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市端州区房屋管理所,广东 肇庆 526040)
摘要:建筑维修工程和建筑工程是两个不同的施工周期,以保证建筑物的正常使用。以往,在建筑工程造价定额计价阶段,对施工养护工程和施工项目采用相同的定额模型,但在现行的建设工程量清单计价周期中,施工维护费用的计价。工程项目继续采用定额计价模式,其计价结果也大不相同。本文详细论述了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准和省级法规。介绍了建筑维修与施工的区别,分析了建筑工程造价定额的编制过程及其在现行工程造价定额结算中的应用。
关键词:建筑维修;工程造价;计价
1建筑维修工程与建筑工程
建筑维修工程与建筑工程是成品建筑物的两个不同的生命期,其工作内容相同或相近,工作目的却永远不同。相同或相近之处在于:建筑工程工作内容是建筑维修工程工作的全局,建筑维修工程工作内容是建筑工程工作的缩影。建筑工程施工周期长,建筑维修工程相对较短。建筑工程的工程数量较大,建筑维修工程的工程数量相对较小。不同之处在于:建筑工程是建筑物生命的孕育期,健康的建筑物在优良的建筑活动中诞生,其外部缺陷不会影响建筑物内在的品质;不良品质的建筑物则诞生在不良的建筑活动中。做建筑维修工程工作,只可弥补其外部缺陷,不能从本质上提高建筑物的建筑质量。所以,对于差品质建筑物,即使付出更多努力去做建筑维修工程工作,也不能成就建筑物的生命健康。
新建建筑工程,实施前需要做足够充分的准备工作。完善的计划报建审批手续、完整系统的专业设计施工图、完整的工程造价概预算书、完善规范的工程施工管理制度、周密优化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等。在施工过程中,要求有规定范围的施工场地、施工条件和施工空间,工程量、工期、工程预算费用和工作内容是确定和透明的,工作效率高。工程竣工后,不仅从工程竣工资料中可以看到建筑物全貌,还可以在现场看到建筑物实体成果。
建筑维修工程,依附在成品建筑物主体上工作,随机随意性极强。没有专业设计,受建筑物主体构件固定的影响,施工空间受限制,施工方案多变,施工难度大;受生产生活影响,准备工作时间长,辅助作业工作量大,工作效率低;维修目标工程量小,工作面与工期具有不确定性,诸多因素造成维修工程费用相对较高。工程竣工后,看到的是依附在成品建筑物主体上被恢复的建筑物原貌。
建筑维修工程与建筑工程的工作程序与工作目的不同,工程施工的管理方法也不同。在建设工程领域,人们非常重视建筑工程施工管理,制定了很多法律、法规、规范和制度,用来约束建筑工程施工、提高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和完善建筑工程施工管理,从源头上保障建筑工程的质量。然而,建筑维修工程施工管理应该怎样做,没有专门法规,缺少专业规范,具体实施较为困难。
建筑工程造价定额的使用建筑维修工程与建筑工程具有共同点,又有本质区别。对建筑维修工程,又可分为二种情况,一种是整体修缮,另一种是局部修缮。整体修缮情况简单,依据新建工程时项目施工程序进行逐层拆除,尔后逐层恢复,整体计量明确,分项计价清楚;局部修缮情况较为复杂,一般人眼观察建筑物外观表现出有修缮需要时,其内部会有更多隐含需要修缮的工作内容和工作量不易被发现,工程计量和工程计价不易明了,需要随时跟踪。所以,建筑维修工程造价计价与建筑工程造价计价应该有所区别。它们应该是两种不同工作目的和性质的工程造价计价工作内容。
2004年以前,建筑工程造价定额计价时期,由于建筑维修工程工作内容与建筑工程有许多相同相近之处,建筑工程预算定额与建筑维修工程预算定额编制及使用方法相近,所以,在具体执行工程造价预算定额计价过程中,根据工程实际情况,两种定额相互补充使用,相互弥补建筑工程造价定额计价中的缺项子目,力求真实、统一、规范的反映建筑维修工程造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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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以后,建筑工程造价执行GB50500—2003国家标准计价。2007年,“陕建发[2007]232号”通知第3条第2款提出,从2008年1月1日起,新签订发承包合同的计价依据不再使用定额计价模式,同时指出“依法可以不招标的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业主不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时,参照2004年《陕西省建筑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陕西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陕西省市政园林绿化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其配套的价目表、参考费率和本通知规定编制工程预结算”。
上述规范没有涉及建筑维修工程造价计价部分的内容。建筑工程造价计价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计价,建筑维修工程造价采用定额计价模式计价,定额计价与工程量清单计价是两种完全不同的计价模式,二者最本质的区别是工程项目划分不同。因此,建筑维修工程造价计价定额与新的消耗量定额如何互补计算和换算,成为建筑维修工程管理者遇到的新问题。
2建筑维修工程造价计价制度改革
现行建筑工程造价计价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计价。所谓工程量清单计价,即在建设工程招投标中,按照国家统一的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统一的工程量计算规则,统一的项目编码,统一的项目划分,统一的计量单位和统一的计价方法,由招标人提供工程量数量,投标人自主报价,经评审低价中标的工程造价计价模式。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标投标,工程总报价不再是决定工程中标与否的唯一依据,工程标底也不作为评标的主要条件。评标评分细则由工程量清单总报价、工程量清单项目费、措施项目费、主要材料价格和主要清单项目综合单价等因素组成,使招标人心中有数。工程量清单是国际通用的工程招投标方式,其实质是最低报价中标。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与定额计价模式相比,招标工作减少了盲目性和随意性,规范了评标委员会的行为,在能够反映工程的个别成本的同时,有利于业主控制造价,有利于企业自主报价和公平竞争。在建设工程已经实施工程量清单报价的今天,积极推行建筑维修工程造价计价制度改革,完善建筑维修工程管理制度,培养施工企业积极参与竞争意识,提高施工企业自身管理水平,探索建筑维修工程新规范的编制方向,应是当前的首要工作任务。建筑维修工程造价定额计价伴随建筑工程造价定额计价时代而产生,势必随着建筑工程造价定额计价时代的彻底结束而结束。工程量清单报价方式是我国建筑工程招投标制度改革的方向,建筑维修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应作为建筑维修工程新规范的编制方向。
结论
国家建设在发展,基础设施工程建设在持续,建设规模在扩大,后勤保障的各种配套、维修、改造工程项目的数量在增加。完成各种建筑配套、维修、改造工程建设任务,都需要对建筑维修工程造价进行成本核算与计价。2008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布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结合我国各地建筑工程行业实际情况,地方政府建设项目行政主管部门应依据国家新规范,推出更加完善的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新标准。在建筑维修工程管理方面,要做好建筑维修工程造价计价管理,必须依据建筑维修工程工作特点,遵循建筑修缮工程造价计价市场运行规律,改革建筑修缮工程造价定额计价制度,研究建筑修缮工程造价计价新对策,逐步推行建筑维修工程造价计价与我国招投标制度改革方向一致的新制度,出台与GB50500—2008《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相一致的新的计价规范,建筑维修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应作为建筑维修工程新规范的编制方向。旧的建筑维修工程造价定额计价制度改革势在必行。
参考文献
[1]黄世娟.清单计价模式下工程造价之控制[J].价值工程,2011(1).
[2]蔡泽森.工程造价计价模式和造价控制研究[J].科技风,2013,02.
论文作者:罗小岳
论文发表刊物:《新材料.新装饰》2018年3月下
论文发表时间:2018/9/11
标签:建筑论文; 工程造价论文; 定额论文; 工程论文; 建筑物论文; 建筑工程论文; 工作论文; 《新材料.新装饰》2018年3月下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