来资源产业完全不同的新的产业,从而从根本上摆脱对自然资源的依赖来破解“资源诅咒”。这种模式适合于那些资源枯竭型城市,成功转型的代表为法国的洛林。洛林是法国的煤炭和铁矿开采的老工业基地,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由于资源开采面临枯竭和国际市场的变化,该地区传统产业急剧衰退。为恢复活力,法国政府采取了断然措施,在有计划地关闭铁矿、煤矿的同时,采取优惠政策,吸引雷诺汽车公司投资建厂,促进了大量配套企业在当地的发展,进而吸引其他的汽车公司入驻。历经30年时间,洛林的产业转型取得了明显成效,汽车、电子和塑料加工取代了传统的煤炭和铁矿开采业,洛林也成了以高新技术产业、复合技术产业为主,环境优美的新兴工业区[24]。

2)休斯敦的发展接续产业模式。该模式是在原有资源产业的基础上,向后拉长产业链,通过产业链的延伸和拓展来实现城市转型。主要代表性城市为美国的休斯敦。休斯敦是一座因石油开采而兴起的城市,20世纪60年代后期,石油开采整体下滑,但休斯敦却通过产业链的延伸和拓展,带动了为石油开采服务的机械、水泥、电力、钢铁、造纸、交通运输等其他多个行业的发展。同时,由于美国政府将国家宇航中心设在休斯敦,带动了为阿波罗计划提供服务的1300多家高新技术企业,从而使城市性质发生了根本改变,从单一的石油城变成了科技型综合性大城市[25],化解了“资源诅咒”。

3)鲁尔的发展替代与接续产业复合模式。该模式是以上两种模式的复合,主要适用于那些对资源开发依赖较强、同时又具有一定其他产业优势的资源型城市。德国鲁尔工业区是该模式的代表。鲁尔工业区是德国最重要的工业城市群之一,包括多特蒙德、波鸿、埃森、哈根、杜伊斯堡等城市。第二次世界大战前,工业区原煤、焦炭产量和炼钢能力均占德国的65%以上。但从20世纪50年代末起,以煤、钢为主的单一经济结构在受到科技革命冲击后陷入了结构性危机,主导产业衰落,失业率上升,大量人口外流,环境污染严重。20世纪60年代以来,西德联邦政府制订了对鲁尔地区进行整治与改造的总体规划,鲁尔工业区围绕发展多样化经济,开展了区域全面整治与改造。整治与改造的基本原则是,以煤、钢为基础,延伸产业链,发展新兴替代工业,拓展交通运输,改善经济结构,消除环境污染[26]。经过20多年的改造,到20世纪90年代初,鲁尔工业区已经成为统一后德国的新型工业区,不仅工业布局合理、结构优化,而且经济繁荣、环境优美。

需要说明的是,这3个典型的资源型城市之所以能够成功转型,与政府的长期产业扶持和政策支持是分不开的。资源型城市的产业转型一般需要十几年甚至几十年的时间,如果没有政府长期一贯的支持,很难想象不会陷入“资源诅咒”的困境。

4 “资源诅咒”对中国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的启示

按照国家发改委2002年《资源城市经济结构转型》课题组的认定,我国共有118个资源型城市,占全国城市总数的18%,如按产业类型划分,则可分为煤炭城市、石油城市、有色冶金城市、黑色冶金城市和森工城市等。到2009年3月,国务院分两批一共确定我国有44个资源枯竭型城市,但有13个城市不在国家发改委课题组认定的资源型城市中,这意味着我国的资源型城市不止118个,相当一部分资源型城市在还未纳入到发改委的资源型城市的范围内就已经陷入了资源枯竭状态。它表明我国不仅应该给予资源型城市更多的关注,更要从“资源诅咒”的角度加强对资源型城市的研究,努力改变资源型城市“资源竭而城市衰”的命运,尽快实现城市转型。

4.1 实施政府调控为主导的产业转型政策

资源型产业的接续和替代产业的形成不外乎通过市场调节和政府调控来完成。鉴于资源型城市的产业演进具有自身的特殊性,完全依赖市场机制自发转换,有可能出现资源型产业对生产要素的锁定效应,难以实现转型目标。同时,鉴于资源型城市中的资源型企业主要是国有企业及中国城市政府在经济发展过程中的主导作用,资源型城市的产业转型方式在借鉴国外城市转型经验的基础上,有必要采取以市场为基础、政府调控为主导的方针,在遵循市场规律的基础上,运用政府调控手段,对不同的资源型城市转型和转型的不同阶段采取不同的调控政策。包括资源型城市规划与发展政策、产业转型支持政策、衰退产业援助政策、接续替代产业培育政策和资源开发补偿政策等,加大以政府调控为主导的政策支持力度,防止出现“荷兰病”和坏的路径锁定现象,尽快协助资源型城市寻求切合实际、各具特色的产业转型和发展模式。

4.2 重视人力资本投入

劳动力的文化素质及熟练程度,企业家精神及组织管理水平,政府公职人员的服务能力,是推动资源型城市摆脱“资源诅咒”困境的关键,而这必须要求资源型城市加大对人力资本的投入力度。鲁尔工业区在转型过程中陆续在区内一些资源型城市建立大学,把高等教育与本地区经济发展结合起来,成了欧洲境内大学密度最高的工业区。洛林没有兴办大学城,而是对失业工人进行职业培训,将产业转型和人力资源开发结合起来。这些做法为资源型城市成功转型提供了大量具有一定科技水平的劳动力[27]。我国资源型城市在转型过程中可根据不同的情况,采取多种措施,以优厚待遇吸引高层次人才;以转岗、再就业培训的方式挖掘现有人力资源和加快科技创新提升人力素质。

4.3 加强从“资源诅咒”角度对资源型城市转型的研究

前文已述,“资源诅咒”概念出现时,发达国家的资源型城市均已成功转型,因此,国外对“资源诅咒”的研究都是从国家或地区层面着手的。而我国现阶段资源型城市转型还远未完成,需要借鉴国外关于“资源诅咒”的研究成果和发达国家资源型城市成功转型的经验。目前,国内对资源型城市转型的研究文献很多,但描述性的研究多,实证的分析少;对策性研究多,深入的理论探讨少;产业结构转型的内容研究多,转型的传导机制解剖的少;从“资源诅咒”角度进行研究的就更少。因此,我们必须加强对我国资源型城市的转型研究,特别是借鉴从传导机制和作用机理上分析“资源诅咒”产生的原因的研究,更多地从资源型产业演变的作用机制上探讨资源型城市的发展机制和一般规律,从而推动我国资源型城市成功转型和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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