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作为安理会常任理事国的崛起_中国崛起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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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二战胜利做出伟大贡献,

中国成为联合国发起国;

真正发挥大国作用,

是在新中国成立之后。

1945年6月26日,《联合国宪章》签字仪式在旧金山美国退伍军人纪念堂隆重举行。中国,作为最先抗击法西斯侵略的国家,首先签字。接着,苏联、英国、法国先后签字,然后是按国名英文字母排序的其他46个国家签字,东道国美国最后签字。整个签字仪式长达8个小时之久。根据《联合国宪章》的规定,中国、法国、苏联、英国及美国五国为联合国安全理事会常任理事国。安理会常任理事国对维持国际和平与安全负有特殊责任。中国,一个积弱多年的“东亚病夫”,由于在二战的亚太战场上的特殊贡献一跃而为象征大国地位的联合国安理会常任理事国。

浴血奋战 功不可没

“中国是全世界参加反法西斯战争的五个最大的国家之一,是在亚洲大陆上反对日本侵略者的主要国家。中国人民不但在抗日战争中起了极大的作用,而且在保障战后世界和平上将起极大的作用,在保障东方和平上则起决定的作用。”毛主席在1945年发表的这段讲话精辟地概括了中国为反对侵略、保卫世界和平的伟大贡献和作用。

中国人民对二战胜利的贡献是巨大的,为此付出的牺牲也是巨大的。据初步统计,在整个二战中,军队与平民伤亡总数在9000万以上,其中中国军民伤亡3500余万人,约占40%;日本共计损失军力639万人(包括毙、伤、俘及最后投降的日军人员),其中在中国战场的损失约占其总损失额的70%。中国人民浴血抗战将日本侵略者紧紧捆在亚洲大陆,这无论对于英美还是苏联都是极为重要的战略支援,苏联避免了两线作战,同时美英军队的压力也大为减轻。美英军队因此能在太平洋战争爆发后很快转入反攻。美军取得太平洋战争的决定性胜利时,罗斯福总统在1945年1月致国会的国情咨文中回顾道:“我们忘不了中国人民在长达七年多的时间里怎样顶住了日本人的野蛮进攻并在亚洲大陆广大地区牵制住大量的敌军。”

成为四大国 几多坎坷

1941年太平洋战争爆发,美国直接参战。是年底的阿卡迪亚会议在军事上确定了“先欧后亚”的战略。由于中国坚持抗战能够有效地拖住和消耗大量日本军力,因此除给予中国军事经济援助外,从政治上提高中国的国际地位也是必要的。此外,美国从战后远东格局考虑在战后日本作为东方强国的地位消失后,它希望扶植当时的国民党中国成为遏制“苏联共产主义扩张”的力量。罗斯福总统在与英国外相艾登的一次谈话中极为坦率地指出:“中国既不会侵略,也不会成为帝国主义,而将成为可用来抵消苏联的平衡力量”:“将中国包括在四大强国之内,是极为重要的”。1942年元旦,宋子文代表中国国民党政府在标志反法西斯统一战线形成的《联合国家宣言》上签字,中国第一次以大国身分与美英苏并列为领衔签字国。罗斯福总统特地向宋子文表示:欢迎中国被列为“四强”之一。

美国总统罗斯福及其政府坚持中国应进入大国的行列,并与美英苏一样拥有大国的地位和权利,既是因为罗斯福总统充分认识到中国在战时和战后世界上的重要性,也是出自美国自身战略利益的考虑。英苏两国则不然。中国若成为亚洲强国,英国就将放弃香港等在华利益,大英帝国在亚洲地地位将一落千丈。苏联惧怕中国成为美国在远东的工具,不愿意看到一个强大的邻国出现。在1943年10月的莫斯科三国外长会议上,美英苏三国展开激烈争论。美国国务卿赫尔声称若不同意中国签署宣言,美国也不签字。僵持了几天之后,英苏两国终于让步。10月30日,中国驻苏大使傅秉常代表中国外长与美英苏外长在莫斯科联合签订《普遍安全宣言》。依据宣言,中国政府有权利与责任参与各大国间为结束战争的协调行动,筹划组建战后联合国机构。中国由此为建立联合国承担了特殊义务。

20天后,蒋介石出席中美英三国首脑开罗会议,这是中国第一次出席国际最高首脑会议。蒋介石在名义上取得了与美英首脑平等的地位。会议期间,罗斯福声明中国应作为“四大国”成员之一,在平等的基础上参加战后国际组织。开罗会议再一次确立了中国在战后国际组织中的特殊地位。

1944年8月中旬,中美英苏四大国的代表聚集在华盛顿附近的一所古老庄园——敦巴顿橡树园里,举行具体筹建联合国组织的四大国会议。苏联代表以苏联在中日战争中处于中立地位为由,不愿同中国代表坐在同一张会议桌旁。美国国务卿赫尔于是打算分别召开美英苏会议和美英中会议,并在两间相连的房间里同时举行,且中间的门可以开着。然而,这个想法未能实现。只能在美英苏会议之后再召开中美英会议。显然,中国被排斥在会议的主要阶段之外,而这个阶段会议决定着未来国际组织的主要特征,第二阶段会议只能在第一阶段会议的基础上修修补补。尽管如此,敦巴顿橡树园会议制定了未来联合国组织的基本框架,建议由美苏英中及结束战争以后的法国担任联合国安全理事会的常任理事国。藉此中国的联合国安理会常任理事国地位获得国际社会的明确赞同。

1945年4月25日,中美英苏作为联合国发起国,邀请有关国家在旧金山召开联合国制宪会议,讨论制订《联合国宪章》。中国代表团首席代表是国民党政府外交部长宋子文。代表有外交界资深人士顾维钧、王宠惠、魏道明,无党派代表胡适,中共代表董必武,青年党代表季璜,国社党代表张君励,女界代表吴贻芳,报界代表胡霖,另有顾问、专家、秘书,共90人与会。6月25日,经过激烈争论,与会各国一致通过《联合国宪章》,中国在联合国的地位也被与会各国一致肯定。中国终于崛起为联合国安理会常任理事国,跨入世界大国行列。

积极热忱 创建联合国

中国为创建联合国做了大量工作。早在1938年3月的《抗战建国纲领》中,中国政府就明确呼吁“对于国际和平机构充实其权威”。太平洋战争爆发后的当天,中国政府确定的对外方针之一,就是加强与友邦的合作、确立保障世界永久和平之国际组织。开罗会议期间,中国对筹建联合国提出了四点积极建议,并且明确主张民族独立、民族自决的原则,给予朝鲜、印度支那、泰国独立。

在敦巴顿橡树园会议上,中国不顾苏英的冷落,在会议第二阶段提出7项补充建议,其中3项被采纳。即:(1)调整或解决国际冲突时,应注重正义与国际公法原则;(2)国际公法的发展与修改,应由大会进行调查并提出建议;(3)社会和经济理事会应具有促进教育、文化事业合作的特殊任务。这些补充建议被称为“中国建议”,它们体现了弱小国家的利益。

在几度陷入僵局的旧金山会议上,中国代表团十分活跃。在中国的坚持要求下,会议采纳了“尊重正义原则”,在宪章中规定了“依正义及国际法之原则调整或解决国际争端”。在国际托管制度问题上,中国代表不仅坚持托管制度应以托管领土独立为最终目标,而且提出“托管领土的行动权力不应仅仅委诸个别国家政府,联合国本身也应担负管理工作”的提案,几经激烈辩论,宪章中写进了这一主张。

但是,由于事实上中国是个贫穷落后的大国,还由于国民党政府的软弱和打内战,因此当时中国的“四强”(美苏英中)地位仍常常被轻视。最明显的是在1945年2月雅尔塔会议上签署了涉及到中国重大的领土主权问题的雅尔塔秘密协定。该协定没有中国代表参加讨论,事先没有征得中国同意,而是美英在事后强迫中国接受的。1945年8月14日,即日本宣布无条件投降的前一天,中国被迫签字接受了以雅尔塔秘密协定为基础的《中苏友好同盟条约》。根据条约,中国国民党政府事实上承认外蒙古的独立,并同意两国共同经营中国长春铁路、将大连辟为自由港、共同使用旅顺口为海军基地等。

更令人痛心的是,抗战胜利后不久,国民党政府发动了大规模内战,再也无力顾及国际事务。苏联外长莫洛托夫曾不无讥讽地说:“中国连自己的问题都解决不了,怎么能有助于管好全世界的事呢?”旧中国的大国地位有名无实。因此,中国真正能在国际关系中起到大国作用,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之后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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