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践在什么意义上可以成为本体?_哲学论文

实践在什么意义上可以成为本体?_哲学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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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马克思主义哲学是否有本体论的问题上,多数学者持肯定态度。在马克思主义哲学本体论是什么的问题上,学者们则各持己见,研判不一。综观马克思的思想,比较学者们的观点和理由,笔者赞成实践本体论,认为在以下三种意义上实践可以成为本体。

一、逻辑意义

每一种系统的理论都有自己的逻辑。哲学——当然也包括马克思主义哲学——作为反思的理论,作为以形而上学之思为特征的智慧之学,逻辑更是其缺少了就不再成为本身的规定性要素。逻辑呈现的是概念、范畴、命题或立场、观点、方法之间的内在联系,也可以说是一种理论通过概念、范畴、命题或立场、观点、方法展现出来的思想关系。这种联系或关系是以推理的形式获得的,是以一个或几个概念、范畴、命题为根据和理由而推出一个或一种理论、观点、学说的思维过程。在这个思维过程中,思想者可以借助一个公理、假设、定义为出发点(逻辑起点)推出整个理论体系,建立自己的学说,只要这个理论体系或学说能够合理地解释说明其所反思的对象,它便有存在的价值和理由,而作为其出发点的公理、假设或定义则并不必然需要得到证明。这一方法在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研究中时常可见,在哲学研究中更为普遍,许多哲学家的本体论思想就是在运用这一方法进行形而上学之思的过程中产生的,或者说,许多哲学家那里的本体论问题是在逻辑意义上发生的。

马克思主义哲学本体论也可以在逻辑意义上理解。在逻辑意义上,实践之为本体有两个理由,这两个理由也可以看作逻辑意义上实践本体的两层含义。其一,实践是马克思哲学的逻辑旨归。像许多哲学理论一样,马克思哲学理论体系也是由概念、范畴、命题组成的。马克思哲学的一些基本概念、范畴,如人、社会、历史、发展等,是由实践联系在一起的:人是现实地从事生产活动的,在生产中产生一定的、必然的、不以人们的意志为转移的生产关系、经济结构、上层建筑(社会),历史不过是人的活动,因而发展是人的自我创造。马克思哲学的一些基本命题,如物质生活的生产方式制约整个社会生活过程、人们的社会存在决定人们的意识、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推动社会发展、人类解放等,是以实践为话语本质的:生产方式是实践的行为模式,社会存在在本质上是实践的,社会基本矛盾在社会生产生活中发生又通过社会生产生活解决,人类在生产、生活、解决矛盾中所做的一切努力都是为了自身解放。实践像一条红线贯穿于马克思哲学中,成为马克思哲学思想的逻辑纽带,以至于我们有充分的理由认为,没有实践,马克思哲学就没有逻辑,抽去了实践,马克思哲学就是一盘散沙。由是,当我们追溯这些概念、范畴、命题时,就会发现它们最终都归结到一点——实践。其二,实践是马克思哲学的逻辑起点。作为马克思哲学的基本范畴,实践是一个最一般的抽象,它包含着以后发展的一切矛盾的胚芽,蕴含着尚未展开的概念的全部丰富性。物质生产、社会交往、阶级斗争、社会基本矛盾运动是它的具体形态,人与自然的关系、人与人的社会关系、主体和客体的关系、主观和客观的关系是它派生或分化的结果,一言以蔽之,整个马克思哲学就是它的自我展开。

两层含义所涉内容其实同一,只不过前者在形式上表现为由“多”向“一”追溯,后者在形式上表现为由“一”向“多”展开。在第一层含义上,实践表现为马克思哲学概念、范畴、命题的本质和根据。只要马克思哲学逻辑地包含这一本质和根据,不管马克思本人说没说过实践本体这样的话,都不影响它作为本体而存在,如同“本体论”一词17世纪以后才出现并不影响本体论研究早在古希腊时代即已开始一样。在第二层含义上,实践表现为马克思哲学理论体系的本源、始基。作为派生“社会历史”全部过程和结果的本源、始基,它就是“存在”,由它展开的物质生产、交往实践、阶级斗争、人的关系等等是“在者”。整个马克思哲学的理论核心,就是使实践从具体实践活动中显露出来,并对实践本身进行解释。逻辑意义上的实践是超验的。我们只能经验到农民种地、工人做工、科学实验、相互往来,劳资冲突等等,不能经验到“实践”,如同我们只能感受到山水林木楼堂馆所不能感受到“物质”一样。因此,我们不同意简单地说“实践”是一个具有经验意义的概念,是感性存在物,因而不能成为本体的观点,这种观点把“存在”和“存在者”、形而上学之思和科学之思混淆了。而产生这一结果的一个重要原因,是我们在“实践”定义问题上没有注意区分作为逻辑范畴的“实践”和作为感性活动的实践,过于从感性活动的角度理解解释它,从而自己给自己设置了障碍。

实践之为本体的理由已如上述。本来,在逻辑的意义上,给出上述理由即可以算作完成了论证。但对马克思哲学来说还有一点必须补充:实践在马克思那里不仅是逻辑的起点,同时也是历史的起点,实践之为本体,是逻辑和历史的统一。因此,实践作为本质、本源和根据,其所分化派生的不仅是概念、范畴、命题,而且是人类社会和历史。如果说作为逻辑“元点”的公理、假设、定义虽然并不必然需要证明,但其本身毕竟有一个合理与否的问题从而隐含着局限的话,那么由于它和历史的统一,这种局限便被大大消解了。

二、社会历史意义

当恩格斯说唯物史观是马克思一生做出的两大发现之一时,他已经道出了马克思哲学的特质——在别的方面马克思可能保留了以往哲学的话语、论题、观点,唯物史观却是马克思的独创成果,马克思哲学就是唯物史观。

唯物史观是关于社会历史发展的学说,它的另一个名称叫做实践唯物主义。社会历史表征马克思的视域,是马克思哲学的外延;实践唯物主义表征马克思的哲学变革,是马克思哲学的内涵。“对实践的唯物主义者即共产主义者来说,全部问题都在于使现存世界革命化,实际地反对并改变现存的事物。”[1]那个被改变的事物是以往活动的结果,改变是不满于以往活动的现状,为使世界革命化而做出的新的努力。这是一个对象化过程,一个实践者以自身为尺度借助于工具手段消除障碍弥合裂隙而与外部世界统一的过程。历史是人的活动的时间之矢,社会是人的活动的空间延展,马克思哲学的逻辑——无论是由“多”向“一”的追溯,还是由“一”向“多”的展开——是在这个时空范围内存在、发生、发展的,也只能在这个时空范围内存在、发生、发展。因此,实践本体是社会历史本体,在社会历史意义上成立,一刻也不能脱离社会历史。

然而,正是实践和社会历史之间这种密切的关联,成为一些学者否定、置疑实践本体论的主要理由。主张物质本体论的学者认为,现实世界是客观的物质世界,社会历史不过是其中一个部分,马克思主义哲学所讲的本体,应该是包括自然界、人类社会和思维在内的整个世界的本体,这样的本体只能是物质,因为对作为整体的世界来说,它的统一性在于它的物质性,物质是世界的本体,实践不可能成为本体,看不到这一点,主张以实践为本体,不仅于理无据,而且会使马克思主义哲学脱离唯物主义的根基。基于同样的认知,又感受到实践本体论的合理性而不愿放弃,有学者甚至提出物质、实践二元本体论的观点,即在社会历史领域承认实践本体论,在自然领域坚持物质本体论,心态之矛盾由此可见一斑。问题至此似乎陷入僵局,物质本体论成为实践本体论的最大障碍,但在我看来,主张物质本体论的学者那表面上非常有力的论据,其实恰恰是对马克思哲学的误读。这里的问题的关键,不在于要不要从作为整体的世界出发来确认本体,而在于马克思视野中整体的世界是什么?或者说马克思所说的社会历史是什么?主张物质本体论的学者想当然地把马克思视野中的世界看作一如既往的客观世界,它由自然、社会、思维三个部分组成,马克思所说的社会历史只是其中一部分。在他们那里,自然、社会、思维是分立的,仿佛有可以脱离社会的自然和思维,或者有可以脱离自然和思维的社会。殊不知他们心目中“一如既往”的客观世界是旧唯物主义的世界观,不是马克思哲学的世界观。马克思哲学的世界是社会历史,马克思所说的社会历史包括自然和思维,是自然、社会、思维的统一。关于社会和思维的统一不用多说,马克思下面一句话足以为证:“意识一开始就是社会的产物,而且只要人们存在着,它就仍然是这种产物。”[1]关于社会和自然的关系不能不多说几句。首先,马克思在创立唯物史观之前就已经超越了以费尔巴哈为代表的旧唯物主义,主张实践基础上自然与社会的统一。《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提出“人化自然”命题,把自然与物质生产联系在一起:“没有自然界,没有感性的外部世界,工人什么也不能创造。它是工人的劳动得以实现、工人的劳动在其中活动、工人的劳动从中生产出和借以生产出自己的产品的材料。”[2]在谈到扬弃私有制后人的活动和关系时,马克思又做了这样的表述:“社会性质是整个运动的普遍性质;正像社会本身生产作为人的人一样,社会也是由人生产的。活动和享受,无论就其内容或就其存在方式来说,都是社会的活动和社会的享受。自然界的人的本质只有对社会的人来说才是存在的;因为只有在社会中,自然界对人来说才是人与人联系的纽带,才是他为别人的存在和别人为他的存在,只有在社会中,自然界才是人自己的人的存在的基础,才是人的现实生活的要素。只有在社会中,人的自然的存在对他来说才是自己的人的存在,并且自然界对他来说才成为人。因此,社会是人同自然界的完成了的本质的统一,是自然界的真正复活,是人的实现了的自然主义和自然界的实现了的人道主义。”[2]其次,创立唯物史观后,马克思仍然坚持这一观点。《德意志意识形态》反对那种”自然和历史的对立’,好像这是两种互不相干的‘事物’”的观点,因为,按照这种观点,“好像人们面前始终不会有历史的自然和自然的历史”。在马克思看来,“如果懂得在工业中向来就有那个很著名的‘人和自然的统一’,而且这种统一在每一个时代都随着工业或慢或快的发展而不断变化,就像人与自然的‘斗争’促进其生产力在相应基础上的发展一样,那么上述问题也就自行消失了。”进而马克思批判费尔巴哈说:“这种活动,这种连续不断的感性劳动和创造、这种生产,正是整个现存的感性世界的基础,它哪怕只中断一年,费尔巴哈就会看到,不仅在自然界将发生巨大的变化,而且整个人类世界以及他自己的直观能力,甚至他本身的存在也会很快就没有了。”[1]显然,社会与自然的统一是马克思一贯的思想,那么,当社会历史就是马克思哲学的整体世界、马克思哲学的世界就是自然、社会、思维的统一时,怎么能够说社会历史意义上的本体只是关于部分世界的说明呢?!

其实,以什么为本体——实践、物质、抑或其他,取决于哲学家们观察世界和建构自己理论体系的立场、角度、原则。旧唯物主义哲学家从自然出发解释存在、思维和社会,因而选择以物质为本体。唯心主义哲学家从思维出发解释存在,解释自然和社会,因而选择以理念为本体。马克思则是从社会出发去解释存在,解释思维和自然,因而选择以实践为本体。哲学家们用物质、理念、实践要说明的都是整个世界,不是也不可能是仅仅限于它们各自存在于其中的那个有限领域中的有限问题。因此,学者们即使不同意实践本体论,也不能以实践是专属于人和社会的范畴为理由,实践是否能够成为本体,只能以它是否合理、是否符合马克思哲学思想的逻辑。我认为,答案是肯定的,其中一个理由便是,物质本体论也是社会历史的人依据自己的生活实践和认识而对世界的说明,只是它不是一个合理的说明,从而被马克思超越。

三、生成意义

哲学史上,许多哲学家总希望找到一个原初的、绝对的、惟一的、至真至善至美和确定不变的东西,由它推出其后的一切,并把它看作本体。今天许多研究本体论问题的学者,包括研究马克思主义哲学本体论的学者,自觉不自觉地也总把原初、绝对、惟一、至真至善至美和确定不变当作本体之为本体的参照,用以衡量自己或他人的本体论证明。“原初”可以理解,“惟一”就要引出些许疑虑,而当“惟一”与绝对、至真至善至美和确定不变联系在一起成为“不变的绝对惟一”时,哲学家或研究者们就遇到一个悖论:如果每个哲学家或研究者都把自己的发现看作原初的、绝对的、惟一的、至真至善至美和确定不变的本体,而哲学家或研究者们所主张的本体又彼此不同,那么这同一个世界就会有几个不同的关于原初的、绝对的、惟一的、至真至善至美和确定不变的本体论证明,也就是说,哲学家或研究者们竭力在追求“一”,产生的结果却是“多”!凡有一定哲学素养的人都知道,这正是本体论研究的理论现状。但如果就此便说它是悖论还不充分,因为人们可以做出如下解释:虽然哲学家或研究者们对本体有不同的主张,这些主张却不都是正确的,通过不同主张之间的交锋论辩,伴随研究的深入、认识的提高,我们能够剔除不合理的主张,最终找出原初的、绝对的、惟一的、至真至善至美和确定不变的本体来。然而,一方面,这种解释再次表露出解释者沿袭既往追求“绝对惟一”的心结;另一方面,更重要的,也即笔者所以将之称为悖论的主要理由是,这种或许可以适用于一般认识论问题的解释,却不适用于某些哲学问题特别是本体论问题。众所周知,“哲学是什么”是一个令哲学家尴尬的问题。哲学家所以不能给哲学一个肯定的统一界定,与哲学的本性有关。哲学作为智慧之学,具有强烈的个性特征,它源自哲学家个体独特的生命体验,是关于它们的理性化了的批判反思。因此,即使不考虑时代背景、社会历史条件的不同和变化,不同的哲学家对同一个哲学问题也会有不同的理论阐释。哲学家们这种不同的理论阐释是正常、合乎哲学本性的,整齐划一(如果有的话)反倒是不正常、有违哲学本性的。因此,每个哲学家尽可以追求自己原初的、绝对的、惟一的、至真至善至美和确定不变的本体,众多哲学家同样的追求所导致的多元本体并存的结果不可避免。由是,我们不能不考虑,在这样的理论情境中,本体的确证怎样才更合理?

我以为,实践本体论给出一个最有价值的解。

传统哲学那种不变的绝对惟一意义上的本体,实践不能担当,也无意担当。在马克思那里,实践从一开始就与既成不变无涉而与生成变化不可分割,它之为本体是生成意义上的。作为本体,实践不拒斥本体之为本体所共有的“原初”、“最终”和“一”的特性,它自己就是原初的最终的“一”。但这个蕴含未来发展的一切矛盾的胚芽、派生社会历史万事万物的“一”,本身并非至真至善至美,而是趋向至真至善至美的过程,或者说,它不是至真至善至美之现实,而是至真至善至美之可能。它向未来全身心地敞开着,把至真至善至美作为目标,努力生成着自己。这是一个不断超越提升的过程,其与“绝对”的差别在于,“绝对”的空间即使再大也有界,“生成”的空间即使再小也无界;“绝对”是一个既定的圆,无所谓历史边界,故而不能被超越,“生成”是一个不断放大的圆,有自己的历史边界,故而可以不断被超越;“绝对”本质上是封闭的,“生成”本质上是开放的。显然,对于一个开放系统来说,没有能量交换和信息输出输入是不可能的,因此“生成”又总是与多元联系在一起。这样一来,“惟一”就是一个需要把握好分寸的概念。它是或者应当被看作某一特定理论视域的“元点”,但却非所有理论视域的“元点”,因此不应当强求其他理论视域全部服从这个“元点”,自然也不能将其他理论全部纳入其轨道。生成意义上的实践本体,一方面保持了本体论问题的特质——追问探寻我们所生存于其中的那个世界最终的本质、本源、根据;另一方面超越了传统本体论或形而上学的认识和诠释——用包含开放、多元的生成消解不变的绝对惟一。它不仅呈现给我们一种全新的本体论图景,而且隐喻了一种关于本体论问题的新的思维方式:既然哲学家们是从个人的生命体验中引出自己的理论观点,而哲学家们源自个体的理论观点不可能一致;既然哲学家们的本体论追求不能不是“一”,而他们对“一”的追求的结果却是“多”以至于这个世界仿佛没有“一”,那么就让我们把这个“一”本身看作是生成的吧。这是一个重大变革,其价值在于导致了本体论研究的转型:绝对的结果被开放的过程扬弃,多元的结构被活动的功能扬弃,惟一的实体被相互作用的关系扬弃。它不仅在实践基础上扬弃了物质本体和精神本体的对立,更重要的是,它以一种开放的本体论形态为未来的理论研究敞开了空间。

在逻辑意义上,实践本体,就其思维方法而言,与传统哲学没有多少分别,都是逻辑的设定、逻辑的推演,反映了马克思与以往哲学家在本体论问题上的共性。这一“共性”对本体论或形而上学之思来说是不可或缺的,舍此不能谈论本体论或形而上学问题。在社会历史意义上,实践本体则表现了马克思独特的新世界观,即不是从自然看待社会,而是从社会看待自然,不是从思维看待历史,而是从历史看待思维。世界是人的世界,这是一个前提,没有这个前提,便没有实践之为本体的可能。在生成意义上,实践本体以其本身的思想内涵将马克思主义哲学本体论与传统哲学本体论区别开来,标志着马克思对本体论问题的变革。没有这一变革,便无实践本体论存在的价值。逻辑意义、社会历史意义、生成意义在马克思那里三位一体,共同打造出实践之为本体的依据:实践本体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理论逻辑,这一逻辑在社会中展开并与历史一致,它以自身的生成向未来敞开着,预示着人的世界之状况既取决于人做什么,又取决于人怎样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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