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叶相高与太监的关系_叶向高论文

叶向高与宦官关系略论,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宦官论文,关系论文,叶向高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提要 叶向高是明朝重要的政治人物,在万历、天启朝两任内阁首辅。叶向高为维护国运,调解各派政治力量,苦心经营,呕心沥血。及宦官魏忠贤专权,政治黑暗,党争激烈,叶向高亦苦心维护。本文仅就叶向高与宦官的关系加以探讨。

关键词 叶向高 宦官 阉党 东林党

A Brief Account of the Relation Between Ye Xianggao

and Eunuchs in the Ming Dynasty

Leng Dong

Abstract Ye Xianggao,an important statesman of the later of the Ming Danysty,twice held the post of senior Grand Secretary during the reign of Emperors Shen Zong and Xi Zong.To safeguard the destiny of the state he made painstaking efforts to mediate among various political sects even after Wei Zhongxian had gained the power,the political rule was dark,and the struggle among various forces was intensified.In this paper is researched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Ye Xianggao and eunuchs only.

Key words Ye Xianggao eunuch castrated gang Dong Lin Dang party

叶向高(1559-1627),字进卿,号台山,福建省福清人,是明朝重要的政治人物,在万历(1573-1620)、天启朝(1621-1627)两任内阁首辅,为维护国运,调解各派政治力量,苦心经营,呕心沥血。及宦官魏忠贤专权,阉党形成,政治黑暗,党争激烈,叶向高亦苦心维护。叶向高去,魏忠贤遂起大狱,善类为之一空,明亡继之。就其所处政局之复杂,面对任务之艰难,其政治行为,实系晚明政治之窍要。本文仅就叶向高与宦官关系略加梳理,以求教于学术界。

一、万历朝时叶向高与宦官之关系

叶向高为万历11年(1583)进士,万历13年(1585)以后任职翰林院、南京国子监、詹事府、南京礼部右侍郎等职。万历35年(1607)首辅沈一贯致仕,廷推于慎行、李廷机、叶向高入阁,首辅朱赓,次辅李廷机,叶向高位末。未几朱赓和于慎行先卒,李廷机以被人言劾,杜门不出。叶向高遂成为唯一阁臣,至万历42年(1614)十月致仕。

内阁制度虽然解决了皇权不至旁落,但却没有解决权力的行使问题。明朝政局中的一个突出特点,就是宦官得以重用,宦官机构急剧扩大,遍及政治、经济、军事、司法、外交各个领域,规模巨大,自成体系;在作用上日益凌驾于正常的国家机构之上,成为直属皇帝的第二行政系统,宦官参政专权达到中国历史的高峰。内阁如何处理与宦官关系,不仅关系阁臣个人之成败,而且关系明朝政治之格局,甚至关系明朝之国运。

叶向高万历朝首次执政期间,宦官并不是最棘手的问题。因为神宗恶张居正专权,亦不允许宦官专权。“自冯保、张诚、张鲸相继获罪,其党有所惩不敢大肆。帝亦恶其党盛,有缺多不补,迄晚年,用事者廖廖,东厂狱中至生青草。帝常膳,旧以司礼轮供,后司礼无人,由宦官常云独办,以故侦卒稀简,中外相安。惟四方采榷者,帝实纵之,故贪残肆虐,民心愤怨,寻致祸乱。”①

这种听任国家政治系统局部陷于瘫痪的做法,对正常的国家机构是一场灾难,但却无形地遏止了宦官的参政窃权。由于矿监税使主要是危害地方,并不能左右内阁,因此使叶向高的执政少了一方面的困难。而叶向高在神宗朝对宦官的主要问题,也集中在如何谏劝神宗停止病政、反对矿监税使的祸行及营救因矿监税使而下狱的官吏。

自万历24年(1596),明神宗派出大批矿监税使,“通都大邑皆税监,两淮则有盐监,广东则有珠监,或专遣,或专摄。”②“矿不必穴而税不必商,民间丘陇阡陌皆矿也,官吏农工皆入税之人也。”③矿监税使又广招流氓恶棍,大肆贪污,矿税收入“大率以十分为率,入于内帑者一,克于中使者二,瓜分于参随者三,指骗于土棍者四;而地方之供应,岁时之馈遗,驿递之骚扰”④更是不可尽言。

万历26年(1598)叶向高任职国子监时,即以东汉西邸聚钱为鉴,上疏反对矿监税使⑤。入阁以后,一则地位的变化和政治上的成熟,使叶向高不能像以前那样激烈而无所顾忌;一则叶向高已经认识到要改变神宗的态度是不可能的,虽然仍利用一切机会上疏请求撤回矿监税使,但重点却转向在地方上遏止矿监税使造成的破坏上面。

当是时,神宗所遣宦官,无不播虐逞凶者,激起全国各地多起民众暴乱,如杨荣为云南民众所杀,梁永激起西北民变,孙隆激起江南民变,陈奉激起武昌民变,马堂激起临清民变。叶向高上疏再陈矿税之害,请求将马堂撤回,以保障漕运重镇临清⑥,但不为神宗所采。在诸多矿监税使中,辽东税监高淮为明中叶最骄横的宦官之一,上凭明神宗之宠信,下凭与辽东地方势豪李成梁勾结,互为利用,成为辽东大害⑦。万历36年(1608),高淮激发多次兵变民变⑧,群情汹汹,誓食淮肉,高淮惧而内奔,回到北京⑨。

“京师,腹心也;辽左,肩臂也;未有肩臂受害,而腹心不病者。”⑩虽然女真方兴,但叶向高已察觉日后的威胁及高淮对辽东的影响,上疏要求将高淮撤回。在叶向高的坚持下,神宗方下令司礼监处理,召高淮回。及神宗欲罪辽人,欲逮系同知王邦才等及严追高淮征税余银。叶向高又上疏极言高淮贪恶,恐摇动人心,而追银之议及寝(11)。

虽然矿监税使遍布天下,无不为恶,但叶向高对福建税监高寀最为痛恨。因为福建是叶向高家乡,消息灵便,对高寀的罪行了解的最清楚,反对也最力。

高寀,河北文安人,累迁御马监监丞,万历27年(1509)领京口(江苏镇江)税务,同年迁福建税监。居闽十余年,敲榨勒索,无所不为,广肆毒害。叶向高接到家乡官吏及父老的急报,立刻上疏,请求撤回高寀(12)。时刚有京师宦官遗人至高寀处索方物数千金方归,极为之辩释。由于叶向高极言其利害,而神宗见叶向高如此激切,心知高寀势不可留,竞召高寀归(13)。自矿监税使发难,凡地方官与之构争者,轻者遣责,重者逮系,无一不受其祸。而独此番撤高寀,无一语责地方官,闽中去此大害,是为叶向高之功。

对于其它为恶地方的宦官,叶向高也敢于打击。如湖北承天府为明世宗父显陵所在,有护陵碑文,凡陵役有司不得擅捕。显陵守备太监杜茂,纵役肆恶,被巡按御史下承天知府捕治。杜茂遂遣人哭诉于皇太后及神宗前,神宗大怒,命锦衣卫逮知府及府中僚佐。叶向高请毋轻发,言楚俗强悍,深所当虑,神宗方意解。叶向高复以危言说服诸宦官,事件乃平(14)。御马监太监李成侵欺公用银两,叶向高也将其下法司追究惩办(15)。

自矿税兴,宦官横暴,所至蹈藉有司,谤书一闻,驾粘立下,皆幽系诏狱,久者至十余年,毙于狱中者甚众。叶向高的另一努力,就是利用一切机会营救因矿监税使而被捕下狱的地方官吏。如武昌府同知卞孔时因陈奉逮,满朝荐以梁永逮,王邦才以高淮逮,在叶向高坚持不懈的努力下,神宗终因叶向高之请,于万历41年(1613)将三人释放(16)。

直至明神宗死,始下遗诏罢矿监,撤诸矿监税使还京。

与宦官打交道,还得承认机遇。自冯保、张鲸相继败后,掌权宦官是王安等人,皆为宦官中不可多得之人。由于宫闱诡密,非大臣能力所及,而宦官却可凭借有利条件,解决大臣所不能解决的问题。因此许多朝臣都承认宦官这种特殊的政治作用,将之作为必要的联合力量,叶向高也是如此,依靠宦官解决某些棘手朝政。如万历39年(1611)广东按察司知事周道昌上疏言时政,神宗怒小臣妄言,欲杖之。叶向高大惧,为不寝食者3日,密托宦官营救,使神宗之意稍解。万历41年(1613)6月,妖书案发,词联福王郑贵妃等,叶向高亦联合宦官将事件平息(17)。

叶向高的凛凛风骨,为国朝的一片忠心,光明磊落的人格,对宦官不卑不弃的君子之风,也得到朝中宦官的钦佩,成为叶向高一片苦心的见证。叶向高称:“然当神祖朝,阁中只臣一人,处宫府隔绝之秋,事不如意,终日闷愁,每日宫到阁谈及宗社大计,辄为泣数行下。两房官中官之老成者,亦向臣叹息曰:‘好时节受用宰相,都被别人做去,公却来此受苦。’”(18)万历42年(1614)叶向高致仕临行疏中尚称:“自念在阁八年,未尝害人,未尝受一人钱,向六曹请一事,皇帝与宦官皆知之。”(19)

二、天启朝时叶向高与宦官之关系

天启元年(1621)再招叶向高入阁任首辅。及熹宗荒淫顽戏,朝政大坏,魏忠贤以狡桀的心志、强烈的权利欲望、加之得逢昏君熹宗和乳母客氏的机遇,一举得势,将明代宦官专权推向最高峰。

魏忠贤为专权,先是取得客氏的欢心和君主的信任。魏忠贤不识字,例不当入掌司礼监,而以客氏故升为司礼监秉笔太监兼提督宝和三店。客氏淫而狠,魏忠贤猜忍阴毒,好谀,帝深信任二人。熹宗性机巧,好亲斧锯锥凿等事,每引绳削墨,忠贤辙奏事,帝厌之,腻曰“朕已悉矣,汝辈好为之”。魏忠贤由此得擅威福(20)。随之,就消除宦官内部的障碍,杀王安,并尽斥其名下宦官,引用死党,统一宦官内部(21)。

取得君主的信任和扫除宦官内部的对手后,魏忠贤与外廷朝臣开始了正面冲突。当面对宦官势力的压迫时,朝臣分化为三种类型:一种是极端实用主义的阉党,在丧失地位及生命的威胁和荣华富贵的利诱下,出卖政治理想和“政治贞操”,充当残害同类的急先锋和刽子手;一种是理想主义的东林党人,主张迅速、彻底、全面清除社会弊端及政治痈痔,以期达到儒家理想境界;一种是以叶向高为代表的中庸调和派,对各种政治势力包括恶势力采取调和、妥协、利用的态度,以期保障政治机构的正常运转。

叶向高认识到与魏忠贤相争的不利地位,去个别宦官易,去皇帝宠信之宦官难,持消极无可奈何的等待君主醒悟和希望宦官恶满自灭的态度(22),因此叶向高一直力图与魏忠贤友好相处。魏忠贤重修西山碧云寺,叶向高为之撰记,记中颇有称颂。魏忠贤杀王安,叶向高也曾上疏指斥“王安,一奄竖耳,在先帝时不为无功,在皇上时不为无罪,彼其刚戾恣雌,好名不学,自足以取祸。然事在内廷,皇上自知之而自处之”(23)。

御史周宗建上疏陈阴盛阳衰之徵,弹劾魏忠贤(24)。魏忠贤大怒,叶向高从中调停,称赞魏忠贤“即满腹诗书者不能道,奈何以不识字自谦哉”。魏忠贤甚喜,相与酬答久之,事遂解(25)。另一方面,叶向高对魏忠贤并不是奴颜卑膝,宗旨是从中调护,经常劝喻甚至与魏忠贤争辩。“余在阁每以正言相规劝,忠贤多唯唯,凡有传谕至阁,其不可行事,余辄执争甚至拂衣欲去,忠贤亦不恨也。”(26)遇有时机也力图说服熹宗,遏止魏忠贤进一步得势。阁臣沈榷密结魏忠贤,内操日盛。魏忠贤日引熹宗为倡优声伎,狗马射猎。廷臣上疏弹劾,魏忠贤激帝怒欲重惩之,而救周宗建、高攀龙、刘宗周等人,叶向高力居多(27)。叶向高的努力,虽不能根本改变局面,但却成为魏忠贤尚有顾忌的抗衡力量。

天启4年(1624),汪文言案起。汪文言原为宦官王安门客,曾投叶向高门下,亦与东林党人往来。吏部尚书赵南星主铨察,朝臣有欲通言者,多属汪文言,于是朝臣中亦多有怨赵南星者。叶向高知之,曾戒谕汪文言速去,以免祸累他人。果然给事中傅魁秘结魏忠贤,诬奏汪文言,并连及左光斗、魏大中等人。魏忠贤下汪文言诏狱,欲大行罗织。而掌镇抚刘侨受叶向高教,止坐汪文言。魏忠贤大怒,削刘侨籍,以私人许显纯代之。向荐汪文言者,皆恐叶向高直言原委。叶向高有君子之风,将责任揽为己过,言:“文言内阁办事,实臣具题。光斗等交文言事暖昧,臣用文言显然。乞陛下止罪臣,而稍宽其他,以消缙绅之祸。”魏忠贤终惮叶向高旧臣,弃左光斗等不罪,止罪汪文言(28)。

汪文言得释后,仍与东林党人往来。叶向高称汪文言是“性和柔,善言论”的小人,并语东林诸公曰:“此番文言得不死,留性命归乡,以大幸矣,夫何复欲谋进取乎?公等爱文言,当令速去,毋淹留长安中自取祸也。”诸公皆不以为然(29)。果然未几复遭逮捕,竟死诏狱,株连蔓引,东林党祸亦由此起。

叶向高对东林党人也颇厌恶:“盖此诸公,虽立身持论皆有可观,不随俗波流,而争名躁进之念,终未能忘。于出处进退存亡得失大关键全不虑及。余倦倦言之而不听,亢而取悔卒杀其身以败天下。事名不及范滂李膺,而祸同于李训郑注,深可痛也。”(30)

同年6月,副都御史杨涟上疏,弹劾魏忠贤24大罪。时叶向高正因病杜门求去,内阁由次辅韩蒲洲主持。疏上,魏忠贤惧,求解于韩蒲洲,韩蒲洲不应。魏忠贤遂趋熹宗前泣诉,而客氏从旁为剖析,宦官助之,置杨涟疏中重要语不念。帝懵然不辨,遂温谕留魏忠贤,而于次日下杨涟疏,严旨切责。严涟既绌,益激忿,魏大中等七十余人,交章论魏忠贤不法(31)。由于矛盾激化,熹宗下谕严令叶向高入阁供职。叶向高不得不带病视事,力图平息这次事件。对于魏忠贤专权乱政的看法,叶向高基本上是支持杨涟的。“夫涟忠肝义胆,举朝知之,天下知之,臣等所见,亦与人同。”(32)但也反对东林党人这种过激而又无把握的作法。由于最初的奏疏都是次辅韩蒲洲所拟,以叶向高名义上呈的,请求熹宗将杨涟疏发下,以正视听。韩蒲洲送草疏至叶向高寓,叶向高读之骇然,认为有些内容“未有确见”,韩蒲洲出以示人,于是杨涟等人甚恨叶向高(33)。

叶向高认为,阁臣与廷臣所处地位不同,廷臣主发奸,不愤激则不尽情;阁臣主平章,若附和反致误事。一方面认为杨涟疏中一些指责无确定证据,一方面希望魏忠贤退归私第,可保荣华宝贵,又可平息是次政治危机(34)。当杨涟上疏时,魏忠贤本已大惧,请辞东厂,乞罢事权。熹宗亦谕叶向高曰:“举朝哄然,殊非国体,卿等与廷臣不同,宜急调济,释诸臣之疑。”(35)因此叶向高请魏忠贤听归私第之疏,上符熹宗之意,中合魏忠贤之请,下符群臣除作宦官专权之宗旨,是千载难逢之机。然而东林必戳魏忠贤而后快,文章应合,疏辞无不危怵激切。杨涟意欲待帝上朝时面奏,率众人至叶向高所,请率臣上奏,以清君侧。责曰“失此不图,流祸将大,焉用彼相为”,邀叶向高为助。叶向高大不以为然,谓事且决裂,深以为非。曰:“仆老矣,不惜以身报国,倘主上不果听,公等置身何地乎?”(36)

对叶向高的态度,东林党人多有批评。“时魏忠贤窃柄,朱国祯佐叶向高,多所调济。天启4年6月,杨涟劾忠贤24大罪。国祯走向高曰:‘此韩忠定击刘瑾故事也,势将不测,奈何?一时东林多劝向高出疏,至有诟骂者,向高愠甚。”(37)甚至已有将叶向高列入阉党的观点。叶向高疏中披露,当时“举朝哄然,即臣等亦被其指摘。甚者疑为忠贤画策,当以焦芳同传矣”(38)。其后魏忠贤兴起大狱,杀东林君子,更认为叶向高对诸君子之死负有很大责任。因为传说杨涟之疏,实为缪昌期代草之,又因叶向高为推卸责任而证实之,导致魏忠贤痛下杀手(39)。

在当时形势下,魏忠贤虽对东林恨之入骨,而东林势尚盛,在朝多有正人,未敢大肆,乃谋结外廷诸臣,以抗东林。而东林党人仍然欲尽除庸劣官僚,无任何周旋余地,遂迫使该部分官僚彻底弃一切伪装,挺而走险。“东林诸君敢于甄别流品,激之过甚,分门立户,拒之太严。由是小人不能自容。”(40)凡宵小谋起者,皆知帝童昏,惟魏忠贤,客氏足倚以取富贵,于是尽泯诸党,而集为阉党;其不能附宦官者,皆为阉党之敌崔呈秀献计曰:“不去南星、攀龙等,吾辈未知死所。”(41)顾秉谦向魏忠贤献密计,内阁中必去叶向高后可制(42)。于是魏忠贤意遂决。工部郎中万燝以劾魏忠贤被廷杖至死,叶向高力救不得。御史林汝翥惧宦官廷杖逃走,时传其为叶向高外甥,宦官数百人围叶向高邸大闹。向高疏言:“中官围阁臣私宅搜索朝官,二百余年来所无,臣若不去,何颜见士大夫。”(43)唯有坚决上疏请求致仕,最后熹宗批准叶向高致仕,时为天启4年(1624)。

叶向高去后,韩蒲洲继为首辅,魏广微欲揽权,分首辅票拟之权,改变原由内阁首辅司票拟,次辅共同参决的旧例,首辅之权渐轻:阉党完全控制内阁。韩蒲洲虽“每事持正,为善类所倚”,然叶向高有智术,茏络群奄;韩蒲洲惟廉直自持,势不能敌(44),亦引罪乞休。韩蒲洲在阁时曾认为叶向高软弱,及自己无法立足于朝,被谴去后一岁始贻书叶向高,后悔当初末能听从忠告(45)。

叶向高临行前对阁臣朱国祯言:“南乐内有所持,咄咄逼人。蒲州更非其敌,必不能久。子宜早为归计,卒如所料云。”(46)未几朱国祯亦去,一时正人纷纷去职,从而内外大权一归魏忠贤。天启5年魏忠贤兴起大狱,重逮汪文言,杀东林党人杨涟、左光斗、魏大中、袁化中、周朝瑞、顾大章六人。天启6年因李实诬奏,逮死者7人,其余革职贬黜者不可胜计。阉党将所有异己者全部指为东林,把万历、泰昌两代所有的恩怨纠葛,全部加在东林之上。“比宪成殁,攻者犹未止,凡救三才者,争辛亥京察者,卫国本者,发韩敬科场弊者,请行勘熊廷粥者,抗论张差挺击者,最后争移宫红丸者,忤魏忠贤者,率指目为东林,怦击无虚日,惜魏忠贤毒焰一网尽去之,杀戮禁锢,善类为之一空。”

三、叶向高与宦官关系评价

如何处理与宦官的关系,前人给叶向高提供了丰富的戒鉴。明朝最早与宦官势力正面交锋的是第一代杰出政治家杨士奇、杨荣、杨溥,俗称三杨。三人同心合力,辅佐治国,史享盛名,但却未能阻止王振参政专权,开明朝宦官专权之端(47)。明武宗时刘瑾专权,李东阳弥缝其间,多所补救,然有时卑屈于刘瑾,“而气节之士多非之”(48)。杨一清诛杀刘瑾,立社稷之功,全靠结交宦官张永之力(49)。阁臣杨廷和亦与李东阳大同小异,委屈其间,小有剂救而已(50)。智者如一代大儒王守仁,平定宸濠之乱,与宦官构嫌,亦得张永之力,方可完功(51)。明世宗以藩王即位,得以避开宫中宦官势力并加以制裁,史称“故内臣之势,惟嘉靖朝少杀云”(52)。但宦官的力量已深深渗入明朝政治,为严嵩加以利用(53),杀夏言,登上首辅宝座,依靠宦官来打击异己和维护皇帝的信任。严嵩在阁二十年,任首辅十五年,得宦官之力不为不小。张居正慨然以天下为己任,尊主权、课吏职、信赏罚、一号令,大力推行改革,使明朝的国力大增,成为划时代的人物。而这一切,都与宦官的支持分不开的。“居正固有才,其所以得委任专国柄者,由保为之左右也。”(54)“宫府一体”,“中贵人无敢有一毫阻挠”(55)。但张居正仍未摆脱悲剧命运,以宦官起家,亦以宦官结束(56)。死后马上被罢官抄家,改革的成果也很快消失殆尽,因与宦官关系暧昧,自身也永远被置于道德的审判台上。

充满诬蔑、谗毁、血腥杀戳的政治斗争,宦官势力在内阁倾轧中的作用,使叶向高清楚知道,只有处理好与宦官的关系,才能在政坛中生存以致发展,这就是形势给叶向高的启示。对于如何制裁宦官,除了寄希望于皇帝醒悟外,别无良策,与其他的政治家一样,唯一的选择就是搞好与宦官的关系,使之不成为自己的阻力。因此叶向高从不否认宦官制度存在的合理性,很少从理论上去分析宦官制度的利弊。

早在翰林时叶向高就已形成自己平和中恕的政治理论(57),对宦官不能奴颜卑膝,也不能深恶痛绝、欲置于死地而后快,原则是不能以小失大。政治是需付出代价的,柔佞唤不起尊重,刚愎则易引起忌恨,应象弹簧和橡皮,遇到强大的压力时能够退让和屈服,压力减轻时又恢复原状,而不绝裂。因此叶向高虽对高寀深恶痛绝,仍不采取赶尽杀绝的作法,还是要激流勇退、穷寇勿追、网开一面,许多人因此责备叶向高为宦官留有余地。叶向高则认为:“不知此辈穷极无聊,而内中为之羽翼者,实繁有徒,若不稍开以生路,彼内在协力,势将溃决。窦武、陈蕃若不欲悉诛宦,岂有东汉之祸?正德间,刘瑾等为大臣所攻,业自求安置南京,而阁中持之不已,遂致决裂殆祸,宗社良之鉴耳。”(58)这就是叶向高处理与宦官关系的准则。

在这里有一个引人深思的问题,杨涟上疏劾魏忠贤二十四大罪,叶向高谓事且决裂,深以为非。如果叶向高采取坚决的态度,结局是否不同,能否将魏忠贤置之死地?许多人对此是咎于叶向高的,认为应负未翦除魏忠贤的责任。

根据古往今来的历史教训,可以明确以下几点:

首先,能否战胜宦官势力,最根本的因素在于君主的力量,而东林党人与宦官绝裂之际,魏忠贤权势正如日中天,熹宗对之宠信无疑,又有客氏之助,朝臣的奏疏不达御前,达之也不被采纳,因此注定东林党人的失败。其次,欲翦除专权宦官,还必须有宦官内部力量的支持配合(59),“以宦治宦”虽非正常,但却实用(60)。而魏忠贤当权之日,宦官内部已无抗衡力量,叶向高正是认识到此点,才反对轻举妄动。最后,如仅有宦官为恶,尚可维护,最怕是官僚内部分裂,投之宦官门下,有如为虎添翼。“明代阉宦之祸酷矣。然非诸党人附丽之,羽翼之,张其势而助之攻,虐焰不若是其烈也。”(61)而东林党人对宦官及政见、道德与己不符的官僚排斥打击,所面临的是拥有司法、军事诸大权的宦官集团,不仅得到皇帝的支持,而且得到相当一部分内阁及官僚势力的支持,陷入空前孤立和力量悬殊的境地,导致必然失败的命运。

在处理与宦官的关系上,体现了叶向高特有的稳健政治作风,这是以历代经验教训为出发点,以对现实政治深刻认识为基础,断非书生之空言高论可比。在东林党人与阉党的党争中,叶向高的认识是正确而清楚的,采取的方法是唯一可行的,并力图避免这场代价惨重的绝裂,可惜不为东林党人所接纳。叶向高力图避免绝裂的努力失败了,东林党人力图翦除宦官的努力也失败了,明朝也就此无可挽救了,最后是以血腥的大屠杀,将党争和明朝国运一起结束。“忠良惨祸,亿兆离心,虽欲不亡,何可得哉!”(62)

注释:

(1)(2)(3)(7)(9)张廷玉等《明史》卷305,页7814-7815,《陈矩传》;卷305,页7806,《陈增传》;卷237,页6171,《田大益传》:卷304,《高淮传》,页7808-7809。中华书局1974年版。(下同)

(4)夏燮《明通鉴》卷72,万历27年6月壬申条,页2816。中华书局1980年出版。(下同)

(5)(6)(15)(16)叶向高《纶扉奏草》卷1,《请止矿税疏》,页83-88。台湾伟文书局1977年出版,《明季史料集珍》二辑(下同);《纶扉奏草》卷1,《再请止矿税疏》,页93-103;《纶扉奏草》卷6,《请止陈永寿补给钱粮揭》,页565-566;卷21,《谢释放满朝荐等揭》,页2051。

(8)《明实录》卷427,万历34年11月已巳条,页6。台湾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1967年版。(下同)

(10)陈子龙等《明经世文编》卷425,李植《请罢辽左开采疏》,页4642。中华书局1962年版。

(11)(12)《纶扉奏草》卷2,页265-268。《请处分辽事揭》;卷27,《请撤税监高寀 寀揭》,页2445-2448。

(13)(18)叶向高《蘧编》(自撰年谱)卷9,页259-260。据台湾中央图书馆藏明崇祯间刊本影印,台湾:伟文书局1977年出版,《明季史料集珍》二辑;卷9,页282。(下同)

(14)(19)(38)陈鼎《东林列传》卷17,《叶向高传》。王云五主持《四库全书珍本五集》。

(17)(27)(20)(31)《明史》卷240,《叶向高传》,页6233;页6236。《明史》卷305,《魏忠贤传》,页7824;页7818-7819。

(21)(24)《明史》卷305,页7815-7816,《王安传》;卷245,页6357,《周宗建传》。

(22)(34)(25)叶向高《续纶扉奏草》卷14,《论魏太监事情疏》,页3621-3623,台湾:伟文书局1977年出版,《明季史料集珍》二辑;卷14,《辞朝奏陈要务疏》,页3691。

(23)引自丁易《明代特务政治》,页113。《群众出版社》,1983年出版。《续纶扉奏草》卷3,《告病并臣时事疏》,页2861。

(26)(29)(30)(33)《遽编》卷17,页500-501。卷16,页485-491。卷16,页491。卷16,页470-471。

(28)《明史》卷240,页6237,《叶向高传》;《明史》卷244,《魏大中传》,页6334-6335。

(32)《续纶扉奏草》卷14,《乞休第六十三疏》,页3632。

(35)(46)《明熹宗实录》卷43,天启四年六月癸巳条,页9;卷48,天启四年秋七月辛酉条,页3。

(36)文秉《先拨志始》卷上,页149-150。神州国光社中国历史资料丛书本,1951年出版。

(37)(41)《明史》卷240,《朱国祯传》,页6251;卷306,页7848-7850,《崔呈秀传》。

(39)黄煜《碧血录》,引缪昌期《自录》,页125。台湾:广文书局。1966年出版。

(40)徐宾《历代党鉴》,页19,《明东林党籍论序》。台湾:广文书局,1974年出版。

(42)《国榷》卷86,熹宗天启四年三月甲子条,页5268,上海古籍出版社1958年出版。

(43)(58)《续纶扉奏草》卷14,《乞休第六十三疏》,页3631-3634。卷12,《乞休第三十六疏》,页3466。

(44)(48)(49)(50)《明史》卷240,页6246,《韩传》;卷181,《李东阳传》,页4823;卷198,《杨一清传》,页5225-5231;卷190,《杨廷和传》,5031-5039。

(45)《遽编》卷18,页345-346。

(47)参考韦庆远《三杨与儒家政治》,《史学集刊》1988年1期,页20-41;拙文《三杨与宦官制度》,《汕头大学学报》1992年2期,页39-45。

(51)《明史》卷195,《王守仁传》,页5159-5169;《明史》卷304,《张永传》,页7793。

(52)(54)《明史》卷304,《宦官一》,页7795;卷305,《冯保传》,页7802。

(53)《玉堂丛语》卷8,《险谲条》,页277。北京:中华书局标点本,1981年出版;参见廖心一《明代官僚的代表人物—严嵩》,《文史知识》,1986年3期,页88-92。

(55)《张太岳全集》卷9,页115。上海古籍书店1984年出版。

(56)沈德符《万历野获编》卷9,《江陵始终宦官条》,页232。北京:中华书局1980年出版。

(57)叶向高《苍霞草》卷1,《韩魏公不分善恶黑白论》(馆课),卷1,《王道平平正直论》。

(59)孟森《明清史讲义》,页293。北京:中华书局,1981年出版。

(60)何乔远《名山藏》第十七册,卷8,《宦者记》,页5420-5424。明崇祯刻本,台湾,成文出版公司印行,1971年出版。

(61)(62)《明史》卷306,页7833,《阉党传序》;卷22,页307,《熹宗本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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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叶相高与太监的关系_叶向高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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