沉默与边缘之声:中国劳动关系治理的媒体现状_劳动关系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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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劳动关系:转型中国社会的一个关键议题

      劳动关系是生产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最基本、最重要的社会关系之一。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劳动关系的实质是“劳动和资本的结合”。由于这两个要素的直接追求——“利润最大化”和“工资最大化”存在着天然的矛盾;因而若双方的力量或利益对比失衡,矛盾便会激化和公开化,出现劳资冲突——劳动关系双方以“集体争议和集体行动”的方式表达诉求和争取权益[1](P400)。在全球化背景下,劳资关系和劳工标准已被视作最为突出的社会经济问题。

      在计划经济时代,中国劳动关系的总体特征为“显性的合作与隐性的冲突”;在经济社会转型过程中,资本主导地位获得了特定的历史形成途径,劳资契约规则的制定、生产和分配的诸领域,资本要素所有者的强势明显,“劳动的弱化”不可避免;世界整体形势的影响下,更使得“资强劳弱”的格局在制度上被进一步强化。概言之,在当前社会转型中,中国的劳动关系呈现出了从“显性合作”走向“显性冲突”的演变轨迹[2](P102-105)。在这一宏观背景中,美国社会学学者贝弗里·J.西尔弗(Beverly J.Silver)的卓见——“资本转移到哪里,劳工与资本之间的冲突很快就会跟到哪里”[3](P1),实践证明其同样适用于中国。

      当前,劳资冲突已成为中国社会冲突的重要表现形态。关于这一判断,至少存在两个主要表征:其一,劳资群体性事件频发。中国社科院2013年社会蓝皮书透露,“2012年1至8月,全国共发生围绕工资纠纷的规模在百人以上的集体停工事件120多起,发生在19个省、规模在30人以上的事件270多起,广东占了其中的多数”[4](P286)。其二,劳动争议的数量激增。以1994年为分水岭,之前一直徘徊在1万件左右,之后数量激增。据《中国劳动统计年鉴》的数据,1996年至2012年间,劳动争议“当期受理案例”数量由48 124件上升到641 202件;集体劳动争议数量,由3 150件上升到7 252件,其中2002至2009年间均超过10000件,2008年更是达到了迄今为止的历史高点—21880件。集体劳动争议案件多发生于劳动密集型企业聚集的地区,2012年广东和浙江的数据分别是1763件、757件,分居全国的第一、二位。此外,因讨薪、工伤索赔等劳资纠纷而致的极端事件也时有发生,诸如2005年的“王斌余案”、2009年的“刘汉黄案”、2012年的“刘双云案”,以及2016年年初“马永平纵火事件”等,不仅是个体的遭遇,更是社会的悲剧。

      广义而言,劳资冲突的实质是一种社会经济利益的冲突;置诸当下中国语境,其内涵则如社会学家拉尔夫·达仁道夫所言,是“一种应得权利和供给、政治和经济、公民权利和经济增长的对抗”[5](P3)。目前劳资冲突频繁,除“资强劳弱”格局所致的利益分配失衡之外,与近年来劳动者的“增长性”诉求也有密切关联[6](P37-45)。其中,以新生代为主体的劳工阶层,诉求明确转向“分享经济增长的成果和争取有尊严的体面劳动”[7](P259);在行动逻辑上趋向采取“以势维权”的集体行动[8](P12-16)——通过现代通讯技术进行有效动员和组织,在短时间内形成聚合之“势”与资方进行博弈,以期实现在现行的劳动争议处理程序中难以实现的诉求。随着时间推移,新生代农民工群体内部又出现微妙的代际分层——已成长起来的“90后”正逐步成为社会的用工主体,在劳动关系问题上,他们的诉求更以体面劳动为指向。

      当前中国的现实状况同乌尔里希·贝克(Ulrich Beck)所论述的“风险社会”有很强的契合性——“在发达的现代性中,财富的社会生产系统伴随着风险的社会生产。”其中,“在现代化进程中,生产力的指数式增长,使危险和潜在威胁的释放达到了一个我们前所未知的程度”[9](P15)。中国业已进入“转型关键期”,同时也相应进入了“矛盾凸显期”,劳动关系的结构性紧张,已演化成为社会治理潜在的“重大风险”所在。

      二、媒体:参与劳动关系治理的潜在行动者

      在构建中国特色和谐劳动关系的体制话语中,劳动关系虽然自改革开放以来发生了深刻的、复杂的变化,但其仍为“社会主义性质”,劳动关系矛盾属于“人民内部矛盾”——“根本利益一致基础上具体利益差别的矛盾”[10]。因而,劳动关系治理应当通过协商、协调、参与、合作等非对抗方式,以求实现共建共享、合作双赢。可见,按照政府理念,构建和谐劳动关系,需要建立健全有效涵盖政府、资本、劳动者三方利益的表达与分配机制。

      一项研究显示:“中国共产党人对利益协调问题的系统重视”始于2002年中共十六大之后[11](P81)。2004年9月公布的《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提出两个重要观点——其一,“引导群众以理性合法的形式表达利益要求”,其二,“建立健全社会利益协调机制”。

      具体在劳动关系问题上,梳理历年来的政府文件,可以发现:当前中国的劳资利益协调机制已在构建之中,媒体在其间的利益表达与协调功能也被强调。2006年10月公布的《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首次以中央全会文件的形式突出劳动关系的重要性,强调发展和谐劳动关系、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2011年3月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将“劳动争议”列为当前“妨碍社会稳定的五大社会矛盾之首”。强调“发挥人民团体、行业协会、大众传媒等的社会利益表达功能,发挥互联网通达社情民意新渠道作用,积极主动回应社会关切”。2013年11月,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国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其中强调需要“创新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畅通职工表达合理诉求渠道”。2015年3月,《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的颁行,被视为“中国特色和谐劳动关系治理模式的初步形成”[12];这一经过长时间酝酿的文件中,专门强调“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和网站”以“加大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宣传力度”。

      在中国的政治生活实践中,无论是革命年代还是建设时期,文件和会议始终是贯穿体制运行的“两个最基本的工具”。尽管“文件现象”早已存在,从学理层面研究“文件政治”(Documental Politics)则是晚近的事。这一概念由吴国光在《“文件政治’:假设、过程和案例研究”》(“Documental Politics”:Hypotheses,Process,and Case Studies)一文中正式提出。文件依其功能,可以划分为政治文件、信息文件和行政文件。“文件政治”的文件是指中央层面的政治文件,它处置的是政治生活中的重要议题,为政府行政确立基本的路线或方针。这类文件的形成是决策过程的核心部分,通常都会经过七个环节——创议(initiation)、选择起草者(selecting-drafter)、自上而下的指示(top-downdirectives)、调研与起草(research and drafting)、修改(revision)、批准(approval)、发布(dissemination)。经由上述环节形成的文件,在中国政治中享有“象征”和“行政”两个维度的权威,代表了统治集团的集体意志[13](P24-28)。本文认同学者景跃进的观点——可从“文件政治”人手考察当今中国政治高层的一些细微但重要的变化[14](P139)。的确,何种表述能够进入党和政府的重要文件,通常体现的是一种重要政治安排。因而,以“文件政治”的视角来看,媒体在劳动关系治理中的角色与作为,被寄予了一定期待。

      尤为值得注意的是,“治理”一词已由学术讨论正式进入政策话语。2013年11月,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2014年3月,总理两会《政府工作报告》中的表述更进一步,提出“推进社会治理创新。注重运用法治方式,实行多元主体共同治理。”政治文件中这一从“社会管理”到“社会治理”的话语变迁,折射出中国政治过程的新特点。对此,学者李良荣等提出:这意味着媒体“获得实现其公共性的制度保障和实践场域”,将作为多元治理主体中的一元参与社会治理[15](P33-34)。这一观点也是从“文件政治”的逻辑推演而来。那么,根据同一逻辑,具体到劳动关系领域中,媒体应成为劳资利益协调机制的重要构成,从而实践多元主体利益的表达与聚合。

      但是,我们不能脱离社会权力关系认知媒体,它是嵌入具体时空政经结构中的一种社会机制。一般而言,在现实情境中,媒体是否作为及其活动空间,取决于国家、资本及媒介三重逻辑的共同作用。现阶段中国社会中,“国家”这一要素更具有决定性影响。在分析2008年中国劳动关系演变状况时,曾有研究者观察到“平面媒体开始有限报道劳动争议事件,特别是围绕着东航集体返航事件和重庆出租车停运事件展开讨论,探讨如何实现劳动关系和谐,而新华社第一次使用‘罢工’的概念”[16](P325)。这其实与当时政府尝试“审慎而积极地”调整国家—媒体关系[17](P24-29)不无关联。

      劳动争议尤其是劳资群体性事件,是典型的社会冲突性议题。一项针对1119位传统媒体新闻采编人员的调查显示:在社会冲突性议题报道的管控上,“短期稳定观和刚性稳定观起了主导作用”,以致中国内地媒体已形成了一套以“风险规避”为中心的新闻报道常规;且市场力量在此方面难以发挥作用[18](P35-45)。那么,传统媒体报道劳资冲突议题的空间,应不容乐观。此外,伴随着信息和传播技术的逐步发展,新媒体对劳资关系的影响日渐明显。在多起以新生代农民工为主体的劳资群体性事件中,已显现出一种“网上联动、网下行动”的迹象。新媒体确有传统媒体远所不及的参与性、互动性等优势。但是,虑及政府对它的诸多法律规制、其自身兼有的“商业属性”和“政治属性”,以及抗争主体的媒介素养[19](P33-37),在判定新媒体在劳资关系问题上的赋权、动员等“效果”时,我们需要保持审慎的乐观,明了其在国家和资本双重挤压下的局限性。

      综上,本文认为:从“文件政治”的逻辑推演,在“应然”层面,媒体应成为劳资利益协调机制的重要构成;但是,在“实然”层面,媒体具备参与治理的可能性,是潜在行动者,演化成积极行动者尚需要相当条件支持。这只是宏观层面的一个初步判断,以下将通过具体的研究进行验证。

      三、一项具体相关研究:以新生代农民工为核心

      在“利益—政治”的过程中,利益表达既是逻辑起点,亦是现实基础;利益综合和利益协调均是基于利益表达而展开的环节。因而,衡量媒体在劳动关系治理中的作为境况,首先,最为基础的指标是媒体对劳动关系议题的关注度。这具体体现为媒体是否以之作为“报道主题”。根据“议程设置”理论,在一定时间范围内,媒体对主题的选择会限定受众关注的焦点。其次,由于劳动关系涉及到劳方、资方、政府,不同主体利益能否表达以及表达是否充分至关重要。因而,更进一步的指标是:媒体报道劳动关系议题时对特定群体的“话语引述”。这具体体现为媒体报道中特定主体的话语是否被引述以及话语的倾向。

      劳动关系作为最重要和最基本的社会关系之一,涉及面相当广泛。为具体衡量媒体在劳动关系治理中作为境况,本文关注的对象拟限定为:新生代农民工群体。

      按照美国学者埃瑞克·怀特(E.O.Wright)的观点,工人阶级的力量可划分为“结社力量”(associational power)和“结构力量”(structural power)两个方面。前者是指“来自工人集体组织形成而产生的各种形式的力量”;后者则指“工人由其在经济系统中位置而形成的力量”。其中,“结构力量”又可分为两类:一是“市场议价能力”(market bargaining power),直接源于紧张的劳动力市场的力量;一是“工作现场议价能力”(workplace bargaining power),则源于在关键性生产部门工作的特定工人群体的战略性地位[20](P57-1002)。学者沈原认为,运用这一理论分析转型期中国工人阶级的能力,可以发现:“老工人”即原国有企业工人更倾向于展示出“结社能力”;“新工人”即农民工则更多表现出某种“结构能力”[2](P188-189)。然而当前中国,无论“老工人”还是“新工人”,在全球化的世界工厂时代,尽管拥有一定的“结社能力”和“结构能力”,但在总体上呈现“安抚性”的国家—劳工关系中[22](P27-38),依然均是弱势社群,其中的农民工群体状况更甚。他们在制度化的利益表达机制中相应弱势,体现在媒体这一表达渠道中,整体而言,所谓“报道配额不足”“被再现的他者”等问题相当突出。那么,在农民工群体的劳动关系议题上,媒体的关注度和话语引述情况如何?此问题还可进一步具体化,因为农民工群体代际转换所致的结构性张力,已使劳资关系秩序重构问题变得非常迫切。

      2000年左右,社会学界开始注意到农民工内部的代际分化问题,提出“新生代农民工流动人口”概念。在此基础上发展出的“新生代农民工”一词,逐渐进入主流话语之中。2010年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进一步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的若干意见》中,提出“采取针对性问题,着力解决新生代农民工问题”。在“文件政治”的积极推动下,新生代农民工群体一时成为关注焦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全国农民工监测报告”显示:2013年,全国农民工总量26 894万,1980年以后出生的新生代农民工有12 528万人,占46.6%;2014年,全国农民工总量为27 395万人,以青壮年为主,40岁以下的占56.5%。

      相较于传统农民工群体,新生代农民工群体有鲜明的主体性特征。他们的权利意识、表达意愿和行动能力更强,反抗“逐底竞争”的全球化生产战略和“低人权优势”的经济发展模式。同时,他们的媒介接触频率、媒介使用能力和媒介素养水平相对均有一定提升。那么,在新生代农民工群体的劳动关系议题上,媒体的关注度和话语引述情况如何?

      按是否由专业媒体机构主导,当前中国媒体可以划分为大众媒体和自媒体两类形态。究其本质,它们更具有不同的权力意蕴。媒体在与社会关联的过程中形成媒介权力(media power)。按照罗伯特·哈克特(Robert A.Hackett)的阐释,媒介权力形态可划分为“经由媒介的权力”(power through the media)和“媒介自身的权力”(power of the media)[23](P2-31)。在现阶段中国社会,大众媒体实质上是政府治理体系有机构成,其权力形态更多地体现为“经由媒介的权力”。相对而言,自媒体的权力形态则侧重于“媒介自身的权力”,试图挑战信息霸权、争取公平传播权益。由此,为更全面地分析媒体在新生代农民工劳动关系治理中的作为境况,本文将选择大众媒体和自媒体分别进行考察。

      大众媒体方面,本文采取内容分析方法,具体进行两项研究:其一,以“百度新闻搜索”为样本来源,进行一项横截面的考察,选取2012年标题中含关键词“新生代农民工”的新闻,最终获得分析样本379篇。其二,以《工人日报》为样本来源,进行一项纵贯性的考察,选取2000-2013年全文中关键词“新生代农民工”的新闻,最终获得分析样本319篇。此处,两项研究均只考察样本的“报道主题”和“话语引述”。

      自媒体方面,本文采取个案研究方法,考察聚焦新生代农民工问题的两个自媒体:其一,新浪微博@关注新生代农民工,其认证信息为“清华、北大等高校9名社会学者集体微博”。其二,腾讯微信公众号@新生代,其是“关注新生代农民工计划”的一部分。在对二者的研究中,文本分析之外,还辅之以与相关人士的交流,包括参与开通微博的学者——北京大学的L君,香港理工大学的P君,现均致力于劳工社会学研究;负责运营公众号的T君,其毕业于北京大学社会学系。

      为了理解可能影响媒体作为的具体因素,上述内容分析和个案研究之外,本文还采取了以下研究方法:一是非结构性访谈,与6位关注或报道过劳动关系议题的媒体人,笔者分别通过微信、面谈进行交流,他们是《工人日报》记者Y君、《人民政协报》记者H君、《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T君、《财经》记者Y君、财新传媒记者W君和“澎拜新闻”记者Z君。二是参与式观察,在由关注劳工问题的学者、律师、媒体人和NGO人士组成的微信群“LGXZQ”中,笔者自2013年11月起一直在其中进行观察。该群由中国劳动关系学院的W君创建,他致力于劳动哲学和劳工文化研究,同时还是一位积极的自媒体实践者,除个人微博、微信外,还开通微信公众号,其功能介绍为“关注、记录和研究当代中国劳工运动”。

      综上,本文的研究设计为:以新生代农民工为对象,面向丰富经验事实,综合运用多种研究方法,从大众媒体和自媒体两方面,考察媒体在劳动关系治理中的作为境况,并尝试分析可能的影响因素。

      四、媒体在劳动关系治理中的境况:缺席与边缘

      在劳动关系领域中,尽管存在代际差异,所谓“新生代农民工问题”,仍然是传统农民工问题在现阶段的延续、体现和发展。一言以蔽之,可视之为“旧范畴中的新问题”。

      所谓“旧范畴”,是指新生代农民工依然需要面对传统“农民工生产体制”。它包括“工厂专制政体”和“拆分型劳动力再生产制度”两个层面[24](P4-11)。前者是指当前中国的大多数工厂中,资本治理新生代农民工的主要方式仍是“不加掩饰的压迫和剥削”。后者是指劳动力的“维持”(maintenance)和“更新”(renewal),即新生代农民工的日常生活维持——恢复体力和脑力的过程,与劳动力的代际更替——赡养父母和抚育子女等,本应在同一时空条件和相同制度背景中进行,却依然被迫拆分在城市和乡村两个不同空间中分别进行,以确保劳动力的低成本优势。因而,他们依然处于劳动关系的最低端。

      所谓“新问题”,则是指新生代农民工的价值观念和行为选择已经出现明显变化。在“历史逻辑”和“结构逻辑”的共同作用下,新生代农民工兼有“新生代阶层”和“农民工阶层”两种特质,他们的相对剥夺感更强烈,在发生劳动纠纷时,在处理方法上的手段相对更为激进、更加多元[25](P1-23)。他们往往以积极抗争、频繁换工等“行动”凸显自身的群体特征[26](P19-24)。此外,由于流动渠道缺失、消费文化风行以及“工厂内迁”,“世界工厂”周围还出现了“帮派”现象[27](P26-35):一部分新生代农民工加入“帮派团体”,以寻求替代性的生计、流动渠道、社会保护和表达渠道。但是,帮派团体并不必然维护底层工人的劳动权益。

      但是,在媒体有关新生代农民工的报道中,相当程度上遮蔽了这一特征。实证研究显示:当前中国媒体远未真正成为社会转型中劳资利益协调机制的重要构成,只是劳动关系治理中的边缘角色,乃至特定状况下的“缺席者”。其中,大众媒体和自媒体的状况各有分际。

      1.大众媒体总体呈现出“制度性沉默”

      关于“报道主题”,在第一项研究中,如下页表1所示,“劳资问题”报道所占比例为15.3%,与其实际重要性并不匹配;“维权抗争”报道所占比例仅为1.1%,更是明显偏少。在第二项研究中,如下页表2所示,“劳资问题”报道所占比例为22.3%,显示出《工人日报》作为对工人议题报道最为集中的机关报,对此关注度有所提升。但是,其中多数以“用工荒”、“招工难”等劳务市场供求状况为主题。

      论及“劳资问题”报道中的“话语引述”情况,如下页表3和第63页表4所示,多数新闻报道是“无话语引述”(41.4%和56.3%);存在话语引述的报道中,通常能反映改善现状迫切诉求的“负面/不满”话语所占比例偏少(10.3%和11.3%),而“正面/满意”和“中性/无明显的倾向”两类话语比重是其数倍(4.69和2.87)。这一话语引述情况直接反映出在劳资问题上,新生代农民工群体缺乏近用媒介表达意见机会,以及利益表达的力度被严重限制。

      

      

      

      上述分析显示,大众媒体在劳动关系议题报道上,无论就社会治理的风险抑或是劳工阶层的处境而言,未充分直面现实的严峻。何以如此?根据与前述6位媒体人的交流,总体而言,“风险”是最主要的限制性因素——劳动关系议题相对“敏感”,劳动争议尤其是劳资群体性事件,作为典型的社会冲突性问题,更是“难以脱敏”。在日常的新闻采编中,“风险控制”成为最重要的准则——如果涉及劳动关系尤其劳资冲突,报选题时就会有更多的斟酌;审稿件时亦会有更多的流程;即使如此,最终能否刊出,相较其他选题,会有更多的不确定性。具体地说,与所涉的人物、事件有直接关联。

      

      例一:2014年12月5日,一个有关建筑工人权益的调研发布会上,与笔者交流时,《工人日报》Y君还透露过一个细节:他有几篇稿件,都采访了中国劳动关系学院的W教授,但是后来编辑嘱咐:以后要换专家访谈,因为W教授积极关注和参与工人维权活动,在一定程度上被视作“敏感人物”,已经“不够安全”。

      例二:2015年4月25日,“新生代”ilabour课题组发布《富士康工资、工时与生产管理调研》,严厉批评这家中国最知名代工厂在劳动关系问题上的“无良”——工资增长陷入停滞、超时加班情况普遍,非人性化的管理制度,以及加班管控异化成为惩罚、压榨和变相解雇的常用手段。笔者与参会的《财经》记者Y君、“澎拜新闻”记者Z君交流,她们表示“此事应该可以报道”,因为领衔该课题组的学者是“被允许报道的人物”;况且,“之前全总(注:中华全国总工会)点名批评过富士康”。5月1日,“澎湃新闻”摘要刊发调研报告主要观点和与会部分专家观点,提出“劳动者如果没有尊严,国家就没有尊严”。

      例三:2015年5月18日,《学习时报》上刊登一篇有关广东省东莞市劳资关系的调研报告[28],其中有一部分总结2014年“裕元事件”的实践启示。这是当年标志性的劳工事件[29](P10-13)——因为从“长工资”到“追社保”反映出“中国劳工维护自身权益的新特点”。在与《工人日报》Y君的探讨中,笔者提及他所供职的媒体对此事件似乎关注不多,其直言“我早就想写”但是此类题材“不让写”,尤其在当前强调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时,提“劳资纠纷”实在很不合时宜。

      可见,劳动关系议题报道,当前大众媒体的媒介逻辑深受议题自身的敏感度影响,总体而言,通常呈现出“制度性沉默”的状况。

      2.自媒体的“边缘发声”充满不确定性

      集体微博@关注新生代农民工开通于2010年5月19日,其简介为——“富士康‘九连跳’成社会热点话题。鲜活的生命纵身一跃戛然而止。清华、北大等高校9名社会学者开设此微博客,密切关注新生代农民工问题。”截止2014年11月,它的关注人数为不足4万,尽管在新浪微博平台上,与动辄“粉丝”过百万的网络“大V”用户相比并不足道,但在劳工类的微博中已是名列前茅。截止2014年5月19日,4年间它共发布了2 885条微博,所传播的内容主要涉及制造业和建筑业的农民工,聚焦“富士康工人”、“尘肺病工人”、学生工、建筑工等群体,探讨他们的基本劳动状况和劳动权益保障问题。直接关乎劳工议题的微博有1448条,占总量的50.2%,其内容大致可分为三类——从专业角度剖析“农民工生产体制”的弊端;即时传播为主流媒体所屏蔽的劳资冲突信息;普及介绍劳动三权理念及劳工权益保障知识。但是,因为相关内容审查机制,有252条微博在发布不久后均遭遇删除,删除率超过9%,这在一定程度上显示出其作为空间受限。

      微信公众号@新生代开通于2013年11月22日,其宗旨是——“秉承‘推动经济民主,维护劳动价值,建设公义社会’的核心价值理念,倡导反思与批判,注重行动参与,力求在信息化、网络化的时代,倾听底层,传播劳工声音。”2014年9月中旬,经与它的主编T君确认,其时订阅人数3 300余人。截止2014年11月21日,共推送891篇文章,除《十面霾伏中的口罩学问》等近30篇外,皆聚焦于劳动关系领域,相关率超96%。它的立场鲜明,所关注的均是基本劳动状况、劳动权益维护、劳资关系诉求等议题,与前述@关注新生代农民工的内容具有相似特点。并且,由于功能定位以及传播机制不同,它在内容生产上有其独到之处——更鲜明的反思与批判、更系统的启蒙与普及、更能动地传播劳资冲突信息,以及更贴近地倾听劳工个人心声。截止2014年10月底,据公开显示的资料,只有8月4日推送的文章因“违反相关规定”以致发送失败;当时查看它的“历史消息”,只有8月3日、10月15日和16日,每天各一篇文章因“此内容被多人举报”以致无法再进行查看。但是不足一月,@新生代于11月22日突然遭封禁,当天笔者与主编T君联系,询问何故,她表示“也不知情”,因为之前无明显征兆;此后微信的服务系统只发布了一条简单通知——“您的微信账号被大量用户举报,被永久封存”。

      上述两个聚集新生代农民工问题的自媒体,均属于“关注新生代农民工计划”,这是由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山大学和香港理工大学4所高校的社会学学者联合发起的农民工问题研究与实践平台,旨在促进大学生关心劳动阶层,从而了解底层境遇、洞察社会现实。他们主张农民工群体是中国社会转型历史过程中的“新兴主体”,为了促进公众的关注与理解,参与这一计划的学者和学生,除了积极寻求与大众媒体合作外,他们还充分运用新媒体技术,创建“新生代”网站、开通微博和微信,尽可能地传播价值理念。但是,内容遭遇删除乃至账号直接被封,充分显示出自媒体的“边缘发声”充满不确定性。

      五、媒体如何作为:积极调整国家—媒体关系

      如前所述,在劳动关系议题上,现时国家—媒体关系的影响,使得大众媒体总体上呈现出“制度性沉默”,自媒体的“边缘发声”充满不确定性。质言之,在当前中国的劳动关系治理中,尽管按“文件政治”的逻辑,媒体应成为劳资利益协调机制的重要构成,但实际上只是边缘角色乃至缺席者。当然,这不意味媒体在此方面没有作为。

      首先,大众媒体并非毫无公共性的自觉,已出现令人欣喜的个案。财新传媒是其中的佼佼者,对当前中国社会的劳动关系问题,会及时地关注,并尽可能地公开报道,而且注意平衡原则。在由关注劳工问题的学者、律师、媒体人和NGO人士组成的微信群“LGXZQ”中,笔者在一年有余的参与式观察发现,群内的记者中,财新传媒的政经记者W君最为活跃,每有劳资冲突事件发生,便积极通过群内知情者寻求信息;以及当有相关劳动政策发布,会主动请求学者和律师提供解读。自2011年6月至2014年11月,W君在财新网和《新世纪》周刊发表了50篇关于劳动关系议题的报道,其努力得到劳工界的认可。当笔者在这一有百余名成员的微信群内,问及哪些国内记者在劳工事务报道表现突出,大家均推许W君,认为其报道专业且富有情怀。供职于大众媒体的记者,还在具体新闻生产中总结出了一些打“擦边球”的策略,诸如《财经》的Y君表示:记者一般都要写两种类型的稿件——供给网络版的“动态稿”和供给纸质版的“深度稿”。通常来说,“动态稿”的审核相对宽松,所以涉及劳资问题报道,可以尽快发“动态稿”,若无问题再进一步写“深度稿”。“澎拜新闻”的Z君也提出可利用“时间差”:当此类稿件在“能发”和“不能发”之间摇摆时,部分情况下会先发出来,真有通知时再删除,他们内部将此称为“让子弹先飞一会儿”。她还提出这是“新媒体的优势”之所在,相对于报刊的“召回”,网络“删除”毕竟“成本要小多了”。

      其次,自媒体会充分利用现有的制度空间且互为奥援。在微信公众号@新生代被封禁后的数日,“关注新生代农民工计划”很快重起炉灶,于2014年12月1日开始运营一个新的微信公众号——@新声代,提出“在这样一个劳动者无法主宰劳动的时代里,我们深深体会到为劳动者发声的局限与艰辛。我们却不会被这种困难吓倒,更不会停止我们在关注工人、关注底层上的努力!一次被封,我们会总结经验教训,搭建一个新平台,继续奋斗。我们的调整不是恐惧与逃避,而是以更成熟的策略迎接更大的挑战。”为防万一,他们还开设了一个“小号”@新生,即时传播相对更为“敏感”的劳资冲突信息。此外,还有@尖椒部落、@义联劳动法援助与研究中、@工人访谈员、@一砖一瓦、@小锤子、@异客公益等较为活跃的微信公众号,皆是关注劳工领域,在内容生产、关系网络、社会行动等方面有互为奥援的迹象,初步形成一个在线“抗争公共领域”。虽然具体功能定位有别,但是均补充乃至挑战大众媒体论述,弘扬弱势社群的传播主体性,从“社会治理”的视角察之,体现出一种“重建社会”的努力。

      尽管媒体有上述作为,但是若无国家—媒体关系的积极调整,在劳资关系议题上,媒体只能有零星的、局部的作为,难以真正成为劳资利益协调机制的重要构成。

      因为在转型期中国社会,媒体能否成为社会系统中多元主体利益表达与聚合的公共空间,诸种影响因素之中,最具决定性的还是国家—媒体关系。此即在具体新闻生产中,政治权力是主导性权力。一项对四川日报报业集团、华商传媒集团、浙江日报报业集团、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和《中国青年报》5家媒体机构2 109名新闻采编人员进行的问卷调查,其数据可予以佐证。此项调查显示:在“工作自主性”方面,若以10点量表(1表示非常有限、10表示非常充分)进行衡量,新闻从业者的评分一般,均值为5.31。当报道受到社会控制时,针对不同控制因素,应对措施相应有所不同——对于政府部门打招呼的稿子和经营部门打招呼的稿子,新闻从业者多数“都倾向于考虑他们的要求”;不过比较而言,会“更在乎”前者(M=3.93),对后者的顾虑“稍微低一些(M=2.76)”[30](P257-258)

      在冲突性议题上,媒体能否作为更是有赖于此。诚然,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中央、地方政府及社会经济诸领域之间的结构关系,呈现出“从总体支配到技术治理”的运行逻辑[31](P104-127)。具体在国家—媒体关系上,更是微妙。有研究者发现,对冲突性议题而言,“国家”是主导性的控制力量,但并非“铁板一块的整体”,其内部存在着权力的分化,从而为其传播提供了有限的空间,主要存在三种机会结构——“报道对象位于权力体系的底端”、“突破属地管理”和“政府有治理需求”。其间,媒体往往采用脱离属地的权力体系、“用合作换取自主”等行动策略[32](P190-208)。观察近年来多例环保运动、业主维权等都市抗争议题的新闻生产,媒介逻辑确是如此。不过,劳资冲突议题的敏感程度,明显高于都市抗争议题;劳工作为抗争主体,其社会资本又远不及都市中产阶层。因而,若无制度性的支持,大众媒体在此方面的作为空间将非常有限。同时,国家对互联网的治理由粗放日趋精密,《即时通信工具公众信息服务发展管理暂行规定》《互联网用户账号名称管理规定》等管理规制的相继出台,主要以互联网为载体的自媒体,一定程度上有对抗主流论述的“另类”色彩,其前景的不确定性更为突出。

      概言之,自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中国社会的劳动关系持续地处于紧张状况,能否形成健全有效的劳资利益协调机制,具有重大而迫切的意义。在这一议题上,当前中国媒体的社会功能被严重弱化,其“沉默和边缘发声”境况,难以满足国家政策所要求的“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和参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良好氛围”。惟有践行法治理念,降低新闻生产风险,媒体才有可能作为多元主体之一参与劳动关系治理,在现实权力关系中通过促进社会保护、促成社会对话,成为推动体面劳动实施的“社会赋权器”和“公共商议场”。其间,媒体需要增强公共性的自觉、逐步提升专业素养、高度重视责任伦理;但关键是政府能够尊重新闻传播规律,克服“对主体性社会的怀疑、排斥和否定”的“社会恐惧症”[33],以宽容和法治为方向,对国家—媒体关系进行更积极的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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沉默与边缘之声:中国劳动关系治理的媒体现状_劳动关系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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