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经济理论需要创新——以科学发展观为视角,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科学发展观论文,视角论文,财政论文,理论论文,经济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F812.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0892(2010)12-0041-07
胡锦涛总书记对和谐社会的状态进行了精辟的描述:民主法治、公平正义①、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和谐社会是结果,决定这个结果的原因是理性,因而要深入研究能产生和谐社会的理性。这涉及到如何认识这种理性的科学方法,以及这种理性在社会发展观上的表达形态。
那么,与这种理性相适应的财政经济的科学理性是什么,如何认识?现在一提“科学”,似乎就是按西方理性建立起来的各门学科,似乎按西方的研究范式就是“科学”。实际上,西方范式的各门科学都是建立在文艺复兴以后新理性的基础之上。在这种新理性引领下的近代150年的历史表明,它并没有导致和谐社会的结果。因此,对这种理性需要反思,需要创新,这是历史摆在我们面前的时代任务。
一、重新审视财政经济理论中的理性、科学方法和发展观
近代150年来的西方国家历史都是采用文艺复兴以后至第一次工业革命期间形成的新理性的表达方式。② 所谓新理性,是指以人本主义为基础的,不同于中世纪的宗教理性。中世纪宗教理性的特点是肯定共性,否定个性。宗教理性认为,人性是对神性的领悟和回归。而新理性认为,人性是人自身激情体验的结果,即承认“个性”在人性中的基础地位。这种新理性具有革命性的意义,导致各个领域都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例如,出现“地心说”转化为“日心说”为标志的科学革命、以蒸汽机为标志的工业革命、以民族国家为标志的资产阶级民主革命等,都是这种新理性的表达方式。理性是“人”的本质,是在个性和共性的辩证关系中发展起来的。
新理性导致的科学革命是以牛顿方法为科学范式的。1687年牛顿发表《自然哲学的数学原理》,用“万有引力”的假设(科学理性)来说明宇宙秩序的本质。这一学说为哥白尼的“日心说”提供了科学的解释,奠定了科学基础。[1]因此,可以这样说,用牛顿方法揭示出的事物本质就是“科学”。
斯密是使经济学成为“科学”的创始人,实际上是采用牛顿方法来研究社会问题。③ 斯密认为,在工商社会中,“价值”是社会分工和交换的本质,或者说是“价值”维持了那种社会秩序。④ 这和牛顿假设“万有引力”是维持宇宙秩序的抽象方法是一样的。斯密提出的“价值”实际上就是工商社会中“人”的个性和共性辩证统一的标准,是经济学的理性准则。以“人”的个性和共性为前提来研究人的行为,这是斯密的基本方法。而牛顿方法必然导致“科学”的学科化倾向,这在现象上表现为各国追求物质力量的强大。实际上,这是理性准则转变为理性工具的结果。科学的“学科化”对于国家物质力量强大的推进作用是有目共睹的,但科学研究的假设前提却越来越微观化了,不科学的成分增多了,即不是从“人”的本质的角度去建立科学的前提。
工业革命几乎使“科学”成为增加物质财富的代名词。把“科学”转化为生产力,实际上是把本来没有货币表达的自然资源转化为可用货币表达的财富。李嘉图根据当时各国追求物质财富的思潮,对斯密思想作了“变通”的理解,开创了李嘉图传统。李嘉图简单地认为,《国富论》中关于商品生产和交换的部分是以“经济人”为假设前提的,即孤立地从个人行为的观察中抽象出来的概念;同时,他又认为《国富论》中关于税收的部分是以“公共经济人”为假设前提,即孤立地从政府行为的观察中抽象出来的概念。[2]这种形而上学的理解方式从根本上曲解了斯密的思想,但却开了经济学中“两张皮”的先河。现代主流财政经济理论就是根据李嘉图传统发展起来的“混合经济”理论,这和斯密的本意已经相去甚远。
李嘉图没有真正理解斯密的研究方法,却以继承和发展斯密思想的身份出现,不像德国历史学派那样直接以“斯密问题”来质疑斯密思想。所谓斯密问题,是指斯密在《国富论》中以“利己”为本质假设;而在《道德情操论》⑤ 中,却又以“利他”为本质假设,自相矛盾。[3-4]“斯密问题”的提出者同样不理解斯密的研究方法。斯密认为,“人”的本性应该从“个性”和“共性”的关系中去寻找,或者说,“个性”和“共性”是认识“人”的理性的前提条件。个性和共性的辩证统一才是具体的“人”,或者说,既不存在没有社会的个人,也不存在没有个人的社会。
“个性”和“共性”属于“纯粹理性”抽象。正如康德所说还没有实践的对象,但却是研究的前提。⑥ 这是“人”在认识自身中的一个难点。“人”是有理性的,但认识这个理性,还要有个性和共性的抽象,即还要有一个理性的前提。[5]这可能是康德撰写《纯粹理性批判》的原因,也可能是后人“变通”理解后把康德归于二元论哲学家行列的原因。其实,纯粹理性是存在的,但必须有一个“既与”的起点。⑦ 康德的起点可能就是文艺复兴以后形成的新理性,但他要研究这个新理性的前提。这本身就是一个二律背反,因为研究理性本身是需要理性的。这样,理性一方面是判断真理的标准(观察坐标,或康德所称的“准则”),另一方面又需要理性工具。因此,理性准则似乎成为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东西。因为,一旦你把这个“理性准则”阐述出来,立即就成为认识新理性的工具,即成为理性工具。任何一门科学都存在这种情况,虽然科学本身是去发现理性准则的,但又离不开理性工具去发现。这也可能是康德把书名取为《纯粹理性批判》,而不是“纯粹理性原理”的原因。
根据文艺复兴以后建立的新理性来看,斯密抽象的“个性”是“自由、平等和博爱”;斯密抽象的“共性”就是“公正正义”的国家理性。显然,国家理性不是全球人类的共性抽象,而是以民族为基础的抽象。从这个意义上说,“国家理性”就是以民族为基础的“社会理性”。《国富论》中提出的“看不见的手”,⑧《道德情操论》中提出的“公正的旁观者”,两者就是个性和共性辩证统一的结果。“看不见的手”是指在社会分工和交换中的人都受其支配和调节的力量。对于个体来说,其行为总是受其思想支配的,但“看不见的手”却是超越个体主观意愿之外的力量。[6]这是斯密把社会科学转化为“科学”的巨大贡献。后人把“看不见的手”仅仅理解为市场经济中的价值规律的看法,这是根本不符合斯密原意的,是李嘉图传统从理性工具角度理解“价值”的反映。
在社会发展中,信奉达尔文的进化论就是李嘉图传统的又一表现形式。在《经济学原理》一书中,新古典学派代表人物马歇尔公开宣称他的发展观是达尔文的进化论,认为“自然无飞跃”的原理符合社会发展规律。[7]他的“均衡价格论”⑨ 就是以这种“连续”为分析基础的。
人类社会的发展本质上是对“人”的本质认识的深化过程,是各种社会文化交流的结果。虽然达尔文的进化论只是关于生物进化的“渐进论”,但却被推广到各个领域。例如,“发展经济学”以人均GDP来划分各国的发展阶段,似乎不同社会的人生活在相对时空之中,发展中国家处于“进化”的低端,发达国家处于“进化”的高端,前者必然要“渐进”到后者。这种发展观是很成问题的,其本质是“欧洲中心说”或“美国中心说”的翻版。实际上,人均GDP的高低与对人性本质的理解之间并没有必然的关系。
用进化论来假设人类社会的发展史,在哲学上是不懂“渐进”和“飞跃”关系的反映。达尔文提出“自然无飞跃”是从物质形态的变化来说的,并不能证明社会发展无飞跃。因为,物质形态的变化总是“连续”的,有轨迹可循的,否则,就无法运用牛顿方法,也无法确定的认识。但“思想有飞跃”,思想创新是不“连续”的,没有轨迹可循的。[8]所以,新思想的产生往往用“联想”、“火花”、“顿悟”等词汇来描述。新理性相对于宗教理性来说就是飞跃。但“飞跃”产生的新思想需要用物质形态来表达。因此,物质形态变化的连续性并不能证明思想无飞跃。飞跃来源于思想创新,即“人”对自身本质认识的理性进一步完善。这表明,科学发展观指导下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没有现成的理性,也不可能从模仿西方的发展范式中得到。
二、重新审视财政经济中的核心概念——价值
斯密从新理性出发研究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问题,从学科化的观点来看,似乎采取和牛顿一样的方法。但如果把《道德情操论》和《国富论》综合起来看,斯密对国民财富的理性抽象是高于牛顿的。牛顿的“万有引力”似乎只是对自然秩序的抽象,而斯密则是在自然秩序和社会秩序统一的基础上予以抽象。但斯密以牛顿的宇宙静态为基础,从本质上说,斯密对社会秩序的抽象也是静态的。⑩
斯密研究的工商社会就是资本主义社会,或者说就是当时的英国社会。这个社会是以新理性为基础的“分工和交换”的社会。斯密认为,“价值”、“道德”、“公正正义”就是维持这个社会秩序的理性准则,或者说,在这些理性准则的调节下,才能形成那样的社会秩序。[9]
为什么说斯密的社会秩序是以自然秩序为基础的理性抽象呢?斯密在讨论价值时是以资源的稀缺性为假设前提的,这暗含了以一定的自然秩序为基础的条件。人类社会不可能把本来没有价值的自然资源全部转化为价值生产,因为这等于消灭了自己的存在环境。因此,“稀缺”的限制条件实际上就是以一定的自然秩序为基础的。自李嘉图以后,人们就从理性工具的角度去理解价值,导致斯密似乎只是一个“经济学科”的思想家的错觉。而且,迄今为止,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成为“两张皮”,两者之间的秩序关系没有统一的理性指导,甚至可以说在自然科学领域是“日心说”,即宇宙秩序是自然的;而在社会科学领域,则仍然是“地心说”,即“自然秩序”应该为社会秩序服务。
斯密在《国富论》中把“劳动”区分为“生产性劳动”和“非生产性劳动”两种。前者生产价值,后者不生产价值,但并没有从价值理性工具的角度讨论两者之间的均衡问题。由于斯密是从理性准则的角度提出“价值”的,因此,根本不存在那样的问题。在斯密看来,两者之间的分工是自然的,就像物质生产领域中“资本、劳动和土地”的分工是“自然”的一样。但是,这种“自然”的分工还需要道德理性准则和国家理性准则来支撑。
因此,在讨论“工资、利润和地租”时,斯密在前面加上了“自然”的限定词。斯密认为,根据价值理性准则,“工资、利润和地租”是价值的三个来源和三个组成部分。而李嘉图却认为,斯密混淆了生产问题和分配问题,实际上是把价值作为理性工具来理解的结果,他不懂得斯密抽象的“价值”是维持社会秩序的理性准则。
那么,根据价值的理性准则,其货币表达是怎样的呢?斯密在讨论“自然工资”时,考虑了“道德”、“风俗”和“习惯”等因素,即用维持社会秩序所必需的货币量来表达。“劳动”并非是“经济人”,是个性和共性辩证统一的必然结果。结合《道德情操论》来看,斯密同样认为,资本家在利润中用于个人消费的份额也受道德等因素的制约,也没有把资本家看作是只知道追求利润的“经济人”。因此,在斯密看来,“资本、劳动和土地”各自获得符合价值标准的“自然利润、自然工资和自然地租”,就是维持那种社会秩序的客观力量。
在《国富论》中,斯密并没有关于“价值”理性准则和“价值”理性工具的区分。这一方面可能是哲学的抽象力有限,另一方面可能是摆脱不了当时用理性工具思考方式的社会思潮的影响。因此,斯密在社会秩序的抽象上恪守的是“价值”的理性准则,在社会发展观上恪守的是“价值”的理性工具。斯密在《国富论》中认为,他研究的工商社会是发展的,而中国社会是静止的。(11) 斯密的所谓发展,实际上是把“价值”作为理性工具,所以,把货币表达的财富增长等同于发展。这和当时将“科学”转化为“技术”的理性工具的思考方式是一样的。这是历史的局限。
价值理性工具的研究方法和价值理性准则的研究方法是根本不同的。价值理性准则的研究对象是“既与的”社会秩序,探讨这一社会秩序形成的原因。这个原因就成为“科学”研究的假设前提,证明方法就是实证分析。而价值理性工具的研究对象是价值的货币表达,探讨货币如何改变社会秩序。这个希望达到的目标就成为“科学”研究“应该”具有的假设前提,证明方法就是规范分析。所以,价值理性工具的研究就是要探讨“价值”自身的“物质”属性。因此,当斯密讨论“价值”的“劳动”属性时,实际上就进入了价值理性工具的研究范围。这样“价值”就陷入二律背反的矛盾之中。(12) 李嘉图不懂得这个矛盾,仅从理性工具的角度理解“价值”,因而他并不是真正发展了斯密的思想。
李嘉图之后,财政经济不再对“价值”的理性准则进行研究。新古典学派代表人物马歇尔创立“均衡价格论”,把价值理性工具范式化。这一方法的非科学成分是非常明显的,它等于宣告“价值”不是调节社会秩序的准则,而货币却是个人和社会追求的目标。实践表明,根据这一范式,社会从来没有均衡过。
三、重新审视财政职能
斯密是以个性和共性为前提来研究“人”的本质问题。在斯密看来,“国家”是共性的象征,是一个理性概念。国家理性和牛顿的科学理性、斯密的经济理性一样,都是新理性的产物。国家理性就是公正、正义。没有公正、正义,就产生不出价值准则,也产生不出道德规范。
国家和政府并不是同一层次的概念。前者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对自身本质认识的产物;后者则是国家理性的表达方式。因此,不能倒过来用政府去诠释国家。例如,在中国的历史中,以“政府”形态自称的“国家”不计其数,但中国的“国家理性”却始终存在。
在历史上,“国家”和“政府”概念的不同似乎是清楚的。在中世纪的欧洲,实际上长期存在教会和政府争夺“国家”代表权的斗争,而且在很长一段时期内,教会代表了绝对的权威。新理性确立以后,“政府”代表“国家”的地位已经不可动摇。这说明,政府也好,教会也好,都是“国家理性”的表达方式。对于用何种组织来代表国家理性和国家理性自身的问题,这是显然不同的。
国家理性的本质是“人”的共性,和个性一样,都是客观存在。当然,这个“共性”还不是全球全人类的,而是以民族为基础的。因此,“国家理性”就是以民族为基础的“社会理性”,其历史局限性是明显的。但是,主流财政经济理论却否定共性,错误地认为共性是由个人行为集合出来的产物。
政府作为公正、正义的发言人,立即取得了双重身份:一方面是国家理性的代表;另一方面又成了“理性工具”的掌握者。政府同样是有形组织,同样需要占用和消耗资源,具有拟人化的特征,在国际关系中尤为明显。
那么,国家的理性准则如何表达呢?在《道德情操论》中论证个人道德和社会公正、正义的关系时,斯密举了一个很贴切的例子。他认为,道德和社会公正、正义的关系犹如语言中修辞和语法的关系。修辞是可以个性化表达的,但都必须遵循语法的共性。对于社会来说,道德行为是个性化的,但都必须遵循公正、正义的共性。这就是说,公正、正义是可以通过法律的形式表达出来,而道德行为却不可能立法。
在讨论政府财政职能时,斯密并不是从法律的角度(13) 而是从“价值”理性准则的角度来阐述的,或者说,他是以公正、正义话语人的身份发言的。从价值的理性准则来说,公正、正义本身并不是价值,而是价值的判断标准。可见,政府本质上没有追求“价值”的倾向,政府是清正廉明的。从价值理性准则的角度看,斯密关于政府不干预价值的观点依然是正确的。因此,斯密在讨论政府财政收支的时候,除了“国防费”一项具有政府拟人化的特征之外,其余都是以维持社会秩序为基本出发点来进行分析的。[10]而李嘉图之后的税收分析,则基本上是按价值理性工具的角度来讨论。
斯密没有在文字上给我们留下法律如何解决公正、正义的问题,但根据斯密的研究方法可以肯定,他决不会从法律理性工具的角度去阐述。现在的法学家似乎侧重于理性工具,即似乎只考虑法律程序,没有从社会理性的角度来抽象法律理性准则。可以这样说,社会中的一切现象都是国家理性的表达方式。但是,自科学研究学科化倾向以来,“学科”的理性话语就变得不“科学”了。这应该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真正的学科交叉和综合是理性的升华或飞跃。如果科学家只以理性工具发言,那么就不是真正的公正、正义。
由于国家理性本身存在局限性,且国家理性工具、科学理性工具以及价值理性工具的思考方法已成为主流,导致近250年来的发展历程出现了种种问题,如战争、经济波动、贫困、环境污染等问题。这可能是斯密始料不及的。
四、简短的结论
如果上述对财政经济理论中的一些重大基本理论问题的重新审视成立的话,那么似乎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按照主流财政经济理论的“科学范式”来指导我国的税制改革并不符合科学发展观。所以,深化税制改革的关键是理论创新。仅靠“借鉴”,解决不了中国的实际问题,更谈不上真正的科学发展。因此,重要的是解放思想,真正走出自己的新路。
我们真正需要像马克思所说的那样,用彻底的深思精神和深思的彻底精神来反思我们的改革。要清楚理性准则和理性工具的区别,要正确把握两者的关系,就必须认真清理指导我们研究的“理性”。否则,不可能有真正的创新。
具体来说,从宏观上看,GDP的增长并不能真正反映一个国家的发展水平。因为,它不能反映社会秩序和自然秩序的变化状态。GDP的增长只表明要维持分工和交换秩序的货币需求增加了,并不能反映分工和交换序列中各类人员的生活水平是否协调增长。GDP的增长只表明加入货币交换的自然资源更多了,并不能反映是否更符合人居环境。
从价值理性准则的角度看,实际上它是以一定的社会秩序和自然秩序为基础的。所以,税收的公正、正义就是维持那样的秩序。但是,现阶段,作为理性工具的成分不可能全部被排除。因此,如何处理好两者的关系,这是税制改革的前提。
从“理性”的性质来看,税收政策本身具有两重性:一方面税收政策是“理性”的表达方式,另一方面却立即又成为改变那种理性的工具。由于“理性”是包含道德、风俗、习惯等因素的,因此,GDP的增长和税收的增长之间应该有相应的协调关系。[11]否则,社会秩序和自然秩序改变太快,就不可能实现社会和谐。
以上所有这些问题都需要认真研究。总之,主流财政经济理论已经受到挑战,创建更高理性层次的新理论是时代摆在我们面前的历史使命。
收稿日期:2010-11-15
注释:
① 公平正义的英文应该是“fair and justice”,因而同样可以译为“公正正义”。本文就是使用这一含义。
② 思想家培根早就提出这样的问题:中国的四大发明对世界文明有巨大的贡献,但为什么没有在东方而是在西方率先引起科学变革?可以说,历史学家都试图回答这一问题。史学家斯塔夫里阿诺斯的答案是:城邦制国家、基督教和商业阶层的兴起(参见斯塔夫里阿诺斯主编的《全球通史》,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01年)。史学家似乎都有一个通病,即在时间序列的因果链中,总是把前一事件作为后一事件的原因,结果并没有找到历史发展的真正原因。在我看来,社会发展的真正原因是思想创新,是因为建立了新的理性。
③ 斯密和牛顿一样,都是从人本主义立场来观察世界,他们代表作的名称也反映了这一点。牛顿的书名是“自然哲学的数学原理”,当时的“哲学”就是今天所称的“客观规律”或“本质”。如果不强调数学证明,那么该书似乎可以改为“自然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斯密代表作的书名是《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简称《国富论》),如果也可以用数学表达,那么似乎可以改为《社会哲学的数学原理》。这并不是说斯密在刻意模仿牛顿,而是说他们都遵循当时社会新理性的思想方法。实际上,牛顿和斯密都是伟大的思想家,仅把他们理解为物理学家和经济学家是很不贴切的。
④ 斯密在《国富论》中提到社会发展的分期问题,他把人类社会发展分为四个阶段:狩猎时期、游牧时期、农业时期、工商业时期。斯密认为,工商业时期是人类社会发展的高级阶段,也是《国富论》所研究的社会。
⑤ 斯密的又一部重要著作,最初发表于1759年,商务印书馆在1997年出版了中译本。可以说,斯密把毕生的精力都用在《道德情操论》和《国富论》的写作和修改上,使他没有时间去完成他宏大的写作计划。
⑥ 在《纯粹理性批判》中,康德只从自然科学(尤其是以物理学和数学)中而排除从“人”的道德中去抽象纯粹理性的方法,这可能是有片面性的。
⑦ “人”从哪里来的,至今没有搞清楚,但只要有“人”,就有理性的前提。
⑧ 最早出现于《道德情操论》。
⑨ 均衡价格论是不科学的。根据牛顿方法,均衡需要矢量概念,价值是矢量,研究价值标准才可能产生均衡概念;价格是向量,不可能产生均衡。那么价格均衡是如何建立起来的呢?是因为“均衡价格论”实际上暗含了追求物质财富是人生价值的前提。
⑩ 但斯密认为,他研究的社会是发展的,其中的原因在下文还会涉及。
(11) 1298年文艺复兴运动之初,《马可·波罗游记》介绍中国文明,使西方人震惊。到斯密时代相隔了将近500年,那时西方人写的中国报道引起舆论大哗。原因是,中国的社会状况几乎没有什么变化。
(12) 这种情况在任何一门学科中都存在。比如,“万有引力”的理性准则和“万有引力”的理性工具在本质上是根本不同的,但有些物理学家仅从理性工具的角度去理解,就会产生牛顿定律存在“超距”作用(即“引力”不受时间、空间的限制)的迷惑。
(13) 斯密对公正、正义的法律问题是有考虑的。除了《道德情操论》和《国富论》之外,他还准备撰写政治、法律方面的著作。这个愿望在1759年发表《道德情操论》的时候就提出来了,直至1790年临死前仍念念不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