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建筑行业的迅猛发展,推动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建设工程的质量安全同时也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如何有效监管建筑工程质量,保障建筑工程的质量安全,是一个急切需要解决的问题。本文就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模式进行了探讨。
关键词: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模式
引言
我国自改革开发发展至今,各行业发展非常迅速,尤其是建筑行业。目前,我国新形势下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模式逐渐向科技化规范化发展,新形势下的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模式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建设行业的发展。因此,如何做好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是目前我国建设工程急需解决的问题。
1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存在问题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发展,建设工程结构形式越来越复杂,施工难度越来越大等因素对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挑战越来越大。目前,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存在如下问题:①在资金周转压力的情况下,建筑工程建设周期越来越短,参建单位为了赶工期忽略了工程质量,导致发生建设工程质量问题,或者在未办理相关手续提前施工导致这部分工程无法监管。②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等为了自身利益不惜牺牲工程质量,偷工减料从而导致工程质量缺陷。③建设工程各个参建责任主体未履行法定责任,比如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不在施工现场,导致工程建设处于无人监管的状态。或者在建设施工过程中弄虚作假、发现问题未及时处理导致出现工程质量安全问题。④政府监管部门执法不严,或者盲目执法,未履行相应的监管职责;未落实对责任主体行为的监督,对工程实体质量的监督还处于传统的监督手段,导致了对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缺乏规范性、权威性、科学性。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对提升工程质量,保障人民居住安全具有重大意义。因此,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模式应随着建筑行业的发展而不断发展完善,这样才能起到对建设工程质量的有效监管。
2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模式的发展
2.1转变单一监督模式,实行多主体联合监督的新模式
建设工程项目建设时间长、工程量大、涉及到的参建单位多,鉴于以上特点,对建设工程质量进行监督管理时要注意转变传统的只靠政府部门监督管理的模式,实行多个单位、个体实施联合监督的新模式。“联合监督”是指进行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的单位和个体既包括从事建设工程的各责任单位、政府相关部门,还应该包括广大人民群众及各方面有效的社会监督;联合监督的模式除了在主体上要求多元化,在对建设工程质量进行实地监督管理时也要发挥联合作用,有效监督、有效沟通。质量监督管理机构要对所监督管理工程就相关质量监督文件、监督程序、施工注意事项等与工程参建各个责任主体进行监督交底。对工程质量优良的工程应在现场召开质量观摩会,组织本地区其他建设项目责任主体单位现场参观学习。建设工程各参建责任主体单位、各政府部门之间要建立畅通的联系机制,能随时进行信息的交换、交流,及时解决工程质量中存在的问题。对于建设工程在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可以提前邀请业主个人对所购买的商品房进行验收,业主验收过程中对发现的问题报告给建设单位,并且相关单位应限时整改,带整改完善后方可竣工验收,从而达到提高工程质量的同时也令业主满意。
2.2实施现代化处理和专业化处理相结合
我国在信息化大潮的影响下,各行业的发展都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并且进一步提升了我国的经济效益。因此,无论是在哪个行业,都需要不断突破传统的发展经济的观念,完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亦是如此。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机构要善于应用现代化技术,采用现代化处理和专业化处理相结合的方法,提高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水平。采用高科技的监督技术手段,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回弹仪、钢筋扫描仪等专业的检测仪器已经广泛应用于建筑工程施工中的质量检测控制中。这些实体质量检测仪器都属于无损检测,不会对建设工程产生损坏或者造成质量缺陷,并且能立即对工程质量做出科学的判断,大大提高监督工作的权威性和科学性。因此,质量监督机构配备高科技的工程质量实体检测设备是很有必要的。
2.3质监站质量监督模式
质监站质量监督的模式由监督目标、监督主体、监督对象以及监督的手段等等组成。监督目标主要是指完成监督方案中的工作内容,迫使工程能够达到验收的要求,确保建筑工程的质量。监督主体主要是指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的监督工程师,相关的工作人员的专业态度以及业务水准是决定质监站对于工程质量监督工作能否顺利进行的重要因素。监督对象主要是指建筑工程质量问题会出现的各种因素,其中包括施工人员、工程所用的设备、建筑工程所需材料、以及工程周边的环境等等,只有确保以上全部都在质监站所监督的范围内,才可以实现质监站对于工程的监管。监督手段多数情况下分为两种:一种是工程质量行为监督,另一种是工程实体质量监督。工程质量行为监督主要指的是主管部门对工程质量责任主体和质量检测等单位履行法定质量责任和义务的情况实施监督。工程实体质量监督是指主管部门对涉及工程主体结构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的工程实体质量情况实施监督。为了能够保证工程可以达到规定的目标,保障工程可以达到合格标准。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的全过程包括制定监督计划、监督交底、施工过程中的工程质量行为和工程实体质量监督抽查、监督工程竣工验收。①监督计划: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根据施工图文件、施工环境等制定相应的质量监督计划,质量监督计划应包括主要建筑材料、关键工序、关键部位、涉及主要使用功能和工程主体结构安全的工程实体质量抽查。②监督交底:质量监督站应在建设单位取得施工许可证之后,首次进入施工现场时应做好监督交底工作,质量监督员应将监督程序、内容、方式等作出明确要求,告知各个责任主体违法违规的后果,并且书面告知参建单位的各个责任主体相关负责人。明确告知各个责任主体的责任和义务,使参建各责任主体职责分明,共同把握好工程质量。③施工过程中的监督抽查:首先,依据监督计划和工程建设进度对建设工程质量进行定期检查或者巡查,主要对各责任主体行为、关键施工工序的质量、主要的建筑材料、工程验收资料进行抽查。其次,实施差异化管理,对于平时检查过程中发现各责任主体未能履行职责、工程质量低劣、经常收到行政处罚的工程应该加大检查频率和处罚力度从而达到工程各个责任主体都能履行各自职责,提高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也能达到监管的效果。④竣工验收:工程竣工验收前应先要求提供监理单位对竣工验收资料的审查意见,质量监督站重点对涉及建筑结构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的检验资料实施抽查。对发现未达到验收条件的工程质量问题要求相关责任主体限期整改。竣工验收时,质监站应重点对验收程序、验收标准、验收依据等是否符合法律规范规定进行监督。工程验收合格后,质监站在收到建设单位提交的《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向备案机构提交《工程质量监督报告》,并且收集完善相关监督资料形成工程质量监督档案。
结语
建设工程的项目的质量与经济发展息息相关,不断完善建设工程监督管理模式和手段是很急切的要解决的问题。本文分析了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存在的一些矛盾,并且提出了部分实质性建议,以完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模式,提升工程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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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作者:刘龙
论文发表刊物:《基层建设》2019年第6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9/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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