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
□ 天津 陈 亭
对公共文化事务的参与,既是现代民主精神的体现,更是公民文化权利的重要表现,有利于保障公民基本文化权利,真正满足公民公共文化需求。目前,公民参与公共文化服务建设仍然存在着一些制约因素,主要包括:部分公民个人参与意识和能力有待加强;社区文化发展中,公民参与未成体系;非政府组织的作用未开发完备几个方面。为进一步提升公民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有效性,本文结合公民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中的问题,提出相应的改善对策,希望能够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具体工作提供参考和建议。
刚开始那几年,老家如果有人情往来,或是枣子成熟,她还能回去,坐公交车也就是一个小时的路程,后来她年纪大了,晕车,眼神不太好,坐公交车我也不放心,再加上老家的事也少了,她就很少回去,只是每年秋天,她还不忘老家和老家的枣,催促我趁摘枣的机会,回老家看一看。
一、公民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合法性与必要性
1.公民参与的合法性。文化权是人权的一个重要内容,包括四个基本方面:文化享受权、文化参与权、文化创造权和文化成果的受保护权。“文化权利”的界定主要散见于联合国和一些专门机构的文件,有集体权利和个人权利之说。文化权利在许多国家宪法中都有明确的规定,即从整体上肯定文化权利作为一项基本权利,或者是肯定文化活动的某个方面的权利为基本权利。
党的十七届五中和六中全会提出了发展公益性文化事业,实现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的命题和任务,提出到2020年,要达到“覆盖全社会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基本建立,努力实现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的目标。
2.公民参与的必要性。公民参与公共文化服务可以切实保障公民基本文化权利。公民的文化权利主要包括:参与文化生活的权利,分享文化发展成果的权利,文化活动及文化创造自由的权利,文化成果得到保障的权利等(毛少莹2016)。尊重和保障公民文化权利,是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出发点和观念基础。
3.非政府组织的作用未开发完备。近年来,社会力量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中的作用逐渐被政府和社会知晓。但如何将社会力量引入公共文化服务建设一直是研究热点。从制度层面而言,目前没有完备的机制对非政府组织参与公共文化服务进行限定和监管,这限制了其作用的发挥。从非政府组织自身而言,参与积极性不高,持有较强的疑虑。非政府组织未形成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其动态优势亦未发挥出来。目前,已有一些非政府组织参与提供公共文化服务,但带有一定的零散性和非专业性。民间人力、物力等多种优势资源无法得到有效地开发。
2.社区文化发展中,公民参与未成体系。目前,国家和政府大力发展基层公共文化服务建设,很多省市的街道和乡镇都在展开基层公共文化服务站点建设。社区形式的参与在今后占有重要地位,社区作为基层公共文化服务阵地,与百姓零距离接触,是公民参与的重要途径。社区中出现“官”文化开展的很热闹,而居民喜闻乐见的“民”文化被挤到了边缘,甚至开展不起来的现象。这与居民未充分参与社区文化活动有着重要的关系。社区中普遍未建立相应的参与公共文化体系构建的机制,参与形式比较单一,不能满足居民的参与需求。
二、公民参与公共文化服务的现存问题
2.加强社区文化建设,规范运作社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社区既是公民参与公共文化服务建设的基本单位,也是公民参与公共文化服务建设的主体形式。因此,规范运作社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很有必要。注重居民文化需求是社区公共文化服务可持续的基础。要以居民需求为前提,注重公共文化服务内容的丰富和完善。具体做到:内容多元化、服务精细化、管理规范化和设备现代化。
采用由贝格尔编制的特质焦虑分量表对大学生进行测量,该量表用于评定相对持续稳定存在的焦虑倾向。中文版本共有 20 个项目,其中描述负性情绪条目有11项,描述正性情绪条目有9项,采用4级评分(1为几乎没有,2为有些,3为经常,4为几乎总是如此),其中对正性情绪条目进行反序记分。中国人应用该量表的再测信度系数为 0.90[14]。验证性因素分析的结果[15]显示,特质焦虑分量表由焦虑因子和非焦虑因子两个因子组成,焦虑因子对测量高焦虑水平被试更为敏感,而非焦虑因子对测量低焦虑水平被试更为敏感,从而证明该量表中译本具有较高的信度和效度。
1.部分公民个人参与意识和能力有待加强。民众作为公共文化服务的最终享用者,对于公共文化服务的内容和最终建设成果最具有发言权。但在现实社会中,政府和公民集体之间的沟通往往不够充分。公众习惯于被动接受决策者提供的文化信息和服务。
在培养公民参与精神和参与意识的同时,要通过公民参与实践提升其自信心和参与能力。在引导公民参与公共文化服务的具体工作中,首先应从小范围、与公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文化事物开始,如:社区文化活动、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等。让公民能在参与过程中以实现自己的利益诉求,解决自己所关心的问题。这有助于提升公民参与的有效性,提升其参与积极性。为以后更好更多地参与公共事务增强必备的民主素养与能力。
公民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也有利于真正满足公民公共文化需求。公民不仅可以享受公共文化服务带来的福利。若公民积极参与到各类文化活动中去,还能够得到自我提升,获得更多的满足感。公民参与公共文化服务的过程,也是需求表达的过程,这能够为公共文化供给指引方向。为建立人民需要、群众认可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做贡献。
目前,仪器内部角差的测量仪器及方法都比较成熟,可以准确的测出仪器内部角差,但是现有的工具面角差测量仪器及方法仍存在很多问题。现场通常采用的工具面角差测量方法是在无磁悬挂刻线处固定一个标志物,然后提升钻具直至动力钻具刻线处,然后目测无磁悬挂标志物在动力钻具圆周处的位置并做标记,测量该标记顺时针到动力钻具刻线处的圆周长度及此处动力钻具周长,最后通过计算得出MWD的工具面角差。
三、提升公民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对策
吴参谋没有跑,他让手下弟兄迅速抢占有利地形,阻击四周云集的鬼子,他深知自己挡不了鬼子多久,但只要多挡一分钟,孔老一他们就多一分活着逃脱的希望。
1.培养公民的参与精神,提高公民的参与素质。近年来,随着整体公民的受教育程度重心不断偏移,整体公民的素质不断提升,这为提升公民参与公共文化服务的精神奠定了基础。为进一步提升公民整体素养,培育其参与公共文化服务建设的主体意识,政府及相关部门应该继续有计划地培养公民的正确的价值观念,培养其主人翁意识和社会责任感(王喆、陈婷婷2014)。可以运用的途径和方法包括:传统学校教育和社区、家庭等社会化工具。于此同时,大众传媒对于公民政治态度、情感和评价的影响不容忽视,需要注意限制公民通过自媒体渠道参与的非理性因素,增强政府的回应性(吴秋丽等2018)。
受固有思维模式的影响,公民在享受公共文化服务的同时,没有意识到公民参与的权利和义务。部分公民没有参与公共文化服务的意识和热情,需要社区组织进行鼓励和引导。还存在部分公民具有参与热情,但是能力不足的现象,造成参与混乱、参与效率低下等问题(刘文俭2010)。造成能力不足的问题有很多方面,涉及:个人素质、文化信息掌握程度、理解程度等。
公共文化服务对于社会发展的重要性已经得到了政府和社会的认可,近年来国家和政府以及社区组织、非政府组织等都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做出了贡献,但是自上而下的供给模式没有改变、与社会的双向互动模式还未形成。在此过程中,公民参与的力量和作用不容小觑。目前,公民参与公共文化服务建设仍然存在着一些制约因素。
公民参与社区公共文化服务供给具体包括以下几点:第一,参与提供社区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让公民充分参与举办社区文化活动、文艺产品创作、文化成果创造等,使公民的文化理念得以张扬、文化创造力得以发挥;第二,公民参与社区公共文化服务的运营管理。公民有权参与有关公共文化服务重大决策的集体讨论;第三,公民参与公共文化服务绩效评估。设立公众满意度指标,通过科学调查,合理配比权重和分值,采集有效信息做出评估。将公民满意度作为公共文化服务绩效评估的重要衡量尺度。
3.充分发挥非政府组织的作用。
从服务资源供给角度而言,若想完成公共文化服务供给社会化发展,需充分发挥非政府组织的作用。在提供公共文化服务和产品的过程中,充分联合政府机构、文化机构、社团组织和企业单位,形成良性竞争、多元互补的整体趋势。此模式下,可以弥补政府单一主体的不足,提供公共文化服务供给的效率和质量。
按酯化淀粉质量的4%(W/W)称取Dellite 72 T,以丙酮为溶剂,搅拌2 h充分分散后加入1.00 g酯化淀粉,继续搅拌2 h,按酯化淀粉质量的30%(W/W)加入三乙酸甘油酯,充分搅拌后,倒入5×10 cm2模具内,于45 ℃烘干成膜。
要注重非政府组织中企业等营利性组织的庞大力量,其资金和资源可以通过赞助、投资等形式解决公共文化服务供给中的资金问题。要想发挥企业等非政府组织这一公共文化服务补充主体的作用,需培育其社会责任帮助其获得品牌效应。具体可以通过加大宣传、表彰、提供优惠政策等方法吸引企业等非政府组织参与其中。
(作者单位: 天津商业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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