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世纪下半叶西方史学认识论的发展_历史学论文

20世纪下半叶西方史学认识论的发展_历史学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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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下半叶,西方史学理论出现了重要的发展。20世纪上半叶相对论者对历史客观性观念的猛烈抨击推动了西方历史家们对历史客观性重新定位,并深入研究历史解释的性质和方式。从60年代起在西方人文社会科学中出现的“语言学转向”和结构主义的影响,一些历史学家转向历史认识论研究的更深层次,即历史分析和解释借以进行的那个历史文本产生的过程、性质及其模式的探讨。到20世纪末叶,后现代主义开始了对历史学的全面挑战。不仅历史学的科学学科地位,而且历史学本体论的基本范畴都受到了质疑。美国史学家乔治·伊格尔斯在他那本描述20世纪史学的书中,使用了“从科学客观性到后现代主义的挑战”的副标题。这个副标题恰当地勾勒了20世纪下半叶西方史学理论的发展趋向。在20世纪下半叶,没有任何一门人文科学像历史学那样在其本身方法论方面进行了如此彻底的再思考。由于这种再思考,西方史学已成为一门具有高度理论复杂性的学科。了解和借鉴西方理论的新成果,从而推进我国历史科学,特别是历史思维的现代化,应当说仍旧是我们的一项重要任务。本文在此仅对20世纪下半叶西方史学在认识论领域的发展做一初步的和尝试性的评述。

一、对历史客观性的再认识

著名英国历史哲学家沃尔什在谈到历史客观性问题时,认为它是“分析历史哲学中最重要而又最令人困惑不解的问题”。(注:沃尔什《历史哲学导论》(Walsh,Philosophy of History:An Introduction,New York:1960,第94页,引自中文译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91年版何兆武,张文杰译。)当司马迁把历史学家的职责概括为“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时,西方哲人修昔底德早把追求历史真实看做是历史家的首要使命。19和20世纪之交,关于历史是客观存在的和历史家能够客观叙述历史的思想是历史学当时发展成为一门学科的信念基础。可以说20世纪西方历史哲学正是围绕对这一主题的反思而展开的。在客观主义史学家看来,“历史家的最高职责是按事件实际发生的那样来叙述历史”。因为历史事实是自明的,不需要解释。历史家的工作主要就是去发现、考证和批判原始史料。这种客观历史观是同西方哲学的一个重要理论:反映论紧密相连的。反映论相信人心如一面镜子。所有的观念都源于心灵对外界的反映。客观就意味着心灵无成见。罗马哲学家西塞罗就写道:历史家必须讲述真实,为此他必须不带成见。历史实证主义的另一基本观念是“关于研究对像的知识独立于研究主体的活动”的观点。历史真理性在于它重构了史实。而这个史实是独立于历史家的思维的。

进入20世纪,19世纪历史学的这一基本概念遭到克罗齐和贝克尔的质疑。克罗齐首先向19世纪这种对事实的偶象崇拜的历史观挑战。克罗齐相信,这种认为事实和解释相分离,解释是以事实为根据的观念是似是而非的。并没有已经制好的事实供历史家去发现。历史家往往为自己的研究目的而假设了历史“事实”。因此历史研究的起点就是“正在思考建构事实的头脑”。(注:克罗齐:《历史学的理论和实践》(Croce,History:1ts Theory andPractice,New York:1960),第75页。)贝克尔在他1932年任美国历史协会主席的讲演中,宣称“事实,并不像自然界的物质、坚实、有形体。事实本身是对许多小事实概括的结果。而这些小事实是历史家在该中心事件相关的更广泛的历史联系中选择出来的。因此,它类似一个象征符号。(注:卡尔·贝克尔:《什么是历史事实》(Beceker,"What are HistoricalFacts"),载汉斯·麦尔哈夫编:《当代历史哲学论文集》(Meyerhoff,Hans.The Philosophy of History in Our Time:An Anthology,Garden City,New York:1959),第120-5页;张文杰等编译《现代西方历史哲学译文集》,上海译文出版社,1984年版,第228-229页。)

法国历史家列维·布鲁尔从另一个侧面对客观史学的基本范畴“事实”挑战。在他看来。历史学家更多地是去关注社会所认为是真实的,而不是实际的、粗糙的事实。建立在19世纪分解式历史编纂学基础上的这种把事实等同于著名的事件,把历史等同于对事件的平铺直叙的观点不适合现代解释历史的需要。从历史相对论出发,另一位美国历史协会主席,比尔德也否认历史客观性的可能。比尔德声称历史客观性是一个高尚的,但却达不到的梦想,这个梦想认为能获得关于过去的完整的、不偏不倚的知识。然而历史家不可能客观地再现历史事件,因为该事件已逝去了。有关的记载再完整也不可能全面。材料因而是残缺不全的。历史家必须选择材料。而选择时,又受到头脑中已有的有关该事件的结论的影响,因此会按照某一框架来选择材料。对同一事件常会有几个框架。(注:查尔斯·比尔德:《那个高尚的梦想》(Beard,"That Noble Dream"inStern,The Varieties of History:From Voltaire to the Present,New York:1972)。“每一段成文史……都是对事实的选择和整理……,与价值相连的选择、确定和阐述的结果。”换句话说,历史学家关于事件的描述不可能究尽与事件相关的所有小事件、人的活动和观念等。因此必须去选择某些与事件相关的材料,而反对其他说法或断言。是什么导致历史家从特定事件的所有可能真实的断言中做出某些判断?是历史学家头脑中的目的。并不是所有的事件都可成为历史。只有那些对著述者来说具有社会含义的事件才成为历史事实。参见查尔斯·比尔德《作为信念活动的历史写作》(Beard,"Written History as an Act of Faith")载麦尔哈夫编,《当代历史哲学论文集》,第141页。)

19世纪实证主义史学的哲学基础是反映论。20世纪相对主义史学理论的哲学基础则源于体验论。仿效康德的哲学家狄尔泰,在对历史学进行认识论批判中,提出历史认识的起源和基础在于内部经验,即体验。因为历史家所接触到的素材都是僵死的文字资料、古迹、考古发现等。历史家要探讨它们的社会历史含义,彼此的联系以及留下这些遗物的人和社会的精神思想,只能通过自己的思想设身处地地去体验。换句话说,让过去在自己的精神想象中复活。克罗齐在此基础上提出一切历史都是当代历史思想史。柯林伍德更进一步归纳为:一切历史都是思想史。体验论在看到反映论的弱点,既人的观察思维或者说心灵并不是白板一块,而是带有种种时代的、社会的、个人的成见和观念时,过份夸大了历史思维的作用。实际上,历史叙述或解释并不能脱离具体的史料。历史思维在很大程度上表现为历史家对史料的整理和解释。

对事实的重新定义 经过相对主义者在20世纪上半叶的分析批判后,很少有人再认为历史事实会自己说话,或者阐明自己的价值。但是许多历史学家也不同意贝克尔关于事实只是一个象征,历史家可随意构造的看法。进一步的辩析,区分了事实与事件。“事实”被理解为是对事件的一种陈述或确证,而不是一独立的实体,也不是“关于过去事件的真实的描述”。(注:费希尔:《历史家的谬误:寻找历史思想的逻辑》(Fisher,Historians'Fallacies:Toward a Logic of Historical Thought,New York:1970),第66页。)对事实的重新定义受到语义分析哲学的影响,上述解释很符合中文的词义。在汉语中,事=事件;实=真相。事件真相含有一种对过去某一事件的某种陈述和评判的意思。而这种陈述和评判被认为是符合真相的。传统的观念把“事实”和“事件”混同使用,模糊了历史叙述中的事实和过去事件的差别。

贝克尔的理论被不少历史学家评为是对“历史学的最大破坏”。曼德尔鲍姆反驳贝克尔的相对主义理论,认为过去发生的事实是确实的。(注:曼德尔鲍姆,《评论》载《哲学杂志》,1952年49卷,(Mandelbaum,"Comments"in the Journal of Philosophy,Vol.49.1952),第360页。)当然,曼德尔鲍姆主要是指第一种含义,即做为“事件”的事实。而贝克尔更多地是指后一种含义的事实,即关于过去事件的真实陈述。后者确实在不同的时代会不同。“尽管过去的事件是以那种而不是以其他方式发生了……事实,或者说关于过去事件的真实陈述随着将来其他事件的出现能够而将改变”。(注:费希尔,前引书,第66页。)那么,历史事实不确定的根源何在呢?费希尔和卡尔等人提到了两方面的原因,(一)“过去某一事件的意义总是部份地依赖后来的事件”。(注:费希尔,前引书,第66页。)后来的发展会使该事件在一连串的事件序列中的意义不同,对历史的解释也发生变化。例如洋务运动,由于我国在80代的对外开放和改革,80年代对洋务运动的性质及后果和解释已与50年代的不同。(二)对历史事件的解释还会因为进行这种解释的主体的思想价值观随时代的变化而变易。卡尔就指出,事实“属于过去”,而史家则是“现在的一部分”。历史学家寻找和收集“基本事实”。它们之所以成为历史叙述中的事实仅仅是它们被选择出来并被加以解释,才成为有历史意义的。(注:卡尔:《历史是什么》(Carr,What is History?Harmondsworth,1964),第30页。)卡尔的话语虽有相对主义之嫌,但在某种意义上也揭示了历史写作中主体与客体的复杂关系。

20世纪上半叶的种种质疑历史客观性的话语仍然无法削除历史家头脑中根深蒂固的关于我们之外存在一个真实的过去的观念。因此20世纪下半叶出现了维护历史客观性的理论。20世纪下半叶的历史实在主义主要从把历史学与自然科学相比较中,反证历史研究具有某种客观性。实在主义者如曼德尔鲍姆和特纳重申仍然存在不依后人的观点和理解而改变的历史客体。尽管历史家不可能成为完全没有偏见的历史现实的镜子,历史证据也支离破碎,历史学家的社会存在也在变化,以及不可能当面观察一个永远消失了的过去等,使历史叙述不可能和真实相符合,但这并不意味着历史事件改变了。而只意味着我们对事件的理解改变了。历史研究的对象仍是这些事件。历史家的目标是讲述真实生活的故事。(注:弗里德里克·特纳:《历史的意义》(Turner,"The Significance ofHistory"),载斯特恩:《多样化的历史写作:从伏尔泰到现在》,1972年版,第200页。)实在主义的另一个重要观点是认为过去有一内在结构。这个结构是历史叙述的对象。曼德尔鲍姆说,社会和它的各个方面在历史上是客观真实的,有其结构和特征。它们不依赖我们所选择的观点而改变。支持历史客观性的论点如下:

历史研究与自然科学的差异具有相对性 分析历史哲学家,如德雷,从历史研究与自然科学的差异的相对性出发来辩护历史研究的科学性。他的论点是:在研究者对研究的题材有选择性和渗入价值判断上,历史研究并不是独一无二的。自然科学也研究个别现象(如某一次火山爆发)。历史研究者也试图建立一般结构和原则。没有任何科学家能够研究他领域的一切。他也选择特定方面或问题。这样,他也像历史家一样从他自己的兴趣出发,并暴露出自己的价值判断。(注:威廉·德雷:《历史哲学》(Dray,Philosophy of History,EnglewoodCliffs,N.J.1964),第29页。)

历史研究与自然科学在逻辑推理上具有相似性 相对主义者从社会学和心理学的角度上去质疑历史客观性问题。而实在主义则从方法论和逻辑结构上去论证历史研究的客观性问题。曼德尔鲍姆指出对历史表述的环境进行社会学的批判毫未触及对历史叙述本身是否真实的问题。(注:莫瑞斯·曼德尔鲍姆:《历史知识问题:回答相对主义》(Mandelbaum,The Problem of Historical Knowledge:An Answer to Relativism,New York:1967),第184页。首次出版于1938年的该书提出了许多客观主义的基本论点。)像自然科学一样,历史叙述的可靠性应该看它同证据的逻辑关系是否严密。当代历史研究在对证据的分析和研究结果的表述上同自然科学并无多大差别,可以说是遵循同样的方法论原则。实在主义者据此反驳相对主义:我们虽然承认人不可能去了解认识过去的全貌和全部真相,但这并不等于说对过去的某些方面不能得出从逻辑上来说站得住脚的结论。(注:莫顿·怀特:《历史能够是客观的吗?》(Morton white,"Can History Be Objective??)载麦尔哈夫编,《当代历史哲学论文集》第193-196页;赫克斯特:《历史家和他的时代》(Hexter,"The Historian and His Day"),载赫克斯特编:《重新评价历史》(Hexter,Reappraisals in History,Evanston,1961),第189页,该文是专业历史写作者对相对论批判的力作;大卫·费希尔:《历史家的谬误:寻找历史思想的逻辑》(Fisher,Historians' Fallacies:Toward a Logic of Historical Thought,NewYork:1970),该书分析了历史相对论的一些基本论点,驳斥了历史家不能发现客观真实的错误观点。)个人的偏好和社会成见影响历史家对史料的选择和解释,并不意味着研究不可能获得站得住脚的对事件的解释。(注:恩斯特·纳格尔:《历史分析的逻辑》(Nagel,The Logic of HistoricalAnalysis),载麦尔哈夫编,《当代历史哲学论文集》,第203-215页。)

对历史客观性的重新定位 在反驳相对论的论战中,实在主义历史哲学家们对历史客观性进行了重新定位。绝对、超然的客观的观念让位于有限的客观的观念。客观被定义为在学科领域内得到普遍认同。曼德尔鲍姆解释说。在研究中如果我们说某些研究结论客观,并不是说这些结论符合与人的探索相分离的一个抽象意义上的真理,而是说它们能被所有认真研究此问题的人所接受。沃尔什提出了一个所谓“透视观理论”。他认为使一种探讨方式客观不在于它像镜子一样如实地反映一个独立的对象,而在于它是否发展出一套思考其研究对象的标准方法。这就是说,其研究者在什么构成研究素材和怎样研究上多少有一致同意的原则和方法。客观就意味着准确地从其学科观点,而不是以其他方式描述研究对象(注:沃尔什:《历史哲学导论》,第109页。),这种理论同库恩的科学范型理论接近了。

客观性也体现为一种避免主观性的高度觉悟。实在主义者梅尔登对此阐述说,我们承认历史研究是人去研究人的行为的过去。因此历史研究比自然科学更易受到社会偏见的影响。相对论者提出社会科学不可能是中性的是有一定道理的。客观性因此最好不要理解为绝对的中性,而应理解为“一种高度的觉悟。它意识到研究者作为一个社会存在性,其观点可能会给研究带来某种偏见、歪曲和错误。因而采用各种可能去达到合理性和可信性的标准。”(注:美尔登:《历史客观性,一个高尚的梦想?》(Melden,A."Historical Objectivity,A Noble Dream?"in Nash,Ronald.Ideas of History,New York:1969),第200页。)罗素曾经说过,哲学分析的任务就是去揭露那些似是而非的“先验的证明”然后把剩下的问题置于“经验的基础之上”。20世纪下半叶西方历史学界的上述辩析,在一定程度上使我们能更好地认识历史知识的性质。

二、对历史解释的性质和模式的探讨

历史学家的任务是不仅要确定事实,还得要解释它们。(注:参见德雷《历史哲学》(Dray,Philosophy of History,Prentice Hall,1964),第4页。)历史史料无论多么丰富,它们本身并不能自动成为“历史”。历史家对历史资料进行考证和整理后还需要追溯一个事件与另一些事件的内在联系,确定这些事件在人类社会历史中的位置和意义。对历史的理解始终“包含着根据某些原则而对证据进行评判”。(注:沃尔什;《历史哲学导论》第105页。译文出自何兆武和陈启能编:《当代西方史学理论》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6年版,第264-265页。)40年代以后,历史解释的性质及其模式的问题便被提出来了。这些问题的提出伴随着分析历史哲学的兴起,并推动了西方历史哲学认识论研究在20世纪后半叶的空前发达。20世纪下半叶,“没有任何一门人文科学像历史学那样在其本身方法论方面,进行了如此彻底的再思考。”(注:利科尔(Paul Ricoeur):《哲学主要趋向》,商务印书馆1988年版,第240页。)

如前所述。20世纪上半叶相对论者对历史学宣称其已成为向科学进行挑战的一个主要论点是:历史学以描述为主。其研究对象是独特的、个别的、不再重复的历史事件,并且不像自然科学那样以发现一般定律为其首要任务。这些认识及观点使历史解释成为分析历史哲学研究的最重要问题。分析历史哲学家也认为,认识论和研究方法上的逻辑分析批判在自然科学中已达到很高阶段,在历史学中的运用却还处于一种前科学的阶段,历史学因而必须经过一番严密的认识论上的批判。20世纪下半叶分析历史哲学对解释在历史研究中的性质、作用和模式的探讨上出现了两大理论:“涵盖定律理论”和“配景论”。

(一)涵盖定律理论或“假设—演绎推理模式”

该理论认为,所有的科学解释在逻辑形式上都是相同的。科学解释以演绎推理和三段论为模式。历史学是科学的一门学科。因此历史解释也必须合符科学解释的这种普遍模式。这样,历史解释才能具有“科学性”。波普尔和亨佩尔首先提出这个理论。基于上述观点,他们认为历史解释如要具有有效性,就不能同自然科学中的解释有根本差异。而且必须是演绎推理式的。其结论的大前提必须包含有一般定理。

亨佩尔把“一般定理”(a general Law)定义为“能够被观察和实验证伪的关于普遍条件形式的陈述”。(注:亨佩尔:《一般定理在历史研究中的功用》(Hempel,"The Function ofGeneral Laws in History"),载卡丁纳尔:《历史研究理论》(Gardiner,ed.Theories of History),自由出版社1959年版,第34-35页。)这些“一般定理”可以是心理学的和自然科学的定理。一般定理涵盖特殊(现象),特殊现象只是一般原理所阐明现象中的一个事例。“如同在其他观察和实验科学中一样,在历史学中,对一现象的解释是把其纳入普遍实证规律的原理之下;解释的彻底性……全在于它是否依据于那些被观察和实验所证实的有关其初始条件的一般原理的假设。”(注:亨佩尔,前引著作第353页。)

波普尔和亨佩尔要为历史解释建立一个严格模式的努力遭到了许多历史家的责难。批评家们提出,大多数历史写作实际上并不通常遵循这种模式,而且历史研究以描述事件为主。有其自身不同于自然科学学科的特点。(注:明克:《历史理解的自主性》(Mink,"The Autonomy of HistoricalUnderstanding")载德雷:《历史中的规律和解释》(Dray,William.Laws and Explanation in History),牛津大学出版社1966年版,第16-92页。)这些批评有其合理的地方。从改革开放以前中国的史学中可以看出把历史研究简化为从原理到结论的弊端。这种以论代史,或史从论出的做法把历史研究变成了往理论框架内填充史料。

然而,如果我们适当地对亨佩尔的理论加以限定和清洗,我们仍能看到这些问题的提出有其重要理论意义。正是由于这种原因,波普尔和亨佩尔的理论成为二战后西方分析历史哲学中影响最为深远的理论,它推动了西方历史哲学家如沃尔什等人对历史解释的更细致的研究,并提出“配景论”。它也促使像海登·怀特这样的后现代主义历史学家对历史叙述的结构的研究。可以看出,“涵盖定律论”即使不是历史解释的“惟一的,甚至不是最重要的“模式,(注:莫非:《我们关于过去历史的知识》(Murphey,Our Knowledge of the Historical Past,Indianapolis Ind,1973)。)但它的确可能是一种重要的模式。

(二)配景论(Colligation)

沿着亨佩尔的“涵盖定律论”的思路。英国哲学家沃尔什进一步提出历史解释的所谓“配景模式”。他认为历史家更多地是通过把所需要解释的对象置于独特的时空背景中而使其得到说明。沃尔什首先在1942年提出该概念。后在其1960年出版的《历史哲学导论》中进一步说明。19世纪哲学家威廉·惠维尔在其1840年出版的《建立在历史基础上的归纳科学的哲学》书中首次使用"Colligation"一词,指称科学思维中的一个程序,即用一般性概念、范畴和假设把若干孤立的事实连接在一起。沃尔什借用了这一概念。

按照“涵盖定律论”,各门科学中的知识,其逻辑结构是同样的。历史解释因而也应遵循自然科学解释的逻辑形式,沃尔什并不否认某些历史解释可能遵循这种模式。但他争论说并不是所有的历史解释都采用这一模式,历史学家在说明事件时有其特殊方式,因此需要有一种能够反映历史家在实际阐明具体历史事件时所采取的步骤的解释理论。历史家在解释时也运用历史概括,但他并不是常常以把事件表述为普遍规律的事例的方式,而是以追溯所研究的事件之间,以及它们同其他事件或情境的内在联系,并显示整体性的方式。每个历史家所致力的并不是单纯地讲述不相关的事实,而是流畅的叙述。其中每一个事件都被置于其本来的位置,并属于一能被认知的整体。沃尔什认为在这点上历史家的理想在原则上同戏剧作家和小说家一致。他们都试图把事件安排表述为具有内在的情节结构和从属于一总的题材,当历史家末能找到这种整体性,他就感到未能理解他所研究的历史。(注:沃尔什:《历史的可理解性》(Walsh,"The Intelligibility of History?,In Philosophy,vol.17,1942),第128-143页。)从这里,我们看到海登·怀特后来提出的关于历史叙述的性质及模式的理论渊源。

“配景”就是通过追溯一个事件同其他事件的内在联系,并把它置于其历史环境中来解释该事件的程序。(注:沃尔什:《历史哲学导论》,第59页。)这种解释的一个主要方法是把历史事件按某些一般性概念加以分类。或者说通过寻找到一些范畴概念,并运用它们来使所研究的历史事件概念化,从而使这些事件得到说明。历史家也通过把这些事件置于经由这些概念所构筑的关于那个特定历史时期的历史发展的叙述框架中使其变得可被理解。例如像文艺复兴、启蒙运动、浪漫主义、现代化和革命等都是这种所谓的“配景”概念。这类概念都是关于特定历史时期和某个特殊类别的历史事件的概括范畴,当某一事件被说成是某个范畴所指称的那个事件的一部分,它就得到说明了。沃尔什的理论揭示了历史思维或者说历史说明的最一般的形式。凡是从事过具体历史写作的历史研究者都知道,我们的确经常有意识或无意识地在历史写作中由于使用概念范畴从而对所描述的事件的性质进行分类,并且由于使用某些指称性概念名词来命名某些历史时期,从而对这些历史事件发生的总的时代特征作出了说明。

德雷把这种“用纲领来解释”的形式称为写作中的“合成”程序。他提出这种解释不是演绎性的,而是总结性的。这就是说,当各种特殊事件被显示已组合在一起构成一个更大的历史事件整体时,这些事件就得到解释。“配景”的概念使历史家能“把广泛的事实组建成一个系统或模式”。(注:德雷:《解释历史上的什么》(Dray,"Explaining What in History"),载卡尔丁纳编:《历史学的理论》(Gardiner,ed.Theories of History),纽约:1959年版,第405-408页。)德雷的理论确有某种启发性。当我们把英国内战、法国大革命和中国的辛亥革命都称为资产阶级革命时,我们已按某种世界历史理论对中英法三国的这些历史事件做出了总的定性(配景论)的解释。麦克卡拉进一步区分了两类配景概念,一类是普遍性概念,指称发生在人类历史上不同时间或地点的一整类事件,如革命。另一类则是单数概念,特指发生在人类历史某一特殊地方和时间的事件,如:“欧洲:文艺复兴”等。(注:麦克卡拉:《历史中的配景与分类》(McCullagh,"Colligation and Classification in History"),载《历史和理论》(History and Theory),1978年第17卷。)

沿着沃尔什和德雷的探讨路线,刘易斯提出了又一种他称之为“列位解释”(Sequential explanation)的模式。“我们可以通过把一个特殊事件正确地置于叙述序列的某一个位置来理解它”。(注:明克:《历史理解的自主性》(Mink,The Autonomy of Historical Understanding),载德雷编:《哲学分析和历史学》(Dray,PhilosophicalAnalysis and History,New.York:1973),第172页。)因此对事件的说明在于它被放置在一个行动序列中,历史家思想中所有的关于该行动序列的历史和时代背景便提供了对该事件的实际意义的解释的线索。明克声称当历史家把一系列的事件或情景组合在一个更大的整体或情景时,他行使了对那些历史事件的“提纲式的判断”。而这取决于历史家去发现“历史事件的语法”。涵盖定律理论则代表了历史家去发现“历史事件本身单独的逻辑”的努力。(注:明克:《历史理解的自主性》,1965年版,第178,181-182页。)

海登·怀特提出了所谓第四种历史解释的模式。他称之为望文生义的“语境论”(Contextualism)。语境是一个在历史场景中去发现历史事件的意义的功能性概念。语境论的要点是通过把事件安置于其出现的环境结构中去说明它。他认为这是大多数专业历史家所通常采用的方法。(注:怀特:《元史学:19世纪欧洲的历史想象》(Hayden white,Metahistory:The Historical Imagination in Nineteenth-Century Europe,Baltimore:1973),第17-21页。)

三、对历史话语的解构

在围绕沃尔什的“配景理论”的讨论时,已涉及到历史语境的概念。沿着这条思路,70年代兴起了对历史话语的研究。历史话语结构的研究受到20世纪下半叶西方几大思潮的影响:60年代以来的“语义学转向”、语义分析哲学、文学研究中的新历史主义、后结构主义和后现代主义等等。它标志着西方历史哲学认识论研究向更深层次的推进。影响最大的一本著作是海登·怀特的《元史学》(1973年)。在那本著作中,海登·怀特提出了一个新的观点:历史被再现出来的形式,包括历史叙述体裁、修辞和文风等并不仅是一种纯粹的表达形式。它本身也是有含义的。“历史叙述并不仅是一种可以用来表述真实事件发展过程的中性的对话形式,而是带有本体论和认识论的选择,并含明确的意识形态和特殊政治含意”。(注:海登·怀特:《形式的内容:叙述话语和述现历史》(Hayden White,The Content of the Form:Narrative Discourse and Historical Representation,John Hopkins University Press,1990),第4页。)

怀特理论的语景 以罗素和维特根斯坦为代表的英国语义分析哲学早就提出只有通过研究语言形式,人们才能讨论概念和实在本身。在他们看来,“我们并不是先思考,然后再用语词形式进行表述;在某种意义上说,我们的思想就是我们的表述。所以,我们只能从用以表达我们思想的语言形式方面来讨论我们的思想”。(注:参见麦克斯韦·查尔斯沃斯:《哲学的还原——哲学与语言分析》,田晓春译,四川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第13页。)维特根斯坦把这种从语言形式出发来讨论哲学问题的方法视为哲学中的划时代转折。维特根斯坦和其他语义分析哲学家的理论使一些历史学家们意识到在语言媒介之前,并没有先验的概念领域的存在。语言表述并不是源自概念框架,而是溶于概念框架,或者说在研究再现现实过程中同步产生。这就促使这些历史哲学家去重新思考历史研究与写作过程中,或者说,历史叙述中的现实是如何构筑起来的。牛津哲学家奥斯汀曾谈到事物的意义在于使用语言。使用不存在真假问题,而是虚构与非虚构问题。这也可能使一些历史学家把对历史事实的陈述看做是使用语言的行为,从而去研究其虚构与非虚构性的问题。

法国学者罗兰·巴尔特很早就写出一篇专门讨论历史话语的论文。他指出,文学和历史文本(作品)并不指涉或反映外在(历史)现实,它本身就是一个独立实体,应当脱离其被创造出来的环境和作者来加以研究。福柯在对中世纪末以来西方意识演化的解构中试图重新发现语言的具象化的重要性。他研究语言复现事物世界的程度,或者说语言通过在事物之前所采取的一种姿态行为本身而构造事物之间的关系的形态。他的理论与系统可以追溯到维柯的《新科学》,乃至文艺复兴的语言哲学家和古希腊罗马的雄辩修辞家所开创的语言历史主义传统。福柯认为17世纪以后,当科学与修辞分离以后,科学对其自身内含的语义或“诗性”本质的敏悟和研究便丧失了。

莱维-斯特劳斯把所有的科学知识都看成是由两极组成:对经验整体的想象式理解和繁杂混乱的个人感觉。他认为历史编纂学力图占据两个极端之间的中间地带。历史家往往利用某种叙述策略把历史事件按某种顺序或结构加以排列。无论是历史家以社会科学的形式(即运用概念和范畴,诸如革命、阶级、城邦等)或是以历史的形式(叙述故事)都参与了神话(即对事件进行了变形)的制造。雅各布森对文体问题的研究表明每一种话语都是借助原先由古典修辞学发现的那些比喻来在语言行为的隐喻极与转喻极之间作衔接。在这样的历史哲学话语环境中,我们不难看出为什么历史学家海登·怀特等开始去研究历史的诗性本质以及历史叙述话语在正式的理论分析之前预先构造事件之间的关系的模式。

历史文本,也就是历史家得以进行理论性分析和解释之前就已存在的历史文本或资料的性质以及它们是如何产生的呢?海登·怀特认为即使是非常注重历史细节或者是单纯历史叙述都含有运用某种历史哲学的成份。因为历史家必须对手中的材料进行梳理,而这一梳理即使不遵循某种理论框架,也要适应或运用普通叙事话语的修辞规则。换句话说,历史家在正式作出努力去解释或阐述研究对象前,已先用一种语言对之进行描述了。(注:参见海登·怀特《历史主义、历史和修辞想象》,载张京媛译编《新历史主义与文学批评》,北京大学出版社1993年版,第180页。此节中,多次使用了该书译文。)

所以,怀特等人把历史写作主要看作是一种散文话语,主张对之进行修辞分析。对历史话语的修辞分析表明,每一历史著述不仅含有一定数量的资料和对这些资料含义作出的解释,也含有如下信息:读者在面对经过转述的资料和对此作出的正式阐述时所应当持有的态度。雅各布森在《语言学与诗学》中也曾阐述过这个论点。在他们看来,上述这些信息主要存在于历史话语的比喻因素中。比喻是历史学家独特风格的精髓。从历史学家个人独到的描写风格中产生了解释性的效果。研究特定历史话语中的比喻因素使我们能查明历史阐述和解释的手段等特征。历史学家往往是通过比喻表达法去制定其话语的主题。特定历史话语的意义的暗示线索既包含在解释性论点的逻辑中,也包含在对研究领域所作描述的修辞中。

历史话语的两个意义层 怀特认为在最简单的散文历史话语中,即使被表述的对象在著述中仅被当作事实,语言的使用本身已表明位于正在被描述的现象后面的那个第二意义层。该意义层独自存在,不依附事实本身,也不依附文本所作的事实外的额外描述和分析所提供的其他论据。换句话说,历史话语(或历史著述)可分解成两个意义层:a,事实及对事实的解说阐释,这是历史话语的明显的,或文字的外表;b,用来刻画这些事件的那个比喻性语言所指涉的深层结构。它由故事范型组成,可以帮助我们编排甚至理解历史事件。(注:参见海登·怀特:《历史主义、历史和修辞想象》,180-200页。)后者就是怀特试图加以阐述的结构,而前者则是分析历史哲学家们所竭力探讨的层面。这个故事范型帮助历史学家把事件从不含意义的记述和顺序中编排成某种受内在策略编就的事件发生结构,从而更进一步对这些事件提出诸如事件发生的地点、时间、方式和原因等有意义的问题。

历史编撰的过程可能就会如下:由于历史话语不可能再现出一个与实际发生的那些事件在规模、范围和顺序诸方面精确重叠的对等物,因此,历史家不得不选择历史事件或资料,并赋予各个个别事件以不同的功能价值。历史家也必须按某种结构来确认事件之间的连贯性。做到这些的一个关键是发现深深植根于杂乱无章的事实中的故事,从而能制作一个框架来容纳各种复杂的事件。在建构框架的过程中,事实受到两类扭曲变形:在对研究领域作表述时可能包括的某些事实会被排除不用;历史叙述中的事件的次序可能有别于事件原先发生的年代次序。由于预先形成了叙述的框架模式,历史学家因而得以进一步做下面的工作:1.精简手中材料(保留一些事件而排斥另一些事件);2.将一些事实排挤至边缘或背景的地位,同时将其余的移近中心位置;3.把一些事实看作是原因,而其余是结果;4.聚拢一些事实而拆散其余的;5.建立与原先表述层话语并存的第二手详述话语,它直接对读者讲述并提供认知根据。(注:参见海登·怀特:《历史主义、历史和修辞想象》,第192页。)

情节修辞结构的意义 任何一部历史著述,包括那些非常注重细节的叙事的、不是理论的运用的历史著述,都需要一些笼统概括性的描述,从而把对细节的描写连接成一个全面的叙述。比喻性的语言就含有概括性功能。它相当于理论在哲学性历史话语中的作用。历史学家正是用比喻性语言来描述历史事件的组成部分的关系并刻画发展过程中各个变化的特征。历史叙述的条理性依赖于起决定作用的比喻表达模式。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历史叙述的各种形式都是试图从比喻上把握世界的产物。因此在貌似以散文方式处理现实的那个表述形式后有一个潜在诗学结构。对历史话语比喻层的分析可以发现历史表述的几种类型。隐喻、转喻、提喻和反讽等手法构成了比喻语言运用的主要类型。这些比喻模式支配着对特定历史时期或事件的结构及其中各个阶段连接成为一个过程所作的修辞性描绘。

如上所述,从结构主义观点出发,怀特认为,历史学家在试图对其处理的历史资料进行叙述以前,在心中已形成一个情节修辞结构。然后用这个结构去梳理整合复杂的历史事件,以使其构成一个可以被理解的历史故事。在这个过程中,即历史学家把自己的观念加给历史事实之前,他必须预见并构筑一个历史世界,其中居住活动着一些人物,并被设想为具有某种联系。这四种联系构成叙述中的情节和尔后理性解释所要解决的问题。历史学家还必须建立一种词汇、句法和语义方面的完整的语言蓝图。换句话说,历史学家要做的就是把关于过去事件的文献转译成历史学家本人叙述的文献。这种转译的程序受到有限的四种修辞方式和情节结构的支配。这种修辞情节结构方式:隐喻——浪漫史或传奇,转喻——悲剧,提喻——喜剧和反语——讽刺剧,又需要四种相应不同的解释方式。所有这些修辞方式、情节结构和解释模式的差异又源于历史学家不同的意识形态观念:无政府主义、激进主义、保守主义和自由主义。历史学家的意识形态和历史观念决定了他用来转译组合历史文献资料的修辞形式、叙述的情节结构和解释模式。(注:参见海登·怀特:《元史学:19世纪欧洲的历史想象》,第99,426-429页。)

这样,怀特也在历史话语中“发现”了一个结构。后现代主义者安克斯密特认为怀特的研究标志着历史哲学领域内的一场革命。同索绪尔和雅各布森的语言、音位结构和莱雅-斯特劳斯的原始社会婚姻制的结构一样,怀特的结构也是分层的,而且深一层的结构的差异解释上一层的变化。有限的符码解释变化万千的现象。可以看出,虽然怀特过份倾向于相对论和非实在主义观点,但怀特的理论中的确有许多令人深思的、耳目一新的论点。他极为详细地研究了历史写作中的一些最基本层面,而且总结了欧美前此一代历史哲学家的探索。

本文仅是对西方史学认识论在20世纪下半叶发展的粗略评述。而且评述的重点放在盎格鲁·撒克逊的分析哲学和经验论传统。笔者认为本文所重点讨论的这些西方历史认识论的新成果涉及到历史研究与写作的最基本层面。了解它们有助于提高我们历史思维的自觉性。可以看出由于这些新的探索,西方史学在历史研究的有效性、使用语言概念的准确性和运用资料及理论概括的技巧等方面都已达到相当的高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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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下半叶西方史学认识论的发展_历史学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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