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在市场经济不断发展的今天,我国的综合实力有了极大的提升,为了不断促进我国的稳定建设和发展,我国在经济建设的过程之中结合目前的发展环境不断利用现有的建设资源进行相应的分析。结合相关的实践调查不难发现,在新的时代背景之下,我国的税收制度产生了较大的变化,对此,本文将理论分析与实证研究相结合,对我国环境税收制度的具体内容进行相应的分析及研究。
关键词:环境税收;制度完善
一、引言
尽管在推动改革开放的过程之中我国在国际上的地位越来越高,但是快速的经济发展却是以环境破坏为代价,目前的环境污染现状越来越明显,生态环境直接被破坏,生态链严重失衡,这一点不仅不符合我国可持续发展的要求,还直接阻碍了我国的经济建设。在这样的现实条件之下,我国不断完善现有的环境税收制度,通过增加税收的形式来鼓励社会公众积极承担环境保护的责任,充分的意识到环境保护的作用及价值。
二、我国现行的环境税
(一)、消费税
为了不断促进我国的可持续发展,积极践行科学发展观,我国针对一些高耗能的消费品和服务进行了严格的管制,将摩托车、小汽车等纳入现有的环境税的征收范围,但是从目前来看,我国在还征收消费税时主要以消费结构的调节和优化升级为主题,忽略了对环境保护工作的大力落实和推进。比如在对消费品进行税收制度建设时,大部分主要以实际的消费量为核心,没有对相应的环境污染指标进行进一步的考虑和区别对待,最终导致大量的环境污染现象难以得到有效的改善。
(二)、资源税
国务院在上个世纪90年代提出了资源税的相关管理制度和暂行条例,但是在长达10多年的发展过程之中这一管理条例没有进行相应的优化和调整,大部分的资源税主要以从量定额的形式进行征收。结合相关的实践调查不难发现资源税的征收工作效率比较低,工作人员已普遍征收为原则,其中税源的开采条件非常关键,但是在实际纳税的过程之中资源的使用与环境污染程度之间的相关性比较小,最终导致现有的资源税征收范围不符合实际的工作要求,实际的征收对象只能够以矿产资源为主体,对于土地资源、动植物资源来说并没有进行有效的征税,这一点严重限制了自然资源的合理利用,无法更好的实现资源的合理保护。其次,在计算的过程之中,大部分的工作依据比较主观和随意,没有对相应的指标进行进一步的分析,直接以产品的销售为主体,其中销售数量的分析占据主导地位,最终导致许多个人和企业在资源利用的过程之中产生了许多的浪费和积压。
(三)、城市维护建设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也是我国环境税收制度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在1985年正式实施城市维护建设税制度,通过这种形式来推动城市的进一步发展,促进城市综合实力的稳定提升,但是在征收城建税的过程之中主要以附加征收为主体,严格按照具体的征税对象体现该税种的独立性和有效性,城建税的规模相对较小,因此在实际征收时难以更好的体现一定的独立性和有效性,严重违背了目前的税收制度工作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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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完善我国环境税收制度的建议
针对上文中所存在的各类不足,我国在推动经济建设与发展的过程之中必须要立足于环境税收制度的现实条件,不断完善该制度,积极的改变落后和不合理的制度,保障环境税收制度能够为我国的经济建设提供一定的指导作用和价值。
(一)、改革消费税制度
消费税制度的改革对实现我国市场资源的优化配置意义重大,为了充分发挥消费税应有的作用和价值,更好的实现环境保护,我国必须要加强对消费税制度的调整。首先需要提高消费品的税率,对一些污染比较严重的物品要加重征税,其次积极扩大消费税的征收范围,通过这种形式来更好的发挥一定的威慑作用,保障环境征收制度的完整性和有效性。
(二)、完善资源税制度
在完善资源税制度的过程之中,我国需要建立科学合理的监管机制,了解资源税在实践运作过程中所存在的各类不足,立足于资源税改革的实质条件,通过管理内容和管理形式的优化利用及革新来更好的体现资源税制度的推动作用。首先我国需要不断扩大资源税的征收范围,了解公平税负的工作要求,以生态环境的和谐发展为切入点,在保护生态平衡的基础之上扩大资源税的征收范围。为了体现该税收的可操作性和实践性,在实践运作时还需要了解目前自然资源税征收的实质情况,对可再生资源和不可再生资源进行合理的分类,其中森林资源,土地资源和水资源是最为重要的资源,我国需要将这些资源纳入资源税征收范围之中,保障各种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优化配置。
其次,积极改革目前的资源税计税方式和征管方式,尽量避免直接以简单的数量分析为依据,将数量质量和各种属性分析相联系,通过这种形式来保障数量的合理确定,真正的维护消费者和社会公众的合法权益。在征收资源税时需要以现有的资源市场价格为主体,了解环境污染程度与市场价格之间的内在逻辑联系。管理工作人员还需要提高部分资源的税率,分析目前资源的开采条件,结合税额的高低情况了解资源的环境污染程度,保障资源税能够在实践运作的过程之中发挥相应的作用及价值,工作人员则需要结合环境的污染程度进行综合考量,适当的提高不同部分的资源税率。
(三)、完善其他相关税种和税收优惠政策
我国需要要不断推动城市建设税种的改革,了解城市建设的现实条件积极分析,关注对城市公用设施服务质量的提升及研究,保障该工作能够拥有坚实的物质基础和后盾。其中城市建设税具有一定的不可替代性,我国需要完善该税种的具体内容,保障该税种的独立性和有效性,在分析的过程之中了解不同地区的经济发展情况,实现差别对待,只有这样才能够体现不同税种的作用及优势。需要注意的是,在促进城市建设的过程之中我国还需要完善城镇土地使用税,了解市场价值与经济收益的具体情况,对比较宝贵且稀缺的土地资源进行合理的利用和配置,只有这样才能够保证国家今年的市场竞争之中获得更多的优势,实现资源的合理利用。
四、结语
环境征收制度的进一步完善是一个系统性的工程,所涉及的内容和形式比较复杂,管理工作人员必须要了解环境征收制度的具体情况,分析该制度的完善要求。
参考文献
[1]陈裕海.完善我国环境保护税收制度的思考[J].生态经济,2000(12):27-29.
[2]柳志权.建立和完善我国环境税收制度的几点思考[J].金融经济,2007(24):9-10.
[3]苏俊娜.关于我国环境税法律制度完善的初步思考[J].法制与社会,2009(20):62-63.
作者简介:魏晓兰(1980.11-),女,四川成都人,副教授,硕士,主要从事会计、财务、税收及管理方面的教学和研究。
郭建(1969.02-),男,四川成都人,教授,硕士,主要从事证券投资、财务、税收、物流及管理方面的教学和研究。
论文作者:魏晓兰 郭建
论文发表刊物:《知识-力量》2019年8月24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9/5/7
标签:我国论文; 环境论文; 资源税论文; 制度论文; 资源论文; 消费税论文; 过程论文; 《知识-力量》2019年8月24期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