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文化产业发展中应突破的六大误区_炎黄文化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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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G11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4608(2002)05-0042-05

按照“大文化”的概念,凡人类在物质领域和精神领域所创造的一切都属于文化的范 畴,那么,文化产业就包罗当今的一切产业了。这显然不是我们现在讨论的“文化产业 ”所指的那些产业。我们所讨论的“文化产业”,说的是那些面向文化消费市场的、以 盈利为目的的、其交换价值是以文化产品为载体的那些产业。例如电影电视业、传媒业 、书籍音像出版业、文化旅游业、文化娱乐业、文艺表演业、文化信息业、会展业,等 等。这样的文化产业,经济学家王树林教授把它归入“第四产业”的一部分。他认为, “第四产业是指精神产品再生产过程的各个行业”;“而第三产业是指物质产品再生产 过程中三个基本环节(流通、分配、消费)的各个行业,它包括商业、运输业、仓储业、 通信业、消费服务业等行业。”[1]尽管王树林教授关于“第四产业”的提法目前还未 得到经济界的一致认同,但文化产业客观地存在着、发展着,却是不争的事实。

如果说,我国的农业(第一产业)以其总产量之高而使世界注目;我国的工业(第二产业 )以其近20年来的迅猛发展而令世人瞠目;我国的服务业以其持续快速发展(至2001年, 我国第三产业的增加值在国内生产总值中的构成比例已占总值的三分之一)而使外人瞩 目;那么,我国的文化产业(目前仍列为第三产业的一部分)却以其弱势而令国人叹息不 已。

请看如下事实:

据《消费日报》2001年11月1日报道,在济南举行的“21世纪旅游经济发展高峰论坛” 上,一些业内专家透露,2000年我国8993家旅行社全年的总收入,还不到日本交通旅行 社一家全年业务的一半。要算纯利润,美国运通一家公司,是我们全国旅行社的近20倍 。人所共知,在我国文化产业中,旅游业是收入最多的一个行业,它在国际旅游业中尚 且处于如此落后的地位,我国其余文化产业就更显其弱势了。

我国的电影虽有几部在国际电影节上获奖,但是我国的电影并未真正进入国际电影市 场,其所占国际市场份额,连千分之一都不到。我国的电视剧,只有屈指可数的几部电 视剧,如《三国演义》、《西游记》、《水浒》,还能在台湾、香港、澳门和东南亚的 华人聚居区中播出外,其余电视剧基本上进不了国际市场。而在国内,收视率超过10% 的也极少。

我国的书籍出版业,年出版的书籍总数(品种数、发行量)位居世界前列。2001年,我 国共出版新书88695种,重版、重印书70996种,平均每天有234种新书、197种重版重印 书面世。但我国的书籍进入国际书籍市场的少得不怜,不到国际书籍市场份额的两千分 之一。即使是文学作品,我在出访日本、保加利亚期间在书店中所看到的,只有我国古 典文学名著的若干译本,而当代作家写的作品中文本,真的成了凤毛麟角,极其稀见。 我国的音像制品,只在台湾、香港、澳门有一部分市场。国外根本不知道中国有哪几位 著名歌唱家。

我国的昆曲,被联合国科教文组织公布为首批“人类口述和非物质遗产代表作”;我 国的京剧也被誉为“国剧”,但无论是昆曲还是京剧,都是“赔钱货”。全国的昆剧团 、京剧团,无一不是被国家包下来、养起来。断了“皇粮”,它们简直生存不下去。

我国的话剧、歌剧、歌舞剧只能在国内演出、而且难得演出。据说越是演出,赔钱越 多,因此干脆不演或尽量少演。话剧、歌剧、歌舞剧演员也是包下来,养起来。不少演 员转入影视业,或者一面在团内拿工资,一面在团外挣“外快”。我国的传媒业,除电 视台、晚报赚钱外(但还是离不了国家拨款),新华社、省市办的报纸也都不赚钱。这和 国外的通讯社、国外的报纸多数赚钱又形成了鲜明的对比!我国的会展业还处于起步阶 段。哪一个会展都得要找一个“集团”或大款、大腕撑腰,否则就办不成。

目前文化产业中唯一能赚钱的是文化娱乐业。卡拉OK、游戏机、舞厅、夜总会,等等 ,外国有的我都有。但是,很可惜,文化娱乐业尚未实现市场经济的规范化,污七八糟 的东西,在那里有的是。每次“扫黄”、“打黑”,这些文化产业,都是“扫”、“打 ”的对象。一当开展“扫黄”、“打黑”运动时,公安部门首先想到和打击的,就是文 化娱乐业中的“黄”和“黑”。所以,要说真话、实话,我不能不说,我国的文化产业 是弱势产业,有的还是劣质产业(如文化娱乐业)。

如何变我国文化产业的弱势为强势,自然不是一蹴而就的事,而是需要几年、十几年 的努力才能成功。但我认为,若要变我国文化产业的弱势为强势,关键的关键是在观念 上突破以下六大观念误区:

首先是文化产业不创造国民收入的观念误区。传统的政治经济学(如苏联版的《政治经 济学教科书》)认为“非生产部门不创造国民收入”;目前被视为文化产业里的脑力劳 动者只是工人阶级所创造的剩余价值的领有者。这种说法,既不符合现代资本主义社会 里文化产业部门脑力劳动者工作的实际,更不利于我国文化产业的发展。例如,在电影 业里工作的编剧、导演、演员,他们领取的只是资本家把他们作为劳动力价值的工资, 但他们在劳动中所创造出来的产品——影片,创造出来的新价值却远远超过他们作为劳 动力价值的工资,即他们也创造了剩余价值,怎么能够说电影业中的编剧、导演、演员 等不创造新价值呢?在社会主义的中国,影视业的编剧、导演、演员,不是雇佣劳动者 ,而是国家工作人员或自由职业者,他们在劳动中所创造的新价值是国民收入的一部分 。其它如在旅游业、出版业、传媒业等等文化产业部门工作的劳动者也都创造了新价值 。如江苏旅游业1998年国内收入442.25亿元,外汇收入5.3亿美元;1999年,国内收入5 10.54亿元,外汇收入6.2亿美元;2000年,国内收入587.5亿元,外汇收入7.24亿美元 。(2001年的江苏旅游业收入数字尚未公布)。也就是说,文化产业中的从业人员是国内 生产总值中的新增加值的创造者,文化产业也是赢利单位,是国民收入来源的一部分。 有了这样的新观念,才会自觉发展和办好文化产业,文化产业的从业人员才会理直气壮 、豪情满怀地从事新价值的创造。

其次是文化产业必须官办的观念误区。目前我国的文化产业基本上官办是事实。但是 ,若要发展文化产业,必须改变现有体制,有序地改官办为民办,这才是文化产业的应 有出路。凡属文化娱乐业、文艺表演业、文化信息业、会展业,固然应尽快转为民办, 因为它们本来与民众息息相通,是属于民众又为民众服务的产业;就是现在是政府机构 一部分的出版业、传媒业,也应随着政府职能的转变,逐步转为民办。朱镕基总理在2002年3月5日《政府工作报告》中强调:要“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必须进 一步解放思想,彻底摆脱传统计划经济的羁绊,切实把政府职能转到经济调节、市场监 督、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上来。”在“积极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体制改革”中,要 “鼓励、支持和引导私营、个体经济健康发展。”为什么文化产业应该民办而不能官办 呢?第一,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政府实际上成了一个大企业,举凡与经济有关的,政府 都统管,以至把文化产业都一管到底,管得很死。文化产业官办,利少弊多。第二,我 国文化产业历来就有民办的优良传统。且不谈旅游业、娱乐业、文艺表演业、会展业等 文化产业,全国解放前历来都是民办的,就是报纸、出版业等文化产业、大多也是民办 的。报纸如《申报》、《大公报》、《文汇报》、《新民报》等,出版业如商务印书馆 、中华书局、开明书店等,都是民办的。它们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都起了发展社会 生产力和推动历史前进的作用。那么,在社会主义下,文化产业民办,就更能在发展社 会生产力和推动历史前进方面发挥作用。第三,文化产业本来是为民众服务、满足民众 需要的,文化产业民办,能够迅速掌握民众的需要,能够更好地为民众服务,而官办文 化产业,即使是好官、清官,官、民之间毕竟隔了一层;更不要说,官僚主义的“官” 、昏“官”、贪“官”,他们怎能了解民众的需要,怎能很好地为人民服务呢?有人担 心,出版业、传媒业转为民办,舆论失控,怎么办?这样的担心,其实是不必要的。自 从电脑互联网开通以后,许多信息、文章,政府掌握的出版业、传媒业尚未公布,在互 联网上早已传播了(如中国银行纽约分行被美国货币审计局罚款2000万美元,在新华社 发布这一信息前,互联网上早已人尽皆知了),但这并没有造成舆论失控。只要出版有 法,传媒有法,如果出版单位、传媒单位做出违法的事,立即处理,或取缔,或停业整顿,或责令检讨,出版单位,传媒单位怎敢乱来?舆论又怎么会失控?举例来说,近几年 ,出问题的出版单位、传媒单位几乎全是国家和地方的出版、传媒部门,而自负盈亏的 民办报刊、民办出版单位,却极少听说它们做出违法乱纪的事。不把文化产业变官办为 民办,文化产业不可能有长足的发展。

和以上两点相联系,一些人认为,文化产业注定是赔钱货,赚不了钱。这一观念误区 ,也影响了文化产业的发展及其从弱势转变为强势。其实文化产业是赢利的产业。在现 代资本主义社会里一部电影,一部电视剧赚几百万、几千万美元以至几亿美元的事常有 。而一部畅销书赚几千万美元的也不罕见。产业而不盈利,要这个产业干什么?为什么 在现代资本主义社会里赚钱的企业,在社会主义社会里却成了赔钱的产业,这是说不过 去的。一样的满足民众的需要,一样的民众消费、花钱,一样的等价交换,社会主义社 会里的文化产业也应该赚钱。越是包下来,养起来,从业人员就越养越懒,越是赔钱。 全国解放前,即使是四大名旦(梅兰芳、程艳秋、荀慧生、尚小云)一年都要演一二百场 ,他们的戏班子怎么会赔钱?而现在我们的京剧团一年只演几十场,有的只演十几场, 它们怎么不赔钱?至于昆曲,也要促进其改革,面向市场,面向民众。当然,作为戏曲 “活化石”的昆曲,不能像对待地方戏那样立即“断奶”,昆曲改革应是有序的。但改 革方向同样是民办、赢利。日本“能剧”(它也是联合国科教文组织公布的首批“人类 口述和非物质遗产代表作”之一)能做到的,昆曲积以时日也一定能够做到。江苏省成 立三大“集团”(“报业集团”、“出版业集团”、“演出集团”)朝着自负盈亏并为国 家赚钱的方向努力,这个做法,可在全国范围内推广。

第四,“文化产业是现代产业,手工艺文化产品没前途。”这又是影响我国文化产业 变弱势为强势的一个观念误区。文化产业的确是新兴的现代产业,具有高技术、高智能 、高收益和低消耗、低污染等特点。因此,它已成为世界范围快速增长的现代朝阳产业 。但是,文化产业的现代化,与手工艺文化产品没前途是两回事。任何国家,即使是已 经现代化的国家,都有手工艺产品存在,而且以之作为本国特色的文化产品向世界销售 。如泰国的佛雕、玉器,俄罗斯的木雕,象牙海岸的钻石,美国印第安人的装饰品,等 等。我国新疆手织的壁毯、地毯、潍坊的风筝,苏州及湖南的刺绣,自贡的花灯,扬州 的漆器,宜兴的陶器(特别是紫砂壶)、无锡的大阿福泥人,过去也都远销国外。我国的 手工艺文化产品源远流长,品种之多,水平之高,在世界手工艺文化产品中是仅见的。 手工艺是人民群众在长期劳动中积累起来的手工操作的技术经验的总结,有的父传子受 ,有的师徒相传,只能心领神会,其中别有秘技,是机器生产所代替不了的。消费者也 是吃准了它是手工艺文化产品才来购买它的。失去了手工艺这一特色,它也就不再为消 费者所器重了。但在“手工艺文化产品没前途”的观念误区影响下,我国的手工艺文化 产品近十年来不但没有长足发展,而且趋向衰落。如扬州的漆器已不能和它的全盛时期 相比。而在1999—2001年的三年《江苏年鉴》里竟找不到有关江苏手工艺文化产品的具 体资料。这和日本的重视手工艺产品更形成鲜明对照。《世界文化》2002年第1期王文 元先生报导,日本东京坚持不在街面上设公共厕所,避免破坏城市的传统景观;另一方 面却保留着许多传统手工艺品作坊。这些作坊面对市场大潮的冲击,坚持不使用任何机 器,而用双手制作传统的手工艺品。东京给予这种手工艺作坊、店铺以一席之地,至今 仍完好保留着手工艺品一条街。那里成了旅游景点,国外游客来此购买日本的工艺文化 产品。同时又是日本人重温旧梦、寻求旧日东京繁华景象的最好去处,怎能说“手工艺 文化产品”没前途呢?自然,我国手工艺文化品衰落,并不全是“观念误区”造成的, 也还有一些其它原因。原因之一,手工艺文化产品不少题材陈旧。如扬州漆器,至今还 是“八仙过海”、“寿比南山”等老一套,未能做到与时俱进,勇于创新。原因之二, 不了解或很少了解国外文化市场的需要。美国当代著名华裔女作家汤亭亭,由于她十分 熟悉美国人的文化心理,十分懂得美国的文化市场需要什么,所以她写的以现实题材和 神话题材为内容的《女勇士》、《中国传》和《孙行者》全都成了畅销书。假如我国手 工艺文化产品的生产者也能像汤亭亭那样了解国外文化市场的需要,他们的产品也能成 为畅销产品,手工艺文化产品怎会“没前途”呢?原因之三,在商业运作上也有问题。 我国手工艺文化产品的生产者,大多不善于甚至不敢通过外国人或外籍华裔人作为经纪 人,让他们为我国的手工艺文化产品开辟市场,与他们一起分红,赢利。

第五,“高雅文化进不了文化市场”,这也是发展文化产业的观念误区。在文化产业 中,有高雅文化的产品,如严肃文学,高雅艺术。但在市场经济下,它们一样可以走向 民众,走向文化市场。只要做好宣传工作,让读者观众家喻户晓,严肃文学、高雅艺术 的票房价值也高得很。举例来说,世界著名的歌剧《图兰朵》、德累斯顿管弦乐团在北 京的公演,上海芭蕾舞团的《胡桃夹子》的演出,都受到了观众的热烈欢迎,创造了较 高的票房价值。此外,毕加索的绘画,布莱希特的戏剧,获诺贝尔文学奖的马尔克斯的 《百年孤独》、福克纳的《喧哗与骚动》,它们都是高雅艺术,但由于市场操作有方, 全都在文化市场上畅销,观众中火爆。我国的“高雅文化”之所以很少进入文化市场, 还有两个深层次的原因:一是把“高雅文化”与“通俗文化”相对立。一些人不了解, “雅”和“俗”是相对的。大“雅”往往大“俗”,大“俗”也往往大“雅”。《三国 演义》、《水浒》、《西游记》、《红楼梦》,当时都被认为是通俗小说,进不了大雅 之堂。但是,时间的筛选,读者的检验,现在它们都已成了古典名著,成了有文化教养 的人的必读书籍,大“俗”转化成了大“雅”。反之,大“雅”也可能转为大“俗”。 有些获诺贝尔文学奖的作品,起初只是在少数文化人圈子里得到好评,但当它们获得诺 贝尔文学奖后,立即身价百倍,大红大紫起来,民众争相购读。于是,大“雅”又转化 成了大“俗”(如日本大江健三郎的作品)。可见,把“高雅文化”与“通俗文化”绝对 对立是很片面的。二是把某些“高雅文化”(如京剧)需要政府支持和“高雅文化”需要 进入文化市场相对立。似乎只要有政府支持,“高雅文化”即不必进入文化市场了。在 当前京剧观众暂时较少的情况下,政府在经济上给予适当支持是必要的,但京剧自身则 必须努力进入文化市场。如本文第三点所述,京剧本来是大众艺术,本来是进入文化市 场的艺术,它之所以转化成为今日的“高雅文化”,恰恰是因为当年政府把民营的京剧 团全部收归国有的京剧团,把京剧演员养了起来,把京剧的商业演出改变成了汇报演出 、进京演出、评奖演出、招待演出、内部演出、给外宾演出,脱离了广大观众的结果。 因此,救治之道,不是让京剧继续成为“高雅文化”,而是一方面暂时在经济上给予适 当补贴,另一方面努力促使京剧进入文化市场,让京剧重新成为大众艺术。如此,现已 成为“高雅文化”的京剧,一样可以进入文化市场。所以,把某些“高雅文化”暂时需 要政府支持和“高雅文化”需要进入文化市场相对立,也是片面的。

第六,“中国的文化产品在国外难以销售”,这一观念误区更成了中国文化产品打进 国外市场的思想桎梏。其实,我国的文化产业有其先天的、人无我有的优势,即海外的 几千万华人是我国文化产业商品的接受者和销售者。虽然海外的华人有的已是第四代、 第五代,但他们文化的“根”仍是中华文化,他们的母国情结仍然又强烈又深厚,所以 ,他们对于来自母国的文化商品总是怀有喜悦的心情,乐于接受和乐于推广。而且,在 海外华人中,经商的是大多数,他们更心甘情愿地销售来自母国的文化商品,这一优势 如加以充分利用,更有助于变我国文化产业的弱势为优势。再就是要做好翻译工作。我 国的文化产品,不只是要让在海外的华裔人乐意买,而且还要让外国人买,那就非得做 好文学翻译工作不可。我国的一些优秀文学作品之所以进不了外国市场,重要原因之一 ,就是翻译质量太差。1988年,我去保加利亚访问;1998年,我去日本访问,我都到当 地书店作过调查。发现书架上的被译成外文的中国作品极少。一问书店工作人员,他们 的回答是一样的:贵国出口的文学产品,译文质量差,是中国式的英文、俄文、日文, 读者不爱看。京剧团、昆剧团在国外演出,字幕的翻译质量也较差,影响了外国观众对 剧目的欣赏。手工艺产品商标名称、题材内容的翻译也存有同样问题。所以,要使中国 的文化产品在国外打开销路,还得做好文字翻译工作。

总之,我们既要看到我国文化产业弱势的现实,又要看到只要我们走出了这六大观念 误区,又采取了有效的措施,我国的文化产业定能变弱势为强势,在国内生产总值中占 有愈来愈大的比重,昂首挺胸地进入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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