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非机动车道路交通配套设施现状及改善措施研究论文_杨洋 付思怡 孙璐

(东北师范大学,吉林 长春 130024)

摘要:长春市近年来非机动车保有量迅速增长,而与其相应的非机动车道路交通基础设施与管理法规仍明显滞后,由此带了非机动车道路交通基础设施、法律规制等配套措施与现实相脱节的交通难题。基于我们的日常观察和预调查结果,综合数量分析等研究方法,本科研小组以长春市典型城区为例,对非机动车道路交通设施情况进行调研,对长春市地方立法文本进行了检索和梳理,以期为长春市道路交通建设提供数据参考与智力支持,对相关课题的研究起到完善和补充作用。

关键词:交通配套设施;地方交通法规现代化;交通管理;交通文明

交通与人民生活息息相关,往往身在其中而难以察觉其中的喜与忧。无论从绝对数量还是相对数量(比率)上看,我国的交通事故伤亡率都已是全球之最。在中国城市通过十字路口或岔路的行人都有切身体会:即使遵守交通规则在绿灯时走人行横道也感到很不安全。据长春市交管局统计,近三年来,全市共在非机动车道上发生交通事故320起,造成24人死亡,其中非机动车由于缺乏车道被迫抢占其他车道导致的事故占了总量的70%。非机动车道路交通基础设施欠缺而造成的交通事故已经成为重要交通问题之一。 这发生在全国各地,小组成员生活学习的长春市则相当突出,非机动车成了复杂多样的交通环境的一大治理难点,如何认识到长春市非机动车道路交通配套设施的现状,进而思考能否提出合理化的建议即改善措施,是一个关乎700余万长春市民的民生问题。

一、问题的提出:长春市非机动车道路交通配套设施现状如何?

在长春生活、学习和工作的近三年时间里,小组成员们(下称笔者)从陌生到逐渐熟悉了本地交通的种种“套路”,这些“套路”的产生有地域文化和历史因素的积累,更有对交通设施建设投入、交通文明宣传、交通执法状况等多个方面因素的叠加。

在描述本市非机动车道路交通配套设施现状之前,首先要明确相关概念。首先是“非机动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下称《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第3条第2项,“非机动车是指自行车、三轮车、人力车、畜力车、残疾人专用车”;而“非机动车道”,则是指专供非机动车通行的车道,即属于《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第2条所称“公路、城市街道和胡同(里巷),以及公共广场、公共停车场等供车辆、行人通行的地方。”的专供非机动车通行的“地方”;所谓“交通配套设施”,在我国实证法上目前没有给出明确的界定。一般认为道路交通基础设施主要包括:交通通行设施,如公路的“分道通行”,分机动车道、人行道、非机动车道等;交通管理设施,如红绿灯(包括机动车信号灯、非机动车信号灯、人行横道信号灯、方向指示指示灯(箭头信号灯)、车道信号灯、闪光警告信号灯、道路与铁路平面交叉道口信号灯);交通安全设施,如限速、现行指示标等;交通调度设施,如交通指挥中心等。

有鉴于此,笔者选取了长春市南关区、二道区、宽城区和朝阳区四个典型城区,通过高德地图实时街景和长春市交管局实时交通查询系统 等工具,先进行了选点抽样调查,继而在上述四个城区进行实地覆盖调查,同时发放了330份有效的线上、线下调查问卷,运用SPSS分析工具等,梳理出了长春市非机动车道路交通配套设施现状如下:

1、交通信号灯装置设置上,调研所涉及的四个城区不同程度的存在红绿灯时间长度不合理、数量分配不均的问题,致使非机动车通行不得不既让人又让车,闯红灯和“闯黄灯”现象屡屡发生。

以南关区为例,查阅长春市地方志等资料,收集红绿灯等数据后,我们得知,南关区下辖南岭街道、自强街道、民康街道等14个街道、3个镇和1个乡。据长春市政府网站公布的资料,南关区“在全市统一规划下,相继完成了打通亚泰大街、南湖大路等交通动脉,打造解放大路、民康路等11条标准化道路,硬化铺装三环以内巷道,改造东莱、永安明沟,消灭摸黑街路……” 但对红绿灯等基础道路交通指挥设施并无详细统计。

据笔者统计,南关区只有在自由大路、解放大路、亚泰大街等主要路段上有标准红绿灯,而南关区全区有红绿灯54处,沿人民大街的红绿灯达24处,沿净月大街的红绿灯有11处,有4处则在区内下辖的五四村沿天普路上。新城大街上在本区内有3处红绿灯;博硕路、博学路两条净月区内主路上共有5处红绿灯。南关区内红绿灯设施分配不均,沿人民大街一线车流密集,人口众多,红绿灯数量也最多;而占地面积超过全区半数的净月经济技术开发区,仅在沿净月大街上有沿线红绿灯,区内学生及一般市民密集的大学城区也只有5处红绿灯,且有40%的红绿灯存在红绿灯时间配置不合理,红灯时间远长于绿灯时间的现象,在高峰期造成主干道大量拥堵。这不仅不利于行人正常通行,同时,这也显著降低了市民的出行体验,也增加了交通执法压力。这在问卷中也得到了明显的反映。

下页表是上述长春市四区红绿灯设施分布情况统计表

2、因缺乏交通分流和管理设施,非机动车驾驶员与机动车、行人抢行多发,致使交通混乱,进退两难

在调研中,笔者发现,非机动车驾驶员与机动车、行人之间上演了一起又一起的“全武行”,这在我们的问卷调查中,也得到了受调查者的反馈。据调查结果显示,多达68.5%的受访者表示经历过或目睹过上述场景,而仅有17%的受访者表示“在长春市没有遇到过非机动车驾驶员争抢通行的现象”。

在调查走访中,笔者发现,并不能单纯地认为是由于市民的交通文明习惯尚未养成、执法不严或者区别执法,在实际生活中,大量区域并没有足够的交通管理设施和人员对本就拥挤的非机动车驾驶员与其他交通参与主体进行管理,违停抓拍系统等“管车不管人”,无形中降低了非机动车驾驶员的违章成本,与相对滞后的管理系统共同形成了影响交通通行情况的现象。

3、非机动车道路设置不合理,大量非机动车道被占用

长春市由于钻了道路交通安全法没有明确规定在何种情况下应当专门设计非机动车道的空子,在相当多道路的设计上没有划分非机动车道,造成了非机动车无路可走的困境,这在主城区以外的城区尤其明显。有的主干街道如北凯旋路、临河街西侧,中共临河街道工作委员会旁的金川街,根本没有设置非机动车道。这种做法不仅使行人无路可走,更是使行人的生命安全遭到威胁。如学者所言,“目前长春市高架快速路沿线非机动车道建设不合理,虽然在快速路建设的同时,非机动车道已基本设置,但没有形成非机动车交通网络。并且,长春市的非机动车道设计缺乏统一标准,形式多样的非机动车道路使行车人很困惑。部分路段由于机动车道的限制,非机动车道宽窄不一,宽度从1.25米到2.5米不等,此外,交叉路口非机动车道衔接不合理,这不利于非机动车的正常行驶,同时还缺乏一定的非机动车停车区域和设施,这也给非机动车道管理带来了困难。”

二、对问题的调查研究:实地调研收集现场情况与问卷发放、资料查阅等途径获得宏观数据相结合

小组成员在长春市南关区、二道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和朝阳区四个典型城区的交通岔口处随机采访了50位行人,访问他们对于长春市非机动车辆交通通行的看法。我们针对实际情况设计了5个问题,即:如何看待吉林市新出台的交通法规,非机动车辆交通通行出现哪些问题,长春市交通执法力度如何,其他城市有哪些法律规定可以借鉴以及采取什么措施能够有效缓解非机动车辆通行混乱的现象。

以朝阳区戴先生和南关区梁先生为例,他们对于吉林市新出台的交通规定都表示应该学习借鉴,机动车与非机动车互相礼让才能实现文明、和谐出行;戴先生表示非机动车交通权利受到侵害,不少机动车在非机动车道上随意停车,在非机动车道上逆向行驶,机动车和非机动车抢道等现象频繁发生;梁先生则说有些非机动车驾驶人为了赶速度,图便利,无视交通法律法规,甚至与身旁的机动车“并驾齐驱”,争抢通行;他们认为长春市交通执法力度不够,对于非机动车辆缺乏法律规定,执法难度确实比较大,但长春市应该借鉴广东、上海等地的交通法规,形成良好的交通氛围,加大宣传,同时增强执法力度。

通过实地调研我们发现了不少的问题,有70%的受访者认为存在非机动车道路交通配套设施不完备,有近65%的受访者认为交通信号灯装置不合理、缺少通行标志,还有47%的受访者提出了非机动车道路设置不合理、划分太窄且大量非机动车道被占用的问题,37%的受访者反映,群众交通意识淡薄,法律法规不健全。

综上所述,小组实地调研收集现场情况与问卷发放、资料查阅等途径相结合,获得宏观数据,以此作为研究依据。

三、对问题的分析:当前上述非机动车道路交通配套设施所存在的问题何以产生及其可能的解决路径

基于笔者收集到的文献资料, 并结合在长春市观察到的实地情况来分析,对于第一个问题——信号灯时间长度、周期不合理、数量分配不均这种问题产生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笔者了解到,信号灯的配时就是给不同方向的车流、行人分配通行的时间,其时间上的分配就是每一个交通参与者的利益分配。显然,长春市在做这种利益分配时,没有很好考虑到各方的利益需求,没有完善地收集到该信号灯路口各类机动车、非机动车以及行人的流量分配,不能很好地使流量巨大、排队长度最长的交通参与者获得更多的信号配时,因此,很容易造成堵塞;

二、信号配时还会根据车行的路面状态而改变。长春市属于北方城市,路面雨雪影响大,冬季路面修复技术困难、耗时较长,连同其他一些复杂的原因,不少路口路面状况并不良好,车辆通过速度缓慢,对路灯配时有很大影响。故而,在这个方面,长春市不但要做好信息上对各路口通过车型比例、车流量大小的数据分析,根据数据比例设置红绿灯长短,在机动车、非机动车与行人冲突较多的路口,应当多设置行人天桥或地下通道,不仅保障行人的交通安全,更在信号配时上给予车辆更多的通行时间,在每日的不同时段,比如上下班高峰时刻,对信号灯时间做好精准差别化设置;同时,还要注意对路况较差的路面进行周期性修复、长期性观察,为车辆安全,特别是非机动车的安全做好基本设施保障,减少因恶劣路况而导致交通堵塞、交通事故的现象。

第二,缺乏交通分流和管理设施,抢行现象多发。这一点笔者将联系“非机动车道路设置不合理,车道被占用”问题产生的原因一同回答。长春市的城市交通道路规划应是较早,然而因为后期全国城市普遍快速发展、交通技术和管理不断改进,本市却因经济发展落后和行政上管理落后在交通规划方面发生了脱节。非机动车辆在没有明确而合理的交通标识的指导下进行不断的抢行,以此来维护自己的交通需求和利益,个人的利益在交通道路上碰撞在一起,就发生了各种交通的不文明现象、堵塞、乃至交通事故。

因此,要解决这一问题,长春市不仅要在交通法规上进行更完善的修订,在交通设施上进行更完整、细致的布置,更要在交通文明方面的宣传活动上下狠功夫,让各交通参与者,在交通参与权利平等的前提下,都能各行其是、维护好自己交通参与的利益,而不损害其他交通参与者的利益。在这方面,非机动车辆受益巨大。

四、结论:调研成果及长春市非机动车交通配套设施改进现状的合理化建议

综上所述,经过调研分析,我们认为,长春市非机动车道路交通配套设施存在的问题绝非一日两日内形成的,它的产生反映了近年来长春市市政建设转型发展关键期的突出矛盾。非机动车驾驶员与行人、机动车驾驶员争抢通行的难题,它考验着城市交通管理者的管理水平,更考验着长春市民的文明程度与规则意识,而这些都是长春市交通管理部门进行文明宣传大有可为的空间;交通配套设施,如红绿灯设置数量不合理、在部分路段时间设置存在冲突等情况,既有路网设置本身的原因,同时也应考虑到非机动车与机动车通行数量比例等因素综合分析。

为此,只有实现“立法先行、执法跟进、守法培育”的交通法律文明建设与学习先进城市管理经验,切实通过试点运营、模拟运营等算法改良交通信号灯指挥系统并完善城市非机动车道设置、运营系统,方能根治非机动车在长春市交通系统中存在的种种顽疾。具体的可行性建议有:

(一)立法先行:在交通执法部门提供全面、真实的非机动车道等交通基础设施数据情况的前提下,市人大组织立法听证会加以立法。

长春市非机动车道路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参差不齐,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屡禁不止的根源性因素是在道路交通立法方面未能跟紧实际,缺乏立法前瞻性。为此,笔者提议长春市交管局对市内非机动车道路基础设施进行专项调研,通过内网系统整理出一份市内非机动车道路基础设施配置图,以此为依据,在长春市人大会议上由交管部门提出议案,交由长春市人大常委会进行立法论证工作,通过立法程序填补长春市在非机动车道路交通方面的立法空白。

(二)执法跟进:综合运用技术手段和行政执法措施,推进对非机动车驾驶员交通行为的管理与疏导的法治化、人性化

目前情况下,长春市道路交通管理执法主要侧重于解决机动车快速增长压力下的人车矛盾,而对于为数众多但分布相对零散的非机动车辆管治则较为薄弱。现有的技术条件下交通管理部门在应对机动车违章方面积累的经验相对成熟,这同样可以被应用于非机动车道路交通治理方面。

为此,笔者建议长春市交通管理部门在非机动车辆集中而车流量较小的地区,如净月大学城区进行建立非机动车道监控探头网络的试点工作,借鉴已有的监控机动车辆违停违章抓拍系统,进行精准执法;同时根据试点情况,在早晚高峰时段加派交通警察实地进行交通纾解,实现依法执法与人性执法的统一。

(三)守法培育:立体化宣传交通法规与文明交通理念,在道路的提示装置上张贴宣传海报和宣传视频以潜移默化影响市民的交通习惯

道路交通配套设施中的一个重要方面是提示设施,这不仅体现在对交通参与者如何进行交通行为的提示、指引,也体现在交通理念和交通文明的培育上。

经过实地调研,我们认为可以在划设出非机动车道的路段上沿途安置一到两个宣传板,通过LED电子屏显示前方实时路况,同时提醒非机动车驾驶员与行人遵守交通规则,潜移默化地培育其文明交通的理念,在思想上改变忽视交通法规的状态,从而为改善长春市非机动车道路交通配套设施欠缺的实际情况服务。

(四)设施配套化:改进地面道路交通系统,统一市政道路交通规划

调研中,我们发现长春市非机动车道路交通配套设施不仅存在数量短缺问题,也存在衔接配套程度较低,各区段划设标准不统一的问题。这可能是历史遗留问题,同时也是市政规划的统一性与协调性问题。

为此,我们建议长春市市政规划部门在进行道路翻新、改扩建道路、旧城改造等市政项目推进中,对非机动车道及红绿灯、提示牌等配套设施进行统一规划,在人行道与机动车道之间留出专门的非机动车道,让每日出行的市民能够感受到出行便利化和交通顺畅程度的提高,减少违停乱放现象,更好利用有限的道路交通资源。

参考文献

[1]引自长春市交通管理局官网: 访问时间:2018-09-02

[2]引自长春市交管局官网:http://cc.buscity.cn/ 访问时间:2018-09-02

[3]引自长春市政府官网:www.changchun.gov.cn 访问时间:2018-09-02

作者简介:杨洋(1998.3—),男,东北师范大学法学专业,本科生;

付思怡(1998.5—),女,东北师范大学行政管理专业,本科生;

孙璐(1999.9—),女,东北师范大学思想政治教育专业,本科生。

论文作者:杨洋 付思怡 孙璐

论文发表刊物:《知识-力量》2019年1月上

论文发表时间:2018/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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