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哲学基础——实践标准和生产力标准,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标准论文,生产力论文,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论文,哲学论文,理论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内容提要建】 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是植根于实践中的理论,是植根于唯物史观基石上的理论,辩证唯物主义的实践性原则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生产力原则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重要的哲学依据。实践标准和生产力标准在本质上是一致的,坚持实践标准和生产力标准,对我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具有更为突出和重要的方法论意义。
关键词 实践标准 生产力标准 “三个有利于”标准 一致性
ON THE PHILOSOPHICAL BASIS FOR THE ESTABLISHMENT OF SOCIALIST THEORY WITH CHINESE CHARACTERISTICS
Huang Jiayao
Abstract
The establishment of the socialist theory with Chinese characteristicsis rooted in that in practioe and in that grounded on historical idealism.The principle in practice of dialectical materialism and the principle of productive forces of historical materialism provide an importantphilosophical basis for the establishment of the socialist theory withChinese characteristics.The criterion of practioe and that of productiveforces are identical in nature.Upholding the two criteria is of remarkableand methodological significanoe to the modernization of socialism inChina.
Key words the criterion of practice the criterion of productiveforces identity
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确立,在马克思主义发展史上是一次历史性的飞跃。无论是这一理论的形成和发展过程,还是这一理论体系的全部内容,都始终体现着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关于实践第一,实事求是,解放思想和生产力是社会发展最终决定力量的哲学思想精髓。正确理解和运用实践标准和生产力标准,对我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具有突出和重要的方法论意义。
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是植根于实践中的理论,实践性原则是其重要的哲学基础。实践的观点是全部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本的首要的观点,也是它全部理论的生命和灵魂。辩证唯物主义把实践的观点引入认识论,第一次提出了“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的科学论断。即人的认识是否具有客观真理性,理论和实际是否相一致,只有通过实践的检验才能最终加以确定,这就是实践标准。从理论的角度说,实践的观点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本质特征,没有科学的实践观,就没有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从现实的角度说,坚持实践标准直接关系到社会主义的命运,如果不从实际出发,理论联系实际,实事求是,如果没有彻底的唯物主义精神,解放思想,冲破禁锢,全新的社会主义事业最终将被葬送。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充分地体现了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实践性原则,首先,它强调解放思想,实事求是,要求一切从中国的具体国情出发,使理论和实际相符合,主观和客观相一致。实事求是是解放思想的前提,解放思想是为了更好地实事求是,二者统一于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之中,并成为这一理论的精髓;其次,它强调实践标准。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必须坚持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离开实践标准,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就没有检验的客观依据,改革和建设的成败就无法判断,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也就不可能深入下去;再次,它强调理论本身需要发展和完善。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内在的实践性同时表明,它必然是一个发展的理论。社会主义在实践中,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实践没有完结,在实践中继续探讨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任务也不可能完结,而每一次实践都会使这一理论有新的突破和发展。邓小平同志十分尊重实践的权威,1978年,他以极大的政治勇气和理论勇气坚持并领导了具有伟大思想解放意义的实践标准大讨论,不仅为我们党重新确立了一条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和正确的政治路线,为三中全会以来全面拨乱反正,纠正“文化大革命”极左的错误奠定了思想理论基础,而且为以后实行改革开放,开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崭新局面开辟了道路。这场大讨论同时也就成为创立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历史起点和逻辑起点。可见,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是一个以实践为哲学依据的理论,一个在实践中逐步形成、在实践中不断接受检验、在实践中使之日臻丰富和完善的理论。
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也是植根于唯物史观基石上的理论,生产力原则是其重要的哲学基础。唯物史观认为,生产力是最活跃、最革命的因素,是人类一切文明和进步的源泉,是一切社会发展的最终决定力量。生产力标准包括两个方面或两个层次的涵义,从本体论意义上说,它集中反映了历史唯物主义哲学关于生产力决定作用的基本原理,直接体现了生产关系必须适合生产力状况这一社会发展的最一般规律。纵观人类社会的发展和变革的历史,总是先有生产力的发展、变化,然后才有生产关系相应的变革,从而引起上层建筑的革命,最终推动社会向前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的出现是生产力发展的必然结果,社会主义的本质决定它在经济建设中,必须把发展生产力放在中心地位,并在此基础上正确处理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之间的矛盾,以保证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的变革能够真正适应生产力的发展;从价值论意义上说,它是衡量社会主体、社会历史现象和社会进步的根本尺度,是检验一个政党的指导思想、方针、政策以及一切工作是非得失的最主要的标准。社会主义改革和建设的成败,归根到底要看它是否对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有利,是否能满足人民的物质利益需求。一切有利于生产力发展的东西,都是符合人民根本利益的,因而是社会主义所要求的,或者是社会主义所允许的;一切不利于生产力发展的东西,都是违反科学社会主义的,是社会主义所不允许的。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在对社会主义的发展道路、社会主义的发展阶段、社会主义的根本任务、社会主义的发展动力等问题的阐述和论证上,始终把发展生产力作为考虑一切问题和检验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最终归宿,在理论和实践上彻底坚持了生产力标准。如果把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比作一座大厦,那么生产力标准理论就是这座大厦的重要基石。
“三个有利于”标准的提出是对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唯物史观基石的进一步坚持和完善。邓小平同志在新的历史条件下,针对在生产力标准问题上出现的某些被曲解和庸俗化的不正常情况,以及由此引起的思想理论上的一些混乱和实践中的一些消极后果,站在马克思主义的理论高度,从根本方向上解决了这个问题。1992年初,他在南方谈话中提出了著名的“三个有利于”标准,进一步明确衡量社会主义改革成败、是非得失要以“是否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力,是否有利于增强社会主义国家的综合国力,是否有利于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为判断标准。这是继党的十三大报告对生产力标准理论的系统阐述后,对历史唯物主义根本要义的再次确认和阐述,更是对生产力标准理论的丰富和发展。“三个有利于”标准说到底是生产力标准,生产力标准是“三个有利于”标准的核心和基础。“三个有利于”中的增强社会主义国家的综合国力,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归根到底决定于生产力的迅速发展。所以,“三个有利于”标准中最根本、最关键的还是生产力标准。“三个有利于”标准是发展了的生产力标准,一方面,它把生产力标准与社会主义的政治标准统一起来,从而正确地解决了坚持生产力标准与坚持社会主义原则的关系问题。在“三个有利于”中,“生产力”和“综合国力”前面都有定语“社会主义社会”、“社会主义国家”,这说明我们是在社会主义前提下谈论发展生产力问题的,是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基础上坚持以生产力为标准的,强调生产力标准完全是为了从根本上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事业。抽象地把生产力说成在任何领域内和任何情况下都是唯一的标准的观点,或者撇开生产关系和国家政权的因素,把生产力标准说成是区别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两种不同社会制度的根本标准的观点,在理论和实践上都是错误的;另一方面,它又把生产力标准与人民利益标准统一起来,从而正确地解决了坚持生产力标准与坚持人民利益高于一切的原则的关系问题。在“三个有利于”中,第三条是“是否有利于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这说明我们是在符合人民利益前提下来谈论发展生产力的,是以满足广大人民的愿望和要求,要给人民以更多实惠的基础上来坚持以生产力为根本标准的,而不是离开了给人民带来什么实际利益这个最现实的问题而孤立地强调发展生产力。可见,“三个有利于”标准使原有的生产力标准更明确、更具体、更具有科学性和说服力,同时也更具有操作性。它的提出和系统的阐述,为人们大胆改革,克服僵化的社会主义模式,突破来自右的特别是“左”的思想的严重干扰,起到了巨大的思想解放作用,从而有力地推动了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充分显示了科学理论对实践的巨大指导作用。这是以实践标准讨论为标志的思想解放运动的继续和深入,也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有新的突破和发展的具体体现。从倡导实践标准到提出生产力判断标准,充分反映了邓小平同志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在实践中坚持实事求是、解放思想、大胆改革开放的一贯性和理论上的坚定性、彻底性。
实践标准和生产力标准在本质上是一致的。
实践标准是生产力标准的前提和基础,生产力标准本身就决定了它的实践性。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实践首先是解放和发展生产力的实践,在这场实践中形成的思想理论、方针、政策,以及在其指导下的改革开放举措是否正确,是否极大地促进和保证了生产力的发展,这不是理论本身可以直接回答的问题,也不能依个人的主观好恶来判定,而必须经过实践的检验加以确认。凡是被实践证明是有利于解放和发展生产力的,那就是正确的,就要坚持;凡是被实践证明是阻碍和束缚生产力发展的,那就是错误的,就要坚决改正。中国农村的改革,搞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是一大创举,实践证明它调动了广大农民的积极性,使农村面貌迅速改观。八十年代初把改革推向城市的结果,带来了生产力的大发展。也是在这个时期,我们紧紧抓住世界经济复苏势头加快,一些发达国家产业调整和转移的方向朝着发展中国家的契机,先在深圳等地设立经济特区,而后向沿海港口城市、沿海经济开放区、内地辐射,形成一个多层次、有重点、逐步推开的对外开放的新格局,开创了利用国际国内两种资源,两个市场、引进资金、技术和管理经验,发展经济的新局面,这一举措又极大地促进了全国经济的大发展。可见,解放和发展生产力的过程就是一个生动的实践过程。坚持生产力标准,也就从根本上坚持了实践标准。
生产力标准是实践标准在社会主义建设中的深化和具体化。生产力标准的提出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它是我国改革开放深化的必然结果,是实践标准在今天这样特定历史条件下的具体化。我们是社会主义国家,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根本表现,就是能够允许社会生产力以旧社会所没有的速度迅速发展,使人民不断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需要能够逐步得到满足。因此,我们所进行的改革和建设的实践,就其客观结果看,应当集中地体现为社会生产力的发展状况,以及由此决定的综合国力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按照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社会主义代替资本主义,从根本上说,就是为了解决生产资料私有制与生产力发展的矛盾,为生产力的发展开辟更为广阔的社会空间。但是社会主义的建立同时也带来了新的矛盾和问题,即总体上落后的生产力与人们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之间存在着矛盾,社会主义制度还缺乏坚实的物质基础;在社会主义的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中还存在着不少缺陷和弊端,这些不成熟、不完善的部分严重地束缚着生产力的发展,需要及时地调整、克服和解决,所有这些决定了社会主义的根本任务就是要通过改革实践,解放生产力,并通过优化生产力结构,提高社会生产力水平,最终使人民走上共同富裕之路。显然,离开了生产力的发展来谈社会主义的优越性,是没有说服力的,离开生产力的发展,社会主义就失去其意义,就不再是科学社会主义,综合国力的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的改善也就成为一句空话。因此在社会领域,坚持实践标准,最重要的是坚持生产力标准。
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确立,是中国社会主义建设史上的一次历史性飞跃,也是从理论和实践上彻底坚持实践标准和生产力标准的必然结果。早在1937年,毛泽东同志就在其哲学著作《实践论》中提出了实践标准,他说“判定认识或理论之是否是真理,不是依主观上觉得如何而定,而是依客观上社会实践的结果如何而定。真理的标准只能是社会实践。”他对辩证唯物主义实践性原则的全面系统地阐述不仅坚持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认识论,而且为克服当时存在于党内的严重的教条主义,为以后中国革命和建设提供了重要的思想武器。关于生产力标准的思想,毛泽东同志也早有过论述。他曾经指出,要把生产力发展的实际情况,作为考虑一切问题的出发点,这是党制定正确的战略、策略和政策的最重要的客观依据。在讲到如何检验一切政党政策的好坏时,也是着眼于生产力的。他说:“中国一切政党的政策及其实践在中国人民中所表现的作用的好坏、大小,归根到底,看它对于中国人民的生产力的发展是否有帮助及其帮助之大小,看它是束缚生产力的,还是解放生产力的。”但是,毛泽东同志在实践中并没能把上述思想一贯坚持下来。面对社会主义的建设,从主观上说,他是想走出一条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发展道路,把党和国家的工作重点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但在客观上,却又严重脱离中国实际,对当时国情作了错误的判断,把两个阶级、两条道路的斗争看成是整个社会主义历史时期“始终存在”的社会主要矛盾,认为社会实践主要是阶级斗争的实践,并由此提出了一条“以阶级斗争为纲”的基本路线,从而把中国社会主义的发展引向了错误的道路,在这种错误思想指导下,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建设道路的积极探索也就宣告中断。阶级斗争扩大化和绝对化的错误发展到顶峰,终于导致了“文化大革命”的历史悲剧,中国的社会主义事业几乎被葬送。直到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才实现了历史性的转折。邓小平同志的伟大历史贡献就在于,他站在马克思主义理论的高度,科学地总结历史的经验教训,在重新认识中国国情,积极探索中国社会主义发展道路的过程中,不仅从理论上而且在实践上始终坚持实践标准和生产力标准的统一性,从而建立了新时期作为我们党的理论基础和指导思想的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他反复强调党的工作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深刻阐述了社会主义的本质和根本任务就要是解放和发展生产力;他把实践标准推广到社会领域,强调在现阶段,社会实践主要是发展生产力的实践,生产力标准是检验改革成败得失的根本标准,这些思想都成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核心和精髓。
总之,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中,实践标准和生产力标准是有机统一的,辩证唯物主义的实践性原则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生产力原则是统一的。坚持实践标准,才使这一理论永葆活力;坚持生产力标准,才使社会主义永远充满蓬勃生机。
本文来稿日期:1995年5月15日