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两家报纸的“退出”看报刊退出机制试点的经验教训,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两家论文,试点论文,经验教训论文,报纸论文,机制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在2009年1月召开的全国报刊出版管理工作会议上,一项重大新闻出版体制改革方案出台:根据中央及新闻出版总署关于文化体制改革精神,进一步加大力度、加快进度,全面深化新闻出版体制改革,2009年上半年将首先在辽宁、河北两省开展报刊退出机制试点工作。通过两个省的试点,逐步完善报刊退出的评估指标、退出流程及报刊退出后人员善后的工作安排等,并在此基础上全面试行报刊退出机制。
为此,辽宁省新闻出版局经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批准,通过周密筹划、精心组织,在2009年上半年,在全国率先试行了报刊退出机制。在退出试点中,拟停办省内11家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欠佳的报刊。
在试行退出的11家报刊中,沈阳日报报业集团(以下简称沈报集团)主管的有2家,分别是《沈阳今报》(CN21—024)和《都市青年报》(CN21—022)。从两报退出的经验教训看,如果退出报社已经实现充分市场化,那么退出操作要简单得多;但对于传统体制的事业单位报刊的退出,其过程复杂和困难得多,应该谨慎操作,并提供充分政策、资金保证。
《沈阳今报》——市场化的“行政执行”
《沈阳今报》(以下简称“今报”)是沈报集团2002年创办的一张都市类日报。其创办目的是通过市场化运作,在沈阳的都市报市场中实现盈利。为此,其经营主体为工商注册资本2000万元的“今报公司”,人员也普遍采取聘用制。在沈报集团主管的报刊中,“今报”是唯一一家非事业单位的企业。
全新机制并不代表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稳操胜券。由于与本集团《沈阳晚报》同质化,未能集中优势资金投入以及错过融资机会等原因,“今报”始终处于亏损运营状态,随着亏损额逐年加大,最终不但没能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反而成了沉重的包袱。到2007年,虽然大幅度改革,与沈阳市总工会等单位建立了合作关系,依靠各类赞助短期内完成收支平衡,但发行量、影响力已急剧萎缩,要实现当初都市类报纸盈利的初衷,极为渺茫。于是随着2009年退出政策的推出,就很自然地为“今报”指明归宿。
2009年1月1日,“今报”正式停刊。当时需要解决的问题主要包括:订户退款、人员安置、债务处理。
“今报”退出时,其发行量并不高,一定程度上减轻了订户赔偿工作的难度。由于是年初停刊,退订计算也不复杂。所以订户补偿工作很快就完成了。
由于退出时机恰逢元旦、春节,所以最难处理的是如何保持稳定。但长假也起到一定缓冲作用。通过对退出人员放假、发放生活费,再通盘考虑解除劳动合同;通过沈报集团内部各单位择优录用退出人员,减少解除合同人员数量等办法,“今报”人员退出过程非常平稳。春节后,按照《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对于不能留用的人员进行经济补偿和合同解除。人员安置得到解决。
“今报”的债务问题是最棘手的问题。作为其投资人,“今报”退出意味着沈报集团2000万元投资以及数千万元借款的损失确认。“今报”还背负着大量外债,如纸款等。对债务的处理,经过咨询,沈报集团选择清算的办法。
“今报”的操作属于一般清算。为此,专门聘请专业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指导。首先是依法成立清算组,然后通知、公告债权人,接着是申报债权。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个别债权人清偿债务。然后要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制定清算方案,并报法院确认。目前,清算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中,要处理庞杂的债务关系,非常消耗时间和耐心。
与“今报”的清算相比,沈报集团的账务处理也相应遇到困难。由于2000万投资和数千万借款突然要计提坏账准备,造成计提当年的“财务大坑”。这对于年底财务报表非常不利,无形中增加了经营压力。但沈报集团最终通过开源节流,逐步消化了不利因素。
“今报”的退出,从目前过程和结果看,比较成功。尽管采取“关闭退出”这一行政色彩很浓的手段,但由于其本身的市场属性,在资金支持到位,可适用法律较完备情况下,其退出更多体现为市场化的处理结果。
《都市青年报》——“事业单位”之殇
《都市青年报》(以下简称“都青”)原为沈阳市团委主办的报纸,后归沈报集团主管,但双方并无产权关系。在编制上,都市青年报社为事业单位,除报纸外,还有一份《人生十六七》杂志。作为一份周报,“都青”的市场经营不佳,在退出前,沈报集团已经采取“重组”模式,引入投资方,力图改变其经营困境。在与合作方的合作开始后,“退出”的命令也下达了。
2009年1月1日,“都青”正式停刊。与“今报”一样,“都青”当时面对的主要问题也包括:订户退款、人员安置、债务处理,还有就是合作方的退出。
订户退款问题是其中最好解决的问题,只需要资金即可。债务处理方面,比起“今报”的巨额欠债,“都青”的累积债务要小得多,相对也较易处理。至于与投资方的分手事宜,由于事先在合同中有明文规定,在双方的互相理解中,此问题也解决了。最棘手的是人员安置。
由于“都青”的事业单位属性,其事业编人员的安置成了一大难题。在退出机制启动后,“都青”的外聘人员很快依据《劳动合同法》解聘,在补偿到位后,得到解决。对于事业编人员,政策依据文化体制改革的相关精神,采取符合提前退休条件的,买断后提前退休;不能退的,在《人生十六七》杂志进行安置。
为此,在省、市相关部门的帮助下,沈报集团开始对“都青”事业编人员进行安置。但退休人员提出一个条件,那就是要在沈阳日报社退休,却使安置横生波折。
“都青”是独立事业单位,而沈报集团的主体沈阳日报社也是独立事业单位。虽然名义上“都青”归属沈报集团主管,但双方并不存在产权关系和行政隶属关系,其人、财、物均自主,自负盈亏。那么“都青”的退出,显而易见,其人员应该在原单位安置,因为其事业单位身份依然存在。“都青”虽然亏损,但《人生十六七》杂志是盈利的。如果沈阳日报社负责接收其人员,相当一个事业单位人员调入另一事业单位,而且直接退休,无疑将加大沈阳日报社的成本负担,使不在退出之列的沈阳日报社受到波及,这也将使未来沈阳日报社事业单位改革增加难度。
目前,“都青”的退出工作虽基本完成,但人员安置方面,还需要做复杂艰巨的思想工作。作为退出机制中非常有代表性的“事业单位”,“都青”无疑具有重要参考价值。
从“都青”退出操作中可以看到,退出机制如果没有相关完整配套政策,在执行中就会遇到瓶颈。从国内媒体的实际情况看,事业单位化管理有很多弊端,体现为员工身份的铁饭碗、分配的大锅饭、内部管理效率低下、跑冒滴漏等。
对此,国家有关部门正研究出台经营性报刊转企改制以及确定公益性报刊的分类标准等工作。而笔者认为,无论确定公益性报刊的分类标准,还是经营性报刊转企改制,最紧迫需要解决的,应当是“事业编制”人员的身份转换问题。只有把计划体制的“事业编”变为市场体制下“企业编”,改革才能在一个尺度内,按照《劳动合同法》等依法圆满解决。也就是说,在报刊业推行比较全面的市场化后,再全面进行退出机制的推广才会事半功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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