泛珠三角模式对长三角发展的启示_泛珠三角论文

泛珠三角模式对长三角发展的启示_泛珠三角论文

“泛珠三角”模式对长三角发展的启示,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泛珠三角论文,启示论文,模式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和环渤海地区三大沿海都市经济圈,是中国经济最发达,文化最昌盛,人口、产业、城市、财富最密集的精粹之地,是引领中国经济冲出国门、走向世界的三大引擎和火车头,在我国国民经济全面、健康、可持续发展的历史进程中占据着十分重要的战略地位。在这三大沿海都市经济圈中,论面积与人口数量,属环渤海地区最大;论经济总量规模,属长三角最高;论经济发展态势和未来经济增长的空间与潜力,仍属长三角相对最优。特别是始自上世纪90年代末、21世纪初,长三角新一轮区域合作与发展的热潮蓬勃兴起,长三角地区在竞争中发展,在合作中共赢,呈现出一派热气腾腾的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的新景象,“长三角年”更是成为2003年度全国区域经济发展中最吸引眼球的靓丽字眼。相形之下,珠三角在面积、人口、经济总量等方面均不占优,并且还面临着经济腹地相对狭小、新一轮产业结构调整与优化升级的进程受阻、改革开放以来的先发优势正在逐步丧失的不利态势。尽管现阶段珠三角的主要人均经济指标还优于长三角,但根据2000年末全国第五次人口普查的实有人口计算,长三角的实际人均经济指标已经持平甚至赶超于珠三角。正是在我国区域经济发展的这一大背景下,广东省委书记张德江于2003年11月3日在广东经济发展国际咨询会上率先提出了共同组建“泛珠三角经济区”的新构想,并得到中央领导的首肯和有关省区的积极响应。2004年6月1日-3日,“泛珠三角区域合作与发展论坛”的成功召开,标志着“泛珠三角”已经从构想、探索进入到全面启动和实践的历史阶段,一个全新的“泛珠三角”区域发展模式呼之欲出。

今天的“泛珠三角”,曾经走过了“珠三角”及“大珠三角”的历程,从起初的广东省中南部珠江下游以及入海口的“珠三角”地区,到中国入世后以广东、香港、澳门三个支点构筑而成的“大珠三角”经济圈,直至今天以“一国二制”与我国东、中、西部合作发展相结合为特色的“泛珠三角”,一个充满活力、富于吸引力和竞争力的区域发展模式正以崭新的形象和独特的魅力展现在世人面前。统计资料表明,2002年这9个省(区)面积199.45万平方公里,占全国国土面积的20.8%;人口4.46亿人,占全国总人口的34.8%;国内生产总值34474.2亿元,占全国GDP的33.7%。至此,“泛珠三角”业已成为面积、人口、经济总量与我国沿海地区长江沿江地区不相上下的又一巨型发展区域。

1.区域经济合作与发展的大趋势日益彰显,区域竞争力的整体提升已越来越成为我国国家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

我国地大物博、幅员辽阔,不同区域的自然条件和社会经济发展基础千差万别,构成了错综复杂的区情特征。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遵循区域经济非均衡发展的客观规律,相继启动了沿海经济发展战略、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西部大开发战略和振兴东北老工业区发展战略,有力地推动了我国国民经济的强劲增长和综合国力的大幅增强,但同时也日渐暴露出地区之间、城乡之间、农业与非农产业之间经济差距逐步拉大的结构性矛盾,社会公平问题以及人口、经济、社会、环境、资源相互协调的可持续发展问题日益凸显。“泛珠三角”模式给我们带来的一个重要启示,就是通过不同地域的重组与合作,通过区域内产业的互补、资源的共享、市场的共建和政策的对接,可以极大地提升区域的的综合竞争力。它从一个侧面验证了这样一个区域经济发展的一般规律:区域经济的特色在联合,优势在整体。联合是它的核心,联合是它的精髓。因此,面对“泛珠三角”咄咄逼人、后来居上的整体联动态势,长三角在新一轮合作与发展中,江浙沪三省市都应当紧紧围绕并始终服从和服务于区域联动发展的总体战略目标,坚定不移地走“立足全球、区域联动、优势互补、各属所长、错位发展、共赢共荣”的发展道路,在区域共同利益最大化的驱动下寻求各自更大的发展。其中,上海更是要从“立足长三角、服务全国、融入世界”的发展战略出发,以“联合”、“带动”与“服务”为主线,跳出6340平方公里的狭小地域范围,站在长三角10万平方公里的更大地域空间组合上重新审视和思考上海未来发展的战略定位和战略目标,正确处理好历史与现实、小龙头与大龙头,以及发展自身与服务长三角、服务全国的关系,在努力提升上海的城市核心竞争力的同时,积极做好从“内”向“外”、从“聚”向“散”从“留”向“流”的历史性准备,在区域共同利益的驱动下,引领长三角共同打造世界级都市经济圈。

2.区域经济合作与发展的重要主体是各级政府,特别是中央政府和省级政府的主动介入和强有力的推动

此次泛珠三角经济区的形成,在很大层面上得益于中央政府的大力支持,得益于9个省(区)级政府和2个特别行政区的强有力的呼应及共同推进,其基本特征即“政府推进,市场运作”。通过“泛珠三角”发展模式的成功运作,以及通过近年来长三角区域经济合作与发展的成功实践,证明那种主张政府退出经济领域的观点是片面的,并不符合中国的国情。因此,在现阶段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过程中,中央政府及地方政府的行为主体地位是显而易见的和不可或缺的,其职能和作用在某些市场领域应当逐步淡出而不是退出,而在某些领域还应不断加强和延伸。

从“珠三角”到“泛珠三角”发展模式的演进中,我们可以发现两点重要启示:一是原先“珠三角”区域内部以地级及以上城市为主要联系纽带的经济利益关系开始发生明显变化,其合作主体的地位已逐步让位于“泛珠三角”区域内部以省、自治区和行政特区为合作主体的新对话模式,显示出省(区)级政府在区域自下而上的合作与发展中的主体地位正在不断强化,而地级市的主体地位正在相应弱化。这一新的变化有利于提升区域内部的协作层面,有利于现行行政分割体制下区内统一的政策平台与投资环境的构筑,有利于区内统一市场的建设和实现人力、物力、财力等各种要素资源的共享,同时也符合我国行政体制改革与行政区划调整中“缩省扩县、撤并地级市、增加直辖市”的大趋势。结合目前长三角区域合作仍以“15+1”个地级及以上城市为利益主体单位的现状,以及近年来浙江金华市、安徽马鞍山市和江苏苏北等市要求加盟长三角,长三角区域外沿有待不断扩大的客观需求,“15+1”的狭义长三角概念应当逐步淡化,取而代之并应进一步强化的将是以江浙沪三省市为合作主体和更高行政级别的经济合作交流模式;二是“区域”的概念既是历史的,又是相对的和动态的,也有一个与时俱进的认识问题。从“泛珠三角”的地域组成上看,除了珠江流域的省份外,它还包容了长江上游及中游的一些省份(如云贵川和湖南、江西),表现出跨省域、跨流域、跨行政大区的鲜明特征。这从一个侧面真实反映了目前以上海为龙头的长三角与长江上中游省份之间经济联系的弱化和经济腹地的丧失,从而对长三角及长江经济带的整体发展带来了十分不利的影响和十分严峻的挑战。从长江经济带全面、健康、可持续发展的战略高度出发,积极探讨与进一步增强长三角与长江上中游区域合作的大计,显得尤为重要与迫切。为此我们认为:首先要加强长三角与长江下游省份安徽的战略联盟,通过与安徽省全面合作、地区互动的一系列制度安排和非制度安排,共同打造以申苏浙皖三省一市为合作主体的“泛长三角”,形成长江下游及河口地区的整体联动发展新态;其次,应切实加强上海与南京、武汉、重庆等长江沿江中心城市的合作与互动,充分发挥流域中心城市在区域发展中的主导地位和辐射、服务、带动作用;第三,要进一步加快沿江铁路和沿江高速公路等重大基础设施项目的建设步伐,并在流域综合治理、流域可持续发展等方面多层面、多渠道地加强与上中游省市的合作。

3.区域经济合作与发展的成败关键贵在制度创新

众所周知,长三角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的最大障碍,就是由于行政区划的自然—经济区划的不整合所造成的重大体制问题。长三角相对珠三角而言最不利的一个因素就是,珠三角的九个地级市都同属于广东省,其政令上下贯通,政策资源可以彼此共享,对区域整体发展十分有利。而长三角虽同属一个自然—经济综合体,但在行政建制上却一分为三、三足鼎立,缺乏一个统筹协调区域发展的行政管理主体。特别是在以省级行政建制为地方利益主体的行政架构下,跨省市、跨地区一体化发展的难度显得非常大。尽管近年来在江浙沪三省市发展战略方针的重大调整、政府领导发展观念的重大转变和各级地方政府的主动介入和强有力推动下,长三角区域经济的合作与发展出现了一系列突破性的新进展,形势十分喜人,但原有的体制障碍问题并没有从根本上予以解决。此次泛珠三角“9+2”模式的成功运作,把区域协调机制的创立时间早于珠三角、运作层面宽于珠三角的长三角甩在了后面,并且通过“9+2”共同签署《泛珠三角区域合作框架协议》和共同建立政府行政首席联席会议制度、政府秘书长协调制度、以发改委为首的政府部门衔接落实制度等多层次区域合作新机制,使人们在有效突破省级体制障碍上看到了诸多曙光。以此为借鉴,建议:第一,进一步强化现已形成的、建立在长三角城市经济协调会基础之上的16城市市长联席会议制度,设立常设的专门管理机构,变每两年召开一届会议为一年召开一届,并使其与一年一度的沪苏浙经济合作与发展座谈会(峰会)制度相衔接,促使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模式从过去省市之间、地区之间的对话、交流、协商等非法制性安排,向着组织、协议、地方立法等制度性安排转变;第二,以江浙沪三省市和长三角16城市的发改委为主体,会同有关政府规划管理部门,共同成立“长三角规划与协调发展委员会”,其主要任务是重点商讨区域整体规划建设和整合、协调各地综合规划,并在区域产业规划、城镇规划、国土规划、环境规划等领域全面展开交流、磋商与共同发展;第三,进一步强化各地政府协作办公特别是中心城市政府协作办公室的窗口作用与管理职能,充分发挥其对口支援、区域合作、城际经济信息和政策信息的采集与交流、制定与发布城市对国内各地开放政策等方面的职能作用,同时进一步巩固、落实与完善近年来长三角各地政府职能部门在工商、金融、信息、交通、旅游、会展、科教、文卫、人才、人力资源等众多管理领域开展的对口合作交流和达成的协议与默契,努力构筑区域统一的政策平台与投资发展环境;第四,在充分发挥各级地方政府积极性的同时,还应不断强化和发挥中央派驻长三角的一些管理职能部门的作用,强化它们在涉及区域公共产品和公共资源的一些局部领域实施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的职能和职力。待到长三角各地政府推动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的积极性充分调动起来了,中央派驻机构的管理协调职能充分发挥了,各地经济的发展更加紧密地融合在一起了,一个统一的区域综合管理协调机构的建立也就呼之欲出、水到渠成了。

标签:;  ;  ;  ;  

泛珠三角模式对长三角发展的启示_泛珠三角论文
下载Doc文档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