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改制问题剖析,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企业改制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企业改制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除了满腔的热情,还必须有科学的态度、冷静的思考和规范的操作。笔者认为,以下问题应予特别注意。
宣传九个成功的,至少应解剖一个搞砸的。企业改制的探索从90年代初就开始了,各地先后都搞过一批股份制、股份合作制的试点,有成功的,也有未搞好的。在宣传改制时,新闻媒体的报道几乎都讲成功的典型,客观上形成了股份制、股份合作制是适合所有企业包治百病的万应灵药的印象。正面的宣传固然能鼓舞人心催人学习,反面的揭示同样能令人警醒避免失误。改制要成功,研究失败是一条必走的路。
发现问题,应找出原因或挖出“蛀虫”之后再改制。清产核资是企业改制进入实质性阶段的头一道“工序”,其意义非常重要。通过清产核资,摸清了企业家底,同时也揭出了一些问题,如有的弄虚作假,搞虚盈实亏;有的管理混乱,国家(集体)资产流失严重;有的由盛转衰,但却是“穷庙富方丈”……对于发现的问题,有的地方或许担心影响改制速度等等,采取了不予追究的态度。如果不将原因弄清,仓促改制企业怎会搞好!“穷庙富方丈”企业的改制中若能挖出“蛀虫”一是得人心顺民意,取得职工信任,进而激发其投股的积极性。二是补亏损填窟窿,可以减少公有资产的损失。三是戒来者警后人,后来者可从中接受教训。因此,清产核资不能走过场,在这道“工序”上搞深搞透,磨刀不误砍柴工,对企业改制后的发展是大有裨益的。
不能漏估不估无形资产,谨防人情交易。正在进行的企业改制,有许多存在公有资产流失的现象。主要表现:一是“少估多剥”,即少估低估固定资产,多剥离多核销非生产经营性资产和呆账坏账;二是漏估不估无形资产;三是掺入人情关系而不惜低价出售。究其原因:一是认为公有资产不让一块,经营者和职工不踊跃,特别是担心不给经营者便宜,改制难进行。而让的一块最不引人注意的就是无形资产,因而在制定企业改制的有关政策文件时就留了“口子”。二是不知道无形资产的价值,或者认为县(市)以下没有评估无形资产的权威机构,评不评无所谓。其实,资产无形但计算有法,譬如某项技术,如果是本企业研制的,各项费用都应有账可查;如果是买的人家的,那就更有据可依了,再恰当计以该技术形成的效益等因素,经过双方协议,总可以得出一个价值来,虽不尽科学,但合情合理。需要指出的是,漏估不估无形资产极易夹杂人情交易,因此在资产评估时应分外留神。
小企业不必搞诸股齐全,也不应强求职工平均持股或人人参股。股权设置是由企业具体情况决定的,不宜削足适履套一个模式。规模不大的小企业不一定非要诸股齐全,在几十万、百多万元资产的企业搞投资主体多元化似乎也没有必要。如果净资产不多,可以采取三种办法:经营者能一人买断的,就让其一人买断;经营者一人财力不足的,可由领导班子合伙买断;再不然就由经营者和职工共同买断。总之不宜人为地设置国家股或集体股,即使是控股也意义不大,既难以遏制公有资产流失,又不利企业能量的最大释放。在配股募股时要防止两种倾向:一是要求职工平均持股,即大家都认购相同的股份,这实际上又是一种平均主义大锅饭,没有差别体现不出责任,也就不能最大限度地调动积极性。二是强求职工人人参股,少数的甚至以“不入股就下岗”相胁迫,这是一种简单粗暴且又侵犯职工合法权益的行为。这类经营者往往素质不高,带有私心杂念,得不到职工的信任。对于以上两种倾向,有的地方虽然没有提倡,但也没有明令予以制止,若任其下去,势必影响企业改制的质量。
应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引进竞争机制,全面考核,综合评价,实现优选经营者。企业走向市场后,其成败兴衰往往取决于经营者的素质高低。企业改制的过程,在某种意义上就是优选经营者的过程,对经营者的选择应倾注全力,不能只盯住那几个股金。人是决定因素,钱要靠人使,应避免两种情况:一种是弃权——即反正实行股份合作制了,谁投的股多,就让谁当董事长(或总经理),表现为职工股东大会实行一股一票的表决方式,以保证投大股的人当选。妥当的做法是,在通过职工评议选举、主管部门审查后,经营者必须投大股。即使是个人买断的,也必须以接受全部职工并为其承担劳动保险为条件,这才是对职工负责。一种是揽权——即仍跟过去一样,由政府部门任命,如将原领导班子成员全部纳入董事会,实行等额选举。恰当的做法是,严格照章程办事,由股东会选举董事会,由董事会选举董事长。即使是国家(集体)仍然控股或参股的,也不能违背这一程序。须知职工投了股就成了股东,选举经营者是其不能剥夺的权利,用职工的话讲,这个权是我们拿钱买的,政府应该尊重民意。
改制后,企业能否尽快搞活,见到成效,除了靠企业自身的努力外,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政府的行为。因此,政府在领导这场改制的同时,更多地应反思过去,超前谋划企业改制后自己的行为走向。时下各地各级,领导企业改制的劲头很大,办法也不少,恨不能一个早上完成,而且期望值还非常高。但对过去企业没有搞好,问题出在哪里,与自己有没有关系,今后对企业如何实施管理,却考虑的不多,甚至还没有提上日程。这种状况是不能适应企业改制形势并影响企业改制前景的。政企关系如果仍沿袭过去的一套,等于“穿新鞋走老路”,企业改制就失去了意义。譬如最近几年,在迅速扩张经济总量的思想指导下,有的地方要求企业超常规发展、跳跃式前进,大搞负债经营,导致不少小企业掉进债坑,因负重而被压垮,因此企业担心,改制后政府能不能让企业自主发展?职工则提出:搞股份合作制,虽说经营者投了大股,是我们的几倍,但他们几笔交易一做,回扣一拿,连本带息就捞回去了,撂下我们怎么办?政府有没有办法管住?所有这些,都应是政府在企业改制中(甚至在改制前)着力研究的课题,而且应拿出对策来,如果等到企业改制完成后再考虑,那就滞后了、被动了。政府的行为再不宜停留在转变职能、改变管理方式的口头宣言上,早就该拿出实际行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