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世纪末20世纪初美国高级研究型大学群体崛起机制的社会演进分析_大学论文

19世纪末20世纪初美国高水平研究型大学群体性崛起的机制分析——基于社会进化论的视角,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进化论论文,美国论文,世纪末论文,视角论文,群体性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G649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0-4203(2012)05-0079-11

一、美国研究型大学群体崛起

菲利普·G.阿特巴赫认为,当今世界高等教育已经形成了“边缘与中心”的格局。几种对世界顶尖大学的排名都表明,主要的研究导向的大学都处于极少数国家。[1]上海交通大学高等教育研究院的世界一流大学研究中心自2003年起开始发布世界大学学术排名(ARWU)。表1列举了近9年来美国大学在该中心发布的世界大学学术排名Top100中的具体分布情况。近9年的数据表明,美国大学在世界大学Top100排名中所占的比例是稳定的。在前100名中,美国大学占了一半以上。进一步分析还会发现,排名越是靠前,美国大学所占比例就越高。在前50名中,美国大学所占的比例在70%左右;在前20名中,除2003年为75%以外,2004-2011年的比例都高达85%;在前10名中,美国大学一直稳占8席,只有英国的牛津大学和剑桥大学可以跻身其中。在其他排名系统中,如在《美国新闻与世界报道》及英国《泰晤士报》(高等教育副刊)对世界大学的排名中,美国大学也总是遥遥领先。由此可见,在“边缘与中心”的格局中,美国无疑已经成为世界高等教育的中心。人们可以对各种世界大学排行的评价标准评头论足,却无法否认美国高水平研究型大学群体在当代世界高等教育领域的绝对领先地位。

那么,美国高水平研究型大学在当代世界高等教育界的绝对领先地位究竟是何时以及如何形成的呢?要回答这个问题,我们需要将时间追溯到19世纪末20世纪初,因为历史的奥秘只有通过考察历史进程才能得到揭示,美国高水平研究型大学群体性崛起的原因只有通过分析这批高水平研究型大学群体性崛起的历史才能得到解答。

美国现代大学是在与英国及欧洲大陆国家完全不同的背景下发展起来的。早期的北美殖民地人口稀少且极为分散,没有古老的城市,没有长期积淀的学术文化传统,资源奇缺。从1636年哈佛学院建立直到19世纪上半叶,在以公理会、长老会和浸礼会为代表的各种各样竞争性宗教团体的热情支持下,美国先后建立了数百所小型学院。这种小型学院,除了提供为期四年的古典课程教学和最终的学士学位外,几乎不适合于开展科学研究和专门化的人才培养活动。据考察,当时一所典型的学院只有不足100名学生和大约5名教师。例如,哈佛大学1853届毕业班只有89名学生,全校一共只有不到400名学生。学生只要被认为掌握了足够的拉丁文、希腊文和算术知识,就可以进入学院学习。[2]这些学院的教育水平被公认为仅相当于欧洲的古典中学。直到19世纪中期,无论是在波士顿、纽约和费城这样的老殖民地区,还是在新近拓展的西部边疆地区,都没有真正的大学出现。不过,尽管这些小型学院的质量很低,却在一般美国人的意识中牢固地树立了高等教育的学院概念。其结果是,有志于学术的人,大量前往欧洲,尤其是德国,接受新式科研训练。到19世纪末,大约有一万人去过欧洲,他们在那里熟悉了新的治学方式并获得了学位,然后一批批回到美国。

1876年约翰·霍普金斯大学的创立,使授予博士学位和开展研究生教育成为一所学院提升为大学的标志,学者们第一次能够在自己的专业领域把教学和研究创造性地结合起来,这标志着美国高等教育由学院时代进入大学时代。霍普金斯大学刚一成立便成为各大学竞相效仿的对象。它的成功和榜样作用,使哈佛、哥伦比亚、宾夕法尼亚、普林斯顿和耶鲁等老牌大学吃了苦头,有名望的教授纷纷离它们而去,加入了霍普金斯大学,其他地方的著名教授在调换工作时,也不再选择它们。[3]这就促使这些老牌大学彻底蜕变,将自己逐步改造成为现代大学。始终具有创新特质的哈佛大学于1870年开始彻底改造旧学院,通过引进选修制,发展研究生院,经过一段时期后脱胎换骨成为新的一流大学;一贯坚持保守主义的耶鲁大学在注重本科教学和自由教育的传统办学理念指引下大力发展研究生教育,也实现了成功转型。另一方面,霍普金斯大学还为芝加哥、克拉克和斯坦福等新的研究型大学的创立开辟了道路。芝加哥大学在建立30年之后便成为美国一流大学中的领袖;建校于1868年的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在20世纪30年代以杰出和均衡的学科建设跻身于美国研究型大学之列;斯坦福大学、康乃尔大学和威斯康星大学等也在某种意义上一步到位地达到很高的起点,很快进入世界最高水平大学的行列。这一时期,美国研究型大学数量不断增多,规模不断扩大。1900年美国大学协会(AAU)成立,标志着一种新的高等教育组织形式——研究型大学在美国正式出现。美国高水平研究型大学群体自19世纪末20世纪初纷纷崛起之后一直保持着强劲的发展势头。

美国高等教育系统的非凡性在于:它能够不断产生新的成功机构,其中大多数能够长盛不衰;处于这个系统顶端的是一批形成路径、特色各异的高水平大学。而其他国家的高等教育系统尽管可能拥有一两所高水平大学,如英国的牛津大学和剑桥大学,德国的柏林大学和海德堡大学等,但基本上没有形成群体,其兴盛也缺乏持久性。相比而言,美国高水平研究型大学群体的多样化形态特征非常明显,在这个群体中,既有老牌大学,也有新建大学;既有小型学院,也有巨型航母型大学;既有州立大学,又有私立学校。这批研究型大学群体的崛起过程,也是世界高等教育中心由德国转移到美国的过程。[4]用历史的眼光来看,这样一个群星闪耀的高水平大学崛起的过程能够出现在美国高等教育发展史上绝非偶然,它是各种必然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本文将主要探讨19世纪末20世纪初美国研究型大学群体是如何成功崛起的,隐藏在其现象背后的深层逻辑是什么。需要强调的是,本文是对美国研究型大学群体崛起的现象逻辑的阐释,而不是对某个成功大学发展模式的归纳。

二、美国研究型大学群体性崛起的机制分析

新进化论中社会生物学理论的代表人物伯格,一直试图用生物学理论来解释人类社会行为的差异性。他认为,人是他自己积极主动创造的社会的产物,一切社会现象均源于特定的社会生物学机制,亲属系统、种族划分、肤色和阶级等社会现象是由包容性适应、互惠性和强制等三个社会生物学机制所形成的。其中,包容性适应机制在基因层次起作用,它最大化了有机体的适应能力;互惠性使个体之间相互竞争,从而提高了有机体基因的适应性,也称为互惠的利他主义;强制使一些有机体得以牺牲他者而提高自身的适应性。[5]从进化论的视角看,今天美国的高水平研究型大学是不断进化的结果。由《独立宣言》所确立的社会根本价值和由联邦宪法及其补充条款所规定的根本制度所确立的美国社会结构,为高水平研究型大学的生长与发展提供了广阔的空间;在特定社会结构中形成的制度环境创造了诱致每所大学必须不断创新的竞争压力和动力,这种创新主要通过组织结构与形态的变化体现出来;新的组织结构形态引发新的组织行为并创生新的组织功能。组织结构形态的进化与组织功能进化之间的相互推动,使美国研究型大学最终成功跨越自催化门槛,进入进化的更为内在化阶段。

1.美国社会结构的开放性,为研究型大学的生长与发展提供了广阔的空间

为什么不同的国家会走上不同的发展道路,并体现出不同的发展水平?对这一问题的回答将引出社会结构这一概念。正如认知心理学所揭示的人的认知发展特点与发展水平决定于其认知图式一样,国家社会的发展也取决于特定的社会结构。在不同国家的发展中,由于政治、经济和文化的内容特性不同,以及彼此间相互适应、相互作用的方式不同,形成了不同的社会结构。社会结构犹如一个桶,可以往里装入各式各样的社会实践,它虽然不是社会实践本身,却决定了社会实践所能达到的容量。近代科学的成长已经证明了这一深刻哲理:不同的社会结构对科学技术的容量是不同的,到了容量的极限之际,科学技术的发展便被束缚了。[6]大学的发展与此同理:一国大学的发展所能达到的高度最终取决于该国社会所具有的对学术教育的容量。如果一国政治、经济与文化结构同新兴大学组织的理念与制度处于对立状态,该社会就可能对新兴大学组织的发展进行遏制。社会结构对大学及其创造性的容量限制是多方面的,它不仅会阻碍新理念的诞生,也会阻碍新制度的建立。美国社会结构的可贵之处在于,不仅与东方传统国家相比,即便与欧洲早发现代国家相比,它都具有更大的容量。美国一开始就是由不同种族、不同宗教、不同背景的人组成的,它继承了欧洲的文化,在一个得天独厚的、相对来说没有什么历史包袱的环境里发展起来。与其他国家相比,美国国家制度的独特设计、《独立宣言》之根本理念的表述和联邦宪法规定的根本性制度安排构成的社会结构具有极大的容量,不仅来自不同文化背景的人能在美国取得巨大成功,各种合理的制度在美国能够得到更好的推行,世界上许多先进思想家的政治理想也能在美国变成现实。

这种高度开放的社会结构自然能充分包容高水平大学的群体性生长和发展。这种社会结构对大学发展的影响通过两方面体现出来。一是对新的大学理念、大学制度和办学实践的积极支持。二是较少限制新理念、新制度和新实践的生长与发展。相比而言,后面一种影响体现得更充分一些,也更值得关注一些。无论是来自德国的重视学术研究的思想,还是来自英国的传统本科学院模式,抑或出自美国本土的学系这种基层学术组织方式,在美国社会中都能生根发芽并迅速壮大。在某种意义上,我们甚至可以说,19世纪末20世纪初美国高水平研究型大学之所以能够实现群体性崛起,不是因为美国社会做了什么而支持了它们的生长与发展,而是因为美国社会没有设置这样那样的限制从而没有妨碍它们的创造性生长与发展。

2.制度环境创造了刺激竞争的压力和动力,成为诱致每所研究型大学不断创新的强制机制

制度环境对于研究型大学群体的重要性,如同麦克海勒克在描述昆虫和人类的宏观社会时所说的:之所以只有昆虫和人类有宏观社会,主要是因为二者都具有创造宏观社会的设计能力。[7]一国若能设计出最有利于竞争的制度环境,提供鼓励大学不断创新的动态诱因机制,那它造就卓越大学的能力将是非凡的。这种诱致每所大学不断创新、抢先行动等形成优势的动力机制,比为大学提供丰富资源、政策保护等优越的静态条件更有价值。因为创新总是被迫的,只有当感到面临生存危机和压力时,创新才会出现。[8]从这个角度讲,动力机制也是一种强制机制。

(1)高度分权的宏观管理体制和强调竞争的调控机制。

基于独特的社会结构,在高等教育的发展上,美国形成了高度分权的高等教育宏观管理体制和强调竞争的调控机制。与其他国家相比,在美国研究型大学的形成与发展中起主导作用的不是全国性规划与协调行动,而是地方和州的创造性。美国高等教育是由分散的相互之间毫无联系的行政当局控制的,直至今日,也没有建立正式的全国性高等教育组织。在联邦政府中,没有任何下设的机构来管理大学,也没有任何常设委员会、理事会或特别委员会进行资源的协调工作。美国的联邦教育部只负责收集统计资料和出台几类针对公立高校与职业教育的资助方案,它不敢打扰州教育行政长官,更不必说大学校长了。正因为没有一种行政力量把所有院校控制或捆绑在一起,美国高校很容易受市场力量的影响,各院校都能发挥首创精神。只要不与州一级法律和高等教育发展战略相冲突,各院校都能为适应各方面的需求作出及时调整,包括适应政界或公众舆论、适应学生入学申请、适应毕业生就业市场和科技界、产业界的发展需求。

19世纪上半叶,美国出现了建立学院的高潮。一些小社区和宗教团体都各行其是地建立学院,由此形成了遍布全国的小型学院系统。也正是在这个过程中,美国民间资助高等教育的模式逐步制度化了。不过,这也使早期学院面临巨大的生存竞争压力,一批批分散的小型学院不断建立,又不断停办。1800年至1860年间,在由各州批准建立的500多所小型学院中,最终只有四分之一的生存下来。[9]正是通过这种达尔文式的适者生存、不适者淘汰的竞争,美国高等教育的市场机制逐步走向成熟。

在这种机制的推动下,研究型大学赖以形成的资源基础逐步壮大起来。在19世纪末20世纪初的这段时间里,美国社会出现了一批白手起家的成功企业家,如卡内基、洛克菲勒和福特等,他们都拥有巨额财富。而这个时期美国联邦政府的科技政策主要倾向于支持应用研究,这以1862年《莫里尔法案》的颁布为标志。随着政府将大量的经费用于实用性研究,主要从事基础研究的研究型大学必须寻求政府以外的资助,即私有资本的支持。恰好在这个时期,这些已在经济领域取得巨大成功的企业家对社会地位极为渴望,在他们看来,学术学位是一种地位和荣誉,支持或直接创办可以授予学术学位的大学同样可以成为彰显社会地位的荣誉与标志。[10]这样的需求使得他们愿意资助成立可以授予学术学位的大学,如约翰·霍普金斯大学、斯坦福大学和芝加哥大学,以及洛克菲勒医学院和华盛顿卡内基研究所都是在私有资本的资助下成立的。经过一段时期的发展后,美国逐渐形成了两个极为重要的基金会:洛克菲勒基金会和卡内基基金会,它们专门为研究型大学的基础研究提供经费支持。[11]这就形成了基于私有资本的科研资助体系。据统计,1899-1929年间,捐赠收入在美国研究型大学收入中所占的比重基本上保持在40%左右。资源配置模式决定竞争机制,由市场来配置资源使美国研究型大学与市场或私有资本之间的关系远甚于政府。至此,强调竞争的调控机制基本形成。

(2)研究型大学群体的多样性形塑系统性适应力。

多样性既是美国研究型大学群体崛起的特征,也是这个群体崛起的原因。美国研究型大学群体在19世纪末20世纪初多样化特征凸显,这是它成功构建系统性适应力的一个重要前提。在进化论的语义中,多样性是复杂化的同义词,一个群落越复杂,其结构就越稳定,功能就越高级,也越容易形成竞争。美国研究型大学群体的多样性使其连接成一个环环相扣的组织系统,形成了系统化的竞争优势和适应能力,其他国家的大学要想赶超,不仅困难重重,而且难以模仿和复制它的模式。

伯格把文化作为基因的对应物,他认为自然选择所产生的基因总是试图将自己置身于更强的生存机器中来最大化其适应性,这就使基因的生存机器变得多元。[12]学术自由文化和精英主义理念是美国研究型大学的两个关键“基因”。美国研究型大学学术自由文化的渊源来自古希腊的哲学思想。到中世纪时,这一理念在中世纪大学,特别是在巴黎大学的自治实践中得以传承,这也为后来在此基础上衍生出来的牛津、剑桥大学和柏林大学奠定了学术自由的基础。

对美国研究型大学的建立产生直接影响的主要是德国的柏林大学和英国的剑桥大学。在柏林大学的影响下,1876年美国第一所以研究生教育和科学研究为主旨的新型大学——约翰·霍普金斯大学建立,将柏林大学——大学应当是自由从事科学研究的场所——这一理念传承过来的是该校第一任校长丹尼尔·科伊特·吉尔曼。创建于1892年的芝加哥大学是受霍普金斯大学影响建立起来的新型大学,在这个传承过程中发挥关键作用的主要是威廉·哈珀和赫钦斯。芝加哥大学的理念传递到加州理工学院是通过海耳实现的,他的出现使加州理工学院的命运发生了转变:在学校办学理念由偏实用主义转为重学术水平的过程中,大学的学术声望得到了快速提升。1865年建立的康乃尔大学也在很大程度上传承了柏林大学的学术自由理念。

1636年创建的哈佛学院是以英国剑桥大学伊曼纽尔学院为模板建立起来的,最初的一批创校者是当时在剑桥大学不得志而迁移到北美大陆的教师。这样,剑桥大学自由、闲逸的作风便传承到了哈佛学院。在哈佛学院的影响下,一批殖民地学院陆续建立起来。1701年的耶鲁大学(纽黑文学院),1740年的宾夕法尼亚大学(费城学院),1746年的普林斯顿大学(新泽西学院),1754年的哥伦比亚大学(国王学院),都是以哈佛为样板建立的。随后建立的斯坦福大学也受到哈佛大学的影响,正是哈佛校长埃利奥特建议斯坦福夫妇创建一所真正的大学。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则受耶鲁大学的影响而形成了重学术的传统。威斯康星大学和麻省理工学院建校之初更多地受到实用主义思想的影响,但当它们想进入研究型大学这个群体中时,不得不选择理性主义,传承学术自由文化。由此,美国研究型大学形成了一个多样化特征凸显的群体,劳伦斯·维塞称之为美国“19世纪90年代初的学术繁荣”。[13]

(3)卓越的私立大学掀起院校之间的激烈竞争。

在19世纪末20世纪初的美国,随着新大学的建立和已有大学的改造和扩充,大学之间在声望、一流学者和优秀学生等方面的竞争日益加剧。如果说衡量企业成功与否的标志是赢利水平,衡量大学是否获得成功的主要标志就是赢得声望。在克拉克·科尔看来,声望既是马太效应的基础,又是首创精神的首要成分。声望可以通过自由竞争产生,也可以由中央政府指定。但是,由国家完全垄断或少数几家卖主垄断的格局最终会大大限制其他大学的发展。[14]相反,权力下放的控制有利于大学赢得声望上的竞争。这段时期,美国大学之间的体育比赛迅速增多,这可以看作是一种以仪式的象征形式出现的声望竞争。

斯坦福与芝加哥大学的建立,掀起了对教师的竞争高潮。教授们频繁地从一所大学流向另一所大学。1876年霍普金斯大学建立时的6名教授中有2名来自其他大学;1892年芝加哥大学开学时有120名教师,其中5名来自耶鲁大学,15名来自克拉克大学;哥伦比亚大学则通过巴纳德和塞斯劳等人的努力挖人,建立起了自己强大的教师队伍。[15]对一流学者的争夺促成了一批明星教授的出现。在美国文化中,明星教授和杰出的企业经理人一样,都被看成是具有特殊才华、能提升机构业绩与声誉的非凡人物。学术明星体制将教授分为三六九等,并且明码标价,要想得到一流的教授和学术荣耀,就必须按价支付薪酬与津贴。[16]这种学术魅力的制度化表明,美国研究型大学在设法保留传统权威模式和个人魅力的权威作用。

另一种竞争是对优秀学生的竞争。美国高等教育中一个不为人注意但尤为重要的特性是学生在获得本科学位后进入研究生院时的高度流动性。如果说,各大学研究生院和各系的研究生部是根据声望在进行竞争,那么学生,特别是最有才华的学生,则据此决定到哪里去申请、接受谁提供的入学机会。与法国及日本等国相比,美国高等教育系统的竞争性,使得最优秀的学生往往能够集中到最好的大学中。最终,竞争启动了一种激活效应,使大学不能依赖固定的得到保证的配额。在竞争的环境中,任何一所大学稍不留神就会被甩在后面。大学被竞争激活而去创造最好的学术条件因而也创造了最好的学术。

美国高等教育系统中顶层院校之间激烈竞争态势的形成在一定程度上源于十所左右卓越的私立大学,它们拥有灵活的预算,可以自由支配捐赠基金和赠予收入。其他很多国家也有一些私立大学,但没有任何一个国家的私立大学在本国的高等教育体系中能够享有美国私立大学那样的卓越地位。[17]由于州立大学的很大一部分财政收入来自州政府,并且是通过州立法机构的法案获得的,因此它们的管理更受制于州立法机构的政见和行政体制。私立大学也有部分收入来自联邦政府,但联邦政府并不要求在大学的管理机构中有代表性。美国私立大学的董事通常是对经济、政治和道德秩序具有强烈信念的人,他们一般将自己视为大学利益的捍卫者和服务者,而不是让大学服务于他们的利益。结果,私立大学往往比哪怕最有名气的州立大学都具有更大程度上的自主权,而这又激发了公私立卓越大学之间激烈的资源竞争。

(4)市场竞争机制的互惠性。

本-戴维和兹洛佐沃认为,竞争的教育机构比没有竞争的教育机构能更好地促进科学研究和科研训练。这种互惠性就如同当一个国家形成艺术家云集、科学家较劲或运动竞技人才汇集的环境时,往往形成该国在特定时空中的辉煌文化。20世纪60年代的澳大利亚及随后80年代的瑞典在网球运动上全球无敌,原因是一群年轻而富有潜力的选手彼此相互挑战并带动了两国网球运动的高速进化。[18]高水平大学之间的竞争及高水平大学与其他高校之间的竞争会产生两种结果:一方面产生极度的集中,使强者更强;另一方面也加剧了院校之间的分化,并形成了从边缘到中心的系统。霍普金斯大学创立后美国新老大学之间的你追我赶,最能体现竞争所带来的互惠性。在霍普金斯大学的研究生教育制度取得重大成就以后,美国的传统大学纷纷效仿和快速跟进,哈佛大学、耶鲁大学和普林斯顿大学在学习了霍普金斯大学的经验后迅速对各自学校进行了改革,并很快超越了霍普金斯大学。这段时间美国还按照新的原则建立和改造了一批新型研究型大学,如芝加哥大学、克拉克大学和哥伦比亚大学。此时,研究生教育制度已非霍普金斯大学的优势。霍普金斯大学在与老牌大学和新兴研究型大学的竞争中逐步处于劣势。哈佛校长曾公开宣称:“我要作证指出,本校研究所在1870年及1871年开始设立时,体质极为脆弱,无法茁壮成长。直到约翰·霍普金斯大学的出现及带给我们的榜样作用,才迫使我们的教授不得不强化力量,使其发展出研究所水平的教学,并在文理两大领域中做出高深的学术研究。本大学的经验如此,其他大学也如此。”[19]到1900年时,霍普金斯大学的“美国哲学博士制造厂”的头衔已让位给了哈佛。

我们大致可以认为,在美国高等教育系统中,没有指定的权威性机构,大学排行榜榜首的位置总在变换,不同的高水平大学轮番引领,带动了大学群体的高速进化。相反地,如果一国的高等教育系统仅有一两所优秀大学独占鳌头,对发展大学的竞争力则有害而无益。比如在19世纪的德国,欲以大学作为国家重建的主要力量,其高等教育接受了国家所给予的充裕资源,在肩负国家所赋予的以精神的力量弥补物质上的损失的使命中扮演一个核心的角色,一时培养了柏林大学、莱比锡大学和海德堡大学这样的“超级明星大学”。[20]但是,由于缺乏相对完善的激励竞争的机制,多数德国大学逐渐平庸化,少数几所大学虽然在制度环境保护下获得了一定的垄断地位,最终因为缺乏创新的原动力,在辉煌了一段时期之后也逐步丧失了在国际高等教育界的领先优势。

竞争带来的不止是研究型大学个体的进化。正是在竞争的环境中,出现了某些共同利益,形成了某些共同惯例,最终增强了美国研究型大学的整体竞争力。美国博士的国际声誉就是这种共同利益。在19世纪末20世纪初美国的博士生教育已经发展了近半个世纪后,美国学生还大规模地前往欧洲接受博士生教育。这表明,美国大学不仅没有得到欧洲大学的认可,甚至也没有得到美国人自己的认可。在很大程度上是为了与欧洲大学竞争,14所美国大学建立了美国大学协会(AAU)。在美国大学协会的推动下,美国大学在博士生培养上逐步形成了一些共同的惯例,如在申请者成为正式博士学位候选人之前,采用广泛的笔试和口试,坚持在博士论文中采用有独创性的研究等。

总之,是竞争促进了美国研究型大学的共同进步,在增强发展动力并使美国研究型大学各具特色的同时,使美国得以长期占据世界高等教育的绝对霸主地位。客观而言,美国最高层次教育阶段的竞争不仅远甚于其他国家的高等教育,也远甚于本国的基础教育。美国高校所面对的竞争对手甚至不仅包括本国乃至国外的高校,还包括其他机构。在19世纪末20世纪初,中产阶级已经成为研究型大学的最主要的支持者,那个时代的中产者主要是商人,他们并不需要那些能颁发能力证书的训练,所以大学必须靠创新的学习和研究课程,以及成功地推销它们能够提供的服务来证明自己的价值。这种竞争极大地推动了高等教育系统顶端的发展。正是各高校之间竞争性的相互影响,加强了分化出作为联结科研、教学与学习活动的有效场所的研究型大学,发展了研究生院和专门化系科联姻的持久结合,这种形式在大众化高等教育的背景中产生了精英教育的成果。[21]从本质上说,竞争能够提供一种内在反馈机制,使人们能够区分哪种模式更富有成效。正是在竞争的市场上,学校之间各种人员频繁流动,成功的实践和获胜的方法被广泛仿效。

3.美国研究型大学的组织结构逐渐发生变化,引发新的组织行为并创生新的功能,最终成功穿越自催化门槛

(1)制度环境的压力和动力促使研究型大学创新其组织结构与形态。

在制度环境的压力下,美国研究型大学组织结构与形态发生了变化,突出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治理结构与治理模式的创新——董事会的创设;二是基层学术组织模式的创新——传统本科生院的改造与研究生院、专业学院及系的建立。

美国早期殖民地学院继承了英国大学的举办形式,却创新了其内部组织管理模式。在学院中,管理人员不是学术人员,也不是政府部门人员,而是作为创办者的校外人士。由此建立的控制机构是董事会。在董事会中,董事们代表公众利益,选拔校长,招聘教师。因此,这种组织是自上而下地建立起来的。这种由地方团体创办、由校外人士控制的治理模式完全不同于欧洲大学。在欧洲大学里,教师或学生组成行会,按照社团原则进行组织管理,并与国家或教会相抗衡。而美国高校一方面要满足和迎合当地潜在或实际的捐助人的需要,另一方面又要保证主要的追求和自由免受来自经常是强有力的且往往是十分热心的固执的捐助人的影响。[22]在这种长期的斗争中,董事会这种新型的治理结构与治理模式逐渐成为美国高校中独特的结构形态。

研究生院的建立与传统本科生院的改造相伴随。留欧学生大量回到美国后,带回了欧洲的学术观念和治学方式。他们对欧洲大学尤其是德国大学充满赞扬而蔑视传统学院。[23]而早在19世纪30年代,公众就曾提出过建立新的大学模式的动议。著名学者和富于进取精神的校长们坚持认为必须设计出一个不同于传统学院的大学,以提高美国文化教育的地位,消解年轻人执意前往欧洲学习中体现出的文化殖民主义。最初,很多学院试图在传统学院中增设新的科学学科,并把学院划分成代表各专业的系。但这种对传统学院的改造并未取得成功,美国学院的四年制学士学位并未获得与欧洲大学学位一样的地位。由于简单修补传统学院的办法行不通,才有了1876年后的两层组织的大学。最初的试验是由霍普金斯大学和克拉克大学开展的,它们试图建立一所不包括本科生的大学。但这种方法也行不通,不仅因为本科生能够带来收入,能够提供研究生生源,更因为公众已经认可了传统学院这种高等教育机构。在其他选择因被证明为失败而先后被取消之后,部分美国高校逐步选择了传统本科生院加上研究生院的两层组织形式。

专业学院是美国研究型大学在基层学术组织建设上的另外一种创造。它始于19世纪60年代的赠地学院,不过其向研究生教育层次的提升大致与当时的人文学科和学术学科的研究生院同时起步,在某种意义上它也是1900年左右美国大学发展的内在趋势的一种必然产物。按照19世纪上半叶已经形成的德国大学传统,即使在医生、律师和教会人员的训练中,也应该强调基础科学和人文学科训练。这种传统基于如下假定:大学教育必须是创造性的并且必须建立在原创性研究的基础之上,学生在实践上的不足可以通过大学之外的训练得到弥补。这显然是不合时宜的。尤其是在19世纪下半叶,被称为应用的或偏重问题的科学已经取得了引人瞩目的成就,社会要求大学将这些新学科纳入学术领域,开展专业训练,培养应用型人才。多数德国大学拒绝对此作出积极回应,它们宁可保守地限制自己的任务,而将这种新型工作留给其他机构。但这种态度在美国被颠倒过来。美国大学强调,大学培养的是智力实践专业的人才,甚至最偏重研究的学院,也要把拓展专业科学知识视作自己的义务,这种义务鼓励与专业工作有关的准学科研究,以及训练能够从研究工作中获益的实践工作者。在这一方面,霍普金斯大学的临床医学研究提供了一个成功范例。它不强调基础研究与临床研究之间令人反感的区别,而是尝试创建了大学附属医院,并在医院中开展医学实验和医学训练。工程、农业和教育领域也采用了这一模式。结果,美国研究型大学在大力发展学术学科的同时并没有抛弃应用研究和实践训练,而是坚持提供彻底的实践训练。美国社会在接受研究生院的同时也逐渐接受了专业学院这一培养学生从事特殊的专业实践的训练场所。[24]

美国大学最低一级的标准单位是系。美国大学以系而不是讲座为基础,也许来自自上而下的组织形式。欧洲国家尤其是德国的行会形式,给予大学基层学术组织中的讲座教授以很大的权力,这种形式在美国大学中从来没有立足之地。1825年,系在哈佛学院出现,1900年系在全美大学中已经占据牢固地位,成为适应专业化需要、划分更大结构的基本单位。同讲座及其研究所相比较,系的权力比较分散:首先是在正教授中分配,其次是在副教授和助理教授中分配。系主任是一个非个人化的职位,在有些问题上,系主任甚至必须同全体教学人员商讨。因此,系首先是一个社团式机构,即一个围绕某一学科的共同利益而组织起来的相对统一的机构,采用系级机构使美国研究型大学消除了一名教授可以完全主宰一个完整领域的失范状态。从实践上看,系这种组织形态不仅能够更好地保障科研工作,而且可以活跃本科生教学。

(2)新的组织结构诱发新的组织行为并创生新的功能。

美国研究型大学组织结构的创新,诱发了一系列新的组织行为,使大学产生了新的功能。

其一,知识生产方式的革命。对于一个环环相扣的群落而言,内部结构和功能是耦合的。只要群落结构和层次足够复杂,它们完全可以产生一些新的个体行为和高级功能。[25]到19世纪90年代,创新知识的认知理性首先在新建大学中逐步成为一种主导型价值,并开始影响大学的运作和组织行为。随后,这种倾向被那些位于东部的最富有也最有影响力的传统大学所模仿。在这个过程中,美国研究型大学率先实现了知识生产方式的革命。此前的传统知识生产方式,在本质上是一种纯学术研究,只强调科学知识的认知功能,其目的是为人类拓展准确无误的知识。19世纪初建立的柏林大学是这种知识生产方式的典型代表。在知识生产动力上,传统知识生产方式由探索未知与探求真理的好奇心和想象力驱动,由研究者个人兴趣和风格决定。在组织形式上,传统知识生产方式以高度分化的知识门类为基础。它有三个显著特点:知识生产主要以知识的内部演进为线索,强调遵循知识的内在逻辑,科学家的兴趣是知识生产的主要动力;知识生产的专业化分工主要按照对象的特点展开,因此知识生产主要体现为学科知识的生产;主要是以传统学院这种学术组织建制为依托开展科学知识生产活动。相比而言,现代知识生产方式更强调知识的社会经济功能,其目标是用科学知识生产经济效益;研究者对经费的竞争,优先于对作为科学驱动力的学术兴趣的强调。从组织形态上看,在现代知识生产方式中,科研工作者以高度职业化的形式分布在知识生产的不同位置上,根据市场原则,围绕产品或服务进行多学科的研究。[26]大学知识生产方式的革命,带来了知识的创新。

其二,校长负责制的兴起。早期美国高校的校长鲜有学者出身,通常是法官、商人、编辑、前州长或参议员和牧师。他们作为学校这个集体法人的代表向商界和教会学习如何经营学校,从而塑造了美国高校的管理传统。19世纪中后期美国工业的发展造就了一批新贵家族,如铁路投资商霍普金斯与斯坦福、石油大王洛克菲勒等,他们逐步认识到高等教育事业是一项值得追求的事业。这批人不仅创办了一批大学,而且成就了一批新兴学术管理领袖,如霍普金斯大学的吉尔曼、哈佛大学的埃利奥特、密歇根大学的安吉尔、斯坦福大学的乔丹、康乃尔大学的怀特、威斯康星大学的范海斯等。如同工业帝国的缔造者一样,他们集独裁者、政治家和企业家的品质于一身,果敢无畏,培育了现代大学。他们中尤其值得称道的是哈珀,他仿效洛克菲勒创办了芝加哥大学。正是从这时开始,校长负责制盛行起来。从埃利奥特在哈佛大学的统治(1869-1909)开始,吉尔曼在霍普金斯大学(1876-1901)、乔丹在斯坦福大学(1891-1913)和哈珀在芝加哥大学(1892-1906)先后开始了他们成功的大学创业生涯。这些人都是学界权威,也是能干的领导者,能够在不断变化的局势中确定自己的理念和调整大学的组织。他们还四处活动,到处筹集经费,招聘人才,广泛宣传本校的优势地位。正是在他们的领导下,这些大学纷纷实现了快速崛起。

其三,教师专业化。大学教师专业化始于其作为一个专业研究者的角色的形成。在整个19世纪,大学内外的研究活动迅速增长,但大学教师作为一个专业研究者的角色却始终没有得到确认。在多数德国人看来,科学成就是一个有特殊天才的人的基本优秀品质最深刻的表达,研究工作因而应被视作自愿的、不求报偿的活动。换句话说,直接付给报酬的研究工作不能算是研究。它适合19世纪早期业余者占主导地位的科学状况。但到19世纪末,科学研究已经不再是一种业余活动,将科学研究与教师的职业责任结合起来已经成为科学和大学发展的内在需要。美国大学很快就对这种需要作出了积极回应。大学教师作为一个专职研究者的角色得以确立的一个重要成果,是专业共同体的形成。那些由大学教师所发起和组织的专业科学协会及其活动对科学的发展作出了重大贡献。对组织化的研究工作的认可,使美国大学更容易用标准化的方法设计出日益复杂和精致的组织化研究形式。结果,美国大学的研究工作很快就超过了欧洲同类机构。到20世纪30年代,甚至在此之前,欧洲的科学家在很多领域已经不再能有效地与美国同行竞争了。

大学教师专业化的另外一个重要方面是教学工作的专业化。数十年来,围绕埃利奥特的自由选修制的争论始终集中在学生能够学什么和应该学什么上,但实际上,选修制对美国高等教育的重要性在于,它使教授能够教什么:选修制不仅使得新的学科被教授,而且也解除了对传统学科的束缚,使之向一种更专业和更高级的形式发展。当这种情况出现时,大学的教育目标已经难以察觉地从传播已有知识转向传播专业知识。[27]这就导致了教师工作方式的专业化——专业人员取代业余者成为大学教师的主力军。随着在范围相对狭窄的专门化领域内从事范围有限但联系密切或类似问题的教学研究工作者人数的不断增加,效率成为必需。专家们的成果愈丰富,专业化就愈变得势在必行。

教师的专业化首先将美国国内的优秀学者吸引到研究型大学群体中来。据统计,1906年,在美国的1000名著名科学家中,有367名分布在这些研究型大学中。[28]一批优秀学者的到来又增强了研究型大学群体的吸引力。20世纪初,研究型大学已经成为吸纳优秀人才的重要场所。耶鲁大学的汉斯曼教授曾指出,教育是一个关联品(associative good),大学对教师的吸引力也取决于其他教师的质量。[29]因此,在吸纳了大批国内的优秀学者后,美国研究型大学进而成为了吸引世界范围内优秀学者的磁场。最典型的例子是爱因斯坦的到来。法国科学家郎之万在得知爱因斯坦去美国后说:“这是一件大事,它的重要性就如同梵蒂冈从罗马搬到新大陆一样。当代物理学之父迁到了美国,现代美国成为世界物理学的中心了。”[30]除爱因斯坦外,德拜、费米和弗兰克这些物理学家移民美国后先后荣获诺贝尔奖。根据罗杰·盖格的统计,从1933年至1940年,美国先后从欧洲引进了22位著名物理学家。他们的到来使得美国的物理学学科屹立于世界之首。[31]

这些新的组织行为创生出新的组织功能。进化论中生态学理论的代表人物霍利提出了关键功能的概念。他认为,对于一个群落而言特别重要的是关键功能,“如果关键功能不能在某种程度上发挥作用,系统将会脆弱而无序”,特定的关键功能对于适应和生存是必要的。[32]美国研究型大学群体创生的新的关键功能是生产知识,并使知识发挥最大的社会功效,这成为这个“群落”适应和生存的基础,也是它区别于其他类型大学的本质。

以霍普金斯大学为例,该校建校初期,致力于提供一种能与德国大学相媲美的高水准教学,这种高水准教学蕴含着对研究的强调。霍普金斯大学比同时代的其他美国大学更积极地鼓励教师进行科学研究。正是通过这种实践,霍普金斯大学扩大了美国高等教育可能的范围,也扩展了教育家的眼界,并最终拓展了美国大学的关键功能:重基础研究,不断拓展学术学科,最大限度地发挥知识的社会功能。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的哲学、动植物学、考古学,芝加哥大学的社会学、政治学、语言学,哥伦比亚大学的历史学、地质学、政治学,康乃尔大学的语言学、哲学、物理化学,哈佛大学的历史学、语言学、法学,霍普金斯大学的数学、化学、语言学,宾夕法尼亚大学的天文学、动物学、哲学,威斯康星大学的哲学、经济学,耶鲁大学的心理学、法学等学科,纷纷在那个时期创办了相关领域的杂志和专业协会,成为该领域中新知识增长的源泉。

相应地,研究型大学的规模也在不断扩大。据统计,在20世纪的头40年里,研究型大学的招生规模增加了4倍多,其中博士学位授予数量增长了近7倍。学生的增加,对于支持一个足够大的师资队伍以及覆盖所有学科和专业来说是必要的。大学人数的增加不仅意味着对先前被排除在外的阶层的接纳,而且对于创新大学的组织管理、发挥大学的研究潜力极为重要。

(3)美国研究型大学跨越自催化门槛,进入进化的更为内在化阶段。

美国研究型大学从传统学院中孕育、发展直至取代传统学院,大致可分为三个阶段:研究型大学因素萌芽阶段、萌芽结合(即研究型大学因素相互结合和壮大)阶段、取代传统学院确立研究型大学制度阶段。在第一阶段,萌芽寄生在传统学院躯壳内,不能剥离出来。如哈佛和耶鲁等大学在19世纪60年代前所创新的知识生产与人才培养方式,都是在传统学院中完成的。第二阶段是萌芽结合阶段,这里的萌芽结合特指萌芽之间开始形成了一种相互调节的潜在结构。随着萌芽的不断生长,它们就会相互结合,相互加强。在第三阶段,研究型大学的理念、制度与实践形态因素逐步走向成熟并最终结合成一种新的大学形态。

考察美国研究型大学群体性崛起的历史进程,我们会发现,美国研究型大学的发展过程,是一个从组织结构与形态的进化,然后到精神文化与制度创新的过程。在进化之初,初始动力来自外部环境压力,新大学逐步走出传统活动领域,生存活动处于更广阔的社会环境中,其组织形态慢慢发生变化,进一步引导了精神能力的发展,由此穿越自催化的门槛,跨入进化的更为内在化的阶段。正是组织功能的进化,使美国研究型大学最终成功跨越自催化门槛,进入进化的更为内在化阶段。此后,美国研究型大学在精神和制度的进化上更多地依赖内在的力量而不再取决于对环境的直接反应。从自然科学在19世纪50年代美国高校中的逐步立足,到实用主义思想在19世纪60年代的逐步制度化,再到以研究为基础的研究生教育在19世纪70年代后逐步成为大学的永恒成分,我们可以看到,美国研究型大学的发展进步越来越内在化。每一种倾向一旦出现,都会按照其内在的逻辑和动能向前发展。这些倾向之间存在着实际的内在关联,一旦处于适当情景,就会有力地强化其他几种倾向。[33]简而言之,在环境的推动和自身的不断努力下,美国研究型大学的进化获得了自己的动力马达。

三、美国研究型大学群体崛起的启示

在当今知识经济时代,各国逐渐意识到只有坚持科技进步和知识创新才能在激烈的国际竞争中占据有利地位,而加快高等教育的发展,创建高水平研究型大学则成为各国提升人力资源水平和科技创新能力的关键举措。世纪之交,我国政府发出了创建世界一流大学的号召,并正式启动了以建设世界一流大学为主旨的“985工程”。学术界对此也倾注了极大的研究热情,相关研究成果纷纷涌现。人们集中关注的是,这些举措究竟在多大程度上推动了中国现有顶级大学群体在世界顶级大学排行榜中的位置提升?美国研究型大学群体性崛起的经验带给我们的启示是:一国大学发展所能达到的高度一方面取决于该国政治、经济与文化结构的容量,另一方面也取决于该国教育体制是否具有推动高水平研究型大学不断创新的动力和压力机制,前者为高水平研究型大学的脱颖而出提供了可能,后者则将这种可能变成了现实。从进化论的视角,我们可以这样看待美国高水平研究型大学的崛起:基于特定的社会结构,在竞争机制的推动下,美国研究型大学不断进化,逐步形成了新的组织形态和功能。这些大学组织一旦进化出某种新的功能,其组织的发展便逐步依赖内在的动能而更少依赖对环境的直接反应,大学的创新能力便成为一种内在力量的生长与进发。因此,从本质上说,美国高水平研究型大学群体性崛起的过程,是一批研究型大学在特定环境中自然生长并逐步脱颖而出的过程,而不是美国联邦政府重点建设的结果。在制度环境中,资源配置模式极为重要,它决定是否能形成竞争机制。在资源配置中,弱化政府垄断,引入市场竞争机制,是激发大学创新潜能的根本所在。

收稿日期:2012-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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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世纪末20世纪初美国高级研究型大学群体崛起机制的社会演进分析_大学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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