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盟会,国民革命的联盟——关于同盟会的性质问题,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同盟会论文,国民论文,性质论文,联盟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K257.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605X(2006)01-0025-07
关于同盟会的性质,以往学术界依据阶级斗争理论,一直认为是资产阶级政党。其实,孙中山先生对此有自己的说法。他虽然没有对同盟会的性质下过什么定义,可对同盟会领导的革命早就有明确的说法。在1905年8月的《同盟会成立宣言》中,孙中山即说:“故前代(即朱元璋领导的元末农民起义和洪秀全领导的太平天国起义)为英雄革命,今日为国民革命。所谓国民革命者,一国之人皆有自由、平等、博爱之精神,皆负革命之责任,军政府特为其枢机也。”①“此次的革命乃国民革命,乃为国民多数造幸福”②。既然同盟会领导的革命为“国民革命”,这就决定了同盟会的性质乃一组织全国人民进行“国民革命”的联盟,而非哪一个阶级的政党,是全国各阶级革命群众的联合政党,它联合各阶级群众进行反清革命。所以辛亥革命推翻清朝后,同盟会由地下转为公开,宋教仁将其改组为国民党,也就不足为怪了。本文拟从同盟会的纲领、成员及其领袖孙中山的思想三个方面对此进行论述。
一
从同盟会的革命纲领来说,“驱除鞑虏,恢复中华,建立民国,平均地权”,即民族、民权、民生三大主义,不仅反映了资产阶级的利益和要求,也代表了当时所有一切要求反对西方列强侵略,推翻清朝腐朽统治,谋求振兴中华,改变现状的各阶层全体群众的利益和呼声。即以“驱除鞑虏,恢复中华”的民族革命而言,自清初以来就一直是汉族地主阶级反满派的奋斗目标,许多人曾为此献出了宝贵的生命。鸦片战争以后,由于西方列强加紧侵略,民族危机不断加深,清朝统治者非但不能组织有效抵抗,反而对外屈膝妥协,对内加紧镇压,一力搜刮,从而引起了全国各族各阶层群众的强烈愤慨。所以推翻清朝统治不仅是地主阶级反满派的要求,已成为全国各族各阶层群众的共同呼声。
关于民权主义“建立民国”,即革命以后建立“国民政府”,实行民主政治,“凡为国民皆平等以有参政权。大总统由国民共举。议会以国民公举之议员构成之,制定中华民国宪法,人人共守。敢有帝制自为者,天下共击之!”③这也不仅是资产阶级所要奋斗的目标,“民主自由”不是资产阶级的专利,即便是地主阶级也希望有一个开明的公开公正的政治环境。抗日战争时期各抗日根据地民主政府就无不积极吸收当地的开明士绅参加,让他们参政议政。早在西周末期公元前841年,中国历史上就出现过一次“共和”政治。当时农民起义赶走了周厉王,太子靖隐匿在召公家里不敢出来,即由“召公、周公二相行政,号曰共和”④。当然,这远不是近代意义上的“共和”政治,而是“贵族共和”,但这说明“民主共和”不光是资产阶级需要,地主阶级也需要,工人、农民更需要。所以,“建立民国”的民权主张同样反映了包括地主、资本家、工人、农民在内的全国各阶层民众的共同愿望。为此,孙中山在《同盟会宣言》中指出,同盟会的民族革命与朱元璋等领导的元末农民革命和太平天国的农民革命有着本质的区别,前两者革命“只以驱除光复自任,此外无所转移”;而同盟会领导的民族革命则“于驱除鞑虏、恢复中华之外,国体民生,尚与民变革。虽经纬万端,要其一贯之精神,则为自由、平等、博爱”⑤。所以他说,同盟会在实行民族革命的同时,亦即开始了民权革命的过程,将这两大革命任务结合在一起,同时进行,“毕其功于一役”。这样,“从驱除满人那一面说,是民族革命,从颠覆君主政体那一面说,是政治革命,并不是把来分作两次去做”⑥。这不仅反映了当时全国各阶层群众的迫切愿望,也符合当时的时代精神。
至于民生主义“平均地权”,亦即将社会进步发展所带来的“文明之福祉”,让“国民平等以享之”。这里所说的“国民”自然也包括地主、富农、资本家、工人、中农、贫农以及一切享有公民权利的全体人民群众了。这初看起来似乎有些矛盾,“平均地权”怎么对地主、富农有好处呢?其实并不矛盾,因为同盟会所采取的政策是“改良社会经济组织,核定天下地价”,地主“现有之地价,仍属原主所有”,只是将“革命后社会改良进步之增价”部分收归国家所有,“为国民所共享”⑦。这里同盟会既没有提出反对和打倒地主的口号,也没有要消灭地主的意思,实际上是保护了地主原有的土地财产,并且以一种纲领性的文件规定了地主原有土地财产的合法性,使地主毫无损失。至于革命以后由于社会经济的发展而造成地价的上涨,这增长部分的地价,由于不是地主个人的力量所使然,当然不能归地主个人所有,而应归社会全体国民所共有,由政府通过土地单一税或其他方法收归国家。这完全合情合理。当然,作为全体国民共有的财产,只要不是反革命分子或因犯罪而被政府管制的分子,都能享受其中应得的一份“福祉”,其中也包括地主阶级。所以实际上地主也是“平均地权”的受惠者。对此,朱执信在与保皇派的论战中作了明确的阐明。当时梁启超等人为了反对同盟会的平均地权,说中国没有出现如西方那样“极贫极富”的两极分化,毋须实行社会革命,并诬称“平均地权”是“夺富人之田为己有”。对此朱执信运用了孙中山在《〈民报〉发刊词》中所阐明的思想,对梁启超等人错误观点进行了猛烈的批判。孙中山在那篇文章中说:“然而欧美强矣,其民实困,观大同盟罢工与无政府政党,社会党之日炽,社会革命其将不远。吾国纵能媲迹欧美,犹不能免于第二次革命,……吾国治民生主义者,发达最先,睹其祸害于未萌,诚可举政治革命、社会革命毕其功于一役。还视欧美,彼且瞠乎后也。”⑧据此朱执信指出:中国当时贫富分化虽不如欧美那么悬殊,正可“当其未大不平时行社会革命,使其不平不得起”,以避免将来再行第二次革命,而且“其功易举”。他解释道,“平均地权”的社会革命,并不是“强夺富民财产而分之人”,而是“使富之集积休止,集积既休止矣,则其既已集积者不能一聚不散,散则近平均矣,此社会革命之真谊也”⑨。过去学术界曾批评革命派对保皇派的批判不力,表现了资产阶级软弱性和对封建地主阶级的妥协性,殊不知这正是“平均地权”的真实内涵,革命派对保皇派的批判也完全反映了同盟会革命纲领的真实内容,倒是我们自己缺乏对同盟会革命纲领的正确认识,从现代“左”的立场角度理解了“平均地权”,将同盟会的土地国有政策等同于中国共产党的土地国有政策。所以,“平均地权”也为全国各阶层群众拥护和接受。
同盟会16字革命纲领,以最简洁的语言,高度概括了当时全国各阶层群众的共同利益,代表了各族各阶层群众的共同愿望,而不是属于哪一个阶级。这正如列宁所说:“孙中山纲领的每一行都渗透了战斗的、真诚的民主主义。……这是带有建立共和制度要求的完整的民主主义。它直接提出群众生活状况及群众斗争问题,热烈地同情被剥削劳动者,相信他们是正义的和有力量的。”⑩
二
从同盟会成员的出身成份来看,由于同盟会的革命纲领反映了全国各阶层群众的共同利益,所以同盟会成立以后,包括华侨在内的全国各阶层群众纷纷加入。据有关著作统计,在同盟会成立以后的3年内,加入同盟会、有出身可考者计379人,其中留学生和学生354人,官吏和有功名的知识分子10人,教员、医生8人,资本家、商人6人,贫农1人。在转入同盟会的兴中会会员300多人中,成份可考者297人,他们大部分是侨居海外的华侨,计219人。其中农牧场主和商业资本家9人,中小商人124人,教员、职员和科技人员等31人,学生23人,官吏4人,工人54人,会党积极分子34人(11)。这里的官吏和有功名的知识分子无疑主要是地主及其知识分子。会党也主要是地主、农民、手工业者和一些流氓无产者。资本家、农牧场主和商业资本家等当属资本家阶级。商人和中小商人为城市小资产阶级或中小资产阶级。教员、医生和科技人员为自由职业者,也可称为知识分子。至于职员则有高有低,低的可划入工人队伍,高的则可划入资产阶级行列,但大多数则类似自由职业者。留学生和学生当属知识分子行列。
而且,同盟会成立以后主要在两方面进行动员和发动。一是动员会党,同盟会早期的几次起义:1906年的萍浏醴起义、1907年5月的饶平黄岗起义和6月的惠州七女湖起义,都是利用了会党组织。同年7月,秋瑾和光复会成员徐锡麟酝酿组织的浙皖起义,也主要是依靠浙东地区的会党。这样有不少会党成员加入了同盟会组织。同时他们也积极在新军中发展,在1905-1907年间,在日本陆军士官学校学习过的300多名军事留学生中,有三分之一加入了同盟会革命组织,至1907年,广东陆军中、小学学生中有30%以上的人加入了同盟会(12)。至1909年冬,广州新军士兵和下级军官已有3000多人,约占广州新军总数的一半以上加入了同盟会,在各营、队甚至在排都建立了同盟会的组织和代表制度(13)。
所以有学者在查阅能见到的1905、1906年同盟会会员名册,以及散见在各书的同盟会革命党人的传记和广州黄花岗起义的烈士资料以后说:同盟会会员的成份十分复杂,基本囊括了当时社会上各个阶级和阶层,其中有工人、农民、手工业者、会党、城市小资产阶级以及各种自由职业者、资本家、军官和官吏,其中尤以知识分子居多,起着骨干作用(14)。
关于知识分子,改革开放之前一直将其划归资产阶级范畴,称为资产阶级小资产阶级知识分子,改革开放以后又划归了工人阶级,成为工人阶级的一分子。而辛亥革命时同盟会的知识分子主要是留学生、国内各洋学堂的学生、新军中的中下级军官和知识士兵以及陆军中、小学堂的学生。他们大都出生于中小地主家庭。如黄兴父亲黄筱生系“湘中名诸生”,当然代表了地主阶级;宋教仁也是地主家庭出身,其父“占有土地百余亩”;秋瑾则为官僚家庭出身,其夫家为“湘潭富绅”;焦达峰家有土地500余亩,其父且为地方“团总”(15),等等。他们也都受过多年的传统教育,在19世纪末20世纪初,国难日深、国是日非的形势下,为了寻求救国救民的真理,纷纷出国留学,或由官府、学校选派出国留学,有的则考入国内各级各类学校,学习新的科学文化。也有一些是在科举废除以后,失去了从科举获取功名的机会,而出国留学,或考入国内各学校和新军队伍,通过各专门学业和军功获取功名。当然也有一些革命志士为了利用军队发动革命而投入新军。1902年安徽创办武备学堂时,兵士中即“多系举人、廪贡、秀才之优秀分子”(16)。难道这些原先出身地主家庭,深受多年传统教育的知识分子一出国或一踏入国内各级各类洋学堂和新军队伍以后,就摇身一变成为资产阶级了?其实这些革命志士们当年并没有如我们现在所想像的那样,都有明确的阶级意识,只是接触了西方的近代文明和科学技术以后,才认识到这是西方国家强盛的根源。中国要独立富强,也必须发展科学技术,建设近代的文明社会。而清朝统治者政治腐败,对内专制独裁,对外屈膝妥协,严重阻碍了近代化的发展。因此,中国要谋求独立富强,实现近代化,就必须推翻清朝统治。
其实谋求祖国近代化的发展,不仅资产阶级需要,地主和农民阶级也需要。自鸦片战争以后,林则徐、魏源等地主阶级改革派即提出了“师夷长技以制夷”的口号。冯桂芬也说西方的科学技术“算学、重学、视学、光学、化学等,皆得格物之至理”,是先进的科学技术,“多中人所不及”(17)。西方的各种机器制品凡“有益于国计民生”的均非“奇技淫巧”,都应学习,而且要做到“能造,能修,能用”,“不能造,不能修,不能用,则仍人之利器也”(18)。洪仁玕在1859年回归天京后,也向洪秀全递呈了《资政新篇》,介绍世界各国大势、西方各国的近代文明和科学技术,提出要发展交通,“兴车马之利”与“舟楫之利”,开办银行、邮亭、新闻报刊,开采矿山,设立各种专利,“器小者赏五年,大者赏十年,益民多者年数加多”(19),鼓励发明创造,等等。
有些历史人物到底是资产阶级还是地主阶级难以区分,即如大家所公认的地主阶级和后期洋务派的代表张之洞就提出学习西方不仅要学习西方的科学技术“西艺”,也要学习西方的社会政治和经济制度即“西政”的主张,而且认为从“救国之计,谋国之方”而言,“政尤急于艺”,“西艺非要,西政为要”(20),改革旧的社会政治和经济制度较之学习西方的科学技术更为重要。为此他在《劝学篇》中提出了一整套的改革主张。而在戊戌变法时期向光绪帝提出一系列与张之洞相似的变法主张的康有为、梁启超却被称之为资产阶级代表。这如一贯忠于清朝, 1911年在南京反对辛亥革命,1917年发动清帝复辟的张勋在苏北拥有大片土地,可又在江西投资开办了元兴纺织公司、南昌惠通银行,在大陆、金城银行中亦有大量投资。张作霖在东北拥有150万亩土地,同时也投资开办了东三省官银号、东三省银行、奉天兴业银行(后均合并为东三省官银号),独资接办了天津边业银行,并开办有奉天纱厂和拥有好几家煤矿、滑石矿的东北矿务局,等等。他们是地主呢,还是资本家?应该说两者兼而有之。同盟会中有许多知识分子也是如此。
在同盟会成立时期,中国的资产阶级刚刚形成,当时虽然是一个先进的革命领导阶级,然而其阶级队伍和力量还比较小,而地主阶级大量存在,仍表现为社会的主流阶级,他们中许多都主张向西方学习,走近代化道路,实现祖国的独立富强,推翻清朝,因此那些主张革命推翻清朝的留学生、国内各学校的学生和新军士兵很难说全都是资产阶级、没有一个是地主阶级知识分子的。而且有相当一部分同盟会员后来成为北洋军阀政府的各级官僚,有些还成为袁世凯复辟帝制的谋士。更何况有些留学生和学生参加同盟会时只有十四五至十六七岁,还是少年,思想未成熟,更谈不上阶级的归属问题了。
也正因为同盟会的成份十分复杂,既有地主及其官僚,也有资本家、商人等资产阶级、教师、医师、科技人员等自由职业者,以及农民、工人、手工业者,他们为了推翻清朝腐败政府这个共同目标走到一起来了,可对革命以后未来社会建设的认识并不完全一致,对同盟会革命纲领的认识、理解也不统一,有些人就特别强调三民主义纲领中的民族革命“驱除鞑虏,恢复中华”,目标主要是推翻清朝,光复汉族的政府,因此被讥讽为“一民主义”者;还有如原华兴会中的一些人,他们主张“驱除鞑虏、恢复中华、建立民国”,对“平均地权”不热心,被讥讽为“二民主义”者;只有一部分人是孙中山三民主义的忠实信徒。也正因为这样,同盟会组织十分松散,成为各阶级阶层革命的联盟。1907年8月,刘公、焦达峰等联络了会党首领张百祥、日知会成员孙武等在东京成立了共进会,将同盟会纲领中的“平均地权”改为“平均人权”。1909年,章炳麟和陶成章分别在日本东京和南洋群岛攻击孙中山,陶还以光复会的名义在南洋一带募集革命经费。次年2月,章、陶二人在东京成立了光复会总部,正式恢复了光复会,并在南洋各埠成立了分会,与同盟会分庭抗礼。
可见同盟会成员的成份十分复杂,是一个包括各阶级阶层在内的“国民革命”的联盟。
三
再从同盟会总理,后来也是国民党理事长、中华革命党和中国国民党总理,当年大家公认的革命领袖孙中山来说,也不是站在某一个阶级立场上,代表某一个阶级利益的革命领袖,而是站在全国各族各阶级共同的立场上,代表了各族各阶级共同利益,对各族各阶级一视同仁。他在1912年元旦《临时大总统就职宣言》中说,“国家之本,在于人民。合汉、满、蒙、回、藏诸地为一国,合汉、满、蒙、回、藏诸族为一人,是为民族之统一”(21)。当然,在这一视同仁的基础上,在全国各族各阶级中,由于各自的遭遇不同,在具体问题上,孙中山对待各阶级也不是毫无偏向的。由于他出身于“农家”,“生于畎亩,早知稼穑之艰难”(22),因此在通常情况下较多地倾向于工人、农民,对他们的苦难生活和悲惨遭遇寄予深切的同情,不仅对中国的工人、农民,而且对欧美的工人、农民也表示深切同情。他在《民报》创刊周年纪念的演说词中说:“欧美各国,善果被富人享尽,贫民反食恶果,总有少数人把持文明幸福,故成此不平等的世界”。他指出:英国资产阶级革命后,实行圈地运动,资本家将大片耕地改为牧场和猎场,致使“贫民无田可耕,都靠做工糊口,工业却全归资本家所握,工厂偶然停歇,贫民立时饥饿。只就伦敦一城计算,每年冬间,工人失业的,常有六七十万人”(23)。辛亥革命以后,更是对中国工人、农民表示了深切的同情和关怀。他在《三民主义·民生主义》的长篇演讲中指出:“中国的人口农民是占大多数,……但是他们由很辛苦勤劳得来的粮食,被地主夺去大半,自己得到手的几乎不能够自养,这是很不公平的”。他又说:“现在的农民,都不是耕自己的田,都是替地主来耕田,所生产的农品,大半是被地主夺去了”,等等(24)。他还对资本主义的分配理论表示了极大的不满,说“按斯密亚丹经济学生产之分配,地主占一部分,资本家占一部分,工人占一部分,遂谓其深合于经济学之原理。殊不知此全额之生产,皆为人工血汗所成,地主与资本家坐享其全额三分之二之利,而工人所享三分之一之利,又析与多数之工人,则每一工人所得,较资本家所得者,其相去不亦远乎?宜乎富者愈富,贫者愈贫,阶级愈趋愈远,平民生计遂尽为资本家所夺矣”(25)。所以列宁说:孙中山的思想体系首先是“同使中国避免走资本主义道路,即防止资本主义的愿望结合在一起的,其次是同宣传和实行激进的土地改革的计划结合在一起的”,从而使其“具有特殊的意义,即与民主主义的含义不同,比民主主义的含义更广泛”(26)。也正因为孙中山对工人农民具有深切的同情,所以在第一次国共合作时期提出了“联俄、联共、扶助农工”的三大政策。
由此,孙中山曾严厉地批判了西方“三权分立”的资产阶级民主政治,说西方国家广大民众争民权,争了300多年,所争得的民权“还是很少”,实际只争得“一种有限制的选举权”(27),流弊很多。为此他提出了“五权宪法”的理论以纠正,即将西方的“三权分立”与中国的考选、监察制度结合起来,实行行政、立法、司法、考选、监察五权分立。他说西方国家虽然也有考选制度,但“只能用于下级官吏,并且考选之权,仍然在行政部之下,虽稍有补救,也是不完全”,因此必须“设独立机关,专掌考选权”。至于监察权,“是无论何国,皆必有的”,但西方各国又都是“立法机关兼有监督权限,那权限……总是不能独立,因此生出无数弊病”;说那“裁判人民的(司法)机关,已经独立,裁判官吏的(监察)机关,却仍在别的机关之下,这也是理论上说不过去的,故此这机关也要独立”。他说只有实行了五权分立,才是真正的“民族的国家,国民的国家,社会的国家,皆得完全无缺的治理”(28)。
为此,孙中山高度赞扬了马克思,说他是对于社会问题“研究最透彻最有心得的”人,“专从事实与历史方面用功,原原本本把社会问题的经济变迁,阐发无遗”,从而将社会主义的思想理论从“陈义甚高”的乌托邦派的理论发展到“专从科学方法去研究社会问题之解决”。他说“这种研究社会问题的方法,就是科学方法。故马克思所求出解决社会问题的方法,就是科学的社会主义”(29)。
1905年春,孙中山在访问比利时首都布鲁塞尔时,还专门访问了第二国际的执行部,并要求把中国革命政党作为第二国际的一个支部。
然而孙中山又不是科学社会主义者,不主张搞阶级斗争,认为推动社会发展的动力不是阶级斗争,而是人类求生存的活动,说“人类求解决生存问题,才是社会进化的定律,才是历史的重心”(30),亦即所谓的民生史观。他说,“古今一切人类,之所以要努力,就是要求生存,人类因为要有不间断的生存,所以社会才有不停止的进化”,推动社会不断向前发展。他进而指出,阶级斗争非但不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动力和原因,反而是人类社会发展中“所生的一种病症”。而产生这种“病症”的原因,是由于“人类不能生存”,由于社会上大多数人经济利益不调和,其中一部分人所得独多,而大多数人所得很少,如欧美的资本主义国家那样,占人口很少的地主、资本家分享了大部分利益,而众多的工人只分得很少一部分,无法生存,便产生人类社会发展中的“病症”。“因为人类不能生存,所以病症的结果,便起战争”(31)。为此他主张调和阶级矛盾,消除阶级斗争,实行阶级合作,指出人类在生存竞争中,个人的力量往往是微不足道的,必须结成团体,形成社会,依靠全社会的努力,集体的智慧,求得生存和发展。这就要求社会各阶级通力合作。社会各阶级合作的基础就是“社会上大多数的经济利益相调和”,而不是“大多数的经济利益有冲突”。“社会上大多数的经济利益之所以要调和的原因,就是要解决人类的生存问题”(32)。
由此,孙中山否认当时中国存在尖锐的阶级矛盾和对立,反对在中国搞阶级斗争。他说,中国与西方欧美国家不一样。欧美国家已进入高度发达的资本主义社会,拥有先进的生产力,“农工诸业,都在资本家手里”,他们利用“天然力”如电力、气力作为动力,进行生产。“个人用体力的时候”极少,生产效率大大提高。而且“资本越大,利用天然力越厚”,财富便完全集中到少数资本家手上,成为大垄断资本家,垄断了社会生产事业,广大小生产者和中小资本家无法与之竞争,纷纷破产,日渐贫困。孙中山说:“统计上,英国财富多于前代不止数千倍,人民的贫穷甚于前代也不止数千倍,并且富者极少,贫者极多”(33)。所以当年欧美的工人运动十分高涨,社会革命的风暴即将来临。而中国,资本主义很不发达,尚未出现如西方国家那样的“富可敌国”的大垄断资本家,正如孙中山所说,“中国人大家都是贫,并没有大富的特殊阶级,只有一个普通的贫。中国人所谓贫富不均,不过在贫的阶级之中,分出大贫与小贫。其实中国的顶大资本家,和外国资本家比较,不过是一个小贫,其他的穷人都可说是大贫”,认为中国没有“大地主”,只有“小地主”(34)。因此孙中山认为,中国毋须如欧美那样开展激烈的工人运动和社会主义革命,只要在实行民族、民权革命的同时,开展民生革命,实行“平均地权”,“改良社会经济组织”,即可防止富人继续膨胀,实现社会革命的目标。
也正因为一贯反对阶级斗争,孙中山主张各阶级互相协调,在调和大多数人经济利益的基础上共同合作。所以1912年1月他当选中华民国临时大总统,组建南京临时政府时,在确保同盟会绝对领导的基础上,尽量启用各方面的代表人物。1月12日,他在复蔡元培的信函中说:“关于内阁之设备及其组织用人之道,弟意亦如是,惟才能是称,不问其党与省也。但此时则不能不收罗海内名宿”。同时孙中山还以康有为和章炳麟两人为例,表明了他的用人原则,说康有为由于“至今犹反对民国之结果”,“倘合一炉而冶之”,启用他的话,“恐不足以服人心,且招天下之反对”。至于章炳麟等人,“则不过偶于友谊小嫌,决不能与反对民国者比例。尊隆之道,在所必讲”(35)。所以在南京临时政府中他几乎囊括了当时所有各党各派的代表人物,其中既有旧官僚、立宪派,亦有起义的清军将领和专家学者。在9名内阁国务员中,除陆军总长黄兴、外交总长王宠惠、教育总长蔡元培3人为同盟会员外;其余如实业总长张謇、交通总长汤寿潜为立宪派领袖;内务总长程德全、司法总长伍廷芳为反正的旧官僚;海军总长黄钟英原为清海筹号巡洋舰管带、临时舰队司令,武昌起义后在九江举兵反正,为起义将领的代表;财政总长陈锦涛,早年留学美国,获耶鲁大学经济学博士学位,回国后供职于大清银行,为著名的经济学家和理财专家,为专家学者的代表。1912年1月28日列名临时参议院成立会的28名议员中,同盟会员20人,非同盟会者11人,约占三分之一。后来一些人因病因事而退出,参议院进行了新的增补,至4月初,参议院增至 48名议员,其中立宪派仍有9名。
同时,孙中山为协调同盟会与光复会的关系,禁止仇杀保皇党人,曾两次致电广东都督陈炯明,指出同盟会和光复会“两会欣戴宗国,同仇建虏,非只良友,有如弟昆,……今兹民国新立,建虏未平,正宜协力同心,以达共同之目的,岂有猜贰而生阋墙”?至于广大的保皇党普通人员,“皆系康、梁三数人蛊惑,故附和入会者,……犹之赤子陷井,自有推坠之人”,因此,对于保皇党人士只要“现在”不反对民国,其余概“不得执既往之名称以为罪罚”,更不得挟私报复,“擅行仇杀”(36)。
这些都充分体现了孙中山的博大胸怀和伟大的民主革命先行者的人格魅力,最大限度地团结了各阶级阶层的广大群众。同时也充分说明孙中山乃全国各族各阶层革命群众共同的“国民革命”的领袖。
注释:
①②《孙中山选集》上卷,人民出版社1956年版,第 68、80页。
③⑤⑥⑦《孙中山选集》上卷,第69、68、75、69页。
④《史记》卷4,《周记》。
⑧《孙中山选集》上卷,第72页。
⑨县解(朱执信):《论社会革命与政治革命并行》,《民报》第5号,1906年6月。
⑩《列宁选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424页。
(11)(12)《中国近代史》第三次修订本,中华书局1983年版,第366、383页。
(13)章开沅、林增平主编:《辛亥革命》中册,人民出版社1980年版,第284页。
(14)章开沅:《论同盟会的性质及其内部分歧》,林增平等编:《辛亥革命》,巴蜀出版社1989年版。
(15)《民国人物传》第1卷,中华书局1978年版,第35、 43、52、72页。
(16)柏文蔚:《五十回忆》,《近代史资料》1979年第3期 (总第40号)。
(17)冯桂芬:《采西学议》,《校邠庐抗议》卷下,第67页。
(18)冯桂芬:《制洋器议》,《校邠庐抗议》卷下,第73页。
(19)《洪仁玕选集》,中华书局1978年版,第13-15页。
(20)张之洞:《劝学篇》(二),《设学第三》,《张之洞全集》第12册,河北人民出版社1998年版。
(21)(23)《孙中山选集》上卷,第82、77-78页。
(22)《孙中山全集》第1卷,中华书局1981年版,第25页。
(24)(27)(29)(30)(31)《孙中山选集》下卷,人民出版社1956年版,第810-811、708、713、770、773页。
(25)《孙中山选集》第2卷,中华书局1982年版,第512页。
(26)《列宁选集》第2卷,第425页。
(28)《孙中山选集》上卷,第80-81页。
(32)(34)《孙中山选集》下卷,第779、792页。
(33)《孙中山选集》上卷,第76页。
(35)(36)《中华民国史档案资料汇编》第2辑,江苏人民出版社1981年版,第12、1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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