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农业科技传播体系的发展及借鉴,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台湾论文,农业科技论文,体系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台湾农业科技传播体系主要由农业科技推广和农业教育两大部分组成。它是农业科研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主要中介和载体,是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核心。农业科技传播体系的建立与完善对提高农业竞争力,增加农民收入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对曾经辉煌一时的台湾农业的发展,起了极其重要的推动作用。但目前,伴随着经济转型期间诸多矛盾的出现,农业科技传播体系也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危机与挑战,借鉴其经验与教训,对大陆创新农村科技传播机制,推动农村全面小康建设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台湾农业科技传播体系的建立与发展
(一)农业科技传播体系的构建与运行。
由于农业科技传播是农业社会化服务的重要体现,台湾当局长期以来一直比较重视,把它列入各个时期的农业发展和科技发展的纲要规划和计划中,并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的运作机制。
台湾的农技推广体系为半官方多元化推广体系。主要有两条途径,一是官方农业推广部门;二是农会民间系统。首先由农林部门将农业推广教育辅导委员会编制的推广计划下达给市县农林科,然后由县市农林科直接与各级农会联系。县市农林科起着承上启下的作用,一方面负责将各级的农业推广教育辅导委员会编制的计划下达给农会,同时收集农情,向上汇报生产中存在的推广问题,再将上级处理意见或新的成果反馈给农会。台湾农会组织有三级,即县市农会、乡镇农会和村农会,具体的推广工作由乡镇农会的推广股、村农会的“四健会”、“农事研究班”、“家政改进班”和“示范农家”等农会系统的基层组织完成。除此之外,台湾一些科研单位、区农业改良场和公营专业企业也设有推广部门,从事相关专业的技术推广。
台湾农会组织系统对农业技术传播和农民文化知识教育的运行机制,主要是承袭日据时期的农会制度并加以改进而形成的。根据台湾“农会法”规定,农会的宗旨是“保障农民利益,提高农民技能,增加农业生产,改善农民生活,发展农村经济”。农会有四个功能,即农业技术推广和教育、农产品供销、农村信用和农业保险,其中技术推广和农民教育是农会延续历史最长,也是最重要的职能。
农会的农业推广工作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农业技术推广,其任务是贯彻当局提出的各种农业技术措施,普及新品种、新技术,改革耕作制度,增加农业生产量。二是农民教育。其任务为培养青年具有健全的头脑以深化思维;健全的心胸以发展品性;健全的双手以改善生活;健康的身体以服务社会等四个方面,简称“四健会”。三是家事辅导。包括帮助农民计划经济,改善家庭膳食、卫生条件,育婴指导,村庄社区规划等。其中最主要的就是农业推广和农业教育。上述内容通过农会的组织体系,把科学技术与文化知识传播灌输到千家万户,把个体农民纳入社会经济生活的轨道。
台湾农会的推广教育是一种独特的制度,它把技术推广、农事辅导和农民文化教育统一起来,承上启下,形成一个有机的整体。推广工作有一套比较完整的实施办法,当局在资金、技术和人员上均给予协助。各区农业改良场及农业试验所则为农会提供技术指导。
省级农会接受“省农林厅”和省农业教育推广委员会的指导。“省农林厅”下设农业推广教育室作为农业推广教育的行政主管机关;农业教育推广委员会是协调与咨询机关,其任务是协调农会技术推广与各公营企业、大专院校和专业研究所有关技术推广的关系。委员会由各有关方面人员组成。省以下的县和乡镇也分别成立业务主管机构、农会推广机构和协调辅导机构三个系统。具体推广工作由各级农会推广机构执行,形成一个纵横联系的推广网络。
(二)台湾农业科技传播的主要内容和特点。
1、以市场为导向,不断调整农业科技推广的重点。
依据经济发展各阶段的需要调整农业科技推广内容,是台湾农业推广的一个重要特征。50~60年代,经济建设的主要任务是解决温饱问题,增加农业生产总量,以稳定社会,所以农业推广的重点是以良种和化肥为中心的农业增产技术推广。70年代的农业政策转向提高农民所得,增进农民福利,农业政策的目标从数量型向质量型转变,因此这一时期农业科技推广的重点是推广现代化农业经营方法,推广农业综合技术和农业机械技术等。
上世纪80年代以来,台湾根据经济发展要求,适时调整农业推广工作重点,以农业高新技术和管理作为新时期的主导方向,并使其成为各区农业改良场的一项重要工作。1998年,台湾“农委会”把农业机械、食品加工技术、生物性农药等技术作为重点推广项目。为此“农委会”特别制定了相关措施,以加强农业高新技术成果的推广及技术转移工作。先后制定了“行政院农业委员会主管计划有关专利权、著作权及其他农业科技权益申请及处理要点”、“行政院农业委员会主管计划研究成果技术移转要点”,并成立农业专利及著作权益委员会,审议有关专利权、著作权及其他农业科技权益事宜。近年来,则把生物技术的应用与推广作为重点,为了扩大生物技术的推广,还准备建立“植物种苗生物技术产业专区”。
进入21世纪,鉴于农业竞争力日渐式微,为因应加入WTO后外来产品竞争压力加大的严峻形势的需要,台湾进一步加强农业推广教育及组织培训工作,颁布了《加强农业推广教育设施计划》,并制定《农业推广教育设施补助计划处理规定》。该计划旨在通过加强农业推广教育,辅导农民团体建立和完善农业推广教育设施,为农民的农业教育训练提供良好的外在环境;并通过整合农业产销班组织体系及农业咨询服务,来培育农民知识技能与企业化经营理念,从而提高农民应对外来竞争的能力。计划就补助对象(农会)、主要补助内容(如农民活动中心等)、补助标准等均作了详细的规定。(注:陈彦雄:《农业推广教育设施补助计划自理规定简介》,台湾《农政与农情》,2002年7月号。)
2、加大农业推广资金投入,实施无偿推广。
台湾的农业技术推广经费来源比较广泛,早期的推广经费由美援的“农复会”提供50%以上,其余由各级“政府”和农会分担,1965年后美援停止,“省农林厅”承担推广经费45%以上,其余主要由农会负担。台湾“农会法”规定,农会年度结算后的盈余60%用于推广、训练、文化、福利等事业。所以农会的资金投入一般占农技推广经费的30~40%。(注:《台湾农业发展概论》,第151页。)此外还有一些专营企业的投入以及捐助投入。由于农业推广属于服务性工作,自身收入极为有限,为了使农会推广工作行之有效地持久下去,当局和农会都积极为农业科技推广筹措资金。主要来源有四条渠道,除当局投入、农业其他业务盈余提取、推广事业收入外,还有募集收入。因此,农业科技的推广教育对农民而言,基本上是无偿的。这是台湾农业技术推广得以长期稳定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
3、注重产学结合,发展农业教育,推动农业科技传播体系发展。
台湾农业教育不仅是整体教育的一部分,而且在农业科技传播中占有重要地位,发挥着积极的作用。农业教育分为两大类,一为学校教育,二为推广教育。台湾教育的基本方针是“官民结合办教育”,以公办为主,民办为辅,在积极发展公立学校的同时鼓励和支持民办教育,特别是鼓励私人创办农业职业教育,并由农会全面负责农业推广教育。农业学校教育呈“塔形”体系,它是系统培养各级农业技术、农业科研和管理人才的阵地。农业专业的学校教育分为三个层次:第一层次为初、高级职业农校。其任务是培养农村农业经营人员和基层工作人员,人数最多。第二层次是农业专科教育。它从高农或高中吸收学生,任务是培养中级农业应用技术人才。第三层次是农业大学教育。其任务是培养农业科学研究、教育和管理的高级人才。其中,教育培训和技术推广是其主要的办学特点。台湾大学农学院专门设置了农业推广学系,学院还设有农业推广委员会,由院长亲任主任委员。嘉义大学在“教育部”和“农委会”的支持下,仿照荷兰组建农业常用技术培训中心的作法,于1982年成立了园艺技术培训中心,拥有最先进的温室系统设施,供岛内20多所院校的园艺学科和相关学科师生研究、训练和实习,而且还面向社会组织农技培训。大叶大学坚持产学研协调整合,创建了研究发展中心,对内促进各院系间人力、物力和教学、科研力量的合理集聚,对外承接研究、设计和规划、培训等技术服务。该校还建立了研究推广处,以促进成果转化,服务农业科技传播。50年来台湾对农业教育基本上是重视的,农业教育的发展对提高农业劳动力素质,推广现代农业科技知识,增强农民对新知识、新技术的认知和接受能力起到了重要作用,有力推动了农业的发展。为进一步加强产学结合,发挥农业教育对农业科技推广的作用,1998年当局发布“农业科技计划产学合作实施要点”,跨出产学合作的第一步,使农业科技成果的转化有了更坚实的政策基础和良好的外在环境。
此外,为保证教育发展的需要,台湾逐步形成了一套比较完善的教育法律体系,其中包括农业教育在内的各个层次都有相应的教育政策条例。“农会法”中也载入农业推广教育条文。
4、借助多种形式、多渠道传播推广农业科技。
台湾农业技术传播,与发达的农业信息传播手段密切相关,而且这些传播手段、途径始终追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而改变,以满足不同时期农业生产的需求,既有现代的传播手段,如网上信息传播,也有传统的传播形式。尤其值得一提的是多种形式的农业科普期刊,它始终是台湾农业科技传播的一个重要渠道和手段。
台湾始终把农业科普期刊作为农业信息传播的重要媒介,农业科技成果推广的桥梁,以及农业新品种、新产品推销的窗口。据统计,台湾农业科普期刊达20多种,约占农业类期刊种数的45%,相当于农业学术类和技术类刊物的总和,其中又以畜牧业和水产业的科普期刊所占比例最高。它既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台湾农业结构的特点,同时也反映了台湾畜牧业和水产业的先进水平。科普期刊以满足农民的需要为出发点,选题的针对性很强,除介绍实用技术和经验,探讨农业经营的问题和方向外,还提供产品市场行情,刊登农家生活知识,甚至进行扫盲教育,因此普及面较广,成为广大农民喜闻乐见的刊物,约有30%的农民经常阅读农业科普期刊,其中省农会主办的《农友》发行量最大。(注:翁志辉:《台湾农业科普期刊编辑出版的特点析评》,《台湾农业探索》,2000年4月。)
5、加强科技推广人员和农民的素质培养,提高农业科技传播水平。
上世纪70年代,台湾由于知识农民流入城市,农村人才奇缺,影响到农业科技传播和农业现代化进展,当局适时制定颁布了《农业人力资源发展方案》,其内容是举办分期训练班,预定在10年内派500人到省内重点大学和境外进行高级训练,培训对象是农村基层干部,包括农村的技术人员、推广人员、教育人员、行政人员等。80年代,为进一步提高农民素质和技术水平,以适应农业升级的需要,当局又提出了《8万农建大军培育辅导计划》,其目标是培养能承担农业建设任务的,有技术、有管理和领导能力的农业人才,提高农业科技进步对农业增长的贡献率。
进入21世纪,为了全面提高农民素质,进一步提高农民掌握现代农业知识的技能和专业水平,以及转业能力,使农民尽量减少加入WTO对他们就业和生活的影响。有关部门又提出了“推动农民终身学习计划”,并将其列入农业发展整体计划中,通过农委会所属的改良场所和区域农渔会资讯共用中心为主,建立区域性远程教学中心及农渔民教育训练和农业经营咨询服务体系,对农业经营者、农业推广人员、乡村青少年、乡村妇女等进行相关知识和技能的培训;开发农业知识技能E化学习资源和教材,透过农业远程推广教育体系,为农民提供网络学习的渠道。
为协助农民和农民团体获取农业生产及经营管理的核心知识,改善生产管理,提高经营绩效,台湾在2002年推出的未来“六年发展重点计划”中,列入了“发展重要农业产业知识管理应用计划”,具体项目包括建立农业知识库、发展农业知识检索工具、建置总体农业环境资料库、开发知识管理资讯应用系统、逐步建立功能模组化专家系统、推广及宣传农业知识管理运用等,利用现代科学技术,推动农业科技传播体系的现代化建设。
二、借鉴台湾经验,建立具有福建特色的农业科技传播体系
农业科技推广无论是在传统农业时期,还是在现代农业发展阶段,都是一项推动农业发展和技术进步的非常重要且富有成效的事业,尤其是进入21世纪,福建农业已进入现代农业建设新阶段,农业生产目标由数量型向质量型转变,农业增长方式由粗放型经营向集约型经营转变,农业生产与农村经济结构的调整优化,都有赖于现代农业科技的推广与应用。面对增加农民收入、迎接加入WTO挑战,以及提前3年实现全面小康的新形势、新任务,如何依靠科技,加速科技成果转化,有效地解决农产品产量与品质、增产与增收的矛盾,提高农业竞争力,已日益显得重要和紧迫。为此,加速农业科技传播体系创新步伐,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进程,是现阶段福建农业科技队伍的重要历史使命。
农业科技传播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能否更好发挥作用,除了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和农业教育系统自身要深化改革、创造条件外,还需要各级政府、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和配合,更需要相应的政策保障、资金扶持等外部条件的支撑。在这些方面,借鉴台湾的经验教训,可从以下几方面考虑:
(一)加强政策法规建设,为农技传播推广提供法律保障。
1993年大陆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是指导我国农业技术推广的最基本法律,它对稳定农技推广队伍、健全农技推广体系起着极其重要的作用。从法律条文上看,“两法”中有关农业推广的内容和重视的程度并不亚于台湾的《农业发展条例》,问题是如何细化并把它落到实处。当前,要进一步贯彻落实与《农业技术推广法》相配套的农业部等六部委《关于稳定农业技术推广体系的通知》,在机构编制、经费投入、队伍建设、人才使用、奖惩制度、风险机制等方面,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切实解决农业推广体系“线断、网破”,活力不足等问题。如果有法不依,有章不循,再好的政策也无济于事。在调动农民协会等民间推广组织的积极性,为它们创造有利于农业技术推广的政策环境方面,也应像台湾农会一样,给予必要的法律保障和政策扶持。
(二)加强官方财政支持力度,增加农技推广资金投入。
由官方资助农业推广是发达市场经济国家和地区的普遍经验。台湾无论是在以农为主的欠发达时期,还是农业比重在整体经济中已经很小,经济较发达的情况下,始终对农业科技推广实行无偿资助,这是基于农业作为低效产业,农民作为弱势群体的特殊需要。这种需要并不因为制度不同而异,而是市场经济发展的普遍规律。
台湾农业科技传播经费主要来源于当局编列的农业科技研究发展项目,其经费主要用于人事费用、新品种研发、农业副产品开发、农业推广教育、产销制度研究等方面。其中农业技术传播与教育经费占有相当大的比重。
福建由于农业基数庞大,技术推广和教育培训面广量大,农业科技推广和教育经费难以完全由政府承担,国家对农业推广的投入,主要通过推广体系建设、政府重大技术推广计划,如丰收计划、成果推广计划、农业综合开发计划以及财政支农资金和农业基本建设投资等项目实现的,如果确保这些投入随着财政增长而增加,并使之制度化,那么农业技术推广的经费就基本能够得到满足,关键是要有法律的保障和行之有效的运行机制。
加入WTO后,根据世贸规定,政府将逐步取消对农产品的直接补贴。在此情况下,各国或地区都把这部分资金转向扶持农业技术推广,实行间接支农。福建也可以通过设立农业科技(绿箱)基金,把过去用于农产品的补贴转为农业科技推广补贴,加大推广投入的力度。
在增加农业推广投入以应对加入WTO挑战方面,近两年台湾的教训也值得借鉴。民进党上台后,由于农业比较效益低下,对经济成长的贡献日渐式微,当局对农业的投入也越来越少,如悠关农业持续进步的研发经费,已连续3年呈现零增长。从绝对量上看,2001年度农业研发经费为32.92亿元(新台币,下同),2002年度为32.12亿元,2003年度为32亿元,明显呈现逐年减少的态势(注:李诚伟等:《研发难为无米炊,农业只好原地转》,台湾《中国时报》,2002年12月24日。)。经费减少,直接影响了农业科技的推广和教育传播,阻碍了农业技术的进步,使农业竞争力陷入投入不足和效益日渐低下的恶性循环中,甚至导致农民上街游行。
(三)改革农业推广体制,创新农业推广机制。
推广体系的组织结构、功能和运行方式是技术推广的根本保障,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传统的推广体制必须进行改革和整合,通过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建立适应市场经济条件的新体制、新机制。
一是坚持国家农业科技推广体系为主渠道,带动和引导多种形式的民营科技推广组织,形成官民结合的农业科技推广体系。目前农技推广主要有四种形式,一种是国家省、市、县、乡镇4级推广机构,即农业技术推广中心;二是国家组织实施的科技推广计划,如丰收计划、国家重点技术成果推广计划等;三是农业企业自身建立的技术开发推广机构;四是各类农民专业技术协会等组织。其中国家机构及推广计划在农业科技推广中起着主导作用,在改革中要进一步强化其职能,把它作为国家农村工作重点之一,加强4级8站推广机构建设,抓好国家推广计划管理,在做好农业技术推广示范的同时,引导和推进各种形式、机制多样的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与技术服务工作。
由于农技推广体系具有不可替代的社会公益性职能,它是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的主体,是国家对农业支持保护体系的重要部分,是实施科教兴农战略的主要载体,充分发挥国家的主导作用至关重要,这不但是大陆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客观需要,也是台湾及绝大多数国家和地区农业发展的共同经验。诚然,尽管台湾农会在推广中发挥重要作用,但农会的推广资金、项目绝大多数也是来之于当局的计划和扶持,官方的意志一般都通过农会来贯彻。各级推广机构在切实履行公益性职能的前提下,也可以积极利用市场机制,兴办经营实体,实行“一站两制”、股份制和股份合作制等新的管理运行机制,通过机制创新,稳定推广队伍,不断提高农技推广效率。同时,动员更多的社会力量创办农业科技推广实体,把技术开发与生产资料供应结合起来,促进生产要素的优化组合和产供销的配套服务,使农技推广走上市场化轨道。
借鉴台湾经验,要适应市场需要,逐步拓展推广业务。一是加强信息传递职能。在全省建立健全农业科技信息网络体系。当务之急是要为乡镇农技服务中心配备具有上网功能的电脑,使其成为农业科技和市场供求信息的收发中心;二是强化技术服务。农业科技推广机构要担负起新项目、新品种引进、试验示范和推广应用以及生产全过程的技术指导;三是重视培训,负责对农户进行多种形式的技术培训,不断提高农民的科技素质。农业推广机构要从以往以技术推广为重点向以农民、农业、农村相关的技术、知识、管理为重点转变;从以往单一的产中技术服务向产前、产中、产后服务延伸,实行全程服务。
(四)加强科学普及和宣传力度,利用多种方式培训人才。
随着农业科技革命的迅猛发展,农技推广的工具与手段不断更新,广播、电视、网络、VCD、手机、报纸的发展日新月异,新世纪的农技推广工作者必须具有广博的农业知识与现代技术操作技能,能够将最高水平的科技成果及时、准确、以最低成本、甚至无偿地送到农户。因此要充分利用现代科技的成果,改革农业科技传播的方法手段和途径,结合“数字福建”的建设,借鉴台湾经验,逐步建立全省性的农村科技、市场信息网络,以及农村广播网、电视传播网、电话热线等,向农民提供科技与市场信息服务,提高农业科技传播的时效性。
一方面充分发挥农业广播学校作用,深入农村对农民进行科普宣传,组织技术推广示范基地之间的相互观摩、交流。另一方面要通过定向系统培训一批农业专业技术人才、管理人才和农民企业家。组织与农业科技发展有关的农民企业家培训班、农业专业技术人才培训班;利用高等农业院校和中等农业学校的定向招生方式,培养一批基层技术推广人才,造就一批既有理论水平,又有实践经验的高级农业推广专家。三要以更大力度支持农村教育和农民培训工作,开发农民智力,提高农民科技文化素质,培养一批掌握并能应用现代科技的新型农民。
(五)坚持推广与教育并重原则,狠抓农业教育。
台湾农业教育是农业科技传播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农业的发展起了重要推动作用,但是不可否认的是,最近几年,随着农业在社会经济中的被忽视,农业教育也日渐萎缩,已成为农业永续发展的瓶颈,这也是我们应引以为鉴的。
50年代是台湾农业教育发展的巅峰时期,当时有农业职校43所,大学农学院3所,农业专科学校2所。而目前只剩下5所大专院校有农学院,农业职校减少到26所,包括18所农工职校、6所纯农业职校和一所综合高中农科等。在校的农业专业学生从1950年~1954年占所有高职学生的30%减少到2000年的4.4%。而与此同时,由于农校学生务农前途黯淡,农业职校毕业生从事农业工作的只有3.7%。由于农校毕业生务农比例下降,1989年~1999年的10年间,进入农业队伍的高职毕业生只有1.2万人,而且大多数是非农职校的学生。(注:高有智等:《农村如无愿景老化很难转变》,台湾《中国时报》,2002年12月23日)台湾农业发展和农业科技传播正面临着后继乏人的窘境。
目前福建农业教育尚没有纳入农村科技传播体系,二者基本是脱节的,有限的资源没有很好整合和利用。借鉴台湾过去的经验和当前的教训,必须坚持农业科技传播与农业教育并重的原则。一方面要强化农业教育。把农业教育列入系统教育发展规划和计划中,在思想上观念上改变忽视、轻视农业教育的倾向,在人、财、物方面对农业教育给予必要的扶持和倾斜。不仅要重视农业推广在职人员和农民的教育培训,更要重视农业高等院校、农业职业学校的人才培育,使农业科技传播后继有人;另一方面,要发挥农、科、教部门联合优势,推进农业推广和农业教育的密切结合,技术推广与教育同步发展是现代农业推广的必然趋势,也是拓宽农业科技推广部门职能的有效途径。需要加强农业推广、科研、教学部门的合作,发挥“三农”协作优势,提高农业科技推广与教育的质量和水平。并以此来加速大陆由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过渡的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