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层次解释的方法重新认识实践与唯物史观的关系_认识论论文

用层次解释的方法重新认识实践与唯物史观的关系_认识论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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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提要 实践能否作为唯物史观的支点范畴,这不是一个可以站在单一的思维层次上来解答的问题,因为唯物史观本身具有两个层次的内涵。本文提出,在世界观即一般认识论的层面上,“实践”当然是唯物史观的支点范畴,但在科学历史认识论的层面上,作为唯物史观支点范畴的则是“生产方式”。这两个范畴之间的关系以及西方马克思主义者在这一问题上的失误,都是本文所要论述的内容。在这基础上,本文提出,在当前关于马克思主义哲学体系的讨论中,对于马哲内容的定位十分的重要。

关键词:层面 唯物史观 实践 物质生产方式 内在化

以实践范畴为理论支点重新阐释唯物史观,这与传统解释框架相比无疑具有更大的学术价值,但是,依笔者之见,摆在它面前的一个最大的学术难题就是怎样理解“实践”与马克思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以下简称《形态》)及其之后的著作中所分别使用的“生产方式”、“交换价值”、“剩余价值”这些作为马克思科学方法论的支点范畴之间的关系?尤其是对于《1857—1958年经济学手搞》中的“交换价值”和《1861—1863年经济学手稿》及《资本论》中的“剩余价值”这两个概念来说,无论从哪方面讲都不能说是跟实践处于同一维度(主体实践的维度)上的概念,而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中所体现出的科学方法论显然又是唯物史观的方法在经济学研究中的内在化,那么,又怎样认识其中所表现出的理论支点上的不一致呢?

其实,这是一个困挠了西方马克思主义者很多年的问题,面对卢卡奇的黑格尔主义和阿尔都塞的结构主义的马克思主义观,法兰克福学派的第二代理论家阿·施密特尽管作出了试图综合以上二者的努力,但最后还是不得不承认“这件事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我并未解决由阿尔都塞学派提出的一些问题和发展了的一些概念〔1〕。笔者认为, 施密特的这种“诚实”恰恰体现了其思想的深刻性,他已经接近于认识到唯物史观的层次性问题。

以我之见,在目前开展的关于实践与唯物史观甚至整个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关系问题的讨论中,我们应当十分注意的一点是:站在更高的理论着眼点上深化对唯物史观内涵的理解,以求真正把握住实践在其中的逻辑地位。本文用分层阐释法在这一问题上提出自己的一些观点,以求教于学界同仁。

一、唯物史观的世界观层面及实践范畴在其中的支点地位

传统解释框架把马克思主义哲学笼统地称为既是世界观又是方法论,这种作法在深层的角度上看是欠妥的,它忽略了一般认识论与历史认识论之间的区别。具体到唯物史观的问题上,我们首先应当把其中的世界观即一般认识论层面与科学历史认识论的层面区别开来。

要想对现实的历史过程作出正确的分析和阐释,并在此基础上达成一定的批判现实的目的(这正是马克思的思路),首先必须要做的是,对社会历史本身达成正确的认识,这就是世界观的层面,同时也是一般认识论的层面。在马克思之前,对这一历史本体论问题的回答可分成两个档次。黑格尔之前的思想家根本否认历史本身的科学性,把历史学排斥在认识论范畴之外,例如笛卡尔在其代表作《方法论》中就把历史排除在外,在他看来,历史著作所记载的事实不可能是真实的,只是用来达到劝善惩恶的目的。作为哲学家和英国史专家的休谟也认为历史不过是借经验来证实的学问。认识论大师康德尽管也写过诸如《一个世界公民观点下的普遍史观念》等历史哲学著作,但对于历史知识是怎么可能的这个问题也不屑一提。这就导致了维科到赫尔德的线索中,历史不是它本身,而只是一种用来论证哲学(道德)目的的工具。黑格尔用历史认识论开创了历史哲学的“创世纪”,历史本身不再是工具,而具有它自身的内容,在黑格尔那里,历史是绝对理性在时间中的展开过程。但恰恰是这个绝对理性的唯心主义基础,使黑格尔没能最终跳出历史哲学的范围,如果说历史在康德那里是一般理性的工具和奴仆的话,那么,它在黑格尔这里只不过转变成了绝对理性的工具而已。作为青年黑格尔派成员的费尔巴哈尽管踏上了唯物主义的土地,但“费尔巴哈不能找到从他自己所极端憎恶的抽象王国通向活生生的现实世界的道路。他紧紧抓住自然界和人,但是,在他那里,自然界和人都只是空话。无论关于现实的自然界或关于现实的人,他都不能对我们说出任何确定的东西”〔2〕,因此,历史在他那里也只是用来证明“爱的宗教”的工具。 正是在这一意义上,马、恩在《形态》中才说“德国的批判,直到它的最后的挣扎,都没有离开过哲学的基地”〔3〕。

怎样结束历史领域内的这种哲学统治,还历史以本身的内容,这是马克思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以下简称《提纲》中所完成的任务。《提纲》的意义不仅在于对过去历史哲学的清算,也在于对马克思自己以前观点的“清算”,因为历史在1845年之前的马克思的思想中也是作为工具来使用的,例如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历史就是用来论证人的本质的实现的。在《提纲》中,马克思明确地跟这种观点划清了界限,并且深刻地指出“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凡是把理论导致神秘主义方面去的神秘东西,都能在人的实践中以及对这个实践的理解中得到合理的解决”〔4〕。这是一种新的唯物主义的世界观。 恩格斯把它界定为“包含着新世界观的天才萌芽的第一个文件”,这应当说是非常准确的。

世界观本身就是对世界的一般认识论。在这一层面上,我们可以肯定地说实践范畴是唯物史观的理论支点。因为无论是马克思还是恩格斯都对这一点作了清晰的说明。人的实践活动当然是多方面的,它包括经济活动、政治活动、文化活动等,在理论形态上则表现为对外在自然界的改变、对社会关系的改变和对人自身的观念认识的改变。这一思想在马克思的《提纲》中是通过实践范畴表现出来的。在过去的理解中,我们大多只注意了实践活动的前两个方面,这是不完整的。《提纲》对费尔巴哈和黑格尔赋予思维力量以神秘作用的批判并没有走向这样一个极端,即人的认识活动在实践中是没有地位的,相反,马克思所作的恰恰是对这种思维认识活动在历史实践中的地位问题作了科学的回答,“人的思维是否有客观的真理性,这并不是一个理论的问题,而是一个实践的问题。人应该在实践中证明自己思维的真理性,即自己思维的现实性和力量,亦即自己思维的此岸性”〔5〕, 这句话难道不是以承认人的认识、价值活动在历史中拥有真实的地位为前提的吗?当马克思说到“环境的改变和人的活动的一致,只能被看作是并合理地理解为革命的实践”〔6〕时,这里的“人的活动”其实既指人改造社会关系的活动, 又指人对自身认识、思维能力的改造活动。试想,如果人的思维认识和价值追求活动不包括在“实践”之中,它依然游离于实践范畴之外,那么,“实践”能解决“把理论导致到神秘主义方面去的神秘东西”吗?

在《形态》中,尽管马、恩的学术精力主要是用来论证物质生产在历史中的基础作用的,但他们依然没忘记强调指出“必须在国家生活的范围内描述市民社会的活动,同时从市民社会出发来阐明各种不同的理论产物和意识形式,如宗教、哲学、道德等等,并在这个基础上追溯它们产生的过程,这样做当然就能够完整地描述全部过程(因而也就能够描述这个过程的各个不同方面之间的相互作用)了”〔7〕。 社会历史不是也不可能是由单一的物质生活资料的生产所构成的,它的内容包括人类主体实践活动的各个方面之间的相互作用,这一思想在恩格斯那里则以更为直接的话语表达了出来,在他看来,唯物史观应当是对“现实的、活生生的人”、“历史中行动的人”的研究,应当是“关于现实的人及其历史发展的科学”〔8〕

这是唯物史观对人类历史的一般认识论,是唯物主义的世界观,它告诉了我们什么才是对历史本身的正确认识,这是把唯物史观的方法推进到任何领域的研究中去的一个不可或缺的前提。如果把唯物史观、把马克思主义哲学定位在这一层面上,那么,实践理所当然是其理论支点。

二、唯物史观的历史认识论层面及其“物质生产方式”范畴在其中的支点地位

上述以实践范畴为支点的理论层面能否概括唯物史观的全部内容呢?如果是,那么,卢卡奇的总体性观点、葛兰西的实践哲学显然就是对马克思观点的合理解释。在卢卡奇看来,人的实践活动应当是一种总体性的活动,而资本主义社会剥夺了人的这种总体性特征,把人片面化成了从事单调乏味的生产的个人,因此,它是应当被批判和超越的。对马克思理论思路的这种解释是否合理?这里的关键问题是怎样理解马克思思想中实践与物质生产方式之间的过渡关系。实事求是地讲,学术界的不少同志在这一点上的思路是不清晰的,简单地把物质生产界定为实践活动的基本形式,这并没有接触到这一问题的核心,当然也就更谈不上从正面回答一些在马、恩经典著作中明确具有的但却是对实践性的解释不利的问题,例如,马克思在《资本论》中为什么站到了剩余价值这一与主体维度没有直接关系的范畴上完成了他对资本主义社会的批判?恩格斯在《反杜林论》中为什么说马克思“用纯粹经济学的方法”来完成的对资本主义的批判“使社会主义者早先象资产阶级经济学者一样在深沉的黑暗中摸索的经济领域,得到了明亮的阳光的照耀。科学的社会主义就是从此开始,以此为中心发展起来的”〔9〕?

笔者以为,唯物史观除了指明对历史的一般认识之外,还做的一件事就是深入到历史的本质层面,去发现历史发展的深层线索。这是唯物主义历史认识论的必然。这一问题对于黑格尔来说是不存在的。由于他在世界观上所持的唯心主义观点,也就是说他所认为的历史只是绝对精神这一绝对的主体的外化史,因此,绝对理性在时间中的展开史对黑格尔来说既是一般认识论,又是历史认识论。他的精神现象学同时又是精神的“本质学”。而对于马、恩来说则不同。由于人的现实的实践活动是多种多样的,人类的历史是纷繁复杂的,而除了上帝之外,恐怕没有一个人能对历史的整体作出全面的认识。这说明要对唯物主义意义上的历史的本质作出阐释,非找到一个角度不可。当代西方史学理论(分析的历史哲学)所提出的“一切历史都是当代史”的命题从一个侧面也说明这一点。十九世纪以兰克为代表的实证主义史学企图超越这一点,但最后还是不得不求助于政治的角度,用西方批评家的话来说就是,兰克是从会议室的窗口看历史的〔10〕。

马、恩在《形态》中所作的就是关于唯物史观的历史认识论层面的工作。他们选择了物质生活资料的生产方式作为认识历史的视角,这是由以下两个方面的原因所造成的:一、对资本主义制度的批判。学术界有这么一种观点,认为马、恩在《形态》中生产方式逻辑视点的达成完全是历史主义思维方式的结果。这种观点其实是值得商榷的。正是在这种观点的指导下,当前学术界出现了把诸如技术的工具形态史、人的潜能的发展史等等观点都视为唯物史观的合法内容的倾向,相对而言,马、恩的生产方式发展史的科学地位就被削弱了。笔者认为,这种学术倾向的值得商榷之处在于它没能注意到对资本主义制度的批判这一逻辑环节在建构唯物史观基本结论时的重要性。对于马、恩来说,对历史的研究无非是想找到一种方法,以用来批判资本主义社会,这是一种走近现实的方法论(这一观点受到了我的导师孙伯鍨教授在今年四月四日博士生讨论课上发言的重要启发),因此,他们的唯物史观不可能是一种全方位的、学究式的研究历史的“零点价值”理论。这里直接牵涉到对《形态》的准确理解问题。为了批判唯心主义的历史观,马、恩在《形态》(尤其是关于费尔巴哈的第一章)中主要阐明的是唯物史观的内容,而没有花太多的笔墨来说明他们的唯物史观是怎么得出的,即使在谈到这一点的地方,如在批判德国哲学时,“这些哲学家没有一个想到要提出关于德国哲学和德国现实之间的联系问题,关于他们所作的批判和他们自身的物质环境之间的联系问题”〔11〕,马、恩也没作展开,正象恩格斯后来所说的“其中关于费尔巴哈的一章没有写完”,这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我们的理解,但是仔细分析便会发现,当马、恩还没找到批判资本主义的正确角度时,他们就不可能得出唯物史观,《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和《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搞》就是很好的证明。马克思正是在“评李斯特”一文中得出了关于资本主义社会的正确理解,再加上《提纲》所达成的世界观的转变之后,才在《形态》中提出唯物史观的观点的。

二、历史主义的方法论。只有对资本主义的批判还不行,蒲鲁东就是一个例子。为了避免沦入概念的先天运动的陷井,就必须加进历史主义的考察方法。学术界在这一点并无多大争论,本文在此就不展开了。

生产方式逻辑视点的达成,唯物史观的这一第二层面的深化,是马、恩超越青年黑格尔派成员尤其是赫斯观点的关键所在。赫斯的思想尽管有时也深刻到足以把实践明确界定为“生产和为继续生产所需求的产品消费的交往”〔12〕,但由于他在费尔巴哈“类”思想的影响下,把实践的方法不作具体化地直接用于社会主义理论论证,这就导致了他不得不用“自由”的线索来建构对社会主义的本质上是斯宾诺莎主义的伦理学论证。对于这种软弱的“真正的社会主义”,马、恩认为它只代表了德国小资产阶级的利益,反映了德国小资产阶级“胆战心惊地从资产阶级的工业统治和政治统治那里等候着无可幸免的灭亡”的现状和要求〔13〕。马克思对赫斯的超越是从《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起步的,通过对古典经济学的研究,马克思放弃了《〈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中的用“德法联盟”的思维方式(跟赫斯有惊人的相似)得出的“人的根本就是人本身”的观点,开始紧紧抓住劳动的环节来理解人的本质,并把它贯穿于人的本质的发展史中间,这就使他具备了日后向唯物史观的第二层面发展的起始条件。而这其中的发展又是非要有世界观上的唯物主义化不可的,这就决定了唯物史观当然会具有二个层面的内涵。

世界观层面上的实践的方法在历史认识论层面上的内在化,就是从物质生产方式出发的历史认识方法。实践与物质生产方式这两个理论支点共同构成唯物史观认识历史的两个层面,这是唯物史观区别于唯心主义历史观和实证主义历史编篡学的根本特点所在。就这两个支点之间的关系来说,前者是后者的必要前提,后者是前者的必然结果。社会实践首先是生产劳动的实践。这一实践活动,一方面是人与自然界的关系,这是主体与客体的关系;另一方面是人与人在生产实践中的关系,相对于第一个关系,它是主体部分关系。在历史积淀的意义上,从前一个关系中形成“生产力”,从后一个关系中形成“生产关系”,二者的统一则是“生产方式”,因此,“生产方式”范畴是生产实践范畴的展开;同时,一经建立了“生产方式”范畴,“实践”范畴就从抽象上升到具体。“生产方式”既是生产实践的历史性结果,是主体活动的物化;同时又是新的生产实践的出发点和制约条件;生产实践就是既继承现成生产方式、又加以完善和改革的社会活动。作为实践结果与制约条件的物质生产方式不具有直接的主体性特征,它本质上是一个客体性的范畴,这就是为什么从实践出发就是从彻底的唯物主义立场出发的根本原因。但是,生产方式的变动和发展,又是主体活动过程,在这个意义上,它又渗透着主体性。这就体现出彻底的唯物主义又是实践的能动的唯物主义。从这一角度也就可以理解为什么在实践的世界观和马克思经济学研究中剩余价值的逻辑线索之间是不矛盾的这一问题。在此要附带说明的是,作为研究生产方式发展史的理论支点的“交换价值”和“剩余价值”这些范畴已经不再是对历史本身的认知支点,所以,我们不能根据前面的思路把剩余价值也称为唯物史观的第三个支点。

三、阿·施密特“困惑”的原因及其对我们的启示

施密特在《历史与结构》这本堪称西方马克思主义研究历史辩证法的代表作中试图对两种在他看来都有一定合理性的学术倾向即以卢卡奇、葛兰西为代表的黑格尔主义马克思主义和以阿尔都塞为代表的结构主义马克思主义进行综合,但造成他的“困惑”的根本原因是他没有能够找到解决这一问题的立足点。

如果抽象地从唯物史观的某一个层面来看,卢卡奇、葛兰西和阿尔都塞的观点都是有合理性的。卢卡奇抓住了唯物史观的第一个层面,坚持认为“不论争论的主题是什么,辩证方法总是关于同一个问题:对整个历史过程的认识。这意味着‘观念的’和‘经济的’问题失去了它们的相互排外性,彼此融合起来,一个特定问题的历史变成了诸问题的历史”〔14〕,卢卡奇认为他这样做是“从几乎为人们完全忘却的记忆中挽救了马克思主义的实践的本质”的作法。葛兰西也是如此,“实践哲学”在他的《狱中札记》中是一种“现代文化”,一种用来解释历史的“普遍的哲学”〔15〕。卢、葛两人的失误就在于孤立了唯物史观的第一个层面,使之抽象化,并试图用它来担负起第二个层面的使命,这种作法所付出的代价必然是使实践走向唯心主义,把实践理解为人的理性的“容器”。实践是个易受唯心主义诱惑的概念,它不走向唯物主义就必然走向唯心主义,保持中立是不可能的,卢、葛等人的例子就是证明。

阿尔都塞看到了唯物史观第二个层面的重要性,指出在1845年前后的马克思思想中存在着一种“认识论上的断裂”,“《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还根本没有谈到生产方式、生产关系和生产力这三个概念,而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开始出现的新的理论体系却正是建立在这三个崭新概念的基础之上。……于是,对政治经济学的批判便以全新的形式而出现,它同《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的‘哲学批判’(费尔巴哈的)毫无关系,因为这种批判的基础不再是‘费尔巴哈的伟大发现,而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矛盾过程的现实”〔16〕。阿尔都塞的理论错误其实不在于过去一般学者所理解的对马克思思想发展过程的否认,因为阿氏说的认识论上的断裂,而不是认识上的断裂。尽管认识论这一概念的内涵在阿尔都塞的前后思想中并非一致,但把否认思想史的事实这顶帽子扣在他的头上未免有失根据。阿尔都塞的失误其实在于割裂了唯物史观第二层面与第一层面的关系,并试图用第二层面的命题来完成第一层面的使命,这就导致了两方面的错误:一、对第二层面本身的理解上,由于阿尔都塞无法理解马克思的科学认识论正是建立在实践的世界观之上的,因此,他不是把马克思的认识理解为历史的认识论,而是理解成一种法国式的知识论、概念结构论。不是把马克思学说的革命性放在其理论内部去理解,而是把它直接看成是“新范畴”组合方式上的革命。在这一意义上,说阿尔都塞的马克思主义是结构主义的,一点都不过份。二、阿尔都塞试图用他在概念认识论层面上得出的命题去理解世界观意义的历史本身,这就导致了更大的失误。他的“历史是无主体的过程”〔17〕的结论的错误性也正在于此。

对于上述两种学术倾向的长处与不足,施密特的把握应当说是有相当的深度的。在他看来,黑格尔主义马克思主义通过对主体失落的批判,界定了马克思主义理论的“革命实践”性质,解决了在实践基础上的“历史的扬弃”的问题〔18〕,但由于它坚持把人类作为普遍的历史主体,因而没有很好地注意历史唯物主义的反形而上学特性〔19〕。关于结构主义马克思主义,施密特一方面清楚地认识到“认识论思维并不旨在确立传统的科学实践的主导形式。这预先假定它是历史素材,并只是想要帮助它达到明确的自我意识”〔20〕,这是一种“科学新精神的哲学”,因此,“面对结构主义的解释——尽管我们有一些相反的主张——需要特别小心”〔21〕。另一方面,阿氏又指出,“对马克思来说,在方法论上研究完成的结构对研究它们的具体发展过程的既定的优先性,并不意味着历史过程的连续性对理论的建构是不相关的”〔22〕,“如果结构主义者宁愿教条地把他们的科学史的观点转移到一般历史方面,这样,正如列斐伏尔指出的,就彻底剥去了历史的戏剧内容。毫无疑问,在这个历史思维的理论转折点,一种反哲理的趋势呈现了出来,因为哲学的结构和论题不是独立于它们自己的历史(更不用说独立于世界历史过程)”〔23〕

尽管有了这样清晰的思路,但施密特却没能得出清晰的结论。《历史与结构》提供了一种问题式的结尾,“在成熟期的马克思著作中的辩证法,可说是以结构的方法与历史的方法的否定的统一为特征的。但以为人们能在黑格尔主义的公式中寻求尉藉,或许是天真的”〔24〕,那么,这种“否定的统一”到底应该怎么理解呢?施氏没能提供答案,他只是提醒说仅仅指出“不该为了结构分析方面忽视发展历史方面,反过来也是这样”,这无助于“解决极大多数难以处理的问题”。

造成这种状况的原因在于施密特思想的立足点本身。法兰克福学派的思想传统使他必然倾向于黑格尔主义的马克思主义观,但对于马克思后期著作的偏爱又使他看到了阿尔都塞观点的合理成分,而他用来综合这二种学术倾向的思维立足点偏偏又是人道主义。象法兰克福学派的其它成员一样,施密特认为马克思的思想“更多的是一种激进的人道主义冲动,这种冲动为马克思乐意接受,并且是从实质性的研究中产生的”〔25〕。可想而知,站在这样的立足点上,怎么能够真正克服卢卡奇和阿尔都塞的理论失误,又怎么能够对于具有复杂的层次性的唯物史观作出清晰的阐释?

施密特的“困惑”给我们的启示至少有以下两点:一、对唯物史观内涵的层次性作出清晰的把握是解决实践与唯物史观关系问题的关键。二、对讨论整个马克思主义哲学体系的理论支点的时候,对于马哲本身的定位十分的重要,是一般世界观,还是科学方法论?如果兼而有之,那么,它们之间的关系又是什么?限于篇幅,后一个问题在此就不展开了。

注释:

〔1〕《历史与结构》,重庆出版社1993年第1版,第125页。

〔2〕〔8〕《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第1版,第237、236页。

〔3〕〔7〕〔11〕新版《德意志意识形态》第一章,转引自《马恩列斯研究资料汇编》(1981年),书目文献出版社1985年第一版, 第22、37、23页。

〔4〕〔5〕〔6〕〔13〕《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19、16、17、279页。

〔9〕《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243页。

〔10〕参见《十九世纪的史学和史学家》, 《世界历史译丛》1979年第3期。

〔12〕转引自《青年黑格尔派与马克思早期思想的发展》,侯才著,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4年版,第130页。

〔14〕《历史与阶级意识》,华夏出版社1989年版,第35页。

〔15〕《狱中札记》,人民出版社1983年版,第70—72页。

〔16〕《保卫马克思》,商务印书馆1984年版,第221页。

〔17〕参见阿尔都塞《马克思与黑格尔的关系》一文,载于《马列主义研究资料》1984年第5期。

〔18〕〔19〕〔20〕〔21〕〔22〕〔23〕〔24〕〔25〕《历史与结构》,第118、16、101、93、120、113、122、2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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