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过度负债问题探讨,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国有企业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目前,我国国有企业过度负债问题十分突出,已成为制约经济体制改革整体推进与重点突破的主要障碍。基此,我们拟对国有企业过度负债的界定、特点、成因及对策作些初步探讨。
一、国有企业过度负债的界定
企业的负债经营是指企业通过银行借款、商业信用和发行债券等形式吸收资金并运用这笔资金从事生产经营活动。负责经营被认为是现代企业筹资的一种重要手段。企业负债与其资产之比称为资产负债率。在西方国家,一般认为企业负债比率不应超过50%,否则,说明企业借入资金多于主动权或权益资金,将使企业潜在的投资人对其投资或债权的安全性产生疑虑而裹足不前,也使实际债权人产生债权难以保证的危机感。因此,有不少人将这个比率(50%)视为企业是否过度负债的“标准线”。实际上,企业合理的负债比率的界定,往往依不同国家,同一国家的不同经济发展阶段,同一国家的不同行业,同一行业的不同企业,同一企业的不同经营周期等而表现出明显的差别。
从不同国家企业资产负债水平来看,产生差异的原因,除政治、经济、法律、社会文化等因素外,主要在于各国金融市场的相对分离及各自运行规则的不同,由此导致了企业的融资环境差别,以及企业资本结构的显著不同。以美国、英国、德国、法国四个发达国家和巴西、韩国、约旦、 新加坡四个发展中国家的企业资产负债状况为例, 负债率在50%以下的有美国、巴西、新加坡;50—60%的有英国、德国、约旦;超过60%的有法国和韩国。
从同一国家不同经济发展阶段来看,企业负债比率产生差异的原因在于经济发展周期引起的景气波动。经济增长时期,企业面临的经济环境和市场条件比较好,大量举债可增强企业的发展能力,并获得大量赢利。反之,在经济发展滞缓时期,企业由于所处外部环境恶化,若负债过度,非但不能赢利,反而容易陷入债务危机的困境。如在日本经济的高速增长时期,企业依靠银行借款的程度很高,约为全部所需资金的75%。而进入90年代后,日本企业资产负债率则下降到了62%左右。韩国在经济起飞阶段,企业负债比率高达95%,几乎完全依靠银行借款。但随着通货膨胀的到来,以及整个经济发展速度的放慢,韩国企业资产负债率呈下降趋势,1980年至1990年企业平均资产负债率为71%。
从同一国家的不同行业来看,企业资产负债率产生差异的原因主要有资产流动性差别与资金密集度的差别。资产流动性较强的行业,其周转能力或变现能力较强,偿债能力一般要大于资产流动性较弱的行业,因而负债比率要高些。如商业企业一般比工业企业负债率要高。与劳动密集型企业相对而言,技术密集型企业资产利润率较高,资产负债率高些。如美国的医药、汽车、电子、电气等行业负债率在30%以下,而零售、公用事业、钢铁行业负债率在40%以上。
从同一行业中不同企业来看,负债比率的不同,主要缘于企业地理位置、规模大小和经营效益等存在差异。从地理位置看,不同地区的交通、通讯条件对商品销售、运输影响程度不同,资金周转速度也不一样,从而影响企业负债水平。从企业规模来看,规模大的企业,相对于同行业中的其它企业,其偿债能力相应较强,资产负债率要高些。从企业经营效益来看,如果企业经济效益好,投资回报率高于借款利率,企业便可以举债经营获得更多的利润,反之亦然。因而,即使是同一行业中的企业,其经营好坏不一样,企业的资产负债率也就不一样。
从同一企业的不同发展时期来看,其负债水平也往往变动不定,主要是受企业产品生命周期的影响。以工业企业为例,在其产品不同的生命周期内,企业的资产负债水平存在明显差别。
据上述分析,我们认为,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界定我国国有企业负债是否过度,必须从企业所处经营环境、行业性质、经营状况等多角度来加以考察。如下表:
我们运用上述评判体系,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布的资料,整理出了10家工业类公司偿债指标。(见下表)
证所10家上市公司(工业)偿债能力一览表(1992)
公司名称
流动比率 速动比率 应收帐款周转率 资产负债表(%)
延中实业1.36 1.26 4.64 27.81
真空电子1.46 0.94 6.34 62.13
二 纺 机2.43 1.94 8.40 35.47
轻工机械1.37 0.57 9.82 55.49
嘉丰0.75 0.34 3.42 68.24
丰华圆珠1.57 1.10 1.07 33.24
氯碱化工1.75 1.50 6.09 43.30
金陵股分1.26 0.94 1.97 50.35
嘉宝实业1.57 0.91 3.44 54.36
水仙电品1.51 1.12 1.94 58.21
这10家工业类公司,都是1992年国家进行股份制试点时,经专门机构进行评估,政府有关部门按组建股份有限公司的条件层层把关,严格审查,运行正常,经营绩效优良的企业,在同行业中各项经济指标具有先进性和代表性。据此,我们认为, 我国国有企业资产负债率一般在45 -60%之间较为适宜。但据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统计,截止1994年8 月31日,全国已完成资产清查报表会审的12.4万户工商企业(约合国家工商企业占户数的60%)的资产负债状况是, 帐面资产41370 亿元, 负债31047亿元,负债率达75.1%,如扣除企业资产净损失和挂帐4438 亿元,实际资产负债率达83.30%。从行业来看, 国有企业资产负债率如下表:
国有企业资产负债率、流动负债率情况表
名称
资产负债率 流动负债率 名称 资产负债率 流动负债率
(%) (%)(%)
(%)
全部工业68.21
93.96冶金62.32 92.88
有色70.63
95.75机械75.49 90.69
汽车75.06
91.42电力48.23 81.75
煤炭64.12
92.65石油56.12 75.13
化学74.75 104.92石化58.31 78.48
医药76.45
95.10建材68.11 92.00
纺织81.58 166.69轻工80.33 104.32
烟草74.15
98.66
我国国有企业资产负债水平超过适度状态23.3个百分点,由此可以看出,我国国有企业已出现了普遍性的过度负债现象。
二、国有企业过度负债的特点
1.负债水平刚性上升。自1979年以来,我国的经济一直保持9.4 %的年均增长速度。在经济高速增长时期,企业大量举债经营,一方面的确带动了企业发展壮大,另一方面,则使企业背上了沉重的负债包袱,国有企业负债水平直线上升。1979年,我国国有企业资产负债率29.5%,1994年则达到83.3%。
2.银行借款占比过高。我国国有企业自有资本不足,企业经营过度依赖外部资金,负债主要偏向银行借款,在银行借款中又绝大部分依赖于工商银行。以湖南省50户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试点企业为例,企业负债资金比率为70.1%,负债中银行借款占81.5%,比例居高。而银行借款中工商银行借款占54.2%,建设银行占13.2%,中国银行占12%,农业银行占2.5%,其它金融机构占18.1%。
3.低效益负债现象突出。长期以来,我国企业过份追求发展速度,单纯扩张负债规模,忽视负债经营效益。1987年至1994年,全国预内工业企业资产平均每年按12.16 %速度递增,而负债年递增速度却达到了25.66%。1991年末,全国流动资金借款余额14000亿元,国有企业自有流动资金3000亿元,合计1.7万亿元,而当年国民生产总值1.9万亿元,即一元的流动资金大约带来了一元的国民生产总值。
4.非经营性负债现象普遍。其主要表现为两个方面:一方面企业依靠负债兴办社会福利设施。据统计,1949-1985年,我国大中型企业非生产性建筑面积达48992 万平方米, 而工业生产用房建筑面积却只有45939万平方米,大中型企业拥有职工医院225156个,疗养院为19034个,厂办小学2909835所,厂办托儿所入托入数1577891人,俱乐部和影院建筑面积为9849867平方米,这些资金90%来源于企业负债。 另一方面, 企业负债用于上交利税及应付各种社会摊派。 据湖南省工行汇编1758户国有工业企业统计,1994年企业负债上交财政利税17亿元,支付各种社会性摊派1.3亿元,分别占当年新增流动负债102亿元的17.3%和1.2%。
5.负债沉淀现象严重。国有企业短债长用、举债不还、相互拖欠,形成大量的逾期贷款、拖欠货款,偿债能力弱。据有关部门估计,我国国家银行和其它金融机构24000亿元贷款中,逾期、呆滞、 呆帐等不良资产约为8000亿元,占贷款总额的30%左右。据湖南省50户试点企业统计,1994年末欠银行贷款83亿元,逾期37.5亿元,占45.2%,逾期三年以上的7.2亿元,占8.7%。
6.或有负债困扰多。国家专业银行从1986 年推行企业化, 特别是1992年推行商业化改革后,逐步缩小了信用放款比重,推广了抵押担保贷款方式,国有企业为达到银行借款的目的,相互担保现象普遍。被担保方如果出现不能如期偿还银行贷款,危及银行信贷资金安全的情况,担保方就会承担连带责任。对前述1758户工业企业统计,1994年末流动资金贷款余额220亿元,担保贷款达到84亿元,占38%, 担保方一般是国有企业。如果这84亿元担保贷款有10%形成有问题贷款,担保企业资产负债比率则提高1个百分点。
三、国有企业过度负债的成因
国有企业过度负债是旧体制与新旧体制交替时期各种矛盾交互作用的产物。其形成原因既有外部因素又有内部因素,既有历史问题又有现实问题。分析起来,主要原因在于:
1.国有企业实际注资严重不足。企业进行有效的生产经营,必须拥有一定的注册资本和自有资金,而我国国有企业资本金匮乏,自有资金严重不足。首先是在创建阶段,国家对企业投入的资本金不足,企业所需资金主要靠负债形成。在1979年以前,国有企业所需资金几乎全由财政拨付,只有少数流动资金或季节性临时所需资金由银行贷款。而在此之后,企业的流动资金供应则改为银行全额贷款,财政预算内投资也由财政无偿拨款改为银行有偿贷款,这样就出现了一批少资本或无资本金注入的企业。其次随着国家财政政策的调整,国有企业的资本金得不到应有补充。1983以后年实行“拨改贷”和实行银行全额借贷,企业的生产经营资金得不到应有补充,这样又进一步加大了其债务量。
2.国家经济建设规模超财力、物力,财政收支缺口向企业转嫁,积累成不合理的企业历史债务。据统计,1984-1993年,我国国内生产总值增长1.6倍,全国财政收入增长2.33倍, 而同期国有单位的固定资产投资却增长8.74倍,消费基金增长4.75倍,财政赤字由1984年的44.5亿元上升到1994年574.62亿元。国家在财政赤字居高不下的情况下,不得不将部分收支缺口转嫁给企业。于是一些本应由财政拨付的固定资产投资、企业铺底资金、国家物资储备资金以及国有企业的政策性亏损等改为企业向银行借款,而使企业背上了赤字财政造成的沉重包袱,日积月累,形成不合理的企业历史债务,导致企业高额负债。
3.传统的统收统支的财政分配体制,导致国有企业留利水平低,自我积累少。1993年以前,国有企业实行统收统支财务制度,企业实现的利润和提取的折旧大部分均上缴国家财政。这种不太合理的收入分配关系,制约着国有企业的留利水平与自有资金投入能力。一是国有企业税负过重。据调查统计,1978-1994年国有企业百元销售收入应交流转税为9.68元,大体高于非国有企业80%以上,而相应的是国有企业利润减少,1978年国有企业利税比为2.76∶1,1994年下降到0.43∶1。改革开放16年来,国有企业由于税负高于非国有企业,而多交流转税以致减少利润累计达5000亿元,相当于同期企业累计实现利润的60%左右。如果将此视为利润,国有企业大约可留利3500亿元。二是国有企业上缴比例过高,1994年实行新税制前,国有企业实行33-55%的八级累进所得税制度。据国家有关部门初步测算,自1979年以来,国有企业由于上缴比例高于非国有企业而减少留利近1500亿元。
4.企业承担的非经济职能多,社会负担重,大量资金游离于生产经营之外,以致难堪重负。一是承担社会就业职能,以致在职冗员过多。据1994年统计,全国国有企业富员职工达1000多万人,约占国有企业职工总数的12%。二是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不健全,企业的负担越来越重。1978年以来,我国国有企业的离退休职工增长直线上升,养老费用成倍增长。1994年比1978年增长了1816万人, 平均每年递增约114 万人, 1994年的离退休职工已相当于1978年的7.5倍。 与此相应的是离退休费用成倍扩大,由1978年的16.3亿元增加到1990年的459.7亿元,1990 年比1978年增加28倍,平均每年递增近37亿元。三是承担社会公益事业如学校、医院、治安等非生产性资金占用多。据湖南有关部门统计,1992年全省预算内企业支付子弟学校、职工医院等社会性经费达10.25亿元,为当年实现利润的12.2%。
5.国有企业产权关系不明晰,预算约束软化,以致负债行为无约束。一是长期以来,国有企业由于产权关系不明晰,没有成为真正意义上的法人和市场竞争主体,出现了一系列短期行为与盲动行为,即只讲产值,不求效益;盲目举债,不计筹资成本,不管偿债能力与筹资风险。不少企业为扩大生产经营规模,集资利率高达40%,不计后果地发行债券。如湖南最大一家纺织厂1992年发行债券940多万元, 到期不能兑付,只得用银行贷款垫付。二是受资金管理体制的影响,银行与企业间的资金“大锅饭”、“供给制”助长了企业的负债扩张欲望。长期以来,银行统管企业流动资金成了统包企业流动资金,而国有企业又是统包重点。这种不能相互制衡的资金管理体制,不仅起不到约束企业负债规模的作用,反而助长了企业负债规模的扩张欲望。三是国有企业梯次级别及其权益差异,使企业产生一股升级攀比的内在驱动力,为享受更高级次国有企业权益,如行政级别递升、工资晋级、适用各种倾斜性、保护性、优惠性政策,企业大肆举债,扩大资产规模,为挤入更高级次的企业类别创造条件。
6.由于融资渠道单一,企业筹措资本难度大,高成本筹资,以致负债费用成倍增长而加入债务积累。长期以来,我国的资金、资本市场不发达,加之1983年实行“拨改贷”后,国有企业又减少了一条资金来源渠道——财政拨付,企业只能依靠银行这一资金渠道筹措资金,致使国有企业对银行的负债越来越大。由于融资渠道过分集中于银行,在银根紧缩的情况下,企业筹资难度加大,只得不惜血本,高利率集资,高成本借款,高费用发行债券,其直接后果是负债费用成倍增长,并相应减少企业利润,形成高费用债务积累。
7.受行政干预及政策性因素影响,企业形成非经济、非自然负债积累。长期以来,我国企业和银行不是真正独立的法人实体,受行政干预和政策性因素影响大,不能真正自主经营,以致形成企业非经济、非自然负债。主要表现在:一是受速度型经济发展战略思想的驱动和地方利益的驱使,地方政策缺乏对产业结构的深刻分析和统筹规划,而盲目立项,重复布点,以致因项目重复、产业趋同而出现结构性生产经营亏损积累。二是各级政府或明或暗地干预企业和银行的资金借贷关系,从而出现不尽合理的银行信贷资金和企业债务包袱。诸如政府“现场办公贷款”、“税利入库贷款”、“基本生活费贷款”等。据统计,1994年湖南省工行仅通过“三堂会审”一项就对国有企业发放扭亏增盈贷款8.4亿元,结果收效甚微,甚至出现新的资金损失和债务包袱。三是被迫缴纳各种不合理的摊派费。据有关部门统计,湖南省每年摊派、集资金额占企业当年实现利润的10%以上。此外,地方政府行政指令企业为他企业担保,形成一系列不合理或有负债。
四、解决国有企业过度负债的思路及对策
在当前新旧体制交替这样一个特殊历史时期,试图简单地运用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下的计划、行政手段,或单纯地运用市场经济办法来解决国有企业过度负债问题,既不符合现实要求,也难以取得预期效果,而必须采取分类别、有针对性的解决方法。一是对那些严重资不抵债和濒临破产边缘的企业,不再是如何降低资产负债比例问题,而是根据《企业破产法》规定宣告破产的问题。二是对一些长期过度负债、经营效益不好的小型企业而言,也不是如何减轻债务负担问题,而是怎样靠关、停、并、转、租、撤、换等措施搞活国有资产的问题。剔除这两类企业之后,解决国有企业过度负债问题所涉及的对象主要是国有大中型骨干企业和资产大于负债、发展前景看好的一般中型企业。解决这部分企业的过度负债问题,我们认为,应明确的基本思路是:从实际出发,采取行政的、经济的与法律的等综合手段,做到与企业改革、改组、改造和加强管理相结合,依靠企业新增效益自补为主,国家注入、政策扶持和吸收社会资金等其它途径为辅,盘活资产存量和优化负债增量,分步骤、有重点地使资产负债率回复到适度水平。
1.实施企业债务重组,变企业对银行的负债为财政对银行负债。具体设想是,在实行国有企业债务重组前,对国有企业不良债务状况进行一次清理,特别是摸清不合理历史债务包袱分布的地区、行业、企业等状况,并对重组债务进行严格的时限界定。在此基础上,将企业对银行的负债(不合理历史债务包袱)转化为财政对银行的负债,然后将企业不合理的历史债务包袱转化为财政对企业的投资,即转变为国家股权。采取这种方式,从理论上说是对计划经济体制下,国家对国有企业原始投入不足,政策性亏损补偿不够,以及国家财政通过利税上缴形式对国有企业收入集中过多,企业内部积累长期不足,导致企业倒逼国有商业银行放款,出现信贷资金财政化的一种反正。简言之,是对过去那种“财政抽血、企业失血、银行输血”惯常行为的逆转。采取这种债务重组方式,从预期效果看,一是把企业对银行的负债转化为财政对企业的投资后,可以使陷入重债困境的国有企业解脱出来,让其拥有自主支配的、雄厚的资本金,企业自主权的真正落实才有了一定的物质基础,也才能顺利推进现代企业制度改革。二是有利于国有商业银行避免债务危机,稳妥地向商业银行转轨变型。当银行对企业的不良信贷资产(债权)转变为财政对银行的负债后,只要国家政治稳定,国民经济持续高效增长,财政增收节支,尽管一时全部化解有难,但从长期看,分阶段、成批量地化解是有可靠保障的,从而能避免因国有企业个体承受力有限,引致银行不良债权久拖难决,诱发债务危机的后患。三是企业债务演变国为家股权后,作为国有资产可完全授权国有资产投资机构统一管理,加强监督,防止流失。这一方案的实施,无疑要加大部分财政支出。从我国财政收支状况看,虽然财政目前有些困难,但并非难能作为。据调查,我国财政收入资源流失极为严重,1993年仅全国税收、财务大检查,就查出违纪金额168亿元,其中应交财政113亿元。可见财政增收节支是大有可为的。如果不把国有企业不合理债务包袱由“暗”变“明”,从微观上升到宏观,集中社会力量争取整个财政经济状况好转而共同努力,我们认为是难能最终解决国有企业不合理债务包袱的。
2.优化资本结构,扩充所有者权益。一是建立国有企业发展基金。在实行财政预算分级管理体制下,各级财政在安排财政支出时,要按一定比例给同级企业建立和补充国有企业发展基金,主要用于对一些国家资本金注入不足企业,以及招商引资的股金,填平补齐项目的支助金,以及重大项目贷款的贴息等。二是实行“贷改投”。目前,在一些优化资本结构试点城市已进行此项工作,即将1983年以来国有基本建设贷款、技改贷款和科技贷款改为国家资本或股本投入。从长远来看,“贷款投”的范围应扩大,主要是地方财政信托投资公司对国有企业的债权也应一次性地转为国家对企业注入资本金或股权。这是因为该部分资金已在地方财政年度预算中列支,是属财政性质的资金,只是为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果采取了信托方式。三是实行债权转股权。针对企业间“三角债”这一突出问题,可考虑企业间相互拖欠的债务有条件地转化为企业间的相互投资(持股或控制),解开企业间的“债务链”死结。当然,应该充分分注意的是不能把企业间正常结算期内的拖欠货款和已拖欠货款中的坏帐部分转为投资,并且要以效益好坏、行业关联度等为准则,如对煤炭与冶金相关性强的行业,上游产品与下游产品等有选择地实行。
3.配套实施国有企业解困过渡性扶持政策。国有企业历史债务包袱化解有一个历史过程。在这一解困过程中,国家必须配套实施一系列过渡性扶持政策。一是设立产业调整援助基金,引导企业退出和转产行为。对一部分因所处行业不当,经济布局不合理等原因造成债务负担过重的国有企业,如纺织企业、军工企业等,应根据国家经济发展的战略与产业政策,设立调整援助基金,帮助企业进行产业置换,并解决“退出障碍”与“进入壁垒”难题。政府对处于“长线”、“三线”等行业中退出的企业给予优惠贷款,或按一定比例给予资金补偿。基金的征集:一个来源是同行业内补偿。因为处于同一行业中,一些企业退出,避免了过度竞争,会使留存在行业中的企业受益,据此,政府可通过行业主管部门对行业内留存企业的收益征集一部分。另一来源是发行专项国债,所得收入作为财政列支,并通过国家开发银行专门用于企业进行产业转移。二是采取转移支付方式降低国有企业实际税负水平。1994年财政部门设计税收方案是以税负总体水平不增不减为原则的。这种形式上的平等掩盖了国有企业实际上的税负不平等。据有关部门对全国3.6 万户预内企业1994年1-9月运行状况分析,企业总体税负为78.5%,较上年同期的77.7%增加了0.8个百分点。在目前不能减少税金、 降低税率的情况下,可考虑采取先征后退的政策,增加企业资本公积金。三是实行加速折旧政策。企业必须严格按企业财务制度计提折旧费。有承受能力的企业,财税部门已允许其加速折旧。实行工效挂钩的企业,其增提部分可视同挂钩利润。四是提高企业坏帐准备金和银行呆帐准备金率,对国有企业固定、流动资产损失中,符合呆帐准备金处理条件,经企业提出申请,开户银行应予优先考虑并按审批程序冲销银行呆帐准备金。
4.建立企业增补机制。减轻企业债务负担,降低资产负债比率,最重要的途径是建立企业增补机制。一是推行投入产出总承包经营形式。近几年,全国约有1000家国有大中型企业进行了投入产出总承包。政府通过签定投入产出总承包合同,鼓励企业多创多留,超收部分由财政返还,作为国家即所有者对国有企业的资本投入。这种经营方式经实践证明,起到了比单纯降低国有企业税率更为积极的作用。其一是通过确定利税基数和增长比例,确保了财政收入的稳定与增长;其二是鼓励企业眼睛向内,多创多留,增强了发展后劲。目前应在已取得经验的基础上,进行不断补充和完善,根据“九五”计划的要求,继续实行滚动承包。二是发展企业集团,促进企业兼并,盘活国有资产存量,转移和消化企业债务。推进企业联合与兼并,组建和发展企业集团,有利于形成规模经济,减少交易费用,减轻企业债务负担。有关部门利用工业普查资料对26种代表产品的计算表明,我国企业达到平均规模(AS)的仅占25%,低于最小经济规模(MES)的占71%。 目前国家有关部门应研究和制定规模经济标准,防止出现贪大求全的盲动倾向。与此同时,银行部门要充分发挥信贷杠杆的诱导作用,解决企业购买式兼并而出现的资金不足难题。三是集中财力搞好一批优势企业,诸如一些效益好的大中型骨干企业、原材料及基础产业。对这些企业通过注资,扩大其生产经营规模,促进有效益的增长,发挥其增加财政收入、化解“三角债”、接受富余人员等作用,为其他过度负债企业提供各种支持,以此带动更多国有企业的复苏与繁荣。
5.强化企业管理,规范企业负债行为。目前相当部分国有企业之所以继续出现亏损,债务包袱有增无减,主要是经营管理不善及盲目举债所致。据对1993年2000多家亏损国有企业的调查,其中政策性亏损占9.9%,因宏观调控原因亏损的占9.2%, 而经营管理不善及盲目举债造成的亏损的占81.7%。因此,强化企业管理,规范企业负债行为,已是解决企业过度负债问题的当务之急。一是克服盲目追求产值的倾向,减少产品资金占用。1994年银行新增加工业流动资金1000亿元,而全国工业系统产品库存增加1000多亿元,与新增流动资金总额持平。因此,必须采取有效措施,限产压库,加速资金周转。二是加强企业成本管理。目前我国工业企业成本费利用润率只有4.9%,能源利用率只有30 %,能源、原材料消耗占产品成本的70%以上,远远低于国外先进水平。鉴比,企业要健全内部核算制度,将成本管理贯穿于生产经营全过程,广开挖潜门路。三是研究和制订《国有企业法人管理条例》,明确企业法人的责权利关系,尤其是要将企业资产负债率纳入企业法人责任范围,定期进行考核,促使其保持适度的负债规模,防止一些企业法人负债风险意识淡薄,发生大肆举债的短期行为。四是国家有关经济管理部门,要充分发挥经济监控职能,定期公布各行业平均负债率水平,确定资产负债率警戒线,诱导企业负债行为。五是优化企业负债结构。主要是从来源结构、期限结构、投向结构三个方面进行测算,以增强企业偿债能力。
6.明确国有企业产权主体,通过产权结构多元化途径扩大社会资本占比。国有企业生产资料所有权的全民性质无论是理论上,还是实践中都是不存在异议的。现在所要解决的问题是明确产权主体,这也是建立现化企业制度的关键。最近国务院首批授权给31个部门行使国有资产出资人,这为明确企业产权主体创造了良好条件。目前上海市已摸索出了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较为成功的经验,即由资产经营公司的法人代表担任国有资产产权代表。各地可加以借鉴和推广。在明确企业产权主体后,国有企业可施行产权多元化策略,增补资本金。一是鼓励企业职工内部持股。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一些经济效益好、发展前景良好企业可改造为有限责任公司,推行企业职工内部持股。二是发展投资基金,完善长期资金市场,吸引各种投资基金向国有企业投资入股。投资基金作为一种大众化的中长期投资工具,在我国起步较晚,目前规模仅为40亿元左右,不到银行固定资产贷款余额的1%。 而在一些发达国家基金规模与银行规模不分上下。因此,在我国发展投资基金潜力很大。更为重要的是,投资基金的介入和发展,对证券市场有稳定作用,有利于资本市场的健康发良,并能为国有大中型企业进入资本市场进行直接融资提供方便。三是鼓励非国有经济组织(包括外资)通过合资、入股等形式改造国有企业。国有企业利用资产存量吸收外商投资入股,只要本着积极、合理、有效的原则,认真解决目前存在的资产评估不实,外商资金到位不及时等突出问题,将有利于促进企业技术进步、机制转换和债务负担减轻。
7.减少非经营性资产,剔除企业资产虚化成分,优化整个企业资产质量。一是分离企业社会职能,企业分离社会职能应本着先易后难的原则,在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和配合下,可逐步将医院、学校等公益福利设施移交给有关部门管理。同时可考虑将影剧院、食堂等进行拍卖、转让或租赁承包。二是同有企业在分流富余人员方面,应本着企业自行安置为主、社会帮助守置为辅的原则,通过广开就业门路、兴办第三产业等途径创造就业机会。对企业富余人员新开办的独立核算的企业,经劳动部门审查核实,应享受国家有关优惠政策。
(限于篇幅,刊载时有所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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