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证券公司的改造重组与转轨变型,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证券公司论文,变型论文,论我国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近几年来,随着我国资本市场和证券市场的迅速发展,作为经营证券及资本的非银行金融机构,无论在数量上和质量上都有了很大的发展和长足的进步。其中,特别是证券公司与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相比,具有独特的条件与优势。证券公司通过承销、经纪等投资银行业务的广泛开展,为我国证券市场的发展、金融体制的改革和融资制度的创新作出了突出的贡献;证券公司对于我国证券市场及资本市场的形成与发展、企业股权及产权制度的改革和完善等方面来说,已成为非常重要的推动力量,起到十分重要的催化作用。证券公司的激烈竞争和优质服务,促进了技术水平和管理手段的提高,造就和形成了大批高素质人才,并增强了我国民众的参与意识、投资意识和风险意识。可以说,证券公司通过积极从事传统业务,不断开拓新型业务,一方面,促进了金融市场、资本市场和证券市场的发展,另一方面,也使得证券公司自身向现代投资银行积极靠拢。但是,应当看到,由于宏观经济环境的不成熟和自身经营机制的不完善,我国目前的证券经营机构,与西方现代投资银行相比,还有着很大的差距。就其经营看,主要集中于一级市场的证券承销和二级市场的证券经纪,对现代投资银行的主要业务——企业购并、财务顾问、资产管理、公司理财、风险资本、项目融资、资产证券化、金融衍生品等,鲜有问津,甚至仍是空白。我国的证券公司如要真正成为现代投资银行,还需进行改造重组、转轨变型。
1.从资产规模看:我国的证券公司规模过小,实力太弱,难以达到规模经济和规模经营效益。截止1996年底,我国专业证券公司共96家,总资产额为1590.53亿元,平均每家仅为16.57亿元。在我国证券经营机构中,股本金达到或接近10亿元的仅10家左右。据资料显示,目前我国每家证券经营机构的注册资本仅为3000万元左右。而西方著名的投资银行如美国的美林集团、摩根·斯坦利公司、所罗门公司和莱曼兄弟,日本的野村证券公司,其资产总额均有千亿美元之上,其中最大的美林集团为2130亿美元,资产规模是我国全部专业证券公司总资产额的10倍还多。我国证券经营机构的资产规模远小于西方投资银行,并非资产负债率过低所致。实际上,和西方投资银行相比,我国证券经营机构的资产负债水平并不为低。据调查,全国28家主要专业证券公司1996年末的平均资产负债率为87.58%,虽然低于同期美林集团97%的水平, 但应清醒地看到,我国证券经营机构资产的流动性却远差于西方现代投资银行,而且我国的证券市场还处于初级发展阶段,市场机制很不完善,投机性过强,这将导致我国市场风险远大于国外成熟市场,所以总体说来,我国证券公司的资产负债水平是处于高位。造成我国证券公司数量众多而资产规模弱小的主要原因是:第一,准备不足,仓促设立证券经营机构。我国证券市场发展初期,正值广大投资者压抑已久的“投资饥渴症”爆发之际,单边的卖方市场使得证券公司仅靠一级市场上承销新股就可获得高额收益,这种比较效益刺激了银行、信托投资公司、各级政府的财政部门以及其他企事业单位,在资金和技术准备并不充分的情况下,短期内竞相投资创建证券公司和证券营业部。第二,资本金少,资产扩张基础薄弱。证券市场发展初期,管理部门为促进股市的发展起见,对证券机构设立的资格审查条件,特别是关于注册资本金额的规定相对较松,这也促使了一批小机构的应运而生。第三,发展期短,资本积累不够。自80年代末第一家证券公司成立以来,我国证券公司的发展历程不过10年时间,而西方投资银行历史悠久,不乏上百年者。
2.从业务范围看:我国证券公司经营的业务种类过窄,创新不够,缺乏西方现代投资银行的探索意识和灵活机制。当前,西方现代投资银行都在全球范围内开展企业购并、资产管理、财务咨询、证券清算、资金借贷和风险控制业务,在拓展业务范畴的同时,还利用自身的专业优势,对利率、汇率、商品、期限、合约规格等进行不同的组合、分解,形成各种复杂程度不一、独具特性的金融衍生品,以此满足客户的各种具体要求。如目前在金融衍生品开发与应用方面处于世界领先地位的摩根·斯坦利公司,1996年11月30日持有的各种衍生品交易合约总价值高达13170亿美元,其属下的金融衍生品公司,专门为那些仅与AAA级公司往来的客户提供金融衍生品及相应的服务。积极拓展业务范围和开发应用金融衍生品,增加了西方投资银行的利润渠道,促进了其巨额资本在广泛领域中的有效流动,并分散了经营风险。而这正是其进行资产负债管理在流动性、安全性和盈利性方面所要达到的目的。我国证券公司的绝大部分业务仅限于一级市场上的上市推荐、承销和二级市场上的经纪、自营,而对项目融资、资产管理、企业购并、公司理财以及海外证券市场业务则极少展开,为数很少的所谓大证券公司虽有涉足,却因外部体制障碍或自身规模不够、实力不济、经营不善、运作不力等,始终难以取得明显成效。即使就投资银行的传统业务来说,我国证券公司集证券承销商、证券经纪商和证券自营商三种资格于一身,通常而论,其在证券市场发展中应能起到发行中介、流通中介和市场平衡的作用,可为数众多的中小证券机构由于普遍受到资金实力和人才资源的制约,根本无法充分发挥这些作用,已在竞争日益激烈的市场中出现生存危机。正因为投资银行业务范围过窄和投资银行业务品种过少,各证券经营机构为了维持自身营运,只好倾全力在承销和经纪战场上死缠烂打。这样,不仅难以充分发挥自身专业优势来获取新的利润增长点,同时也使自身的经营管理风险甚为集中。
3.从风险控制看:我国证券公司缺乏健全的风险防范机制,资产的流动性风险远大于西方现代投资银行。对证券经营机构而言,流动性风险就是在某种经营状况下,不能如期满足客户提款取现(如客户提取股票交易保证金)的需求,或不能如期偿还流动负债而导致证券经营机构陷入财务困境,直至机构倒闭。西方发达证券市场不仅建立了健全的法律法规体系,而且还针对投资银行制定了专门的财务管理制度,其中关于资产负债管理的理论和方法经过长期的实践和修正日臻完善和成熟。严格有效的政府监管、社会监督和机构自律,为现代投资银行防范流动性风险提供了有力的保证。实际上,西方一些著名投资银行的资产都具有高度的流动性,因而,虽然其资产负债规模庞大,但无论是核心资本率还是资本充足率都符合《巴塞尔协议》的规范要求。对比西方现代投资银行,我国证券经营机构则面临着严峻的流动性风险问题。据有关部门的估算,截止1996年底,我国前十大证券公司中,流动比率几乎都低于1,在流动资产率上,则无一家达到90%。至于资本充足率, 国内证券经营机构离8%的要求还有相当差距。总体上看, 上述流动性风险危机是因为缺乏健全的风险防范机制而造成。例如:股民资金帐户的设置及相关制度存有缺陷。但由于我国没有像经济发达国家证券交易法规对证券经营机构挪用股民资金予以严处的法律规定,同时我国证券经营机构也缺乏稳定有效的融资渠道,这样就不可避免地给证券经营机构挪用客户金从事自营、或为其他客户透支、或进行其他获利活动创造了机会,客户保证金自然而然地演变成了远不能充分自律规范的证券经营机构的“无本”负债。据有关部门提供的数据,目前全国证券经营机构的客户保证金余额达1450亿元,占各证券公司资金来源总额的50%以上。如果要将股民保证金全部从证券经营机构划归商业银行,则大部分证券经营机构在短期内将无法将所挪为他用的保证金完全变现,从而极可能导致其破产倒闭。再如:缺乏专门的财务管理制度。我国至今尚未制定和实行专门关于证券机构的财务管理制度。目前证券机构的财务管理还是比照执行1993年财政部制定发布的《金融保险企业财务制度》。由于当时证券业尚未形成一个完整的行业,有关的资产、资金运行的财务关系并不明确,因而该制度对证券机构的财务管理规定还相当粗放,已远不能适应证券业发展的新形势,这就使得无论是证券经营机构的自我财务操作与管理还是监管部门的稽核与管理,都缺乏必要的财务制度依据。需要特别注意和探讨的问题是,目前我国仍未建立起合理的证券经营机构财务信息披露制度,像中国证监会机构部就没有各证券经营机构的年度报表,若要了解证券经营机构的有关财务状况只能是随机的,而没有一个确定的规范的有效途径。
通过分析,不难看出,目前我国的证券公司与国外的现代投资银行还有相当的差距。如就现代投资银行的基本内涵看,就其本质说,我国的证券公司,尚不是完全意义或真正意义的现代投资银行,或许只能说是现代投资银行的雏形,即组建现代投资银行的初步主体或基础力量。必须加快我国证券公司的改造重组和转轨变型步伐,使其成为真正意义上的现代投资银行。
1.规范与发展相辅相成,改善证券公司向现代投资银行转轨变型的外部体制环境。
西方现代投资银行的庞大资产规模和繁多业务种类,一方面是其几百年历史发展的结果,另一方面也是与西方80年代以来金融业务自由化改革分不开的。最明显的是,银行业与证券业分业经营为核心内容的“格拉斯-斯蒂格尔墙”基本被冲破,从而促进了金融业的竞争与创新,业务范围的不断扩大,出现了一批“全能”的金融机构。我国目前仍实行银行业与证券业、银行业与信托业的分业经营,这应该被认为是一种金融市场尚不发达条件下的阶段性措施,但这并不等于将证券经营机构的业务死死地限定在有限的范围内。从西方金融业的发展趋势看,投资银行业务突飞猛进,商业银行的业务则相形见绌。在西方融资体系中,直接融资比重的不断加大,必然导致商业银行储蓄规模的日益萎缩。可以预言,到21世纪,投资银行会在全球金融业中占据绝对主导地位,这就给我国提出严峻的挑战:中国的投资银行能在中国金融市场上获得多少交易数额,能在全球金融市场占据多少份额?因此,如何给我国的证券经营机构创造一个良好的生存和成长环境,就成为我国现代投资银行迅速发展的重要前提。现在,我国证券经营机构面临的最大问题就是融资问题。我国证券公司的总资产之和,不及美林集团一家总资产额的十分之一,要扩大我国证券经营结构的资产规模,应对其有关投资融资的管理规定作些调整或修改。比如:放宽对证券经营机构扩大资本金条件的限制,允许根据业务发展和公司发展的状况,适时地增资扩股;对经营业绩好、资信程度高的证券经营机构,允许提供承销证券所需的流动资金贷款以及少量长期贷款;允许证券经营机构设立有关基金,或发行商业票据及中长期债券;允许证券经营机构参与同业拆借市场,筹措业务经营所需的资金;允许证券经营机构进行债券回购融资和特殊存款融资,乃至适当将客户的部分保证金和收益作为负债有限制地使用等。除了提供较为畅通的融资渠道外,在证券经营机构的业务发展方面也应适度放宽条件,促进其功能与业务的多元型。目前,国有经济战略重组、国有资产存量调整、国有企业资本经营、社会保障制度建立以及居民住房制度改革等,都从投资融资的不同角度提出了大量的金融创新和中介催化需求,例如,实行住房贷款证券化、建立产业或创业投资基金、开展委托资产管理等。还有衍生金融产品,既是现代投资银行满足客户需求的手段,也是自身控制风险的必要条件。在这方面,应该借鉴西方现代投资银行的金融创新的丰富经验,允许尝试适合中国证券市场的交易品种,逐步发展我国的衍生金融产品,设立股票指数期货、股票期权、国债期货等投资工具,实现国内资本市场与国际资本市场接轨。对于证券经营机构为资产委托代理而设计的各种金融工具的审批,也应放宽条件。例如美国美林集团推出的“企业财务服务”、“美林全球价值基金”、“美林可信赖的全球顾问”等,吸引了8390亿美元的客户资产,确实能给我们很多启迪。此外,我国对于证券经营机构在国内设立分支机构,增开营业网点等限制甚死,以至待遇远不如一般企业,这就十分不利于证券经营机构乃至现代投资银行的成长与发展。纵观西方现代投资银行的发展,其经营业务已经覆盖全球,像美林集团在45个国家中设有机构,成为全球32个证券交易所的会员。我国应当加强证券经营机构管理的法制建设,明确设立和撤消机构的条件,逐步将机构的直接审批制改革为依法登记制。
2.抓紧资本集中,扩大经营规模,构造旗舰式集团化的现代投资银行。
证券经营机构市场竞争能力的强弱,抵御风险能力的大小,社会形象信誉的高低,业务开拓的广度和深度,都与其规模密切相关。我国的现代投资银行业要有竞争力,关键是看能否能尽快提高产业集中度,通过多种渠道和方式扩大自身规模,形成一些有实力的行业排头兵。从这个意义说,资本积聚和规模扩张,收购、兼并、联合、重组,是我国发展现代投资银行业的当务之急。必须充分利用人和地利,加快证券经营机构的重组转型步伐,形成若干个在资本实力、经营规模、业务内容、研发水平和员工素质诸方面具有明显优势的巨型现代投资银行。例如,申银万国证券的合并、联合证券、东方证券的组建、山东证券、北京证券的重组等,促进了产业资本与金融资本的结合,形成了一些超大型证券经营机构。在证券经营机构的重组过程中,应当注意:第一,购并重组要在证券经营机构的发展战略与规划的框架内进行,证券经营机构必须结合自身的使命与能力制定总体目标,并根据这些目标决定具体的购并方案和行动。第二,在实施购并操作前,证券经营机构要对购并成本及自身承受力进行详细评估,必须综合考察与比较内部增长和外部增长的商业收益与成本,合理确定购并的规模临界值。第三,在购并重组过程中,证券经营机构要重视操作技巧的发挥,在购并对象、时机、方法上,都必须讲究策略性和艺术性。第四,证券经营机构在购并重组接管上,必须把握好防御策略,注意采取某些措施防止来自其他方面的非善意接管,如回购大股东所持股份,修改公司章程,制定反接管条款等。第五,证券经营机构的购并重组要注重发挥协同效应,在选择购并对象时,必须突出业务专长和经营特色的互补性,避免破坏购并对象的组织经验和组织资本。通过购并重组之后,有的证券经营机构还应当利用上市,实现资本集中和扩大规模。另外,具备一定规模的行业排头企业,应当采取集团化的发展模式,建立不同业务、不同地区的分支机构,以利于科学管理与控制风险。
3.加强分工制约与统一协调,积极提高我国证券经营机构经营管理的水平。
西方现代投资银行规模越来越大,但其经营管理水平和企业资产质量却未下降,这是值得认真研究和借鉴的。必须花大力气,下大功夫,切实提高我国证券经营机构的经营管理水平。第一,细化证券经营机构各项业务的专业分工,建立以客户需求和客户对象为中心的管理模式。如将客户需求分为资产委托、股权融资、债权融资、资产重组等,将客户对象分为机构、个人、国有单位、私有单位、股份制单位等,据此设立相应部门,进行协调管理。第二,建立专门的财务管理机构,负责对公司资金筹措、资产运用及其流动性进行统一管理。西方大型投资银行的资产都具有高度流动性,如美国美林集团的流动性资产占总资产的比重达到93%,摩根·斯坦利则高达98%,而目前我国证券经营机构却普遍存在资产流动性比率不高,资产质量较差,营运风险较大的现象。究其内部管理原因,主要是决策权力过于集中和资金管理权力过于分散同时并存。为了根本消除这种现象,可以在证券公司董事会下设类似财务管理委员会的机构,统一对公司的资产负债经营进行全面管理。该委员会由各职能部门的高级经理人员组成,他们对公司的资金投向、资产负债规模、以及各部门的资金协调等提出规划和建议。第三,制定经营战略,明确资产负债管理目标。西方现代投资银行都有一个共同特点,就是并不单纯追求利润最大化,而是在追求利润的同时,充分考虑风险的大小,并且把风险进行量化管理。我国证券市场属于新兴市场,证券公司时而获得丰厚收益,时而入不敷出,经营极不稳定,如何能在这不稳定的市场中取得收益的稳定增长,的确是个重要问题。目前我国市场中存在着无风险或低风险的投资机会,如国债现券及回购市场、新股认购等,都是成熟市场难以寻觅的,证券经营机构若始终能恪守稳健经营的方针,将风险控制在较低的范围内,那么在这个看似大起大落的证券市场中,同样可以得到稳定发展。第四,改善资产质量,确保资产具有良好的流动性。考察欧美现代投资银行的资产负债管理情况,不难发现其资产的流动性相当好,而融资政策的首要目标也是确保资金在任何时间内能维持其流动性,并且资产与负债之间的对称性也较好。对我国证券经营机构来说,尤其要注重资产的流动性,因为融资渠道很少,资金捉襟见肘,一旦出现风吹草动,则后果不堪设想。因此,我国的证券经营机构不宜参与物业投资、转配股包销等缺乏流动性的活动,也不宜在交易清淡的B股和股价高估的A股市场上长期“做庄”,前者缺乏流动性,后者则有被“套死”的风险。第五,提高服务技术含量,多渠道地增加主营收入来源。我国证券经营机构普遍存在着服务项目单一,收入来源主要依靠经纪、发行、自营三大业务的共性。这当然与我国证券市场刚刚兴起,证券机构自身素质及管理当局对业务的限制有关。但应看到,即使在目前情况下,证券经营机构仍有拓宽业务渠道的余地。美国美林集团1996年在资本管理、投资组合服务及策略性服务方面的收入加起来占净收入的20%左右,高于包销发行收入。我国证券公司若能开拓这些业务渠道,并使这方面的收入与证券发行收入相当,这将意味着抵御市场不景气风险能力的大大提高。从市场的角度看,我国企业在购并重组及投资理财方面,需要提供咨询、策划乃至委托代理的需求非常之大,仅从理财方面而言,我国企业的银行存款就达数万亿,而需要盘活的存量更是巨大。目前,政府正在大力倡导资产经营和组建企业集团,这又为证券经营机构开展此类业务提供了有利时机,所以,关键还在于证券经营机构是否拓展和胜任这些业务。现在,一些资产重组的咨询、策划业务已在部分证券经营机构中间展开,但普遍存在的问题是,此类服务的技术含量不高,专业水平不高,以至客户难以体会到其重要性和必要性。因此,证券公司必须迅速吸引和培养一批通晓企业财务、金融证券、经济产业结构、资本运营方式及中外购并案例的知识广博型人才,与此同时,证券公司内部也要设置对口的业务部门,如投资理财部、购并策划部、信托基金部、财务顾问部等,并保证这些部门有相应的资源配备,而非形同虚设。
4.建立健全内部压力机制,积极提高我国证券经营机构控制业务风险的能力。
西方现代投资银行具有较强的控制风险能力,采取的方式不仅科学、规范,而且主动、积极。就本质来说,西方现代投资银行控制风险是源于内部压力,因其明晰的产权及利益关系,使之对风险防范形成一种强烈的内在需求。西方现代投资银行在风险管理方面的经验主要有两大特点,一是将风险按类型进行细化,并分别设计控制办法;二是形成严密风险管理体系,对市场交易活动及新产品应用等进行审核把关。但比较而言,我国证券经营机构的控制风险能力则较差,采取的方式也较为被动、消极,其防范风险的动因往往是基于外部的压力,如为了应付监管部门在政策法规上的有关最新规定和各种检查。虽然我国的一些证券经营机构也成立了风险管理部门,但这些部门却没有多少发言权,加上自身水平又不过关,实际上难以真正起到风险控制的作用。因而,我国证券经营机构控制风险,必须从多方面进行。第一,应从明晰产权关系入手,根本改变目前许多证券经营机构普遍存在的“亏了是国家、赚了算自己”的产权关系混乱局面,真正使风险控制成为对每个管理人员和普通员工都是切切相关的内容。第二,树立效益与风险的平衡性经营原则和理念,妥善处理收益性、流动性与安全性三者的关系。一是实行资本结构与资产流动性最大化的对应原则,二是实行投资组合与安全性最优化即风险分散化的对应原则,三是实行经济周期波动与决策体系科学化的对应原则,四是实行收益风险管理与组织体系合理化的对应原则。第三,成立风险管理及控制的专门部门,形成健全的风险防范体系。加强对公司经营活动中面临的风险诸如市场风险、融资风险、集中风险和营运风险等进行分类和评估,并制订各种对应的风险控制办法,包括数学模型、风险盘存数据库、压力模型、交易额度监察系统等。必须赋予风险管理部门应有的权力,而不是摆设。美国美林集团风险控制委员会与风险管理部的职责是对整个机构的交易活动提供全面性的风险管理监察机制,风险委员会只向董事局和财务委员会汇报工作,在运作上独立于集团其它营运部门。我国证券经营机构设立风险管理部门,也应该成为一个独立运作的部门,并应具有相关权力,比如,有权直接进入自营交易系统,监察仓盘情况及执行电脑分析,以便及时发现和临控经营风险;有权制定自营业务的交易限额,要求自营部门减少对个别高风险产品的持有量;参与对公司开拓新业务、增设新网点等事项的审批;参与证券包销、贷款、抵押融资等融资业务的审批;定期检查公司有关业务以及经营情况,评估公司的业务经营形势和风险控制环境。第四,把握好风险管理和控制的程序与环节。一是注意掌握日常业务的风险情况,二是采用多种风险技术工具,如担保、抵押等,尽可能对项目风险实现对冲,三是严密制定和严格执行风险管理与控制规则,从制度上和实际上确保所有经营活动的最大安全性。总之,在充满巨大机会和并存巨大风险的新兴市场中,抵御风险一定是投资银行发展的非常必要与有效的内容。我国的证券经营机构在风险管理与控制方面还需要作很大努力,而抵御风险的动力必须来自内部压力机制。
5.培养引进高素质人才和注重基础网络建设,积极提高我国证券经营机构的整体信誉形象和综合竞争力。
现代投资银行是金融业中的“金融工程师”,是人才高度密集之处,也是建立在高度智力财富基础上的挑战性和创新性行业,对人才的要求极高。我国证券公司经过多年的发展,已经容纳了一大批金融领域乃至经济战线的高素质的优秀人才,但要承担起建设中国现代投资银行的重任,仍有不少距离,这也是我国发展现代投资银行的最主要制约因素之一。如若进行国际比较,我国证券经营机构与西方现代投资银行在人才方面的差距更是巨大的。在没有达到正面直接竞争的目前,这还不明显,但随着我国证券市场和资本市场的不断开放化,随着我国证券经营机构的日益国际化,这种差距将越来越显露出来,显得相当突出。因而,从现在起,就要不仅在口头上,而且在行动上,十分重视现代投资银行的人才问题。一方面,要建立企业与学校联手的专业人才培训与培养系统,按照国际从业标准培育跨世纪专业人才;另一方面,要加强国际交流和人才引进,按照国际从业标准不断网罗既熟悉中国国情又了解国际运作的各类业务人员,特别应为新业务的开展如企业购并、资产管理、公司理财、风险控制以及各类金融创新等,开发和配备多方面的高素质高智力人才。为拓展企业购并等现代投资银行业务,当前特别是要尽可能多地引进政府综合和行业部门、银行金融和财政税务部门、会计师审计师和律师事务所、以及其他大中型企业的中高层经营管理干部,并为网罗和开发这些人才提供必要的优厚的工作与生活条件。至于培训与培养现代投资银行的管理经营人才以及后备骨干力量,除了加强理论修养外,重点应加强国内外著名投资银行成功案例的实证研究和国内外国民经济、行业、企业发展状况的实证研究,积极探索适合中国国情的现代投资银行发展模式和战略。
发展我国的现代投资银行,必须加强公共关系网络和经济信息网络的建设。现代投资银行业务活动牵涉面相当广泛,而其实质是一种资本利益的再分配,所以,各种利益群体之间自始至终会存在各种矛盾和冲突,投资银行必须非常注意与企业界、政府行业主管部门和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商业银行、会计师审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工商、财政税务,新闻媒介乃至司法部门等建立经常的往来关系,以利于真正起到公正公平中介人的角色。此外,现代投资银行业务涉及经济、市场信息也相当广泛,在有关业务人员知识水平、业务技能相似条件下,谁能抢先获得有益的信息,谁就能得以抢先一步获得业务机会,所以,在平时加强客观经济形势、政策、各行业、各地区、各类市场的信息收集和处理就显得至关重要,必须非常注重经济信息网络的基础建设以及研究、开发和利用。
现代投资银行是高智能的中介服务行业。除了高素质高智力的人才外,还要十分注意自身的服务信誉形象。良好的信誉形象对于投资银行的影响非常重要,它体现在各个方面,最终表现于竞争力。当然良好的信誉形象的树立不是一朝一夕之事,而是有个长期的过程。既需要服务过硬和势力强大,还需要有目的地进行形象策划和宣传。通过优秀人才的优秀工作,加上有目的地策划和宣传及其多种方式,树立自己的良好信誉形象,必将为证券公司的发展及其转轨变型成现代投资银行带来新的生机和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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