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二月一百八十三;二十八日”事件五十周年纪念_陈仪论文

台湾“二月一百八十三;二十八日”事件五十周年纪念_陈仪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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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7年2月28日,台湾同胞在全岛掀起了反抗国民党腐败统治,争取民主、争取自治的武装起义。起义遭到了国民党反动政权的血腥镇压,事变中,1万多名台湾人民和近千名自大陆来台工作的普通同胞死于非命[1]。国民党对“二·二八”事件的屠杀政策,以及在事件后,在“肃匪”、“扫红”的白色恐怖中对“二·二八”遗族的长期迫害,对日后台湾政治的演变和海峡两岸关系的发展,对祖国统一大业的完成,都在不同程度上发生了影响。在事件发生50年后的今天,如何以面向未来的态度对待“历史的二·二八”,通过总结历史的经验与教训,使两岸同胞携起手来,为实现祖国的统一富强和民主而努力奋斗,这是我们今人对长眠地下的“二·二八”英灵最好的祭奠。

一、“二·二八”事件爆发的历史必然性

1.抗日战争后期国民党政权的腐败失去民心,从某种意义上讲,是国民党在日后的国共内战中败亡台湾的根本原因;也是陈仪政权在台湾的统治必然会激起民变的根本原因。

近二十年来,海峡两岸的学者,特别是“二·二八”事件时的当事人,在不少的论文和回忆录中都指出陈仪个人是廉洁的、开明的。“二·二八”前,自大陆来台任工矿处技正兼工业科长的严演存,在他晚年的回忆录《早年之台湾》中,指出“陈仪私人很廉洁,生活俭朴”。作为国民政府任命的集台湾军政大权于一身的台湾行政长官公署长官兼台湾省警备总司令,陈仪在台不住原日本总督的官邸,而住一幢普通二层小洋房。“他存心要善待台湾人民,作风尽量开明,例如长官公署门卫不设武装卫兵,对报纸不加干涉。当时若干民间报纸对长官公署的批评甚至攻讦的言论,不仅是当时我国国内所绝对不允许,也是此后台湾一直到1978年政治改革止所无。”[2]中国社科院丁名楠教授是陈仪的外甥,1947年“二·二八”前任台湾台南县曾文区区长。1991年暑假,他对来访的台湾问题专家、旅日的台湾学者戴国辉教授含泪说:“陈仪的日籍太太在陈仪任台湾行政长官时,竟然时常因为忘了汇寄生活费而面临困境。陈仪为官多年,一无存款,二未置过房产地产,当他死后,他那日籍太太几乎无法生活”。[3]

陈仪不仅廉洁开明,他在台湾实施的诸如拒用大陆通行的法币而用台币,拒绝四大银行来台湾设立分行,以防止大陆的恶性通货膨胀波及台湾,以及遭到台湾人民反对也遭到多方面批评的烟酒专卖和贸易统制,其出发点也可以说是幻想实行陈仪式的,有别于当时大陆的有关制度,以避免国民党政权在大陆的各种弊病,他想在台湾干一番事业。可是激起“二·二八”事件的政治腐败和通货膨胀,特别是1947年2月中旬,米价从每斤台币13元涨到45元,危及台湾人民的生存,这成为“官逼民反”的“二·二八”事件爆发的直接原因。陈仪既然廉洁开明又确有一番抱负,为什么不能惩治贪污腐败,官员走私,为什么不能采取有力措施遏止住通货膨胀特别是米价的暴涨呢?这显然不能只从陈仪个人的能力和陈仪治台班底的人品这种“小气候”来分析。

1944年10月,陈仪被蒋介石任命为“台湾调查委员会”主委,组建班底作接收台湾的准备时,抗日战争后期的国民党政权已经完全腐败。1944年4月至12月,国民党军队在日寇发动的打通大陆南北交通线的豫湘桂战役中,8个月的时间丢失国土20万平方公里,损失兵力70万人,正如当时报纸所讽刺的“前方吃紧,后方紧吃”。陈仪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受命组建接收台湾的班底的。蒋介石对陈仪说:“你平常主张用人只要求廉洁不苟,泥塑木雕的佛像水都不喝,最廉洁而不能做事,所以必须廉洁而有能。我认为这一类人最容易被共产党吸收过去。中国人多赚了外快,还是多数在中国置产业,做买卖,不过转换所有权罢了。至于能做事,咱们国这样大,谁也做不完,也不易做好的,更不怕没有人做。今天,只要他不做共产党,倾向咱们,就不会过捣乱的日子了,余事不必深究咧?”[4]蒋介石这种宁要腐败的反共分子,也不要廉洁的共产党人的用人之道,作为“总裁面喻”陈仪当然要受影响,这是他在台湾对于查有实据,引起民怨沸腾的省专卖局长任维均贪污案,长官公署秘书长葛敬恩的女婿李桌芝贪污行贿案,台北县长陆桂祥利用职权贪污5亿元台币巨款案,都不能认真惩治的根本原因[5]。贪污政治造成台湾同胞对陈仪政权的失望与怨恨。

陈仪因台湾光复时,50岁以下的台湾知识分子和科技人员,多只会日语而不熟汉文,故科长以上多用大陆来台人员,少数进入政权班底的台籍人士,按照蒋介石“只要他不做共产党”和“余事不必深究”的用人原则,陈仪竟然吸收了一些日据时期的“御用绅士”。由于台湾同胞当家作主的愿望化为泡影,造成了台胞对大陆人的不满,引发了省籍矛盾。但陈仪若能抑止住关系到老百姓生存的米价暴涨,2月27日晚专卖局缉私人员叶得根在太平町天马茶室附近,用枪托击伤林江迈这种偶发事件,不可能成为引发全岛起义的星星之火。陈仪不能抑止米价暴涨的原因,有些文章多从陈仪个人重视不够,措施无力来分析,这是有欠公允的。张琴在《台湾真相》中指出了腐败政治下,禁民不禁官的大米走私造成“米粮外溢”是引起粮食恐慌的重要原因,但他也忽视了造成粮食恐慌米价暴涨的另一个重要的原因。1947年3月4日《文汇报》署名文章揭露:“说到走私吧,台湾是孤悬海外,走私靠船,省公署的航运公司,控制了所有台湾20吨以上的船,走私用什么来走?据粮食局的统计,三十五年(1946年)度台湾的两季收成,共有640万日石的米,台湾本省所需食米总量仅500万石左右,剩余的百余万日石的米,足可以应付任何意外或灾患。而且三十五年度台湾全省田赋征实的成绩在90%以上,粮食局说征实的本意是政府能控制食粮,稳定米价,这些征实的米又哪里去了?行总运去的肥料共是20万吨,这些肥料都向农民调的米,另再加上省公署公有土地的租谷,是足可以抑平任何操纵囤积的情形的。据可靠消息:台湾征实的米和肥料换的米全部都运往苏北和华北充军粮了。米仓空了,自然会闹饥饿米荒,这饥饿是整个国家的经济浪潮带给台湾的,也是内战带给台湾的”[6]。国民党政权在大陆“五子登科”的丑态在台湾的重演,大陆的通货膨胀对台湾的必然波及,以及出于内战需要把台湾政府征收的大米和用肥料从农民手中换来的大米,“全部都运往苏北和华北充军粮了”,这才是造成台湾2月中旬米价再次暴涨,形成危及人民生存的危机形势的根本原因。老百姓无法生存了,全岛也就成了一片干柴,而2月27日台北的缉烟血案,则成了引发“二·二八”事件的导火索。

陈仪虽然对“当局惟眼前利益是图,只想杀鸡取蛋”的作法深为不满,但他作为国民政府派驻台湾的地方官吏,权力再大终不能抗拒中央,因而国民党政权的腐败是台湾“二·二八”事件爆发的根本原因。

二、对“二·二八”事件性质的再认识

“二·二八”事件究竟是台湾人民反抗国民党腐败统治,争取“自治”和“民主”的一场起义,还是如一些别有用心的“台独”分子所歪曲的,是一场争取台湾脱离祖国的“台独”运动,这已经为历史事实所定论。台湾同胞尽管遭受了日本50年的殖民统治,被迫接受了日本殖民者强制灌输的“皇民化”教育,致使光复时,50岁以下的多数台胞只会讲日语而不熟习汉文,但他们的心仍是一颗中国心。台湾同胞欢庆回归祖国的感人场面,是台湾同胞心系祖国“恋母情结”的最好写照。戴国辉教授回忆说:“我记得,当家母听说国军就要经过中坜火车站时,因胃癌长期卧病在床的她,还特地换上一身不知藏在哪里的旗袍(日帝警察在晚期禁止台人穿布扣中国式衣衫),要家人到街上找辆人拉的黄包车,赶到火车站迎接国军。在欢迎国军的人群中,我看着她穿上那身我从来没看见过的旗袍(尽管她因为罹患癌,开过刀,而使得旗袍宽松了些),手里挥舞着一面不知从哪里来的青天白日满地红国旗,像其他人一样在热烈地欢迎国军……现在看来,当时台湾老百姓的那种狂热,里头并没有任何阶级性、地域族群性或其他的因素,可以说只是一种朴素的民族情感流露的中华民族主义吧!”[7]但是,经过50年殖民统治而和祖国大陆长期隔离的大多数台湾同胞,对于祖国母亲在这几十年中的变化,对于国民党政权统治下中国大陆的现状又是茫然无知的[8]。这种状况不易使一般民众看透事件的性质。

1.“二·二八”事件的性质,是一场台湾同胞反抗国民党政权腐败统治的人民起义。正因不了解祖国大陆的现况,很多台湾同胞不可能把陈仪政权中的贪官污吏和自大陆来台工作的中下级职员区分开来,因此在“二·二八”事件中,各地都一度发生了殴打“外省人”的现象。广大台湾同胞和国民党政权的阶级矛盾,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一度外化为“外省人”和“本省人”的省籍矛盾。张琴在《台湾真相》中正确指出:“台湾人怨恨政府是由于贪污政治所激成。我们若果武断地说台湾人民受奴化教育太久了,他们的思想根本仇恨中国,这未免不合客观事实,谁都不肯承认”。张琴的话说出了台湾同胞从1945年10月热泪盈眶欢迎祖国亲人来台接收,到由于国民党的“劫收”和贪污腐败,终于激起官逼民反的“二·二八”事件的实质。

还在“二·二八”事件的最初几天,当各地痛打“外省人”的悲剧频频发生时,就有不少“外省人”同胞认识到这是一场“打错了”的悲剧。台湾省籍作家钟理和先生在“二·二八”事件时正因肺炎而住在台大医院,他回忆几个为躲避满街的追打“外省人”而避难到台大医院的几位来自大陆的年轻人为此而进行的议论。“台湾同胞也可以说是没有办法才做出这样的事情来的,要有办法他们是不致于这样的,他们是可爱又可怜”。“不过他们是打错了,因为他打的是和他们完全一样无辜而受难的老百姓。同是受苦的一群。打错了!”[9]雪穆当时是驻台的一位外省籍记者,他记述了“二·二八”当天台北市的情景:“忽然,有两个着中山服模样像小公务员的瘦小的‘阿山’(大陆人)抱着流血的头,狼狈地从我身边走过,我看见那鲜红的血,无辜的血,使我的心情马上沉重而且痛苦起来。我想,这些被打的‘阿山’,都是与台胞一样贫困,一样受到迫害和剥削的小公务员或商人们,而那些名副其实的统治者和喝血者的‘阿山’们,正在岗警密布的宫庭里安稳地策划着虐杀和镇压的勾当。但是群众的理智被燃烧着的愤怒给淹没了,他们所需要的是尽情地发泄,他们已经无法考虑其他的任何问题了,这真是一个无可补偿的悲剧!而这笔悲剧的血帐应该算在统治者的身上了!”。[10]在事件中满街痛打外省人的,多数是台湾本地的流氓和从海南被日军征召入伍而在战后返台失业的台籍士兵。至于广大善良的台湾同胞却是保护“外省人”的。当时驻台北市的外省籍公务员董明德记述道:“3月2日起来已10点,洗脸时秋子(下女名)指手划脚极为吃力的告诉我们一个怕人的消息,就在一个多种点以前,有十几个壮汉闯入我们的巷子尽问:‘这里住的阿山(外省人)好不好’?左右邻舍(台胞)异口同声说:‘好、好、很好’!,那些人才离去。现在想来真可怕。那时我们还在梦中,邻人们用不着说‘不好’,只要说一声‘不知道’,我们就不得了!这些穷苦的邻人,三个月来进进出出未交一语,可说并无感情,而他们竟说我们‘好’,在暗中保护了我们,真令人惭愧感激”。[11]当时率新中国剧社在台北演出,住在台北市三义旅馆的戏剧家欧阳予倩先生,正好目睹了殴打“外省人”的这一幕悲剧:“有50几个人走进旅馆,叫男社员全到外边让他们打,经过旅社主人和两个台湾学生向群众解释,说他们只是剧社的演员,既非官吏,又非商人,群众才退去。”[12]当然,应当承认,满街殴打外省人的情况,的确也激起了“省籍矛盾”。老记者王康年追忆当年他从馆前街一家旅社楼上窗口“看到满街打外省人的景象,既气愤又伤心,我想不到到祖国的台湾同胞竟如此残忍。冤有头,债有主,长官公署开枪杀人,你们去打长官公署好了,为什么找无辜的外省人出气。”欧阳予倩指出“事变是积愤触发的,排斥外省人,不过是一个小插曲。”[13]

台湾同胞和在台的普通外省人和台湾国民党腐败统治的阶级矛盾,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在“二·二八”事件中一度外化为省籍矛盾,但这绝不能成为一些“台独”分子把“二·二八”事件的性质,歪曲成“台湾人赶走外省人实现台湾独立”的借口。3月3日以后,台湾各地相继成立的处理委员会和学生团体,以及“台湾民主联盟”等群众组织,纷纷贴出“保护外省同胞”“我们只反对贪官污吏,不反对外省人”的标语,并散发此类内容的油印传单。3月6日,台北市“委员会”发表的“告全国同胞书”中申明:“事件之目标,在肃清贪官污吏,争取本省政治之改革,不是要排斥外省同胞,今后保证绝对不让这种事情再次发生”。[14]

2.从“二·二八”事件中,各主要群众团体散发的传单和“处理大纲”也可以反映出事变的性质是争取“自治”和“民主”。台湾民主联盟在“二·二八”事件告台胞书中写道:“自光复以来,我们六百万台胞受尽了政治腐败和贪官污吏的祸害,经济生活上的痛苦,军警暴力的压迫,职业上不平等待遇,这是我们日夜所怨叹和痛恨的,对于专卖局这回缉烟杀人不法的行为,只是政府极恶引起公愤的导火线而已。我们要认识清楚……我们要求政治上彻底的改革,要求实现民主政治,是我们决争的目标。我们是汉民族,应该和全国被独裁一党专政所压迫的同胞携起手来,我们可不要再乱打外省中下级政府人员和商民,他们和我们同一受政治腐败的痛苦,他们和我们一样同一国民,同一汉族同胞……大家要理解以后要和国内同胞精诚团结,打倒恶劣腐败政治……共同争取民主政治”。[15]在事件中成立的“台湾省自治青年同盟”,其纲领的第一条明确指出,要以“建设高度自治,完成新中国的模范省”为奋斗目标[16],这里哪有一点“台独”的影子?少数别有用心的台独分子把“二·二八”事件歪曲成“台独”是枉费心机的。

“二·二八”事件发生后,台北成立的“二·二八事件处理委员会”,原本是针对缉烟血案和28日台北市的暴动,由官民共同组成对事件进行调解和善后的机构。随着事件发展成全省的起义以及官员的退出,“处委会”内部以王添灯为代表的中间偏左集团,在中共地下党员苏新等人的个人参与下,就提出了以实现高度自治为目标的政治改革方案,就是总计32条的“处理大纲”。如要求行政长官公署秘书长及各处处长应以本省人充任,公营事业由本省人负责经营,立即实行县市长民选以及撤销专卖制度、保障人民的言论、出版、集会自由及生命财产安全等等。实际起莫32条大纲的苏新认为,当时提出“自治”是为了削弱国民党的统治力量,扩大台湾人民的政治权利,并非要把台湾从祖国分裂出去。“事实也证明,这个处理大纲也符合同年3月8日延安《解放日报》社论‘支持台湾人民的地方自治运动’的精神的”[17]。但在3月7日,“处委会”在中山堂讨论并通过32条的“处理大纲”时,由于左、中、右三派成员的激烈斗争使会场一片混乱。陈仪和柯远芬(台湾警备司令部参谋长)从3月5日的密电中,当确悉蒋介石从江苏昆山急调的21军将于8日抵台镇压后[18],为给镇压制造“证据”,事先布置了很多特务混进中山堂的会场,在一片鼓噪声中,“处理大纲”从32条增加到42条。新增的条款中,如“政治方面”第29条“本省之战犯及汉奸嫌疑被拘禁者,要求无条件即时释放”,这就给镇压制造了“反抗中央分裂国家”的证据。苏新揭露该条是CC国民党特务,“国民党台湾铁道特别党部书记长黄国信提出,其他的特务分子叫喊赞成威胁通过的”。[19]因此“处委会”不是“台独”组织,其“处理大纲”总的精神和宗旨,也是反对腐败政治,争取高度自治。

三、慰祭“二·二八”英灵,促进祖国和平统一

“二·二八”事件至今已经50周年了,今天我们重读1949年3月苏新在香港写的《愤怒的台湾》一书,对书中记叙的国民党军队血腥屠杀台湾同胞的罪行,依然怀着满腔的愤怒。“基隆市长石延汉指挥警察队到处捕人,捕了数百个‘奸匪暴徒’,用铁线串足,每三人或五人为一组,捆缚一起,单人则装人麻袋投入海中,天天海面皆有死尸浮出,致一般市民,在一个月之内,不敢食鱼介类。要塞司令史宏喜也率领‘武装同志’,逐日大捕杀。其屠杀方式残酷绝伦,20名青年学生被割去耳鼻及生殖器,然后用刺刀戳死,”“在台北方面……在铁路管理委员会里面办事的30余名青年一时逃避不及,被蒋军捕获,一律自三层楼上掷下,跌得头破骨折,血肉狼藉,不死者再补一刺刀,无一幸免”。台北各街道被屠杀的台胞尸体“都被投入淡水河里以至黄色的河水都变成了红色。”[20]而在3月17日开始的全省大“清乡”中,指挥清乡的警总参谋长柯远芬“宁可枉杀99个,只要杀死一个真的就可以的”狂言,不禁又使我们想起1927年“七·一五”武汉反共时“宁可错杀千人,不可使一人漏网”的残暴。不过不同的是,面对大革命失败后蒋汪在各地的屠杀政策,共产党人和革命群众是“揩干了身上的血迹,掩埋好同伴的尸体,他们又继续去战斗了”。但对国民党政权的反动本质和祖国大陆革命斗争的残酷性一无所知的部份台胞来说,“二·二八”事件的后果就不一样了。被称为“台独教父”的彭明敏的父亲彭清靠先生,“二·二八”事件时任高雄市“处理委员会”主席。3月6日彭清靠率领涂光明、曾凤鸣、林界几位处委会代表,携同市长黄仲图和要塞司令彭孟缉谈判,要求制止军队滥杀无辜。因涂光明在谈判中破口大骂蒋介石和陈仪,致使涂光明、曾凤鸣、林界三人当场被枪毙,彭清靠被捆绑一夜后于7日被释。彭明敏在回忆录中说:“到了这个地步,父亲甚至扬言为身上的华人血统感到可耻,希望子孙与外国人通婚,直到后代再也不能宣称自己是华人”。[21]像彭清靠这种把国民党反动统治混同于中国,因仇恨国民党的反动统治,就“为身上的华人血统感到可耻”,发展到今日彭明敏用“理论”来论证“台湾人不是中国人”的台湾人,终究是少数。但是“二·二八”事件导致部份台胞以“台独”为手段来摆脱国民党的统治,而从此陷进“台独”的深渊,这也确是事实。历史的发展证明:“台独”不是争取民主政治,实现台胞当家作主的正确道路。在当今的世界格局下,台湾一旦独立,其实质也是要成为依附于某个大国、炮口对着大陆的一艘“不沉的航空母舰”。为收复包括台湾在内的被日寇侵占的中国国土,仅在抗日战争中就牺牲了3500万中国同胞。在中华民族已经站立起来的今天,台湾再从祖国的版图上永远地分裂出去,何以告慰这几千万为国捐躯的英烈,何以告慰被污以“分裂国家”罪而含恨九泉的“二·二八”英魂!

台湾的稳定和发展在于两岸关系的改善,两岸关系改善的基础在于台湾当局必须承认世界上只有一个中国,台湾是中国不可分割的一部份。台湾的前途在于祖国的统一,中华民族的根本利益要求祖国统一。在纪念“二·二八”事件50周年之际,愿海峡两岸的中国人面向未来携起手来,为早日完成祖国的统一大业而努力奋斗!

注释:

[1]1947年4月5日上海《文萃丛刊》第二期。张琴:“台湾真相”——《台湾二·二八事件档案史料》第二历史档案馆编,档案出版社1991年12月版,第162页。

[2]戴国辉、叶芸芸著《爱憎2.28》,台北远流出版事业股份有限公司1995年3月版,第75—76页,第78页,第91页,第10页,第14—15页,第11页,第217—218页,第284—285页,第309—310页。

[3]戴国辉、叶芸芸著《爱憎2.28》,台北远流出版事业股份有限公司1995年3月版,第75—76页,第78页,第91页,第10页,第14—15页,第11页,第217—218页,第284—285页,第309—310页。

[4]戴国辉、叶芸芸著《爱憎2.28》,台北远流出版事业股份有限公司1995年3月版,第75—76页,第78页,第91页,第10页,第14—15页,第11页,第217—218页,第284—285页,第309—310页。

[5]1947年4月5日上海《文萃丛刊》第二期。张琴:“台湾真相”——《台湾二·二八事件档案史料》第二历史档案馆编,档案出版社1991年12月版,第141—143页。

[6]1947年3月4日《文汇报》杨风:《台湾归来》——《台湾二·二八事件档案史料》第118页。

[7]戴国辉、叶芸芸著《爱憎2.28》,台北远流出版事业股份有限公司1995年3月版,第75—76页,第78页,第91页,第10页,第14—15页,第11页,第217—218页,第284—285页,第309—310页。

[8]戴国辉、叶芸芸著《爱憎2.28》,台北远流出版事业股份有限公司1995年3月版,第75—76页,第78页,第91页,第10页,第14—15页,第11页,第217—218页,第284—285页,第309—310页。

[9]钟理和“二·二八纪事”,1988年3月17日高雄《民众日报》。

[10]雪穆“我从台湾活着回来”,1947年4月5日上海《文萃丛刊》第二期。

[11]董明德“台湾之春——孤鸟一月记”——1947年4月1日上海《文汇报》。

[12]“台游杂拾”,1947年4月20日上海《人世间》。

[13]“台游杂拾”,1947年4月20日上海《人世间》。

[14]戴国辉、叶芸芸著《爱憎2.28》,台北远流出版事业股份有限公司1995年3月版,第75—76页,第78页,第91页,第10页,第14—15页,第11页,第217—218页,第284—285页,第309—310页。

[15]《台湾二·二八事件档案史料》第229页。

[16]《台湾二·二八事件档案史料》第195页。

[17]苏新:《未归的台共斗魂——苏新自传与文集》台北时报文化出版企业有限公司,1993年4月版,第118页。

[18]1947年3月5日招商局总经理徐学禹致陈仪密电20227号,《台湾二·二八事件档案史料》第165页。

[19]苏新:《未归的台共斗魂——苏新自传与文集》台北时报文化出版企业有限公司,1993年4月版,第120页。

[20]戴国辉、叶芸芸著《爱憎2.28》,台北远流出版事业股份有限公司1995年3月版,第75—76页,第78页,第91页,第10页,第14—15页,第11页,第217—218页,第284—285页,第309—310页。

[21]戴国辉、叶芸芸著《爱憎2.28》,台北远流出版事业股份有限公司1995年3月版,第75—76页,第78页,第91页,第10页,第14—15页,第11页,第217—218页,第284—285页,第309—31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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