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理解心理学与哲学的关系--以“认知”代替“认知”_心理学论文

如何理解心理学与哲学的关系--以“认知”代替“认知”_心理学论文

再论如何理解心理学和哲学的关系——五论用“认知”取代“认识”的问题,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认知论文,心理学论文,哲学论文,关系论文,五论用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提要:本文从马克思主义哲学——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出发,对近年来有些心理学者提出的“认识是一个哲学概念,认知是一个心理学概念”这一核心论点作为理论依据,而坚持心理学与哲学,首先是马克思主义哲学分离,不再使用过去共同统一使用的认识这一基本概念,而要用认知这一专门述语取代它作为讨论的主题。对这些心理学者提出的一些基本论点从以下三个方面作了些较全面的和系统的分析和评论:一、否定50年代到80年代初我国心理学传统规范概念和术语系统中与哲学,首先是马克思主义哲学共同统一使用认识这一基本概念的正确性;二、否定我国传统规范概念和术语系统中用来表示作为认识过程的一个组成部分的记忆过程的一个基本环节的内涵和特性的认知(再认)这一专门术语客观存在的历史事实及其正确性;三、把作为人脑对客观世界的反映的认识这一辩证统一的完整的联系系统分割成心理学中的认识(认知)和哲学中的认识这两个内涵不同的组织系统的错误性,以及否定继承我国心理学与哲学,首先是马克思主义哲学共同统一使用认识这一基本概念和将英文recognition 译为认知这种历史传统的正确性,说是继承这种历史传统会把我国心理学推向错误的深渊。

笔者认为,近年来,我国心理学界在引进西方信息加工心理学过程中出现了用我国传统规范基本概念和术语中的认知(拉丁文recognitio,英文recognition,法文recognition,德文wiederkentnis,俄文 yзнавание)这一门术语(用来表示作为认识过程的一个组成部分的记忆过程的一个基本环节的内涵和特性)取代认识(拉丁文cognitio,英文cognition,法文cognition,德文Erkenntnis,俄文познанне)这一基本概念的倾向存在着重大原则性的失误〔1〕。为此, 已经连续发表四篇论文阐述自己的基本观点了。

在本文中接着要分析和评论的,还是张积家、杨春晓和孙新兰三位同志合写的《论“认知”与“认识”的分野》〔2〕这篇论文中所提出的基本理论观点。他们(以下均称论文的作者)的全部论述归根结底旨在否定新中国成立后:从50年代到80年代初,我国心理学在探索用马克思主义哲学,首先是认识论基本原理作为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方法论指导原则的发展过程中,根据历史的继承性、延续性和多方面联系性的原则而与哲学,首先是马克思主义哲学(主要是认识论)共同统一地使用认识这一传统规范基本概念的正确性。因此,便采取着排除的态度。他们针锋相对地提出“认识是一个哲学概念,认知是一个心理学概念”这一核心论点作为理论依据,坚持心理学与哲学,首先是马克思主义哲学(认识论)分离,不再使用过去共同统一使用的认识这一基本概念,而要用认知这一专门术语取代它。笔者在《如何理解心理学和哲学的关系——四论用“认知”取代“认识”的问题》〔3〕一文中对论文的作者在这一方面所提出的一系列观点已作过一些分析和评论。但是还有些最关键性论点根本没有提到,现在有必要再进一步地作些分析和评论。

首先,要分析和评论的是,论文的作者从心理学不再用过去同哲学,首先是马克思主义哲学共同统一使用的认识这一基本概念的立场出发,究竟是如何来否定和排除50年代到80年代初,我国心理学传统规范基本概念和术语中与哲学,首先是马克思主义哲学(主要是认识论)共同统一使用的认识这一基本概念的正确性呢?

心理学原是哲学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心理学从哲学中分化出来,成为一门独立科学,有许多基本概念和术语是从哲学中继承下来的。在世界心理学发展过程中,心理学基本概念和术语的规定是一项很重要的、学术性很强的基础工作。在我国,这项工作早在明代随着中外学术文化交流,随着外国(主要是西方)心理学理论思想的引进便开始了〔4〕。我国心理概念和术语的规定是在我国所固有的心理学理论思想的基础上而于引进外国心理学理论思想的历程中进行的,而是要以把外文翻译成中文的形式来表现的,因此具有鲜明的中华民族文化的特色。这种规定由对原文翻译得不忠实到忠实、由表达得不准确到准确、由使用得不统一到统一是经历过一个相当复杂的长期发展和演化过程的。就认识(英文Cognition)的基本概念(一般术语)和再认即认知(英文recogition)的专门术语来说,在20年代出版的心理学文献(著作和译著)中还存在着个别的不统一情况。例如,在陈大齐著《心理学大纲》中把英文cognition译为“认知作用”、“认知”〔5〕;在陆志伟译的亨德著《普通心理学》中则是把recognigion译为“认识”〔6〕”这两种与众不同的个别人的特殊译法通过实践检验证明是不正确的,因为它们不能忠实地和精确地表达原文的本来含义,存在着本末倒置的失误,于是就没有人再接续着用了。通过长期实践检验和严格审定结果,直到20 年代末和 30 年代初才把英文 cognition 译为“认识”和把英文recognition译为“再认”或“认知”作为规范标准译法而得到了统一。

我国前辈心理学家在我国固有的心理学理论和思想的基础上,通过与世界各国心理学,主要是西方各国心理学学术交流中的翻译工作、心理学研究和教学中的具体应用工作而对我国心理学基本概念和术语的规定和统一作了长期的和大量的工作。从五四新文化运动以后直至新中国成立的几十年间,我国心理学的基本概念和术语系统在基本上就已经逐步奠定严谨的和坚实的基础了。就认识心理学的基本概念和术语,如主体、客体、意识、认识、认识过程——感觉、知觉、表象、记忆、想象、思维、语言等等来说已经成为我国所有的心理学者共同统一应用的传统规范基本概念和术语了。这些基本概念和术语一直都是心理学和哲学,包括马克思主义哲学中的认识论共同统一使用的。凡此种种在我国解放前出版的大量心理学和哲学文献(著作和译著)的有关论述中可以得到充分证明。新中国成立后,我国心理学者基本上是把原有的历史形成的心理学传统规范基本概念和术语全盘继承下来使用的。因为我国心理学基本概念和术语的形成和发展一直都是遵循着在原有的基本概念和术语的基础上,随着世界心理学的不断向前发展和研究领域的不断扩大而陆续地吸收和补充新的概念和术语的原则而向前发展的。在引进前苏联心理学的过程中,则是在原有的心理学传统规范基本概念和术语的基础上,又增加了一系列新的概念和术语。如: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反映论)中的反映、映象、反映过程、实践活动;巴甫洛夫关于高级神经活动学说中的第二信号系统、动力定型、高级神经活动类型;控制论中的反馈、信息等等。可是,论文的作者从心理学不再使用过去同哲学,首先是马克思主义哲学共同统一使用的认识这一基本概念的立场出发,则对新中国成立后,我国心理学同马克思主义哲学(认识论)统一地使用的认识这一基本概念提出了一些尖锐的指责和否定的意见〔7〕:

其一,论文的作者是割断历史的继承性、延续性和多方面的联系性来理解我国心理学中的认识这一基本概念的形成和发展史的。他们毫无根据地指责:在1949年后我国心理学者在认识这一基本概念的使用上没有继承1949年以前的体系。他们写道:“在1949年以后,引进苏联心理学,在此基础上建立自己概念名称体系”。“50年代初,在翻译苏联心理学时,由于苏联心理学是由马克思主义哲学解释心理学……由于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中文表达没有‘认知’一词,在翻译的苏联心理学著作以及……学者写的心理学著作中就将‘认知’的名称全用‘认识’充当。从50年代到80年代初的心理学著作均如是”。在他们的这种指责中显明地存在两方面的错误:

1.论文的作者根本不理解我国心理学传统规范基本概念和术语系统的规定是在很长的时期内同哲学保持一致地把英文Cognition 这一基本概念(一般术语)译为认识,不是译为认知,这是客观存在的历史事实,谁也否认不了的。而他们竟颠倒是非地肯定说:在1994年以前,我国心理学基本概念和术语系统中是把英文cognition译为“认知”, 而不是译为“认识”。所以便武断地作出相应的错误结论说,从50年代到80年代初,我国心理学传统规范基本概念和术语系统中的认识基本概念不是从1949年以前我国心理学传统规范基本概念和术语中继承下来的〔8〕,而只是由于马克思主义哲学中文表述中没有“认知”一词,所以才将“认知”的名称全用“认识”充当。这种主观臆测的说法是对我国心理学基本概念和术语中的认识这一基本概念的形成和发展史的严重曲解。

2.论文的作者根本不理解新中国成立后汉译前苏联心理学传统规范基本概念和术语真实情况。实际情况是,在新中国成立后,我国心理学是根据解放前原有的同国际心理学领域中以各种不同语言中词的形式所表达的共同统一使用的心理学传统规范基本概念和术语中的认识这一基本概念和认知(再认)这一专门术语来翻译苏联心理学的有关论述的。心理学与哲学,包括马克思主义哲学是两个性质迥然不同的理论系统。二者在基本概念和术语的使用上有共同的,同时也有各自所特有的。心理学与哲学,包括马克思主义哲学在把认识作为共同统一研究对象时,便共同统一使用认识(俄文лоэнание)这一基本概念。马克思主义哲学不专门研究记忆问题,所以一般不用认知或再认(俄文уэнавание)这一用来表示记忆过程一个基本环节的专门术语,而心理学,包括前苏联心理学则是要研究记忆问题的,所以总是要经常使用认知或再认这一专门术语的。例如,在朱智贤等译前苏联心理学家阿·阿·斯米尔诺夫总主编《心理学》的《记忆》一章中就有一节是专门讲《认知和再现》〔9〕的。其他心理学教科学中也无不如此。 其中并没有出现过任何将“认知”的名称全用“认识”充当的情况,二者总是严格地区别开来用的。论文的作者把用马克思主义哲学解释心理学问题曲解为用马克思主义哲学取代心理学,从而错误地作出结论说:“由于马克思主义哲学中的中文表述中没有“认知”一词,在翻译的心理学著作以及…学者写的心理学著作就将‘认知’的名称全用‘认识’充当”。显然,这种说法是与客观存在的事实不符合的。

其二,论文的作者否认我国50—80年代初的心理学规范基本概念和术语系统中的认识的基本概念与世界心理学规范概念和术语系统中的认识的基本概念的统一性,关于这一点,他们歪曲客观历史事实的存在而写道:“‘认识’在过去的心理学中充当‘认知’这一概念只存在于前苏联的心理学和我国50—80年代初的心理学中。……把这说成是国际心理学普遍规定并应用的,我们不知道……所指的……是哪个国际心理学,前苏联和我国50—80年代初的心理学能代表国际心理学吗?若把国际心理理解为西方心理学,因为心理学起源于西方,主流在西方,那么……是完全不符个于事实的。”在这一段话中显明地存在着三方面的错误:

1.心理学概念和术语是国内外心理学者学术交流的语言工具。正是由于国际心理学学术交流的客观需要,所以便形成了各国心理学者共同理解和共同使用的统一的心理学规范基本概念和术语系统。世界各国不同民族在认识和改造世界的社会生活和实践活动中使用不同的语言,但是他们对世界的认识、认识过程或认识活动的规律基本上是相同的。认识这个基本概念是以各国不同民族所使用的不同语言中的词(术语)的形式精确地表达着认识和改造世界的各种生活和实践活动中人对客观现实的认识、认识过程或认识活动的内涵和特性。我国心理学规范基本概念和术语系统中的认识这一基本概念是把世界各国不同民族以不同语言中的词(术语)的形式所表达的认识的基本概念而以现代规范汉语中相应的词翻译出来的。正因为这样,所以,我国心理学中的认识这一基本概念与世界各国心理学中的认识这一基本概念之间存在着意义上的同一性和统一性。正由于这种同一性和统一性的存在,所以认识这个基本概念才能成为国际心理学学术交流中共同理解的统一的语言工具中的首要的和基本的组成要素。我国心理学中的认识的基本概念和国际心理学中的认识的基本概念的这种同一性和统一性是在我国心理学与世界各国心理学在长期历史发展过程中通过学术交往而形成和固定下来的。关于这一点,只要把我国原有的大量心理学文献(著作、译著)与世界各国现有的大量心理学文献对照地看看,便会得到确凿的证明。前面已经讲过,前苏联心理学和我国50年代到80年代初心理学中是根本没有出现过“将‘认知’的名称全用‘认识’充当”的情况的。至于西方各国的心理学呢?其中所用的认识基本概念也同前苏联心理学和我国50年代到80年代的心理学中的认识这一基本概念完全一样,是用来表达认识和改造世界的各种生活和实践活动中实现的人对客观现实的认识、认识过程或认识活动的内涵和特性的。由此可见,从西方心理学的立场出发,也同样是把认识这一基本概念看作是国际心理学普遍应用的。何况认识这个概述是我国心理学者在解放前后很长的历史时期内翻译西方心理学著作时,总是经常普遍地应用的一个最基本的概念。试问:由此怎能作出结论说:若是把国际心理学理解为西方心理学,那么把认识说成是国际心理学普遍规定并应用的,这就是完全不符于事实的呢?显而易见,论文的作者在这一方面所提出的论点是根本讲不通的。

2.论文的作者对国际心理学的涵义的理解是不正确的。他们在谈论认识这一基本概念时,是把前苏联心理学的我国50年代到80年代初的心理学与国际心理学割裂开来和对立起来分析问题的。众所周知,所谓国际心理学指的是世界各国的心理学,既包括着前苏联心理学和中国心理学,也包括西方各国心理学。不言而喻,前苏联和中国的心理学不能代表国际心理学,同样西方心理学也不能代表国际心理学,因为它们同样地都是国际心理学的组成部分,部分不能代表整体,这是很简单的道理。但是部分与整体之间则存在着辩证统一的不可分割的联系和关系。在国际心理学领域中世界各国心理学(包括前苏联心理学和我国心理学)之间总是以各种方式进行着学术交流,共同使用着各国心理学者能共同理解的统一心理学规范基本概念和术语。论文的作者在有关问题的论述中则是主观地把国际心理学理解为西方心理学,说是因为心理学起源于西方。这种观点是有极大的片面性的。众所周知,心理学起源于认识和改造世界的人类社会生活和社会实践活动。在世界上存在着广阔的社会生活和实践活动领域,所以心理学决非仅仅起源于西方。例如,在前苏联心理学家A.B.彼得罗夫斯基和M.T.雅罗舍夫斯基主编《心理学辞典》(1990年)中的“心理学史”这一词条中写道:“关于心理的最初科学概念产生于古代(印度、中国、埃及、巴比伦、希腊、格鲁吉亚)的哲学内部,而是与关于灵魂,即以外部的和偶然的方式同身体联系着的特殊实体的教理相对应的”〔10〕。同样,美国心理学家加德纳·墨菲在《历史回顾》一文中写道:“纪元前500年中国的老子和孔子, 印度的《奥义书》,从意大利到小亚细许多城邦的希腊思想家等,在哲学和心理学方面都有惊人的兴起”〔11〕。国际心理学界一般都是这样来理解心理学科学概念和术语的起源问题的。不言而喻,我们这个巍然屹立在世界东方的文化历史悠久的伟大的祖国也是心理学起源地。令人感到十分遗憾的是,论文的作者在谈论国际心理学时,脑子里唯一想到的只是西方心理学,并且还片面地要把整个国际心理学理解为西方心理学,却忘记了自己的伟大的祖国——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母国的心理学。

3.论文的作者把国际心理学理解为西方心理学,从而把我们这个伟大的社会主义祖国的心理学排除于国际心理学之外,相应地把我国用现代规范汉语规定的心理学概念和术语系统也排除于国际心理学规范概念和术语系统之外。论文的作者由于不考虑民族尊严的问题,而从全盘西化的主场出发,竟毫无原则性地否定了我国心理学传统规范概念和术语系统在国际心理学领域中的重要地位,这是很成问题的。应当强调指出,科学名词术语是祖国语言的重要组成部分。现代汉语是世界五分之一人口共同使用的语言,同时还是联合国的五种工作语言之一。当前举行国际会议,现代汉语汉文已成为国际通用的语言文字了。在世界上,除我国以外,另外还有一些国家和地区使用汉语,或使用与汉语汉文有十分密切关系的语言文字。特别是,在新的历史时期内,汉语愈来愈引起国外人们的重视。从这一方面可以明确地看出,我们社会主义祖国心理学概念和术语的规定在国际心理学中是占有何等重要的地位了。这种重要地位给我国心理学者提出了高度责任感和严格要求:在对外开放的条件下,我国心理学者不仅要了解国际心理学,而且还要使国际心理学者了解中国心理学,这就需要我国心理学者把用现代规范汉语表达的心理学规范概念和术语推向国际心理学界〔12〕。针对当前我国心理学领域中由于用认知这一门术语取代认识这一基本概念的时髦倾向的发展所造成的概念和术语的混乱的具体情况,在我国心理学规范基本概念和术语的规定和审定工作中,首先应当提出解决的是克服当前存在的混乱问题。要高度重视祖国语言的纯洁性、健康性和统一性的方针〔13〕。从术语学的角度讲,在基本概念的规定上一定要坚持“按照名词术语必须正确地表达所指的概念内涵的原则,根据汉语特点和语言习惯确定汉文名称”〔14〕的最根本的要求,并且要坚决地认真“贯彻‘一词一义’的原则”〔15〕,就认识这个心理学与哲学,首先是马克思主义哲学,以及其他科学、社会生活活动和实践活动中共同使用的最基本的概念来说,一定要根据历史的继承性和延续性和多方面的联系性的原则承前启后地使用现代规范汉语中的相应的认识这个规范化的、标准化的词(一般术语)来表达,而决不应从心理学不再使用过去同哲学,首先是马克思主义哲学共同统一使用认识这一基本概念的怀有偏见的立场出发,而生编硬造地而要把原来记忆心理学中的认知这一专门术语移用来使之篡夺认识这一基本概念的科学合理的位置,决不应使由此造成的混乱继续发展下去,并带进国际心理学学术交往的活动中去。应当强调指出,在国际心理学学术交往中,在我们这个社会主义祖国的心理学概念和术语系统中一定要重视规范化的问题,要保持祖国语言的纯洁性、健康性和统一性,保持中华民族传统优秀文化的特色。众所周知,语言是文化的基础,信息的载体,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正确地使用祖国统一的语言,作为加强炎黄子孙精诚团结的巨大凝聚力,作为国际学术交往的工具,这是关系到我国心理学在国际心理学中发挥巨大作用,作出重大贡献的问题。

其次,要分析和评论的是,论文的作者从心理学不再使用过去同哲学,首先是马克思主义哲学共同统一使用的认识这一基本概念的立场出发,究竟是如何否定我国传统规范基本概念和术语系统中用来表示作为认识过程的一个组成部分的记忆过程中的一个基本环节的内涵和特征的认知(再认)这一专门术语的客观存在的历史事实及其正确性的?

在我国心理学传统规范基本概念和术语系统中,认知和再认是两个命名不同而表达着同一内涵的专门术语〔16〕。关于这一点,在曹日昌主编:《心理学》的“记忆”一章中讲得很清楚:“记忆主要以回忆(再现)和认知(再认)的方式表现出来。以前感知过的事物不在目前,把它的反映重新呈现出来,叫做回忆;客观事物在目前,感到熟悉,确知是以前感知过的,叫做认知”〔17〕。由此可见,认知和再认这两个心理学专门术语是用来表示记忆过程中的同一个基本环节的内涵和特性的。我国心理学者在解放前很长的一个历史时期内对这两个意义相同的专门术语使用的具体情况是:一般心理学者大多数是使用再认这个专门术语的,但也有个别心理学者则是使用认知这一专门术语的。从20年代末和30年代的心理学文献中举例来说,在郭维屏著:《记忆》长篇论文中,是把再认(recognition)作为记忆中的一种要素来使用的,所作的解释是:再认是将过去之经验“仔细考查,究竟何时何地发生?其发生之情况如何?与原有经验是否相同?故再认者,乃于再生之材料上加以鉴别领纳之作用也”〔18〕在魏肇基著:《心理学概论》中的《记忆观念》一小节中当谈到记忆的阶段时,是把认知看作是记忆过程中的一个阶段。对认知这一专门术语所作的解释是:“认知这个再生表象为过去经验过的事实。”作者是把认知和再认作为意义相同的术语来使用的。他在对再认作解释时写道:“所谓再认,即其所现之观念,认知为自己曾在何时何地所经历的东西”〔19〕。在这里,作者是用认知来解释再认过程的,即把再认过程和认知过程理解为同一过程。如此等等。在新中国成立后,我国心理学者是把认知和再认这两个意义相同的专门术语继承下来,作为规范的术语来应用的。但是在具体的应用上与解放前相比则发生了一种新的重大变化。这是因为通过讨论和审定一般心理学者共同认为,用认知这一术语比用再认这一术语能够更精确地表达所讲的记忆过程的一个基本环节的内函和特征。关于这个问题,有一个历史的事实是应当提到的:在新中国成立后,中国科学院心理室领导人曹日昌很重视心理学概念和术语的审定工作。1952年笔者同他在室内共同负责编辑心理学译丛时,由于工作的需要,曾由他负责组织召开过一次心理学概念和术语的审定的小型座谈会〔20〕。在这座谈会上曾讨论过认知和再认(英文recogniton,俄文уэнаване)这两个意义相同的专门术语的译法问题。这次讨论对我国心理学这两个意义相同的专门术语的应用起过承先启后的总结性的作用。参加这次小型座谈会的有:孙国华(原清华大学心理学系系主任、后合并到北京大学心理学系,仍任系主任)、朱智贤(北京师范大学教育系教授)、丁瓒、赫葆源、余星南和笔者(都是心理学研究室的研究人员),还有其他一些心理学者。在讨论中,关于认知和再认这两个意义相同的专门术语的问题,首先是由朱智贤提出的。他说:40年代,在抗日战争的大后方,在一些高等学校的心理学教学工作中,当讲到记忆过程的基本阶段(或环节)时,对认知和再认这两个意义相同的专门术语一般是通用的:有的人用前者,有的人用后者,很不统一。不知今后究竟应选用其中的那一个好?孙国华在谈到这个问题时指出,原来这二者是从不同的侧面来表达记忆过程的同一基本环节的内涵的。再认是从这个基本环节的重复性的侧面来表达的,只能简单地说明重复的次数,而不能讲出它的内容含义。认知则是从对这个基本环节的经验和体验的侧面来表达的,则能揭示它的本质的属性和表明它的具体感受:有熟悉感。大家都表示同意他的看法。正是根据在这次座谈会上审定的结果,所以在52年以后,我国整个心理学界便逐渐统一地把认知这一专门术语提到首要的地位来使用了。同时为着保持心理学专门术语的历史继承性和延续性和多方面的联系性,所以总还是继续地把再认这个专门术语保持下来应用的。其具体的表现是:在对认知作解释时,总是要提到:“认知,又称再认”这样的一个补充说明。不仅在有许多知名的心理学者参加写作而由曹日昌主编的《普通心理学》教科书中这样地应用它们,而且在所有其他心理学家的著作和译著中也都普遍这样地应用它们。看来,这样把二者并列在一起应用则更能全面地说明所讲的记忆过程的一个基本环节的意义和特征。此外,还应当着重指出的是,在以朱智贤为首的许多富有翻译经验的心理学者所翻译的由前苏联心理学家阿·阿·斯米尔诺夫等主编的《心理学》〔21〕教科书中则是把俄文y3HaBaHe译为“认知”。这在俄译汉中就成为一种规范的译法了。

以上所讲的是在我国心理学理论系统中认知和再认这两个心理学专门术语形成和发展的一般历史情况。现在试将论文的作者对认知(再认)这一心理学专门术语所提出的一些指责和批评意见作些分析和评论:

其一,论文的作者对英文recognition译为“认知”的准确性不信任:关于这个问题,他们写道:“虽然我国的心理学著作中曾一度将recognition译作‘认知’,并视‘认知’与‘再认’同义,如曹日昌主编的《普通心理学》〔22〕、全国九所综合性大学心理学教材编写组编写的《心理学》〔23〕、全国八所综合性大学心理学教材编写组编写的《心理学辞典》〔24〕等,但是,在这些书中,曹日昌主编的《普通心理学》是1963年编写的……以后虽作修订,仍保持其基本内容不变,而其他著作也都是80年代初出版的,沿用了曹日昌的译法。受当时的理解和翻译水平的限制,将recognition译为‘认知’,其准确性是值得商榷的”。应当强调指出,把英文recognition和与它同义的其他外文词译为“认知”(或再认),已成为我国心理学中的规范性的译法。这种译法的规范性是经得起实践检验的,而并不存在什么“受当时的理解和翻译水平的限制”的问题。而且这种译法决不是从1963年出版的由曹日昌主编的《普通心理学》开始的,就解放后出版的心理学文献来说,以朱智贤为首翻译的A.A斯米尔诺夫为主编的《心理学》教科书则是在曹日昌主编的《普通心理学》以前而于1957年出版的,其中也应用着“认知”的译法。因此,论文的作者把80年代初出版的一些心理学著作中所用的“认知”这一专门术语,说成是沿用了曹日昌主编的《普通心理学》的译法,这种说法是根本不符合客观历史事实的。

其二,论文的作者对于“认知”与“再认”这两个专门术语的同义的规定的准确性也是采取着不信任的态度,并认为其内涵不应当局限于记忆过程的一个环节上。关于这一点,他们写道:“将recognition译为‘认知’,并将认知的内涵局限于记忆的一个环节,即再认,我们认为这是非常不恰当的”。众所周知,在我国心理学规范基本概念和术语系统中在很长的历史时期内,是把“认知”和“再认”作为同义的术语来应用的。因为二者各自都能从不同角度来表达同一个记忆过程中的基本环节的基本特征。科学的概念和术语要求严密性和精确性,因而其所讲的对象必须有明确的定界,这就是为什么要把认知和再认的内涵局限于记忆的一个环节上的原因。在我国心理学界长期以来一向是把这一规定当作规范性的规定来使用的。尽管70年代的最后几年间,在我国心理学领域中就有个别的心理学者错误地把认识这一基本概念——英文的cognition开始改译为“认知”,而开始出现了泾渭不分的混乱现象。但是在这个时期内,绝大多数心理学者还是坚定不移地继续地使用着把“认知”和“再认”同义的译法和用法。例如,杨清主编的《简明心理学辞典》〔25〕是1985年出版的,而在有关词条中还是根据统一的规范性的规定而把“认知”和“再认”相提并论的。应当强调指出,只是直到1986年, 在荆其诚和张厚桀译的司马贺著:《人类的认知:思维的信息加工理论》〔26〕一书(其中将根据传统规范译法应当译为“人类的认识”、“人脑的认识活动”、“认识系统”改译为“人类的认知”、“人脑的认知活动”、“认知系统”,如此等等)出版后,在我国心理学领域中便开始出现了用认知这一专门术语取代认识这一基本概念的愈演愈烈的最时髦的倾向。仅仅是在这样的场合下,有些心理学者为着避免原有的“认知”与新出现的“认知”在使用上的矛盾和混乱的情况出现,所以在分析关于记忆的基本环节的问题时,才开始只用“再认”的。而决不是象论文的作者所讲的那样,是由于准确性的问题而作了修正的。正因为这样,所以直到现在为止还没有发现:另外有任何一个人讲过这二者作为同义术语是有什么问题的。可以这样地说,在“认知”和“再认”这两个意义相同的术语的应用上,或者是二者并用,或者是二者之中任选一种来用都是无可非议的。

其三,论文的作者从对英文recognition译为“认知”表示不信任,到最终竟发展到全盘否定的境地。关于这一点,他们写道:“将recognition译为‘认知’是不正确的”。“事实上,‘认知’也不同于‘再认’,也绝非记忆中的一个环节,而是人的心理过程三大系统——认知、感情、意志中的一个方面”。他们为了说明用认知这一专门术语取代认识这一基本概念的倾向取得合理化的位置,竟然不惜歪曲历史真实面貌,而把认知这一我国心理学界在新中国成立前后几十年间一直用来说明记忆过程中的一个基本环节的内涵和属性的专门术语的译法和用法毫无科学和历史根据地随意全盘否定了。这样对客观历史存在的事实所采取如此不尊重的态度是很成问题的。

其四,论文的作者从反历史主义的立场出发,在彻底否定认知这一专门术语原有的内涵和特性的前提下,竟然硬说它是“人的心理过程三大系统——认知、感情、意志中的一个方面。”他们正是采用这种偷换概念的方式而把我国前辈心理学家长期以来科学地建立起来的心理学传统规范基本概念和术语系统中的认识这一基本概念和认知这一专门术语的科学规定彻底推翻了。他们正是借助于这种方式为在我国心理学领域中本末倒置地用认知这一专门术语取代认识这一基本概念的时髦倾向作辩护的。值得注意的是,有愈来愈多的心理学者则明确地意识到:在心理学中用认知这一专门术语取代认识这一基本概念所产生的后果是,不仅由于不遵守历史的继承性、延续性和多方面联系性的原则,而普遍地造成了概念和术语、理论和思想的混乱;不仅由于摒弃了认识这一基本概念与其他各种科学以及生活和实践活动中的使用的现代规范汉语(普通话)中认识这一最基本的词的同一性的优良传统,以致使我国心理学在语言的使用上陷入了自我封闭而在各方面都脱离实际的困境,并且更严重的是,破坏了心理学与哲学,首先是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原来共同使用的认识这一基本概念的统一性,从而在这一基本概念的具体应用上就不能再相互接轨了。事实上,这就在心理学与哲学,首先是马克思主义哲学之间在语言——概念和术语的使用上设置下障碍,因而便在它们之间的相互联系上起着一定的隔绝和堵塞的干扰作用。这就是为什么有不少心理学者从高度的历史责任感的立场出发,迫切地要求重新恢复认识学一基本概念和认知(再认)这一专门术语在我国心理学传统规范基本概念和术语系统中原有的位置和意义的最根本的原因。

最后,要分析和评论的是,论文的作者从心理学不再使用过去同哲学,首先是马克思主义哲学共同统一使用的认识这一基本概念的立场出发,究竟是如何区分和解释心理学中的认识与哲学中的认识本身之间存在的差异的。以及他们究竟是如何看待我国心理学规范概念和术语的历史传统的。

其一,认识这一概念一般被理解为在认识的主体与被认识的客体相互作用的活动——生活活动和实践活动的基础上实现的人脑对客观现实的反映,在人脑的活动和过程中,认识是一个多结构、多层次和多水平的辩证统一的完整的联系系统。心理学和哲学从不同侧面共同研究认识这个辩证统一的完整的联系系统的。论文的作者从心理学不再使用过去同哲学,首先是马克思主义哲学共同使用的认识这一基本概念的立场出发,而把认识这个辩证统一的完整的联系系统割裂开来和对立起来,生编硬造地分割成哲学中的认识和心理学中的认识这两个内涵不同的组织系统,而用来说明它们之间的差异的。他们把心理学中的认识称为认知,指的是认识的心理过程。他们在给心理学中的认识——认知这一概念的规定作解释时,提出的三个论点都是很成问题的,有极大的片面性的。

1.在认识的结构中,认识过程(从感觉和知觉开始而为概念中的抽象思维所继续)与认识结果(认识过程或认识活动的形成物,即映象和概念)是辩证统一的。任何一种认识过程都是人脑对外部世界的对象和现象的反映过程,都是在一定的认识结果中(例如,知觉作为过程是在知觉的对象的映象中,思维作为过程是在某种概念中)实现出来的,都有自己的结果表现。这对于哲学中的认识与心理学中认识来说是具有同一性的。而论文的作者在有关这一方面的论述中则是把认识结构中的认识过程与认识结果割裂开来和对立起来分析问题的。他们认为,哲学中的认识“有时作名词用,指认识的结果,有时作动词用,指认识过程。”而心理学中的认识——认知则是“指认识的心理过程”,而根本就没有提到认识的结果问题。在他们看来,心理学中所研究的认识的心理过程仿佛是不包括认识结果在内的。显而易见,他们所讲的这个论点是有极大的片面性的,因为认识的心理过程决不是在认识结果(映象、概念)之外来进行的,不包括认识的结果的认识的心理过程是根本不存在的。

2.在认识结构中,脑的机能——脑的活动或过程是认识存在的基本形式,外部世界的反映则是认识的内容。认识的形式和认识的内容是辩证统一的。论文的作者为着说明心理学中认识不同于哲学中的认识,而强调指出:“心理学也研究认识,但心理学不关心认识的内容,……而是关心认识的心理过程。”说心理学不关心认识的内容,而只是关心认识的心理过程,这实质上就意味着心理学是可以在认识的内容之外孤立地研究认识的心理过程的。不言而喻,他们所讲的这个论点是不正确的。因为没有内容的赤裸裸的所谓认识的心理过程是根本不存在的。抛开认识内容是无论如何也讲不清认识过程是如何进行的。

3.在心理学中,一般是把行为范畴与活动范畴基本上当作同一个范畴来理解的。同马克思主义认识论一样,辩证唯主义心理学根据认识(意识)与活动(行为)的辩证统一原则,认为认识作为过程与活动(行为)之间存在着多方面的辩证统一的相互联系和关系:认识是主体的脑的活动,是在认识的主体和被认识的客体相互作用的活动——生活活动与实践活动(主要是生产劳动活动)的基础上产生的。活动对认识的联系、过程、特性、定向的形成和发展起着制约作用。认识实现着对活动的调节作用,是适当地完成活动的必要条件。实践活动是认识的正确性的检验的标准。其检验的效果则是对认识产生反馈作用,使认识对活动的调节作用不断地进行修修正和改变,从而愈益符合于活动的目的和结果(产物)的要求。由认识(和感情、意志以及其他心理因素)调节着的活动在其产物中物化,则以客观存在的静的属性表现出来,而成为“一本打开了的关于人的本质力量的书,是感性的摆在我们面前的人的心理学。”〔27〕认识的客观存在形式表现在活动中,只有通过活动及其产物才能被认识。论文的作者在谈到哲学中的认识过程与心理学中的认识过程的本质产物上的差别时指出,哲学中的认识过程“指的是认识的行为过程”,心理学中的认识过程则“是指认识的心理过程。”他们之所以把哲学中的认识过程称为认识的行为过程,根据他们所作的全部解释,其特点原因则在于:这种认识过程与社会实践有着多方面(主体、目的、任务、方法)不可分割的联系。可是,他们在谈到心理学中的认识的心理过程时,则是根本没有一个字提到这一过程与实践活动的联系问题。他们是以行为,即活动与心理对比的方式来说明哲学中的认识过程与心理学中的认识过程的差异的。却只字不提认识的心理过程与活动(主要是社会实践活动)的相互联系和关系问题的。显而易见,他们的这种看法是很成问题的。因为,同活动没有联系和关系的认识是根本不存在的。离开活动,对认识过程不论如何也是作不出全面的、系统的科学解释的。

其二,我国前辈心理学家是很重视如何正确对待我国心理学概念和术语历史传统的继承和发展问题的。他们一向都是根据批判继承和不断向前发展的原则来审定心理学概念的术语的。就认识这一基本概念和认知(或再认)这一专门术语来说,从五四新文化运动以来几十年间也都是经过批判继承和不断向前发展的筛选过程而保存下来应用的,历史的实践检验和严格的科学审定都确凿地证明它们的正确性,证明它们是能够以现代规范汉语与世界所有其他国家使用的各种不同语言中相应的词的形式忠实地和精确地表达所指的事物的内涵的,证明它们是达到科学化、规范化、标准化和现代化〔28〕的高度学术水平的。论文的作者从心理学不再使用过去同哲学,首先是马克思主义哲学共同使用的认识这一基本概念的立场出发,对50年代到80年代,我国心理学和哲学共同使用的认识和将recognition译为认知的历史传统是采取着不赞成的态度:

1.论文的作者否定50年代到80年代初这个历史时期内,我国心理学在探索用马克思主义哲学,首先是马克思主义认识论基本原理作为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方法论指导原则的发展过程中,根据心理学传统规范基本概念和术语的历史继承性、延续性和多方面联系性的原则,而与哲学,首先是马克思主义哲学(主要是认识论),共同统一使用认识(英文Cognition俄文щознание)这一基本概念的正确性。他们竟然轻率地将如此使用认识这一传统规范基本概念说成是把我国心理学推向“错误的深渊”。这错误的深渊指点的是:“哲学中的的‘认识’与心理学中的‘认识’在意义上的混乱”、“心理学哲学化非常严重”、“马克思主义认识论成为心理学的精髓”〔29〕,等等。他们正是以在认识这一基本概念的使用上心理学与哲学分离论点作为理论根据,而极力标榜用我国心理学传统规范基本概念系统中的认知这一专门术语取代认识这一基本概念的时髦倾向,大肆宣扬着“认识是一个哲学概念,认知是一个心理学概念”的论点。他们无视心理学与哲学在认识、认识过程的研究上存在着辩证统一的不可分割的联系和关系而开宗明义,竞曲解说:心理学与哲学,首先是马克思主义哲学分离,不再使用过去共同使用认识这一基本概念,这是心理科学“进步与发展的表现”。应当强调指出,在整个心理学进步和发展的历史过程中,心理学与哲学(包括马克思主义哲学)在认识这一基本概念的使用上的分离现象(说法)在世界各国的各种学派中都是不存在的,这是由心理学与哲学(包括马克思主义哲学)共同研究的统一的对象——认识决定的。就美国心理学来说Cognition一直都是它与哲学(包括马克思主义哲学、 西方马克思主义哲学)共同统一使用的一个基本概念。信息加工心理学也不例外,不论在A·纽厄尔,H·A·西蒙入U·奈瑟的著作中, 或其他信息加工心理心理学者的著作中,无不如此。因为信息加工心理学研究的也是人对世界的认识——对自然界、社会、他人和自己的认识的认识;对人脑中认识活动和认识过程的认识,只不过与其他心理学派所使用的方法不同罢了。因此,把心理学与哲学在认识这一基本概念使用上的分离说成是心理“科学的进步和发展的表现”,这是不正确的。

2.论文的作者在谈到我国心理学传统规范基本概念的术语系统中的认识这一基本概念和认知这一专门术语的继承问题时,则坚持着反对的立场。关于这一点,他们写道:“……心理学与哲学在过去共同应用‘认识’和将recognition译为‘认知’是不正确的, ……这样的传统就应当摒弃”,并且还针对这一问题而提出严重警告说:“如果心理学的历史和传统存在着偏差,而仍要坚持历史和传统的连续性和继承性,那将无疑把心理学推向更加错误的深渊。”值得注意的问题是,我国心理学传统规范基本概念和术语的形成和发展的历史事实证明:论文的作者所讲的这种对50年代到80年代初,我国心理学在探索用马克思主义哲学,首先是马克思主义认识论基本原理作为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方法论指导原则的新的发展道路的过程中,根据历史的继承性、延续性和多方面联系性,而与哲学首先是马克思主义哲学(主要是认识论)共同统一使用认识这一基本概念所采取的如此贬低、否定和排除的态度是违背历史唯物主义基本原理的。最后需要指出,论文的作者从实证主义立场出发,针锋相对地提出的所谓“认识是一个哲学概念,认知是个心理学概念”这个核心论点的理论思想实质在于,在心理学与哲学之间从认识这一基本概念的使用上制造分离(分裂),力图使我国心理学在发展方向上走向远离(或疏远)哲学,首先是在学术理论思想上远离以马克思主义哲学——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基本原理作为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方法论指导原则的道路。近年来,这种理论思想在我国心理学领域中得到广泛的传播,并且在学术理论思想上产生了一定消极影响,这是很不利于我国心理学健康发展的。更需要着重指出,究竟如何正确理解心理学与哲学,首先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关系呢?这是摆在我国每一个心理学者面前应当认真思考而必须作出自己的回答的一个关系到我国心理学发展前途重大理论问题。

责任编辑注:赵璧如先生的文章“论用认知取代认识的问题”,连续转载于本专题1994年第8期,1995年第3期,1995年第5期,1996年第3期。

注释:

〔1〕这是一个关于外文科学概念和术语的汉译及其在学术理论系统中所产生的影响问题,而与信息加工心理学研究本身没有直接联系。

〔2〕见《中国社会科学》1995年第2期

〔3〕《哲学研究》1996年,第2期。

〔4〕参见赵莉如:《中国现代心理学的起源和发展》, 中国心理研究所1992年版,第1页。

〔5〕陈大齐著:《心理学大纲》,上海商务印书馆1921年第5版,第114页。

〔6〕(美)亨德(Hunter,W·S)著,陆志伟译:《普通心理学》,1926所版,第337页。

〔7〕应当说明的是, 关于科学概念和术语的正确性要根据严格规定的科学原则,最主要的是根据所讲的概念的内涵、外延和祖国语言习惯,并且要符合于科学性、系统性和简明通俗性和中华民族优秀文化特色等原则来审定。这是术语学研究的专门课题。论文的作者在有关的论述中总是从《英文的词典》、《英汉辞典》、《新英汉词典》等一般性工具书中对Cognition的个别解释作为审定这一概念的汉译的理论依据。这是不符合于科学概念和术语的审定的基本要求的。因此,笔者在有关的论述中是不把论文的作者所引用的这些一般性解释列入分析和评论的范围中的。

〔8〕论文的作者与此相对立地认为,港台心理学“继承了我国19 49年以前的体系”:把英文Cognition译为“认知”,而不是译为“认识”。这种说法是与客观事实不符合的。因为如果港台心理学是继承了我国1949年以前的体系,那么就应当是把英文Cognition译为“认识”,而不是译为“认知”了。

〔9〕阿·阿·斯米尔诺夫总主编、朱智贤等译:《心理学》、 人民教育出版社1957年版,第242—246页。

〔10〕А.В.彼得罗夫斯基和М.Т.雅罗舍夫斯基主编,赵璧如等译《心理学辞典》,东方出版社1996年版,第152页。

〔11〕G·墨菲和J·柯瓦奇著,林方、王景和译:《近代心理学历史导引》,商务印书馆1982年版,第799页。

〔12〕需要说明的是,我国心理学规范基本概念和术语的规定就对事物概念表达的内函和特性来说同国际心理学是共同的和统一的,但是就所用的语言文字的表现形式来说则有中华民族自己所固有的特殊性。因为我国心理学规范基本概念和术语是要用具有表意的独特性的现代规范汉语汉文(字)中的名词的形式来表现的,决不能照抄外国一般拼音文字的表达方式(有许多概念和术语是来自拉丁文和希腊文)。在引进外国心理学概念和术语时,不是采取音译的方式,而是采取义译的方式。

〔13〕《人民日报》早在1951年就发现了题为《正确使用祖国语言、为语言的纯洁和健康而斗争》的社论,于1995年12月25日又进一步地发表了《在全社会树立语文文字规范意义——纪念文字改革和现代汉语规范化工作40周年》的社论。一再反复强调正确使用祖国语言、祖国语言规范化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14〕钱三强:《在全国自然科学名词审定委员会工作会议上的讲话》(1987年9月),见《自然科学术语研究》1987年第1期,第5页。

〔15〕《全国自然科学名词审定委员会名词审定的原则和方法》(1987),见《自然科学术语研究》1987年第1期,第45页。

〔16〕应当着重指出,认知或再认在心理学传统规范基本概念和术语系统中之所以被称为专门术语,这是由于它们仅仅是属于心理学所特有的,而在哲学和其他科学的著作中一般是不用的,特别是由于它们不是组成语言基础的汉语基本词汇,所以在社会生活和实践活动中一般是很少被人提到的。正因为如此,所以在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词典编辑室编的《现代汉语词典》的“认”这一单词汇内有“认识”这个词组,而没有“认知”这个词组(参见商务印书馆1996年版1066—1067页)。

〔17〕曹日昌主编:《普通心理学》,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第209页。中国科学院心理研究所1983年版。

〔18〕郭维屏:《记忆》,刊于中华心理学会主办,张耀翔主编《心理杂志》(我国最早的心理学杂志)1927年四卷第二号中。

〔19〕魏肇基编著:《心理学概念》,世界书局1932年版,第107页。

〔20〕在这次座谈会中审定的心理学概念和术语中有一部份曾于1 953年在科学出版社出版的心理学译丛(译文集)中作为附属而以俄华心理学名词对照表的形式发表过。

〔21〕阿·阿·斯米尔诺夫总主编、朱智贤等译:《心理学》,人民教育出版社1957年版。

〔22〕曹日昌主编:《心理学》,人民教育出版社1989年版,第102页。

〔23〕全国九所综合性大学心理学教材编写组编写:《心理学》,广西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第33页。

〔24〕全国八所综合性大学心理学教材编写组编写:《心理学辞典》,广西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第562页。

〔25〕杨清主编:《简明心理学辞典》,吉林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

〔26〕司马贺著,荆其诚和张桀译:《人类的认知:思维的信息加工理论》,科学出版社1986年版。

〔27〕《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第1 27页

〔28〕有的心理学者指责说:“认知是旧译”(见车文博主编:《心理学咨询百科全书》,吉林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第128页), 需要着重指出,这个用现代规范汉语译出的传统规范基本概念是达到现代化标准的,而决不存在旧译的问题。

〔29〕关于论文的作者所讲的这些把我国心理学推进错误深渊的偏差,笔者在《如何理解心理学和哲学的关系》(《哲学研究》1996年第2期)已经作过一些分析的评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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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理解心理学与哲学的关系--以“认知”代替“认知”_心理学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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