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民族意识_氏族社会论文

论民族意识_氏族社会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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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恩格斯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一书中说:“意识在任何时候都只能是被意识到了的存在,而人们的存在就是他们实际生活过程”。据此说来,“民族意识”就是“意识到了”的民族存在,是民族物质生活条件,尤其是民族特点的综合反映。不是由于人们具有民族意识,才属于某一民族共同体,而是由于人们属于一定的民族共同体,才产生民族意识。

一、民族意识的概念及本质

所谓“民族意识”,是人们对自己民族属性的觉悟,它包含着民族成员对本民族共同体的历史以及现实行为和特性的理解,以及由此而产生的民族自尊心,是民族共同心理素质的重要表现之一。它是人类社会出现了民族之后的产物,是民族社会的群体意识,只要民族存在,就有民族意识,它是不以人们的好恶而存亡的。民族意识也和一般意识一样有一个由朦胧到觉醒,由低到高的发展过程。最初作为一定族体的人们只是对故乡、生活方式、风俗习惯的朴素感情,随着族际交往的发生和发展,民族意识的内容也逐渐丰富和发展起来,一个民族除了上述那些朴素的感情以外,还表现出对自己的历史传统、语言、文化等有代表性特征的热爱和理论上的强调以及对本民族的存亡和发展的道德业务和责任感的复杂感情。

民族意识的本质是民族整体生存意识,这里我们有必要了解一个民族意识的原生形态。关于民族意识的原生形态,我们可以追溯到氏族和部落意识。氏族和部落意识也是氏族和部落的人们要求获得整体生存的实际需要在氏族和部落成员头脑中的反映。在原始社会,单个的人是难以生存下去的,为了生存就要求人们必须结合为一个整体,于是就出现了原始群,而后出现了氏族公社等组织形式。同一氏族的人们居住在同一地区、操着相同的语言,过着共同的经济生活,信奉共同的图腾,对付着共同的敌人。每一位氏族的人们都能自觉地维护本氏族的集体利益,因为这同时也是捍卫氏族成员自身的利益。一旦氏族不存在了,氏族成员的利益就消失了。个人的生存依靠氏族整体的存在。部落意识的形成和消失也同样如此。

氏族形成以后,同一民族的人们生活在相对固定的地区,操着共同的民族语言,过着共同的经济生活,信仰共同的宗教。这些因素对于民族意识的形成无疑都起到重要作用,但各民族的成员们为了维护本民族的整体生存所作的各种努力才是民族意识形成和发展的重要原因。众所周知,民族形成以后,各民族间就充满着生存的竞争。这咱竞争必须依靠集体的力量,加强各民族内部的团结才得以生存。在民族存在时代,每一个人都自幼受到本民族传统文化的教育,形成了带有本民族特点的思维方式和价值观念,对本民族怀有特殊情感,都关心本民族的前途和命运,都希望本民族强大,希望本民族的文化和价值观念能对别的民族产生更大更多的影响以及本民族不被别的民族同化,维护本民族整体的存在价值,实际上也是维护每一位民族成员生存的价值。这就促使每一个民族的成员必须团结起来,树立集体意识,民族意识势必增强。所以,我们说民族意识的本质是民族整体生存意识。是对自身民族生存、交往、发展的地位、待遇和权利、利益的享有和保护。但是,民族意识的本质是以求与他民族同等、同样的地位权利为限度,以不损害其他民族生存、发展权利为前提的,如果超过了这个限度和前提,那么就超越了民族意识的内涵。

二、民族意识的表现形式和社会功能

民族意识是一种民族社会群体意识。所以,民族社会成员是民族意识的载体,民族社会文化(广义的)是民族意识的总的表现形式。民族意识是通过民族社会成员的各种活动(包括物质文化活动和精神文化活动)体现和反映出来的。具体来说,民族意识一般是从民族属性、民族交往、民族发展这三个方面的认识形式表现出来的。

1、民族属性的认识方面,表现为民族成份的恢复、民族认同、 民族分界的重视。一些由于复杂的社会历史原因遗弃了原来族别的人们,出现了“寻根热”,要求恢复自己的族称,愿意做少数民族。单一民族性活动的进行及被重视等。

2、民族交往认识方面,一般情况下有两种表现形式, 一种是在多民族圈或相关民族中处于趋优先或趋优状态的民族,其民族意识以自尊的形式出现。这种民族人口较多,经济文化相对发达,他们在与其他民族的交往中极力主张保障本民族的自主性、独立性。而对他民族则以热情、关心、礼貌等极显露于外的形式出现。另一种就是在多民族圈或相关民族中处于后进民族或落后状态的民族,人口较少、经济文化相对落后,其民族意识则以压抑或民族自卑的形式出现。

3、民族发展认识方面,表现为民族自我发展能力的培育, 民族自主发展的要求,民族均等发展机遇和共同发展、协同发展的要求,共同发展中的公平竞争、互助互利的实现等等。

改革开放十几年来,我国各少数民族的民族意识普遍增强。民族意识普遍增强的少数民族,主要是那些人口较多、经济文化较发达的民族和那些人口较少、经济文化相对落后的民族。这两种不同类型民族的民族意识在表现层次上又有所差别。前一种类型的民族意识增强主要表现在对国家的政治生活和经济生活的更广泛参与。后一种类型的民族意识增强则主要表现在要求国家在经济、文化方面给予更多的照顾。

民族意识在民族群体、民族成员个体的各种社会活动中都有表现,所以其表现形式也是多种多样的。它往往通过民族的宗教信仰、风俗习惯、民族服饰和某一民族主体的言谈、举止,对某一事件的表态、思维方式、审美观念、价值取向、道德观念等心理评判机制,以及某些经济行为等表现出来。而且,民族意识在不同的时空条件下,也就是说,在不同的时期(民族兴盛时期和民族衰弱或落后时期)、不同的环境(聚居民族、散杂居民族)条件(民族成员的年龄大小等)等情况下,其表现形式和表现出的程度的强弱也是不同的。

民族意识的社会功能较为复杂,不能采取简单肯定或否定的态度。根据民族意识对民族社会的作用效果,把民族意识分为积极的正功能和消极的负功能两种,衡量的价值尺度是看民族意识是否能促进民族意识的自识性、内聚性、收纳性、进取性等特点相关的凝聚民族成员的精神纽带作用。一个民族要发展,首先要创造其生存的条件,其次还要团结一致,精诚合作。各民族成员通过正确地认识本民族的存在、历史和文明,引发一个民族的自豪感或产生积极作用的民族感情,从而促进本民族的发展和繁荣及民族间关系的协调。民族意识的负功能主要是指民族意识所固有的狭隘性、保守性、排他性和利己性及其所带来的阻碍或破坏民族正常发展、正常交往的社会作用。任何事物都具有两面性,民族意识的负功能的出现是必然的,不必大惊小怪,所需要做的是正确引导,努力发挥正功能的积极作用,防止负功能的扩大从而增强民族团结、协调民族关系,促进各民族的繁荣和进步,加快民族事业的发展。

三、民族意识的发展趋势

当前,无论是在国际上还是我国国内,各民族的民族意识有增强的趋势。这反映了各民族的内在活力及进取精神。在国际上,民族平等意识、发展意识的增强是世界范围内民族意识的发展趋势中的主要方面。在我国国内,民族自治、平等、发展意识的增强是民族意识发展趋势中的主要方面,其中的核心意识是少数民族要求发展经济、文化、尽快缩小与汉族地区发展的差距、摆脱贫穷落后的面貌。现阶段,各民族人民都在关心改革开放形势下的本民族的发展前途,都在积极探索符合本民族实际情况的迅速发展的途径。它表现为以下几方面:

第一、民族自我意识的增强。所谓民族自我意识,就是一个民族的成员自觉地意识到本民族的存在和利益,把自己所属的民族同其他民族区别开来,为本民族的生存、发展和命运着想及奋斗。在旧中国,由于实行民族剥削、民族压迫政策,否定少数民族的存在,剥夺了少数民族在政治、经济、文化各方面的平等权利,致使少数民族受到歧视和侮辱。一些人为了谋生,往往不得不隐匿自己的民族成份,民族意识处于被压抑状态。如今做一个少数民族虽谈不上光荣,但也不感到羞耻了,原来隐瞒了族别的人们出现了“寻根热”,要求恢复自己的族称,愿意做少数民族。这种愿意恢复自己族称的现象,我们有理由把它看作是无产阶级民族观和党的民族政策在我们多民族的社会主义国家胜利的反映。它对于促进各民族以自力更生为基础的共同繁荣发展,非常有利。但是,我们不能把民族自我意识与民族主义混为一谈,必须把二者区分开来,并注意不要让民族自我意识转化为民族主义。因为民族主义有碍于民族自身的发展和民族间关系的协调,影响国家的稳定和统一。民族主义把民族分为“优等”和“劣等”;以阶级的阶级私利冒充全民族的利益;为“本民族的利益”不惜牺牲其他民族人民的利益;奉行民族压迫和民族分裂的政策,它与民族自我意识有着本质的区别。

第二、民族自我发展意识的增强。所谓民族自我发展意识,是指民族在政治、文化等方面的全面发展。民族问题说到底是一个围绕民族的生存和发展而展开的问题。几千年的历史证明“落后就要挨打”,所以要彻底解决民族问题,最根本的途径在于“加快发展经济文化”事业,使各族人民在共同发展中逐步缩小差距,实现共同繁荣。改革开放的政策,为民族自我发展意识的增强提供了条件,并使其在我国成为必然趋势,近几年来,我国各民族的发展情况说明没有民族自身的大发展,就无法实现各民族的共同繁荣。现阶段,由于族际之间的平等、友好的交往和联系的加强,封闭状态的打破,各民族人民日益见多识广,不但了解国内各民族的状况,而且也在探索一些主要民族荣辱盛衰的历程及其成因。力求从中吸取养分,振兴自己的民族。这是一个民族自力更生、奋发图强的最可贵的基石。

第三、民族自主意识的增强。所谓民族自主意识,就是一个民族的人民要求“当家作主”,积极参与国家的政治生活,管理本民族内部事务的权利意识。新中国的成立,标志着我国历史上的民族压迫和民族歧视的结束,各少数民族先后得到了确认。随着社会主义改革和各项民族政策的落实,唤醒了各民族的民族意识,使很多少数民族的人们懂得了自己既是本民族的主人,又是国家的主人。要求当家作主,管理本民族内部事务的权利意识增强了。要求彻底贯彻《民族区域自治法》,在《宪法》、《自治法》的原则下充分享受自治权,自主地发展和繁荣本民族和本地区的经济。党和政府为了使各少数民族人民当家作主,实现平等、自治的愿望得到实现,在少数民族聚居区相继成立了民族自治地方。到目前为止我国共建立了159个自治地方,其中包括5个自治区、30个自治州、124个自治县(旗)。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有45个民族, 占少数民族人口的87%,同时,在杂散居地区建立了约1500多个民族乡。我国民族自治地方的建立和民族区域的不断完善,是民族自主意识加强的表现之一。民族自主意识的增强,主要通过民族干部和知识分子表现出来。因此着力做好培养各民族的知识分子和中高级干部工作,是使民族意识健康发展,进而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民族关系,振兴中华民族的关键。

为什么现阶段我国国内民族意识有增强的趋势呢?我们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分析:

第一,新中国的建立,消灭了剥削阶级,社会上基本已经没有了培植、利用消极的民族意识的阶段力量。

第二、马克思主义的科学世界观和民族观正在取代资产阶级唯心主义的世界观和民族观,给全国各族人民以马克思主义民族观的思想武装,民族意识中的消极性不断受到扼制而消退,积极健康的因素日渐得到增长和发扬。

第三、国家废除了民族压迫制度,实行民族平等、民族团结和各民族共同发展繁荣的总方针政策。随着各民族政治经济文化事业的发展,各民族的民族意识出现了某些共同的族际意识的同时,各个民族的民族意识越来越增强。

第四、党的《民族区域自治政策》的贯彻和实施,民族政治经济文化事业得到发展,整个民族的文化水平随之提高,民族知识分子和民族干部才会成长起来,民族意识也会日益增强。

怎样看待现阶段民族意识的增强呢?笔者认为,民族意识的增强是民族发展的必然趋势,与社会主义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的根本政策并不矛盾,而且它主要是为了缩小民族间发展的差距,为中华民族的振兴贡献一份力量,因此应受到尊重和理解,特别是大民族的尊重和理解。然而要加强对它的正确引导,对其在不同时空维度中所表现出来的不同的社会功能应具体分析,区别对待。对于民族意识中出现的某些消极因素。民族工作部门要予以引导并使之得到克服。

四、研究民族意识的意义

民族意识是民族成员以其特有的民族认知方式对自身各方面以及与他民族差异的认知结果与体验,以及对自身所生活于其中的自然环境、社会环境与本民族利益关系的认知结果与体验。这一切无时无刻不影响着他们新的认知活动与行为方式。它使某民族成员对事对物的态度及行为方式无不打上民族的烙印。

随着社会的发展与进步,特别是当今世界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为各种社会生活的开放创造了极其优越的条件,人们的意识水平随之不断提高,意识内容也在不断变换。这就为各种社会中各个民族成员心理素质的提高奠定了强有力的基础。不同时期,各民族成员无疑会对各种问题,如自身利益问题、本民族文化发展问题、与他民族的关系等问题,产生不同的认知结果。观念变了,人们的生存方式也随之发生变化。不同的历史时期,或历史阶段,各民族的意识会有其独特的特点。我国正处于社会大变革时代,民族意识出现新的动向和特点。这些动向和特点是现时社会存在的产物,它就不可能完全是积极的。民族工作者应该仔细研究,引势力导。引导积极的,疏导消极的。对民族意识问题的探讨能为科学地正确地解决民族问题提供理论依据。

民族意识的加强,对民族经济的发展,爱国主义意识的增长,民族的生活方式的变革,有着重要的意义。

第一、民族意识的加强,促进了经济的发展。经济的力量、经济的联系才能把组成民族的各个部分联合成为一个整体,并在民族共同意识等要素的同时作用下使之巩固。民族意识的加强,促使民族经济结构进行合理的调整,同时又促进了民族商品意识的加强。在当代民族生存、发展过程中,首先要发展民族商品经济,有了强大的经济基础为后盾,才能有强大的竞争力。只有加强民族意识才会加强民族的商品意识。

第二、民族意识的加强,促进了爱国主义意识的增长。国家的统一,国内各民族的团结和社会的安定是民族发展的前提,而民族意识的加强,是维护自己民族生存、发展的一种方式。所以,热爱祖国和热爱自己民族二者是协调的。

第三、民族意识的加强,促进了民族生活方式的变革。民族的生活方式对民族的发展有极大的影响。它对民族的发展起推动或阻碍作用。民族意识加强,必然要求建立适应现代化生活的文明、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以利于本民族的迅速发展。

综上所述,在新时期下研究民族意识的意义很重大。它对民族的发展,民族间关系的协调,民族事业的进步起着重大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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